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河南入口河南(通用2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河南全国教师管理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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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各地要做好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整体规划,明确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目标任务,做好系统启用部署、人员培训、信息采集督促审核和系统应用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分工

教育部负责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的统筹指导工作,组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附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本省高职(专科)院校、本科院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按照教育事业统计的“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组织本地域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学校名单随学校用户账号逐级下发)。

三、采集范围

(一)学校范围。

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具体范围见附件1-1。

(二)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三)信息范围。

根据学校类别不同,相应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具体采集范围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

四、用户账号发放

教育部为各地各校统一建立用户账号。

教师系统分别为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设立账号。

同级用户根据职责与权限不同,设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由相关负责人管理使用。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

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

信息查询员可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

各地各校的用户账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发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的用户账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发放),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分发至本区域内各级用户。

为各地各校设系统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查询员账号2个;根据需要为高等学校增设信息管理员账号。

五、部署与培训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系统启用部署工作,统一组织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专项培训。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及时完成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

各地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jia,10月30日前为试用阶段,10月30日上午8:00清空试用系统数据,下午2:30系统开始正式启用。

账号和登录密码由教育部先行统一设定,逐级下发。

六、信息采集流程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学校统一填报信息或教师上线填报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成教师账号。

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

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教师个人登录系统后能够填报的信息指标项目由省级设定。

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

(二)录入教师信息。

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本校教师信息的录入,可采取批量导入信息表或在线填报方式进行。

信息录入后,学校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审核教师信息。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学校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四)做好监控管理。

省、市、县级信息管理员要有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下级单位数据采集进展情况,做好督促监管工作,确保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五)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

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六)有效应用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七、业务管理应用流程

教师系统先期开发了教师变动管理、交流轮岗管理和培训学分(学时)管理等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各地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业务管理功能应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教师变动管理。

教师调动或教师在职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地各校应按如下流程进行变动管理。

1、 关于教师调动。

由调入校发起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发出,由调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调入学校进行调档,完成调动。

如教师调动属于交流轮岗,则在交流轮岗管理功能模块中进行操作。

2、 关于在职情况变动。

对长期不在岗、离职、离退休等情况的教师,学校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对其在职情况进行变更。

(二)交流轮岗管理。

交流轮岗如不变更人事关系,由派出学校发起申请,经派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

教师交流轮岗如变更人事关系,则在此功能模块中按教师调动流程操作。

(三)培训学分(学时)管理。

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1、 项目登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先在系统录入本级教师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确定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生成培训计划。

校本研修项目登记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2、 考核评价。

培训机构对教师参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项目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至系统。

3、 学分确认。

项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后,确认教师参训学分。

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学分确认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系统将培训机构提交的考核结果分发至各省按本省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确认培训学分。

校本研修学分和教师自主研修学分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八、工作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

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做好经费保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系统建设与运维、市县及高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为系统建设与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三)做好安全保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技术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安全。

(四)做好技术支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做好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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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各学校:

为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在全国部署和启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78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教师系统部署和启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在国家教师系统和我省教师工作综合性应用系统基础上,我市将着重加强教师管理、教师培养培训以及各类业务信息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教师系统的部署和启用是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有利于全面了解教师管理的各类信息,有利于精准开展教育管理工作,从而提升对教师的服务能力。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濮阳市部署与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附件1)的有关部署,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做好教师信息的采集、更新和审核等各项工作,并推动该系统在教师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实际应用。

(二)两级建设、五级应用。

教师系统由国家和省两级负责建设。

教育部负责建设国家级教师系统,开发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核心业务管理软件系统;省教育厅依托国家开发的软件系统,部署本省软硬件环境,建立省级教师综合管理系统。

两级系统互联互通,构成教师系统整体。

教师系统面向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三)分级管理、属地运行。

教育部负责国家级教师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省级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指导全省各地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和审核工作,推进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

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审核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本地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各高校负责本校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和审核工作。

三、组织管理

教师系统的部署和应用涉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复杂、参与部门众多。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部署有力、信息采集准确全面、应用不断深化。

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做好应对预案,强化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确保教师信息安全。

市、县(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由人事管理、教师资格管理、师资培养培训、发展规划、财务、教育信息化等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单位相关负责人任组长,人事管理部门牵头,教师资格管理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登记和注册信息,师资培养培训部门做好培训项目和学时(学分)的登记和指导,发展规划部门负责教师信息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财务部门负责落实经费,教育信息化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

请各县(区)教育局于10月10日前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联合工作组名单》(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市教育局。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濮阳市部署与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确定人员培训、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等核心工作环节的具体安排,确保系统部署与启用顺利推进。

请各县(区)教育局于10月10日前将本地区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明确工作时间节点。

各县(区)教育局应于10月18日前完成对本地区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及时启动信息采集,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我市各地各学校要确保在12月13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

(三)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信息采集责任。

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

二是强化督查通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于每月24日前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月报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定期对各地各校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确保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各项工作。

市教育局人事科:孙凤梅

电话:8991708,传真:8991709

电子信箱:pyjyrs@

濮阳市教师系统县(区)级用户QQ群:29476650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管理与技术管理人员加入)。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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