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读书感想体会2024(精选34篇)
邓稼先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人物,从小就听说过,这次终于有机会详细的了解他。
邓稼先是我国杰出的科学家,中国“两弹”元勋,是我国核武器理论研究工作的奠基人之一。他在中国核武器和原子武器的研发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其成果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被称为“中国***之父”。
看了《邓稼先》这部电影后,他的形象总是让我难以忘怀,脑海中总浮现出他的模样:在那张朴实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那双眼睛代表着他对事业的渴求和真诚;他那双粗糙的手上,留下了无数永不磨灭的伤疤,那疤痕就代表着一个奉献着对自己岗位的热爱和勤劳。
“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邓稼先怀着坚毅执着的信念,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心中的那份理想,锲而不舍、孜孜不倦地为之奋斗,不求回报。在他的身上,有着一股不服输、不怕困难、不怕打倒的强大精神力量,支撑着他走过艰辛的研究之路,所以,他才有了可喜的伟大成果,他的事迹才会广为流传感动人间,他的精神才会激励着一个个前赴后继的科研者。
邓稼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为何会受到那么多人的敬佩和爱戴呢?那是因为他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身躯完成着神圣的使命,他把自己的一切精力都投入到了为国家研制核武器的光荣岗位上,他为了祖国奉献了自己光辉的一生。
也许你该问了,我们现在是学生,怎么能做出那样震撼的事迹呢?对,我们是学生,或许不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也不用像邓稼先那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起码我们要从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学习邓稼先锲而不舍不怕挫折的精神,把精力和智慧用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来,有一天,是真金总会发出光热来的。
从《百年孤独》这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
来湘已经一年了,除了长沙其余地方都没有过多的游览,刚好趁着这个暑假就想去湖南的各个角落好好玩玩,在省图书馆,又一次拿起了沈从文的文章,再一次被《边城》吸引了.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
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那白塔绿水旁翠翠伫立远望的身影,是如此的娇艳灿烂!
另外作品中的其他人物也鲜明可爱,跃然纸上。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中国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这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奇妙的幻想空间;这是一片有趣的童话天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一个个美轮的童话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
《拇指姑娘》,是一个让人读后十分感受很独特。简单地说它是这样的,一对老夫妻多年没有孩子就想要个孩子,但在这是这个孩子出现了,只有大指姆那么大,那对夫妻为了给她了一个小床,它之后遇到了一只青蛙。又遇到了狗熊,受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在她在帮助受伤的燕子,那竟然是一位王子,他还很好的邀请拇指姑娘去个没有寒冷,没有人会欺负,那里全是小人。之后她和王子两个幸福的的生活下去了。
这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善良、纯洁,这样好心有好报,否则坏心这有坏报,所以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是我们才学的一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天冷的可怕。一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可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天渐渐的黑了,街上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了,饥寒交迫。小女孩四次擦火柴,看到了火炉、烧鹅、圣诞树、奶奶这些幻想。她始终没有摆脱寒冷、饥饿,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幸福的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事:就是揭露了社会上的黑暗。
……
教会我人生道理的一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都蕴含着通俗易懂的小道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主人公,像可爱的小红帽,勇敢的尼尔斯 ,善良的快乐王子,……他们教会我好多好多知识。
我爱《安徒生童话》!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xx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请保留此标记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前些天我读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
从中我读到了机智勇敢的哥利纳帆,沉着冷静的麦克那布斯少校,粗心大意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和航海经验十分丰富的门格尔船长。他们驾驶着邓肯号去救援格兰特船长和其他两名水手。
他们一行人先来到了智利,但非常不幸的遇到了凶猛的草原红狼,幸亏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尔灵机一动,骑着一匹快马,引开了草原红狼。第二天早晨,小罗伯尔终于和哥利纳帆一行人会合了。接着,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坦狄尔山。坦狄尔山海拔三百多米,是一条古老的山脉,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南部。在北部山峦的脚下,沙巴雷夫河的支流旁,有一座城堡-----独立堡。离开独立堡后,哥利纳帆一行人又来到了一所废弃的房子,因为没有别的住所,他们也只好歇在这里。几天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南太平洋,告别了忠实的向导塔卡夫。
哥利纳帆一行人带领着邓肯号来到了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这个群岛是一五零六年葡萄牙人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发现的,然而发现后一直无人问津,人们都认为这里是风暴的巢穴。直到一七八二年,英国人兰勃和两个同伴来到这里,着手开垦荒岛。后来好望角的总督听说他们发达了,建议给他们保护,他们便同意了,于是这里的草棚便插上了英国国旗。
哥利纳帆带领着他的同伴们来到了阿姆斯特丹岛,一八二七年,英国船只巴米拉号从岛前经过,远远望见有一股浓烟直冲云霄,船长知道这是遇难者的救援信号,于是就派出了救生的小艇,果然,不一会儿,小艇就接过来两个青年人。
最终,邓肯号在达抱岛上找到了失踪两年的格兰特船长。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遇事一定要沉着冷静,只有依靠机智和勇敢才能克服一切困难和危险。
爱因斯坦说:“兴趣是的老师”,我想作为父母的责任就是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让孩子养成读书的习惯。
我在小的时候很喜欢阅读,那时没有什么别的玩乐,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我只能用阅读来充实生活。特别是武侠小说和古典名著《红楼梦》,其中金庸、梁羽生等名家的全部作品几乎全部读过,红楼梦中所有诗词都能背诵。现在想一想,这应该就是兴趣的力量。所以,我没有对悠悠的阅读书目强行规定,而是顺应她的心理特点,选好她爱看的书,使她对书产生好感。
营造良好的环境。读书首先要有氛围,有了读书的环境孩子才会有兴趣去读书。为了营造读书的氛围,创造良好的读书环境,我为悠悠买来儿童专用书桌,放到属于她自己的房间。怎样布置,只给一个指导性意见,让悠悠自己去安排和管理。
分享阅读的乐趣,鼓励悠悠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说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和我一起分析讨论,从而加深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水平。
学会在阅读中成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许多的问题,比如怎样对待生活和生命?如何面对挫折和失败?面对胆小和烦恼怎么应对等等。这些问题是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遇到的,有时做家长的我们,还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尤其是面对现在的孩子,她们有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想法,所以我给悠悠购买了一套《玛蒂娜的故事》全60册,这套图书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片段,非常符合悠悠的性格和年龄,悠悠非常喜欢,重复的阅读,在书中找到问题的答案,学会观察和想象力。
阅读的过程,我和悠悠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一起成长,一起丰富自己。
《小妇人》是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她把自己生活当中许多事情都写入了此说之中,更是把自己的姐妹分别写成了美丽而有些虚荣之心梅格、甜蜜而羞涩的贝丝和漂亮而爱惹麻烦的爱美,更是把自己写成了是一个性格耿直而且豪爽的乔,虽然她们都有着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她们的身上都有着同样的一种东西,那些就是心地善良。
《小妇人》讲的是马奇一家由于家道中落而过着贫穷的生活,而她们的父亲也因为自己的爱国之心去参加了战争,父亲的离去而使她们的生活更加困难,但她们并未因现实生活的贫困而放弃自己努力的机会,反而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少许的生活费用来贴补家用,更难得之处是她们也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贫穷而不去帮助比她们更穷的人,她们在母亲的带领下、帮助下和引导下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帮助穷人,而自己也活在快乐之中。她们的父亲虽然在遥远的前方与敌人作战,但她们正因为有一个这样热爱祖国的父亲而感到骄傲与自豪,更因为有这样的父亲而让自己更努力地做到一个完美的自己。
大女儿梅格的虚荣之心并没有使其丧失心志也没有使之一直困扰着自己,她能够时时克制着自己的虚荣之心,也能够在家里起到做姐姐的作用,不时的关心和提醒着自己的妹妹们把身上的缺点改掉;二女儿乔的脾气虽然暴躁有时候会让人对她的脾气而生厌,但她在时不时地尽量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发脾气,她同时也借助着母亲的力量来管住自己的脾气,可她是家里的快乐的来源与姐妹们的支柱,她具有男孩子的性格,也正是她这男孩子的性格而给姐妹带来了快乐的;三女儿贝丝是一个懂得关心别人对自己没有所求的一个乖巧的女孩,大家都叫她“小安宁”,她对所有的人都用心去对待,但她生性害羞不愿与人打交道,对自己的姐妹更是倾尽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她也是最能够坚持每天都按时完成母亲安排的任务的更是家中和事佬,正因为有了她的纤指抚琴家里才有了动听的歌声;小女儿爱美是一个漂亮而淘气的小姑娘,也许是因为她的年纪最小都受大家的爱护所以才会如此的,但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年纪小而为所欲为,她同样会和大家一起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会因为自己犯的错误而道歉;而她们的妈妈更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的丈夫虽然远在战场上与敌人斗争,但她没有因此而整天忧郁把不悦或担忧挂在脸上,而是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妻子的她在更好地保护着、爱护着自己的小家,在帮助更多的穷人,有时她虽然会为自己的丈夫参加战争而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时候会用心去帮助其他的穷人而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而几个孩子的教育更是落在了这位母亲的身上。
虽然这本书中并没有太多的描写马太太,但这位母亲是伟大的,是一位成功的母亲,虽然自己并没有什么更大的作为,但她教育出了几位有人性至美的“小妇人”这也是她最伟大的成功了。虽然自己的家境贫寒但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家境而抛弃任何一个女儿,也没有像其他父母一样对待自己的子女,每个人都有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不公平的抱怨,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抱怨什么,反而是用自己这个鲜活的例子在教育着自己女儿们要做一个怎样的人。她没有因为自己的女儿们的一些错误而去责骂她们,而是让她们自己去体验生活从生活中找出自己的缺点与问题;她没有因为自己是母亲是长辈而在自己的女儿们面前摆出一副不可抗拒的威严,而她却是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和女儿们谈天说地说出自己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更是能够认真地听着女儿们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与她们一起分享着快乐与悲伤。
这位母亲的伟大,主要是因为她能够用自己的把女儿引到真实的生活中去,用真实生活中的例子来教导她们让她们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更重要的是她能够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帮助别人,还有就是可以与不公平的教育对抗,她因为自己的女儿受到了老师的惩罚一句话未说而是让自己的女儿退了学让她在家里跟着姐姐们自学。她不会因为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对她的善意行为而说出不敬的话和恶意的行为而跟那些人计较或一般见识,而是用自己的这些行为和话语反过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们。她鼓励自己的女儿们接触社会与陌生的人,但她会帮助女儿们来选择交什么样的朋友或不交什么样的朋友,不会因为那些有权有势之人而卑躬屈膝更不会因此而误导自己的女儿们。能够在女儿们最容易出错最危险的时候给予她们警告,就如她跟女儿说的“追求富裕并不是努力的唯一目的,只要你们能快乐满足,即便嫁给穷人我也会很高兴的,我不愿你们成为没有自尊的王后。”能够让女儿们根据自己的喜好任由她们自己发展,让她们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和将来。她把自己的爱全部付给了自己的女儿,同时也把自己的爱付给了同样是贫穷的人,更是把这些爱也分给了社会与战争,丈夫在前方在战场上献身而她却在后头同样为国家尽一份力,她能够把家里的一切料理好而不给自己的丈夫增添麻烦这就是最好的爱。
暑假,就像是一个美丽的花球,五彩缤纷,各种不同的有颜色,代表不同的心情。暑假,就像是一道绚丽的彩虹,七色光芒,纯洁闪耀,七种光芒、七种心情。暑假,就像是一朵艳丽的五色花,颜色各异、神奇美丽,每一片花瓣都有它芬芳独特的个性和芳香四溢的余香。
暑假,酸甜苦辣,有你欣喜若狂的、有欢声笑语的、有垂头丧气的、有泪水洒落的……而你的每一种心情,都记载着你暑假的点点滴滴,记录着你每一年的喜怒哀乐。
在我的暑假里,我最开心的一件事情就是——妈妈给我买我喜爱的书!
我喜欢的书,各有不同,其中最为珍爱的就是《明若の晓溪》,作者明晓溪,她优美的笔墨写出的文章,即美又感人,让人情不自禁地赞叹。
书到家的时候,我自己都没有发现,我的嘴巴已经咧到了耳根。当我捧着新书,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尽情地呼吸着墨香,静静地、悠久地、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一直走、漫无边际地走,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慢慢地去享受……
我捧着《明若の晓溪》度过了好几个快乐的日日夜夜,每天不知疲倦地读着书(没有废寝忘食,吃是一定要吃的),在读书的时候,我几乎忘了所有人,自己一人沉醉在书的世界,去向文武双全的明晓溪打个招呼,去向烧饭超级好吃的风间澈讨一盘菜尝一尝,去群殴脾气火爆的东浩男,去和美丽清纯的东浩雪一起玩耍……
呵呵,暑假里,书的世界。我真的很爱书,很爱很爱……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主要写了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靠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夜之间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以前和他们一齐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或许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了,人们便抛弃了他这个负担,他,但是是可有可无的剩余人罢了。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取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日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盼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应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明白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取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杯具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能够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此刻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一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就应提高自己的承受潜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取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在喧闹的城市,被钢筋和水泥包围的世界,很难想象那副农村特有的画面。
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围绕着小溪,因此,小溪也有了另外一成含义。它孕育了勤劳的茶峒人民,也让渡船这一线索变得自然。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靠渡船为生。他们的生活是拮据的,但他们也是快乐的,有了歌声的陪伴,他们不寂寞,有了善良村民的帮助,他门也容入了社会。
文中的人都淡化了钱,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小说中的人物,也在作者笔下刻画得栩栩如生。翠翠,一个封建时期女性的代表,”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暑假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但是,在这个暑假里,我觉得我的暑假生活非常快乐和充实。
暑假作业中有一项阅读作业,我家里的课外书都被我读的滚瓜烂熟了!经过郭老师的推荐,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店买了五本课外书:《草房子》、《窗边小豆豆》、《男生女生》、《男生贾里全传》和《女生贾梅全传》。其中,我最爱读的当然是《女生贾梅全传》了!
因为我非常喜爱《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所以我每天起早贪黑的读这本书。早晨六点多就起床,捧起书,迎着黎明的晨光,呼吸着新鲜空气,在书中尽情地遨游。我也利用午睡时间来看书,看起书来如饥似渴,有时连吃饭都忘了!正如高尔基所说的:“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暑假里,我也报了一些兴趣班,每次上课,我都认真听讲。在课间,我抓紧时间读书,一分钟也不肯放过。记得有一次,在上课的时间,我因为刚看到精彩的段落,所以,太想知道下面的内容,于是,我就在课堂上看书;结果,被老师逮个正着!老师严厉的说:“下不为例!”哎!以后,我在也不敢在课堂上看书了!
如今,一个暑假过去了,《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我也看完了。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呢:可爱的贾梅实在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天真活泼、心灵纯洁、心地善良,特别富有同情心。在贾梅的校园生活里有酸甜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渴望……
读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我觉得,生活就像一场电视剧,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在她的生活中有快乐,有悲伤,有失落,也有寂寞……
我们现在已经是六年级了,再过一学期,我们就要踏入初中的大门,我们的初中生活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像贾梅的校园生活一样丰富多彩呢?我期待着……
是什么让一个苦刑犯成为市长,成为一个百万富翁,是什么让他为了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刑,让人看成是一个德行败坏的逃犯,又变成一位大慈大悲的慈善家?他是谁?他是冉阿让,是《悲惨世界》的主角!他一生历尽磨难,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对世界还是充满热爱。
冉阿让是一个苦刑犯,牢里每天遭受鞭打饥饿日子让他每日痛不欲生,终于在一次难得的机会逃了出去,从此他成了一个逃犯,走到哪人们都躲着他,他一次次被人唾弃,没有人怜悯他,直到有一个宗教老人收留了他,才足以安身,可是冉阿让偷了这家的银器,被警察发现询问老人时,老人不说是他偷的,而是说送给他的,让他躲过了一劫,并送了面包丶美酒让他上路。从此开始冉阿让被其感动,开始不断做好事,因为是逃犯他始终感觉有一双追捕的眼睛在盯着他,于是改名换姓,重新做人,被人爱戴当选成了市长,收养一个孤苦的孩子,不断帮助他人,逃避追捕,可是好景不长,他的身份还是暴露了,这名警察被他的遭遇和所作所为而打动,犯人就在眼前无法捕拿,自己舍身取义跳河自尽,冉阿让也因此事大病身亡,结尾没有痛苦,只有他的孩子与恋人幸福地活了下来。
生命中也许会犯错,可能一次罪过毁了终生,但只要我们为人善良,救济他人,虽然我们做不了大捐赠,心怀爱意做点小事也行,冉阿让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人人心有慈爱,明天就会更好!
是啊,生活也是如此,在我的记忆里,犯过的错许许多多,只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生活依旧是美好的。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退路,假如有一次我在花店打碎了花瓶,这个花瓶还是别人店里的,如果我心生罪恶感从此垂头丧气不敢承担责任,也不敢再入此店,那就错了,如果我打扫花瓶,并且道歉赔偿,得到人家原谅从此心里坦荡荡抬头走路,所以不要有错就怕,用爱改变它!每一天我们都被爱包围着,我们也应该用爱待人,用爱去对待世界将心比心,没什么困难克服不了!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最近几天,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被人们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力作。
这本书讲了福克带着他刚刚雇佣的仆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他遭人跟踪,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贻误行程;遇风浪海上搏击,救仆人身赴险境海上燃料告急,疑为窃贼被囚……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不幸遇到了,然而他总能一次次地化险为夷,最终成功归来,并且还找到了终身伴侣。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常言道:说话是一门艺术。但即使我知道这句名言,却依然不善交际。我常埋头于各种习题中,看班里那些同学八面玲珑、巧舌如簧,不禁常常诧异他们是如何练就一张巧嘴的,表面不屑,其实内心羡慕。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就在这个时刻以这种姿态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从前是不相信市面上那些畅销书的。如《说话三十六计》《如何讨好你的上司》《三天变身说话达人》……它们举着教人说话的幌子,内容多是正确但无用的废话。然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不同,它注重以情动人,提倡说话时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蔡康永自己也说:“这本书虽然谈很多‘说话之术’,但我相信的不是‘术’。我相信的是先对人和人之间的沟通认真看待,然后得到比较多对人对己的了解,然后比较靠近幸福。”
是的,这就是我一直苦苦寻找的说话之道。
说话很简单,简单到有张嘴便能说话;说话又很难,能句句说到人的心坎里且适当露出真情实属不易。乡间老农一句话,常常比庙堂之上大人物一百分钟的演讲动人,因为老农那一句话里面的“含金量”很高,能够打动我们。
如此说来,口才流利的人并不一定就讨人喜欢,真正讨人喜欢的是把别人看在眼里、放在心里、又懂得适当表现出来的人。
一项报道显示,如今各大企业的老板们在选聘重要职员的时候,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已经成为首要条件。我有一个同学,每年都会去青岛学“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训练,说白了就是“口才训练班”),只学两天但学费达四千八百元!学的效果怎样不说,只是说话这样的事,本不就应在日常生活中去感悟、去领会的么?与四千八百元比起来,我花二十五元钱买《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学习说话的投资并不算多。
周立波,是一个懂得说话之道的人。他主持的类似于奥普拉脱口秀的节目《壹周立波秀》,收视率节节攀升。每人每天都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话,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打开电视去听周立波自说白话呢?毫无疑问,他抓住了观众的心理,他懂得怎样说人们才会爱听,怎样说才会使观众产生较多的共鸣。所以,他成功了。
“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幽默像走路,讲笑话像翻跟斗”“开口找人帮忙时,要‘大事化小’”……《蔡康永的说话之道》中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标题,让我彻底明白了说话的艺术与多变的可能性。从此,我每说一句话,都要细细思考一下这句该不该说、怎样说会更好。
当下流行一句话:“别人骂你一句,你回骂一句,这叫吵架。别人赞美你一句,你也赞美一句,这叫社交。”但我想,若别人骂你一句,你却赞美他一句,这就是说话之道吧!
《呼兰河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本经典著作,在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中位列第9,作者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萧红的《呼兰河传》散发着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尽管我和她属于不同时空的两个人,但是我读着读着仿佛也回到了那并不繁华的小城——呼兰河,感受颇多。
《呼兰河传》犹如一幅巨大却栩栩如生的画卷,让我看到了已经远去的岁月,让我深深地体会到那段日子的甜与苦,感受到世间的温暖与刺骨。
此时,我的眼前晃动着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正在一句一句大声地跟着瘦长的、笑盈盈的祖父念诗:“少小离家老大回”、“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重重叠叠上楼台,几度呼童扫不开”.......祖父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只有几岁光景的萧红,担心她会喊破喉咙,每每忍不住提醒她“房盖被你抬走了”。祖父带萧红到菜园子里摘玫瑰、劳作、玩耍,用黄泥裹着淹死的小猪、鸭子,烧得香喷喷的给萧红吃......这些点点滴滴温暖着萧红儿时的记忆,也温暖着我的心。
萧红的回忆中也有着苦痛,这些苦痛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子,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小团圆媳妇只是一个充满童真无邪、拖着两根又黑又粗的辫子、仅仅12岁的孩子——跟我们差不多大呀!恶毒的婆婆为了显示自己的“威严”,连续一个多月对她进行打、骂、拧、扎,把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折磨得神志不清,最后为了“驱魔”,竟然使小团圆媳妇魂归故里了!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是万般难受,恨不得找条鞭子狠狠地抽抽这个愚不可及的老太婆。愚昧真的可以杀人啊!
生活苦也罢、甜也罢,呼兰河是萧红心头挥之不去的“梦”,承载了太多她成长的印记。让我们再次梦回呼兰河,追随萧红的足迹,用一颗善良、热情、奋进的心来好好珍惜、感受这如梦的童年时光吧。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来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考虑所谓的“身外之物”。
现在,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善、人性之美,这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
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渡船老人,顺顺以及他的大佬、二佬,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就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敦厚,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不缺少。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他因为是食公家的粮禄,所以过渡人看他忠实于自己的职责,有时候给他一些钱物,而他一概极力退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接受来一些好处,他总是想方设法的超量的去报答。
翠翠乖巧、心善、勤劳,是爷爷的好帮手。
而顺顺这个人,是当地地方上有头脸、有身份的人物,他的美德也不缺少。但是他跟渡船老人的美德不一样,渡船老人是忠于职守,而顺顺却要来得大气豪迈得多。他仗义疏财、扶强济困、正直、公平,深受当地人的尊重。两个儿子也是道德的楷模——豪爽、直率,与人搏斗时敢于挺身而出,吃苦、出力的时候从不退缩。
在这些人物身上,都体现出了非常好的传统美德,在当今社会是非常值得学习的!
可以说《茶馆》是老舍先生的一部传世经典之作,我们从这个小小茶馆的兴衰也可以侧面看出中国半个世纪的兴衰。小说里面每一个人物都各具特色充满了个性,简单的一个茶馆我们看到了朝代的更替,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人物的生活状态。
文中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其实算是一个处事比较圆滑的人,他要求的不多只要他的小茶馆可以好好地经营,但是在故事的结尾他也是落得一个悲剧收尾。
其实这是关于一个时代的悲剧,不管是面对清朝的灭亡前那些封建制度的压迫,还是民国初年社会的动荡不安,还有解放初期的内战,茶馆都是坚强的存在着经营着,可是终究还是敌不过现实的残酷打击,悲剧是注定的结局。
关于茶馆最大的感触就是社会最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无论怎么说受伤害最大的还是这些底层的人民群众们,里面也有冲有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和一心想着实业救国的秦二爷,可是他们都被悲剧的打压了,就是大多数人的愚昧无知麻木不仁才导致了清朝的灭亡,让当时的中国被列强欺辱。
还有文章中的各种小人物的各种性格的描写也是十分的传神,可以反映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思想状况。没有充满民族正义感的国民的话中国这个泱泱大国是不能真正的站起来,老舍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悲哀,只有记住那个时代的痛苦才可以走好现在的发展之路。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利用暑假时间,找到一本书来看,就是《会说话,你就赢了》。该书使用一些现实中的小故事来讲述对于不同人不同环境说什么样的话才得体、到位。这本书里面有一章内容我印象深刻,这里面有句话:我们没办法约束别人,但是能管好自己的嘴。
俗话说:皮肤上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愈合。而伤人的话一旦说出口,就会永远留下疤痕。想想有时候说话,也是不经过大脑思考就说出来了,也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该内容是以影视界巨星周润发在成名前做洗车工,受到语言侮辱后努力奋斗为例,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人,讽刺挖苦的表达方式都要谨慎使用。想一想,如果你让别人当众丢脸,别人又怎么会给你好看?恐怕轻则对你反唇相讥,重则大打出手,最后必然得不偿失。那么要从根本上杜绝“出口伤人”的情况发生,建议从两点做起:
第一、不要让情绪控制你的头脑。
人都是感性动物,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但这并不能成为伤人的理由。感情用事,呈一时口舌之快的人,经常会伤到别人而不自知,有时甚至会让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因此,无论何时,都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做情绪的主人。
第二、不要说贬低别人,伤人自尊的话。
贬低别人,伤人自尊的话,无论何时,都不要从你的嘴里说出来。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这是人们进行交流的底线,这个底线一旦被打破,关系就会破裂,难以修复。
身为教师的我们也是,在与学生交流的时候,都不要说伤人自尊的话。对于教育自己的子女,也不要说诸如“你这都是胡说八道”,“和你说话,就等于对牛弹琴”,“你真是没用!人家都能做到,就你不行!真是太不争气了”等等的话。以后自己也要注意说话的方式。
百年孤独,一个很孤独的名字。
全书讲的是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生长在拉丁美洲的一部兴衰史。与书名相合,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拉美是孤独的。在这片印第安人世代繁衍生息的纯洁土地上,却被殖民热潮带来的欧洲人复制“成功”的经历,被硬生生地拖入了永不前进、徘徊停滞的怪圈。
而这就一如马孔多小镇的故事。
从何塞·布恩迪亚夫妇因为斗鸡的出走开始,马孔多小镇的上升期开始了。吉普赛人在这段时间频频来访,为马孔多带来了知识和宗教。何塞和奥雷里亚诺在接触新鲜的金属冶炼、天文观测知识时,都把这些铭刻进了一生的岁月里。在上校最后的日子里,不断溶化又熔铸的小金鱼成了他的依靠。
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妙,像是蛋糕上的樱桃。对更多知识的渴望促使何塞向外面的世界投入更多的幻想,“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就在他开辟大路的路程上,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把他吊在大树上。而那吉普赛先知留下的羊皮卷则隐隐提示着未来将要发生的事。
当马孔多小镇上的人们逐渐增多,房屋逐渐高筑,长子阿尔卡蒂奥从海上归来时,吉普赛人因为超过人类知识的极限而被上帝抹去,不再造访。马孔多进入了下降期。这时开始,由于原来维系家族和睦理解的祖母乌尔苏拉的神志不清,家族陷入了一片混乱。丽贝卡的搬出、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放荡与夫妻不睦、欧洲人以香蕉园为借口的全面入侵、上校的参战及十七个被杀绝的儿子……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全然没有之前的进取之意,变得孤独、自闭。家族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痛苦而沉郁、不善表达。
他们并不是恶劣,而是丧失了信心。那截暴风洪水时灾难性的列车后,四年十一月零二天的大雨,还有马尔克斯上校一句孤独沧桑的话语——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自这四年开始,一切都乱了。直到长着猪尾巴的第七代被蚂蚁吞噬,布恩迪亚家族才衰败地终结。“马孔多这个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最引人深思的,显然是洗尽万遍都不肯消褪的孤独。
对于这样的孤独,我曾经有一种出于个人的理解。何塞是家族的第一代,他的出走创造了马孔多。而他却有不可抑制的封闭与自大。上校和阿尔卡蒂奥第二同样是这样的人。乌尔苏拉是典型的保守主义者,对变化不顾时好时坏,不是一概消灭就是迫于形势被动接受。别的人的内心深处总藏着莫大的恐惧,恐惧去与他人相爱。缘何孤独?我想是缺乏爱与被爱的力量。
然而对人物再次观察,两个蕾梅黛丝总是给予我震撼。第一个梅梅(上校妻子)并不缺乏这力量,相反,上帝赐予了她过分多的爱。而她却芳年早逝。第二个梅梅(美人儿蕾梅黛丝)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爱人,在白衣包裹中羽化成仙了。她们与这笼罩在所有人心上的孤独毫无瓜葛,却都离去的如此早。从某种意义上,这两个人注定不属于这家族。
在经过对作者的演讲、拉美历史的了解之后,我产生了第二种理解。作者说:“拉丁美洲既不渴望,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卒。”拉丁美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饱受折磨。书中的描写是真实的,五次战争和十七次军事政变是确实存在的。作者写此书的目的是鼓励拉美人民转变自己保守、封闭、盲目的思维方式,告别“孤独”,学会爱,团结起来。他渴望一个乌托邦,“一个崭新的无边界的乌托邦将会诞生。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决定别人怎么去死;爱情将成为现实,幸福将成为可能”。
但这鼓励不单单指向拉美人民,我们都应该拥有克服孤独、争取爱、给予爱的勇气。
上校在战役结束的疲惫中叹:“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而我们工作学习的目的,也是为了留住彼时没有孤独、只有满满的爱的心。
小说《天龙八部》写的是造化弄人,倏而地狱,倏而天堂,人在命运面前极其渺小,大部分遭遇都是爱别离、求不得,怎么做怎么错,苦海无边,但只要苦苦求索,结局多半是好的。
我想找小说中的八个人物和天龙八部中的八个神怪一一对应,但附会的成分太多,就不执着了。
萧峰是大英雄,他做不好汉人也做不好契丹人,以死使辽宋罢战,功德无量。段誉是情圣,但爱的都是妹妹,而结局突然转折,又都不是妹妹了,最后和女神终成眷属,还做了皇帝。虚竹本来命苦,一心一意要做和尚,但终究做不成,却学成神功,成了消遥派掌门、灵鹫宫尊主、西夏驸马,福缘深厚。段延庆本是太子,却成了残废,浪迹江湖,但终究自己的儿子做了皇帝。鸠摩智的目的是打击少林寺、天龙寺,进而打击中原武林,而有利于土蕃,履行国师职责,屡不成功,最后武功全失竟大彻大悟。慕容复一心做皇帝,他说人心思定是不对的,当时正逢乱世,只不过他家底太薄,又没能和权力中心扯上关系,每次都有萧峰、段誉、虚竹等坏他好事,所以他虽然非常努力,临机选择也都是对的,但不够幸运,最后疯了,自己在心中做了皇帝。游坦之也是情圣,但自始至终求不得,而且不分是非,结局不好,是可怜的人。丁春秋道德败坏,手段高强,要在中原武林称雄,但被更强手制住,不能再做恶。
这八个人都是求不得,但都执着求索,最后的结局是萧峰、段誉、虚竹、段延庆、鸠摩智五人的结局是好的,慕容复好坏参半,游坦之、丁春秋结局不好,可见渺小的个人在命运面前苦苦挣扎,只要坚持,是好结局的概率大,这是金庸先生给我们的希望。
其余最矛盾甚至可笑的是少林寺,武林中的泰山北斗,高僧没一个行的,方丈犯戒,七十二绝技当成宝贝却早传出去了,藏经阁谁想来都能来竟一直毫不察觉,最后是一个扫地的出来收拾局面。
段正淳的女人都不是合格的母亲,甘宝宝知道女儿钟灵被擒不去救,秦红棉和自己女儿朝夕相对却不认,什么都不教木婉清只教她杀人,王夫人不让自己女儿出家门,阮星竹把孩子送人,康敏杀了自己的孩子,也就刀白凤还行,但她是王妃不用操心养孩子。读后感·段正淳的情人对段正淳都是一片痴心,希望段正淳离开大理留在自己身边,而段正淳却是爱美人更爱江山,与情人分手的原因都是为了回大理履行镇南王的职务,慕容复和段延庆误以为可以用女人胁迫段正淳交出帝位,段正淳却眼看着情人一个个在眼前死去而不答允。段正淳理性。
学到一个催泪的方法,人在死时说一个美好的事情,比如想着一个人或者畅想和一个人在一起的美好情景,这是在扼杀美好,是悲剧,容易催泪;或者死的原因是为了一个人很小的一件事,这是为一件小事付出巨大代价,表达震撼的感情,也能催泪。
里边的人物都很二,我的理解是为了情节需要,作者笔下的人物越二,做事越没有逻辑,作者越容易把握情节。也许有讽刺,但作者很多作品都有这种情况,所以做上面的猜想。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三国演义》,深有感触。《三国演义》写了黄巾起义、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足鼎立、三国归晋这五个部分。在其中涌现出了许多英雄人物,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诸葛亮了。
在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在《草船借箭》一章中,诸葛亮提前预算好了大雾,水流以及曹操、鲁肃的性格,从而三天内“造”了十万支箭,完成了都督周瑜的任务。要知道在那时,想要计算好大雾、长江的水流和“人心”可不简单!诸葛亮早就猜透周瑜想害他的用心;委托忠厚老实的鲁肃,得到了借箭的材料;通过观察天象、大雾和长江水流利“借”到东风;最精妙的算计曹操的心思,要知道,曹操也是三国时期的军事家,曾用几万兵在官渡打败了袁绍几十万大军呢!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诸葛亮正是利用了曹操生性多疑这个特点,综合这些因素,诸葛亮才能成功“借”到了十万支箭,他是多么智慧的人啊!但是他的聪明才智来自哪里?来源于他的好学。诸葛亮8岁以前父母双亡,和弟弟一起在叔父家过日子。在失去双亲的日子里,诸葛亮十分好学,饱读诗书,最终为刘备立下了汗马功劳。
智慧来自于后天的努力。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乏这样智慧之人。匡衡家中贫困,看书无灯,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墙打小孔,晚上借着邻居家的灯光看书,最后成为了名人。范仲淹亦是如此,通过少年时期的勤奋努力获得了不少成就,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篇。
智慧,不是一个人天生拥有的,而是经过后天不懈努力换来的。我们应该像古代那些伟人一样,多学习,勤思考,成为有学问的人。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课外书。但使我感受最深、收获的,还是我今年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新书——《小学生优秀新日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还教会了我如何写日记。
这本书共有日记200多篇,分写人、叙事、观察体会、状物写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记摘选六个部分。而且每篇日记的后面,都有老师的精彩简评。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降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当夜幕笼罩大地,远处灯光依稀,闪烁在建筑工地,我的心灵也随之渐渐超凡脱俗于喧嚣的世俗,回归于一片沉寂。无论白天的事物多么纷繁难解,它们都会沉积,铺在瓦尔登湖之底。每个人心底都可以拥有一片自己的天地。
《瓦尔登湖》带给我的是这种心境,一种自然和返璞归真的思考方式,以及将实物升入精神的思想境界。《瓦尔登湖》不是小说,没有故事情节,有的是自然的事实和深沉的思考,但它值得细细思读,理解出自己的哲学体系。这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凝结了作者的感悟与思想,描摹出生活的本味模样。
《瓦尔登湖》记述了梭罗在他两年中的湖边隐居生活。他描绘了大自然的新奇与美好,延伸了无限的感慨与思考。他将两年的观察与思考合成一年来写。自然的规律是恒久不变的。梭罗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拥有非凡的生活技能,能摆脱世俗的羁绊。最重要的是,他乐于探索未知世界——这个世界还包括他的内心。他鼓励人们纯洁与简单,勇于按照人们更高的天性行事。
瓦尔登湖的寂静给了作者思考的空间,使作者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无聊的应酬和社交活动等。他在湖边似乎孤身一人,但他其实并未断绝与外界的联系。准确地说,梭罗所厌恶的是毫无真诚与热情的社交活动,而且它们常常与豪奢联系在一起。相反地,自然往往更接近真理。
立在清澈的碧蓝色湖水旁,那幢他亲手建造的木屋是他思考的居所。他凭直觉和自己的意愿,来到这里进行他的生活实验。整整三百页的纸张,都透露出对“我”这一种生活方式作为固定的习惯。作者在湖边隐居的确——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生活的实验。并且带领读者同他一道,在情节的发展之中,获得无法言喻的启迪。
限于人生阅历和学识的浅薄,我不敢说这十几万字我都能读透,更何况它囊括了太多的内容。然而无论如何,每个人结论都会是相同的,只不过理解的程度深浅不一而已。的确,这本书很难读,凡是浮躁的心情都不得不抛弃这本书。另一方面,唯有沉静的人在沉静的时空中方可与这高尚的思想共鸣。一旦沉静的心读进来了这本书,必获益匪浅。
我们所阅读的,并非是褒贬“仁义道德”之流,而是真理。书中描写的全部是真实的大自然,与城市中灯红酒绿的嘈杂迥异,湖边的鸟兽虫鱼鸣叫的喧嚣更接近于自然的真理。更广义地来讲,作者竭力强调的心灵和精神上的宁静和探索,并非简单的远离世俗退居山林。有人渴望像他一样,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山林。这显然不符合他的思想境界。真正的瓦尔登湖是一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作者以及每个人的心中,不是一成不变仅存在山林中的,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瓦尔登湖边始终是一位占住者。即使作者生活在一座大都市中,他同样能够凭自己的意愿,到内心的海洋中探索。
尽管如此,作者还是可惜地感觉到,城市离真理太远了。城市在人们的意识中建造起来,早已被人类狭隘的观念充满了。作者逃离都市,隐居湖畔;同样他也逃离固定的思维模式,隐居到自由、孤独的思想中去。作者因为贞洁,以至于他都感到自己永远不能拥有绝对纯洁了;来不及为自己的兽性哀悼,他又向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人类更高的天性去生活。他不去追名逐利,又困惑于我们顽固的思维方式。有时你感到他在颠倒是非,其实每次都有一个思维敏捷的人紧跟他的思想,跃过腐朽思想的栅栏,体悟到其中真正的含义。因此,贫穷可以是富有,劳动可以是苦役,虚度光阴、野蛮可以是高尚,聪明可以是愚蠢,购买可以不花费任何钱财,最终复杂也可以是简单。要想做到这一切,就得回归到最基本的精神实质。
水的简单赋予了它最丰富的内涵。就好像科学家合成出的物质,无论多么复杂,都不可能超越水的简单一样,《瓦尔登湖》也是一座不能逾越的巅峰。
今年暑期里,我和妈妈到登云路的文化商城买了《环游地球八十天》(法国凡尔纳)这本书。我仅用1天时间就把书看完了。
书中那生动的语言和惊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1872年10月3日,在英国伦敦改良俱乐部里,绅士福克先生与朋友们的几句闲聊,变成了以2万英镑为赌注的80天环游地球的赌局。福克先生坚决相信80天内可以环游地球一圈。于是他立即带领新仆人路路通(洛旺)开始了这次环游。那时交通还不发达,要完成这次环游真是不可思议呀!
一路上,福克先生被警探费克斯跟踪、阻扰,还遭遇重重险阻,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终于返回伦敦,还提前了24小时。
在途经印度时,他们救了一个女子----艾娥达,她是土王的妻子。当时,土王死后,僧侣们要她陪葬。福克先生知道后,劝说向导和路路通去救她。路路通趁着那群僧侣未醒之际,悄悄地爬上了火葬坛。然后又借着依然漆黑的夜色和火光的映照,把年轻的艾娥达从死亡中救了出来!艾娥达非常感激福克先生和路路通,连声说谢谢!
看到这里,我觉得好佩服福克先生他们的勇敢和机智!换成我,就不敢去救艾娥达,因为我怕被那几个僧侣抓到。
不久,他们又乘坐火车去美国纽约途中的一个叫哈莱克堡的地方,火车经过一座锈迹斑斑的铁索桥时,遇到了野蛮的西乌人来打劫。他们机智地打死几个土匪,并阻止了急速中的火车,救了全车的人……
故事很精彩,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和福克先生他们一起经历了磨难,环游了世界。他们经过了美国、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他们还来过香港呢!
书看完后我懂得:以后不管条件怎么样,困难有多大,只要敢于行动,世界上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就像有一句话说的那样: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力克?胡哲的《人生不设限》这本书,通过作者对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的讲述,给人以热情、勇气、信念、坚持的力量。你不禁会为这位天生没手没脚的家伙而深深折服,他从一无所有、畏缩自卑,迸发出无穷的自身能量,活出了自己的价值,创造出了一个不受限制的精彩人生。
这本书的作者力克?胡哲天生患有海豹肢症,除了躯干外,的工具就是只有两个脚趾的小左脚。可以想象,生活对他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啊!出生时,力克的父母都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的妈妈甚至拒绝抱抱自己的孩子。这对任何人都是极大的打击和难以愈合的伤口。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放弃,慢慢开始接受和面对现实
童年时期的力克可以说无忧无虑,随着年龄增长他开始面对无数的挑战,而他都努力地克服了。长到了上学的年纪,力克陷入了困境,他一度因身体的缺陷和对生活的绝望动过轻生的念头。但是最终他放弃了这种愚蠢而不负责任的想法。他想到了给他安慰和帮助的父母,鼓励和支持他的家人,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他们。于是力克决定好好活下去。他开始在自己身上寻找值得引以为傲的东西来提高信心。他试着交一些朋友,试着融入周围。虽然常常被同学排斥、嘲弄、或被称为“外星人”,但他主动并真诚地和同学交谈,同学们逐渐了解了他,都和他成为了朋友。他从朋友那里也得到了很多的肯定和动力。最终力克战胜了困难成为了不起的人。如今力克·胡哲不断拜访各地的学校、教会、贫民窟和监狱甚至垃圾城,与那里的人们分享他的人生经历,散播希望与爱。告诉人们他的经验,提醒大家信念和行动的重要,鼓励他们要有信心。至今已有六亿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他的充满勇气的人生。他的事迹已经深入心地激励了很多人。
力克?胡哲的成功,就在于他对于人生的“不设限”,正常人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体验。因为他们有健全的身体,无后顾之忧,所以人们就只把自己的目光,停留在哪些失去的东西或曾经的伤上,而没有真正的目标。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正常人就平凡地过了一生。他们错就错在了对人生的“设限”上。力克·胡哲并没有因为残疾而被打垮,他认为这是上帝对他的一次特别的考验和计划,他与那些“受限”的人生不同,他认为:“只要有梦想,什么都能做得到。”
力克最打动我的是他的乐观和信心。人在逆境中很容易被击垮而随之放弃了目标。而力克正是相反。古人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力克就一直是一艘满载着幸福和乐观的小舟,前进于逆流之中。力克告诉人们: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四肢,而是没有生存希望及目标!是啊,没有目标怎么付出行动?力克自己就是一盏为人们照亮目标的灯。让千千万万的人,重拾梦想走向成功。
这本书不仅传递给我们的是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坚持成功的信念,也给我们的心灵注入了强大的力量。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力克是怎么战胜身体的残障的;想放弃的时候,想想力克是付出了多少的汗水才取得的成功;悲观失落的时候,想想力克脸上灿烂的笑容和他的乐观精神;发现自己又在抱怨世界不公平的时候,就像力克一样去感恩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其实,我们常常会在各种各样的心理误区中迷失了自己,这本书,就是指点你走出迷雾的导航灯。归根结底,力克想要告诉你的是:做的自己,我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