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通用35篇)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童年”这样一个仅有的、宝贵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呢?与孩子最亲近、相处最多的是父母,我们会给与他们什么样的童年呢?王璐的《蹲下来和孩子交流》一下子就吸引了身为母亲的我,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父母心中所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这种情感就是父爱和母爱,父母是孩子心中最仁慈的法官、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父母的爱如火焰照耀并温暖着孩子们的心灵,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父母之爱如此之伟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发现很多孩子对父母之爱往往不以为然,甚至常常产生逆反心理,对父母抱以“敌视”态度,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答案就在于父母没有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感悟到他们的爱,没能同孩子进行正确有效的沟通。那么:父母应该如何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正确地去爱孩子呢?这无疑是让很多为父母者头痛的话题。孩子淘气不听话,不爱学习,不懂礼貌,性格害羞,爱撒谎,屡教不改……如此种种,让父母难于应付,万般无奈之下,无名火起就对孩子动辄以打骂,或者变相的体罚,经过这样一翻“教育”,自以为孩子能悔过自新,却成想适得其反,孩子愈加的反判,甚至对你阴奉阳违,以至造成大错,。这样的父母这“爱”无疑是失败的,那么如何才算是正确的教育之法?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呢?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正是这一点。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最应该做到的有以下几点之一:
一、要放下权威的架子,蹲下身子平等地与孩子交流,尊重孩子的权利。
二、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朋友,适当时放弃那双充满“爱”的手,让孩子健康自由的成长。
三、父母要以身作则,要知道单纯的“言传”往往很难让子女发自内心地完全地接受你的教育,只有父母做出了榜样,孩子才能真正的信服。
四、要能疏导孩子的情绪,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要积极耐心地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
五、教会孩子沟通的本领,让孩子主动说话并能正确的表达。这其中,教会孩子自信是最为关键也是首要的一步。
六、常识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赏识只要掌握了尺度和方法,那就是最能激发孩子潜能,最有助于孩子成长的教育方法。
七、掌握批语和惩罚的方法,批语和惩罚固然不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但如果用得好,也是非常具有效果的。
八、给孩子一个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充分体会你的爱,这是家庭教育最为根本的一点。
蹲下来,对孩子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关心与理解;是我们关心儿童世界的一种方式;也营造出一种明主、和谐的相互尊重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下家长权威的架子,和你的孩子做朋友,让他们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得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三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著作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课文中截取的是书里的高潮部分,即从翠翠和傩送的相识直到故事的结局。几年前的自己还是略带幼稚和懵懂的,只是觉得翠翠的命运可悲,她和傩送相爱却无法相守,但是今天再读这本书,从字里行间中,我感受到了更多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边城》这本书描写了在位于偏远湘西,但却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边远小城里,住着以摆渡为生的翠翠和外公。外公虽然年事已高,但是身体还是很健朗,孙女翠翠已到了花样年华的十五岁。他们热情友善、真诚淳朴。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与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相遇,内心产生了爱情的火苗,然而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了单纯可人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的幸福,独自离开外出闯滩,途中遇难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内疚地离开了翠翠,外出他乡。外公为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离开人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待着傩送回来。
《边城》虽然以主人公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抒写了男女之间的单纯爱恋,但是也描写了边城人民的淳朴生活及邻里间的友善,傩送和天保之间的兄弟亲情,翠翠和外公的血肉亲情,通过这些赞颂了人性之美。边城就如同陶渊明笔下描写的世外桃源一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同样描绘了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自食其力,自给自足,和平恬静,人人自得其乐的社会,这种宁静和谐的生活不仅和当时动荡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如今浮华的社会也形成鲜明的比照。我去过凤凰两次,第一次是高二的时候,那时候的行程匆匆,光顾着欣赏沿途的风景,第二次去凤凰是今年的十一长假期间,那时候街道上人很多,天空中夹杂着雨水,白天很是热闹,当地的居民在沱江边上清洗着衣物,能听到木棒敲打衣物的声音,沱江依然静静的躺在那,只是流水早已经流淌轮回过千百回了,街道的两旁有很多小摊,卖的是当地人亲手制作的一些精致的手镯、手袋和其他一些小饰品,他们享受于这样的生活,并不是靠那些手工艺品为生,只是喜欢这样,在一天中的闲暇时光里,做些闲适的事情。夜晚,整个凤凰城被五光十色的灯光所包裹着,此时她是妩媚而神秘的,一整热闹喧嚣过后,剩下的是静谧、平和,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青石板的街道在古铜色的灯光下,飘散着历史的味道,沱江静静地倒映着两岸的零星灯光,夜空是那样的深邃,让人深深沉醉在这样的夜晚,这时候凤凰城才有点沈从文笔下边城的韵味,我明白了,确实只有这样的小镇才能孕育出边城中那样淳朴善良的人们。
再谈及翠翠与傩送之间的爱情。他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离经叛道的骇世之举,没有那些所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也没有郭敬明笔下那些上流社会中充斥的铜臭味,他们只是极其普通的单纯少女和少年,在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中遇到了对的人,他们的感情就像春天里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羞涩而又纯洁,在他们的感情里只有一个色彩,就是对互相的爱慕,没有现代爱情里附带着的复杂因素,物质、金钱与权利,有太多的牵扯、太多的顾虑。翠翠和傩送爱情的无可奈何是源于亲情的介入,他们爱情的悲剧也反映出了人性的美好,即傩送与天保之间的手足亲情,他们都不忍心伤害对方,因为不忍,所以有了天保的黯自离开,不料途中遇难身亡,傩送才会因为天保的死耿耿于怀,以至于即使他对翠翠的爱慕再强烈,也始终迈不过心中那到“道德”之槛。
正是因为《边城》不圆满的结局,让这份爱情更显得凄凉。故事最后一句提及傩送的话,“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看似悲剧其实也不尽然,他们的故事应该留给每一个读者来延续。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四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了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了的边城,我找到了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了她坚强,水赋予了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了。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五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秀秀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秀秀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秀秀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看到秀秀第二次遇见了二老的时候,我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秀秀提亲的大老下船出了事后,我知道秀秀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秀秀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也失去了每天为人过渡的那条船。
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秀秀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秀秀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秀秀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秀秀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秀秀的爷爷。
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平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到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秀秀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秀秀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秀秀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还有秀秀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清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 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秀秀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金粉世家》一打开满满的都是对于一见钟情的倾倒,一个有钱的公子哥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子,最一开始他也是想过要聚清秋的,因为和交际花相比,清纯而富有读书才华的清秋一定是纯一的而且不会干涉他过多的生活的。这个主意一打定,燕西用尽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手段去一点点接近清秋和她的家人,他的心中没有门第观念,没有未来,没有责任,有的仅仅是一个有钱人对于自己心仪的物品或者人的占有。而在清秋的心里只有爱情,一个女孩子对于爱情所有的幻想,在清秋这里全都有,所以她迷失了。
虽然冷太太知道不能一次又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但是由于他是总理的儿子,一时的贪念,所以打一开始冷太太就在默许清秋的一次次行动,而使清秋迷失了自己。舅舅的想法而简单,能攀上总理的儿子真是祖上冒清烟了,所以一味的巴结。家长的放纵使得清秋没能及时的去看到燕西和她之间的鸿沟,也使她一直没有停下来思考一下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爱情中的清秋明知道秀珠的存在而不去问清楚,她希望燕西可以主动说出来,而***的纨绔子弟是从来不感觉自己会错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最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是没有沟通的。是的,从一开始张恨水也是不想他们能在一起的,只是清秋和燕西都太年轻,不自知而已。
老天也是眷顾清秋的,所以她和清秋开了一个玩笑,不能说是玩笑,是最一开始清秋和燕西就应该想到的结果,可惜他们谁都没想过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们很慌乱,开始筹备婚礼,燕西很幸运有姐姐的帮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因为清秋的诗书才华趁了世代簪缨父母的意,把儿子女儿没有实现的愿望强加在儿媳妇身上,虽然他们也知道燕西是个过于随便的人,但是这个儿媳妇却是梦想中的儿媳妇,虽然知道俩人不一定能长久,但是看燕西很认真,也认可清秋也就同意了。
唉,可怜的清秋不仅因为出身而遭到妯娌的排挤,也因为金太太的宠爱而使姐妹嫉妒,再加上怀有 身孕新到一个大家庭,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燕西的周旋,但是燕西呢?受了别人的挑唆,新婚没一周呢,就整夜没回家。这时候的清秋如果能大大方方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俩个人能平心静气的交流一下各自的想法,就不会是后来的结果了。可惜没有。再后来,清秋越发忍让,没有换来燕西的醒悟。即使偶尔的垂涎,只不过是对于自己心里的爱情的一种祭奠罢了,可是糊涂的清秋却没能及时的醒悟呀!
可惜情人的眼光,是没有定准的,爱情浓厚处,情人就无处不美,爱情淡薄时,美人就无处不平常。
事情越来越糟了,可是清秋还是一味退让。当九死一生的生下来儿子之后,清秋终于醒悟了,离开是她的决定,也是一个人看清了爱情的背后,做出来的一个决绝的决定,没有一丝的余地。于是她走了。
一朝共落清秋冷,金粉凋零各自心。情到浓时情转薄,鸳鸯蝴蝶终是梦。
对于清秋我没有太多的同情,因为是她自己没看清爱情的背后,这个结果也是她应该想到的。但是对于清秋我是格外佩服,看清了燕西的真面目,没有再苟且,而是决然的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虽然辛苦,却也坦然。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伴着这感慨激昂的歌声,荆轲踏上了行刺秦王的不归之路。为了让太子丹放心,田光自杀了;为了取得亲王的信任,樊於期义无反顾地奉献出自己的头颅。
荆轲成功的让亲王相信了他,在他打开地图,图穷匕现之际,荆轲抓住亲王的袖子向他刺去。秦王大惊,两人在台上你追我赶,后来秦王趁机砍下了荆轲的左腿并杀了他。这就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荆轲虽然刺杀没有成功,田光.樊於期也都自杀而亡,但他们的精神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他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在自己的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他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难怪千百年来无数文人为他的英雄行为而感叹不已!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有幸拜读了关老师的《凭什么让学生服你》这本书。看此书如同和一位长者交谈,她娓娓道来,每一句话都那么真诚。她不但令她的学生们佩服,也同样令我心服口服。是呀,与其不断地要求孩子这样那样,还不如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块吸铁石。全书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一名普通教师,是如何用心,用脑,用情让每一个或善感、或叛逆、或懵懂莽撞的孩子的心慢慢向她靠近的。
一、以身作则,提升人格魅力
“亲其师,信其道”是说一个人只有在亲近自己的师长时,才会相信、学习师长所传授的知识和道理。在这里关老师认为“亲”不仅仅是亲近,更多的是佩服和发自内心的崇拜,而真正能赢得学生佩服的是老师深刻的文化底蕴和人格魅力。关老师用具体的事例讲述了她如何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学生佩服,她可以在军训时陪孩子们一起淋雨;她带领孩子们一起进行爱心捐助;她愿意做学生的朋友,做班级的一员和学生们共同承担集体责任,看到教室内的废纸不是批评指责而是弯腰捡起来;她不仅关注孩子们的学习成绩更关注他们的道德水平……这样的老师怎能不让学生佩服。教师的人格魅力就体现在琐碎的日常教学中,老师的一言一行学生都看在眼里,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就会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这就要求老师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庄重自己的仪表,注重言谈举止,丰富自己的知识,形成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责任感。只有老师的人格魅力提升了,在学生中的威信和号召力才会进一步提高。
二、用心沟通,倾听孩子的心声
时代在发展,传统的批评、训斥、管教已不再是灵丹妙药,心灵上的沟通、理解和尊重才是孩子们更为需要的。我们总是会迁怒于“今天的孩子思想真复杂”但是这并不是孩子的错,这是复杂的社会环境决定的。所以做为老师,我们有时候需要弯下身子去听听孩子的心声,当心和心贴在一起的时候,心与心之间的冰霜也就被融化了。反思自己,我总是站在一个老师的角度去理所当然的给孩子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认为我是老师,都是为了你好,所以你必须听我的,但是收效甚微,这时我会觉得自己的良苦用心不被理解,会生气、恼火,甚至演变为严厉的批评、指责,这样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身躯高大,面目狰狞”学生就会服你吗?关老师的书中用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不是的,当我们把孩子当做是朋友,而不是管教的对象时,当我们真的能够平静的坐下来,认真倾听孩子向我们倾诉他的困惑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的责骂时,当我们给孩子一个鼓励的眼神而不是狠狠的责备时,孩子的心正在向我们靠近。
三、动脑思考,完善教育方式
教育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如果我们在爱和理解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方式方法,那我们就会得心应手,甚至乐在其中。
书中讲到了很多故事,读到一些故事的时候,真能触动自己的心,在为故事中的老师机智幽默的对白,独具匠心的设计,妙趣横生的情镜叫绝的时候,我也真正领悟到了一些实用的教育方式。每个孩子他的个性心理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面对不同的个体时需要因人而异。我很赞同关老师的的观点:教育需要鼓励,但一味的,盲目的鼓励可能会让学生陷入一种自我放纵。“失败乃成功之母”“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些句子充满了正能量,但是如果经常用这样的方式来激励一个屡战屡败的学生,会让学生陷入一种“失败乃成功之母”的自我麻痹之中,甚至陷入低谷,一味的鼓励——无济于事,一味的批评——更加叛逆。这时候需要我们使用一种“强刺激”,一针见血的指出学生的错误,严厉批评甚至直接否定,激发学生的内疚感,由此激发学生的动力。当然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心理素质比较强的孩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每个孩子的性格特征,对症下药。
四、用爱滋润,温暖孩子的心田
与教师的人格魅力、高明的教育方式相比,最容易进入孩子内心的可能就是老师的爱了。当我们尽我们所能去关心一个孩子,帮助一个孩子的时候,我想孩子是完全能感受到的。当我们能够把每个孩子都放在眼里,把孩子的喜怒哀乐记在心里时,我想孩子会亲近我们的。也许就是你帮他系好散落的红领巾的一个小举动,在他生病时的几句问候,课堂上的一句“真棒”,在他考试失败时的几句安慰,在他赢得短跑比赛时的一个拥抱,就会触动他心中的涟漪,牵动他的心。孩子并不是铁石心肠,心被捂热了,他们自然也会用真情来回应。
做一块吸铁石吧,用“脑”去思考教育,提高自己的教育深度,用“心”去了解学生,给予他们平等与真诚,用“情”去温暖和滋润还不够茁壮的小苗,你的眼里、心里有了孩子,孩子自然会敬佩你,喜欢你。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青春过,迷惘过,也拼搏过,梦想过,即使最后失败了,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呢?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经历一个又一个冲破疑惑完成梦想的过程的吗?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这学期第一时间拿到四年级的《信息技术》课本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激动的,因为从这学期开始,计算机课有了专门了课本,这无疑是学校对计算机课程的重视。上学期我们的课程进行的非常困难,因为没有课本,对于老教师来说是轻车熟路,但是对于我这样没有太多教学经验的新老师来说确实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每节课都在“天马行空”。既要对每节课负责,又要对自己负责,所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每个班讲到哪里都需要用笔来标注一下,让自己时刻记清楚自己讲到哪里,不至于让自己出现多讲、少讲、串讲都情况。这些都是上学期没有课本的时候遇到的问题。
不过课本也有一些弊端,四年级课本的知识较于简单,比如说,认识键盘、认识输入法、认识电脑的构造……有些知识都是已经讲过的或者不必讲的,这是局限性的一点。有了课本就要完全按照课本来讲。课本上的知识虽然完整,但是也有很多知识是完全不用讲学生自己阅读就可以完全掌握的。还有一点就是学生在计算机课上接触最多的'是电脑,对于课本的接触较少,所以我们基本上在课堂上用课本的时间较少,这些都是我个人关于课本的一点感想。
这学期有了新课本,无论是对老师还是学生来说都是喜闻乐见的好事。学生可以更加系统、完整的对计算机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老师也可以对更加充分的了解课本,了解学生的学习的程度、每个班的学习进度。我觉得这是非常值得欣慰的一件事。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瑞拉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玛瑞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尤其是主人公安妮令我难忘。
安妮坚强乐观,虽然她从小失去了父母,之后的遭遇也很不幸,但她爱幻想,乐观面对生活。在之后的学习中,也是那么的积极向上,渴望获得知识,勇于竞争和拼搏,最后还考上了大学。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
安妮对亲人,朋友,同学,老师,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热忱的心。在好朋友戴安娜的妹妹米尼生病时,她大显身手救了米尼;在马修去世而玛瑞拉的眼睛又不好时,她放弃了学业,做了老师,以便照顾玛瑞拉。
安妮有许许多多的梦想,有些似乎很难达到,但安妮在自己的努力下,这些梦想一个个地成为了现实。安妮的乐观、安妮的坚强、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安妮努力实现梦想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微笑着迎接每一次挑战,努力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拼搏!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这个寒假,我又重新阅读了《史记》这本书,脑海中思绪万千,《史记》读后感。感到这不仅是一本记录册,更是后人优秀品质和丑恶心灵的演绎剧本。
给我感触的一则故事是——《赵氏托孤》(《赵氏孤儿》)。这个故事的主演有三人,程婴、公孙杵臼和屠岸贾。程婴和公孙杵臼是中心耿耿的忠臣,而屠岸贾是心术不正,企图谋朝位的_臣。他们一路争斗,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的亲人,也要保住赵氏的血脉。这儿让我十分震撼。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们二人不惜一切保护这赵氏的血脉,就算是为国,也不会不惜所有的一切吧!从此我就被那舍生取义的精神真正震撼!
司马迁用自己巧妙的构思将这些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将他们的品质和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仿佛让读者身临其境,一丝一丝观赏着这些传世美文。
读着读着,我的心灵被这些故事所占据。我开始敬佩其作者,了解起作者作书经历。司马迁是在狱中花了16年编写了这本《史记》,他不畏苦刑,一心专注《史记》的人物,我无法想象他经历了多痛苦的折磨,但他为《史记》的一片心意展现在我的脑中。司马迁坚强的品质又一次在这本书上刻下了一个不朽的印章。
让我们学习《史记》中人物的坚贞不屈,让我们学习《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的优秀品质!
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爱国程工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就是他成功修筑的,这就是京张铁路。
从课文中,我知道当时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遭受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和欺辱。詹天佑不怕困难,不怕嘲笑,依然接受了任务。最后修筑成功从而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灭了帝国主义的威风。我为詹天佑的杰出爱国精神而自豪。当读到詹天佑勘测线路时所说,所做,所想,心头不仅微微一阵。詹天佑对工作严肃的态度,和那不怕艰难,认真,不怕吃苦,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还有遇到困难,他总是为自己为别人鼓舞的爱国之心,与我们相比是如此伟大。我们平时遇到一丁点儿困难和压力就不想吃苦,没有勇气,做事马马虎虎,说别人的坏话,揭别人的短处。学习了《詹天佑》一课,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了?
詹天佑的杰出在于实践。他能根据不同的山势采用不同的开凿方法。居庸关隧道采用从两端同时凿进的办法;八达岭采用中部凿井法,使工期缩短了一半。为了解决火车爬坡问题,他又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
看到这里,我羞愧万分。平时的数学作业老是一种模式,按老师教的方法去做,如果遇到难题,用这种方法又不行,我就只会死脑筋解题。詹天佑叔叔为了国家的荣誉,创新设计了铁路路线。今后我要向詹天佑叔叔那样具有创新精神。
詹天佑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好儿子,京张铁路工地上永远开放着詹天佑这朵奉献之花,他将永远开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之中。
《小妇人》是美国著名作家路易莎奥尔科特写的长篇小说,小说主要描写马克一家的天伦之爱。以马克一家四个小姐妹的成长过程中的趣事,以及她们那具有着优秀品格的母亲给予她们的启发和教育,成功地塑造了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感受很深。
《小妇人》的主人公是马克一家的四个小姐妹,大姐曼格美丽而有些虚荣,二姐琼豪爽正直,老三佩丝善良而羞涩,最小的艾米爱漂亮也好惹麻烦。
让我最佩服的是老二琼,她勤劳好胜,勤学干练,是我们现在孩子所不可比拟的,虽然所处环境不同,那种为着自己理想而学习的精神实在让人为之感叹。
爸爸从军多年,姐妹几个是妈妈一手带大的,看到妈妈的疲倦的样子,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能认识到自己长大了,有义务帮助家里,帮助妈妈减轻负担,虽然舍不得放弃手中的书却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违心地来到姑姑家打工,顶着东家姑姑的唠叨,做着一件件无趣烦燥的事,因为自己是要拿薪水来补贴家用。工作中的琼依然不忘自己的理想,得空就读书、写作;写作、读书,终于有一篇文章发表在报纸上,渴望成功的她终于得到认可。
妈妈的教育方法也让我为之折服。妈妈是一们个仁慈、善良的妇人,这个家全靠她一个人操持,在她的培育下四个女儿健康、活泼地成长着。妈妈“放纵”的教育思想是我们现代教育无法实现的。生活中的人都有懒性,几个小姐妹当然也一样,在假期都想懒一懒,闲一闲,可做母亲的没有反对,反而是放纵自由,任其发展,索性有天自己找借口外出,孩子们饿得慌了才懒散地起来,看到冷锅冷灶,没办法了自己动手,费了好大劲儿才做下早点,可吃起来个个皱眉头,中午换个方法也依然如故,整个家里乱糟糟地,大家感觉什么事儿也乱套了,都抱怨着,终于爆发了:“算了,再也不过这游手好闲的日子了”这些发自内心的话语才是妈妈想要得到的,这些实践的内在动力才是孩子们勤奋的开始,试想我们做家长的哪个能做到呢?
我极喜欢马奇太太,她虽然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却有耐心温柔的笑容,她虽然没有高贵显赫的身份,却有对家庭的一心一意。我想,最让我仰慕的应是她别出心裁的教导。
马奇太太有四个孩子。大女儿梅格,温柔美丽,善于做针线活,又精通厨艺,但总怕别人瞧不起她的贫穷。二女儿乔虽是个女孩儿但她热情奔放向往自由,野味儿十足却酷爱读书,颇爱写作,乔希望能用自己的作品为家里出一份绵薄之力。三女儿贝思是父母心中的“小宁静”,姐妹中的乖乖女,贝思性格羞涩,总会默默无闻的帮助大家,极有音乐天赋,很得邻居劳伦斯老先生的喜爱。四女儿艾美很有绘画的才能,但语言经常出错,行为举止有些刻意,性格有些自私自利。而马奇太太的丈夫在军中做牧师。可以说这个家是由马奇太太一人撑起。先不说如何,光是这种责任,便足以让人对马奇太太生成敬意,更别说她的教育是非常成功的。
如果我哪儿做的不对,可是偏偏我没有发觉并且认为我是正确的情况下,你对我说我不对,我可能压根不会认为我是错的。像这样的情况,一般的家长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武力解决;二是道理解决,但这两种方案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反而会心生不忿。可马奇太太的做法确是秒!四个孩子好不容易有一个假期,她们便向母亲请求能在这假期里,不被家务所烦恼,做自己想做的事,而马奇太太认为这是教育的一个好时机,于是边给一周实验期看看滋味如何。她们每天玩了就睡,睡了就玩,做着她们一直想做的事,结果每个还是忍不住做起了家务,乔每日看书最后读的见书生厌,连脾气最好的贝思也发起了脾气,艾美度日如年。当马奇太太询问这一周的情况时,她们不得不承认这很糟糕,这次的计划令她们难忘,也让她们明白光干活和光玩是一样的,只有干过活后的休闲才能令人惬意。
不仅如此,当梅格在婚姻上出现了“牛角”时,马奇太太能够直指夫妻二人的优和缺点并给出建议。乔的性格暴躁,别人有不对或惹了她时,言语和脾气往往不经大脑就爆发出来,事后又十分后悔,便向母亲求助,马奇太太言传身教引导她,鼓励她。马奇太太不仅在乎女儿们的幸福,但她更注重女儿的思想和道德的教育。
反观《傲慢与偏见》中的班内特太太,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在她的眼中,只有虚荣,财富和权势,宾利(一个黄金单身汉)来邀简(大女儿)回访,但不久后会下大雨,简本可明日再回访,可班内特太太却仍让女儿去回访,最后简淋了一场大雨,生了重病。班内特太太听说后,没有对女儿的担忧反而眉飞色舞,这样简就可在宾利家长住,乘此打好关系!女儿琳达和人私奔,她不认为这有错,反而希望两人顺利结成连理,并为此感到得意--她又嫁了一个女儿了!因为班内特太太的口误遮掩和没有修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伊丽莎白的屈辱,也导致简和宾利结婚之后搬离这个家。由可得知班内特太太凉透了人心。
若说把马奇太太比作什么,我认为像是解语花,更是黏合剂,将马奇一家紧紧地结合成一个温馨,温暖的家庭。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今天我学会了一个新成语,刻舟求剑,你们知道它的意思吗?我给大家讲一讲吧!
从前,有个人坐船过长江,他一不小心,把挂在身上的宝剑掉进长江里去了。那个人一点也不着急,拿出小刀在船舷上刻了一个记号。
有人催他:”还不赶快去捞剑啊!在船上刻记号有什么用啊?“
那个人不慌不忙的指了指刻的记号,说:”不用着急,宝剑是从这里掉下去的,等船靠了岸,我就从这里跳下去,准能把宝剑捞上来。“旁边的人说:”他是变傻了,怎么会这样想呢!“
船靠岸了,那人捞了一天,也没有找到。他失望的自言自语的说:”早知道,就听朋友的话,直接下江把我的剑捞上来了。“那个人特别失望。他慢慢地离开了长江。
那人怎么那么笨呢?连这个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大家可不要向他学习哦!
《论语》中对于教育思想方面的内容对我启发很大。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他主张“有教无类”,不分贵贱、贤愚,机会均等。用今天的话来说,孔子非常尊重学生。在教育的方法上,孔子主张“因材施教”,重视诱导式的启发教育,触类旁通,强调在实行启发诱导的基础上必须注意循序渐进。本学期我所教的课文中,讲的就是孔子与学生的故事,再次重读孔子的《论语》,让我再次接受了教育。在教育的培养目标上,孔子认为进行教育的目的除了用仁义礼净化人们的灵魂,协调人们的社会行为之外,其重要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仁义之心的“仕”、“君子”,以为当时的社会服务,这就是他著名的“学而优则仕”的思想。
读孔子的《论语》,让我想到了我们今天的教育教学实际,发现孔子的很多教育思想在今天仍被继续沿用,仍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一部经典著作。如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讲了,提出了“学”是“思”的基础,“思”又能使“学”不断深化和扩大,阐明了学和思的辨证关系,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学思结合。再如今天的因材施教、写作参考循序渐进、举一反三等这些教学原则、方法在《论语》中都能寻找到痕迹,除了教学,孔子关于做人也有自己的独树见解。他强调做人要正直磊落,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在孔子看来,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然而我们的生活中不正直的人也能生存,但那只是靠侥幸而避免了灾祸。他还强调做人要重视“仁德”。这是孔子在做人问题上强调最多的问题之一。在孔子看来,仁德是做人的根本,是处于第一位的。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又曰:“人
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说明只有在仁德的基础上做学问、学礼乐才有意义。做人还要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即:我每天都要再三反省自己:帮助别人办事是否尽心竭力了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讲信用了?老师传授的学业是否温习了呢?强调从自身出发修养品德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孔子强调做人还要重视全面发展。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做人。
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习《论语》后的一点感受,通过这次学习我才知道自己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一定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著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_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向他学习。
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说起红书,我读的不是很多,最先想到的就是是《林海雪原》,因为那是我曾经观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血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智勇双全的杨子荣令我十分佩服,他可谓是一位胆大心细的特工,手段高明的间谍。他知己知彼,沉着冷静,机智灵活,随机应变,斗智斗勇,嬉笑怒骂,虚张声势,先发制人,反客为主,成功取得敌人的信任,别出心裁地为匪徒们准备了一顿最后的晚餐—— 百鸡宴,为自己和战友迎来了胜利的年夜饭。那个除夕之夜的欢笑声该是多么灿烂幸福难忘啊!那句“ 天王盖地虎” ,“ 宝塔镇河妖” 的对白,经典而又滑稽,每当我想起它,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杨子荣勇敢无畏的形象。
对他们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无论在多么危急的情况下,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个信念—— 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 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也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便会对自己的前途、要走的路感到迷茫,徘徊不定,成为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
尽管有时,乌云阻挡了阳光,但在一阵甘霖的挥洒后,清流依旧,白鸽挂着风铃远翔,叶更绿,天更蓝,阳光在露珠上闪烁。世界的循环不停,美不停。依稀间,昨天也是今天的导航。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了理想这盏明灯的指引,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前进的方向。
《林海雪原》所表达的不单单是对于英雄的歌颂,更是对于其大无畏的英雄主义气概的赞扬。没有经历那个红色年代的我,从中更是得到了很多精神层面的补充以及进步,英雄的时代已经逝去,但他们的精神品质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它点亮我心中的一盏明灯,我相信它会以不同的形式世代相传下去,直至永远!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他在接到要做出“大炮仗”的时侯,便知道要制造***,要长期出差在外,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于是,他便开始专心致志的投入了***的制作中。
苏联答应给中国提供***的教学模型,但是对方却撕毁了协议,苏联专家全部撤走了,现在邓稼先只好一边读书,一边授课。他非常刻苦,有时他备课备到四点多,在办公室里睡两三个小时,天亮了继续工作。在那些日子里,他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一天到晚晕乎乎的,走在路上还想着***,有一次竟连人带车掉到沟里。
经过了一番努力,终于把我国第一颗***的理论计算的轮廓勾画出来了。由于当时还没有大型电子计算机,所以只要有一小点错误就要用手摇计算机摇上九次,以便计算出正确的答案。
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伴随着一声巨响,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这震撼世界的惊雷向人们宣告:中国人被欺凌的时代结束了!之后,邓稼先等人又取得了***试爆成功。
我想,这一定是邓稼先和其他工作人员刻苦研究和团结奋斗的成果。邓稼先那为了祖国富强而呕心沥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虽然不能像邓稼先那样做出伟大的事来,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长大了之后也为祖国做出有贡献的事来。
坐在书桌前,静静地聆听着来自窗外的声音,这种声音,有些悲惨,但在悲惨之中,有夹杂着一些壮烈。它把我的思绪带进了那篇课文——《邓稼先》,让我不由自主的拿起书,再次浏览……
这篇课文主要将邓稼先的生平、贡献放在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进行描写、评价,突出了他对民族的贡献,表现了中国学者特有的忠厚朴实、真诚坦白、心胸宽阔的气质,高度赞扬了他深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将个人生命奉献给祖国国防事业的崇高情怀。当我读到“一次井下突然友谊个信号测不到可,打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声‘我不能走’”时,我的心灵被邓稼先那种为了国家,为了工作而临危不惧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会像一下自己,在这么幸福的情况下,在自己只有一份“工作”——作业的情况下,却经常抱怨,一会感觉认为学习太苦,所以就想放弃,开始厌学。比起邓稼先,我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没有邓稼先那种爱国的精神。“少年强,则国强。”我再厌学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如果每个少年都像我这样那么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不都得毁灭吗?”我先在就要好好学习!
虽然,我比不上邓稼先,但我可以向他学习,学习他的临危不惧,学习他的忠厚朴实,学习他的爱国主义……从身边做起,争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奉献国家!
随着窗外的歌声,我读完了这片课文,这是歌声里的悲惨,仿佛完全消失了,剩下的,只有那些壮烈……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安妮日记》是以犹太女孩安妮的视角记述二战时期间住在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景。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她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在漫长的25个月内,按你记录了每一天的成长经历,并对战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反思。但居住在密室里的人,最后还是被纳粹逮捕,被解送到波兰的奥希维兹集中营。他们八个人中,只有父亲奥托.弗兰克活着走出集中营,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传扬女儿的日记,让全世界人民共享。
我认为安妮是个活泼开朗、敢作敢当的女孩,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8个人居住在密室中的人每天白天提心吊胆。有一天晚上,大家都出来活动时,听见有小偷在偷东西。密室中的3个男人们立刻就去抓小偷了,而安妮在上面听着下面的动静。没想到的是,真正的小偷跑了,他们却变成了替罪羊。幸运的是,当警察赶到时,他们已经跑回密室了。
《安妮日记》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也能去看。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科幻小说书。它是由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拿到这本书,我的眼球一下子就被题目深深地吸引,八十天环游地球,怎么可能?带着这份强烈的好奇心我阅读了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真的就做到了。书中讲述了弗克将八十天内绕地球的设想付诸实践的故事。这个富翁与改良俱乐部的先生们打了一个赌:用两万英镑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圈,否则这两万英镑将归改良俱乐部的人们拿走。弗克相信通过周密的计划以及当时的交通保障赢得这个赌局完全没有问题。然而在旅途中,他却遭遇了很多苦难,如铁路的中断、海上风暴、解救艾妲夫人等等。本以为其间的事耽误了时间,会输掉赌局,但就在紧要关头,他却又意外地获得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约了一天的时间,却不知道,时间仅剩下十分钟了,就在最后一秒,主仆二人终于走进了改良俱乐部,赢得了这场赌局。故事中主人公经历的每一次险境,我都为他情不自禁捏一把汗,甚至想要亲自为他排除险境中的重重阻碍,帮他一把。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一路上弗克先生的分秒必争、坚韧和镇定都表现了他十足的绅士形象。也正因如此才能够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非常欣赏弗克先生。要知道其间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他都将为此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弗克先生敢于挑战自我,在困难面前镇定自若,冷静面对,一点也不慌张。每次的险情都是对他的一次挑战、考验。为什么不学学弗克呢?生活中我们的经历可能没有弗克那样惊心动魄。但他的环游经历告诉我遇到困难时都能勇敢去面对,去挑战,一切困难都能迎刃而解。当我们做一件事情,不要先想着这件事有多难多难,这样不但不利于完成任务,让人心浮气躁,自暴自弃。想起自己一次弹琴的经历,老师布置了一首筝曲,里面有很多指法的变化,同时还强调左右手的配合。才弹了一遍我就心情不爽,还咒骂是什么烂琴,谁没事普的曲子,结果越诅咒越不协调。妈妈在一旁看着也十分心急。她劝导我:“如果真的诅咒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话,妈妈和你一起合力,可是事实证明怨天尤人是不可行的。没有哪件事可以随随便便就做成,不骄不躁,敢于挑战,才能看到真英雄。”我重新振作,慢慢地练习着,一遍比一遍好起来。信心也一点一点找回来。——是的,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勇于挑战自我,不要被困难吓倒。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以信心当船,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呼兰河传》被作者萧红用一层忧伤之纱蒙住了。通读全文,总能隐隐约约感到些许悲凄,但又是那么捉摸不定。是什么让她含泪愁闷?
小团圆媳妇死了,不知是被打死的,还是被“救”死的,我看八成是被老胡家的街坊邻居给折腾死的。街坊邻居们和老胡一家都是为了小团圆媳妇好,这不难看出,他们都想把她管教成一个传统化的媳妇,所以才打她,在她生病时又都帮着出点子,虽是瞎出主意,但也是一片好心,只是结果不大好,在他们无所知觉的情况下,其实是把小团圆媳妇推到了鬼门关。
小团圆媳妇只是传统保守的封建思想的一个牺牲品罢了,当然不只她一个,在那个时期恐怕还是有很多的。别指责呼兰河小城的人们,他们也是无辜的,他们也只是受到了封建思想的荼害罢了,他们也是可怜人。他们是无知的,是愚昧的,是保守的,是腐朽的,但同时也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就使得他们有了“愚昧的善良”。愚昧的善良比单纯的恶毒更可怕,我一直这么认为。恶毒令人憎恨,但愚昧的善良不同,它其实是恶毒的一个分支,只是挂上了“善良”的头街,因为愚昧无知,所以总是被人们谅解。正因为人们对它的纵容,它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变相地“杀人”。
既然说到了小团圆媳妇,谈到了愚昧的善良,就不能不提小团圆媳妇的婆婆。道家曰:“人性本善”。话是不错的,人的心在前期的确是善良的,但注意,是“本”,人心到了后期就会被黑暗的社会腐蚀了,变异成“愚昧的善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是不把小团圆媳妇当人看的,甚至把她贬得连动物也不如。不过她到底还有些良心,不然也不会花大钱给她媳妇治病,但尽花得是些冤枉钱,药方子荒谬到了极点。婆婆是不知道的,正因她愚昧的善良才间接导致了她媳妇的死。这个婆婆在书中是个反面人物,是当时社会上众多婆婆的影射。由此可见,愚昧的善良坑害的人不在少数,说它比恶毒更毒也就不为过了。麻木的思想,麻木的人,使得愚昧的善良肆无忌惮地在世上横行霸道。
愚昧的善良,它同恶毒并肩走在一起,状如亲兄弟……
近几日阅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作者塑造的绅士福克先生的形象是一个富有正义感、意志坚定、同情弱者的人,作者对地理、航海知识与对生活的热爱体现在字里行间,激发了阅读者的想像力,我觉得读起来很有带入感,引人入胜,感叹经典就是经典的同时,同时想起了前多少年阅读过他的另一作品《海底两万里》。这部作品里的尼摩船长与福克有同样的精神风貌,这样的作品在不同的年龄段、不同时期阅读都有不同的感受,作者对科学知识的敏锐认知和对未来的大胆想像,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实现了很多吧!太佩服了!像潜水艇不是已经实现了吗?很神奇的想像力,可以激发多少人对自然科学的热爱与向往。一个有趣的人,难怪作品会被翻译成各种语言流传,被世界各地的人们所热爱和感动。
一个闪烁着智慧光芒的人,作品主人公福克的自制能力像钟表一样机械,但他对艾娥达夫人施以援手时的果敢,我觉得这样一个自律得近乎冰冷的人是一个内心温柔的人,当然因为这一举动而后收获了爱情。旅途中他使用各种交通工具,高价买大象的那一段果断而又温暖,因为最后他以丝毫不夸张的方式把这头大象送给了向导,一路送他们到达乘车点的一名当地人,充分体现了他的正义感和同情弱者的品质。对有些人可能会是付给应得的酬劳而已,也足以表达感谢!
福克先生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结果,虽然开始我觉得他没有欣赏沿途的风景,而是马不停蹄的赶路,实现这个目标是否有些单调,可是读完这个作品,我改变了这个看法,他是幸福的,因为有了自律的品格,才有了后来的结果,而且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战胜困难的过程,与这个过程中参与进来的人们的相处,无一不丰富了他的旅途生活。今天得空把这一点点感受写下来,算是一个读后感吧!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一个彷徨又无助的身影,一个单薄又模糊的身躯,无力地向前,最终又无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这句话时而盘旋耳边,真切刺骨,时而遥远渺茫,漂浮虚幻……
是谁在黑暗中叹息,是谁在彷徨中挣扎?一个身影的逝去,却带来了无尽的深思。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漂浮其间,无奈独流水……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为虚无,东流水去无从返,倚心惊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