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在雪下的小屋》读后感(精选35篇)
暑假期间,我读了《茶馆》一书。这本书是以剧本的方式来写的,跟莎士比亚写戏剧的方式差不多。内容也非常有趣。里面有善有恶,有好有坏。我喜欢王利发,我厌恶心狠意毒的刘麻子。
《茶馆》主要讲得是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一个叫裕泰茶馆的生活场景。文章分为三幕,第一幕是茶馆最鼎盛的时期,很多人来这里喝茶谈笑;第二幕茶馆开始渐渐衰落,因怕遭淘汰,后面已经改成了公寓;到第三幕时茶馆已经非常衰落了。最后,王利发一家(除了王利发)都逃走了。王利发最后也上吊自杀了。
我喜欢王利发这个人。他是裕泰茶馆掌柜的。虽然他有点自私,但是他善良、心眼不坏。第三幕时,王掌柜已经很老了。他的心依然善良。他帮助因为家穷而卖给庞太监做老婆的康顺子。当康顺子和庞家断绝关系后,她的四侄媳妇来请她去管管要做皇帝的四侄子少贪图女色,因为康顺子不答应,她的四侄媳妇就翻脸了,给她下了最后通牒。王利发知道,要是康顺子还不答应,康顺子会倒霉,他的茶馆也会完蛋。他就帮助康顺子隐藏她儿子的秘密,还帮助她秘密逃走。他也知道后果,就是砸茶馆。但他也不怕这些了。要是有些贪图荣华富贵的人,绝对会好好地劝康顺子,讨好她的四侄媳妇,以后讨一个大官做做。要是不行,就强行把她送到宫里去,至少能得到许多赏赐。但王利发就不这么想。后来他又帮两个罢工的老师逃走了。他也知道后果,轻则坐牢,重则枪毙。后来他因为放了起事的康顺子的儿子康大力,弄得他们家(除了王掌柜)要逃到别处去,王利发自己说不定都要丧命。王利发还没有一点后悔。要是有些怕死的人,就后悔自己放了康大力,连忙派人去这里找找,那里找找,说不定能捡回一条命。
《茶馆》这本书就是这样,有善有恶,有好有坏,有喜有忧,有笑有哭。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居里夫人传》。作者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她是法国人。她把母亲的一生都写了出来。我很喜欢这本书。
1867年居里夫人出生于波兰一个普通教师家庭。当时波兰正被俄国占领,民族的压迫和生活的困苦,她下定决心要发愤图强。二十四岁的时候,居里夫人靠自己的努力到巴黎大学学习,学习了一段时间后,和当时很有名气的法国物理学家比埃尔居里结为夫妻。夫妻二人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进行实验,研究,最终发现了两种新元素,一种以她的祖国波兰命名为“钋”,另一种命名为“镭”。1903年,居里夫妇共同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奖。1906年,比埃尔居里因车祸去世,居里夫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女儿艰难度日,之后,居里夫人又因放射化学方面第二次获得诺贝尔化学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居里夫人负责指导X光照相技术,还开创了激光疗法,但是,由于长期受到放射性物质的伤害,居里夫人患白血病于1934年去世。
我从这本书中领悟了一些道理:做一件事要专心致志,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去做,不要着急,即使失败了,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下去一定可以成功。
居里夫人说过,对于任何一个男女而言,生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们一定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我们要相信,在某一件事上,我们是有天赋的,而且,不管遇到再大的困难,也都要将这件事做好。当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的说:“我已竭尽全力了。”
我要向居里夫人学习,要坚持不懈,永不放弃。
放假了,我想我该把不爱读书的习惯改掉,一定要在寒假里多看书。于是,一放假,我就和爸爸妈妈来到新华书店购买图书。其中,有一本有趣又感人的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吸引了我。
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书中的主人公分别是:大肚子爸爸、维C阿姨和五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哥和布瓜。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肚子和四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和小晴哥住在一个像量角器的奇妙院子里,喜欢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照看他们。可是,这几个孩子都很不幸:饭团是脑瘫,是永远睡不醒的娃娃;布丁的脚掌外翻,被称卓别林娃娃;先天尿床的苏打是爱马桶娃娃;爱吐泡泡不说话的小晴哥,被称口水娃娃。他们都很自豪地说:“我们是爸爸生的。”爸爸用他的爱心给他们上音乐课、妖精课和马桶课,让孩子们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院要拆迁了。大肚子爸爸也告诉了孩子们事实:这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的,而是在路边抱养的。爸爸告诉孩子们要和自己的亲生的爸妈在一起,并将布丁、苏打、小晴哥分别送走,而饭团因生病却远离了这个世界。几年后他们再次相见时,大肚子爸爸和维C阿姨成了一家人并且生了个孩子名叫“布瓜”。
多么感人啊!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想想那些失去父母被抛弃的孩子们,想想那些残疾人,我们是不是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呢?也许帮助了他人,才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我相信,人与人的和谐之爱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才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无价之宝!
从教至今已有一年了,这一年中我学到了很多,成长了许多,也感悟了很多,要想成为一位好老师我真的远远不够,我只有不断的充实自己,多看书,看好书,才能离目标越来越近。暑假期间我就找到了这样一本好书,卢勤的《告诉孩子你真棒》,看后让我受益匪浅。
教育孩子从来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牵动着千千万万父母、老师的心。因为,孩子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有了孩子,我们的愿望、理想才能子子孙孙传之久远,不断开创新的光辉领域。
阅读这本书时,我感觉我是在与朋友对话,是在面对孩子那一双双渴望、期待的目光在说话,面对父母那一个个充满困惑和忧郁的面庞在说话,用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教育我们做人的道理。
只知道爱孩子是不够的,书中告诉我们爱孩子的方法,用爱的眼睛去发现孩子,用爱的行为影响孩子,用爱的理由拒绝孩子,用爱的责任惩罚孩子 ……
新时期、新事物扑面而来,孩子在不同于前人的新环境中生活,他们面临的矛盾、问题常常超出父母已有经验。许多的父母常感到苦恼和困惑。书中谈到家庭 教育的冲突和解决冲突给父母的忠告。首先改变自己,千万不要跟孩子较劲,把对抗变成对话,学会倾听孩子的心声。给孩子一个和谐的世界、和谐的环境,才能塑造出孩子美好的心灵,充分挖掘孩子的潜能。孩子心灵成长的需求是什么,则样去挖掘孩子的潜能,书中都有很精细的阐述,书中提出的重要观点,大量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对于当代家长是极其受益的。
聪明的父母不应希望孩子一辈子不跌倒,而是要培养能应对复杂人生的雄鹰。我们的责任是给孩子帮助、支持、鼓励,也给孩子必要的保护。读过这本书后,你将会动的如何去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从而把事情做得更得法、更巧妙、收效更大!
这真是一本启人心迪的好书,值得更多的人去欣赏,感悟!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读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 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 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 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 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 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 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 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 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 ,其中最经典的一 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 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 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 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 公车上哭了起来, 哭什么呢, 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 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 粘子的话, 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 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 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 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 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 永远在心口绽放。
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里面有全是曹文轩的文章,我花了几天的时间,终于把整本书给读完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埋在雪下的小屋》。
《埋在雪下的小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为追一只小鹿而跑上雪山的半山腰,他们因为太冷了跑进了勘察队建的小木屋,屋里有床、毯子、凳……这时,他们为了惊吓小鹿因而大声叫了起来,引发了雪崩,他们躲在小木屋里,幸好小木屋没塌,但被压在了雪下……孩子们靠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战胜了饥饿、战胜了病魔、战胜了自我,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艰难的挖雪,终于走出了黑暗,但那个最大的孩子却在挖雪的过程中不幸过世了,最终没能看见阳光。
这篇文章虽然不是很长,但却字字句句都扣人心悬。读完了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我有了很深的感触,文章的几个主人公在那几乎令人绝望的情况下依然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们之所以能够走出黑暗,是因为他们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看看他们,再看看我自己,我所缺少的不就是他们这种精神吗?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人家那是知难而进,我正好跟人家相反,我是知难而退,遇到一点麻烦事,就失去了耐心。总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像我小时候学过舞蹈,刚开始学着还行,挺感兴趣,挺积极,可是过了几天,便觉得学舞蹈太辛苦了,太累了,特别是练基本功的时候,什么劈叉、下腰,太疼了,于是,我便死活也不去学舞蹈了。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呀!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很多,让我有了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它让我学会了只用永不放弃才能够成功!
《滥竽充数》主要讲的是战国时候,齐宣王喜欢听吹竽,而且要很多人一起吹才可以。有个不学无术的南郭先生听说了,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他就混在里面装作很会吹的样子,骗了齐宣王。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装模作样。他混了几年后,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齐泯王即位。他也喜欢听吹竽,可是他喜欢听独奏。这下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他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想起小学时我们班的“南郭先生”。老师让我们背课文,谁背完老师指定的课文就加分。但是有的同学为了想加分,就把背得不熟的课文也加“背熟”章。有一天老师突然抽查背课文,那几个背得不熟的同学顿时傻眼了,只见他们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有的背得结结巴巴,有的站起来大脑一片空白。哎!当一个不懂装懂的南郭先生真难!
因此,我想到在平时学习中是甘当“滥竽充数”的南郭,还是做奋力搏击的雄鹰,二者必择其一。南郭先是好混,最后还是混不下去,社会的建设不需要南郭这样的懒汉,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滥竽充数”的人自欺欺人、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经不起考验,最后还是要被社会所淘汰。我要学习雄鹰奋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刻苦地学习。只要我们树立信心,努力付出,何愁登不上知识的高峰?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我的状态是不佳的,十分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期望改变自我的现有状态,期望自我有一个完美的将来,期望有人能帮自我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期望自我富贵,期望自我能过上自我想要的生活,期望自我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我。至少,能改变自我此刻的不梦想的状态吧!
读着,读着,发现自我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我甚至是此刻的自我太像了。
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我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86.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我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我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
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先自我一向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我此刻浮躁的状态,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走到今日的地步,想想自我的人生到此刻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我想要的,想想自我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我这些年的欢乐在哪里、自我此刻的幸福在哪里。
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我“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我本应当拥有欢乐,导致了自我一再的无法把握此刻。我们应当把握此刻,常怀感恩,让自我内心强大起来。这世上的一切都借期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期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期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期望所以而有收益。我真的觉得真本书十分的好,以后我也会加倍努力的看书的。
周恩来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总理,他为了祖国和人民的事业,经常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工作。《一夜的工作》写了周总理一次彻夜工作的情景,让我感受到周总理为了祖国和人民,不辞辛苦、无私奉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品质。
《一夜的工作》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周总理工作辛苦和生活简朴。从工作辛苦可以知道总理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很认真;从生活简朴可以知道总理虽在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里工作,但是室内陈设简陋,虽然身为总理,但夜宵也很简单。从这一些细小的事情中,能看出总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通过这篇文章我更敬佩周总理,同时,我们应好好学习,长大后做祖国的人才!
而有的地方的小官,虽然自己官不大,自己的办公室比皇宫还要豪华,整天吃香的,喝辣的,一点也不为人民着想,而且工作马虎,经常出错,工作量少,还不想做。一心一意忙着车子、票子、房子、位子等身外之物。这样的生命就像被白蚁蛀蚀一空的长堤,只能给历史的长河带来意想不到的不幸与灾难。他们哪有周总理那种品格,周总理身为国家总理,却一心一意为人民做贡献,时刻表现出勤奋、无私、认真,令我深深折服,一点也不为自己是国家总理而耍威风,这才是人们心目中的好总理。
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让我们来继承总理的爱国精神,把我们国家建设得更强大、富有。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今天我读了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从中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和他的朋友李沃西大夫、特里劳尼先生一起航海寻宝。在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吉姆在苹果桶里听见西尔弗与他的同伙造反的计划,他告诉了船长,船长用智慧让西尔弗帮他把所有的武器运到了岸上。在这次寻宝中他们遇到了许多危难,但是每一次都用智慧与勇气化险为夷。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因为他这种敢作敢当的精神令我佩服,让我想起了曾经犯过的错误。有一次,我去学乐器,看见宋海超同学吃着一种叫立爽的糖,我十分眼馋,下了课,我悄悄的走到他的桌子旁边,拿走了一包糖。上课了,他发现少了一包糖,旁边的同学对他说:“李家同在你桌子旁边呆过,不知道干什么。”他去问我:“你偷我糖没有?”我大声地回答:“没有!”此时他看见我露在口袋外面的包装袋,我十分羞愧。现在想想这事要是发生在吉姆身上,他一定会勇敢得承认错误。
这本书蕴含了许多人生的道理,推荐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
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
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埋在雪下的小屋》是曹文轩先生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个孩子——大野、森森、林娃、雪丫在寻找鹿的过程中,被雪埋住了。当时是在一个小木屋里,四个孩子永不放弃,一直坚持挖雪,靠着顽强的毅力终于逃了出去。在小木屋的生活苦不堪言,四个孩子经常会挨饿,死神也在森森和大野的身上停留过,但都被克服了。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意志,就一定能在没有吃的困难下活下去。
大野、林娃、森森三个男孩找到了一个罐头,就在罐头只剩四块时,在自己极度饥饿的情况下,把最后四块让给了雪丫,在挖雪时,他们不让学丫挖,而是让她在床上休息,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当然学丫也给他们带来了希望。在男孩子们觉得永远也出不去时,是雪丫的朗诵声让他们重拾信心,坚持挖雪。在他们眼冒金星时,雪丫找到了一盒火柴,让他们看到了光,体会了光,感受了光,他们顿时又有了力量!
平时从来没有饥饿感的他们体会到了饥饿,体会到了食物的珍贵。平时认为有太阳是件很平常的事情的他们,现在是多么渴望太阳……
一个人拥有的东西直到失去时,才能体会到它的珍贵!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雪豹,这个词听上去特别霸气和血腥。但雪豹也有浓浓的母爱和父爱。
《雪域豹影》讲述了一只名叫“阿灿霞”的母雪豹,由于意外丧夫,为了养育嗷嗷待哺的豹崽,它不得已选择了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泥雪滚”作为孩子的继父豹。但它很快发现,这是它一生中最明智的`选择。
“泥雪滚”衰老而丑陋,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它平凡而瘦弱,却创造了自然的奇迹。狂风骤雨中,它用瘦弱的身体将“银老二”护在腹下;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深入豺群捕捉幼崽,九死一生……
也许,它并不是一头伟岸、捕猎技术超群的雪豹,但却是一头宽容、照顾幼崽细心的雪豹。
当我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我感到十分的感动和温馨,这真是一部雪域高原的生死传奇,同时又是一部悲欢离合的父爱赞歌,让我们永远记住那永恒的爱。
20xx年9月24日
这本书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经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了解苹果的人都知道,每一件苹果发布的产品或者系统软件,都凝聚着乔布斯的心血,也只有乔布斯才让苹果的产品如此完美无缺。纵观全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乔布斯的性格以及他评价事物的方式。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美国加州硅谷,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是一名机械工程师,他在二战之后搬到了旧金山。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在他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使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在所有伟大硅谷创业英雄里,乔布斯永远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璀璨明星!原因很简单,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就一定是另一副模样,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88年的iMac、20__年的iPod、20__年的iPhone和20__年的iPad.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一夜的工作》是这学期以来最使我深受感动的一课。这主要讲了周总理在“文化”大会上作了报告,由“我”把记录稿作了整理,送给总审阅,在总理的办公室,陪总理审稿,亲眼看到总理一夜的`工作十分劳苦,十分简朴,十分感动。赞扬了周总理是个中外难得的好总理。
读了《一夜的工作》这篇课文,又使我想起老师日夜的操劳。
有一天,我去张老师家玩,看见老师在认真地批改作业,我不敢打扰他,只好去罗老师家玩了。我不知玩到什么时候,看看时间,已经10点了,看见办公室的灯还这着,我上去看一看发现老师正在一丝不苟地批改作业,好像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忘记了时间。我们的老师是多么劳苦啊!
我相信,您在工作上必须有可喜的变化。取得优异的成绩。我还相信,老师的辛勤汗水,必须会浇灌出朵朵鲜花,结出累累硕果,为祖国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接班人。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初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养花读后感500字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你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吗?
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吧!《汤姆叔叔的小屋》由美国比切·斯陀夫人所写的。
这本书的故事从一个善良的奴隶主与一个非常狠毒的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的。奴隶主谢尔比先生因为运气欠佳,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还因此欠了许多债。用诸葛亮的话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为了还债,他狠心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小时候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所以主人很喜欢他,长大以后当上了家奴总管的位置,对他的主人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哈利在奴隶贩子的追赶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落到自由州,到达了加拿大。
汤姆的遭遇跟他大不相同。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却没有逃跑。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任何怨言,只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后,成了那邪恶的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伊娃的爸爸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出高价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他们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不久,厄运降临在了小伊娃的身上,她突然病死,圣·克莱先生根据小伊娃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先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作恶多端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用鞭子打,只要有人违反那么一丁点儿芝麻绿豆的事情,就得挨一顿顿人混合打。汤姆忍受着这“畜生”般的折磨,但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牢记自己原来的主人的话: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
爸爸妈妈假期给我买的这几本名著我非常的喜欢,叫名师1+1导读,书上有老师们给出的:品读与赏析;学习与借鉴;名著知识点;阅读达标测试这几方面内容。名著不懂的地方有了老师这些讲解,让我读起来非常轻松。有了这些说明,也让我知道看这本书时要多注意那方面。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诚实、稳重宽容、虔诚博爱、勇敢正直。汤姆叔叔那忠诚、正义、勇敢、冒着生命危险救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汤姆叔叔的隐忍和博爱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汤姆叔叔最终,终于被释放了,可那一刻,他已经去世了。但汤姆叔叔的良好品质,在学习生活中对我还是有影响的。比如平时地学校看见谁需要帮助的就主动上去帮忙;平时要听老师和爸爸妈妈的话,和同学之间也要遵守承诺;遇见不文明形为的人要及时阻止。
总之,看完这本书,汤姆叔叔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大部分人的人生都在做加法,一个个身份,一个个角色,不停地往身上加,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将你困在生活这个大牢笼里,挣脱不得。思特里克兰德却在做减法。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了。
总有这样一个朋友: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也多半无趣无味——形象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近似于一杯白开水的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我觉得这件事情要是放到现实生活里,他没准儿就会被冠以疯子的称呼,但确实周围的人都认为他疯了,疯的不轻啊。但是我觉得是生活中缺少这样的人,才会被人们视作怪物,文中的“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对话中说,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做的话,地球就不要转了。但是正如思特里克兰德说的那样,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就算敢想,却是不敢做的。因为愧疚,内心的愧疚,对于家庭的愧疚、社会责任的愧疚;因为害怕,害怕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形象会以怎样的言语传到陌生人的耳朵里、害怕自己会变得穷困潦倒,成为众人的笑柄,害怕失去,失去现在已经得到的一切。
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抛开自己已经拥有的身份、地位,离开了自己结婚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如果到这里,你以为作者是要说一个追寻梦想,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成功的励志故事的话,那就忽略了主人公的年龄了,他不是20出头的小伙子,是40岁!环顾四周,40岁的人们在做些什么呢?我不了解。中年的人们要么依旧碌碌无为,但是谁也说不准之后会变成怎么样;要么已经攀上事业的高峰,谁又肯放下塞到嘴边的肉呢?说到底是名利在作祟,让人们畏惧不敢向前走的是已经得到的名利。
文中写中年追梦的不只思特里克兰德一人,还有那位老医生,在快要进入事业的高峰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去到小岛上当个小医生,很不多人不理解,更多的人说他的了精神病。他没疯,他只是跟着心走,追逐梦想。这里的梦想不是别人说的梦想,而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可恶的又是可恨的。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但他们又很无辜,因为他们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们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们做了一般人不敢做的事,多少人在死前后悔,要是自己也迈出了当时想跨出去的那一步,之后的人生会有怎样的不同?如果说他们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们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诱惑,多么妖艳,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处在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之中。但是思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大众。
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了崇高。两者都是圆形,都闪闪发亮,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它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满地都是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不敢说我看懂了这本书,但是谁都有选择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不论是选择“六便士”还是选择“月亮”,都没有什么不对。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 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关于亲情,读到妈妈去世那一段时,眼眶不由得红了。亲情可能是我永远的软肋。小时候,想离开父母,长大以后,想离开家乡,不同的是,想带着父母一起离开。
我尽力去理解父辈们的生活,去体会他们的感受,但说实话,我再说懂也还是不懂。现在想起来最为享受的是回家的夜晚,我们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没有手机,我听他们讲着过去的故事,故事还没有结束,我已热泪盈眶。那个夜晚,我写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话,我想陪着他们慢慢老去…
关于爱情,最喜欢书中的克蕾儿,她纯真善良,上进努力,她四年在灯塔等着他,她写了信留在他们约定的地方,她有大提琴一般的音色,她会用风筝写出我想你。童年的邂逅却成了他梦想中最美的画面,最终,他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她,而他也这样做了。我很喜欢这个结局,爱很简单,也很纯粹。
关于友情,之于伊凡,之于吕克,他们都竭尽全力付出所有,他们会给对方最大的保护和支持…
都说《偷影子的人》是一本治愈系的书,可是故事娓娓道来,它简单,却让人感觉深刻。我喜欢这个故事。我喜欢他和他的影子。他是一个善良的小男孩,帮助很多人找到了自我。
以小男孩的'视角来讲述这一切,也更让我对孩子的心理有了一定的认识。小王子说,大人们都曾经是孩子,可是他们很少有人记得。静下来思考的时候,也会想未来的自己应该持有的教育理念。
我的孩子,我会允许你慢慢长大,不需要那么快变得懂事,只需要在你需要的时候长大,开心的长大,我就会很满足了。想过很多关于未来应该如何教育自己孩子的问题,也像主人公一样有过荒诞却自认为正常的想法,列出自己在与父母相处过程中自己觉得不满甚至委屈的地方,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也不要觉得为人父母就是对的,永远尊重孩子,尊重人性,其实小孩子什么都懂。
有一个儿童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见到阳光和灰尘,他的父亲有权有势力,为了让他生活得开心和有希望,最后请一位画家到他儿子的房间作画。儿童最后还是死去,但是他感到了开心快乐!
父亲不惜一切代价让儿子开心,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父爱如山”这句话的意义。同时表达了萨库马画家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助人为乐品质。
一只极具音乐天赋的蟋蟀,一只聪明仗义的老鼠,一只憨厚老实的猫,这便组成了《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主人公——住在纽约时代广场地铁车站排水口的三只小动物。这个最佳“三人组”中的核心人物无疑就是来自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蟋蟀柴斯特了。
古今中外,小小的蟋蟀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无论是孩童最爱的促织,还是在诗人笔下热爱大自然的蛐蛐,或是寄托着诗人浓浓乡愁的蟋蟀,蟋蟀一直是大家的“宠儿”。你看,宋朝诗人叶绍翁吟道:“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英国诗人济慈赞美道:“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当代诗人流沙河更是将“那一只蟋蟀”深深映入了每一个中国人的脑海里:“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峡这边唱歌/在海峡那边唱歌/在台北的一条巷子里唱歌/在四川的一个乡村里唱歌”。
这只小小的蟋蟀同样赢得了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乔治?塞尔登的青睐,风靡全球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就是一个关于蟋蟀的故事。乡下蟋蟀柴斯特因为受腊肠香味的诱惑而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被看守报亭的小男孩玛利欧收留。他结交了两个新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朋友们为了庆祝它来到纽约两个月举办了一场晚宴。恰恰是因为宴会上发生的火灾,蟋蟀柴斯特无意间把自己的音乐才能展示给了世人。
这是一个温暖的童话故事,每个小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而高贵的品格。蟋蟀柴斯特梦中误将钱箱边的两块钱纸币吃掉了一半,这可是玛利欧一家的血汗钱,怎么办?是逃之夭夭,是把剩余部分全吃了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还是到午餐台摸两块钱来归还?柴斯特坚决拒绝了好朋友塔克的种种建议,勇敢地选择了面对问题,选择了诚实和担当。为了解救被监禁的柴斯特,小男孩玛利欧下班后去再去打几小时工,勤俭节约而又“爱财如命”的塔克老鼠拿出了冒着失去生命才积攒的钱币,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为了搬运硬币在排水管和报摊间来来回回跑一直到天亮……发生在这些小人物之间的故事是那么微小,那么不起眼,读起来却让人感到无比的暖心和温情。
蟋蟀柴斯特奏响的美妙音乐和他们彼此间的情谊交织在一起,这哪是一首普通的乐曲啊,我想它一定是“真情交响曲”,它能直击人的心灵深处,让我们体会到生活的美好和纯真。当有些人还在争论“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时,我们身边的“小人物”们却用自己的善举,书写了一个又一个大大的感动。杭城路口的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司机和为了减少司机等待时间而特意加快步伐的行人,我感受到的是最和谐的温暖。文三路上为交警、环卫工人等户外工作人员设立的爱心冰柜前,路过的大爷没有从冰柜拿冷饮,反而从自己袋子里挑了个头较大的苹果放入冰柜……围绕着爱心冰柜,我看到的是最朴实的温暖。假期中,我和我们假日小队成员一起去看望社区的孤寡老奶奶,用稚嫩的歌声捎上我们对老人的问候和祝福,当笑容堆满她布满皱纹的面庞的那一刻,我体会到的是最真诚的温暖。
这些可爱可敬的“小人物”们带给我们的震撼与感动,让我们感知到这世界上到处都有互帮互助,处处都充满着爱。《时代广场的蟋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柴斯特无与伦比的鸣奏,更是让我们每个人都相信:哪怕我们的力量多么弱小,我们也能带给身边的人快乐和温暖!
周末,妈妈给我买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作者是曹文轩,里面有四个小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埋在雪下的小屋》这篇文章,令我感动至极!
这篇文章很长,却描写的栩栩如生。文章的主人公是大野、林娃、森森、雪丫,他们住在雪山脚下的一个村庄里,一天早晨,四人追这一着鹿跑上了山,由于大声吼叫导致引起雪崩。在大雪涌来之时,他们躲进了旁边的一幢小木屋,但由于雪大而堵住门口,雪崩停后,出不去了。十天里,他们一直被困在小木屋里,饥饿,疾病,寒冷轮番考验他们,他们却毫不退缩,他们中最大是大野才十四岁,最小的是雪丫,只有8岁。他们在木屋里做了不少心理斗争,他们想出去,男孩们为了出去,拼命地挖雪,而雪丫在角落里朗诵诗歌,大野是大哥,他摸到了罐头,就和大家一起分享,后来他们几个犹如落在了死神的魔爪中,最后他们凭着坚定的意志活了下来,也靠这种意志走了出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大野很团结,大方。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自己摸到了一瓶罐头,就和大家一起分享。还在大家丧失信心的时候鼓舞别人,让他们坚强起来。别人生病的时候,他把屋里唯一一个毛毯给他他人。林娃是个很自私的人,被困在屋里的时候,大家都很饿,他自己身上明明带有一块腊肉,却不舍得和别人分享,在面对比自己小了四岁的雪丫时,他选择了自己独吞。
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不经过努力,不经过和死神顽强的斗争,怎能活下来。我们在任何危机的情况下都要乐观面对一切,不要着急。
灰姑娘说了一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善良的小女孩的故事。
有一个小女孩叫灰姑娘,她的妈妈死了,爸爸又娶了一个狠毒的后妈,后妈又带来了两个女儿,她们一起逼迫灰姑娘干重活。在一次舞会上,灰姑娘得到了王子的喜爱,经过很多的折磨,王子和灰姑娘结婚了,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了这个故事,我很同情可怜的灰姑娘,她是一个善良、勤劳、乐观的好姑娘,我很喜欢她。故事里的后妈又狠心又懒惰,我很厌恶她和她的两个女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善良的人是有回报的,而狠毒的人却非常倒霉。我们要学做灰姑娘,做一个善良、勤劳、乐观的好人!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课本上,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诗经》,就被《诗经》表达的那种和谐、那种执着、那份淳朴、那份圣洁所吸引了。于是带着好奇,又一次翻开了这本经典著作,细细品味。
作为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像一条深沉的河流,随着时间不断向前奔涌,而其中流淌着的,是她在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沉淀下来的质朴和安然。在这条河流中,蔓延着的不是桃花红、杏花白、香风玉露、姹紫嫣红,而是一片清新的草色。
曾有痴情的男子一边唱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边思念着自己心爱的人。我想,在那个秋日的清晨、在那河畔摇曳着的蒹葭,一定盈满着男子温柔而又细腻的思念。逆流而上、顺流而下,只要心中还保留着那份强烈的感情,道路漫长难行又怎样?崎岖难攀又怎样?坎坷回旋又有何妨?这就是草色的爱情。诗中的蒹葭定然不如热情似火的玫瑰来的娇艳,但它所包含着的情感,却更加质朴和真实。
曾有戍边征战的士兵,在回家的途中低吟着“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将士在归途中,看见一片衰败的薇菜,不由想起自己离家时,家中庭院前那充满生机之景,这就是草色的思念。在岁月的流逝中,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却只能在心中默默描摹着家中的境况,是哀,是大哀!每当读到此处,总感到一丝草色的忧伤在心上流淌,像是一片濡湿的`泪迹。
曾有忧愁的诗人,吟诵着“冽彼下泉,浸彼苞稂,恺我寤叹,念彼周京”追忆着旧时周朝的繁华。诗人在寒冷的水边行走,忽见水中难以生长的野草,不由想到周王室的衰败,再不复往昔盛景,不禁伤感不已,这就是草色的怀念。怀念着昔日的盛世繁华,怀念着周王室当时的四夷宾服……
草色在《诗经》的纸间弥漫,有忧愁、有欢乐、有离别……这是千年前的人们最质朴无华的情感。阅读《诗经》,总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于世俗的安然惬意。而这,正是《诗经》的魅力之所在!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小雅·采薇》是中国古代现实主义诗集中的一篇,这是一首戎卒返乡诗,它唱出了从军将士们的艰苦生活和思念归还的情怀。全诗六章,每章八句。诗歌以一个戍卒的口吻,以采薇起兴,前五节着重写戍边征战生活的艰苦、强烈的思乡情绪以及久久未能回家的原因,从中透露出士兵既有御敌胜利的喜悦,但也深感征战之长苦,将士们的心中深深地渴望和平的心绪,末章以痛定思痛的抒情结束全诗,感人至深。该小节运用了重叠的句式与比兴的手法,集中体现了《诗经》反映现实生活,开创了中国现实主义优良传统。“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诗经)“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以抒情诗为主流,出于天籁,成于自然。四言形式,赋比兴手法,重章叠句,双声叠字叠韵等众多艺术特色。其中的赋、比、兴的表现手法更为一大亮点。末章头四句,抒写当年出征和此日生还这两种特定时刻的景物和情怀,言简意赅,情景交融,历来被认为是《诗经》中有名的诗句之一。
这首诗的主题是严肃的。猃狁的凶悍,周朝军士严阵以待,作者以戍役军士的身份描述了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戍役,守卫中国,军旅的严肃威武,生活的紧张艰辛。作者的爱国情怀是通过对猃狁的仇恨来表现的。更是通过对他们忠于职守的叙述——“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和他们内心极度思乡的强烈对比来表现的。全诗再衬以动人的自然景物的描写:薇之生,薇之柔,薇之刚;棠棣花开,依依杨柳,霏霏雨雪等诗句,都烘托了军士们“日戒”的生活,心里却是思归的情愫,这里写的都是将士们真真切切的思想感情,在含义上多了一层忧伤的情调,但它并不影响本篇作为爱国诗篇的价值。正是因为爱国之深,害怕国家被猃狁所占领,所侵略而表现出的忧愁,这样一群有血有肉的将士们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一边防御着猃狁的入侵,一边期望能够早日打败敌人回到故乡这样一种矛盾但又真实的情感深刻地反应了当时劳动人民渴望和平的期盼。忧伤的情感恰恰相反是表现了人们的.纯真朴实,合情合理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也正是这种纯正的真实性,赋予了这首诗强盛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第一部分的三章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反复表达戍卒远别家室、历久不归的凄苦心情。这三章的第一句都是“采薇采薇”,以此来引起下文。诗歌的一开始就给读者展示了一幅凄凉的戍边生活画面,我们仿佛看到戍卒一边在荒野漫坡上采集野菜,一边思念着久别的家乡,屈指计算着返家的日期。第一章开头两句写道的从春到秋,薇菜从刚刚绽出嫩绿的芽尖到叶片肥嫩到最后薇菜的叶茎将老而粗硬的一串客观现象。时光无情地流逝了。薇菜的由嫩而老不正象征着将士们的身心被时间而不断地消磨着最后变得憔悴的事实。戍卒思归,从春到秋,一年将尽,何时才能归家呢?其实在诗里,诗人原是把天地四时的瞬息变化,自然生物的生死消长,都看作是生命的见证,人生的比照。。因此,兴是自然予人的最朴素也最直接的感悟,其中有着体认生命的深刻之义。因此在“采薇”这样一个凝固在戍卒记忆里的姿势里,看到的不只是四季的轮回,光阴的流逝,还看到思念的成长,看到生命走向苍老的痕迹。
前三章的前后两层,同时交织着恋家思亲的个人情和为国赴难的责任感,这是两种互相矛盾又同样真实的思想感情。这样的豪迈和悲凉的交织构成了全诗的情感基调,只是思归的个人情愫和战斗的责任感,在不同的章节有不同的表现。
四、五章追述行军作战的紧张生活。写出了军容之壮,戒备之严,全篇气势为之一振。其情调,也由忧伤的思归之情转而为激昂的战斗之情。先是以“维常之华”,兴起“君子之车”,流露出军人特有的自豪之情。紧接着围绕战车描写了两个战斗场面:“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这概括地描写了威武的军容、高昂的士气和频繁的战斗;“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这又进而具体描写了在战车的掩护和将帅的指挥下,士卒们紧随战车冲锋陷阵的场面。最后,由战斗场面又写到将士的装备:“四牡翼翼,象弭鱼服。”战马强壮而训练有素,武器精良而战无不胜。将士们天天严阵以待,只因那猃狁实在猖狂,“岂不日戒,猃狁孔棘”,既反映了当时边关的形势,又再次说明了久戍难归的原因。而这两章节的色调十分的华美,那层层密密的棠棣之花,雄俊高大的战马,威风凛凛的将军,华贵的弓箭,齐整的战车,这里洋溢着一种报效国家,不惜血酒疆场的豪放情怀。但在残酷的战争中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只能任随战火的硝烟流逝,以及对遥远的故乡的浓得化不开的思念,这些阴暗的色调就在这里被冲淡了。反之是战斗时的高昂情怀。因为当自己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时候,正因为身后有如此承载着自己的温暖思念的美丽的家园。
这首诗的特点还在于选择了一个最佳角度,即“在路上”,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也是世界上最长的路,它如此之长,长得足以承载一场战争,长得足以装满一个人年年岁岁的思念,长得足以盛满一个人生命中的苦乐悲欣。仿佛浓缩了那个时代的人们的命运。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让那一股缠绵的、深邃的、飘忽的情思,从这风景画面中自然流出,含蓄深永,味之无尽。这四句诗被后人誉为《诗经》中最好的句子。这是写景记时,更是抒情伤怀。这几句诗句里有着悲欣交集的故事,也仿佛是个人生命的寓言。是谁曾经在那个春光烂漫的春天里,在杨柳依依中送别我?而当我在大雪飘飞的时候经历九死一生返回的时候,还有谁在等我?是《木兰辞》里亲人欢迎的盛况,还是《十五从军征》里荒草萋萋的情景?别离时的春光,回归时的大雪,季节在变换,时光在流逝,我们离去,我们归来,而在来来去去里,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呢?没有答案,只有漫天的飞雪中一个被沉重的相思和焦虑烧灼的又饥又渴的征人孤独的身影,步履蹒跚地,战战兢兢地走向他不知道的未来。
事实上,这一首诗里的确有着太丰富的色彩,太深沉的情怀。相思之情与报国之志,豪放与苍凉如此和谐地交织在一起,奏响的是真实的生命乐章。
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中说道:“此诗之佳,全在末章,真情实景,感时伤事,别有深意,不可言喻,故曰“莫知我哀”。不然凯旋生还,乐矣,何哀之有耶?”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稻盛先生的这本《活法》,一直没有缘分拜读,借着公司领导的这份美意,终于将这本书实实在在的捧在手里,着实让我欢喜了一阵子。看完之后,真正感觉到了久违了的豁然开朗的感觉,使我明确了人生的真谛与生活的意义。
稻盛先生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灵魂的修炼,而努力地工作就是最好的磨练方式。这与我之前参加的《了凡四训》学习的精神不谋而合。让我真正的领悟到,自己的人生,自己才是真正的主角,无论出身贵贱,自己的人生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很多人生的真理,在努力地工作中才能得到领会。稻盛先生告诉我,往往心态能够决定命运。在改变自己心态的瞬间,人生就出现了转机。
态度能决定一切。正如《活法》所说,我们无法彻底免于痛苦和担忧,但即使是在人生最低潮时,也不要失去愉快的心情和对明天的希望。在现实生活中,现实与理想往往基差甚远,但只要坚定信念,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踏实肯干,那么,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阻碍我们勇往直前。
我的另一个巨大的收获就是稻盛先生的一句话“思维方式决定人生方向”。就像我们工作中常用的“5W1H”六何分析法一样。他能我的工作理清一条思考的路线,让我在碰到实际问题的时候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去解决问题。这对于我来说,非常的重要。这不仅能够帮助我拓宽思路,还能够有很多新的想法可以让我尝试。
我真心相信,“全力以赴是最好的工作习惯”,相信“心怀感恩是最好的工作态度”。从我的本职工作出发,全力以赴对待今后的工作,心怀感恩地对待周围的环境与事物,一定能让我收获更多。
《摆渡人》是一本心灵治愈系小说,它媲美于前不久刚读过的《追风筝的人》。
初始,迪伦不过是个15岁的孩子,担忧早饭的好坏,恐惧同学的嘲笑,尤其是在选择是否带上泰迪熊上火车的时候,几次拿起,放下,取出,放进,充分展示了一个小女孩心理世界的脆弱,恐惧,犹疑不安。
然而在她坐的火车遇到意外后,一切的平静都被打破了。她的灵魂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摆渡人的任务就是带领这些魂魄穿过她们内心的荒原最终到达彼岸获得安息。每个魂魄的荒原都是它内心世界的衍生,而迪伦的荒原群山险立,乌云密布、荆棘丛生,正是她敏感脆弱的心灵的'写照。在崔斯坦帮助下她度过荒原时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几次三番面对魂飞魄散的险境,在崔斯坦对迪伦的拼命的帮助下,使迪伦从一开始的迷茫困惑慢慢蜕变成坚韧自立。同时她对崔斯坦也有了感情,而崔斯坦也爱上了迪伦。
迪伦的灵魂深处,身处黑暗,却总有一片光明在牵引着她不断前行,这片光明便是她心底因爱而生的倔强信念,这份爱便来自她的摆渡人崔斯坦。正是这份爱让迪伦在历尽艰险穿过荒原获得永生的平静后,仍然忘不了崔斯坦,于是她想尽办法再度回到荒原去寻找崔斯坦,明知会面对魂飞魄散,也并不惧怕。
一路上她独自一人面对恶魔轮番的偷袭,企图扰乱她的意志力。恶魔得到可乘之机时,一齐向她袭来,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只要想起崔斯坦的面容,迪伦就变的充满斗志。
经历了这么多,相逢之后的迪伦,彻彻底底的改变,她勇敢无畏。为了救助一个小女孩的灵魂,她义无反顾的冲出安全屋,机智地分散了恶魔的注意力,以此来给小女孩争取时间,这里展现出迪伦的变化。
为了爱,为了他们,尝试一起回到迪伦之前的世界。虽然规则一直是这样的,但是也许,也许他们还是有一线希望的。迪伦的心中有一轮太阳,一轮信念和爱的太阳。她坚持拖着崔斯坦返程。跋山涉水,他们再次回到火车事故地点。苏醒后,他们终于再次相逢在新的世界。一声默契的“嗨,原来你在这里。”,所有艰难便化成春光明媚。
细细咀嚼,这不仅是一本爱情的小说,更是一个小女孩的心灵成长史。因为爱的匮乏,她的心是一片无尽的荒原;穿越之后,因为爱的丰盛,她蜕变成一个勇敢坚强的摆渡人,将自己的爱人引领回家,脱离无形的控制。犹如书的封面,无论如何黑暗,有爱的阳光,一切都会好的。即使是荒原,也会肆意花开、风和日丽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读了《埋在雪下的小屋》后,我发现了,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道理我们没有明白,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没发现,黑豆的自尊,大野的领导,雪丫给予他们的希望,这些点点滴滴,让我感触深大。
在一个乡下孩子去了城里后,淘气的城里孩子总往黑豆哪里扔石头,但是,再一场灾难之后,黑豆发现,城里人的乐于助人。大灾难之后,小提琴家没有丝毫犹豫的收留了他,但是,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这么做,因为他不能这样不靠自己的双手,而靠别人的帮助一直生活下去。但是,在城里人的帮助下,他重建了房子,重新靠着自己的双手活了下去。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人的自尊,是伟大的,城里人的善良,也是伟大的。
大野,森森,雪丫,林娃,为了追一只白鹿,而追到山上,因为森森的喊声造成雪崩,让众人陷入困境。因为森森的父亲傻死了林娃的父亲,让林娃对森森非常仇视,但是,一阵帮助过后,他们的关系好了许多。再屋里,大野领导者男生挖出一条出去的路,在他们的希望快泯灭时,雪丫的朗诵声激起了他们的希望,让他们仿佛离开了这里,让他们感受到片刻的温暖,片刻的快乐,终于,他们逃出去了。
这个故事,又告诉我陷入困境,首先不能不攻自破,直接灭了自己的威风,像大野一样,一直说着能逃出去,所以大家才一只努力挖雪,还有团结,只有这样,才能逃出去。
而细米,亮子,我觉得,他们也是给予我们知识的人,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发现生活中任何能给予我们知识的任何东西,只有这样,才能“为有源头活水来”。
《东周列国志》讲述的是20xx多年前,周幽王腐败无能,使得各路诸侯纷纷谋反,天下大乱。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介子推。他跟着着晋文王重耳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很敬佩他的忠诚,有一次他在帮助重耳登上王位的途中,重耳很多天没吃东西,饿得很是难受。于是介子推便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煮给重耳吃。我想介子推一定也很多天没吃东西了,但他为了重耳,能割下自己的肉给他吃,可见介子推的忠心。他使我想到了我国在抗日期间,也有许多对祖国忠心耿耿的英雄。如王二小,他为了祖国,把敌人引进我军的埋伏圈内,但自己却牺牲了性命。这难道不是对祖国的忠心吗?明知把敌人引进埋伏圈自己会死,但他还是义无返顾的去了。但还有一些对祖国不忠的人,就是那些汉奸,他们没有经受住敌人的威胁,而成了对方的走狗。
介子推还有一点令我敬佩那就是他很孝顺。在重耳登上王位的时候,重耳要他当官,但他不肯,要回家赡养老母。于是重耳便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宁愿被烧死也不愿出来。一开始我读的时候,我觉得介子推很傻,放着大官不做,却要回家赡养老母。但我转念一想,介子推的父母抚养了介子推,但介子推年轻时就跟重耳四处闯荡,现在清闲了,就应该孝顺父母。但社会上有些人却跟介子推相反。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说有一位30岁的人,他离家出走了,因为父母没有满足他的愿望。我觉得,他这么大不务正业还要父母抚养,还跟父母要这要那,不满足就离家出走实在是不应该。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同学们!一月不见,可曾想我马庆原么?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书是《东周列国志》,相信很多同学都看过这本书,不少同学都写了读后感,现在,让我来谈谈我对《东周列国志》的感受。
西周的最后一个皇帝"周幽王"为了褒姒的一笑竟大动干戈,点燃了烽火台,弄得诸侯团团转,结果敌人真的来了,他又点燃了烽火台结果诸侯们一个都没来导致了西周灭亡。这是多么愚蠢的做法,这和"狼来了"的性质不一样么
《卧薪尝胆》最让我敬佩的人是越王勾践。他在越过辅佐君主。一次,吴国为了报以前越国侵犯的仇,发兵伐越,结果大败,后来吴国君主死后。波的儿夫差继位吴王。他打败越国后,越国勾践求饶,吴国答应了。与施工见到了吴国养马,而且整天穿着童仆的衣服,天天斩草料喂马,还舔过夫差的大便,夫差见勾践如此忠心于他,就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其实,他每天都要卧薪尝胆,不忘国耻。就这样,20xx年后,文中训练的精兵终于灭了吴国。他那种短时忍辱,最后报仇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假如我们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结果不堪设想时就完了。
最后秦王赢政统一六国,但他逼迫百姓们修建万里长城,是百姓们感到绝望。后来陈胜和吴广将军举行了农民起义,秦朝灭亡了。
从西周到秦朝,都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没有永恒的国家,也没有永恒的皇帝,只有永恒的人民,还有永恒的忠臣,谢谢!这是我的理解。我们大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