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书心得【合集32篇】

小说读书心得(精选32篇)

小说读书心得 篇1

夜渐渐深了,星星偷偷地从云彩后面跳出来,将自己仅有的那一点光芒无私地撒向大地。如果说每一本书都是一颗星,那么在我心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无疑就是《飘》了。

这是一位乱世佳人的传奇人生历程,一部美国内战时期著名的史诗级著作。横看全书,这一部老南方种植园文明的没落史,一代人的成长史和奋斗史;而纵观全书,则是一部令人悲恸的心理剧,用剧的方式向读者展示女主人公在战乱中走向成熟的过程。看《飘》,犹如在原始森林,你越是深入到他的情节中,它向你展示的内容也就越美。

对于斯嘉丽这个人,我感到十分矛盾。她一方面将爱情看得十分重,一方面又轻视爱情。她爱过两个男人,但是这两个人,她却一个都没有看透。她如果看透了艾希礼,看透了他的懦弱,斯嘉丽就不会选择爱上他。以斯嘉丽那勇敢坚强,敢于向生活发起挑战的个性,是绝对不会爱上一个向时代低头,沉浸在对旧生活回忆中的人的。如果她看透了瑞德,就会明白瑞德对她一直是死心塌地,就不会辜负瑞德,也就不会失去瑞德了。

但是与这相反,在亚特兰大,斯嘉丽却因为三百美元而出卖了自己的爱情,嫁给了弗兰克,将前后二者相对比,我不经感慨到:人是多么善变啊!一会儿为了爱情至死不改,一会儿为了得到三百美元而出卖自己的爱。

小说的情节正如它的名字,漂浮不定。所有人都需要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活在对过去回忆中的人,都被无情的淘汰。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在一个个看似毫无关系又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斯嘉丽一直表现出一种勇往直前,敢爱敢恨的可贵品质。对于艾希礼,开始时爱,但在看透他的本质后,果断地放弃了;对于梅兰,开始时恨,但在朋友们都离她远去时,梅兰一直在默默地帮助她,使斯嘉丽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对于瑞德,斯嘉丽一直保持不冷不热的态度,在经过梅兰提醒后,才明白自己内心深处最爱的人是瑞德,尽管瑞德对她绝望了,她依然勇敢地去爱他。

从始至终,斯嘉丽一直保持着她那种积极乐观的精神,作者放在末尾的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凸显出她的这种精神。

在《飘》这本书中,玛格丽特用斯嘉丽、梅兰、瑞德、艾希礼这四个人物来表现南北战争后南方人的四种做派。这四个人物的情感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的各自性格、人生观、价值观表现得淋漓尽致。不同作风的主人公,结局也不同,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或让人惋惜……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一切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幸福都可能成过往云烟。但不管怎样,时间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正如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只有努力去奋斗,梦想才会实现。

小说读书心得 篇2

这个寒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细细品味起《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全名居伊·德·莫泊桑,19世纪后半叶法国文学大师,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以高超的技艺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空前的水平,被评论家誉为“明晰法语的典范”和“短篇小说之王”,与美国作家欧·亨利,俄国作家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

莫泊桑患有严重的神经疾病,终身未娶,一生放荡不羁,于1893年,在巴黎与世长辞,年仅43岁。莫泊桑生命虽然短暂,却是法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高产作家,一生著有中篇小说三百一十篇,另著有六部短篇小说,这在当时的文坛是绝无仅有的。

而这本书精选了莫泊桑不同背景创作的二十五篇名作——所有著名代表作均已包含其中,书中含有轰动当时文坛的最为出色的短篇小说《羊脂球》。《羊脂球》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期间,几个逃离战争的人们。逃离者们从不同的地方来,聚坐到一辆马车上,大家分属不同的阶层,在逃离过程中的表现自然各不相同。有趣的是:身份尊贵的人并不比别人有修养,比如老板,居然还偷东西,占完便宜就不认人等等。特别是高潮的地方,当需要大家作出牺牲时,那些所谓尊贵的人们没有一个愿意或敢于站出来伸张正义,不但不担当甚至一点不愿付出,反而鼓励或怂恿他们都瞧不起的、身份最为卑微的“羊脂球”为大家作出牺牲时,在危机过后便忘思于前了。

在这篇《羊脂球》中,作者写道:“黑暗中,羊脂球一直在哭泣,在两段曲调之间,有时会传出一声她的呜咽——那是她终于不能抑制的悲泣”。这是对主人公内心情绪细腻的刻画描写,反映出那个时代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这种在自然中酝酿超凡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现当代的影视和运用。

由此可见,文学是多么伟大啊!

小说读书心得 篇3

《飘》第一次出现在我眼前时,是在我小的时候。我看到了两本厚厚的书,在书架上十分显眼,题目也十分吸引人,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但到底识字不多,作罢。时隔六年,我终于翻开了这本书,才发现这本书有这么大的魅力。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南北战争。女主角斯嘉丽大战之前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每天穿着华丽的裙子,穿着舞鞋去舞会上跳舞。她吸引了很多男生。她最爱的男生是卫斯理,最后却不能如愿。

南北大战爆发后,斯嘉丽经历了很多困难。为了活下去她不得不委曲求全,选择堕落,原本细嫩的手因为干农活长满了茧子。女主从原本舒适的生活一下子坠入艰苦生活的泥潭里,痛苦挣扎。

我看完了这本书后,感到了气愤和悲哀。气愤的是因为女主的骄傲贪婪和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为了借钱去勾引有势力的男人。我也为她感到悲哀。她是如此爱自己的家,十分努力,想要打点好农场的一切,却没有足够的钱。那个时代背景下,一个女人要撑起一片天,多么不容易,她自己心里也不想堕落成这样吧。

《飘》这本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我知道人物都是立体的,有着复杂的性格特点。自己不能随意评价人生的善与恶。社会环境对人物和情节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还是有一点同情斯嘉丽,只因为一场战争让他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飘》,这本小说值得我们细细品读。它一定会带给你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小说读书心得 篇4

贾平凹小说《古炉》读后感

初读《古炉》是从网上下载了前面的大部分内容,最近在单位图书馆又发现了原著,遂借下一口气读完。

《古炉》开篇的“冬部”,像电影的慢镜头,拉开了故事的序幕。故事发生在陕西一个名为“古炉”的村子里,这里贫穷闭塞却山水清明,村人们保持着传统的烧瓷技术和浓郁的民风古韵,仿佛几百年来从未被扰乱过。但动荡却从1965年冬开始了,古炉村里的所有人,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各怀不同的心思,集体投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直到1967年春,这个山清水秀的宁静村落,演变成了一个充满猜忌、对抗、大打出手的人文精神的废墟。贾平凹用真实的生活细节和浑然一体的陕西风情,将中国最基层的农村“文革”的历史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

或许是我在农村长大的缘故,自己少年时代处于“文革”末期,也多少能感觉到“文革”的气息,所以看这部小说仿佛就回到了那懵懂的年代。

书中讲述随着红卫兵串联,文化大革命先是像轻柔的风刮进了这个小村庄,人们虽然有耳闻,但还是能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该下地的下地、该养牛的养牛、该烧窑的烧窑。但是,就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庄,最终仍然被文化大革命的狂风席卷了,原本由舅甥繁衍亲上加亲的村庄,在这场运动中开始裂变,以夜姓为首的霸槽成立了榔头队,以朱姓为首的天布成立了红大刀队,两派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先是文斗,互相贴大字报,批斗对方拥护的人员,后来不可避免的上升到了武斗。而最终,两派的头目都被无产阶级专政了,成了那个疯狂时代的牺牲品。作者通过古炉村庄这样一个小小的窗口展现出了那时整个中国的景象。

如果说贾平凹的《浮躁》写的是中国人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迷失;《废都》写的是九十年代中国的颓废迷丧,那么《古炉》写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朝代更迭历史,是活生生的历史,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从中可以找到你、我、他。虽然《古炉》时间跨度仅春夏秋冬,但其中传递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人间四季的更替,这里有中国最底层百姓的甘苦酸甜;有中国几千年文化在黄天厚土里所留下的积淀沉渣;有弱小民众的无声抗争;也有善人的天理演进……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作者用一个西北边远古村的四季更迭,来告诉人们社会的兴衰、制度的更替、人性的丑恶、天道的轮回。文中我尤其欣赏“善人”这个人物,他是一位还俗的和尚,会接骨说病,在那混沌的年代里,他总是劝人向上向善,为了阻止一场两派的恶斗,他把一箱治病的蜜蜂全部放飞;为了保护古炉村标志性的树木,那棵百年老树白皮松,他据理力争,但他微弱的善举无法阻挡疯狂的恶行,绝望中他选择了自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人物身上,让人看到黑暗中人性犹存的曙光。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善人是宗教的,哲学的,他又不是宗教家和哲学家,他的学识和生存环境只能算是乡间智者,在人性爆发了恶的年代,他注定是要失败的,但他毕竟疗救了一些村人,在进行着力所能及的回复、修补,维持着人伦道德,企图着社会的和谐和安稳。

我很喜欢《古炉》后记这段话:

有人说过很精彩的话,说因为你与你的家人和亲朋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次碰面的机会,所以得珍惜,因为人与人同在这个地球,所以得珍惜。可现实中这种珍惜并不是那么就做到了,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不要以为自己如何对待了别人,别人就会如何也对待自己。永远不要相信真正,没有真正,没有真正的友谊,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善与丑,只有时间,只有在时间里转换美丑。这如同土地,它可以长出各种草木,草木生出红白黄蓝紫黑青的花,这些颜色原本都在土里。我们放不下心的是在我们身上,除了仁义理智信外,同时也有着魔鬼,而魔鬼强悍,最易于放纵,只有物质之丰富,教育之普及,法制之健全,制度之完备,宗教之提升,才是人类自我控制的办法

《古炉》这部鸿篇巨著,贾平凹仍是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里边大多是陕西方言俚语,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来说,会觉得语言有些粗俗,但故事的确写得很真实且很有深度。

小说读书心得 篇5

《飘》一部描写19世纪60年美国国内战争前后的故事。作者非常了解南方人的生活,他以种植园为场景,通过一段爱情故事,生动形象的刻画了美国南方的社会生活。作品非常具有时代气息。情节巧妙,人物塑造丰满形象,心理描写也异常细腻,这些都体现了作者高超的艺术表现能力。让我读完能感受到一股正能量在不断萦绕,受益匪浅。

斯嘉丽这个角色形象非常圆润饱满而真实,非常吸引人。她一直以来都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原因就在于她存在正反两面。一方面她自以为是,自私自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冷酷的人,她对待自己孩子极其严苛,对于爱情,她甚至想抢夺别人的丈夫;另一方面她刚强的像男人一样,不屈不挠,敢爱敢恨,有担当,她可以在战乱中帮助她的情敌,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我同情她因战火的洗礼,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也为她的自私任性,得不到爱情而痛惜,也被她敢于抗争命运的精神所折服。她是一个新时期女性的形象,懂得反抗、叛逆,不被命运左右。她主动追求自己爱情,全然不顾世俗的看法,敢爱敢恨的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她是一个勇敢的女性,残酷战争期间,她化作臂膀保护着家人。战争结束后,她又体现出那种不服输的精神,追求实现自我价值。她的这些积极向上的精神感染了我,他彻底摆脱了传统的束缚,追求自我的自由。

《飘》给我的启示是不管你身处什么样的处境,你都不要放弃自己,敢于与逆境抗争,对生活永远要充满勇气。我们要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以后的生活。

小说读书心得 篇6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小说读书心得 篇7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心情感觉沉重至极,又让我不禁深刻思索。一为故事中现实的残酷,二则是作者那近乎冷漠绝情的叙述笔调。

书中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一生。年轻时,这位地主家的宝贝阔少爷娶了妻,生活本是无忧无虑。但他的滥赌让他最终赌光了家业,使他变得一贫如洗。他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而母亲后来也病了。为了帮母亲抓药,他进了城里,却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战场上枪林弹雨,九死一生,幸运的是他在战乱中还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可当他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而后来,福贵的儿子也意外身亡;还有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紧接着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连相依为命的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只剩下一头老牛伴着他,度过余生。

余华的残忍之处在于他总是在让人以为大悲过后,生活已经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时候又一次狠狠地划下一刀,让人猝不及防。让我们这群局外人不忍,同时又无能为力。书中,作者叙述口吻之冷漠,笔调之绝情,让我心惊,可叙述能力之强,让人心之所向。没有煽情的话语,有的只是平静的叙述,完全地以局外人身份客观地叙述着,却让我们这群人看着惊心动魄。而正是在这近乎冷漠的叙述中,完成了对“活着”意义的探究,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痛苦一波接着一波,让人毫无还手的能力。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活着》这本书正是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小说读书心得 篇8

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我们可以读到最真实的生活,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欧·亨利为美国的短篇小说开创出一个新时代。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会使人“感到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欧·亨利擅长结尾,美国文学界称之为“欧·亨利式的结尾”。他善于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下伏笔,勾勒矛盾,最后在结尾处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逆转,使我们读者感到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既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其实又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用“含泪的微笑”形容欧亨利的风格是非常恰当的。

欧·亨利几乎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聚在结尾部分,让读者一开始就作者的描述中,似乎平淡无奇,但是不知不觉地进入情节,就像进入迷宫一般,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给我们读者最后一个惊喜。欧·亨利对此运用得更为经常,更为得心应手。在最后关头揭开了故事中所有设置的悬念,被称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

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引人瞩目的内容,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熟悉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有过切身感受。因此,他同情穷人。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食不果腹,身无居所,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得到很好揭露,其中隐含了作者的愤愤不平。欧亨利因为他本身是一个穷苦的人,因此他的文章主人公大多是一些贫穷的劳动人民,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其中多为描写一些小人物,描写美国西部牧场,描写那些死要面子,成天做白日梦的小职员,以及一些城市的骗子,和对拜金主义者的嘲讽。

尽管欧亨利对于社会现状总有不满,可他也没有放弃希望,因此,悲惨的故事和人物总会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微笑里的辛酸,讽刺里的悲哀和无可奈何。 像《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样的悲剧在欧·亨利的笔下是很少发生的。然而,意外的结局不能不经常依赖于某种偶然性,而太多的偶然性又不能不与现实产生距,所以“意外结局”一面使欧·亨利的小说显示得趣味盎然,同时也使它们缺乏深度。

《最后一篇长春藤野》,主人公是琼西、苏、贝尔曼。文中作者着力挖掘和赞美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和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向往人性世界的美好愿望。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让我们着实为琼西的命运紧张了一番,为苏的友谊感叹了一回,为贝尔曼的博爱震撼了一次。

小说读书心得 篇9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初一:吴坤锭

小说读书心得 篇10

这是由一场战争引发的故事,这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传奇的一生,这是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探索……

勇敢而美丽的思嘉莉,玩世不恭而细腻的瑞德,纤弱而坚强的玫兰妮,以及一直时候在过去中的卫希礼。但是有些东西不会真的随风而去,而是沉淀在记忆中,成为一种挚爱。

思嘉莉拥有像玫瑰般美丽芬芳的十六岁。她每天有参加不完的舞会和野餐,她是一个庄园高贵的大小姐,穿着华美的礼服,迈着轻盈的舞步,在衣香丽影的舞会上与她的一群追求者们谈笑风生,她也会在人群中寻找那熟悉的身影,有着那时十六岁少女的如花如梦的想法。她无法自拔的喜欢着卫希礼,那是她心中最高的信仰。那时的她是幸福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是一场战争的到来,一切都改变了,那个十六岁的郝思嘉在战争的洗礼中随着那冲满血腥与硝烟的一缕风逝去了……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卫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卫希礼。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我对思嘉莉既喜欢又气愤,喜欢思嘉莉,喜欢她的现实,喜欢她的勇气,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公然驾车于街上来往于木材厂,又雇佣犯人做事呢?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在守寡的时候急切的站起来接受跳舞的邀请呢?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读后感尽关爱的。我对她的气愤,在我的眼中,她是大胆的,她的想法使她一直在追求卫希礼,她只为了卫希礼,为爱所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卫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卫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卫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但她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了一个乱世佳人!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一切不会随风而去的……

小说读书心得 篇11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小说读书心得 篇12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我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就是一杯茶吗?

小说读书心得 篇13

今天我读完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一听到这个书名,我们就知道作者是莫泊桑,下面我先来介绍一下他。莫泊桑(1850—1893),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柯夫和欧亨利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

他的毕业院校是:巴黎大学法学院。他的代表作品有:《漂亮朋友》、《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在这本书里面我最感兴趣而且印象最深的是《项链》,讲的是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的妻子玛蒂尔德,她喜欢打扮长得也很漂亮,但是虚荣心很重,为了去参加丈夫部里的聚会,用丈夫攒了好久准备四百法郎买了一套衣服,还向自己的朋友借了条钻石项链。在宴会上玛蒂尔德出尽了风头,玩的兴高采烈、忘乎所以,可是没想到回家之后竟然发现项链丢了!为了避免朋友责怪,她和丈夫借了别人很多很多钱,买了一条相选自似的项链还给了朋友。以后的很多年,玛蒂尔德和丈夫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才把借的债还清。但是这时的玛蒂尔德已经变成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头发乱蓬蓬、歪系着裙子、一双手粗糙通红,说话粗声粗气。以至于十年后又遇到自己那个朋友的时候,朋友竟然认不出她来了!

在谈话中才知道,原来她朋友借给她的是一条假钻石项链!多么悲催啊!十年的光阴就为一条假钻石项链!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虚荣心作怪,才会导致这样的下场。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有虚荣心。

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是那么爱慕虚荣,而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女人,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不过经过十年磨难后的玛蒂尔德,想必已经彻底把虚荣抛到了脑后,这对她来说可能也是件好事吧!

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后踏踏实实做人,不图名利,不图钱财,不能虚荣。 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一定要找来看看哦。

小说读书心得 篇14

贾平凹长篇小说《秦腔》读后感

想老老实实地记录下自己读完《秦腔》之后的所思所想。

是前天也就是周日开始读的。其实这书是去冬就买来的,但一直没有没翻开过。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翻开一本小说,就一定会一口气把它读完,这里的“一口气”,是指再不穿插着读其它的书,而且是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时间在最短的时间跨度内把它读完。于是今晨两点左右,就把《秦腔》读完了。

今早勉强睁开眼把孩子安顿好去上了学。然后竟又忍不住翻开了从第一页重读了起来,“要说我,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故事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但是再读的感觉比初读更有味,因为故事中的人已经像老友一般的亲切了,然后又读了十几页。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定会再读的,因为它值得我去再读。

说实话,前段时间是接连读过几部茅奖作品的,读的时候也很过瘾也很投入,但是读后都没有让我产生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从这一点看,是不是《秦腔》还是有一点过人之处的?不过也难怪,它毕竟是第七届茅奖的全票头奖之作呢。

很难界定书中的主人公是哪一个或哪一对,我觉得至少两代人中都有,上一代是夏天义和夏天智这兄弟俩,下一代则是典型的三角关系人物——一女两男——女主是白雪、男主是张引生及夏风。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张引生能占据男主角的位置,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个大家眼中的“疯子”是整个清风街最冷静最清醒的一个人(这种清醒是带着些卡夫卡式的,隐藏在他的那些怪异言行背后)。夏风则渐渐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角色,甚而发展成了一个令人憎恨的角色。

回过头来想,小说最大的亮点其实也就在张引生身上了。他对白雪全身心的痴恋实在是让人动容。他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哀为她怒,那样纯粹的爱真是世间少有啊。摘录一段,故事开头,当引生得知白雪嫁给了夏风之后,他“脑子里嗡的一下,满空里都是火星子在闪”,然后是哭,“脸乌青,牙关紧咬,倒在地上气死了”。回到家后,他还是那样疯狂,还有一大段内心独白——

我回到家里使劲地哭,哭得咯了血。院子里有一个捶布石,提了拳头就打,打得捶布石都软了,像是棉花包,一疙瘩面。我说:老天!咋不来一场地震哩?震得山摇地动了,谁救白雪哩,夏风是不会救的,救白雪的只有我!如果大家都是乞丐那多好,成乞丐了,夏风还会爱待白雪吗?我会爱的,讨来一个馍馍了,我不吃,全让白雪吃!哎嗨,白雪呀白雪,你为啥脸上不突然生出个疤呢?瘸了一条腿呢?那就能看出夏风是真心待你好呀还是我真心待你好?!

这样振聋发聩的爱的表白多么令人感动啊!

接下来的故事中,引生为了能在白雪身边,自告奋勇跟着县剧团去下乡巡演;为了能看白雪一眼,他在深夜的街头不知疲倦地为别人一圈圈地推磨;为了白雪,他和别人打架斗嘴,也挨打挨骂,但他毫无怨言。他为自己能用一根木棍牵着白雪过河而高兴,他为能拥有白雪的一方手帕、一张相片而兴奋,他也曾因在夏天义的饭桌上能和白雪对饮一杯而激动,每一次与白雪的接近都令他心跳、颤抖。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为了表白自己对白雪的爱的纯洁,竟然能挥刀自宫!这种过激的举动我们可以看作是他作为疯子的本性的体现,但是,更深地思考,难道这种不计后果的牺牲不值得我们对他对这份深情肃然起敬吗?

而与张引生相对照的却是夏风对白雪似有实无的爱,他的爱是自私的,淡薄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它摧毁的。他独断专行地要让白雪放弃自己钟爱的工作把她调到省城去陪他,当他得知白雪怀孕后,坚决地说“打掉,一定要打掉!”因为他担心调动计划受影响,甚至还说,“难道说我结婚就是为了两地分居吗?”在他得知孩子先天残疾后,他冷血地将其遗弃于荒野,连头都不回。这种赤裸裸的利己主义思想令人齿冷。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比甘心自残的张引生不知要卑下多少!夏风所代表的世间的聪明男子们,真是令人失望!

白雪在书中应该说是个完美的女性角色,但是,似乎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古往今来,越是善良的与世无争的女性,越是磨难多。故事结尾,她和残疾的女儿被夏风毫不留情地抛弃了。这样的悲剧上演了几千年,令人唏嘘,但却也无解。我们试着猜想一下,接下去的故事会怎样发展,白雪孩子的残疾会得到彻底的治疗吗?夏风会幡然悔悟重新找回白雪吗?答案是,可能性不大。

故事的主线大致就是如此了。

副线是两条,一条是老村长夏天义面对农耕文化在清风街的日渐衰落时所做的苦苦抗争。他为了让村里的稻田浇上救命水所做的拼力争取,他对“七里沟淤地工程”几十年来愚公式的执著,他对村子里撂荒地的忧心与奔走,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另一条线,老校长夏天智则代表了老一辈农村知识分子的精神境界,他热爱民间艺术,为了秦腔的传承呕心沥血,面对秦腔艺术的日益衰落长吁短叹,忧心不已。但这两位老人的抗争又都是无济于事的,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辗碎了他们的梦,他们的追求,也将他们逼向了逃不开的绝境。

在此之外,夏家众多的子媳,更多的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出现的。他们有的懦弱,有的自私,有的好赌,有的好淫,仁义礼智信,全都“瞎”了。立体书写的角色也有,特别是夏君亭,就是一个极富争议的人物,他也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方奔走,辛苦劳累,但是他却有着这一代人的浮躁与短视,功利思想重,甚至有时不够光明磊落。

有人统计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就有158个,这让我想到了曹氏巨著《红楼梦》。细一琢磨,两者竟还是有许多相似处的。主线是年轻人的爱情悲剧,副线是大家族的衰落。要是再细琢磨,还应该有更多的相通处,留待日后慢慢考证吧。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不在于人物众多,而是在于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乡土中国的准确描摹,全面,细致,真实,可感,暴露了许多当时农村固有的顽疾,它像是一部历史档案,记录了那个特定年代的大冲突大事件。例如村集体经济的衰微,繁重税费征收中的官民冲突,计划生育推进中官民智慧与力量的博弈,为发展农村经济而不得已付出的土地的代价(修路占地、修农贸市场占地,甚至修公厕也占地),这种种矛盾冲突有的已经终结,有的还在延续,成为当代农村发展进程中一个又一个的必然。

小说读书心得 篇15

读铁凝的《哦,香雪》读后感

《哦,香雪》是铁凝小说早期有代表性的一篇,起先发表在1982年第5期的《青年文学》上,后来又收录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语文读本(高中版)》第二册上,是广大中学生喜闻乐见的作品。因此对该篇作品进行分析与研究有着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作品中,小说最注重人物形象的构造,可以说,一篇小说的成败就取决于形象。著名文学大 师老舍先生曾指出:“能凭空给世界增添几个不朽的人物,这才叫创造。” 铁凝小说《哦,香雪》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成功地塑造了香雪等一群农村姑娘对外面世界和新生活的热切向往。其实,香雪仅仅才是中国广大农村,特别是落后偏僻农村姑娘的一个缩影!作为一个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作家,必然以自己的道德良知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和从生活中觉醒,鲁迅先生不也是这样吗?他为民族的精神呐喊,他为民众生活的担忧,早已铸造了他不朽的灵魂。

从这个角度上说,铁凝小说《哦,香雪》中塑造的香雪正是以贫困农村的生活现状为背景,以人们对新生活、新思想的一种渴望,体现了一个时代在发展中追求进步和文明的生活痕迹!是代表当时代新农村青年的开始觉悟,开始把目光投向农村、大山以外的世界。香雪为了一个自己向往已久的铅笔盒而大胆地登上火车去拿一篮子鸡蛋去换,且不想鬼使神差般地被关在火车里。一个穷山区的小姑娘霎时间打破了永久的梦,坐上火车开始飞奔!她心中充满了激动、兴奋、恐惧和无助,这种十分复杂的心理状况让作者几句话就写得活灵活现: “香雪终于站在火车上了。她挽紧篮子,小心地朝车厢迈出了第一步。

这时,车身忽然悸动了一下,接着,车门被人关上了。当她意识到应该赶快下车时,列车已经缓缓地向台儿沟告别了。香雪扑到车门上,看见凤娇的脸在车下一晃。看来这不是梦,一切都是真的,她确实离开姐妹们,站在这既熟悉、又陌生的火车上了。她拍打着玻璃,冲凤娇叫喊着:‘凤娇!我怎么办呀,我可怎么办呀!’” 著名文学评论家雷达先生在《现当代小说鉴赏》中指出:“我们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观照现当代小说,比如,从时代生活与主题演变的角度;从人物塑造、情节设计和细节提炼的角度;从作家的主体意识、评价生活的眼光和艺术个性的角度;从创作方法、文体意识、风格流派和语言特色的角度,等等。”如果用这把标尺去窥探铁凝小说《哦,香雪》的话,我们至少就可以从中学习和发现许多新的亮点! 从该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看,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农村在经历诸多苦痛之后也与成功顺利接轨。将火车道通到台儿沟这个小村,特别是在列车时刻表上也多了“台儿沟”这一站之后,真正地让山区人有了开放的思想,进而有了搞活经济的眼光和头脑,台儿沟的热血青年们开始用山沟里的土产品去交换远方城市里的新鲜玩意,其中最重要的是铅笔盒、书包等文化用品,这巧妙地表达了山区人民希望得到外围大城市文化的追求!这时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发展中不可能逆转的大局势!是农村走向城市这一伟大主题的详明写照。这样大的主题意识却让作者用细腻生动的语言展现的一览无余。比如她在文章开头写到: “如果不是有人发明了火车,如果不是有人把铁轨铺进深山,你怎么也不会发现台儿沟这个小村。它和它的十几户乡亲,一心一意掩藏在大山那深深的皱褶里,从春到夏,从秋到冬,默默地接受着大山任意给予的温存和粗暴。 然而,两根纤细、闪亮的铁轨延伸过来了。

它勇敢地盘旋在山腰,又悄悄地试探着前进,弯弯曲曲,曲曲弯弯,终于绕到台儿沟脚下,然后钻进幽暗的隧道,冲向又一道山梁,朝着神秘的远方奔去。” 一部优秀小说的语言不仅仅是生动、鲜明、准确,还往往是富有音响、色彩和节奏等。像刚才这两段里的一系列动词:“发明”、“铺进”、“发现”、“掩藏”、“从……到……”、“接受”、“给予”、“延伸”、“盘旋”、“试探”、“绕到”、“钻进”、“冲向”、“朝着”和“奔去”,可以说将铁凝小说的语言风格明显的体现出来。 文学作品也通常把教育作为主要功能,铁凝小说《哦,香雪》可以激励一部分山区有志青年,将生活的目光投向美好未来的生活;同时也告诉人们:改革开发的“大火车”早已冲进原始落后的农村,农村正进行着一场伟大的革命!

小说读书心得 篇16

莫泊桑的出身并不显赫,“空壳贵族”并不是硬加的帽子,他的父亲整日沉溺于酒色,后来双亲离异,跟随母亲生活的莫泊桑反而得到了母亲的文学修养的滋养,为他后期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不难发现,他总是在描述故事,刻画性格,而很少点明对生活深入的思考,当然他公务员的身份或许也对他的思想境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他在小说中要表现的思想往往是显露而浅明的。莫泊桑在短篇小说中,几乎很少接触历史的,政治性的问题,但他本人参加过一场战争——普法战争,他似乎是这场战争具有资格的描述者,他在书中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略带民主主义的和平主义思想(好像有点绕),可以说是他作品中最为严肃认真的精神火花了。

莫泊桑似乎对与自己相似的小人物,表示了人道主义的同情,与此同时往往伴随着对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批判。他揭露的资产者的道德沦丧,家庭中冷酷的隔阂,又或许是为底层人物打报不平得较含蓄的表达与体现。读后感·他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无产阶级人民的讽刺,又或更多的是怜悯。这一举动无疑为他的小说增添了人道主义色彩。

在对人物的描绘上,莫泊桑不追求色彩浓重的形象,表情等过度夸张的情节,而致力于描绘处于常态的情感。他表现人物的手法朴实而极其注重写实,他追求那样一份真实中的独特。在一篇短小的文章中,简练并不等于粗略,他从中表现了一切尽可能丰富的生活内容,以小见大,由渐入深。

对于莫泊桑“说话说半句”的写作习惯,我在表示他的恰到好处的同时曽不禁懊恼,或许可能是莫泊桑的写作手法过于真实,而致使读者不满足于这样的一个片段。或许这,也是他的高明之处吧。

小说读书心得 篇17

哪怕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消磨掉。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

千百年来,爱是什么?即使是哲人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爱是有定义的,就像数学公式那样,那么,世间的痴男怨女就可以对号入座,而不会再有像《飘》那样的悲剧了。

我佩服思嘉,她敢爱敢恨,更敢于追求她所追求的东西。在她所生存的那个上流社会,大多数人这样做,所以你也必须这样做,稍有一点不同,就会被人看成是反叛甚至是罪恶的。在那个只能是男人经商的时代,思嘉做为一名应该在家相夫教子的女性,她用她精明的头脑,在商业场上做出的一凡成绩,可以说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出色。她也不理会别人怎么说,如何议论她,她有她的执著!在美国的那场南北战争中,她不愧为乱世佳人!

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她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艾希礼爱着媚兰,可他却要等到她死之后才真正明白过来。而思嘉,就在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下苦苦等着他。如果他能早点明白,在思嘉第一次说爱他那时,断然拒绝她,那她就能解脱开来。像她自己所说那样,即使痛苦,也能挺过来的。但是一切都晚了!而思嘉,如果能知道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瑞德,那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就不会走到一个前后都堵住的死胡同。

他们两人(思嘉、艾希礼)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明明爱着一个眼前人却不知道,不懂得去珍惜。特别是思嘉,瑞德一次又一次给她机会,而她就像瑞德所说的,像一个顽固的小孩,固执得可爱。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总是利用别人对她的爱来转化成鞭子,一下下鞭打爱她的人,也从来不曾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重复去尝试,他累了。最终,把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她悔悟得太晚了。他的心,已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破碎的东西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样了。

是谁将思嘉从守寡的抑郁中拽拖出来?是谁一而再再而三地纵容着思嘉的娇纵和无理取闹?是谁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从容淡定地摆平一切。瑞德那么耐心地等待着思嘉长大,而思嘉却那么无知愚蠢地等待着希礼长大。金钱不曾让瑞德失望,而思嘉却让瑞德绝望了。

我不知道,一个在最后才明白自己是深爱着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人,而那个人却决定永远离开她时,那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无助、迷茫、痛苦、后悔亦或是心碎?无论如何,那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

小说读书心得 篇18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小说读书心得 篇19

铁凝《玫瑰门》读后感

看完了铁凝的《玫瑰门》,发现很喜欢,这算是我近期读得较为仔细认真的作品,也是带着比较清醒自觉的意识去读的作品,并且认真地以为这篇小说写得不错,我很喜欢。我还惊异于以前居然没有意识到铁凝写得这么好,显然是发现得有点晚了。

《玫瑰门》写得是一群女人的故事,以一个女孩眉眉后来又长大成为苏眉的视角讲述的独特的女性故事。小说里不时出现冷酷残忍甚至阴森恐怖的情节和氛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首先是畸形女性形象之一的姑爸和猫的那一段,猫被鞭打并被以类似车裂的酷刑杀死,继而姑爸被红卫兵殴打、羞辱,甚至在她的身体里插入一根铁棍——几乎看不到一点人性,以这种方式折磨具有最崇高尊严的不可侵犯的人,女人,是何等的惨绝人寰、丧失理智,简直是兽性的爆发和宣泄,是得不到释放的能量和不能满足的欲望的变相宣泄。这样直接的呈现暴力无疑是对那个时代最有力的揭露和声讨。之后姑爸疯了,她把陪伴自己的爱猫一口一口的吞掉,连同五脏六腑和皮毛,这是什么样的场面简直无法设想,姑爸因此而死,死在救她的救护车赶到之前,死在幻觉中。这一场面简直带有阴森的可怖气氛。

小说中另一个恶心的场景发生在舅妈竹西这个生命力顽强的女性身上。竹西在丈夫庄坦失去性能力以后——这当然是一种象喻,庄坦本就是一个萎缩的男性形象,这是一个在母亲腹中就没有得到认真塑造的男人,他的出现本来就意味着一种不情愿;他又是一个从小生长在女人堆中的男人,男性气质从未得到过训练和发挥。他的生命也随着自己的一个惊吓而失去了,他死于心脏病。当然还要从竹西说起,竹西将满腔愤怒和无处发泄的热情转向捕鼠活动,一次捕鼠器意外地夹到一只怀孕的母鼠,于是作医生竹西将死去的母鼠解剖并取出六个花生粒般的小鼠。这一行为被庄坦撞见并最终导致了庄坦的死亡——他因为意外看见一锅花生米惊异致死。

还有什么触目惊心的描写恐怕要数姨婆在文革中,因为儿子要证明与她划清界限,将刚烧烫的油倒在母亲胸前,导致姨婆的乳头被烫掉了,姨婆从一个和蔼可亲、胸怀宽广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谨小慎微的老瘦孱弱的女人。

当然小说真正最富于意义也让人觉得最可恶又最可怜的女性形象是女主角婆婆。这是一个阴毒的又不自知其讨厌的女人。她永远都是站在看似合情合理的角度欺负弱小者,她作惯了生活的强者,有强悍的生命力和坚韧执着的追求。然而她的追求永远都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于是她用她的肩膀支撑了很多人却依然遭来忌恨,她狠狠地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同时她对自己的行为可鄙一无所知,她永远自信的自行其是。这样的女人真的很恐怖,她给别人的生活带去不幸却也没有使自己的生活更好。然而想想婆婆如此性格形成的原因似乎又不足为奇了,初恋的失败,丈夫一次又一次的折磨、报复、羞辱,苦心经营家庭确得不到任何宽慰和认可,离婚和再婚的失败,连报复都失去目标、失去目的和意义——丈夫在她企图告他贪污之前死于昔日情人的怀中,她从未被丈夫爱过,只被她恨过、羞辱过,并传染了丈夫荒唐行为之后的产物,那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病。大难不死的婆婆有什么道理来爱这个世界,热情的拥抱这个世界,回馈这个世界呢?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她只有以她坚韧地活过来的方式加倍的恨这个世界,报复这个世界。这似乎让我们看到《金锁记》里曹七巧的影子。两个都是得不到幸福的女人,在男权社会挤压下变态畸形并以加倍的疯狂反抗世界,并以这些行为作为活下去的养料。

小说结尾依然延续着这残忍的叙述,舅妈竹西五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地照料瘫痪的婆婆,婆婆得了瘫痪者常生的褥热病,细菌吞噬着婆婆新鲜的肉,直至见到白骨累累,竹西依然如故、毫无怨言的照顾婆婆,让她的生命延续下去——这正是残忍之处,舅妈不是因为爱和责任照料着婆婆,而是因为恨,因为不爱——原来恨才是这些女人的动力。她是要婆婆撕去那要强了一辈子的伪装,让她赤身裸体的袒露在自己眼前任凭摆布,她是要延续婆婆的疼痛、痛苦,让折腾了一辈子的婆婆不再能折腾,不再能得到追求了一辈子的一切。

这就是这部小说的叙述调子,没有一点温情。然而我还是觉得这篇小说写得相当好,写到的人物基本都得到了展开,情节很紧凑,整体氛围渲染的也很好。意外发现这篇小说写得还比较早,很惊讶铁凝驾驭长篇的能力在当时已游刃有余,惊讶之余又不免赞叹欣赏一番,真的很后悔也奇怪竟然没有早点看到它。

小说读书心得 篇20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

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小说读书心得 篇21

看来我契诃夫的若干篇短篇小说,契诃夫的好多小说都是通过一些非常不起眼的小人物,描述官场黑暗状态的。看来,契诃夫对这些恨之入骨啊。

《小官吏之死》中,一个小小的官吏郁郁而终,竟然只是因为不小心把一点点的喷嚏打到了上级的身上。对于小官吏妻子的描写,是“开始时她吓了一跳,后来听说对方是“别的部门的长官”,便放宽了心。”家人也是如此的疯狂啊,如此希望保住自己丈夫的乌纱帽呀。其实原本上级根本没放在心上,小官吏却三番五次的找上级道歉甚是可笑啊。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事竟然害死了一个人!当然小说毕竟有夸张的成分,事实上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发生。还有一些作品诸如《变色龙》,对警官的细节描写非常生动,自己主持“公道”的态度随狗的主人的变化而变化,活像为了保护自己而变身体颜色的变色龙。同时,警官的大夜脱了又穿,穿了又脱的描写非常精彩,是心里在忐忑呀!害怕什么?害怕自己得罪了上司没有!

他们为什么都这么慌?

在他们的观念里,当官的目的是赚钱,没有崇高的“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好像只能通过迎合上级来获得一个小小的官职啊。明明可以通过自己优秀的政绩来证明自己,却在暗地里用不正当的方法揭露自己,何苦呢?好好办公赢得一个永垂青史多好?说到底还是自身的能力不够啊。

而作为上级,似乎也只会听听下属的好话,属下的行为完全看自己的脸色,上级就不能谨言慎行吗?广开言路,不能只听夸耀自己的话,所为“忠言逆耳利于行”就是这个道理,上级不能培养下属这种风气。

如今,也有不少官员干着契诃夫笔下的事,通过宴请上级来提升“知名度”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官员的丑闻也一个接一个出现。如今的“八项规定”就是规范这些不良的行为啊。当官应该是治理为天责,而不是想着如何升官拿更多的俸禄。

小说读书心得 篇22

我们知道法国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要数莫泊桑,俄国当推契柯夫,而美国独树一帜的则是欧?亨利。

第一次知道欧?亨利,是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总结文章结尾方式,有什么顺其自然法,点题法云云,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其中就有一个“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我当时最感兴趣,所以记得最清楚。

后来,老师给我了份报纸,在那份报纸上,我第一次完整地阅读了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篇小说《二十年后》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使我对欧?亨利的作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次寒假,我有了充裕的时间,真正的接触了欧?亨利的作品。

翻开小说集的第一篇,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欧?亨利独特的作品风格,吸引着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我不得不赞叹欧?亨利的写作技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的原因,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而且读到小说的最后时让人大吃一惊,豁然开朗,完全出乎你的意料,每一篇小说都是如此。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是《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这里内容我就不再复述,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当我在读这篇小说时,产生了很多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是为什么?”,有时会感到不知所云,但到了小说的结尾作者以一封书信的方式揭晓谜底时,所有的疑问都被解开了,而且故事情节显得很通顺,很合理。

欧?亨利的作品还很大的程度上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把自身经历融合进小说,是小说本身更富有感染力,例如他很有名的一篇《警察与赞美诗》中讲了一个人想尽办法想去做牢都没有成功,但当他后来翻然悔悟,洗心革面,打算从新做人时,警察却将它带走了。实际上欧?亨利自己就坐过牢,他就是在监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其他很多小说中,也能看出欧?亨利的影子,好几篇小说都提了“第一国民银行”,而欧?亨利早年恰好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过出纳员。

我认为,欧?亨利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状况。虽然欧?亨利的个人生活糜烂腐败,但他的作品永远有着不朽的价值。

小说读书心得 篇23

兴起把契诃夫小说全集读一遍的念头还是从小鹿家看到了一本契诃夫小说第一卷开始的。当时闲得无聊便把床头这本书拿出来开始翻看,看着看着便喜欢上了。现在终于看完了卷一,这篇读书笔记也算是个纪念。

以前对于契诃夫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无外乎三大短篇小说之王中的一位,对当时腐朽的统治阶级批判之类的无趣无聊的话。可这次看完以后,心中就多了一个鲜活的,和以上僵化印象完全不沾边的`契诃夫。无论他的文笔多么辛辣讽刺,他却有一颗特别能够温暖别人的心。契诃夫有时讽刺人或事物,不讲求什么,就求个嘴上痛快。因此契诃夫绝对是我喜欢的那类型的人,即妙人。

空说也无趣,就举他几篇小说来回忆下。《在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等作品里最常遇见的是什么?》这篇实在是地图炮的典型,虽然我读过的欧美小说也并不算很多,当里面各种恶毒(对,就是恶毒)的吐槽我简直都可以对号入座了。“对主人公来说,舅舅的教诲不及他的死亡那么有益”当时对到这句简直捧腹了好久,因为貌似很多小说都挺流行死舅舅的,无论是高明作者笔下情节正常需要也好,或是庸手用烂的桥段也罢,在这里一起被嘲讽了。“仆人……为主人什么事都愿意干,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极善于讲俏皮话”读到这里我立刻就想起了《海底两万里》那个有趣而忠诚的仆人,这句真是精准可恶而无一字多余。毫不夸张的说,契诃夫很多短篇小说真是做到了毫无一字多余的地步。这也是契诃夫他的写作哲学,不必要的东西一定不要写,可惜我等俗人却是难以学到这么精准的讽刺。

除了讽刺,其实我从很多篇里读到的更是一种阴差阳错式的无奈。有两篇我印象特别深,《迟迟未开的花》以及《两个乱子》。其实故事也不见得有多新颖,无外乎男男女女因为某些小事最后不能幸福在一起的遗憾事。可契诃夫就能在短短的几页里写出那种无可奈何的讽刺。而且真的能够让我感同身受,体会那种独特的心酸。一个人心里要是没有足够的温暖也是断然写不出这些感人的小说的。

卷一时并没有契诃夫很多著名的短篇,可就是从这些“非著名”短篇中,契诃夫随意的写着(不过当然是为了稿费),我才能看到一个不同的,单纯有趣的契诃夫。

小说读书心得 篇24

泊桑一生坎坷,写这本著作时已经带病在身,因而,他的作品是悲伤、愤怒的,从中有夹杂着喜悦。

令我过目不忘的文章叫《项链》。文中讲述一个女人,相貌姣好,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嫁给一个小职员。她经常幻想,自己的家豪华,后许多仆人,自己是个美丽的富太太。她始终觉得,这是她生来必须享有的。

有一次宴会,她去了,穿上自己缝制的衣服,向蚝油借来的宝石项链。悲剧发生了!就应为风光而借了项链,因为兴奋而丢了项链,因为无奈而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因为还债而平明挣钱。十年后,她已不在是她,是个苍老、凶悍的女人。然而,她磨练了自己,使之更加坚强。

她有遇见了老友,坦白了真相,可是,她的好友说那是条假的!故事在惊讶中结束。谁都没想到,一个女人,就因为一条假项链而改变了人生。她面容苍老,对生活不再抱有幻想。只对当日风光宴会中的自己怀念在心。

这篇文章似乎是个冷笑话,笑那个女人的贪心、愚蠢。其实,她在饱受艰苦中最终获胜,虽然最后是个遗憾。这就是莫泊桑的写作风格,悲中带喜。整本书带着强烈的悲愤气息,反映了当时的战乱似乎每一个成名的作家都在战争中度过,满腔热血,文章揭示的主题都是差不多的。看来,只有在米难中才会成熟。

还记得《项链》一文中后这样一段话“‘是的。你没有发觉这一点吧,是不是?两串原是完全遗言法的。’说完她脸上显出了微笑,因为她感到一种足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是的,人们为何不尝试在压迫中不得不磨练自己呢?最后,是满足、释然的笑容。多么愉快啊! 本文来自织梦

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处于一个家掉、一个主题。然而,读起来不感乏味,志向一直读,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望。这才是作者写好这本的成功之处,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小说读书心得 篇25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己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可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爱情。也许这是一个含有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可以“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可以“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可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弃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悲剧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爱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爱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可以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现在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小说读书心得 篇26

《无雨之城》读书心得

我觉得《无雨之城》不错的一个原因首先是它很真实。铁凝不是在编故事,生活是什么样她就把它写成了什么样。一个官运亨通的市长和一个小女子的婚外恋情,会有什么结局?小说描写得真实可信,在事业和爱情两难面前,男人总是会选择前者,毫不含糊。于是,狂热的恋情终于烟消云散。

小说中那些琐碎的小事就象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日常生活,那些人物也有那么一点熟悉的。

他们当初确也是一见钟情的。相遇不久,他们便能心有灵犀,她正想他打他电话时,他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她问:“你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他说:“因为我想到你会给我打电话。”瞧瞧这普运哲,是相当多情而且风流的。在第一次非工作往来的见面中,就在他的办公室,“他突然攥住了她的手,然后他把她从沙发上拉起来,揽进了自已的怀里。”在陶又佳看来,普运哲的眼光里有试探,也有一片深情。

他会乔装打扮“微服私访”,在晚上利用几个小时的空闲步行十几里来到陶又佳的住处幽会,这种举动近乎疯狂。到后来怎么样?普运哲为了把“市长”前那个“代”字去掉,一步步疏远陶又佳。在两个人最后那场戏中,普运哲变得那么理智又绝情,把受伤的陶又佳赶下车,把她一个人丢在那个山路上。瞧他怎么说:“你得下去!”“这很不成体统,一个市长彻夜不归,拉回一个受伤的女人,可能吗?!”

作者没有硬给小说加上一个结尾,就象生活本身一样自然,也许普运哲和那个40岁还没结婚为了住房来找市长的女工程师又有一段这样重复的恋情,小说里有这种暗示的细节。他和女工程师相见时,小说写道:如果不是眼前这位女士自报了年龄,普运哲怎么也不相信她已经40岁。他不自觉在拿她和陶又佳比较,觉得她的年龄本应在陶又佳以下。

故事可能又从普运哲放在办公桌上的糖果盒开始,他请她吃糖,然后他十分重视她无意中向他提出的意见,在市里扩大草坪面积,然后,他认真办了,然后他给她打电话告诉她去看市里那些新的草坪……一切会多么象他和陶又佳之间发生的故事啊!

陶又佳是个聪明女子,估计她不会再去找普运哲了,对于爱情的幻想,我想她大概已经没有了。最可怜是普运哲的妻子,最不幸的一个女人,却不懂得自已的不幸,那么麻木地活着,压根儿就是动物。普运哲爱过她吗?当然不可能;普运哲关心过她吗?没有。生活中也不乏这种女人。

从小说里看,普运哲会官运亨通的。

普运哲,如此多情,如此理智,又如此绝情!这就是男人吗?

前段时间有点无聊,看了几个晚上的电视剧,题目叫《银鼠》。连续看了几集,结果每一集我都能给它挑出毛病来,演员的演技姑且懒得去管它,光是它的情节就总有漏洞,我只要稍微推理一下,它就不可信,显然是剧本写作者硬拼凑而成的,而不是人物性格命运的必然发展。看了几集再没耐心往下看了。如今很多电视剧都这样,粗制滥造而成,缺少精品。

为什么如今的电视剧会缺少精品?原因恐怕是因为作者只是为了商业目的而写,估计是没有人写电视剧会象曹雪匠那样写它个十年,增删五次吧?我希望电视剧都是精品小说改编而成,而不是为了写电视剧而写成的电视剧。好小说都是作者因为生活积淀到了一定程度,到了非写不可的地步才写出来的,如果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小说,当然很难写出好小说来的。

小说读书心得 篇27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小说读书心得 篇28

读《浮躁》有感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摘自《浮躁》序言一)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小说读书心得 篇29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凭这个背景,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令我感到佩服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索面对困境时,对传统、对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时,思索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以一个在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人供她差遣……,这就是她,一个骄傲而又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她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落在了她身上。她才19岁,可以想像,这艰难。可是,她却坚强地撑下来了,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精神和勇气让我十分佩服。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有人落下山顶时,很多人绝望了,会失去生存的勇气。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适应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下来。

《飘》是部好书,即使过了那么长时间,也适于现在的社会形势。面对转变,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

小说读书心得 篇30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小说读书心得 篇31

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

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单纯的去引导学生分析菲利普夫妇在于勒富的时候和穷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学生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容易的明白,或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把学生引导到这篇文章的真正主题上来呢?因为现实生活中,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也就是增广贤文里所说的“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思想和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菲利普夫妇的时候,就很难让学生真正的认识到本文的题旨。因此,在引导学生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特别注意强调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在这篇小说中的重要性。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

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这也是我们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课时,教师应该着重指导学生理解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因而,我们在同情老年于勒,穷于勒的时候,也要注意分析年轻时候的于勒,指导学生想象和分析于勒变穷的原因,同时,我们更要注意引导学生,让学生明白、理解,年轻时候的于勒是不值得大家同情的。与此同时,大家更必须认识到,不能学习年轻时候于勒,使学生在将来的生活中,自觉的养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

小说读书心得 篇32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合上书本,我耳畔还清晰回响着"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背后隐藏的爱恨纠葛,心灵羁绊,一丝一缕又细细密密地缠上心头。回想整个故事,并没有让我时时刻刻心潮澎湃,却在我心灵的深处激起阵阵涟漪。这人性的丑与美在我体内引起深深的共鸣。

有时我甚至会想如果我是阿米尔,我会怎么做呢?在那一条阴暗的胡同里,看见那堆碎砖块上面哈桑的棕黄色灯芯绒裤;看见哈桑那任人宰割的眼神。我真的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为哈桑挺身而出,而被阿塞弗折磨、伤害与嘲弄,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吗?可是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那个时代有一道横在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鸿沟:哈桑——一个哈扎拉人。所以我理解阿米尔,理解是这个时代逼他作出的决择。也正因为这个***,故事情节发展,让阿米尔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作为读者我不想去责怪阿米尔,可也不想去赞美哈桑。哈桑固然忠诚、固然善良,他的行为固然让人感动,可是他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奴性却无法改变。当哈桑被阿米尔欺骗,他同时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凌辱,他也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愿望,他更忍了,甚至还承认了。这一幕幕让人心痛的场景接二连三的上演,让哈桑作出这一切的是他与阿米尔的浓浓友情,更是他奴性的不二证明。为何他不反击?为何他不解释?是因为他早已打心底认定他是一个哈杂拉人,只是一个再卑微不过的仆人而已。追其根本,罪魁祸首还是那个时代。而阿米尔和哈桑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悲剧罢了。

这个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就像是佛教的轮回。曾经是哈桑为了阿米尔千千万万遍,如今阿米尔为了索拉博——哈桑的儿子千千万万遍。他会为索拉博追逐天上的风筝,由一个放风筝的人变成了一个追风筝的人。至此文章题目的含义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这风筝即是人性的光辉。阿米尔完成了轮回也完成了自我救赎。不然他会背负着自责的苦难,随着时光的流逝日渐沉重,直至他生命的终结。

是爱与自责让阿米尔人性的光辉觉醒,让《追风筝的人》有了一个"圆满"的大结局。但我心中却升起一丝淡淡的惆怅:因为哈桑死了,看不到阿米尔的成长与救赎。那么阿米尔的救赎是不是太晚了呢?看不见哈桑与阿米尔冰释前嫌,兄弟相认的感人场景,小说的结局是不是还不够圆满,还是作者故意这样安排,让小说更有发人深省的深意、更加悲伤吗?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其实阿米尔的救赎并不晚,至少对那个时代并不晚,以他在忍受别人异样目光下抚养索拉博为结局,即代表了人性的觉醒,更加是这个时代黑幕上一道亮眼的曙光。而文末的"我追!!!"更代表了作者心中的希望与期待。记得书前曾写着"献给所有阿富汗的孩子。"我知道阿富汗还有很多孩子没有童年。

也许更是为了他们而千千万万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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