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精选32篇)
我买到手的这本看上去像是儿童读物,又像一个黄皮笔记本。这本书很奶酪,封面均是黄色,而且不是一般的黄,简直就是一“黄色”书籍。
《谁动了我的奶酪》实在不中看,总共105页。其中,有20页左右其实可以剪切掉,尤其是那些自我吹捧部分;其间还配有若干插图,页面字数甚大甚少。这本书很“瘦”,“小身板”那么一摸别提多骨感。幸好封面比较厚实,可以一敌十,如同瘦子穿了件厚棉袄,这才让这本书显得大了些,掂着也有了些分量。出版方把书皮子造厚一点,另外在腹里填充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真是够卑鄙的。
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算我孤陋寡闻,此前,我只知道有什么叫斯宾塞的和叫约翰逊的,NBA有个乔.约翰逊,但真不知道有个叫斯宾塞.约翰逊的。我找度娘,度娘娓娓道来,原来他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他有什么本事,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自己去找度娘促膝长谈吧。约翰逊似乎有些“不务正业”,他是医学博士,但他在写作方面却有更深的造诣,另外还搞演讲,可谓多才多艺。他写了很多畅销书,文能载道,启发了不少人,也拯救了不少人。这样既救人性命又发人深省的人中国也有,鲁迅就是其中典型。
这本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写四个小家伙在迷宫找奶酪。四个小家伙分别是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两只小老鼠叫嗅嗅和匆匆,两个小矮人叫哼哼和唧唧,只有小老鼠大小,相当迷你。这名起的倒是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小矮人组合哼哼唧唧。故事的地点是迷宫,这四个小家伙需要在迷宫里寻找奶酪。小老鼠智商比较低,但是他们一个拥有灵敏的嗅觉,一个拥有速度。读罢故事才会理解嗅嗅和匆匆的意思,嗅嗅暗喻嗅觉灵敏的那一类人,匆匆暗喻改变迅速的那一类人。小矮人拥有智商和思想,优势明显。
这四个小家伙都是“上班族”,他们的“工作”就是成天在迷宫找奶酪。不过迷宫你懂的,免不了迷路,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死胡同,所以说在迷宫“上班”真心伤不起。嗅嗅和匆匆是一个组合,嗅嗅是军师,张大鼻孔那么一闻,奶酪在那边,然后对匆匆发号施令,走你,匆匆二话不说在前面狂奔。小矮人是一对搭档,这哥俩毕竟是人,智商比小老鼠的果断高出一大截。他们会分析,所以少走了不少冤枉路,找奶酪比小老鼠方便得多。这哥俩还时常为小老鼠反复走进同一个死胡同而偷笑不已,心里那叫一个乐呀,你瞧,那俩傻逼,刚刚走进了那个死胡同,这又进去了。说实话,他们瞧不起小老鼠。
人在迷宫混,哪能不迷路?人在迷宫混,哪能不撞墙?这几个小家伙都是悲催族,两个一组就是悲催组。哼哼有时候会停下来哼哼李宗盛的《凡人歌》,“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唧唧感慨说这歌词太TM现实了。尽管迷宫处处惹人乱,但这四个小家伙还是如愿以偿了。他们都发现了奶酪C站,这里有无数各式各样的奶酪。两个小矮人不约而同的感觉到自己找到了铁饭碗,尼玛,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了,心里高兴得一塌糊涂,从此两人打定主意要在C站活到老啃到老。于是,他们的生活变成了Yesteday once more。
哼哼唧唧把C站当成了自家餐馆,还宴请大量宾客一起分享。那个时候,那个骄傲无以言表——爆发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这俩哥们渐渐地懈怠了,反正有的吃,而且这样子看上去可以吃几辈子,所以还担心什么呢?他们每天先睡个太阳晒屁股,然后一路探讨过路女子的姿色,这个丑,那么美,这个灵,那个水,再到C站海吃一通,晚上撑着肚皮回家去搓麻将。而嗅嗅和匆匆则不同,他们每天检查奶酪是否跟昨天一样,活像两个资深质检员。直到确认奶酪安全可啃才坐下来慢慢享用。
有一天,到达C站的时候,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一脸淡定,因为他们每天晚上盘点发现奶酪一天比一天少。他俩穿上跑鞋,嗅嗅有嗅了嗅,匆匆,走你。小老鼠又出发了,头也不回。只留下哼哼和唧唧一脸茫然,这神马情况?谁动了我的奶酪
唧唧四处勘察,哼哼以为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闭了眼睛倒数五个数睁开,但愿像电视剧里演的,他祈求奇迹出现,可是一看还是什么都木有。他愤怒地说,奶酪竟然没有了,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唧唧说,算了吧,咱晚上过来,兴许晚上就有了呢。可是当他们晚上过来的时候,还是发现C站空无一物。
嗅嗅和匆匆充分利用了低智商的好处,他们还是用老路子,一个闻,一个跑。有一天,他们发现了N站,这里的奶酪比C站更多。嗅嗅对匆匆说,这就叫皇天不负有心人。匆匆纠正说,我们是鼠,应该是皇天不负有心鼠。嗅嗅说,有道理,嘿,不知道那俩自以为很聪明的傻逼怎么样了。匆匆说,管他呢,赶快吃。哼哼和唧唧则像是废了,到C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哥俩整天饿着肚皮在C站徘徊,击败饥饿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地幻想这里曾经有那么多的奶酪,然后拼命咽口水。
毕竟长期靠口水度日不是道儿,哼哼唧唧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唧唧实在是扛不住了,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一听,怒了,找你妹。唧唧知道哼哼余怒未消,只好忍了。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唧唧经常会去想嗅嗅和匆匆会不会找到很多奶酪了,我总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呀。他又对哼哼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说,哼,要去你去,我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这里会有奶酪的,盗贼会把奶酪给我送回来的。唧唧心想,哼哼这样子下去准得进精神病医院,好吧,你不去拉倒,我去。唧唧上路了,可是唧唧有个缺点就是迷路,更何况这是迷宫。唧唧在迷宫里吃尽了苦头,每条路给他的感觉都是熟悉。后面的故事一言以概之:唧唧经历了无数困难,克服了若干恐惧,也找到了奶酪N站,只是这次他没有贪图安逸,而是选择了继续寻找新的道路。而哼哼呢,那个顽固不化的家伙怎么样了,书中倒是没有提起,或许他还在C站等奶酪,饿得连路都没法走了。
这个故事很简短,无须多时就可以看闭。但是它确实很有意思。后面紧接着的是一段“下午茶的讨论”,写的是一群职场人士在下午茶的时候聊天,聊他们在看过《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启发,以及对生活及工作的对策。职场是一个迷宫,每个行业有其兴盛之时,也有其衰落之时,换句话说就是有吃香的时候,也有不吃香的时候。人们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变化至关重要。诸事在变,你不变,或者以不变应万变有时候是行不通的。人们应当向嗅嗅和匆匆学习,嗅嗅善于发现,他总是在发现奶酪及奶酪的变化。匆匆则是能及时改变,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快的去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唧唧。嗅嗅和匆匆是先知先觉型的,而唧唧是后知后觉型的。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所以唧唧的命运和哼哼的命运迥然不同。唧唧是那种没有天赋的普通人,甚至还有些很大的缺陷,比如方向感TCL,对前路充满恐惧,可是他战胜了自己,最终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奶酪的寓意也就不言而喻了。奶酪就是那些我们非常需要的东西,如爱情,如工作等。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如此,天下情侣散者多,很多绝配都分了,所以要做好失去奶酪的准备,此时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彼时可能就在别人身边了。当然,你必须经常观察,经常去维系,不然你连感情是哪天变质的都不清楚,甚至连别人给你戴了顶绿帽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经常去看看你的爱情吧,看看它是否还是那么鲜。如果实在难以维系,那么何不赶快放弃旧的,而尽快选择新的呢?很多事情都是你无法阻止的,所以不要傻傻地站在原地等待事情好转,而要跟着改变,旧的奶酪实在没法吃了,那就去找新的奶酪嘛。择业也是如此,假如一个行业已经是一条死胡同,那么你还在里面呆着干嘛。选择即刻出发吧,哪怕短时间内你都无法找到新的奶酪,也总比你在老地方等死来得好。探险的过程是艰难而恐惧的,但是与新奶酪的美味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呢?当你钱包鼓起来的时候,你还会忧伤那些挣钱的苦日子吗?估计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
谁动了我的奶酪?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时间,时间会偷走一切,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你的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被时间偷走,你的幸与不幸,你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些都会被时间偷走,何况只是一些奶酪呢?另一个是自己,你的奶酪被偷了,只能说明你没能看护好,你自己便是盗贼的帮凶。如果你能警觉一点,奶酪也不会那么容易被偷走。其实,谁动了我的奶酪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新的奶酪。奶酪失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丢失了那份寻找失去奶酪的勇气。很多人失恋了之后便不再相信爱情,也失去了寻找爱情的勇气。有的人失业了,也失去了找工作的信心。是的,面对失去,我们总会心有不甘或者心生怨恨,但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一条——跟着变化变化,继续寻找。不是千百峰回路转,哪有眼前柳暗花明!
一看这个题目就觉得新鲜,也有许多个问题。那我们就带着新鲜感和许多问题。
本文讲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去找宝藏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生命吸引生命、还有和心沟通、爱是转化和完善世界之魂的一种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圣地亚哥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牧羊少年。一、牧羊少年一般不会看书,也不爱看书。但他会、也爱看书。二、牧羊少年只负责养羊,与羊没有感情。但他的生命竟然和那些羊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就是因为感情。感情居然可以把两个人并和成一个人。这让我有些吃惊!三、他做牧羊少年的理由于平常的牧羊少年不同。他是因为想四处飘游,多走几个地方。大部分的人做牧羊少年的理由是养活自己。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为圣地亚哥对羊群好,所以羊群才对他好。他对羊群好在于,给它们充足的水和草,认为它们能听懂他说的话,给它们读一些给他留下的书籍。羊群对他好在于,羊群了解了主人的作息时间。
无论学习什么,只要努力了,都有收获。有一次,我学画画,开始我的作品还不行。我因此画了许多张,日积月累,我画的画终于好看了!
这本书既好看又让我学到了东西!真好!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一本书不止题目、内容奇妙,就连来历也是十分神奇!
这部译成中文只有十万字的作品初期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出版商和作家本人都没有料到,《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一书后来竟使销售量极高,名列巴西畅销书排行榜长达六年之久。截止到一九九九年,该书在巴西已印行至一百五十二版次,印数超过两百万册,成为巴西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多的一本书。《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不仅风靡巴西,使作家在国内声誉鹊起,而且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五大洲出版,并在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阿根廷、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墨西哥、西班牙、葡萄牙等十八个国家名列畅销书榜首。迄今为止,该书在国外已售出九百五十万册,称得上是一本世界畅销书,可见这书是有多奇幻。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牧羊少年做梦梦到金字塔有宝藏要去寻宝的事。再一次放羊中,遇见了神秘的撒冷王,撒冷王知道了牧羊少年的梦,为他坚定信心,指引他去寻宝藏。在去金字塔的路途中,他的钱财被小偷所盗,就在牧羊少年身无分文时,一位好心的水晶店老板帮助了他,让牧羊少年在店里打工。牧羊少年工作了将近一年,把他的心愿告诉了水晶店老板之后,继续踏上了旅途。随后碰到了一位英国人旅者和他的师傅炼金术师,一起前往金字塔。然后牧羊少年遇见了女孩法蒂玛,经历过种种波折,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看完这书,我不禁为牧羊少年的经历感到哭笑不得。是啊!生活不也是这样吗?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得了彩虹!
这是我读完这本书获得最大的感悟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得了彩虹!
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培根随笔》,使我收益匪浅。
佛兰西斯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小聪明伶俐,被伊丽莎白女王称为”朕的小掌玺大臣。“
《论复仇》中培根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论逆境》中培根说:”人的美德犹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散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正如恶劣的品质会在幸福的边缘中被显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式在逆境中释放光辉的。“《论善良》中培根说:”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的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论友谊》中培根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很多事情来不及做完就死去了,但如果有一位知心的挚友,人就可以安心瞑目了,因为他将承担你未完成的事情。《论读书》中培根说:“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在这本《随笔》中,培根谈论了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话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培根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对所谈及的问题均有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在他的谈论中,透露出培根不同的个性侧面——热衷于政治的培根,自强不息的培根,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这本书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在世界文学占据了重要地位,读之犹如高人赐教,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甚至改变一生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而且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1620xx年4月9日,本书的作者培根逝世了,但他的精神仍会永垂不朽。
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妈妈,你和我说话的方式,还是把我当作……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明白我是个……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对,这就是你的生态啊。也就是说,你到这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拿起《亲爱的安德烈》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样一段话,瞬间一种强烈的共鸣扑面而来。的确,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总是会有很多自己的思想,想着走自己的路,选取自己的品味,在搞自己的游戏,并总是在心底高呼:“妈,你能不能明白,我们要自己出去探索。”这便是我们心中的独立。
而我是从何时开始变得上述般反叛的,具体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产生“这么大的人同母亲还太亲近,代表着本身人格独立性不够完整”的观念开始的。只记得去年自己当选“蠡中年度十大人物”后,家里没人知道,直到颁奖的前一天晚上,母亲才因我的一句话“明天的颁奖典礼我是获奖者之一”而得知。“什么?你申请了?怎样没和我们商量?”那一刻望着母亲惊愕的表情,心底却莫名地涌起一种快感,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自己做决定,而且是一次成功的决定。于是每每当我想起这一经历,嘴角便会情不自禁地扬起一丝得意的笑。然而当我读到书里第三十四封信中龙应台应对儿子的独立宣言时的“惨状”,这抹浅笑满满的冻结、封存。
从未想到原来作为母亲的她们,应对这样的言语与场面是这般“无法应付”。那一刻,我首次于她们的角度开始试想。一开始的自己,只是个柔软地躺在母亲怀里的小婴儿,大声地啼哭,傻气地笑,流着口水亲切地叫着妈妈。然而,随着时刻的推移,我悄然成长,一点点地变得成熟,一点点地追求独立,然后毅然地奔向那个未知的世界。这一切都在母亲的眼里,而她只能远远地站在身后,惆怅地望着我的背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小……或许,在她心里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柔软地躺在自己怀里无助啼哭的婴儿时代的我,而我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亭亭玉立,说话干脆,做事自信,又不拈人,并且叛逆地表示,我没话想和她说。这个时候,一旁的母亲真得会很心痛吧。
此时再回想自己,在这羽翼还未丰满之际,就早已想方设法地追求“独立”,是否的确疏忽甚至在无形中伤害了有着中国“保护式”教育心理的母亲。
一番沉思之后,目光再一次回到手中的书上。书的封面,是英俊的安德烈沉思的样貌。蓦然发现再叛逆的孩子,在母亲面前,其实仍然只是一个孤独成长的少年,一个应对学习、情感、生活常常困惑,却发奋地去适应和排解的少年,一个拥有和自己一样血液的优秀、感性、率真、诚实、幽默的可爱少年。
这个寒假,我读了日本作家——新美南吉写的《小狐狸买手套》,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只小狐狸在下雪天独自去城里买手套的故事。出发前狐狸妈妈因为担心人类会伤害小狐狸,把小狐狸的手变成了人类小朋友的手,但是小狐狸因为太紧张了,伸错了手,把狐狸爪子伸了出去,店老板还是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
小狐狸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人类妈妈在唱歌哄自己的宝宝睡觉,小宝宝还关心森林里的小狐狸。故事最后小狐狸对妈妈说:“人一点不可怕。”妈妈觉得从前和朋友偷鸭子,差点送命,人类很可怕,不断的反问自己:“人真的有那么好吗?”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做事得光明正大,不能偷偷摸摸。生活中,也是如此,通过劳动而来的成果,是理所当然的`。小头偷盗他人物品,肯定是要得到应有的惩罚的。狐狸妈妈一直没弄明白人类生气而追打它们的原因,所以才会害怕。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的事情,也需要去弄明白,为什么这件事难做,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做人做事都要行得正坐得端!
不管是人类世界还是狐狸世界,都存在好与坏之分,我们要心存爱与善良,共同生活,社会才会美好和谐!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这是汪曾祺一个很出名的短篇。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这个故事很悲惨有很感人。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锡匠好上了。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刘团长看到巧云和小锡匠的浓情蜜意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听起来好像有点像《啼笑因缘》的故事情节,但最漫不经心的读者也可以发现,《大淖记事》和《啼笑因缘》是完全不同的。
这里人家的婚嫁极少明媒正娶,花轿吹鼓手是挣不了他们的钱的。媳妇,多是自己跑来的;姑娘,一般是自己找人。她们在男女关系上是比较随便的。姑娘子在家生私孩子;一个媳妇,在丈夫之外,再“靠”一个,不是稀奇事。这里的女人和男人好,还似乎恼,只有一个标准:情愿。有的姑娘、媳妇相与了一个男人,自然也跟他要钱买花带戴,但是有的不但不要他们的钱,反而把钱给他花,叫做“倒贴”。
看到这里觉得好有趣,多么大胆直率的姑娘啊。虽说风气好像有点太无拘无束了,但相对于现代文明的遮遮掩掩和虚伪客套而言,这样的直率有一种久违的原始野性美。
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
这句话也很好,虽然好像我以前看到过类似的话。若有若无的感情最难以表现,无论在文字中还是电影里。用飘来飘去的淡淡的云彩来形容这样淡淡的感情我觉得很到位,虚无缥缈的感情变成可以琢磨可以感受到的实体,是很成功的描写。
我们想象不到感情是什么样子,但我们想到天空中的云彩,飘来飘去最后无迹可寻,,来来去去从不由人,你看到它刚才还在那儿吧,但转眼间它就不知去向了,是飘走了?还是消散了?没有人知道。就像感情一样,你说不清自己对他是什么样的感情,只是愿意跟他说话、谈心。有时候不经意的一瞥你似乎看到他眼中贮满了对你的喜爱,但再大起胆子细看,又发现他好像根本没有看着你。有时候你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他了,但见面时看到他你又犹豫了,甚至可能害怕和他说话,害怕和他对眼。你是怕他看穿了你的心思吗?少女情怀总是诗啊。也只有在那样懵懵懂懂的青葱岁月,才会有那样虽然朦朦胧胧但却让人如痴如醉的情思。不就想天空中漂浮的云吗?丝丝缕缕牵牵挂挂,似乎总在纠缠着变幻着,谁也说不清它下一秒的样子和最后的去处,就像谁也说不清你和他之间最后的结局。
巧云一家有了三张嘴。两个男的不能挣钱,但要吃饭。大淖东头的人家都没有积蓄,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变卖抵押。结鱼网,打芦席,都不能当时见钱。十一子的伤一时半会不会好,日子长了,怎么过呢?巧云没有经过太多考虑,把爹用过的箩筐找出来,磕磕尘土,就去挑担赚“活钱”去了。姑娘媳妇都很佩服她。起初她们怕她挑不惯,后来看她脚下很快,很匀,也就放心了。从此,巧云就和邻居的姑娘媳妇们在一起,挑着紫红的荸荠、碧绿的菱角、雪白的连枝藕,风摆柳似的穿街过市,发髻的一侧插着大红花。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长睫毛忽扇忽扇的。但是眼神显得更深沉,更坚定了。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
巧云应该也算汪曾祺小说中一个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对比《受戒》中伶俐可爱的小英子,巧云身上带有更多现实生活的无奈,但这个坚强的女子从来没有因为生活的残忍活着重负失去信心和勇气。当父亲和爱人都不能工作,生活的重担罗在她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勇敢的挑起生活的重担,,坚韧不拔的精神让人感动。
如果说奇思妙想我最在行,当然这本书的小主人公孟小乔,也爱奇思妙想,什么仙女呀,魔法呀,精灵呀,等等的神奇的东西。
孟小乔因为爸妈找保姆的事而生气,不经意间走到了仙女湖。并在一瞬间看到了仙女,这本书的真正主人公,当孟小乔再回过神来,看见了一个可笑的女人。这个女人左看看,右看看,这个女人正好符合妈妈的要求,当然孟小乔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仙女,所以把这个女人带回家,并非常荣幸的给这个仙女起了个名字‘’蜜儿‘’神秘的事情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第一次她让脑子里乱成一片的爸爸,吃了一颗脑清丸,让天天不开心,心胸狭窄的妈妈吃了开心散,胆小的孟小乔吃了大胆丸。哦,忘了说了这些东西还多亏她的红色箱子,那可是一个神奇的箱子。
第二次,让孟小乔班上的几位没信心,以为自己有许多缺点的同学,获得了自信,并在舞台上让他们增强了信心获得了成功。
第三次,和孟小乔一起找小人精,给孟小乔一个欢乐的周末。不幸的是孟小乔知道了蜜儿是仙女,并对蜜儿说永远保密,但孟小乔管不住自己,对好朋友说了,好朋友又对别人说了蜜儿的身份大家知道了,蜜儿要离开了。
后来蜜儿对孟小乔说,她离开的一半是身份,一半是天上有事,不得不回去。蜜儿还说自己要建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学校,到时把她接过去。
在这本书里明白了做事要乐观,要——+有自信,向别人说的话就一定要做到。
在北京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里面讲的是小念在童年时代遇到家庭重大变故,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女孩。陪伴和慰藉着她的,是一个熊公仔,还有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摘一次车祸后,小念丢失了陪伴她的小熊,但她认识了医院里年轻的林医生。林医生送她温暖的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
小念在霍雨欣的鼓励和帮助下,她一直以孩子的信念期待着林医生,以及他曾许诺的小熊和幸福!
其实是先想到后读的。自从我知道了301医院曾经是协和系统的医院以后,我突然意识到,西医的博大精深。看看我们国内最好的几家医学院,其实都是有西方人直接过来开办的底子。其中最著名的是协和医科。当年办校之初,暂时不提谁出的资,只说办学的目标:建立一所中国最好的具有世界水平的医学院。它的确做到了。第一任校长是一位当年只有28岁的美国医生麦克林。在组建这个医学院的时候,真是任人为贤。事实证明,懂事会没有选错人。六年之后回国,这位当年年轻的大夫任职芝加哥大学医学院院长和内科教授。(不再多述他的事情,这里只作个简短介绍)。协和医科自从新中国接管以后,就不可能和过去一样与西方的医学界有直接的联系了,可是协和医科培养出来的大夫们,在新中国成立后,为北京市甚至全国的医疗机构的建立以及医疗水平的提高和普及上起了很大的作用。直到今天,协和东院,西院(301),都是中国西医的最高水平代表。
我为什么在看了不少中医书,发现祖国传统医学的博大精深以后,开始说西医博大精深? 因为了解。或者说,真正开始了解西方对中国的影响。中国这个土地上的文化科学技术等等一切,是在不断的吸收外来的成就和思想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的,其实并没有纯粹意义上的“中国文化”。我们和他们,没有绝对的界限。如果中国文化没有吸收并蓄的能力,就不会有一个延续的发展和灿烂的文明历史。而我们看到的,恰恰是个灿烂的文明史。西方文化,也是具有吸收并蓄能力的文化,并且这个能力非常强劲。也许任何一个文明在某一个时期,都会像海绵吸水一样贪婪地吸收外面的东西。也会像春天的万物,勃勃生发。我只想看到在这块土地上,重新展现出如此的生机。
风在轻轻地飘着,伴随着寒冷的空气,那冷,爬满了我的手,我把他塞进口袋,继续看着这本正在和我的思想共舞的书,那便是全国著名作家丁力梅所著的《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最重要?在这世上,总有些人会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过如此。”短短几句话,就由衷的赞叹了作者对待生命的态度。我不由的认定,这是我看过最好的散文集,它居然使我流泪数次!
这一次,使我真正的相信了:书籍,可以改变你的人生。许多事情,是无法让人真切的体会到的,并不是跟你说说,你就能刻骨铭心,而这本书并非那样简单的说几句,而是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来创作的。那些沧桑的老人,伏在墙上,痛心的抽咽着,那些作者一一感受到的、爱恋的,全部都一一的呈现在我眼前,她的笔尖,已经满是这凡尘中的精华了。
其中,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不辜负》。
文章主要讲的是那些一路奔跑,却从来不在意身边美景的人。有个校长,一直忙着离开,当快到了生命的尽头的时候,才猛然发现,忘了与别人的约定。又一个记者,朋友五湖四海的,天天喝酒,当要到了死地的时候才回想起与女儿游玩公园的约定。一个年轻人,在被压在废墟中的时候才想起母亲,写出了当时那有助于母亲的感想,最后一段,让我心中烧起了生活的火焰:“活着的最好态度,原来不是马不停蹄一路飞奔,而是不辜负,不辜负身边的每一场花开,不辜负身边的一点点拥有,用心去欣赏,去热爱,去感恩,每时每刻。”不曾想,我们辜负了多少人,那些真实的诺言,他(她)正怀着希望等待,然而,当到你的时针开始倒计时时,你才会不曾想到,我的约定是否实现了?
不要再辜负了!你要想想,身边的花有多美,不要再奔跑了,你再次想想,你奔跑的目的是什么。路上的景色很美,快停下来!闻闻这些花的香吧!嗯 —— 真香……
淡黄色的封面,封面中右处写着“撒哈拉的故事”,题目的下方印着作者的名字——三毛,左上角印着“三毛全集”的字样,除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图案和文字。可就是这本看似平凡无奇的小书里深藏着撒哈拉的秘密,令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撒哈拉的秘密令人惊奇。
这里常年干旱,当地的居民浑身上下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味。直到一个名为“泉”的浴场出现,撒哈拉人洗澡的秘密才被作者挖掘:他们准备好冷水,在温度极高的房间用石片来回刮去身上的污泥再用冷水清洗。那浓稠的黑汁顺着皮肤滴落地板,形成一小块污块。更加无法想象的是他们用水管伸入体内来清洗身体内部。
这种特别的洗澡方式令我感到惊奇,我难以想象住在沙漠里的居民三到四年只是洗一次澡。这儿可是撒哈拉沙漠!阳光刺眼,黄沙漫天。试想下,在炎炎烈日下全身汗湿,黄沙飘到衣服里却不能洗澡,刺鼻汗臭味终年环绕全身。别说是三到四年,就连三到四天洗一次澡,都让人难以接受。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滴水是多么的珍贵,随随便便就把水浪费是多么可耻的一种行为。
撒哈拉的秘密丑陋无比。
这里的小女孩十岁就要结婚,父母像贩卖人口一样把女儿“嫁”出去。所谓的结婚初夜,仅仅是新郎通过暴力夺走小女孩的贞操,在女孩的心底划上一道不可磨灭的伤疤。
看到这里我感到心寒,闭塞落后的习俗下,每个人都是一副丑恶的嘴脸,就这样目睹着暴力的发生却没人阻止。也许是习惯了吧,习惯了这种事情的发生渐渐也就习以为常。这种行为已经和犯罪挂钩,但在撒哈拉,这种丑陋的习俗将继续延续下去。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我生活在一个法制的国家,这里和平安定,小女孩的经历不会在我的身边发生。
撒哈拉的秘密有趣可爱。
当三毛装修好她和荷西的家时,来拜访的客人源源不断——荷西的同事,周边的邻居,周边商店打工的小伙子……他们给这个沙漠带来无限的生机活力,也给三毛带来困扰。同事在家里尝到独一无二的美味中国菜,邻居无赖的借走生活用品,不仅如此还放羊踏破了三毛家的屋顶……
书中最有趣的描写是,邻居借不到东西时会故意流露出可怜的表情,那小眼睛里发出乞求的目光。但一旦把东西借出,它就如泼出去的水一样一去难回,真是无可奈何却又有趣。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撒哈拉居民的可爱,他们虽然有些无赖但却充满着当地的风情。
《撒哈拉的故事》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宝藏等待着人们来寻找,每个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就像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哈姆雷特一样。对我而言,它神秘,它悲伤,它有趣,它值得一读。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多。作者用一种很幽默的笔法将明朝厚重的历史从枯燥乏味的史书中提炼出来,带领我们透过重重历史迷雾,抛开后人的主观臆断,走进一个真正的大明王朝,去感受和琢磨那些历史舞台上的人和事。
猛人轶事传千古,王侯将相一场空。淘尽无数英雄梦,是非曲折谁可鉴。这就是我对《明朝那些事儿》最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位明朝皇帝,有许多都让人印象深刻。如:像凤凰一样历经苦难,经过千锤百炼,最后浴火重生,建立一个光芒万丈的大明王朝的朱元璋;十五岁登上皇位,十七岁用过人天赋战胜权臣杨廷和,十八岁杖责百官确立自己权威的绝顶聪明的嘉靖皇帝朱厚熜;躬行节俭,知人善任,六师屡出、漠北尘清,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的传奇皇帝朱棣。
但最令我敬佩的皇帝却是崇祯帝朱由检。崇祯的一生不可谓不坎坷,上台以前,憋足了劲要干掉那个死人妖魏忠贤,死人妖干掉了,又出来党争,后金入侵,看准了袁崇焕,一顿折腾,后金没折腾回去,袁督师倒折腾没了,本想卧薪尝胆忍几年,搞好国内经济建设,再去收复大好河山,结果出了天灾,又出来若干人等搞内乱造反。调兵干掉某些人,又出来了某些更狠的人(如李自成),再调兵,把某些更狠的人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准备一鼓作气……
清军打进来了。好吧,把全部主力调到辽东打个一年半载的清军,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后院又起火了,投降的再反,逃跑的又跑回来。很巧,又是大灾荒,没法活,于是大家跟着一起造反。简单地说,崇祯干的就是这样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范围,什么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言官)吵架,就是看人吵架(党争),穿得破烂,吃的也少,跟老婆睡觉也少,只睡五六个小时,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什么北边打过来,西边打过去,祖坟被人烧了,部将被人杀了,东西被人抢了等等。崇祯的故事就是这样,他挨棍子的数量,估计比某些狗血剧里的悲催女主角要多得多,抗击打能力更强。
不幸的是,崇祯以上所有的悲惨经历与努力都无法换回一个幸福的结局,更不幸的是,他知道这点。知道结局注定失败,他却依然全力以赴,夜以继日,任劳任怨,不到长城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直到最后结局,直到兵临城下,依然没有放弃。在崇祯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无比坚定的人生信念,即使命运对不起我,我却依旧不放弃,直至人生最后一刻。崇祯,一个了不起的人。
还有一个人,他是心学的集大成者,被后人称为“四家”:伟大的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这四个称谓他都当之无愧,他就是王守仁。文学自不用说,除了买官,混官场的哪个没点文采;所谓军事天才,就是不用上军校,拿一本盗版孙子兵法也能打仗的人,他不但会打仗,还打出了花样,用兵方法堪称诡异,生活中那个正直忠厚的老实人一到战场就会立马变得无比阴邪,让对手叫苦连天;在政治上,他更是让对手头疼,看见他的时候烦,看不见他更烦,担心他搞什么阴谋诡计,斗奸臣,玩手段,在政治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但王先生最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哲学知行合一:要想实现崇高伟大的志向,必须有符合实际脚踏实地的方法,四百年后,一个年轻人看到了这句话,将之奉为行为准则,并据此改名为陶行知。王守仁,一个不世出的奇才。
透过《明朝那些事儿》,我明白了刚正不阿的好人固然值得敬佩,但有时候好人却不一定能做成大事。拍马屁,搞关系,并不是坏人的专利,为了心中最终的正义而一时隐忍等待机会,甚至做一些会让自己背负恶名之事的人更让人萌生敬意与感动。包拯的权力来自明君支持,所以他能够明察秋毫,惩恶扬善。可惜这样的明君太少,所以才有一代将才岳飞的凄然惨死,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遗憾。因此,到了奸臣辈出的明朝中后期,耿直善良的海瑞只能造福一城一县,而张居正、徐阶却能为天下万民造福。
在此,我想向作者致敬,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是如何将内容庞杂,生涩拗口的史料转化成生动直白的小说,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九岁的人居然会有如此深刻的人生见解。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人生哲学。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詹天佑——一个爱国工程师,我为他的勇气和智慧所佩服。
课文所提及到的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一项连外国工程师都不敢轻易尝试的艰巨任务——建一条搭在高山深涧上的京张铁路。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和智慧了一道道难关,出色地完成任务,为中国争了一口气。
是什么力量驱使詹天佑不怕困难,出色的完成了这条铁路呢?我想,应该是那颗热切的爱国心吧。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不可能不怕困难,接受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可能会面对帝国主义者的讥讽中低下了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爱国,这条铁路不可能这么出色地完成,直至用到现在,甚至以后……
这一切成功的因素,全因为他的一颗爱国之心,一颗赤诚的中国心。爱国,每个人也许会说,也会懂。可是,有人会认为,我们还小,爱国要长大后才是我们的事。可我却认为,爱国,也可以从小事做起——捡起一张纸,为我们周围的环境添一份洁净;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秩序安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珍惜每一滴水,保护水资源,节省资源;认真听好每一节课,多学知识、本领。
我们从小就要爱自己,爱集体,爱社会,爱城市,其实都是爱我们自己的国家。
今天,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细细地品味着《绿山墙的安妮》这本经典名著,这个暑假,我已是第三次翻开这本书,这本《绿山墙的安妮》,像一只蝴蝶在我手指间扑腾,它以那优美的文段,美丽的文字彻底打动了我,每次阅读它时,他总能带给我无限的新意。
透过字里行间,他看着我,眼睛里闪闪发光,嘴里还喋喋不休……忽然清脆的大喊起来:“——啊哟,卡思伯特先生!啊哟,卡思伯特先生!啊哟,卡思伯特先生!”原来,他正坐车经过头顶繁花似锦的林荫道,被那无与伦比的美“吓”着了。
我心里本来清清楚楚的,这会儿却被她迷糊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明白他从哪儿来,到绿山墙农舍来做什么。原来,安妮是个孤儿,被马修、玛丽拉两对老兄妹领养来的。这位脸上长满雀斑的安妮雪莉谈论幸福是神奇又简单,他只需指着一朵花,说“香”,你立刻闻到花香浓郁;说一棵树“美”,你立刻就发觉它美丽葱茏。
安妮的想象力格外丰富,他经常把别人眼中平淡无奇的事想得格外令人惊奇。他把门前的森林取名为“闹鬼的森林”,房后林子中的小路取名为“情人的小径”。而安妮的表达能力也十分令人吃惊,她可以吧一个话题一口气不喘讲20分钟。
最令我捧腹大笑的是,有一次,他的红头发遭到了嘲笑,她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想把头发变成黑的,竟跟一个路边叫卖的意大利商人买了一瓶染色剂,可她的头发不仅没有变成黑色,反而变成一种颜色怪怪的青绿色,可颜色就是洗不下来,她只好把头发剪了。
安妮在温馨的绿山墙农舍找到了自己的家,她做家务、结交朋友、闯祸、上学读书,她风风火火,迫不及待的生活,对爱与恨同样的痴狂。真的,她实实在在地把我迷住了。
《一夜的工作》通过记述周总理审阅稿子,一夜工作的情形,表达了对周总理的敬爱之情。读了这篇文章,使我进一步具体地知道了我们敬爱的周总理的工作是多么劳苦,他的生活又是多么简朴。这使我深受教育,更深深地怀念周总理。
当我读到“他指桌上一叠一尺来厚的文件说:‘我今晚要批这些文件’”时,不由心中波涛起伏——一尺来厚的文件,该有多少呀,几百份吧?不,或许上千份呢!看一遍,也够累了,何况还要动脑筋作批示呢!周总理呀,周总理!您真是为人民操碎了心呀!
当我读到“值班室的同志端来两杯热腾腾的绿茶和一小碟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得清颗数”时,不由得沉思起来,总理呀,您劳累了一夜,只喝一杯茶,吃几颗花生米,这太不行了!我真想把自己吃到过的好东西都端到您面前!您应该吃一点有营养的东西,应该多吃一点才行啊!
读着这篇课文我想起了在一部纪录片中看到的情形:总理的卧室里,只有一张床、一张不大的写字台和几把椅子。而床头、写字台上,都是书和待批的文件、稿子。我还想起了老师们常说的总理在病中还念念不忘国事,抱病批阅文件的情景,不禁热泪盈眶。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时,心里充满了自豪感,正如作者所说的:“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理!”“他是多么劳苦,多么简朴!”我一定要以周总理为榜样,做一个对祖国、对人民有用的人。
《培根随笔》就是一部写道理的文章集锦,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声情并茂的人物,只有无限的讨论与研究,真是是物必谈,无所不谈。
本书作者,自然就是弗兰西斯-培根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文学家。一六〇三年被封爵士,一六一三年升为首席检察官,一六一七年成为掌玺大臣,一六二〇年被封为子爵。一六二一年被控受贿,从此下野,脱离官场。一六二六年死于实验。本书的道理,均是其一生中经历中总结出来的。
还有其中一些完全是十七世纪的思想,例如:世上的确有人好见异思迁,视固守信仰为枷锁缠身,故而在思想行为上都追求自由意志。
虽说专讲道理,但也不乏有趣的比喻:一位先人曾因诗能满足想象而称其为魔鬼的酒浆。而有些话也是经典:所有感情中最令人神魂颠倒这莫过于爱情与嫉妒。
本书也似乎是借助《圣经》来说明道理。
从书中所用的人名、地名、事名,更可以看出他的才识来。
我闷在生活之中总会不经意之间说几句富有哲理的话,只要用心记录,你也会成为培根。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是我在初中时期读过的一本书,而今步入高一,重又品读,又是另一番滋味,那种辛辣犀利的讽刺手法,让我为之震撼。
在这本书中,印象最为深刻者实属《羊脂球》。那种对于羊脂球等人的各种描写,栩栩如生,又不少些嘲讽的意味。莫泊桑对于人物的描写,犀利地表现出当时贵族阶级及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十分“圆滑”。乌先生在路途中,在宾馆中,仍不忘推销自己的好酒,而大捞一笔,布雷维尔伯爵为了让自己显得更高人一等,便努力地刻意装饰装扮。如此层层描写,都写出了当时资产阶级的贪婪与虚荣,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为了自己,不惜牺牲别人的自尊,也不惜损失国格,这些卑鄙的小人形象,与羊脂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衬托出了羊脂球的正直善良、真实爱国等高尚品质。
在当时那个以战争作为家常便饭的年代,战争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最多的是黑暗,是那种类似于“苟且偷生”的生存手段,只顾眼前是否获利,是否有利生存,而失掉一些本应有的人性,这令人心痛。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羊脂球就是一个代表。
以羊脂球为代表的这类人,在当时如此惨淡消极,自私的社会中,成功的守住了自己内心的一方净土,保护了自己的人性,不被当时残酷的黑暗现实所吞噬。人的虚伪贪婪,在现实的频频诱惑下,终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他们力量之强大,足以摧毁人心最坚固的城墙——我们的精神追求。此城墙一旦被攻破,“人性”便被残忍地赶尽杀绝,冷漠、自私、贪婪,这些很多人特有的、资产阶级表现的最突出的形象,在莫泊桑干练简洁而又细致的笔下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社会是有两面性的,有它阴暗的一面,也会有它美好的一面。爱情和幸福带给这个社会所必须的温暖,私奔到科西嘉岛上的苏珊,即使私奔让她丢弃曾经全部的富裕与美丽,他也愿意为了心爱之人,与他在这蛮荒不化的孤岛上同甘共苦,共度余生。是爱情和幸福给她勇气,给了她快乐。当人们提到,“---殉情了”,我们或许说:“那人真傻”。但是,我们错了,这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是爱情的力量。
重读经典,品味人生。任何事物都是有双面性的,我们不能因为其阴暗的一面便放弃希望。我们应该站在客观的角度,正确的面对,守住自己的内心,多去认识社会中美好的事物,这才是我们当下应做的事情。
《源氏物语》是日本女作家紫式部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日本平安朝的一个感情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光源氏,因皇帝不期望他卷入宫廷斗争,所以将他降为臣籍,赐姓源氏。故事围绕他和一系列女子的感情展开:早先他因为得知父亲桐壶帝的宠妃藤壶长得很像自我已故的母亲桐壶更衣,所以时常亲近藤壶,直到长大后竟演变为对藤壶有恋慕的感情;然而藤壶毕竟是后母,即使年纪只差五岁,仍不能亲近,所以源氏终身都在追求有如藤壶一般的梦想女性。
之后他找到了藤壶的侄女,长得和她很相似,便带回家中教养为心中的梦想女性,此女即之后的紫上。然而紫上在名份上并不是源氏的正妻,在源氏的晚年,他受其兄朱雀院之托,娶了自我的侄女,即朱雀院与藤壶之妹所生的女三宫做正妻。此举让紫上心碎,而年龄跟他相差颇大的女三宫最终也与人私通生子。最终女三宫出家,紫上不久病逝。源氏在经历世事后,也出家为僧。曰前拜读了曰本作家紫氏部的这部名作,读完以后感触良多,除了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异域风情和主人公与多位姣美的淑女之间缠绵的感情使我心生向往以外,其中几位女子的命运也颇有其耐人寻味之处。
《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一生拥有众多女人,一经和他有了或长或短的关系,他都会供她们生活之需,多方关照她们的生活。但他的最爱却是藤壶女御,她既是他的继母又是他的初恋“情人”。“光源氏”的生母桐壶更衣在他年仅3岁时就在周围女人的妒忌声中忧郁病逝,其父桐壶天皇又娶了与桐壶更衣容貌酷似的藤壶女御。自此“光源氏”便把对母亲的一腔思念和爱转移到了这位继母身上。
他的父亲念他自小缺少母爱,嘱咐藤壶女御多多亲近他。不想,这一对美丽绝伦的非亲生的母子之间在日常的耳鬓厮磨中产生了不应有的感情,发生了乱伦的事情,竟然还怀上了孩子。藤壶女御贵为“后妃”本应仪态万方,母仪天下,一时的冲动酿下了如此大祸,心理的压力可想而知,她怀着对天皇的愧疚之心,又为肚子里的小皇子的前途命运担忧,日夜害怕事情败露大祸临头,只得硬起心肠,割舍感情,断然拒绝“光源氏”日后的求欢,毅然决然疏远了“光源氏”。
而“光源氏”对异性的爱慕和幻想是被这位继母唤醒的,他始终无法将爱转移到同样高贵而美丽的妻子“葵姬”身上,只因桐壶天皇的一句“童发已承亲手束,合欢双带结成无”和左大臣的“合欢朱丝绾同心,只愿深红永不消”就结成了这门看起来门当户的姻缘,但婚姻的红线并不能将这对美丽的人儿拴在一齐,身份高贵的“葵姬”又放不下“架子”撒娇撒痴承欢自我的男人,“葵姬”只得像一朵寂寞的鲜花悄悄地枯萎,最终凋谢了。
紫儿应当可称是光源氏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了。她虽非光源氏的原配,但她从幼年起就与源氏相伴,由源氏亲自教养成人。紫姬从10岁就被“光源氏”收养,由他亲自调教,使之逐渐成长为一个容貌美丽,性情温婉,涵养深厚,心地善良,心胸宽广的完美女性。紫姬,能够说是一个集美丽、才华、贤德于一身了,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源氏亲手“打造”出来的复制品,也还是离源氏以藤壶女御为原型幻想出来的完美女性形象也还是有距离。能够说,源氏对于她的抚育有点类似于今曰十分流行的恋爱养成游戏,完全按照自我心中所向往的梦想伴侣的形象来培育紫儿,而紫儿在他的精心教养下也确实在品格、仪态、才貌上超出了源氏身边的其他女子,并在源氏的正妻葵姬死后成为了源氏的嫡夫人,与源氏相伴直至终老。她看似尊荣无比,幸福美满。虽然源氏情人无数,***但始终把她放在第一位,给予她,他的其他情人从未拥有过的地位以及长久的感情,甚至在她死后了却尘缘,皈依佛门。然而,她真的幸福吗?我想紫姬本人是很难就这个问题作出客观回答的。她或许会很轻易地说自我很幸福,但作为源氏一手抚育成人的情人,她的人生观、价值观、感情观都是按照源氏的想法建立的,所以她可能永远不会明白自我真正想得到的幸福是什么,因而,她所谓的幸福,并不是她的幸福,而是——他的。
“为了他欢乐而活”我想从紫姬十岁那年被源氏收养开始就注定是她一生的宿命了吧。于是,她由他。他的情人,她包容;他的儿女,她疼爱;他的疲惫,她抚慰;他的缺点,她统统看不见。她愿以源氏的幸福为幸福,她真的这样做了,她为了他而活,就这样活过了一生。作为一名伴侣、一位母亲、一个情人,她无疑是完美的,而作为她自我,她却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了。她没有得到父母的怜爱,没有兄弟姐妹能够相依,没有亲生的儿女承欢膝下,她甚至没有过完她的童年就被牵扯进了一个男子的恋爱养成游戏里。
能够说,她生命中唯一的慰藉,就是那名男子的爱,然而那名男子却是一个多情之人,他有太多的感情要去给,有太多的爱人需要他的安慰。可是……他难道不明白吗?在她的生命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之后,源氏年岁已长,收敛了许多,不再轻易眠花宿柳了,紫夫人以为最终能够与那源氏两人相守了,可谁知半路又杀出一个三公主,以堂堂公主的身份带着先帝的嘱托,嫁予了源氏,于是,梦又碎了,她最终开始思考自我这一生:“这种世态小故事中,记述着轻浮男子、好色之徒及爱上用情不专之男子的女人,以及他们的种.种经历。
然结局总是美女子归依一个男子,生活最终安定。但我的境遇却甚独特,总是漂泊不定。诚如源氏主君所言,我较常人幸运,可是,难道我必得忍受常人难忍之愁苦,郁郁以终么?唉,人之一生,何其乏味呀!”至此,她意识到了自我难言的痛楚与得不到的幸福,之后便缠绵病榻,带着永恒的遗憾,溘然长逝。美丽的人或事总不能长久,而人们最想得到的往往总得不到。在这世上有多少人能拥有真正的幸福呢?
狐假虎威的故事说的是一只狐狸被一只饥饿的老虎抓住了,它急中生智对老虎说:我是万兽之王,是上天派来的`,你呢?老虎不相信,狐狸接着说:不相信和我一起去走一圈看看,于是老虎就跟着狐狸身后往森林里走去,路上小动物们看到老虎后都赶快跑了,狐狸就说:看见了么,我才是真正的万兽之王。
这个故事说明愚蠢的老虎做事不懂脑筋被骗了,我们做事前一定要动动脑筋,不能犯老虎同样的错误。
有一个关于美人鱼的童话,一位王子去大海游历,遭遇暴风雨掉进海里,被淹死了,海里的小美人鱼用自己的灵珠救活了王子,并送到陆地,可她却在返回海的途中遇害,必须拿回自己的灵珠才能活下去,而王子失去灵珠,就会死去。
《那片星空那片海》也是讲述这样一个人鱼与人的生命故事。不同的是,本书中的人鱼是美男鱼,而他用灵珠救活的人,是一个普通的岛民女孩。不同的是,美男鱼与这个女孩相爱了。于是这个故事,成了一个关于爱情、关于勇敢、关于生命的美丽童话。
《那片星空那片海》写生命与勇敢,把生命中最息息相关的死亡与离别写得鲜活。人鱼男主吴居蓝和女主沈螺有着不可能相伴终生、不可能执手老去的残酷事实,但他们都没有因为害怕面对、害怕一人离开后的孤独而放弃爱情,更没有自以为是的“为对方好式牺牲”。而是他们都深刻明白“奉献的一方需要勇气,接受奉献的一方更需要勇气”,一起共同决定最终选择。在这个观念上,它是爱情里最美好的默契与尊重。联想起《天龙八部》中阿朱悄悄让乔峰杀了自己,却没想到她的牺牲成了乔峰一生的阴影,这样的爱情徒留下活着的人无法弥补的自责。《那片星空那片海》写在荆棘浇灌下,两人一起陪伴走向终点,珍惜所有能在一起的时光,是多么美好勇敢。
《那片星空那片海》用了一整本书,讲了这个人鱼与人的爱情童话,沈螺善良、普通、遇见属于她的命运;男主神秘强大,却有着最脆弱的缺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对男女主身上体现尽致。生命的无常让他们在生死路上收获了一份并未料到的爱情,这份爱情比吴居蓝守护生命的灵珠还要珍贵,这份爱情比沈螺在人世间所有一切还要重要。是啊,当有一天你被另外一个人放在掌心,呵护周全让你心安温暖 ,当有一天另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让你比自己的还要敏感,不就应该像沈螺吴居蓝那样,紧紧抓住爱惜吗!
能在一篇言情小说中读到纯美梦幻的感觉,能把一个儿时的童话引渡成当代的爱情故事,能让所有还相信爱情的人,在书中感动一份爱的意义,《那片星空那片海》做到了。“如果我的爱情是鲜花,我愿意拥抱它的美丽芬芳;如果我的爱情是荆棘,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拥抱它的尖锐疼痛。即使荆棘刺穿我的肌肤,刺进我的心脏,只要能距离他近一点、更近一点!” 书中散发出来的纯美爱情观,不正是爱情让我们着迷欣赏的吗!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已是他们彼此生命全部的感恩与幸福温暖。是的,若能在生命的平静、悲伤或欢乐时,感念的,都是这句话,该是一种何等的幸福啊。又何必去在乎最后的不能执手老去呢!在有限的生命中,他们无限地爱惜过了,对生命,也是一种圆满。
如同结局“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在所有过往的生命中,吴居蓝和沈螺的爱情,彼此守护珍惜,已经超越了整个生命的局限。在有限的生命中,去分享陪伴所有的美好,这也是永恒的意义和爱情最美好的纪念。
有限的生命里,因为有你,宁静温暖。
简是一个孤儿,她出生在一个很穷的牧师家庭,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她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幼小的简只能住在她舅父母家。舅父去世后,简过了整整20xx年的痛苦生活。简在这二十年里受尽了折磨。
肉体的痛苦加上心灵上的痛苦,使得简大病了一场。可她的舅母里德太太依旧把她视为眼中钉。简和她的舅母的对抗越来越公开,坚决。再后来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学校。
学校里的生活条件很恶劣,艰苦。在这种教规严厉的学校,简任然摆脱不了折磨。也经常有孩子受不了而病死。简于是在报上登了做家庭教师的广告。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留给她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把家产给平分了。圣约翰是一个狂热的教徒,他想让简成为他的妻子,并想让简和他一起去到印度去传教,但简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
“你以为我弱小,贫穷,平凡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那么,你错了!我和你一样有血有肉。我的灵魂在对你的灵魂讲话!我们在上帝眼里是平等的!”
多么简单,多么朴实的话语,却透露出一种坚定与智慧。由此可见,简是一个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简是不幸的,她的一生都很坎坷,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辛,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她却创造了幸运,她的每一步都走的件事而富有价值。
简的许多事件与优点都值得我敬佩,她虽不幸,但他不畏困难,用智慧去攻破。善良与勇敢,聪明与才能创造了简。正是这些,使它成为了优秀的女人!
《多元智能》是美国哈佛大学发展心理学家加德纳教授撰写的心理学名著。通过读《多元智能》这本书我知道了智能包括:语言文字智能、数理逻辑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旋律智能、人际关系智能。长期以来,家长和老师都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了提高学生的成绩上了,只拿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坏来作为衡量优劣的唯一标准,主要相信纸笔测试的结果,事实上,这很难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对于那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任课老师对他们“另眼相看”。但我认为“是金子总会发光,东方不亮西方亮的”。从多元智能理论来看,我们老师和家长认为的“差生”只是在语言智能和数理逻辑智能方面表现不够好,但其他方面并不代表不出色。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学生都是优秀的,不存在差学生和好学生,不存在智能水平高低问题,只存在智能类型或学习类型差异的问题。
另一方面学生也早已习惯用成绩好坏来给自己定位,成绩好就是好学生,就像做什么都行的能手,而成绩差就干什么都不行,这样便形成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成绩好的,自信,全面发展,成绩差的,自卑,全面落后。原本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本身有一些特长,譬如唱歌很动听,但因为成绩不好,所以不敢在很多人的场合展现自己,因此埋没了自己的优点。
作为教师,不能单一的用学生的成绩来衡量他们的优劣,应该对每个学生都平等相待。而我们看待学生,也应由以关注“你的智商有多高”,转为关注“你的智能类型是什么”。一个学生的智商可以测试,但一个学生的智能是不能通过笔来做文章的。
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一个学生都是有潜力的,天生不存在“差生”。学生中不是缺少天才,而是缺少发现。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学生有“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的差异。因此,教学目标的设计,就要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而不是每个人都达到一样的目标。只有了解学生,了解学生在“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的差异,才能制定“存异”的教学目标。
多元智能理论的研究者已经为我们教师点亮了作为一名合格教师的明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钻研教育理论,与教学紧密的联系起来,激发每一名学生的内在潜能,让每一名学生都能找到自身的人生价值,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你一年的8760小时》这本书里艾力写道:”心灵鸡汤吃多了,味道也不同:有的咸,有的甜,有的辣。吃多了,肚子会坏,步子会慢,脑子也会乱。有些时候,把鸡汤和道理放在一边,先迈出一步,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修正。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成为那个懂的很多,会的却不多,最后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一事无成的人。“ 所以他在开头就给读者表明,这本书也讲道理,但是讲方法。教别人任何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吗?
在整本书里,他确实在讲述的方法和他自己的故事比讲道理更多,在慢慢读下去这本书的时候,我开始惭愧和剔除了自己对他的偏见,他也不是我在银幕上看到的那个一本正经不够”奇葩“的选手了,他把一个个故事写的真诚而不做作:他写高中的时候第一次有女生来班上找她感谢他的鼓励,误会该女生喜欢自己而在后来像女生告白遭到拒绝,一度感觉抑郁想要轻生,后来主动找到了心理辅导老师才走出了青春期的阴影;他写道父亲因公去世,他回到北京北漂工资不高,为了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四处演讲,并且每晚坚持自制”酷艾英语“放在网上,最高的时候得到5000万的点击量;他写他发布在微博有关49天减肥到拥有马甲线的帖子,如果没有做到就给每个转发的人充100元话费,最后有3700个人给他转发了,当然最后他做到了!
他也写了很多他自己独创的时间管理和英语学习方法。例如他独创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影响上亿人,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他在自己创办的活动和方法中,他都每天身体力行的执行着。虽然他曾被新东方两次辞退,但是他的老板(俞敏洪)还是很不吝啬的给他这本书写了一篇很长的推荐序。我想他的起起伏伏,却终究踏上了成功这条路的秘诀应该是,他一直在总结和修正自己的得失,不管鲜花掌声还是低谷,他追求的不仅仅是成功,更是一种成长。正如他回答俞敏洪关于对”精英“的认识的时候,他说,”做超出生命本身长度的事“
回到现实里,我们在他的身上可以学到什么呢?我不相信成功学,因为有一句话是,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那我想这句话还可以这样解释,对于别人的成功,我们可以学习的是某一种方法和别人优秀的思想,而不是别人已经走过的路,经历过的磨难。现在的我,开始每天坚持跑步一小时,即便信箱没有回复还是坚持投稿,每周写2,3篇影评,打算按照书里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的方法给自己订一份时间管理清单。 之前有一个专栏作家回过我关于投稿和如何写好书评的一个邮件,她先是告诉我她没投过稿,书评我可以看看她写的那些系列。最后她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记下来了,你也许不用没有头绪的去找杂志社投稿,如果你想写好书评,只要你写好一篇,写好十篇,写的这些稿件都是优质的,自然会有编辑会找上你的。然后我相信了这句话,并且在照做,如果一篇不顶用,那就写一百篇,一百篇不顶用,那就写一千篇!总有进步和成长的那一天。
我也在想,其实人生可以不成功,但不能不成长,我们是在一步步失败里,走向成长的。如果你像我一样,身边缺少一本讲方法而不是道理的心灵鸡汤,身边缺少一本正能量的时间管理法则的书籍,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你一年的8760小时》,可能它不能改变你的人生,但是能让我们像作者一样,在这样的好的思想和方法的塑造下,梦想不会遥远!
我爱看书,爸爸就常常买书给我看。最近,他送了我一本《山居岁月》。我读了《山居岁月》后,对主人公敬佩不已。他是多么独立的孩子啊!
有一次,他在悬崖上,看到鹰巢想把一只小鹰带走。母鹰回来了,攻击他。可是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想法,而是壮起胆子,从鹰巢里挑出一只最大的小鹰放进口袋里逃走了。看到这一节,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是我永远不会有的生活,那种挑战自然又融于自然的生活,让我心生向往。爸爸看我激动的样子,也忍不住和我一起看。看完这节,他宽慰我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你现在的生活虽然没有他那样自由和刺激,但是也充满乐趣和生机。我们要从他身上学习沉着、冷静、勇往直前的品德,不一定非得过这样的生活。”文中还有一节让我不能忘怀。主人公住在的那个树屋旁边出现了一个陌生人,可他并没有赶走他,还热情地款待他。他和那个陌生人相处地很愉快,他跟那个陌生人一起做竹筏,一起做果酱,相处地其乐融融。他们还用树皮做成柳笛吹《年轻的航海家》。爸爸对此的评价是:“人人渴望他人的理解和认同,就让我们先理解他人吧!”我想爸爸到底是爸爸,能看到与我不一样的方面。这之后,每当我看到精彩章节就叫上爸爸再看一遍。
看完书,爸爸让我说说感受,我想了想说:“这个小男孩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简直是相差太远了。我们睡在这个温暖、平稳的屋子里,而他睡在那个木屋里。我们每天过着饭来张手的日子,而他肚子饿了还要自己捕猎动物弄来吃,而且可能捕不到东西,要饿肚子呢!我们应该学习这个男孩能吃苦,能自生自立的精神!”
爸爸微笑地点点头说:“看来你有收获。不过等你长大了,还会从书中看到更多内涵,希望你坚持看书,也学会思考,学会批注。”
我恍然大悟。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出自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笔下的一部伟大作品。《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融合着柯艾略博大悲悯的心胸、奇绝独特的视角、清澈如水的文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在一位智者和梦的引导下开始了寻宝之旅。圣地亚哥在途中曾想放弃,但他在想放弃时都会有原因阻止,所以他还是选择了坚持,用坚持面对风风雨雨、严寒酷暑。他终于来到了藏宝地金字塔,奇迹般地得到了“财宝”,可财宝就在出发地。
这个故事发人深省,它告诉了我们: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脚下,但我们却要通过九死一生的寻找,才会有所悟。
读了这本书,同时让我懂得了钱的秘密:金钱只是对人们探索的一些物质奖励,真正的财富是像炼金师一样在探索中发现人生的秘密。
这本书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了坚持的力量。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在我国春秋时代就有一个关于坚持的故事:《卧薪尝胆》。讲的是越王勾践被吴国打败了,回到越国,为了报仇雪恨,他卧薪尝胆,与农民同甘共苦、发愤图强,就这样过了二十二年,终于灭了吴国报了仇。勾践灭吴是因为他坚持卧薪尝胆。
这些故事也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学游泳的过程:开始我害怕呛水,就想放弃学游泳。但是放弃又有什么用?不会的仍然不会,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后来在我的坚持和爸爸的教导下,我终于学会了游泳。
这三个事例让我懂得了达到目标并不难,但却需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善良,什么是丑陋与邪恶。书也教给我们人类做人的道理,书就是我的老师!
这个暑假我的终于看完了一本厚厚的书名叫《野犬女皇》这本书,它是沈石溪写的。这本书的故事讲的是两条母野犬,一条野犬的牙齿洁白如冰雪,狗毛光滑如锦缎,身材高大,头脑敏捷,颈窝与胸部连接处,有一块水红色毛脏,形如鸡心,得名叫红桃心,另一只脚白桃花,而女皇却是红桃心。它们原本是以对感情非常要好的好姐妹,但由于公犬赛豹尾,这对感情非常要好的好姐妹俩反目成仇,后来姐姐红桃心用了各和各样的方法,想用爱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
一天,姐姐红桃心女皇带着八只母犬来到古戛纳河边来捉猎物,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了一头大黑熊。一直叫绿祖母的母犬已经知道了它们的反目成仇的事了,而且已经有四天没有吃东西了,所有它决定要把那只笨拙的大黑熊抓过来。姐妹俩看到了绿祖母捕猎的过程中,妹妹白桃花急忙叫姐姐红桃心叫大家一起来帮忙,红桃为了好姐妹的感情,就叫它们来帮忙。最后,绿祖母离开了这个美丽可爱的世界。
但妹妹白桃花不予理睬,还在野犬群里,造了一个蚯蚓洞产下了八只狗崽,红桃心见状,便把狗崽努力化解,几天后可使姐妹俩成了真正的“仇人”。在一次捕猎过程中,遇见了利刃,妹妹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死在了猎人的猎枪下。看完我的眼睛都滋润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好好让让自己的姐姐、妹妹和哥哥、弟弟,要理解她(他)们,要信任她(他)们,要给她(他)们鼓励,无论她(他)犯了什么错误都要好好地看清原因,千万不要让姐姐、妹妹或者弟弟哥哥成为真正的敌人。
这本书有时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感动得流泪,有时让我大发雷霆,我建议大家去看看。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中作者有很多用词都不是很明白。也许是由于宗教信仰的缘故吧!对于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我的了解并不多。所以看起来有些困难。
书中将的是男孩圣地亚哥,一个单纯的牧羊少年,追寻自己天命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权利,相应的,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比的要付出前所未有的勇气。要勇于接受一切的考验。在这个过程中或许会失去很多的东西,例如金钱,心爱的人等等。但很多事情有舍才有得,如果你不愿放弃现有一切,那么你就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书中男孩是为了一个连续两次出现的梦,而不远万里,历尽艰难的来到遥远而陌生的金字塔,来寻求巨额财宝。但当他历尽一切终于来到金字塔下的时候,天命却告诉他,他付出所有所追求的财宝就在他发梦的那个梧桐树下。兜兜转转似乎又回到原点,但如诺他没有来到金字塔,他就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宝藏的藏身之所。
或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奇妙!它总是爱跟你开玩笑,但它又教会你很多事。
男孩所追寻的天命并不仅仅是物质的财富,更多的应该是这个奇妙的旅程!在这给过程中,羊群,老撒冷王,炼金术士以及浩瀚无垠、变幻莫测的沙漠教会了他许许多多作为牧羊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的知识。男孩将这些知识运用的恰倒好处,从何也改变了他的一生,他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牧羊人,而是一个用于追寻梦想,并为此不懈努力,并取得胜利的让人仰望的人。
对于浩瀚宇宙而言,任何人都不过是渺小的存在。但这并不影响着人们追寻梦想,实现人生价值!我相信任何人都应为此不懈努力!
相信大家都已经读过了顶碗少年这一课吧!对于顶碗少年,你们是敬佩,还是……可是,是什么让顶碗少年成功。是坚强的意志,还是不轻言放弃。相信大家心里都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可是坚持,又是最难的。多少人因为没有坚持而感到后悔。
如果我坚持每一天都看一页《静水深流》,也不至于此刻还没有读完。如果我每一天都坚持预习,课堂上也不会不知所措……很多事情都是因为没有坚持,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然而,做什么事情也是贵在坚持。
我以往听过一则故事,两个人人进行赛跑,途中两个人的鞋子都掉了,一个人坚持下来,为自我国家争得了荣誉,而另一个人却没有坚持。最终自我的国家也被别人笑话。坚持,有多么神奇的力量。
同样是两个登山者,明明再有一步就能够登上山顶,可是另一个人却偏偏选择放弃。为什么不能坚持呢?坚持的人,最终爬上了山顶。看到了美丽的风光,而没有坚持的人,他登山只是徒劳罢了。坚持是最重要的,可是往往也是最不易做到的。
坚持就是胜利。如果按照这句话去做,你必须会通向成功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