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1篇)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波丽安娜》这本书是以一个人的名字作为书名的,更加突出了这个人的重要性,主人公波丽安娜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在我看来她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快乐,最有成就的人!
失去了母亲的她,后来的日子里将要面对她那姑妈冷淡的“臭脸”!但她却活泼乐观,以快乐面对生活,面对一切,以美好幸福的眼光面对一切!初入姑妈家那金碧辉煌的豪宅,遭姑妈不好的待遇,但她却始终记着一个游戏,那就是“快乐游戏”,使自己在不幸不开兴的情况下变得开心起来,快乐起来,她改变了一切,改变了她自己的未来……
我想学她,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我想学她,做一个改变一切的孩子!
我想学她……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以主人公阿Q活动为线索,《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批判阿Q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兔子的怯弱,狮子的凶心。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小说中,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朽没落而怯懦。剥夺了阿Q最低的生存权利。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活动是露,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写出旧中国的人生,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艺术手法精湛绝伦,《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千古不朽的名著。
为我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当它一收笔,《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闲来之余看了安徒生童话中的《笨汉汉斯》这个故事,真是让人既好气又好笑。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有一年国王向全国通告,说公主要选最聪明风趣的人做丈夫。汉斯的的两个哥哥都大有学问,都觉得这是最好的机会,于是,他们两人便骑着大马,准备进城向公主求婚,这时,汉斯从屋里跑了出来,傻乎乎地说,也想和公主结婚,并请求父亲也给他一匹马。大家听了汉斯话,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汉斯父亲责骂他笨的连话都不会说,不让他去。哥哥们骑着马儿上路了。汉斯只好骑着公山羊追了上去。
可是由于两个哥哥太过紧张了,所以对于公主提出的问题回答的一塌糊涂,可汉斯心态的放松,正好让他与公主对答如流,就这样笨蛋汉斯和公主结婚了,后来,汉斯还当上了国王,并把国家治理的非常好。
看完这个故事我很敬佩“笨蛋”汉斯,因为他是个持之以恒、幽默还充满智慧的聪明人。生活中如果我们也去尝试着用轻松幽默的方法来交流,那不是可以消除沉闷,更自然,更好吗?这就是汉斯该给我们启示。
昨晚,乘着雨后的凉爽,捧起尘封许久的《外国中篇小说百年精华》,随意翻了几页,便翻到了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题目很怪异,有点像科幻小说,但通篇读下来,除了作品运用了想象的手法,实则与一般意义上科幻小说的写作手法和叙事方式并不一样。虽然小说的风格怪异,甚至有点荒诞,却留给读者无限想象和思考的空间。
表面看来,小说主人公格里高尔是因为变成一只甲虫而为人屏弃,最后在孤独中死去。而在我看来,主人公真正的悲剧不是变成一只甲虫,而是对现实的逃避。当格里高尔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在最初的惊讶和慌张之后,更加使他郁郁不闷是为了替父亲还债,为了让妹妹读音乐学校,拉小提琴,为了负担起当长子养家糊口的责任而“单单挑上这么一个累人的差使”——旅行推销员,长期日夜颠倒的作息制度,毫无起色的人际关系,不被重视的社会地位,相比较于变成甲虫的事实,格里高尔疲于奔命的生活现状更令他沮丧。小说的大部分笔墨用于描述主人公在变形后,周围人对他态度的变化,以及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变形前的生活只是通过主人公的心理独白讲述出来,笔墨不多,却能让读者充分感受到一个小人物的艰辛、无奈。
变成甲虫之后的格里高尔从一开始害怕吓着自己的家人,自卑地蜷缩在沙发下,还用白布遮住自己丑陋的身体,到后来由于逐渐被人遗忘,连善良的妹妹也懒得打扫他的房间,渐渐地连人应有的最基本的廉耻心也没有了,变得漠然、麻木,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或许从变成甲虫的那天起,格里高尔想恢复原样的愿望早已被现实生活的不如意击退了,即使因逃出房间遭父亲毒打,抑或是被人遗忘,会萌生重返人类世界的愿望,但这种想法毕竟是昙花一现,对现实世界的自我逃避是导致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他躲藏在甲虫的身躯下,旁观着人类世界的悲欢离合,宁愿被当作怪物被人遗弃,也不幻想着重返人类世界。
如同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人对卡夫卡《变形记》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或许这就是大师级别作家的过人之处。
“小孩喜欢做梦,大人也喜欢做梦,只不过小孩的梦是普遍级的,大人则是限制级的。”这是我读过朱德庸的《绝对小孩》后,最想说的一句话。
很明显《绝对小孩》当然也怀有某种教育人的使命感,只是这次它的教育对象变成大人了。虽是漫画书,不如说是一本哲理书,似乎是给小孩看的,但确切地说更应是给大人看的!向来的儿童文学都以道德权威自居,都以教育小孩为能事,但是《绝对小孩》微笑着并且生动地教育了大人一把。
朱德庸以特有的辛辣幽默,描绘出独树一格、令人喷饭的“娃娃看天下”,讽刺成人世界,反思教养问题,以及孩童世界的天真、顽皮与任性。
在看这本书时,不知为什么,我的烦恼与忧虑完全抛之脑后了。四周一片宁静,只有咯咯的直笑声在房间里徘徊。再看完这本书时,原本希望长大的我,不免对成人世界进行反思:大人的世界不再好玩!不再纯粹!《绝对小孩》真的绝对有意思,我也是个绝对小孩,还有我身边的同学们,我们是一群绝对小孩,我们都会做一些绝对的事,有一些绝对小孩的想法,还有大人们不懂的,只有我们小孩懂的绝对秘密。
今年暑假,我读了瑞士作家约翰娜-斯必丽写的小说《海蒂》。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阿尔卑斯山的美景和无穷乐趣。
书中主要描绘了小姑娘“海蒂”在阿尔卑斯山上居住的经历以及在富兰克托的一段经历。
海蒂是一个心地善良、天真的小姑娘。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乐于助人。在她真挚情感的感化下,饱经沧桑、心情抑郁、性格孤僻的爷爷重新燃起了生活之光。后来,蒂姨妈把她送到了富兰克托的一个有钱的亲戚家,因为他们的女儿克莱拉一只腿瘫痪了,总得坐着轮椅,连上课也只是一个人,特别寂寞,想找个孩子和她一起玩。也正是在海蒂的爱心帮助下,使克莱拉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她们成了一对知心的朋友。当克莱拉来到阿尔卑斯山的时候,受到了海蒂的鼓励,坚定了战胜疾病的信心而最终重新站立了起来。
当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到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神奇呀!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大家应该向海蒂学习,学习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像海蒂那样去关心他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尊重别人,那该多好啊!
在《波丽安娜》中,所有的成年人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自我封闭的波丽阿姨,总是生活在过去阴影里的彭德莱顿先生,下身瘫痪的斯诺太太,就连那个心直口快的女仆南希也为自己的名字而苦恼...... 而在“快乐游戏”的过程中,他们逐渐发现了自己,发现用另一种眼光去看待这些事情,心态就会不一样了。
当我读到《责任的问题》时,我就觉得漂亮、活泼的波丽安娜的确值得我去学习,虽然波丽安娜把小阁楼上的窗户打开,放进来很多苍蝇,还把所有小阁楼的窗户都关上了。知错就改,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她这种精神。
波丽安娜每天都过得很开心,一天,她听说南希经常受波丽小姐委托,一向拿着牛蹄冻去一位老弱病残、下身瘫痪的斯诺太太家,波丽安娜没事干,所以就帮南希去斯诺太太家送牛蹄冻。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斯诺太太,因为她很挑剔,脾气也很倔,今天送来牛蹄冻,却偏偏想喝羊肉汤,看上去老是一副不满的样子.后来,我又不太讨厌她了,可能是因为她平时总闷在家里,没人和她沟通,虽然她有女儿米莉,但是早就厌烦她了,通过和波丽安娜相处,她的脾气也渐渐好转.我记得,电视上就有一部连续剧《孝子》,里面的老太太和斯诺太太条件差不多,都是下身瘫痪。老太太一共有三个儿女,二女一男,儿女们非常孝顺老太太,但她总是不满意,想要什么就买什么,真是一个倔脾气。最后,她才知道儿女们对她的用心良苦,就是希望能让她好好地活着......人不能什么都十全十美,要有个好的心态,才能健康生活。
波丽安娜虽然失去了爸爸和妈妈,但她从来不悲伤,而是从不快乐中找到快乐的理由。
快乐就是这么容易,就像书中的波丽安娜,把快乐编成一种游戏。
我们要像波丽安娜一样,天天都要快乐。
听了《海蒂》的故事,我知道了海蒂的心地善良、聪明活泼。
故事是这样的:小海蒂从小失去了父母,一直被姨妈抚养,姨妈因为要出去工作所以就把小海蒂送到了山上和脾气暴躁的爷爷生活在一起,她慢慢的喜欢上了这里,他用自己的善良融化了爷爷冷酷的外表,又给彼得的外婆读诗词,还教会了彼得认字,让残疾的克蕾拉高兴,还让她恢复健康。
我喜欢小女主人公海蒂,因为她帮助过许多人这很值得我去学习,我还喜欢外婆,因为她眼睛看不见,还没有放弃生存下去的希望。我还喜欢海蒂的爷爷阿鲁姆大叔因为他也改过了自己以前的对人冷酷。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面临波涛澎湃的大海,埃莉诺安静地注视着远方,她没有表现得悲痛欲绝,她理所应当地接受了一切,可心中依然是思绪万千。她没有丝毫地发泄,因为她不希望家人为她担心,所以她总是那么镇定。生活一如既往,她不像她的妹妹玛丽安那样,把一切感情都写在脸上,让其他人担心,甚至影响到其他人,她知道那样并不能改变什么,对自己和别人根本毫无用处,所以她努力的压抑自己的感情,甚至忍受玛丽安的无理取闹。
我认为埃莉诺的理智是全书的亮点,她拥有一个女性应该拥有的美德,最终获得了自己的爱情。简.奥斯丁把埃莉诺作为女性的典范,为读者描述了她心中赞赏的女性。而玛丽安则是另一方面的代表——感性。她有自己的主张,而且决不搭理其他人的眼光。她先爱上了朝气蓬勃的少年,似乎与她有同样的意见与看法,可威洛比的始乱终弃使她无法忍受,她毫无顾忌的发泄,不顾姐姐的意见,自行其事。她的开朗性格曾使布兰顿上校被深深吸引,而她的无理取闹又让其他人十分担心。还好时间似乎可以治愈一切,大病初愈的玛丽安回到巴顿庄园,被埃莉诺的理智感染,渐渐清醒,接受了布兰顿上校的爱情。
所以说埃莉诺能帮助身边的人获得幸福。而她自己呢,她的爱情是否值得。爱德华与埃莉诺在各方面互相吸引,她眼中的爱德华诚实、理智、有责任感,在得知爱德华已订婚的消息后,她并没有因此而讨厌他,而是理智的看待他,努力地抑制自己内心的感情。而爱德华也确实值得,他在年少时,瞒着母亲,轻率的与一位女孩订婚,而在后来的经历中,他遇见了埃莉诺,并被深深吸引。而为了履行责任,他并未向埃莉诺表露情感,而是决定放弃母亲提供的舒适生活,与露西结婚。而露西早与他的弟弟罗伯特定情,从而策划了这个为得到母亲钱财,使其独立的计划。爱德华被欺骗了,可他觉得庆幸,因为他获得自由,可以追求另一位更高尚的女性。他和埃莉诺获得了彼此珍贵的爱情。
《理智与情感》并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故事,可它处处体现着智慧与理智。从这部小说中,我体会到在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事都可以为所欲为,在做每一件事前都应思考后果,顾及到身边人的感受。理智应是生活中处事的原则。
假期中读了《不跪着教书》,读了之后就舍不得搁下,索性一口气把它读完,感觉自己内心深处一直以来想一吐为快的想法在书中得到了宣泄。这本书中没有深奥晦涩难懂的教学理论,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简易实在的教学杂感,教学反思和教学随想。读了作者沉甸甸的思考,且不说受益匪浅,有一点对自己日后的教学生涯的帮助,就应当值得去读。
同样作为教育工作者,同样是语文教师,吴老师是怎样认为做好语文老师的呢?
吴老师认为评价一位教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可以是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言简意赅,把握住了现代“师道”的实质。当然,他也没有回避“应试教育”,高中语文教学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在培养语文素养的同时给学生一粒人文的种子,一是设法帮学生搞到一张进大学的门票。这是现阶段我们这些“语文匠人”的追求。同时,吴老师又在更高的层次上阐述了语文教学的使命。语文课应当担负起思想启蒙的任务,要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怀疑精神。
这就要求语文教师首先必须成为一个思想者,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怀疑精神。“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这是吴老师一篇文章的标题。我想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教师是工作者,教师是劳动者,教师是指导者,而更应该是“思想者”。我国有过不需要思想的年代,所以我们愚昧疯狂。那个时代已经过去,我们除了反省,更重要的是去实践,去破除内心的封闭意识,要学会思想。如果一个教师自身都缺乏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很难想象他所教出的学生会是什么样子,真的就如吴老师说的“学校只能教出一群精神侏儒,只能培养顺服的思想奴隶”?语文学科应该是认知、思想的工具。如果仅仅是把它当作一门学科知识,照搬教参来传授,而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没有个人智慧,那势必会使这门学科黯然失色,而且我认为这种行为还是对教师职业的亵渎。“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塑造人,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爱因斯坦语)作为青年教师,我要学习和思考的东西还有很多,努力保持的教学个性,要有自己的教学见解和主张。
语文教师要保有职业的激情(精神追求)。吴非老师在书中谈到的上海于漪老师于老师虽已是古稀之人了,但是她依然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她能够在长年从教后依然保持对新事物新思想的敏感,能对未知领域不停地探索,能始终对教学保持浓厚的兴趣,在灵魂深处永远地有那种“热爱”的禀赋,这是实属不易的事。于漪常说:“我上了一辈子课,教了一辈子语文,但还是上了一辈子深感遗憾的课。”这是一种永不满足的精神。而现在许多教师没有任何“精神追求”,就是在那里“混吃等死”,这是十分遗憾可悲的事情。我作为青年教师,前方还有很长的路,心中还有理想。坚持向吴老师和于老师学习,始终保持自己的职业激情,教书的心永远年轻,一辈子学做教师。
要坚持读书,善于思考。“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读书应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现在,我觉得,在教师进修问题上,也得用这句话。——要让自己的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
然而现实却遇见了尴尬的事情,在中学里学生读书,准确地说是读点小说,甚至名著都是一种罪过。有些教师自认为让一些平时酷爱名著、小说之类的同学改邪归正,从此不再看这等“闲书”,是教育的成功。想起这我心中油然就会产生悲痛之感。我现在已为人师,但是我也是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所以对于这我当然很有感触。说实在的,我如今不爱读书跟以前读书是一种罪过的教育不无关系。刚有点想读书的念头,就被老师扼杀了,拿着收缴的书挥袖而去,这样的背影一次次的出现我的眼前,自然,久而久之读书的兴致没有了,到了大学里有了时间却没有了兴致。不爱读书,这是可悲的。
不读书也就没有了知识的营养,也就不会思考,自然也就没有了独立思想的精神。我教语文学科,而语文是最有灵性的、最具思想性的学科。我们和学生之间的需要桥梁,这个桥梁就是语文,语文是人与人情感交流的重要途径。
为人师表,说的就是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学生的最初的理想很有可能就是来自学科的基础学习,一个能言善辩、妙语连珠的语文老师很可能“铸造”有成就的学生。于是如何做好这个表率,吴非老师说的好: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只有教师肯读书才能要求学生肯读书。作为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努力使自己成为最出色的教师,才能得到学生的尊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
简而言之,作为一名教师,要有独立思考能力和怀疑精神,要有“精神追求”,要多读书。当然这只是我从书中读出的几个观点,要做好神圣有尊严的教师,远不止这些。
这天,我们学习了《金色的脚印》一课,学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受益非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正太郎家的男佣人从树林里捡回了一只小狐狸,几天之后,他看到老狐狸冒着危险来给小狐狸喂奶,之后又在正太郎家做了窝。正太郎发现了这些,不但没有告诉大人,而是细心地照顾狐狸一家,之后就和狐狸一家有了深深的感情。有一次他为了救小狐狸而栽进了悬崖,之后还是老狐狸为它暖身子救了他。
我读了之后想起以前妈妈在我小时侯给我讲过关于狐狸的故事,在我心目中狐狸是狡猾的动物,又是骗乌鸦嘴里的肉,又是偷农民家的鸡。可学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明白狐狸也是有感情的,还知恩图报呢!文中的小狐狸和正太郎十分友好,一看见他就舔他的手!在正太郎精心照顾下,老狐狸也和他有了感情!每当正太郎自己一人在家的时候,老狐狸就进正太郎的屋子里,在正太郎的屋子里踱来踱去。那次,安田先生把小狐狸带走了,正太郎立刻就去安田先生那要把小狐狸要回来还给老狐狸的时候,在半路上,不留意栽进了悬崖,老狐狸把他救上来。
其实,并不是每个动物都是凶残的,也不是每个动物都吃人的,这都是让人们给逼的。
俗话说“要知天下事,先读古人书”,假期里,我读了《西游记》,它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作家吴承恩,这本书主要写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遇八十一难,一路降妖除魔,化险为夷,最后到达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栩栩如生的刻画了神通广大能力非凡,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善良执着的唐僧,好吃懒坐的猪八戒,以及任劳任怨的沙僧。
我十分佩服孙悟空的大度。白骨精三次化作人来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见孙悟空三次打白骨精,不禁大怒,赶走了悟空。妖精见悟空走了,便把唐僧捉走了。当孙悟空得知师傅被妖精捉走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毅然挺身而出,救出了师傅。此后孙悟空并没有因此怨恨唐僧,依然像以前一样忠心耿耿的伴随唐僧。
读完了《西游记》,再想想我自己,真是小肚鸡肠,一点也不能包容别人。记得三年级时,同桌向我借橡皮,我犹豫再三才把橡皮借给他,谁知他没接稳,橡皮掉到了地上,粘上了一点土。我生气了,对他大吼大叫,还叫他赔,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呀。
西游记不仅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还让我明白了要有一颗像孙悟空一样宽容的心,千万不要小肚鸡肠。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尽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有句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友情弥足珍贵,人生若有三五知己,足以。伯牙绝弦告诉我知音难遇,而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告诉我,知己难求。
《威尼斯商人》和莎士比亚其它的剧本一样,表现了他对生活的热爱,还有对青春的向往,而最令我感触的就是这个剧本的曲折有趣的情节,洋溢着十分浓厚的喜剧色彩以及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
作品的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是挚友,他们不因身份不同而只是陌生人,他们成为了朋友、兄弟。也因为这份友谊,商人安东尼奥为助巴萨尼奥向鲍西娅求婚而低下脸做了个决定——向犹太人夏洛克借了三十个金币。要知道夏洛克可是个高利贷者,安东尼奥曾影响他的生意,他借此报复——在借约上说三个月期满未还钱就要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抵债。
眼看着三个月的借期就要到了,可安东尼奥因船失事,未能如期还钱——夏洛克便无情起诉,要安东尼奥履行借约,割下一磅肉。如此沉闷闷的天却突然出现阳光——鲍西娅灵机一动,女扮男装成安东尼奥的律师,鲍西娅凭借聪明的大脑和伶俐的口齿使安东尼奥毫发无损——法庭跟寻她的看点,判决只许割肉,不许流一滴血,只许割一磅肉,不许多一丝少一毫,否则诉讼者将抵命。
夏洛克惊愕之余要求撤诉,鲍西娅依法将他的财产一半判归受害者一半充公。夏洛克彻底诉败,安东尼奥等人收获了珍贵的友谊和爱情。
安东尼奥为成全好朋友巴萨尼奥对鲍西亚的求婚,向夏洛克借高利贷,这就是无价的友情;好朋友巴萨尼奥和鲍西亚等人为了挽救安东尼奥,也是尽心尽力,这也是无价的友情。友情比金钱重要,友情是无价的!这应该也是我们对待朋友应有的态度。
为这样的友情,我深深地感动,因为我也像安东尼奥一样,拥有一位好朋友。升读初中,我的好友琳琳一直待我如知己。在学习上,我们的成绩都比较优秀,但是我理科相对比较弱,理科优秀的琳琳从来不担心我赶超她,课后给我讲解难题。在生活上,有一次我跑步摔倒伤到膝盖,连续一个礼拜走路一瘸一拐,都是琳琳不离不弃陪我一起吃饭,帮我提重物,她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为拥有这样的好朋友而骄傲,我知道金钱是买不到这份友情的,所以我会尽可能关心琳琳,让自己也成为她的知己。
别林斯基曾说过一句话:“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威尼斯商人》,我读到了怎么样去珍惜无价的友情,为安东尼奥等人无价的友情点赞!幸福需要经营,无价的友情更需要互相经营。
有一位绅士,他有两个聪明的儿子,也有一个不像其它两个有学问的儿子,别人都叫他“笨汉汉斯”。他们都想向国王的女儿求婚,父亲给他们每人一匹马,却给笨汉汉斯一只公羊。在路上,笨汉汉斯捡到了一只死乌鸦、一只旧木鞋和一些泥巴。说是要把这些东西送给公主,两兄弟哈哈大笑。轮到第一个兄弟了,他说:“这地方真热的要命。”“一点不错,因为我父亲要烤几只鸡。”公主说。此时哑口无言。太糟糕了!“没用的东西!”公主说:“滚开!”他只好走开。汉斯的第二个兄弟最后也没成功。轮到笨汉汉斯了,他很成功,公主说:“你回答很好,我愿意让你做我的丈夫。”笨汉汉斯得到了一个妻子和一顶王冠,他就这样变成了国王,高高地坐在了王位上面。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两个兄弟不应该看不起笨汉汉斯,人们不应该说他是笨汉汉斯,因为大家都有长处和短处,都应该取长补短。其实笨汉汉斯一点也不笨,而且很大胆,把自己捡到的泥巴,对着秘书长的脸抹了一大把,当然也很聪明可以把旧木鞋当做锅,把泥巴当做酱油。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我要学习汉斯的聪明、乐观、自信、幽默,去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读了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被他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深深陶醉。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和硝烟,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永恒主题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那样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露珠、小虫……只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村庄生活是很苦的,但刘亮程告诉我们:当你怀一颗感恩的、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你就会感受到其中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有栩栩如生的鲜明人物;有感天动地的凄美感情;有繁华如梦的京城往事;有美若天堂的苏杭韵味;有质朴诚挚的人间实感;有千年礼貌的精彩记录;有满目疮痍的中华大地;有战火纷飞的动乱年代。这就是《京华烟云》带给我们的一场文学盛宴;这就是《京华烟云》展示给我们的文学宝藏;这就是《京华烟云》送给我们的人生哲学。而林语堂先生就是有这种无与伦比的文学造诣;他就是有这种本事让你沉醉在他的文学世界里流连忘返;他就是有这种天赋让你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哲学的魅力,懂得生活的真谛,了解感情的悲喜,感受民国的风情,体会爱国的精神,传承古老的礼貌。
林语堂先生曾在这本书的序言中写到“本书对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既非维护其完美,亦非揭发其罪恶。只是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构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可是在我看来,牢牢的紧贴现实,才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因为这能让我们设身处地去感受到当时那个年代的生活,能让我们更加容易理解书中蕴含的人生哲理,能让我们更好的从中吸收一些东西。
而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影响的莫过于“木兰”这个奇女子了。无傲气有傲骨,天资聪颖,“清烟竹韵,道法自然”说的就是木兰了。在她小小的身躯里,蕴含着巨大的勇气与骨气;积淀着醇厚的文化与底蕴;兼容着别样的善良与包容;融合着深厚的感情与才情。在她身上你能看到容颜之美,聪慧之美,贤德之美,豁达包容之美,难怪人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呢!
木兰的才华令人钦佩与折服。木兰会吹口哨,会唱京戏,还认识甲骨。木兰的父亲姚思安是未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木兰从小受父亲的影响,这使得父亲的淳淳教诲在她的身命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并贯穿她的一生。
姚思安曾对木兰说过“心浮气躁对心神有害,正直自持,则邪气不能入侵。”这些话是木兰生活中的准则,总是能让木兰从中获得无限勇气,总是能让她找到人生的方向。木兰除了在文学等传统文化上有颇高的造诣外,还认识甲骨与金文,她还喜欢唱京戏,收集古玩,有着颇深的文化文学修养。她总是能把人性之美、文化之美、还有落落大方、贤淑端庄之美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德才兼备的女子,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这样一个开明无惧的女子,怎不叫人喜欢与钦佩呢?木兰真不愧为新时期的奇女子也!
木兰的感情令人感到心疼与惋惜。木兰十岁的时候与家人失散被拐,最终阴差阳错的被曾家所救,而这也就预示着她的人生注定不平凡。果然命运的齿轮在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就这样无情地卡住了,为了不懂事的妹妹,为了爹娘的脸面,为了家族的信誉,她听从父命毅然决然地嫁到曾家,心甘情愿地委屈自我,但这并不代表她是愚昧与软弱的,相反这是她做出的最好的选择,也是最明智的选择,而事实也确实证明这段婚姻是十分圆满的。当然木兰的婚姻并不是那么的平顺,她的丈夫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那就是他有了婚外情。荪亚与曹丽华厮混在了一齐,这样的侮辱与难堪是任何一个女子都难以理解的吧?可是木兰不是一般的女子,她理性地选择与曹丽华见面,大度地会见自我的情敌,无畏地去应对丈夫的出轨,勇敢的去捍卫自我的婚姻,她以自我的学识修养、宽容大度和对事情的机智灵活巧妙地化解了这场感情危机;她用她的隐忍与宽容以及自身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情敌,掳获了丈夫的心。不得不说木兰是一个高情商与高智商兼容的独特女性。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木兰,她是个有梦想的人,她将完美的心灵寓于世俗的智慧中,在现实与梦想中自由穿梭,在世俗的困境与考验中,坚守内心的洒脱与傲世。这个奇特的女子,她的生命总是闪耀着光芒,她的故事总是打动着人心,她的才情总是绽放着光辉,她的一生总是带着传奇。最终我想说:木兰真不愧为一奇女子也!
《京华烟云》这一部具有传奇色彩的小说,给我留下了太过深刻的映象,让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启迪与感悟。正如林语堂先生的女儿林如斯所说:“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波涛,然后觉得幽默、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是啊,浮生如梦,忙忙碌碌走过这一生,像做了一场梦一样,那么虚无缥缈,那么可望不可即。所以说世间万物都有其必须之规,善恶、美丑、荣辱、贵贱、死生、祸福,如朝去夕来、梦碎但醒,皆为轮回转换,不可强求,亦难以回避。所以在不幸面前,我们要勇敢承受命运之苦,在宽怀中获得坚韧,在顺应中求得把握,在承受中懂得释然,在困境中找到真理。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_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 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在一片深黑的大海里的夜晚,有两盏纯蓝色的灯在海里飘荡,是那么的神秘、幽远、灵逸。哦!它不是灯,它是大海灵魂的光——蓝鲸的眼睛。它让人流泪、感动、生气,使我一口气就读完了。
蓝鲸的眼睛让我感触非常深。蓝鲸它爱自己的眼睛。因为它的心灵就在眼睛里。每天,它都用月亮的光洗眼睛。天天这样洗,眼睛里污浊就被洗掉。蓝鲸是渔民的神,可那个青年却把蓝鲸的眼睛给弄下来了。为了让女孩的眼睛看得见,却不顾蓝鲸的感受和痛苦。弄走了眼睛,让女孩得到了光明。可最后呢?那个青年呢?用生命去换那个珍贵蓝鲸的眼睛、最后付出了生命,换来的却一无所有。
“蓝鲸的眼睛”读完了,但那份心情还印在了我的心里。拿个青年把蓝鲸的眼睛勾下来,竟然最后用生命去交换蓝鲸的眼睛。用生命去换来女孩眼睛的光明。这让我震惊了,爱的魔力真有这么大吗?这让我深思,生命只有一次。但那个青年用生命去救女孩的光明。这份爱是“美”的。
书合上了,但我还留在那一片茫茫大海上。
今年寒假我读了三本书,《查理九世》、《童话山海经》、《了不起的小叶子》。我最喜欢《了不起的小叶子》这本书。其中,了不起的小叶子里有一篇我的假期我做主写的非常好,里面写了小叶子放假以后的打算,干什么,做什么和对事情了解经过。
小叶子是一个迷迷糊糊,大大咧咧的可爱小女生,她成绩一般,长相一般,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她纯真善良,真诚地对待朋友,她乐观开朗,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好奇心。所以,有时候她又挺“了不起”的。
快放假的时候老师让写一份假期计划。小叶子也写了一份,她写的特别美好。同学们看了非常的羡慕,老师看了说:“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要是实现了呢?”小叶子回家以后把假期计划告诉了妈妈,妈妈说:“要从小事做起,积累经验。”总之意思是你现在还小,小叶子不服气在居委会待了一段时间体会到了一些事情,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好,那么完美。
最后,假期还是妈妈给安排的,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对事情要有一定的'了解。要用实际的东西,做符合自己年龄的事。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我在书架前徘徊,一眼便望见了那本崭新的《桂花雨》。小心翼翼的翻开书页,流连忘返的世界在我面前光彩夺目。
《桂花雨》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本书以桂花雨这个故事为首讲述了8篇儿童故事:桂花雨、灰娃的高地、雪柿子、麦子的嚎叫、一只叫凤的鸽子、阿雏、野风车、疲惫的小号。本书以孩子为中心,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朴素但却又让人感动不已的故事。
我翻开了书中的《阿雏》,阿雏在一次去看戏的路上失去了双亲,阿雏的父母与大狗的父亲一起落水,识水性的大狗父亲不但没救阿雏的父母,还把这件事成为了日后的谈资。我溢起了几丝愤怒,更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村民们的冷酷无情。阿雏开始对全村人产生了憎恨与厌恶,他变本加厉地恶作剧,甚至还被赶出了学校。我心里五味杂陈,可怜,厌恶,更多的是愤怒。每一个孩子都是生性善良的,如果村民们不这样谴责他的父母,阿雏也不会像这样顽劣;如果每个人都给阿雏一点爱,阿雏的生活也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阿雏的憎恨开始转移到大狗的身上,阿雏和大狗坐着船飘到了遥远的芦苇荡上,荒无人烟。阿雏承担起了一切责任,搭帐篷,找食物,最后还把自己的衣服给了大狗穿。最后为了抓捕一只野鸭,下水一去不复返。看到这个故事的最后,我不禁泪光闪闪。虽然阿雏调皮捣蛋,但他更是一个内心善良,坚强勇敢的人!他的所作所为,正是他内心的善良柔情的指使。他几乎是所有人们最讨厌的对象,但他的善良与坚强,在那最后关头如清泉般从心里溢出。如果村民们给予阿雏一点爱与呵护,阿雏便不会这样调皮,这件事更只会是想象。爱能使一个人绽放最美好的自己;爱能使一个人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看完《阿雏》,我的脑海里涌出了那一段回忆:五年级时,我的数学成绩突然下降了,妈妈便每天晚上帮我补习数学。但我很固执,总认为妈妈说的是错误的,坚持自己的说法。一天晚上,妈妈再次与我意见不和,我气愤极了,一把抓起作业,跑回房间关上了门。第二天当我打开数学课本时,一张纸飘了出来,落在地板上。我立马认出了妈妈的笔迹,上面工整地写满了数学公式与妈妈的方法。背面写着几行字:女儿,妈妈不是不认可你的方法,而是这道题有更好的方法,妈妈怎么会害你呢?我心头一颤,妈妈工作那么累,还要熬夜帮我写公式,为了我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我看见了爱,无形的爱,一直笼罩在我身边。没有哪一个母亲会害自己的孩子,我想:尝试一下妈妈的方法吧,错了也没关系。在上数学课时,老师点到了我上台解一道题目,我毫不犹豫的使用了妈妈的方法。在我做完后,老师的眼里闪出惊喜的目光。他大声宣布:“这是一种新方法,把复杂的公式简化了,大家可以尝试一下这种新方法。”说完便向大家讲解我的方法。我感动不已,在漫漫长夜中,面对我的愤怒斥责,妈妈没有以相同的方式来回报我。而是默默地给予我力量与爱。回到家后,我开始接纳母亲的方法,把两种方法贯穿融合。而母亲也一直默默的支持着我。终于我的数学成绩提高了。我心里清楚,这是爱的力量。从拒绝到接纳,从固执到变通,这是爱让人发生的改变,这是爱的力量。
再想想阿雏,他从小就未曾拥有过爱与呵护,缺失的爱让他变得偏执顽劣。因为父母的死成为了村民们的谈资,让他激起了对村民们的愤怒与憎恨;因为社会的冷酷,才让他的行为越来越恶劣,最终害了自己。人心生来就是纯洁的,而爱就是心外的一层保护罩。保护罩缺失了,自然会被世俗所玷污;而拥有着自爱仁爱的人心,自然会变得清高,美丽。
爱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使人心里绽放最纯真的色彩;爱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使人心里迸发最伟大的情感。是啊,爱这个时代如钻石般宝贵的东西,爱是每个人心里最纯洁的美丽。如果每个人都对身边的事物给予一点爱,这个世界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读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妈妈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作文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知识吧!
在《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中提到:“对幼儿园老师而言,与家长沟通,积极寻找教育的最佳切入点,从而提高教育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幼儿教师除了在每天上学、放学的过程中与家长面对面沟通、进行家访等方式之外,还可以努力思考,建立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法与幼儿家长沟通。”现在我们每个月都会去孩子的家中进行家访,以家访的形式面对面的与家长进行交流,这种形式受到家长们的欢迎,作为老师也能在家访的过程更多的全面的了解孩子。但我们的家长由于平时工作比较忙很少来幼儿园里,接送的大部分都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更别说走进学校、走进课堂,了解老师的教育工作,体会幼儿园的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了。虽然我们幼儿园在学期中也会组织一些亲子开放活动,但家长对幼儿园平时的常态教学活动却知之甚少。
为了促进家园之间的`理解、沟通,我们曾经开展过“利用家长资源,让家长走进课堂”的亲子系列活动,该活动得到了家长们的积极响应,有很多家长都表示愿意走进幼儿园,尝试着做一回老师体验幼儿园的教学工作:记得我们有一位在银行工作的妈妈,她准备了一些钱币给孩子上了一堂“认识人民币”的数学活动,一开始上课孩子的积极性非常高涨,特别是她的孩子更是非常开心和自豪,但后来由于都是以讲解和示范为主,孩子们开始蠢蠢欲动起来,让这位妈妈无法掌控,活动结束后她对我说:“周老师!你们上课时怎么能让孩子注意力一直集中的,我在课上真是没有办法,你们可真不简单啊……”还有一位是在环保局工作的妈妈,准备了一些环境污染的图片,给孩子们上了一节环保课;还有是警察爸爸,给孩子上了认识“安全标记”的活动……这些家长通过走进幼儿园,“客串”一回老师,他们更加了解了幼儿园的工作,也体会了老师工作的不易,对我们的教育教学更加的支持和理解了,而我们也在此类活动中受到更多的启发。因此,利用家长的丰富资源,让更多的家长走进课堂,架起家园沟通的桥梁,受益的是我们的孩子。
是的,就像吴校写得那样,小时候没有什么书可读,有几本小人书就很好了,像听评书,看小人书,听“小喇叭”节目,都是我么那个时代的孩子喜欢做的事。我还给“小喇叭”节目写过信呢,这些我都记得。
我记得那是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位长辈亲戚,我管叫大姥爷。70多岁了,他在长春市里住。他来的时候带来好几本大厚书,我记得有两本是《薛刚反唐》上册和下册,当时他就给我和弟弟讲薛刚的故事,后来听他讲得不过瘾,我就自己看了。当时父母不让看怕耽误学习,我只好趁父母不在家或是在学校时偷偷看,不记得多长时间把这两本书看完了,大姥爷走时把这两本书留给了我,我非常珍惜,多少年过去了,现在这两本书我还留着呢。
当时看书不注意眼睛,也不管光线暗不暗,最后把眼睛看近视了,所以我小学六年级就戴眼镜了,那时的小孩子戴眼镜的几乎没有几个。
真的,那时能有书读真的很难得,可现在我们有书读了反而不读了。看了吴校的这篇文章,真的很有感触,虽然现在自己不上学了,但能陪孩子坚持把书一直读下去,不光是为了孩子,也是弥补一下自己童年的缺失,也给自己余生积累些知识的财富吧,坚持!加油!
对于这篇文章,说实话,我没看懂,主要是不懂得它所表达的中心是什么。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十分有内涵,好处深刻。我想这篇也必须如此,但我说不清,这篇文章是想讽刺范爱农,还是赞扬?它的中心是什么?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如果上述材料准确的话,那么,我按照这个思路再读《范爱农》,才有了一些感想。我想:一开始,正如作者所说:“从此我总觉得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作者是真的厌恶范爱农。“天下最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务必将范爱农除去。”犀利的语言,一番激昂的言辞,可谓快人快语,性格立见吧。之后,(lz13)作者与范爱农一同喝酒,说疯话,讲笑话,渐渐一些事也谈开,了,彼此更加了解,慢慢成为朋友。但是,对于范爱农这个人也好,这篇文章也好,耐人寻味的地方和情节简直太多了。我想还有待我细细想一想,细细品味一下。
但我还想凭目前粗浅的认识,再说点感想,整篇文章,无论示范爱农也好,“我”也罢,都给我一种很真实的感觉。不是说这事,这人必须完全是真的,但那种感情,直白的情感流露,我却有意无意的都能感到,并体会得真真切切。我记不清是那篇文章了,但记得其中的一句话:写文章要真诚。此刻,我也体会了为什么写文章真诚,才能有真实感,才能感人肺腑;才是好文章,才是好作家!鲁迅就是鲁迅。
回到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无法与狂人一样,最终与这个社会妥协,也无法像N先生一样忘却,因此他的内心痛苦、悲凉。我也疑心他就是自杀的,正因从另一角度想,自杀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寻找鱼王》,他是作家张炜的新作,我看了之后很有感触,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
本文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男孩的爸爸在年轻时想当渔夫,可是当渔夫必须要找到“鱼王”,“鱼王”是会抓鱼的人,可是鱼王并不好找。大山里有两个鱼王,一种是“旱手”,一种是“水手”。旱手能在陆地上挖出新鲜的鱼,而水手能在水中自由的游来游去,可以在水中捉鱼。那时候鱼十分不好找,旱手就发挥了作用。男孩也想捉大鱼,他爸爸带他去见了年轻时不肯接受爸爸的老师,老师最终同意男孩留下来。老头是个“旱手”,是他爸爸传给他的,只有想吃鱼时才去抓鱼。男孩在那里呆了几年,学到了一点东西,老头这才放心,安然离世,他离世前让男孩寻找他年轻时那个女孩,现在也是老太太了,她爸爸是老头的杀父仇人。女孩的爸爸是个水手,他把本领也交给了女孩,男孩最后找到了老太太,男孩知道了水也是有根的,真正的鱼王并不是人,而是保护着水根的一条大鱼。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师傅会抓鱼,而不多捉鱼:世上万物须以大自然的平衡为主,不然的话所有的世间万物都会遭致毁灭。从这本书中还学到了:要追求自己的真理,不断努力,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的!这本书中还讲了许多妙趣横生的民俗场景,这对于我来说相当陌生和遥远。而作者向我们传达的是:在网络时代,我们要多想一些大自然的正是感受,这些正是现在所稀缺的东西。
有一天,我无事可做,开始孤独了一百年。从此,我被深深吸引。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从荒凉落后到辉煌,再到衰落萧条。而那里,有一家人一直在那里,守护着它。一代又一代,他们都用祖先的名字,类似祖先的故事发生在他们身上,像一个无法逃脱的诅咒一样重复着自己,直到结束家庭命运的人诞生。马孔多的故事,在羊皮纸被完全翻译出来的时候,随着飓风而远去,从世界的记忆中淡出。因为这个注定要忍受百年孤独的家庭,不会再出现在地球上。
虽然这个家庭不会再出现,但至少,他已经才华横溢,创造了很多。他们创造了马孔多,搬到那里,在那里创造。起初他们过得很艰难,但在一个吉普赛老人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冰块和更多的东西。他们有无限的创造力,有的在战场上拼命杀敌。丽贝卡和阿玛兰丹为了爱情互相嫉妒。
当后代因为马孔多的衰落和蚂蚁侵蚀的灾难而离开时,他们再也没有离开过。马孔多终于在《圣经》记载的飓风中消失了,他似乎预见到自己永远不会离开房间。羊皮纸已经预言他翻译羊皮纸时会离开。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暑假,我重读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三字经》,让我受益匪浅。
《三字经》是中华文化的经典作品,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读起来朗朗上口,短短的文字,蕴含着深刻的道理。“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就告诉我们:我们就像一块璞玉,要想发光,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像播种一样,只有洒下汗水,才会收获成功的果实。其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讲的就是黄香温席,孝顺父母的故事。这些古朴的文字把我带入了一个爱的世界。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的场景。炎炎夏日,黄香在父亲睡觉时,轻轻地为父亲扇凉,用孝心吹散炎热;寒风刺骨的冬天,他先睡到床上,用自己的体温暖床,再让父亲睡上去,用孝心驱走寒冷。他的孝心像春雨点点,滋润着我们的心田。读着读着,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孝心女孩”——陈春林。母亲病逝,父亲瘫痪,可这些事都没有难倒她,她勇敢地挑起了家庭重担。用自己的孝心燃起了父亲生活的希望,用细心地照护让父亲重新站了起来。她带父上学的行为更是感动了无数的人,成为家喻户晓的“孝心女孩”。无论是黄香还是陈春林,他们都用孝心给我们树立了的榜样——孝敬父母,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这样经典的故事在《三字经》里数不胜数,《三字经》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又像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路。我们要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敬父母,发扬光大,让生活充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