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办宴席承诺书(精选3篇)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家庭自办宴席的长效管理,为保障群众在举办红白喜宴等自办家庭宴席饮食安全,确保参与集体性聚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出如下告知:
1、家庭宴席举办者和厨师是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次宴席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2、凡宴请者宴请桌数为10(100人)桌及10桌以上,请于宴请日期前2天告知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村、社区主任),宴请超30桌者请将菜单于告知时一并交于食品安全信息员。
3、自请民间厨师应询问并查看其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督促其穿戴工作衣帽上岗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临时帮忙人员如患有肢体创伤、感染性腹泻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与。
4、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时,认真检查验收和索取有关发票、收据等,同时查看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等)、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销售并及时向村委和卫生部门报告。
5、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为降低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为了在聚餐期间保障您及您的家人和亲朋好友的饮食安全,请按上述告知遵守执行。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为保证农村集体聚餐的餐饮食品安全,保证集体聚餐人员的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作出如下食品安全承诺:
1、厨师应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并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食品加工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2、宴请时,食品采购严格查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不买非定点屠宰或未经曾医卫生检疫检验的猪肉,不使用病死畜禽。尽量不做凉拌菜,如要制作凉菜,必须在就餐前2小时内开始制作,并当餐食用完。
3、宴请所用的餐具煮沸10分钟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4、洗碗、洗菜、切菜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
5、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自来水的坚决不使用井水、河水。没有自来水,可使用煮沸后的没有被污染的井水。
6、厨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食分开处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应冷藏留样100克以上48小时。
7、其它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8、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要根据以上告知内容认真执行,确保聚餐人员的聚餐饮食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上报村内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和信息员,并逐级上报,及时协助处理。如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举办者和厨师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为了确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安全,本人对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自愿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
二、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做到厨房环境整洁,餐具消毒卫生,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自觉到工商行政部门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购进食品,绝不私自购进“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来路不明的食品。
四、所聘请的厨师持有健康体检证和上岗培训证。
五、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整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有关问题。
六、本人愿承担家宴举办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七、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村民委员会、乡镇安办各持一份。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