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精选17篇)
提起“遵纪守法”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就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都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根本保障。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礼仪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制自律;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五中!作为一名公民,就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服从法律的约束,维护法律的尊严。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作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到惜时,说到勤奋,我不禁想起我国古代的前辈们,孔子读书“韦编三绝”;晋代孙敬,长夜苦读,以头悬梁;战国苏秦,发愤励志,以锥刺骨;车胤家贫,“囊萤”夜读;孙康无灯,映雪而读……“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是的,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通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不是将绍兴兰亭的一清水池变成“墨池”了么?
同学们,三更灯火,五更鸡鸣,正是男儿读书时的大好时光,行动起来,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弱,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珍惜今天这青春大好时光,不要叫一日、一时、一分、一秒、闲过,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新年伊始,万象更新,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我们全校师生带着喜悦和理想,满怀信心地投入到新学期的生活,又迎来了本学期安全教育活动周,我今天所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
生命,是细胞孕育而成,人的生命是物种生命中最伟大的生命,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能得到上帝的恩赐,父母的钟情,作为人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万分的幸运。生命使我们能想象宇宙、游览世界、更看到我们美丽的校园,生命使我们体验到人间的真情、温暖和幸福,生命使我们能够报答父母、慰问老师、创造辉煌回报学校;生命还能使我们掌握科学、发展国家、改造社会;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毛泽东的生命使中国人民站起来,邓小平的生命使中国人民富起来,我们呢?我们的一生各有各的使命。因此,生命具有无限的价值、创造力和发展空间。我们要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努力拼搏,让生命积聚更大的能量,将来学校因我们而光荣,国家因我们而强大。
然而,生命是脆弱的,一不小心就可能受到伤害,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甚至遭到毁灭。据专家统计,有80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范的,多少人间悲剧都是因为一时疏忽发生的。《环珠格格》中香妃的扮演者刘丹命丧广深高速公路,就是因为没系安全带。某地一所学校的学生们在宿舍里过生日点蜡烛,不小心蜡烛烧到蚊帐,引起大火,有7人葬身火海。有一家大型娱乐厅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用可燃材料装修而成,因乱拉电线,使得插线板过热引发火灾,造成67人死亡。某校一学生喜欢戏水,周日约同学去河里游泳,结果溺水身亡。某个村的一户家庭,做饭时无人看管,水蔓锅外,漆灭炉火,造成煤气泄露,加上门窗紧闭,最终引起爆炸,死伤惨重。这些案例反复地告诉我们,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水、火、电、气和车,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因为它能为人们造福而可爱,另一方面因使用不当给人们带来灾难而可怕。只有永恒的安全信念,丰富的安全常识,遵纪守法,谨慎小心,才能保障生命的安全,从而实现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人在旅途,生命需要保驾护航。而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健康发展意识就是人生安全所必需的信念。为此在本周我们将开展五个一活动:
1、各班召开一次安全与法的主题班会,要求:班会主题突出,目的明确,标语美观大方,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多样,学常识、讲案例、共点评、同提高。
2、各班出一期安全与法的主体黑板报:内容包括安全常识,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法律知识、案例点评等。
3、每个学生写一篇安全与法的主题周记:讲述对安全与法的认识,对自己经历的或听到看到的安全案例进行分析点评,找出原因和教训,以征文的形式,在周五前交给语文老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比,取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4、在全校教师中进行一场安全与法的知识考试,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考试时间:周五下午开完教职工大会,内容包括: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学期发的红岭中学安全制度等。老师们只需带2b铅笔。
5、全校学生看一段消防安全教育影片,进行一场消防疏散演习。
希望全校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从我做起,率先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安全与法律常识,提高安全防范与自救的能力,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演讲稿做学习的模范、安全的标兵,创建平安校园的带头人。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遵守校规校纪,做个文明守法的小学生”。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鹨远裥《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亲爱的教师,同学们: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五(6)中队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当你看见羊在草原上奔跑、吃草,白云在天上随意飘荡时,你心中一定会想:“如果我也能这样自由,该多好啊!”你错了。羊吃完草会被放牧人关进羊圈;白云也受风的控制,风往南吹,白云绝不会往北。
同学们,虽然我们是未成年人,但同样要受法律的约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
坏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过来。所以,我们应该从小知法守法,杜绝不良行为。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小孩在学校偷了一块写字板,拿回家交给母亲。母亲不但没批评,反而夸奖他能干。第二次他偷了一件大衣回家,母亲更加夸奖他。一年一年过去,小孩长大成了小伙子,他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偷更贵重的东西。终于,他被警察抓住,被判了死刑。行刑前,小偷说想和母亲说一句话。母亲走过去,儿子一下猛地用力咬住她的耳朵。母亲骂他不孝,儿子却说:“我初次偷写字板交给你时,你如果教育我,让我知法守法,就不会这样了。”
从这个故事可见,知法守法对于小学生来说是多么重要。只有知法守法,我们才能健康成长;只有知法守法,社会才会和谐有序;只有知法守法,国家才更稳定繁荣。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努力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是中华儿女几千年来与大自然拼搏而储蓄形成的核心,是中华文明发展历史的光辉结晶。奋发向上的,促进了社会人文的发展;崇德向善的品德,增进了人类与自然、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振兴中华,走向复兴的伟大事业。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相信每个人都熟悉雷锋同志的这段话。因为雷锋像春风一样拂过了我们的心灵,播下了乐于奉献、乐于助人、争做文明使者的种子。先人倡导的“仁爱和谐、正义奉公、尚礼守法、崇智求真、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铸就了人民不屈的灵魂,形成中华民族的性格,培育了全民族追求和谐、谦和好礼、诚信克己、与人为善、勤俭廉政、刻苦耐劳和精忠报国的优良素质,在传统文化长期孕育下的中华传统美德,使中华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生生不息。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我们祖国历来有“礼仪之邦”的美誉,我们的祖先用德行和智慧为我们这个民族奠定了“礼仪之邦”的沃土:从“程门立雪“,“孔融让梨”,从“三顾茅庐”,到“负荆请罪”……众多的率先垂范,为后代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使得中华传统美德代代相传。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中华美德世代传承,明五礼、知五耻,对个人是品德修养,融入到社会生活中,是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是维系社会正常生活和良好风气的丰厚滋养。
如今,在我们身边有许多身体力行的文明使者,正因为他们的言行给我们学校和社会带来了温暖,是我们身边明礼的独特风景线。其实,做到讲文明、讲礼仪并不难,难的是时时事事都把明礼牢记心中。
但是,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向着这个目标积极努力,以“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约束我们的言行,那我们的社会就一定是如同春天般的温暖,真正是和谐、文明的大家庭。让我们从自己做起,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共同建造和谐新风尚。
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 “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早上好!
同学们,说到法律,它会给人一种神圣和威严的感觉。事实上,法律就像道德、习惯、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法律的约束,我们才可以生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正是因为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保证他人的安全。
如果世界上没有法律,它会变成什么?我无法想象。小偷偷了东西,还可以向别人炫耀,街上到处都是强盗,谁能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没有法律,国家和社会就不会安全、稳定、有序。人们想要和平地生活和工作,必须要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然而,近年来,由于各种负面因素和不利的环境影响,青少年犯罪依然存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给依法治国带来了挑战。
那么我们如何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们应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有意识地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的过分要求,我们一定要学会拒绝。如果遇到违法的事情,我们应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和其他人寻求帮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各种伤害时,我们往往因为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们必须学会保护自己。我们要有自我保护的本能、自我保护的意识,这是未成年人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
面对一些突发事件和违规行为时,我们应该积极寻求社会、家庭和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学会保护自己,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并逐步提高自己的防范能力。
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专业法律知识,帮助推动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整个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接受法制教育,为法制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是高一12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遵纪守法。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大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要有法律意识,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行为品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指导我们的行为。
我们中学生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正处于人生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对我们尤其重要。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做呢?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只是遵纪守法最基本的要求。在学校里,遵纪守法更多体现在我们应当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种规定,比如:骑车的同学在校内自行车应该推行,在阅览室阅读时应该保持安静,在实验室上课不乱动实验仪器,在食堂买饭要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内不攀摘花木等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体现在应当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应该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不在快车道上行走,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要走横道线等等,以上这些都是遵纪守法的表现。
同学之间难免会有些小冲突和小摩擦。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一定要冷静,一定要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意识,一定要向老师、学校报告,一定要通过老师、学校进行处理。绝不可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抛在脑后,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这种事也有反面教训。如某地的一名初三学生庄某因为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够,在与一名同学发生矛盾时不但没有向老师、学校报告,反而邀约其他人去报复,结果在扭打中他不小心捅死了那名学生,最后被法院按故意伤害罪判处了徒刑。双方的父母伤心欲绝,而且他自己在监狱里也悔恨不已。
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问题,许多中学生根本没有遵纪守法的观念。而如果每个人都没有这种观念,在无意识中触犯法律,也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但是,我们在遵纪守法同时,还需要有道德的观念和意识,那才是法律最根本的目的。
中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学校、社会、祖国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同学们!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敬爱的辅导员、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在现实生活中,人仅有一次生命,我们应当珍爱自我的生命。可是,有的队员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我的生命。有的队员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不按规定路线行走,被汽车碾在了车轮下;有的队员不听师长的劝告,下河游泳,导致溺水身亡,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
每个人都仅有一次生命,有了生命的存在,才是所有的基石。我们国家如今各项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我们有法可依,遵守的遵是行走的尊重,在路上的尊重,在行动中的尊敬、敬畏。跟我们息息相关,离我们最近的`就是交通规则,在校外的交通规则与在校内的行走方式同等重要。过马路要左右看,宁等一分钟,不抢半分险。上下楼要专注,不打闹、不奔跑、不推搡,靠右行走,遇到障碍物要绕行或者团体停下防止踩踏。不遵守交通规则,给自我、给他人会带来痛苦,这个创伤谁都不敢尝试,这个后果谁也无法估计,这种悲哀我们都不愿意看到。可是,仅有一腔热血是不够的,课堂上有关安全的知识和笔记要常翻一翻,读一读。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少先队员,我们应当明白,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根本保障。作为一个小学生,就要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制自律,严于律己,关心他人。
队员们,人的一生仅有三天,昨日、今日和明天。昨日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能把握的就仅有今日,我们要珍惜今日的幸福,把它交给健康与正义,不要让一日一时一分一秒被懒惰夺走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追求更完美的明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就会有良好的秩序。”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法治一词,所谓法治,即是依法治国,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法律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规范。我们常说法律无情,可我们每个人又处在法律的保护伞之下,它如一把无声的钢尺,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利。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是根据其法律的完善、民主程度来衡量的。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最后我想身为学校的学子,虽然“能做事”但是要做不违规不违法的事,就算犯了错也还应该有我是学子我“敢担当”的那份担当,孔子七十岁时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最后希望每一位“有智慧”的学校人能效仿孔夫子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
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早上好!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提出的这项要求,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提高我国公民遵纪守法的道德素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当前在我们中学生中存在一些不良行为,这里所指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反纪律的行为。例如:无视学校的校纪、校规;拉帮结派;随意损坏公共财物;看不健康刊物及音像;参与吸烟、酗酒等行为。以上这些不良行为,不仅影响学校、家庭、社会,更严重阻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自已健康成长。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首先在学校要严格要求自已,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要注意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是人们交际互相影响的道理,交一个好朋友,得益匪浅,成为良师益友;交一个不好朋友,会危害无穷。我们应该认真选择朋友。
3、要增强自已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很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使人上瘾入迷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是不健康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若一旦受到感染,要及时治疗,千万不可讳疾忌医。
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在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想与诸位谈谈法制。
管子讲:“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成,以法教治民则安。”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正以肃静,敛以心神;在环境保护,关爱自然方面,《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都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作为学生,每日奔波在上学,下学途中的我们,是否明确《道路交通法》我们行为的限制;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告知我们正确的所行;当络的世界愈发奇幻迷离,引人留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拱卫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愿君冶学于校,以法修身,行事于人,经法研性,他日匡世于国,鸿鹄天地。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良好的环境啊!
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提出的“八荣八耻”中的一项基本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同学们,你们说对吗?
下面我想通过一些事例回答上述问题:他曾经是一位多么优秀的少年!品行端正,成绩优异,在学校的光荣榜上总能见到他的名字,在荣誉的领奖台上也常看见他的身影,在老师眼里他是上好学生,在同学们心中,他是天之骄子。但,就在十八岁,这五彩的梦就像泡沫一样破灭了!父母的离异使他一下子坠入了无底深渊,于是他觉得无人管教自由了,空虚无聊,他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上网甚至打架,从此教室里鲜见他的身影,光荣榜上不再有他的名字。他远离了老师和同学,却与不三不四的人做了朋友,就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因参与社会上的打群架,致人重伤,而锒铛入狱。法律无情,铁窗无情,他有的是用眼泪浸泡的悔与恨!十八岁的花蕾,顷刻间便叶落花调,白白的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少年犯中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显然,有的同学说的“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自由就不能守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同学们!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畅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了水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自已课你有讨论的自由,也就限制了周围同学做作业的自由;就寝是你有谈笑的自由,却使室友失去了休息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纪律限制自由,但又保护自由。
这个时期的我们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正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动,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动摇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最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时人上瘾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不健康。另外要注意慎重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时期的我们仿佛漂泊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血气方刚,说干就干,不大顾及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也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生憾事,所以我们不能漫无目的,随意远航。
西方哲学家有这样一句名言:“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形成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收获一种命运”。
十八岁,我们不孤单,因为我们有朝夕相伴的同学,师长和无边无涯的知识海洋!十八岁,我们很充实,因为我们知道只有做好日常的小事情才可能创造辉煌业绩!十八岁,我们有理想,因为我们明白只有当好普通的中学生才可能成为杰出人才!十八岁,我们很快乐,因为梦想已为我们插上腾飞的翅膀可以在蓝天上展翅翱翔!我的演讲完毕。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和法律制度。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该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应该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和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责任。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成绩名列前矛,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恋上了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啊!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像这样的事在当今社会上随处可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只有触犯法律条文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不能光凭纸上谈兵,要从日常生活做起。比如: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各位同学们: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