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在进步,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和请求得到合理表达。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追加被告申请书优秀6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李__,男,汉族,__x年5月14号出生,住__省__县__镇__园x座x号,身份证号码:__x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叶__为[__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____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事由:申请人原本与实际受益人叶__达成租赁协议,租赁属于实际受益人叶__所有的位于__市大朗镇大井头村民营工业区盈丰一路32号的厂房与朋友准备合伙开办一家五金加工厂。申请人与____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实际受益人就强行将申请人等驱赶了出来,五金加工厂没有能够开办成功,____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安装的起重机[俗语叫做“天车”]申请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就被实际受益人占有了,有鉴于此,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特提出如上申请,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为[__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____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特此申请,谨请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__市第二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申请人:
姓名:__,性别:___,年龄:__,民族:__,
职务:__,工作单位:___,住址:__,电话:__代理人:梁__律师,__律师
事务所,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__,性别:___,年龄:__,民族:__,
职务:__,工作单位:___,住址:__,电话:__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一案中,(此处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xx,男
身份证号码:xxxxx
住址:xxxxx。
被申请人:四川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共同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xx、xx承担连带职责。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7月16日以(20xx)XX初字第号受理。20xx年8月3日,被告刘虎成以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向申请人换据,确认借款本金xx元整,并约定按照月利率2.5%的标准计息,借款期限为一年,用于被申请人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并约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以被申请人公司财产及股份经营权作为抵押,期间被申请人也以公司账户向申请人偿还利息。债务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拒不偿还。所以,申请人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本金xx元及利息xx元(自20xx年8月3日至20xx年7月31日按月息xx%标准计算),并承担连带职责。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被告并承担连带职责。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追加被申请人某某为申请人诉某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被告。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某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案号为号)。某某某在申请人处购买申请人开发的万兴花园住宅一套,因有部分房款未能及时支付,向申请人出具《还款协议》。但至今仍未按照协议偿还剩余房款及利息。
某某某与被申请人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xx年9月9日在长春市某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因购房及欠款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被申请人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申请追加魏斌为本案被告,望贵院批准。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8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132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申请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04月11日
申请人:张某某(又名),男,19xx年**月**日出生,族,文化,职工,住渭南市临渭区花园号。
被申请人: 田某某,男,约**岁左右,职工,住渭南市临渭区*街号。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郭某某、刘某某一案贵院已受理,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