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分配申请书(精选7篇)

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参与分配申请书(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参与分配申请书 篇1

xx人民法院:

xxxx(破产企业名称)已于xx年xx月xx日被x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xx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

管理人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xxxx尚欠该破产企业 款(写明款项性质)xx元,且该债权已由xx人民法院以(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或xx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

破产管理人经调查,并与债务人xxxx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xx家,债权总额达xx元,而该债务人现在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xxxx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执行人:______,男/女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参与被申请人财产分配,分配依据为:

1、被申请执行人应支付金额。

2、被申请执行人双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以上金额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做出___民事判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92条:“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申请人特通过贵院申请参与分配,以实现申请人合法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 篇3

申请人深圳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

法定

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人诉东莞市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案号:。因东莞市有限公司的财产已被贵院已受理的案件查封,故现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参与财产分配,望予以准许。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20xx年月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 篇4

xx人民法院:

xx(破产企业名称)已于x年x月x日被x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xx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

管理人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xx尚欠该破产企业 款(写明款项性质)xx元,且该债权已由xx以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或xx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

破产管理人经调查,并与债务人xx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x家,债权总额达x元,而该债务人现在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xx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 篇5

参与分配申请书××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累计欠申报人人民币65,250。00元。申请人于20xx年7月3日向贵院起诉,申请人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16。00元,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xx]××法民二初字第××号),并于20xx年9月17日开庭审理。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机器设备等财产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即将拍卖。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91、92条之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措施的财产。

申请人:×××

参与分配申请书 篇6

申请人:xx,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地,现住xx地。

被申请人:xx,男,1958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xx地,现住xx地。

申请事项:

依法裁令准许申请人参与分配被申请人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拍卖、变卖所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分别作出(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已于xx年7月2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申请人有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供执行,同时,该财产已经另案申请人(xx)申请,贵院进行了评估,即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xx除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因申请人的债权与另案申请执行人xx的债权同为普通债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参与对上述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所得分配。

综上,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提出如上申请,望贵院依法准许并按照法律明确规定依照债权比例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执行财产。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十二月十六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 篇7

(XX)XX字第X号

XX人民法院:

XXX(破产企业名称)已于X年X月X日被X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XX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管理人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XXX尚欠该破产企业 款(写明款项性质)XX元,且该债权已由XX人民法院以(XX)X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或XX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破产管理人经调查,并与债务人XXX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XX家,债权总额达XX元,而该债务人现在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XXX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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