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辩证地看待“知足常乐”
古人的老话“知足常乐”现在已经被很多人奉为座右铭。我今天想跟大家探讨一下这句话。我认为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不应简单化、机械化,否则会影响自己的三观,害人害已。
我的解读是,应运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来看待这句话。既要有所知足者,又要有所不知足者。
物质和金钱上,一个人应知足常乐、适可而止。不能为了金钱,而丧失人格,或牺牲健康与生命,甚而至于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一个人在物质欲望上过于贪婪,自私自利,就会失去自我,而导致严重的后果。当年,李四光、钱学森等留美博士,在美国学有所成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美国优厚的物质待遇,冲破了重重阻碍踏上了祖国的土地。正是因为他们在物质上的知足,才为当时积贫积弱的祖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塑造了那个时代真正的“常乐者”。
也许有人会问:那是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应不“知足”。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事物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精神追求上、个人文明素质及知识的追求等方面,则千万不要轻易“知足”。在这些方面就轻易知足了,满足于现状,那是不思进取、不求上进的表现。这样的人多了,不但个人难以进步,国家、社会也难以前进。于国于家于已皆为不利,这样的人多了,岂能乐得起来!
在这些方面,一个人唯有不知足,才能不断地前进。爱迪生想来大家应该很熟悉,他在成功地发明某一样东西之前,往往经历了成百成千的失败。失败对于他来说是家常便饭,经历的失败多,反而更激起了他的斗志,越挫越勇,终获成功!所以正是知识上、理想追求上的“不知足”,才造就了爱迪生的“常乐”!也正是他用一人的“不知足”,成就了千千万万的世界人民的“常乐”!
总而言之,我们应辩证地看待“知足常乐”,做一个笑口常开的常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