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宪法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下面是整理的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2020演讲稿(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对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予以了明确。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母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根据《宪法》的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学生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__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同学们,《宪法》当中具体的内容我们会随着学业的增长慢慢地接触,今天让我们先来学习几条与我们少年儿童紧密相关的内容: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同学们,我们要积极贯彻宪法精神,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
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等等。
从冲动莽撞地解决同学们的纠纷,到能够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这些都是我们践行宪法精神的体现。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我们不但要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还要把法治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借国旗下讲话的时机,给大家宣讲三点有关宪法的知识。
一、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__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三、我国宪法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根据宪法,我国已经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共有1109部。这些法律法规,为遵守它的人撑起了保护伞,给缺乏法治精神的人装上了警示器。
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愿我们所有人能自觉培育法治信仰,坚守住做人最基本的底线,使我们的生活更和谐,更平安,更幸福!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国家第四部宪法,先后4次修正,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为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赋予了宪法新的生命和力量,体现了党和国家强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全市上下,广大群众务必要充分认识“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清醒认识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全民依法办事。
要着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关系到依法治市的进程。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真正让宪法观念和宪法基本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遵宪用法的良好风气。
要切实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形成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发自真诚的信仰。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政务、村务、党委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要更加注重并善于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广大干部群众都要依法维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尊重他人的各项权利,形成人人守法、人人尚法、人人护法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机关的职能作用。宪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这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神圣职责。要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确保宪法的规定得到更好地落实。要强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在贯彻实施宪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加强党的领导,着力提升依法执政能力。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提升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遵守宪法的模范,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按照宪法办事,带动全社会严格贯彻实施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总之,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抓好宪法实施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打好打胜扶贫攻坚战,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现行宪法,再到今年3月11日第十三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期间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受了时代考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以宪法为准则,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老师们,同学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面普法力度,通过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学校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服务地方,致力于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学校,打造师生共建共享精神家园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深知重任在肩。
为此我们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信仰植根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让宪法实践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
教师遵守教育法规,提高师德修养;学生遵规守纪,举止文明,提高个人修养。全体师生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实践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学习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从校园开始,辐射全社会,为“法治中国”梦想的实现砥砺前行、携手并进。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而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逐步限制王权并扩大资产阶级权力,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并制定了诸如《权利法案》、《人身保护法》、《王位继承法》、《国会法》等一系列法律。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这些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现代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国宪法,它是以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通过的《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于1787年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制定的,在全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中国古代没有制定“宪法”的传统,“宪法”的概念也是由西方传入。1898年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内容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组成。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专用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虽然《共同纲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随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的,并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__年进行了四次修正。
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就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让每一个人能够更多地了解宪法,也让宪法真正走入生活、融入社会,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设立“国家宪法日”,更是确定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古语有云:“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中国的法治建设蹄疾步稳,进入崭新征程。设立“国家宪法日”,通过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进而在人民心中牢固树立起对宪法的拥护和信仰,才能为法治中国提供最坚强的支撑,为社会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带来强大持久的动力。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大家早上好!
在许多人心中,宪法始终是高高在上的大法,其实,宪法离我们很近,自你出生起,宪法就一直在默默陪伴着你、守护着你。今天就给大家讲讲你身边的宪法。
0岁的你还是一个婴儿,不过你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权的“人”。这一刻起,你已经开始受到宪法保护啦!你和其他人一样具有平等权利,你的父母有义务抚养你,关爱你健康成长。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8岁,你成年了。除了独立生活的新鲜劲儿,你还可以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一次体会到宪法的“存在感”。与此同时,你还真切地感受到身为公民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0岁这年,你和睡在你上铺的兄弟一起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你保留两年的学籍。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22岁,你大学毕业了,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在招聘会上,你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了一份梦寐以求的工作,曾经你讲的“熊孩子如今也要独立打拼了。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7岁,你和她结婚了,从此开启了人生新篇章。不久,新成员的到来,也使你升级成为家里的顶梁柱,肩负起“上有老下有小”责任。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9岁,你决定干一件大事,在和爱人商量后贷款买了一套新房。虽然很辛苦,但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多了一份踏实感。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60岁,你光荣退休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在一起,不禁感叹:原来这就是天伦之乐!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当然,我们与宪法的关系,远不止这些。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在当下,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规校纪,爱护环境和公物;在课堂上,用心学习,遵守宪法赋予我们的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从冲动莽撞地解决同学之间的纠纷,到能够与同学和谐相处;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这些都是我们践行宪法精神的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有事儿找法,用法说事儿法治中国,法入人心。希望同学们主动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公民意识,做尊法、守法、自律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