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优秀6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要怎么写好读书笔记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读书笔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优秀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1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2

这篇文章基本是以一个女人的自述方式进行的。简单的开头,让男主看到信读了起来,然后用近乎90%的篇幅介绍这封信的内容,最后再简单两句话交代一下男主读完信的感觉作为收尾。

这么大量的自述,其实是很危险的写作方法。很容易让人觉得头重脚轻,话说的太多,故事没怎么交代。但茨威格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把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全都放进信里了。还不会让人觉得冗长。考虑到这是一篇大概一个小时能读完的短篇小说,能做到这样真是了不起。

作者给读者设定的场景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人回家,读了一封信。但是让读者想象的空间却非常大。用自己对男主一生情爱而写这封信的女人,甚至根本没出现在场景中。但读者却忍不住被她的爱所打动,想象这个女人的样子,她所遭遇的一切,为她的离世感到叹惜。能达到这种写作效果,真是了不起。

写作有时候就像做饭一样,好吃不好吃的标准,不在于食材多少,而在于能否让人回味。看似简单的一碗叉烧饭,如果能让人“黯然销魂”,那才是真的厉害。

有人评价茨威格是“最懂女人的作家”。在感情方面,很多时候男女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他对男人和女人应该都很懂,是一位细心观察,了解人内心活动的作家。贯穿全文的情感,主要是女主的单相思暗恋。

关于暗恋,我觉得每个人都很熟悉,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想表达爱,却又懵懂羞涩,所以都会偷偷种下暗恋的情愫。

暗恋让人变得极度敏感,对方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被我们无限的放大。暗恋就是在用显微镜和望远镜观察对方。暗恋也很辛苦,主要是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想法,总是自问自答——他爱我?他不爱我?

但暗恋又是很很容易得到满足的阶段。这个时候人们往往是不求回报的。对方向你说的一句话,对你露出的一个微笑,甚至只是目光不经意地和你对视上,都会让你感到满足。

暗恋就是不要求对方付出,但自己却心甘情愿做很多傻事。看到有趣的事情想和他分享,吃到好吃的食物想和他一起,听到好听的音乐也想向他介绍。

所以暗恋就在甜蜜和苦涩中来回游荡,这个过程还挺有意思的。而一旦表白,就打破了这种游离的状态:如果对方接受,刚开始会向甜蜜的一端倾斜,但过一段时间,就会比较自己和对方的付出到底谁多一点。不会再像暗恋阶段那么不计回报,也可能因此发生争吵;如果对方不接受,那就彻底浸泡到苦涩中了。做什么事情也不会开心,看到什么美景也不会让心情好转,而且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熬过去。

当然,女主不仅是暗恋,更是一种极端的爱,痴狂的爱。用她的。一生去爱一个人,甚至为此牺牲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孩子。感动吗?作为一个读者来说是感动的,但我觉得这种爱情只存在于文学作品、话剧、影视剧等就够了。作为读者或者观众,看这些东西会被感动,是因为和我们真实的生活存在遥远的距离。

如果在现实中,要是我周围有这么偏执的人——对一个人极端痴迷,不惜牺牲一切也要和这个人在一起——我要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或者当事人的话,肯定还是恐惧或者惋惜会比感动更多。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3

停电中,颤颤烛光下,翻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的心象被什么堵住了,连呼吸都变得有点困难,眼睛有些模糊。

有人说,书中反映了一种新的感情观,我爱你但与你无关,但是我却不这样觉得。书中的她深深地爱着他,却因为深知他最爱的是自由(其实是他是一个不负职责的男人),也许他会因为怜悯或者是孩子而留住她,但是她明白他却不会觉得幸福。他穿梭在各种女人之间,从不停留,因为他要的仅仅是新鲜的快乐和短暂的刺激。留住他,困住他,成全了她从小到大的梦想却违背了他的意愿,所以她选取用他想要的方式来爱他——出现,消失,出现,消失。这让我想到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似乎就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另一个版本。当两人生活在一齐后,也只能是杯具。

少女时期那种傻气的暗恋,这种感觉对每一个女孩来说都不会陌生,我们都曾那么好笑地喜欢过某个人,也许是你的同桌,也许是你的同班,也许是你隔壁班上每一天经过你窗前的那个他,也许和书中的她一样,是你的邻居。我们心底藏着这么一个人,以为这是天大的秘密,或者不对任何人言,只是一个人独享这个秘密。与他的每次不期而遇都会成为你思维的中心,与他有关的任何事总是会让你默默关注,他周围的人会让你觉得亲切,他住的地方会让你觉得熟悉,他在你面前的每个眼神,每个动作,都会让你久久揣测;或者你与姐妹互换心中的那个秘密,互相帮忙收集那个他的任何消息,互相给对方意见,互相安慰,互相鼓励,却又互相隐瞒。

只是当我们离开那段岁月时,我们会慢慢淡忘那个他,也许还记得那份心动,但是人却早已遗忘。但是她,却凭着一份暗恋,渡过自我的一生。

在书中,我们从文字上看不到任何关于她外貌的细节描述和性格描述,但是我却为她的坚强和执着而惊叹。当你生命里的每一分钟都为某一个人而存活,当这样的你站在他面前,他却陌生而冷漠时,你能够忍受而继续爱他吗?当你放下自我的尊严追随他,他却把你当作一个卖身的女子时,你能够忍受而不恨他吗?当你为他的孩子而卖身于人,他却总是用同一个借口逃离你时,你能够忍受继续爱他吗?

虽然她堕入风尘,但是我却觉得她无比纯洁。

这封临死前的信,我以为这个女人会耻笑自我的傻气,会痛恨这样的男人误了她一辈子,但是字里行间,我读到的还是爱,是对过去完美的回忆,是对某人给了自我这段经历的感激,是对爱人将来的嘱托。值到临死前,她还是没有告诉他她是谁,她不想打扰他的生活,最后,他也没能记起她是他生活中无数女人中的哪一个。她到底为什么写这封信呢?她说只是为了宣泄失去孩子的痛苦。我觉得,是为了告诉他,这个世界上以前有人如此地爱着你,你是那么地值得得到一份深重的爱。

一个习惯于游戏人间的男人,偏偏遇见一个痴情女子,在他生活中的某一天,突然才发现这份感情,但是他却不明白她是谁,她写了这封信便彻彻底底地消失了,他收到这封信,也许犹如重磅***,从此他的心缺了一角,也许这也只是一段风花雪月而已。

更令我惊叹的是,茨威格,一个男性作者,如何能这样细致地描述出一个女人爱人的深情和痛苦呢?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4

很喜欢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过无数次,最近又翻出来读,有了一点新的感受。因为对原著有着比较深的感情,所以一直抗拒看徐静蕾的电影。至少姜文在我的心中是不适合那个角色的。

茨威格用很细腻的笔法讲了一个暗恋的故事,一个女人暗恋了一个男人一生,和他几次交欢,生下一子。迫于生活,沦入风尘。但直到女人死亡,男人却依旧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在记忆中也并无痕迹。第一次读的时候,一把眼泪,惊异了很久,一个男人怎能有如此女性化的心理?

看过榕树下的一篇评论“不过对于这本书来说,可能女权主义的朋友们不太爱见吧。一个女人用自己一生的悲喜成为一个男人几个夜晚的玩物,这种男人本位的思想即使在这样反讽的文章中都显得黑色幽默。这本书与其说是驳斥了一个上层社会的黑暗,不如说它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男人的心理需求,一个默默守候,不求回报的女人对一个男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梦呢?”

我倒是不这么觉得。陌生女人的故事恰恰是很女性的,极端之极。首先,什么的暗恋?想到一段话“暗恋是容易的,甚至是频繁的——无法摆脱的暗恋却有着宿命的味道:爱一个人,就是,坠入深渊,永不超生。一个唯美主义者的爱,纯粹如银质子弹,清洁悲怆,它打中的,是那些还在承担着对爱有着精密的纯度要求和山一样负重的内心。暗恋是无法公布和分享的情感,渴慕但无处告知,相思却难以排遣,无边无际的忍受,无法打捞的欢愉,守口如瓶的暗恋有着收敛的高贵。”暗恋是种单向情感,与其说陌生女人把自己的生命献祭给那个男人,不如说她献给了自己。献给了自己所设定的“爱情”。

她义无反顾的投入自己设定的爱情模式,小说家在她的心中是一个暗恋对象,更是一个男性符号。她爱的是心中所想象的人,一个完美的男性形象,并不是真实的他。她宁愿和他露水情缘,还是抗拒走进他真正的生活,她潜意识里害怕真实打破她心中的梦想。而她所关注的小说家的生活,不过是融入了很强自我意识的扭曲而已。陌生女人是一个很自我的人,她无法也不愿走入男性的灵魂,但是她对自己的灵魂却有着很深刻的掌控意识,所有的叙述都是从她角度上的一厢情愿。随着这种掌控意识的逐步增强,心里暗示的步步紧闭,我觉得这场爱情游戏,最后演变成一种强迫症的状态。她爱上他,爱上自己设定的他,爱上的“自己爱他”这个信念。“自己爱他”成为一种信仰,贯穿她的生命。

当后来孩子这个符号出现,更是完美这场头脑中的爱情幻想。而沦入风尘,在我看来有点“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献祭精神。她让自己成为这场神圣爱情中的祭品,她创造了一种悲剧,强加给自己,渲染这场爱情的苦痛与伟大。同时也是对男性社会一种无情的嘲讽,用身体游戏他们其中,但是却在心灵上却给以深深的鄙视!

不过,这场自我的爱情,最后也迷失在自我之中,所谓人生,以迷恋一个男性群体中的精英人物,一个符号而告终。

女人何必执着于爱情呢?尤其是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纷扰变幻的年代。人生有很多美好的事物,也许比爱情要有趣千万倍,为了一个桎梏,困住自己,这又何苦。天下难有爱,庸人自扰之吧!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5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死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齐,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我,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一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期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明白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简单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职责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但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以前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以前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死,一向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那里结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感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6

看到孟京辉戏剧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想不起来是几年前读过这本书。买了7.7晚上的票,同时尝试写了一个读后感的小故事。倘若以我的性情来带入,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以下。

有天晚上我和他聊天,说起日后写回忆录,有他的那一篇应当是这样开头:“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俗气的很有诗意。”

我以为爱过是一个很褒奖的词。我记得他说,你用词不对,应该改为“爱上”,而后又问我“喜欢一个人会变吗”——会啊,当然会变,我这样回答他。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人,会装作不经意间偶遇,抬头看他的时候眼神潮湿,细碎有光芒。喜欢么,是令人欣喜又愉悦,内心汹涌澎拜有诗意。蓦然有天得到回应,惴惴不安,既想随心随性又忍不住试探真心。夜里相拥而眠时他总会问“你爱我么”,我不敢回答。在心里翻来覆去考量爱么,爱会想嫁么,不想嫁,那还能算爱么。夜里彼此拥有和烙印,情动之时也会细碎亲吻他脸颊,叹息声里说爱他。

白天时候他是另一个人。忙不完的工作,有着超出年龄的热情和动力。我爱他工作的样子,有万山阻挡,不改初衷。爱他偶然间看我的眼神,潮水翻涌,心跳快的要溢出胸腔,只能闪躲不敢对视。晚间吹拂的杨柳风是他,街边昏暗阴影处的灯光是他,电子屏里滚动播放的歌词是他,影影绰绰温润的月光是他。我快乐于这些爱他的心情,欣喜于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十八岁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在任何时候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要嫁一个大我十来岁的人,他会纵容我待我如小姑娘。后来我果然成为了一个勇敢又固执的人,只坚守自己的道理。然后发现这样的我已经不可能再做一个小姑娘,不可能娇气任性的在晚上十一点说我现在就要吃米酒汤圆,你去煮给我吃。我很独立了,能一个人走很多地方,好好生活,做很重要的决定。但是再也不会打扰别人,提为难人的要求。

有时候我们会沉默。我的敏感和直接太不合时宜,会刺穿本来就不算牢固的羁绊。男人如果爱一个人,应当是爱着她如何善良,如何天真,如何需要一个臂膀去倚靠,那便正好收获了崇拜或是温柔的目光,安安静静在他身后,相夫教子。倘若男人发掘一个女人到最深处,她仍然理智清醒,对情话不置可否,对他提供的人生持反对意见,那便是不可爱不温柔不值得花费时间了。所以他喜欢哄我开心,在我说不的时候挂电话。我仍然能沉沉睡去。心里那种潮湿消失了。在他讲述我还小而他正风华正茂的体验人生的时候,在他拥有了全部的我我却只拥有一点点的他的时候,嫉妒生根发芽,潮湿消失殆尽。

所以日后写回忆录,关于他的那一篇可以提前至现在开始:

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同样在那一年,我已经看到了一生中所有和他相羁绊的可能,我不会是他真正付诸爱情的人,因为我并不乖巧。一个俗气男人的爱情应该只在年轻时候发生,后来的是新鲜感和成就感。我记得问他何故将目光落至我身上,他是这样回答“因为你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紧紧抱着他,掩住失望装作他是属于我的。我仍然希望自己是个勇敢的人,不会害怕不能讨他欢心,不会害怕得不到他与众不同的眼神,不会害怕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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