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作文7篇

书的作文 篇1

一天语文课上,老师和平常一样,缓缓地走进教室。唯一不同的,就是老师所带的课本中,多了一本(也可以说是两本)重叠在一起语文书。老师多带一本书干什么?玩游戏?做实验?还是……因为心存疑惑,我和同学们不由得盯紧了那本书,看看老师到底要耍什么花样儿。

这时,老师发话了:“同学们,今天这堂课,我给大家带了一本具有魔法的‘魔力书’……”老师的话还没说完,我们底下的人可都议论起来了。“这书有什么魔法?”“什么魔法,有啥用?”……“静一静,静一静!”老师不高兴了,在讲台上生气地说:“我这书,有一种神奇魔力,任你们怎么拔也拔不开,谁想来试试?”

这时,几乎全班同学都举起手来,想试试老师这本“魔力书”的厉害。“我们就请这位女同学来拉拉看。”老师指着钱艳军笑眯眯地说。钱艳军快速地走到讲台上,两只手狠狠地抓住了书的一角拉了起来,她横拉竖拉,脸都急红了,书一点儿也没有松动。

“现在,还有谁想来试试?”老师笑着说:“请舒志强同学来试试看。”舒志强大步流星地走上了讲台,两只强劲有力的手死死地拉住了书,他用尽了全力,把书上的保护壳都扯下来了,可书本却仍然合在一起。老师笑了笑,对舒志强说:“你有什么感受吗?”舒志强说:“我原先以为这很容易,试过之后才知道有多难!”

“那么一个人不行,我们就请几个同学一起拉,好吗?”老师点名叫上孙铧容、孔熠、我和张恬恬一起拉,我和张恬恬一组,人都被她们拉过去了,也没能把书拉开。

老师笑了笑,神秘地说:“这是怎么回事呢?”全班顿时鸦雀无声。这时,只见老师用手一边拉着书一边往书中吹了几口气,书竟然奇迹般地散开了。“同学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书的作文 篇2

最近喜欢读一本书,叫《羊脂球》。作者也是比较熟悉的了,莫泊桑。提到莫泊桑,我们都会想起他是短篇小说三巨匠之一,其他两位分别是契诃夫和欧亨利。说到这里,你可能也想到是他们都是写讽刺小说的。

在课本里,我们学过《我的叔叔于勒》和《项链》,我还记得那个时候,学起来还挺辛苦的。也是,被迫学习往往没有自己去发现其中的乐趣来的有趣,有时候,对于孩子,就是如此。

书的第一篇,就是《羊脂球》。就算长大了,我的耐心也没有多少,不过看长篇小说看多了,自然觉得看短篇轻松多了。在我看过的几篇里,篇幅算是长的。对于环境背景的描写,算多的,不过,却又觉得十分的精巧。好比,开头对一支军队的描绘,就有声有色,仿佛这溃不成军的一团,就在你面前似的。因为是小说,就是少不了那几个要素,而短篇小说,就是既不能缺了,又不能多了,所以能够写短篇的人,让我不由的就佩服了起来。

并且,每一篇似乎都是如此。羊脂球的身份似乎是卑贱的,但她却是爱着她的国家的,是纯洁的,善良的,有尊严的。与她比起来,同行的那些介于她的身份,不愿意与她交流的人,并不高贵,不但如此,他们更是会算计的,自私的,丑陋的。这些,都可以从故事的细节里,慢慢品读。

除了这一篇,还有很多篇都充满了讽刺意味,让人觉得既巧妙又有趣,但是更深意的一层,都是现实。好比《一家人》里的一场闹剧,让一个家的人的本性都显露出来,让人真实的不满,都有了共鸣。故事的每个人,都栩栩如生,仔细想一想,说不定哪个人物,就是我们自己。

我喜欢这本书,尽管我还没有读完,但是这一个个小故事,让我无聊的时光有了些事做,让我的大脑,有了几分思考。也许,遇上很多事情,我们都会理所应当的,有自己的看法。可是,这样短短的故事,让我不由得去想象,去理解,去明白,去喜欢或者讨厌,哪怕,那只是故事里的人物或者情节,都让我欲罢不能,因为,他们是那么的真实,又或者说,那就像是现实。

也许,处处都在说那个时代的事,可是,现在的时代,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哪些身份尊贵却丑陋的人,那些看似卑微却有气节的人,都存在着。我想,更多的是,别去做书里,嘲讽的那类丑陋的人,别在现实里,成为了那个向恶势力低头,甚至是助纣为虐的人。

故事是精彩的,意味是深长的。读书,让人受益匪浅,真好,只是,愿自己在生活里,别做了个自己都无法原谅的坏人。

书的作文 篇3

“叮铃铃,叮铃铃”放学了,同学们欢呼雀跃,兴奋地奔跑着。咦?到底是什么事情让同学们这么高兴呢?告诉你吧,我们学校决定今天下午举办一次以主题为“快乐淘好书,好书快乐读”的淘书“跳蚤市场”。让我们做一回自己的“顾客”和“商人”

一到家,我就开始筹备计策:怎么样能让自己的书吸引顾客的眼球呢?怎么样才能以最便宜的价格买到好看的书呢?经过一番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以整套出售的方法来吸引顾客的眼球于是我准备了一套“草原系列”的书和一些自己平时攒下来的零花钱用来淘书。

经过‘漫长’的等待,“乐淘吧”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始了!我们怀揣着激动心情秩序井然地排着队,来的了“跳蚤市场”。场面十分热闹,为了吸引顾客的光临,有的店拿着喇叭喝道“走过错过,千万不要错过,买书赠礼品啊!数量有限,赠完为止!”;有的店甚至玩起了“清仓大甩卖”的标题来吸引顾客。当然,我们班也别具一格,我们把书分为三种,一是特价区、二是普通区、三是精品区。

我和同学们一样都去淘书了,我挨家挨户地搜《冒险小王子》。可这些名书十分畅销,轮到我时,早已买的空空如也。但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正当我寻书第N次时,发现了《冒险小王子》。我连忙问价,服务员说4元,我心想:4元会不会贵了点儿?有没有比这更便宜的了?正当我犹豫不决时,一位女同学说她要买。这正是半路杀来了个程咬金。我想:到底给还是不给?给吧,自己好不容易才找到,给了也舍不得;不给吧,说不定还有比这更便宜的。最后,还是让给了她。当我路过最后一家书店时发现《冒险小王子》只有3元,哈!这回我赚了……

“叮铃铃,叮铃铃”光阴似箭,一转眼就放学了,我们仍意犹未尽。

书的作文 篇4

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著,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书的作文 篇5

拿起,放下,就是一刹那。

看吧,它生着一张严肃而陌生的面孔,却有雪的纯洁和咖啡的韵味,看久了、看久了就要融化似的。黄白的轮廓,跃动的字眼,也瞧见了雨中的乡村、傍晚的炊烟。

天还蒙蒙亮,你就已经起来,翻着,眺着,观望着。打开书,一行行婉丽的文字犹如晨曦中一滴滴露珠,晶莹剔透。饱满的珍珠是你的汗水,冥冥之中,指间的光阴又溜走了。于是你走到村边的溪旁,折断一枝杨柳,看着细雨漂泊,你想抓住,也只是徒劳。古有“十年寒窗苦读”唯今只愿如此罢。人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多少人,挑灯苦读,留下千古佳话。从“凿壁偷光”的匡衡到悬梁刺股的美谈。从赵普的半部《论语》治天下到闻一多“醉书”,所谓的“爱上”只是一刹那。

夏夜的美妙莫过于此——搬一张木椅,提一只蒲扇,最美的是再拿一本书,和着夏的虫声,在凉风中飘荡,情感的神经末梢也随着触动,惬意之情更是不由自主地由内而外散发。星星跟着眨眼,羡慕之心从天而降,月儿也怄气,偷偷躲到云朵后面去了。微风拂过,将书翻了一页又一页,然后逃到山的那边去了。

秋风袭来,稚气的叶落了,书还在,像花、似草,或婷婷或柔婉。爱它的人一如既往的爱它,不爱的人依旧厌倦着。

有人问你孤独吗,你说你寂寞;有人问你无聊吗,你说你茫然。那么,兄台,刹那间你已经无路可退了,所以要记住,不管是干什么,若是把书抛弃了就好比上战场时把枪给丢了,吃饭时把筷子扔了,你说这样行吗?人不能忘本。

这样,虽然你远在异乡,但当天空中升起同一轮圆月时,月光洒在你我的书上,我们看到了“颜如玉”,当太阳爬起时,我们早就在“黄金屋”里遨游。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想起什么。只要一睁开双眼,嘴角微微上扬,双颊透出一丝红光,一股沁沁的芳香。

日子依旧,而我们却不曾读完它,更不能放下它。

书的作文 篇6

如鲜花绽放,如幼苗发芽,每每回忆起读书的乐趣,我的心就不禁愉悦地跳动。说起我和书是如何结下不解之缘的,这里面可有一个小故事呢!

小时候,总是妈妈抱着我,一字一句地给我读绘本,直到上小学了,我还是不愿意自己独立看书,总是依赖妈妈给我读。有一天,我打开书柜,想要找一本笔记本时,一本封面精致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这是一本彩绘注音版的《西游记》。被这几个烫金大字吸引着,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读了起来:第一回《灵根孕育源流出》、第四回《官封弼马心何足》、第十七回《孙行者大闹黑风山》……我如饥似渴地读着这一个个高潮迭起,妙趣横生的小故事,仿佛也置身于山中林间,跟着孙悟空一起上天入地,斩妖除魔!

从那以后,我不再缠着妈妈为我读故事了,我发现自己阅读更有乐趣,就像是和好朋友聊天,天南地北,谈古论今,畅快之至!我最喜欢在每天写完作业后,倒一杯牛奶,选一本好书,在台灯下静静地阅读,读着读着,我便会忘记时间、忘记自我。我仿佛乘着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书的“王国”里穿梭:《封神演义》带我走进了奇妙的神魔世界;《窗边的小豆豆》领我进入了妙趣横生的小学生活;《导盲犬迪克》让我感受到了人类和动物之间同呼吸共命运的真挚情感;《老人与海》让我懂得了即使面临再大的困境也不能轻易放弃生存的希望……一本又一本的书带我走进一个又一个的广袤天地,让我受启发、明事理、学做人!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已和书结下不解之缘,今后我仍要多读书,多和这位良师益友促膝长谈,借以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而豁达。

书的作文 篇7

书是什么,是一种消遣的工具?不是;是一种陶冶情操的东西?不是;难道是一种升华灵魂的东西?也不是。我认为,书是人生。

小时候,我们喜欢书,认为书是童话,是一种美妙的东西,我们在生活中,睡梦中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们,男孩呢,认为自己是王子;女孩呢,也都想做公主吧,这是一种美好的想象。

青少年时,我们喜欢书,认为书是小说,是一种奇妙的东西,这时我们对书的依赖可就远超于小时候了,男孩喜欢看玄幻小说,玄幻小说中的打斗场面深深吸引着他们;女孩们也喜欢小说,但她们喜欢言情小说,小说中酷酷帅帅的男孩很容易就可以获取这些小女孩的芳心,女孩们想象着,男孩们也想想着……这或许就是青春期的悸动吧。

壮年时,我们也喜欢书,认为书是一切,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如果到了这时你还喜欢书的话,就说明你不是文艺青年就是从事与文学,到了这时,每个人都有了喜欢看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戏剧等等,但此时你在看每一本书的时候,看到的不再是内容,而是精神,如果说非要找一个理由的话,那就是成熟了吧。

到中老年时,我们喜欢书,认为书是生活,是一种精神,一种理念,这时再去看书,就可以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叫生活阅历,把自己带入书中可以发现书中的主角就是自己,经历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的无知阶段,又经历过《鲁滨逊漂流记》中鲁宾逊的勇敢与坚持,接着在《三国演义》与《红楼梦》中体会到了刻骨铭心的兄弟情和轰轰烈烈的爱情,等到有孩子后像《孩子你慢慢来》和《亲爱的安德烈》中的龙应台一样与孩子交流,到了最后像《朝花夕拾》一样——回忆青春……

人生如书,好书伴人一生。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