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我喜欢的作文(优秀8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记得在四年级的寒假,妈妈向我推荐了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我不看则已,一看就爱不释手。我喜欢书中的许多英雄人物:运筹帷幄、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周瑜,过五关、斩六将,大义凛然的关羽……在这之中我最喜欢的是常胜将军——蜀国的五虎大将之一的赵子龙,他不仅英俊潇洒,身长八尺,阔面重颐,而且忠肝义胆、有勇有谋,一生中有着许多辉煌事迹,打过数不胜数的胜仗。我喜欢他过人的武艺,无畏的精神和对刘备忠心耿耿的品质。赵云血战长坂坡,七进七出救少主阿斗的章节至今都令我记忆犹新。
长坂坡大战中,曹军大兵压境。刘备带领军队及百姓撤离,曹操穷追不舍。赵云负责保护甘、糜二夫人和阿斗,但由于战争混乱,赵云与他们走散了,他带领三、四十名随从回去寻找,救回阿斗,在返回的途中他奋勇斩杀了曹营名将五十多名,砍倒两面大旗,夺取武器三件……
当我读到赵云背着阿斗在十万曹军中奋勇拼杀突围时,我的眼前仿佛看到了当时的场景:他手持涯角枪,在“枪林弹雨”中左挥右挑,杀倒敌人一片……
我被赵云那英勇无敌的精神所深深打动,更被他的赤胆忠心所折服。
在三国中有许许多多的勇将,像张飞、关羽、马超、黄忠……但赵云的勇不同于他们。张飞是猛勇,关羽是雄勇,马超是年少气盛之骁勇,黄忠是壮勇,而赵云之勇是智勇,忠勇、义勇等兼而有之;而他的忠心也并不是只针对刘备一个人,他胸怀大志,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就是希望能够统一天下,解救贫民百姓,这是何等的境界!也正是这一点让他和刘备相知相惜,大展风采的。
回想自己,很是惭愧。我做事优柔寡断,而且还非常好面子。拿上课举手发言这件区区小事来说:每次我觉得胸有成竹时才把手举起,否则,生怕答错让同学笑话。和赵云的无畏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其实想一想,重在参与,每一次发言都是锻炼自己能力的好机会。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懂得了做人应该像赵云一样。
春天的院子里,处处都能领略到争奇斗艳的惊喜。而我却独爱那株安静的樱花。
在五彩的季节里,一抹恬静的樱花,像是柔美的仙子。它的花三五朵成一簇,花瓣薄而轻盈,许多层叠在一起,却毫不影响轻巧灵动之美,一定是工匠巧心雕刻而成的。白色的纯洁,粉色的淡雅,像羞涩少女的脸颊。叶子也不似其他花般有浓郁的绿,却与淡雅的花相呼应着,远远望去,犹如别具一格的水墨画。这种花与叶的浓淡相宜,协调的色彩搭配,让人在这春天肆虐的娇艳中倍感轻松。它们同样枝繁叶茂,花团锦簇,但却有着不争春的勇气,看上去那么柔和。在娇艳欲滴的花丛之间,樱花就是那一抹赏心悦目的淡雅。
春风拂面的温暖,同时也让我领略了樱花的另一种美。这种美是轻快的,自由的。微风徐徐吹来,花瓣随风飘零,像一个个身姿轻盈的小精灵,带着青春的甜美漫天飞舞。又像是春天的一场花瓣雨,让人飘飘然似仙境般。我喜欢坐在树下,望着那些精灵般的“雨”,与蓝色的天空相互辉映。大自然美妙全在这诗情画意里。有时我也会接住花瓣,闭上眼睛,细细品味这淡雅至极的味道,没有百合般浓郁,没有桂花般悠长,只有静下心来,才能体味其中的淡雅。
一夜间,枝头的每一簇,每一朵,都脱下自己厚重的棉衣,真正秀出自己,满院都是那可爱的笑脸。我喜欢樱花。因为它色彩搭配的柔和,因为它落花时的美妙。
在我的学校生活中,上过无数节各种各样的课,它们就像一艘大船,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有点让我学到了新知识,使我视野开阔;有的教会了我写文章,让我思想深邃;还有的让我了解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另外大开眼界……总之,这些课都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不过要说我最喜欢的,就属四年级时的那节作文课了,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
一般在作文课上,我们一直保持着紧张的气氛,但那回可不一样了!老师布置我们写一篇题为《贴鼻子》的作文,必须是游戏后才能写的作文,但我们没玩过,老师竟然让我们第一次在作文课上玩起了这一游戏。
老师讲完游戏规则后,同学们便争先恐后的举手,但是老师却叫了平时不太爱说话的袁雨森,只见他慢条斯理地走到教室后面,然后老师把围巾蒙在了他的眼上,蒙好后,他便小心翼翼地向前挪,时向左,时向右,像喝醉了酒似的,他那个样子让同学们笑得前仰后合。他一步一步摸索着走着,突然“呯”的一声,他便撞到了讲台上,同学们笑的更厉害了。后来在同学们的指导下才站好了位置,转了三圈后,他已左摇右晃。接过了鼻子,他想都没有想,就毫不犹豫地往脸上贴。同学们大喊,故意弄乱他的感觉,他不知所措,鼻子在脸上不停地挪着,总是定不了位。最后他一狠心,使劲地贴了上去。没想到同学们哄堂大笑,笑得面红耳赤,有点用手捶着桌子,有的鼓掌……。他仿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掀开了围巾,也笑了起来,原来他贴到了嘴上。
四十分钟过去了,我们高兴地玩了贴鼻子,而且还写出了一篇很好的作文,这样的课堂让我们不但不讨厌写作文,而且还觉得这样写作文是一种乐趣。这一节作文课确实与以往的作文课不同啊!
我喜欢宁浪的泸沽湖,喜欢它那清澈的湖水,夏日有时还会有几朵洁白的小水花加以点缀。
我喜欢昆明的翠湖公园,喜欢那里冬日里从四面八方飞来的海鸥,如同湖面铺上了一层白地毯。
我喜欢云南的丽江古城喜欢它那的“哗哗”流淌的小桥流水,还有那宁静而古老的木府。
我喜欢丽江的玉龙雪山,喜欢它那神圣、银装素裹的土地,还有那勤劳的纳西人民。
我喜欢玉龙雪山下的一片湖——蓝月谷,喜欢它那五彩缤纷而又冰凉的湖水。
我喜欢画画,喜欢画完一幅幅画之后的自豪,还有画画时的宁静。
我喜欢读那一本本有趣的书,喜欢书中人物所经历的悲欢离合,还有那浸在书中的感觉。
我喜欢听音乐,喜欢它的旋律,歌词如同故事般打动人心,还会感觉自己曾经历过似的。
我喜欢阳光,喜欢它那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到身上,使我倍感温暖。
我喜欢白云,喜欢它那棉花般的模样,还有那神奇的魔力,只要望着白云静静幻想,目不转睛,离奇的故事就会随云朵渐渐浮现。
我喜欢风,喜欢为四季报时的风,还有那给人寒冷、给人清爽的风,更喜欢它的自由自在。
我更喜欢生活,喜欢它那独一无二的故事,还有那美妙的乐趣。
我是属狗的,最喜欢的小动物也是狗。尤其是干妈家的吉娃娃狗,我最喜欢。
它是一只小母狗,叫做“笨笨”,一身毛黑亮黑亮的,一双大眼睛随时传达它的感情,尾巴几乎比钢条还硬。
人们都说狗是猫的亲戚,“笨笨”也不例外,猫和狗最像的地方是它们的爪子,平时与主人亲腻时,它们的爪子底下有一个小肉垫,但是一发现“敌人”,它们的爪子变得尖尖的,锋利的爪尖就露出来了,有时候,一爪就使“敌人”肉破血流。
狗的嗅觉太灵敏了。即使在一百个人中,也能嗅出哪个是主人。一次干妈带它出去,它却东游西逛,跟丢了干妈。“笨笨”却一点也不急,嗅着主人脚印的味道,快步追了上来。
我爱“笨笨”的原因,并不单单因为它的外表漂亮,而是因为它是一条忠诚的狗。“笨笨”是一条很贪吃的狗。每当干妈吃饭的时候,它就用前爪勾着干妈的腿,好像在说:“我也要吃,我也要吃。”可是笨笨吃的只是剩下的饭。
一天,我买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经过“笨笨”时,我用好吃的东西逗“笨笨”,让“笨笨”到我家来,干妈家门开着,我本以为“笨笨”会到我家来,想不到,“笨笨”毫不犹豫地回了干妈家。
看到这样,我不禁想:“笨笨这么贪吃,可面对我的美食却能毫不动心,它是多么忠诚啊!”我不但爱“笨笨”的外表,更爱它忠于主人的好品德。
我喜欢春天的清晨,漫步在林间的小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欣赏着五颜六色的野花,聆听着鸟儿婉转的歌声,让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和伙伴们在绿茵茵的草地上打滚。草地软绵绵的,即使摔一跤你绝不会感觉到疼痛。
我喜欢夏天的美景,我喜欢傍晚坐在池塘边欣赏美丽的荷花、漂亮的晚霞。池塘中青蛙的叫声,草丛中蛐蛐乐曲会把你带入童话世界。
我喜欢带上食物和伙伴们到田野里野餐,吃着自己动手做的饭菜,欣赏着夏天的美景,你会食欲大增。
我喜欢在秋天金黄色的世界里游玩,在谷垛间捉迷藏,在树林里摘野果。你看,金黄的树叶离开了大树妈妈,像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
我最喜欢雪后的冬日。早晨,推开门一看,到处白茫茫的,简直是一个童话般的世界。我们在雪地上堆雪人、打雪仗,欢声笑语回荡在游乐场上,这时你所有不愉快都烟消云散。
我喜欢过年,我喜欢穿着新衣服向长辈讨压岁钱。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带你走进新的一年。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生活中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蚕宝宝。因为蚕宝宝浑身都是宝,它褪下来的皮能入药。吐出的丝能做衣服,排出的便便能做枕芯,它也很可爱。
它头上的眼睛、鼻子、嘴都很微小,嘴上有两片像剪刀一样的牙齿,吃桑叶的时候,它会找到叶子的边然后顺着一头吃下去,发出沙沙的声音。吃了几天桑叶后,就躺在蚕床上褪皮,这样褪四次皮后开始吐丝结茧子,再过几天,茧子开了,蚕宝宝变成了蛾子产卵,卵像小米粒一样,刚开始是黄黄的,慢慢变成黑黑的。
你们喜欢蚕宝宝吗?
我喜欢童年,喜欢它的欢乐,更喜欢它的童趣,它让人拥有快乐,给了生活勃勃生机。
我喜欢手机,喜欢它的“智慧”,喜欢它的便捷,它给人带来了许多的好处,让人能隔空沟通,让人能从中获得知识。
我喜欢爱琴海,看它那动人的美景,让我感受到那里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气息,那里的海水是多么记清澈,旁边的山峰倒映在水中,都分不清哪里是山,哪里是水啦。
我喜欢音乐,她的优雅和节奏感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在我失意时,快乐的歌曲就会从脑海里浮现,而那一瞬间我会放下所有的烦恼,从而快乐起来。
我喜欢武术,它就是我的随身“武器”,就是我的“保镖”,它能让我有强壮的身体和肌肉,它让我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我喜欢各种各样的笑,笑是能传递快乐的工具,笑是无比快乐的天使,自己的笑让我很激动,别人的笑让我感到温馨。
我喜欢甜品,吃一口甜品,就会感到无比的甜蜜,让我吃了还想吃,还想跟继续跟它成为“好朋友”。
我希望我喜欢的东西,会有更多人喜欢,让他们感受其中的乐趣和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