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比较经典的语录吧,语录具有观点鲜明,思想内容深刻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样的语录才经典呢?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如下是爱岗的小编帮大家整编的非主流爱情日志优秀10篇。
一觉醒来,看到窗外泛着耀眼的光,舒展着慵懒走到窗前,刚打开窗,一股清风杂夹着花香在我不设防的时候挤了进来,心情突然很明朗。暖一盏茶,种一朵花,与一程时光里的你相遇。
现在的我总是会这样突然地就想起你了。每天总是早早就醒来,想着你又会给我发什么消息了?今天会不会和我有一样的心情……随着时光流逝,我对你越加倾情痴爱,留恋痴迷。
在最美丽的时候我遇见了你。桃花盛开的季节,你浅浅的微笑犹如带着花香如云影掠过,又如调皮的风儿,翻乱我的诗稿,撩起我的秀发……
你从我面前掠过,为这一段尘缘。
一见起情牵,再见惹情缘。
茫茫人海,天涯之外,蓦然回首,你却在灯火阑珊处驻足徘徊。我好想把我们的一切,都婉约成清浅的文字,临摹成一副浓淡相宜的丹青画卷,一一倾情铺在你宽阔的胸膛上,我伏在你身畔,与你低语,与你倾诉,与你呢喃,累了栖息沉醉在你的怀抱。
其实不是所有的幸福,都必然轰烈。有一种爱,带你漫过山川,坐看云起,用一百种目光摄影同一片风景。笑看风雨,并忘情於天蓝,自迷惘走向清朗,终明白何以茶香,需仰赖於水的平淡。爱是梦、是你,如满园花开,在夕照下,绽成最美的姿态。
你说:我是你手心上的一条掌纹,判了你的桃花运。当青涩的华年还未来得及转身,你便欣欣然额定了我爱的年轮。 从此 ,我再也逃不出你的掌心,成了你今生最疼最爱的人。
你说:我的眼睛像两潭湖水愔愔,只那惊鸿的一瞥,便甘心在我的柔波里沉沦。从此,你温暖的掌心,把我捂成你生命中最幸福的女人。
我们也许不能携手天长地久,也不能与并肩地老天荒。我只想说与你相伴的时时刻刻,日日夜夜,一寸真一寸情,一寸纯一寸痴。也许,有一天我会离你远走飘远,各安天涯,但今夕我愿,朝朝暮暮,只为你倾情;日日夜夜,只为你相思。
我希望,不要让任何人来打破我这一份宁静的守候,也不要有人来打破你对我那一份已然深厚的爱恋。
春娇对志明说:不如抽完这支,我们就戒烟吧。
我想和你说:不如等你看完这篇,我们就在一起吧。
青春,就是拥有一切,却又一无所有。青春是我昨天写的日记?是你借我的橡皮?还是我们在夏日里欢快的笑声?不。都不是。我困惑的在原地打转。
我承认,我曾迷茫过,不懂得什么是青春,但现在我明白了,青春是拼搏。只有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才不会让青春留下遗憾。
人生只有一次,青春也只有一把。
青春是火红色的,它寓意着热血,寓意着未来,寓意着希望之火;青春是一枚晶莹绿溢的橄榄,香甜可口,令人垂涎欲滴;青春是一颗耀眼夺目的珍珠,美丽可贵,令人爱慕不已;青春是一棵旺盛迷人的青松,刚健挺拔,令人心生敬意。
我认为,青春是用来拼搏的。烈阳下的艰苦训练;运动场上的挥汗如雨;闷热教室里的朗朗书声;考场上的奋笔疾书;胜利时脸上纯粹而美好的微笑。都飞舞着青春的音符。
待我长发及腰时,我可以骄傲的说,我为梦想拼搏过,我不后悔。
并不一定只有聪明人才可以追梦,每个人都有这个权利,凭什么别人能做到的你做不到,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让天平偏向另一边。你之所以做不到,是因为你付出的没有别人付出的多,你做的还不够。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真正的青春就是敢拼,敢闯,敢干。谁的青春没疯过?拥有青春的'人都可以引以为傲。
在蔚蓝的天空下,放飞我的梦,让它飘向未知的未来。少年不会总安于现状,他们喜欢做与众不同的事,喜欢豪迈的闯荡。我不懦弱,因为我正值青春,年少如花的我,热血沸腾。
清风悠悠拂过我的心田,带走了夏日的尘嚣,浮躁和不安,留下的,是青春的活力。
夏日的烈阳,正如我火红的青春一般美好……
关于越位的世界,关于我,关于你,关于留,关于走,关于喜欢与否……
在进攻方传球球员起脚的瞬间,接球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进球或干扰比赛,就会被判罚越位。提及越位,便是足球。
而我理解的越位……
他们总说,你要相信世界是美好的,人生也会是绚丽如虹的。非也,世界倒会是个美好的世界,可人生最绚丽的地方,莫过于它的平淡无奇,甚至倒不如我杯中那早已经被风遗忘了的的白开水。他们总是款款奇谈地给我说着他们眼中的风景,却忘了自己的角色。我喜爱那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景象,他们显然不是那些戏蝶又或者娇莺。
他们就好像一辆辆从我身旁呼啸而过的列车。鸣笛,出发,你不过是从一座城规规矩矩地顺着你无法逾越的轨道开往另一座城,没有岔口,没有站牌。但纵然窗外掠过整个世界,时间依旧不会为你停留,哪怕你只想摘一朵路边的雏菊。
心甘情愿地选择了轨道,所以你只能服输地顺着这条冰冷,直至远方。鸣笛,结束。你注定是要错过这一路的美好。倒是黄昏中的那只孤寂的大雁被莫名地陶醉,混混沌沌,忘了改去何方。
如果人生就是一本书,那么故事的开篇,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你有你的轨道,我也有我的前方,我们都各自努力着。但请原谅我中途下了车,离开了被他们早已注定的轨道。我渴望路旁的戏蝶,我渴望原野的娇莺,我说服不了自己拒绝这片美好。
于是我选择去走一条自己的路,去走出一条自己的花香,去越位,去越过那本该平凡的人生。
我也无法对他们做出任何的评价,只不过我们都有各自的追求罢了。
你想一切随风,与我漫步直到夜幕满入眼眸,可是抱歉,我却是个越位人。
忘了提起,越位,其实是我们酒吧的名字。然而于我而言,它不止一个名字那么简单,它承载着一幕幕成长,一幕幕感动,一幕幕相遇,又一幕幕分别……
直到那一晚,知道它要离开一段时间了,于是我们坐在一起,我们彼此沉默,我们开了不知多少瓶,又喝了多少杯,甚至都记不清最后是谁认了怂,先流出眼泪。
我只是记得那一晚很闷。
那一晚如墨泼般的乌云压得很低。
那一晚我们没有起舞,或许是因为越位要以酒吧的身份暂时与你我说再见,又或许,确实很闷。
谁也解释不了“暂时”的定义,只有我任性地以为本就不会有暂时,有酒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越位人。
这篇随笔不只是为了纪念我们一起走过的越位,还有,那些与我们有共同所想,却从未谋面的越位人,愿你我终有一日会在这美好的世间相遇。
难忘18岁的初恋爱情故事十八岁的夏天,我的“初恋主角”出现了——高大、帅气、阳光而健谈的北方大男孩。
那年,单位组织旅游,不喜欢走动的我,迫于集体活动的组织性,无奈跟着大队参加了这次旅游。他是我们团的当地导游,他的声音很动人,经过他美丽嗓子过滤的神话故事富有感染力,使对旅游景点没有一点兴趣的我开始喜欢听他讲那些有关景点的神化传说,喜欢看他似乎在找寻又似乎在躲闪我的眼神,很喜欢看他在听我唱歌时低着头害羞的样子……可是短短的七天相处我们并没有将感觉挑明,我虽然没有任何感情经验,但无论如何都不敢也不会相信七天竟会发生什么感情。
我们之间最最亲密的接触就是在孔庙的大院里他帮我轻轻地弹掉落在我肩膀上那片红色的树叶,也就是这个小小的举动,在我十八岁的心灵深处记住了“光”这个名字。我羞怯地发现——我已经不可思议的爱上了他!
是的,是爱!
临上飞机的那一刹那,我们的眼睛里都写满了对对方的无限眷念,这是甜美爱情弥漫的样子,喜欢上对方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我们在短短的时间里迅速交换联系地址,然后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那个美丽的海滨城市,也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他。
望着静静的夜空,我微笑着在记忆中搜寻那次相遇那次对视,让人难以抗拒地被看透心底的那束光芒悄然滑过,一时间的内涵太多感触太多,竟不知这样应答回响,假装平静地握紧手中的书,竭尽全力地把内心的鹿撞慌乱和惊涛骇浪掩饰得不露痕迹……
接下来了日子里我们像恋爱中的情侣一样,在信纸上,在电话里相互讲着各自工作上的烦恼,相互倾诉着对彼此无尽的思念。最激动的是我每每看到他的信,接到他的电话就有心跳的感觉,还会莫名其妙的脸红,甚至嘴角泛起甜甜的笑……我知道这就是爱和被爱的感觉!于是我们就在虚幻中恋爱,在等待中品尝爱的芬芳……
由于种种机缘巧合、误会和错过,我们没让这爱情的花继续健康蓬勃地绽放,它就像断线的风筝渐渐的离我们远去。从此,情话再不在我们聊天内容中出现,对未来的憧憬我们更不敢轻易的触碰。因为我们都知道“未来”对我们来说是遥遥不可及的,或者说是根本就不会实现的。再后来,由于我们的工作调动和家的搬迁我们就再没联系上……
多年后,我认识了当地一个很优秀的音乐制作人,共同的爱好和话题使我们很快的走到了一起。我非常欣赏他的才华,对他的感觉是很真切的倾慕或说是爱戴。
可是和他的相处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愉快,他比我大十三岁,对音乐创作痴迷热情是个为� 而他回到家后完全是另一个人,很暴燥,很极端。
特别是对我。他就像对他的学生或妹妹一样,管得特别严。他的爱充满霸气和专横从不会理会我的感受。四年的相爱我得到了太多的等待、恐惧,我不时偷偷地将他和远方的他作比较。
光通过很多途径和周折终于得到了我的消息,我们又再次开始联系,感觉淡淡的,我们的谈话内容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意和暧昧,尽管如此,每次打电话找光后都会被挨骂。在一次大吵后,他指着我的鼻子说:“去啊!到北方找他去啊!我就知道你忘不了他!”我的心是虚,确实,忘不了他,他多年前的影象还不时在我的梦中出现,虽然很朦胧,虽然也许早已芳华不在……
那个秋天,我离开了他,为了我和现在那个他都无法忘却的初恋故事。
很多记忆似乎真的如夏天燥热的浮尘一般,经过秋雨的洗礼逐渐在平静的状态下慢慢沉淀下来,并且执着地认定了沉的就是沉了,再也不会不能浮上来——也许花开花谢对于生命来说只是自然而然;也许诸多云来云去对灿烂的未来属于无关紧要;也许潮起潮落对灵魂并不足以形成撞击的强大力度。
但那些手里心底紧握着不愿舍弃的给心灵以强烈震颤给灵魂以深刻印痕的初恋记忆呢?是不是需要一种比秋雨更彻底更犀利的过滤器重新清理掉那些给生命沉重的负担?
我一点都不知道,对自己更无能为力,只有孤孤单单地紧紧地拥抱自己的心,静静地听窗外的雨……
当生机盎然的绿色褪去,当情思葱茏的季节远离,当轻拂面颊的暖风变得如刀,曾经张扬的情绪开始收敛。心难道也如南飞的大雁一样,会感知季节的交错,开始寻觅那可以依靠可以安眠的温暖家园吗?
当一切纷扰如过眼云烟散去,当繁华落尽,当迷离的夜色消褪,当黎明来临,你才看清那虽不伟岸,却脊梁挺直的身影吗?
当全部的亲近变成陌生,当曾经的呵护变得遥远,当曾经的烦琐变得亲切,当曾经的乏味变成想念,当所有美丽的日子逝去,当一切温馨的记忆成为伤痛,你才真正感受到了那絮叨中的挚爱,才真正发现那沉默中的执着,才真正了悟那平淡中的真心。
一瞬间的`回首,让你似经历了几世的修炼,蓦然参透了前世今生的轮回。没有泛滥的泪,没有刻骨的痛,没有痛心的悔,只有冷却了的情和茫然的心。一切都是宿命。此刻,当夜深人静,聆听清曲悠扬,心静如水。
阳光难得地好,坐在窗前沐浴着阳光,手里刷洗着羽绒服,边刷边想着英子的事。英子来信了,她结婚已经近两个月了,信中说起婚前婚后丈夫态度的转变,沉浸在这种落差造成的感伤里。
英子是我读技校时的上铺。记忆中,她谈过几次恋爱,但从没有过一个她深爱的男孩子。翻看旧照片,班里三十个女生,目前仍单身的已数不出几个了。甚幸,我还有五、六年的青春可以在婚姻外面挥霍。
其实,英子问题的结症所在显而易见,一切都源于心态问题。在婚前她就恐惧着,恐惧着有可能会发生的转变,而实际上在潜意识里她已经认定了这种可能性,并在婚后不断寻找证据去验证这种转变,于是提前就把自己套在了这样一个角色里感伤着。
我想,如果一个人在婚姻里面看不清两个人是平等的这一点,只一味地希望对方付出更出,那么他(她)永远得不么平衡。生活是一面镜子,你过得好与坏同做得好与坏直接相关。当然,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象我这样没有涉足婚姻却在讲婚姻的道理实属张狂。
于是,只讲故事,保留发言权。
call机尖锐地鸣叫着,是于锦。
“阳光这么好,还打算呆在宿舍里埋头苦学吗?”他问。
“有什么计划?”
“去森林公园吧。”
“好的。等我洗完衣服。”
记得上次他约我出来应该是一个月前了吧,在四川路上的某家火锅店里。
他总是喜欢把他的事说给我听,婚姻和事业。用简单的语言。因为有些时候我是理智和冷静的,而且我善于倾听,从十四岁开始就学会了用心和眼睛去倾听一个人。
“管我的人要辞职了。”他有些自嘲地说,望着我的眼睛。我假装没有听明白他话里的含义,低下头往锅里夹菜。阳光病恹地摊在对面的马路上,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辛辣的热气从锅中升腾起来,似乎企图替补这冬日里残损的阳光。
于锦结婚的时候他妻子还在读研,那时候于锦大学毕业并拥有一家自己的经营良好的公司。他的妻子毕业后进了外企。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他的公司里。那时候公司侨迁新址,而我也刚进公司。那天我蹲在地上埋头清除地上的灰巴,她安静地进来,又无声地立在那里。我是在猛然间抬头才发现她的存在的。当时于锦站在一把梯子上调节日光灯。我想:这位妻子似乎不够爱她的丈夫,因为一般人会条件反射地关照他注意安全。
两年时间过去了,公司也于今年夏天关门大吉了。
我贪婪地享受着阳光,这个城市冬日里有这样的阳光实属难得。一辆taxi停在对面的马路边上,我斜穿过马路钻进车里。
“今天是圣诞节。”他说。我浅笑一下。
买了一只很大的风筝。
天空蓝得没有一丝杂质。放眼出去到处一片耀眼的绿色,树是绿的,草是绿的。大片的草坪上点缀着一些放风筝的人。
“真是奇怪,这些�
那只雄鹰很快飞上了天空,越飞越远,越飞越高。他叫道:“我们超过那只飞得最高的金鱼吧!”那只风筝的主人回过身冲着他笑。
“你飞不过他们的,”我说:“因为,你没线了。”线轴上已剩下稀疏的几圈绕在上面。
“你放会儿吧。”他说。
“你放吧,我怕它会掉下来。”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那只鹰格外显眼,在天空中忽左忽右地摇摆着。线绳牵绊着风筝,风筝牵引着绳子,于锦拽着线绳跑来跑去。
突然我看见他飞快地往前跑,然后企图跳起来抓住什么。我才明白线的这一端从他的手中脱离出去了。那只风筝摇摇晃晃地从天上冲下来,落在了某一个角落里。
后来我们找到了那只风筝,线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于锦心有不甘地找了一块较小的草坪继续放飞它。线很短,很快就绕光了,风筝也只能停在某一固定高度摇摆。
阳光仍有点刺眼,但开始失去温度,风经过竹林飒飒作响。他望着天空喃喃地说:“飞吧,飞吧。”那一刻,我突然觉得那只风筝在夕阳中是苍凉的。。
电动船慢慢地驶在湖面上,夕阳象掰碎的蛋黄夹杂着高高的水杉的影子铺在水面上。人宛若回到了生命的最初,静静地躺在母体里享受安适。
一株弯柳伸向湖面,出现在前方。他以为我会躲,而我在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会转动方向盘。结果,粗重的树干划伤了我的手腕。轻轻地用手指抚慰着伤口,然后静静地把胳膊缩进袖管里。
生命中,总有许多不经意就降临的划伤之痕。
电话响了,他接听:“你要不要休息一下?”我听得出对方是谁了,她可能刚从世界的某个角落飞回来,上次他说她外出了,但不知道具体是哪里。他们对话时语气中的冷漠令我心痛:“你先去多伦路吧,我们在那里碰头。”一条路的名字代替了他们以往共有的家,现在,那里只是一座房子了。
风吹过来有些冰凉。
又想起了表叔。有一年时间没见了吧。他是我见过的活得最累的一个人。我十五、六岁的时候,表叔正在经历婚姻裂变,我是唯一的观众和听众。表叔和表婶是同学,自由恋爱八年。然而婚后八年里频频爆发“两伊战争”,常常大打出手。法院里放着一叠他们的起诉状,但一直没离。最终一只飞起的茶壶砸晕了表叔,也砸碎了那已经不堪一击的婚姻。两个彼此拖累了十几年的人,终于把自己,也把对方从沉重的枷锁里释放出来。
表婶什么财产也没要,只带走了孩子,表叔家续香火的那棵苗。
后来终于明白了这一切的根源。表叔一家三口去了外地,做亲子鉴定。在医院里,孩子痛得直声哭。孩子的痛是因为抽血的针头刺痛了他的肌肉,而大人的痛是因为孩子的哭声不断地将心划伤,于是,大人也痛得流了泪。
很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不会有好结局却仍然飞蛾扑火。 很多故事,因为是悲剧结尾所以才美丽得让人难忘。 原来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只因明明知道会痛还执着。非主流百分百整理的带图的另类美丽爱情日志:爱到飞蛾扑火终无悔。有一只刚破茧而出的飞蛾,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漫无目的的飞,这一飞就是整整二十五多年。
二十五年后,飞蛾遇到了今生惟一的爱情。那一天,他飞到了一片花园的上空,在片片花海中,他却爱上了一支玫瑰,一支并不惹人注目的玫瑰,一支并不惹人注目且布满刺的玫瑰。
日复一日,飞蛾的生活不再是漫无目的的飞了,而是来守护他的“天使”,守护他的爱情。多少次他被风吹得晕头转向;多少次他被雨淋得追心刺痛;多少次他被烈日灼烧得头晕目眩;多少次他被玫瑰刺刺得遍体鳞伤;多少次……可是在他的心目中,这一切都不重要。
飞蛾的翅膀上早就刻下了“相守一生,至死不渝”八个字,他也在日日夜夜坚守着他的诺言,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夜,飞蛾一直没有离开玫瑰的身畔。有一天飞蛾离开了玫瑰一晚上,第二天早上他高高兴兴地来找玫瑰,可是玫瑰却不见了,留给他的'只有一根光秃秃的玫瑰枝,他疯了,他在埋怨自己不该离开玫瑰,他在拼命地寻找玫瑰,他在漫天里寻找他的玫瑰……可是留给他的只有悔恨和失望。
就这样他一直找了几天几夜,可是玫瑰就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毫无音讯。飞蛾失望了,他彻底的失望了,他就像是僵尸一样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意识,没有了感觉,他的一切都麻木了,他的世界是一片的黑暗,他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
第二天,有人在一堆燃尽的火堆旁,发现了一只飞蛾,一只已死的飞蛾,一只被火烤死的飞蛾……
“等过了漫长寒冬冰冷夜漆黑,以为我会化成蝶儿飞,破茧那一刻才知爱情的凄美,爱上了多刺的玫瑰,情丝万缕已经无路可以退,让心中的烈火把所有的爱焚毁……”
不知道爱到飞蛾扑火是一种美丽还是一种堕落……
自己一个人享受着这份安静,经历了一些故事,一点不比现实社会差,终于知道:原来网络也是另一种真实。我的隔壁是现实的生活,每天要工作,要面对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等等的一些生活的琐事,而网络,你离我就没那么近了,属于一种精神和心灵的世界,如果说生活离我的距离算是隔壁,那大头就是我隔壁的隔壁了。
旁边的旁边,隔壁的隔壁,距离不远不近,我在调整着自己的位置,让这个旁边的旁边处在一个刚刚好的距离,一个刚刚好的位置。
这里就作为我的网络日志集存在吧,把自己的一些经历和感受都记述下来,自己安安静静的写,不用去打扰谁。虽说显得有些孤独,可是孤独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可以安静的思考,可以细细的品尝和讲述 !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生活,比我的淡还是比我的浓,这也是一种生活状态,虽然不是真实的,但它的确可以反应出一个人的学识、素质、爱好…
在那个位置,在那个距离,我不断调整着自己…有时网络也会给我一种比现实更真实的感觉,因为在这里我们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样子,想做男人,那你就可以是男人,想做女人,你也可以做女人,一切都是自己内心中理解的和理想的样子…
以后这里我就写点散记,算是自己的网络日记本吧,每天写一点,尽量的坚持下去,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
用心去测量这段距离,设定这个位置,不想让自己有太多的遗憾和无奈,这种生活虽说和心灵有关,然而却一定不是我触手可及的…
我的旁边是我触手可及的,不按时上班会受批评,不工作就没有钱,不吃东西就会饿……而网络的家园,我把它取名为心灵家园,感觉似乎有些唯心,可事实就是这样的,它不是第一位的,在旁边的旁边…
人是活在两个世界的。我一直这么认为,一个是现实的世界,要面对竞争和考验,要面对种种危险和严峻的形势…而另一个世界则是精神的世界,我对现实充满了无奈,现实也给我留下了太多的遗憾,所以我在努力构建一个完美的精神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充满了诗情画意,充满了鸟语花香,充满了和谐与安宁,一种生命的。淡定和执着充实着……
其实这个距离很模糊。可以很远,也可以很近,大多数时候都是近的,如果真实的一切与心灵中的一切总是那么遥远,那么迟早有一天会崩溃的,也会让人变成一个十足的幻想主义者,它们都在我们的隔壁,一个可见,一个不可见,他们是邻居,他们同时也是我生命的邻居 。
网络其实给了我们一个平台,让我们可以把看不见的虚幻的东西变为某种形态的可见的东西,例如文字、声音、图像…在网络世界里我们是可以构建完美的,而且是一种可以看得见的完美…
当病痛一点一点的纠缠着让我忍无可忍的时候,我给自己放了假回家休养,事实上,我也为自己强撑着工作感到有些可耻,不是高尚的人非要强孥着去敬业负责,想起来让人觉得失笑,就像一个贫民非要拯救一个乞丐免于受穷一样。
这个世界总有一些像我这样的蠢人做着一些力所不能及的事,还信誓旦旦,豪情壮志。
家,除了一个舒适的屋子,更重要的是里面的人,才会让你感觉这是个家,我出嫁四年了吧,但是我从来都只觉得妈妈家是家,而其它都不是,因为只有那里有对我无微不至的疼爱,甚至溺爱。
而所谓休养,事实上是用爱遮护病败的身体和沧桑的心。
这个世界是残酷的,让我这个三十刚出头的女子饱经风霜;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每一个三十刚出头的不论男子女子都要承受和我一样的风雨和坎坷。
百无聊赖,或许忙惯了的人突然闲下来不知道该如何度日,没有网络,抛弃工作,不看电视,就连每天审核的手机报都觉得累赘。想要彻底的无聊,彻底的剥离,呆呆的坐在阳光下让思绪蔓延。
于是,我想起了金片,我的发小。
孩提时,我是老大,率领院子里的孩子无法无天的祸害。那时候的丽丽和金片是我两大玩伴,和我有同样的勇气和刁钻。
长大了,在我们懂得谈恋爱的时候,金片总是用充满向往的眼神听我讲述我和我的那些男朋友的故事,来诠释她心中的浪漫。对于爱情,我不知道从何时,这个小女孩有了让我惊讶的期待和向往。
曾经问过她,爱情的样子,她的话语我字句未记得,只记得那双闪着光亮的眼睛。
后来,听说她嫁了,不如意,丈夫很糟糕,恶习一身,人品低劣,对她非打即骂。可笑的是,这个男人是我弟的同学,我有咒他死的冲动。
因为他毁了我的发小对爱情的梦想,丝毫未留。
上次回来我就找过金片,但是未果,这次,我仍然联系着。
我们有很多年没见了,多到我都不知道是多少年,没办法推算,五年?或者十年。
在得知她手机的第一时间,我短信给她,她说今天回来,回来找我。
我等待着。
记忆回溯,大院里奔跑着的我们,姿意的笑声里和着家长的吼喊。
还有,深印在我记忆里你们的笑脸,以及你们看我的眼神。
写了这么久你们的故事,你们的故事也终于要结束了,完成了使命,你们即将凯旋,我觉得时间很慢,慢慢的让我感觉不到你们的存在,我觉得时间很快,快到让我想要留住最后的一丁点儿回忆,都无从下手,你们有那么多的故事,你们有那么多的时间,你们有大把大把的青春时光可以用来挥霍,又怎么是我说写完就能写完的呢?
慢慢地将你们的故事写成文字,慢慢地把你们的故事说给每一个即将离开的孩子听。就像《时间煮雨》,今夕何夕,青草离离,我想这并不是结束,而是心的开始,我还有那么多的人没来得及讲,我还有那么多可以说的故事没来及的讲述,这又怎么可以匆匆结束。我说每一个人在我的笔下都有一个特别的名字,每一个人都属于一座特别的城。那现在我要说的是红豆,那属于她的城我想应该是西塘。淡淡的水,淡淡的古镇,轻盈不失文雅,沉默不失大气。我想这是我给的最真挚的祝福了吧。
我一直觉得红豆是一个很懂得人情世故的人,我也曾一度认为,这是我永远把握不住的性格,我曾经怀疑过,红豆是不是一直是我最想要得风景,但是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西塘是我路过最美的风景。我说薄荷是我大学时光中遇到的最美的风景,那么对于红豆,我应该说是我见过的傍晚最美的黄昏,即将离开的我的大学,能够遇到红豆,我想也是我最大的幸运。我一直觉得红豆是我可望不可即的远方,就像我无比爱着的,念着的西塘,真正的到了西塘,却因为惧怕我真样的'世人,破坏了她原本的宁静,而不敢靠近。总是害怕,因为自己的不注意会打破这座古镇在我心中最美的回忆。红豆于我,也只是代表着思念和回忆的南国罢了,总是觉得红豆会有着更好的未来,所以对她从来不会像是对丫头那么的苛� 有一个小伙伴说,她从来觉得都是读我的文字总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她总会觉得,看着看着就会被我悲伤的文字弄哭了。他说你就不能写点美好的的文字吗,就像是潺潺流水能够让我在然然夏日感到些许的凉爽。我总是说我尽量试试。这一次,写你们的文字,他说,我终于从你的笔下读到了不一样的文字,他说我觉得这些文字就像你写给他们的一封封情书,他们每一个人都像是你的初恋情人,总是不敢破坏他们在你心中的地位……
是呀,对于你们来说你们都是我的情人,是我前世经过几百次的回眸,冒着把我脖子扭断的风险,才换来了此刻你们最美的风景,我又怎么能不珍惜。我想我要接着讲述你们的故事了。
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有这种感觉,静静的躺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打盹儿的瞬间就会感到时间河流的慢慢流逝。每当这时,都会让我想到蓝蝶,雨露,还有绿茶。这是我后来才接触到的小伙伴,虽然我接触的并不是很多,我也并不了解蓝蝶喜欢什么,但是我觉得蓝蝶就像是乌镇一样,我一直都知道乌镇有一种植物,他是夜孔雀的食物,这是一种可以与蓝蝶一样媲美的蛾。乌镇,就像是我最美的梦,一直走,却一直都没有到达的远方,蓝蝶就像是夜孔雀,是我一直寻找,却永远不会得到的梦。所以我说蓝蝶是我一直追求的未来,请你慢慢走,我会快点追……
每天清晨最纯净的水源,我想就是雨露吧。我记得我曾经看过《茶经》中这么一句话,叫一器“成名只为茗,悦来客满是茶香”,而雨露是最好的泡茶的水,因为她清新脱俗,一尘不染。就像是桂林,一直是山水甲天下,也是我要追求的一座城。这是初次见到雨露时,曾带给我的感觉。我也一直觉得桂林山水是我不得不去的景色,而我想,雨露茶也一定是我要品尝的极品茶,那这又怎么可能抛却雨露呢。
我说你是绿茶,我曾没觉得不合适,要是说你是一座城,那我想给你呼伦贝尔。我觉得绿茶给草原才是最配的风景。我一直想去呼伦贝尔,感受草原的风光,但是我从来都喝不惯草原的酥油茶,所以每一次都会有人给我偷偷的准备绿茶。所以我一直觉得绿茶才是草原最好的礼物。我一直觉得你就是绿茶,浓郁却不失清香,淡雅却不失古朴,我想这也是对你最真实的写照……
故事从来没有结局,但是我文字总是应该有个结局的,那我想就现在吧,我应该走了,你们也应该回来了,你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靓丽的风景,我会把你们最美的回忆放在心底,无论时光如何侵蚀拍打,我都不会轻易让它腐蚀,就像我最初要着笔写你们的故事,只是就是读了这句让我心疼的话: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我想写着写着,就让我觉得,原来你们才是我最美的回忆,也是我最想留住的时光,只是觉得无论以后身在何方,我都想你们记得这短短十天的同甘共苦,无论你们有何成就,我都想请你们记住,一天为爱付出,终生都是爱的使者。请你们记住你们都会是我笔下的一座城,兜兜转转,我始终都在你们之间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