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美丽的编辑帮大家整编的大丈夫日记优秀3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记者见到孙红时,她的脸色很憔悴。“在10年的婚姻中,我们没有夫妻之实,只徒有其名。”孙红这样形容自己不幸的婚姻。孙红回忆说,她是在一所大学自考期间认识现在的丈夫陈亮(化名)的。陈亮那时正攻读研究生,虽然不太爱说话,但他的踏实和沉稳深深吸引了她。
陈亮毕业后来到北京,在一家科研单位工作。很快,孙红也来到北京,但没有找到工作。两人在1999年领取了结婚证,同住在陈亮的单位宿舍里。孙红说,新婚第一个晚上,丈夫让她把两张单人床并在一起睡,却没有与她发生夫妻关系,这让她很惊讶。此后的一年里,丈夫都是和她这样睡的。丈夫没有向她说明为何不愿与她发生性关系。后来,丈夫单位分了一个大点的宿舍,有一间客厅和一间卧室。丈夫提出要分房睡,结果每天晚上丈夫在卧室休息,她却只得睡在客厅里。她不知道丈夫为什么会这样对待她,但她始终对丈夫抱有希望。
同样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陈亮从来不带她回老家见他的父母。每年春节,陈亮都独自一人回家。孙红说,丈夫经常为家中一些小事骂她,甚至有几次还对她动了手。她在家里得不到丈夫最起码的尊重,辱骂之声难以入耳。
2004年,因丈夫对自己动手,孙红搬了出去,同时提出离婚,但陈亮不同意。孙红询问丈夫为何不与她过正常的夫妻生活,陈亮只是说,“我对你的感情没到那个程度”,但承诺搬进购买的新房后带她回老家见他的父母,与她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于是,孙红搬回了家。
2008年年初,孙红住进了盼望已久的新房,但是两人依旧过着有名无实的夫妻生活。孙红的愿望落空了。同年5月,陈亮的父母要来新房看儿子,“可陈亮却让我到外面住酒店,等其父母走了再回来。”孙红说,她所住的酒店对面就是自己的家,她每晚都能看见家里的灯光和丈夫与其父母团聚的身影,她彻底绝望了。
孙红决定要与丈夫离婚。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张荆律师和李莹律师援助此案,她们帮孙红递交离婚诉状。孙红说,丈夫不尽性义务,侵犯了她的同居权、生育权,使她变成了高龄未育女性。她除了要求离婚,还要求丈夫给予赔偿。
记者与陈亮取得联系。陈亮告诉记者,他不知道妻子已经自己要求离婚。对于孙红所称的10年无性婚姻,陈亮表示:“这是我们夫妻的事,没必要和外人说。”随后,记者追问:“10年的婚姻,你和孙红的感情怎么样呢?”陈亮对此拒绝回答。当记者接着追问关于孙红提到的丈夫不让她见公公婆婆的事,陈亮直接挂断了电话。
律师说法: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
怪招1:阳台上的时装秀
我们是已经结婚8年的夫妻,像大部分的年近中年的夫妻一样,我们的性生活曾经严格地限制在床上,并且随着激情的日渐消失,变得程序化了,我们的性生活频率也由结婚起初的每周两次变成现在的每月不足两次。我曾一度怀疑,彼此之间是不是已经没有爱了?
夏天的某一天,丈夫后来对我说:“你穿着一件薄如蝉翼的连衣裙在阳台上乘凉,夏夜的晚风将你的裙摆轻轻掀起,露出你洁白性感的大腿、轮廓分明的身材时,我一下子感到呼吸都要停止了。我怔怔地站在那里,似乎从来没有发现过你还有如此诱人的美丽。当时头顶上的月光水一样泻下来,轻轻笼罩在你的身上,使你看起来就像仙女下凡一样。”
“受了那次经历的启发,现在我们经常选在阳台上来一场内衣时装秀。在这之前,我们会花上一些时间去选购各种各样的内衣。然后(通常是周末),丈夫和我轮流表演内衣时装秀。我们彼此做对方的评委。如果表现出色的话,奖赏嘛!有时是一场火热的SEX(性爱),有时就是一个深情的热吻。
怪招2:记录一段性爱感受
你们尝试过写性爱日记了吗?其实,在这之前,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写性爱日记。只是,有一次特别美好的性生活结束后,我觉得有必要记录下来当时的感受。于是我就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来了。因为太困了,写完日记后,我就睡了。
后来丈夫醒来看到那段日记,他说他特别兴奋。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那么能干,带给我这么多的快乐。也许是受这次日记经历的启发,所以现在,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要找个日子,互相写性爱日记。
为彼此的那种默契而感动
通常情况是这样的:我和丈夫背靠背,各自写自己的。在这期间,不许交头接耳,不许互相偷看。都写完后,才可以交换阅读。有时候,我们为彼此的那种默契感动;有时候,我们为彼此的那种无伤大雅的误会感到好笑。
记得有一次在性爱日记中,丈夫说我那次呻吟声特别大,他都吓坏了,以为弄痛了我,看了我的性爱日记后,才知道我是因为兴奋才这样的。
怪招3:艳舞表演的诱惑
我是歌厅的经理,有一次和丈夫去国外游玩,丈夫对那里的艳舞表演情有独钟。我当时很吃醋,想怎么男人都是色迷迷的?后来一想,其实我也可以这样做啊。我也曾经跳过舞,我也有过尝试跳艳舞的想法,虽然不敢上台去表演给别人看,但给丈夫看,不是理所当然吗?
于是有一天晚上,我热情洋溢地要给丈夫跳艳舞,他当时很意外也感到很刺激。我穿着华丽奢靡的裙子,音乐随意在房间里回荡着。我先在镜子前试一下双手向上挥舞,高举过头,随意晃动,手指轻轻拨动头发,然后适当地透露出一些肌肤。
几分钟后,我晃动腰肢,解开衣裙的带子,让它从肩头滑落,柔顺地掠过身体,落到地上,当我感到这一切舒适而自然时,我看到丈夫眼神中的激情和惊喜,他说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老婆也会像个埃及艳后般充满诱惑。
它也许和SEX完全无关,但当你们学习着做了,家就会永远充满爱的气氛。不要觉得你们是多年的老夫老妻了,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太麻烦,听听美国一位婚姻专家说的话吧:正因为婚姻时刻需要保持弹性和活力,所以不断地给它制造新鲜感,是夫妻二人经常需要面对的问题。
怪招4:一起回忆恋爱的甜蜜时光
那还是今年夏天吧,北京高温酷热。有一天晚上,突然停电了。黑暗中我们无所事事地坐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后来我和丈夫一起下楼去买蜡烛,当蜡烛点燃的时候,看着小小的火苗在风中颤动,那种弥漫着童年的温馨的感觉好像又回来了。
我和丈夫对坐着,听着风从客厅吹过的声音。后来丈夫回忆起当年在大学校园时,为了追我他在女生宿舍楼下用烛光拼成一个大大的“心”字的情景。丈夫的回忆也把我带回到恋爱时那美好的时光中,我故意气他说当年要不是经不起你的死缠烂打,现在就不会误上贼船了。
丈夫说现在无论如何,也只能在一条船上同舟共济了,说完他显得有些动容地搂起了我。点着一束烛光,丈夫又搂着我坐在有夏日的风吹拂的阳台上,我们一起回忆起初恋时的点点滴滴,那种感觉真的很好:放松、温馨、柔软,好像漂浮在一艘宁静的小船上,两个人彼此相依。所以后来丈夫和我达成一致意见,每个月找一个日子,让家里成为无电视日。这个日子不做别的,就是沟通谈心,丈夫开玩笑把它叫做“我们家的忆苦思甜日”。
怪招5:英雄救美的游戏
恋爱中的故事大都是怎样开场呢?我想大多数的女人都曾经渴望这样一个情节:有一天,遭遇险情,一位英雄横空出世,他不但英俊潇洒,还武艺高强,三下五下就把坏人打得落花流水。
然后当他走向自己时,一段一见钟情的浪漫的恋情便发生了。这虽然是通俗小说中常有的情节,可也是无数女人内心的梦想啊。我和老公的恋情平淡得如白开水一样开场,所以我一直非常遗憾。
也许是有一天在家读小说读得想入非非了,晚上老公回家后,我说我们来一个英雄救美的游戏吧。老公起初还觉得我是一时的兴趣,勉强同意。我让他先扮演一位流氓,我们把客厅里的灯光调得昏暗。
我下班从门厅穿过,高跟鞋在寂静中敲得很响。后来,一位蒙面的“流氓”突然从黑暗中闪出来,很粗野地上来就要扒我的衣服(事后我笑老公演得一点儿也不懂风情),我“拼命反抗”。终于,我挣脱了“流氓”的魔爪,披头散发地跑到卧室。
这时,“英雄”横空出世,他很温柔地抱住惊魂未定的我,问我怎么了?“英雄”的出世像一盏启明灯,我立刻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我吓得花枝乱颤,“英雄”于是趁机占了我的便宜。事后,老公笑着说,他这个“英雄”真是当得太美了,不但毫发无损,还白白享用了一顿性爱的大餐。唉,也是,谁叫女人都有英雄崇拜情结呢?
怪招6:两个人的按摩推油时间
一个偶然的时间里,我在美容院里享受了一次全身SPA,当我躺在美容床上,听着美容院里柔美的音乐,闻着令人放松的香熏油散发的香味,美容小姐给我的背部涂满了橄榄油,轻轻地用熟练的指法给我按摩着,我别提有多惬意了,连日的劳累与烦躁的心情也一扫而空。
所以,那天回家之前,我专门拐到了一家专卖SPA用品的小店里,配全了全套的家用SPA产品。老公回家后,我首先把他推到了浴缸,告诉他要洗得干干净净的才能出来,老公虽然疑惑不解,可是也听话地走进了浴缸。
公堂上公然羞辱妻子
2004年9月26日上午9时,广西钦州市一个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这里正公开审理一起特别的离婚案。原告席上的女子叫仇菊,36岁,身材瘦小,是一名普通职工。被告席上的男子名叫施佳宝,个儿不高,斯斯文文像个书生,他曾是一名优秀法官。
原告仇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离婚,判令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费5万元,儿子由原告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之房产80%归原告所有。她在事实与理由中陈述说:“自1995年起,被告经常在外面拈花惹草,发展到与他人非法姘居,1998年与湖北籍女子柳燕生下一个私生子。几年来我饱受拳头之苦与精神摧残罄竹难书……”
谁也没有想到,被告施佳宝的答辩状竟是这样的――
“1990年上半年,一次偶然机会我认识了一个舞女,当晚我俩就发生了性关系,她就是仇菊。”施佳宝在法庭上“回忆”自己激情邂逅的片断,“此后,我俩经常到舞厅寻求刺激到深夜,并开始了非法姘居。此事被法院领导知道后,曾对本人进行过严肃批评。有一次,我和仇菊正在做爱,一个男同事推门进来,仇菊来不及穿衣裤,赤身裸体地躲在卫生间门后,被我的同事当场捉住,并叫她穿好衣服。”施佳宝继续说:“1991年6月6日,经法院人事科一再催促,在本人父母及亲友的强烈反对下,我被迫与已有3个月身孕的舞女领取了结婚证。”在描述妻子婚后“红杏出墙”的情景时,施佳宝说:“儿子有时不敢回家,因为母亲在屋里藏了一个野男人。”
在答辩状中,施佳宝还披露了当年的“泼水事件”:“儿子出生两个月因病住院挂吊针,身为母亲的仇菊不仅不给孩子喂奶,而且泡在歌厅翩翩起舞。我当晚气愤不过,一盆水泼在仇菊身上,替嗷嗷待哺的婴儿讨了个说法。”施佳宝紧接着又抖出一个“盗窃事件”:“有一次仇菊私自拿走了我放在床头柜中的一千多元现金,夫妻俩争打后,她竟拿儿子出气,毫无人性地将儿子的头部撞向墙边。”
施佳宝洋洋洒洒5千多字的答辩词,在法庭上将妻子描绘成了一个风骚的舞女荡妇、蛇蝎心肠的毒妇。当时旁听席上坐着仇菊的许多工友、朋友和亲友。仇菊脸上火辣辣的,全身发抖,嘴唇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像被人当众剥光衣服,无地自容,趴在桌上失声痛哭。
“被告人施佳宝借神圣的法庭恶意诽谤羞辱原告是卑劣的。”仇菊的律师发怒了,他义愤填膺:“假若我的当事人果真像被告描述的那样是一个卑贱的舞女,那么被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低级嫖客。”张律师当庭揭穿了被告通过编造“性爱小说”转移视线和推卸责任的企图。他当庭出示了市妇联提供的仇菊受婚姻暴力伤害的证明材料,举证了法院对被告施佳宝包二奶并生育私生子等情况的认定与处罚。
“还有!”正当旁听席上的人群嘘声四起时,只见仇菊擦干眼泪,掏出一本通讯录般大小的日记本,呈给主审法官,“在这个日记本里,密密麻麻地记载了被告人的另一副嘴脸。在法院里,被告身穿法官服用法槌审案;在家中,他用雨点般的拳头对老婆进行审判。我的肉体和灵魂都成了奴婢啊!”
“家法”伺候下诞生“奴婢日记”
14年前,仇菊经老乡介绍与书记员施佳宝相识,相恋,一年后结婚并生下儿子。当时的施佳宝勤奋好学,既文雅又才华横溢。1993年他到中国政法大学深造,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升职为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施佳宝博学多才,爱好广泛,他曾被法院授予为先进工作者。
看着法官丈夫事业蒸蒸日上,仇菊心里甜丝丝的。她承担了全部家务,相夫教子,甘做贤妻良母。
1996年夏天,施佳宝认识了一家酒店的女服务员柳燕,两人很快擦出了“火花”。此后,仇菊发现丈夫经常深更半夜回家,曾经在一段时间里有26个夜晚超过12点回家,23个晚上彻夜不归。与此同时,外面有关“优秀法官包二奶”的绯闻不时传进仇菊的耳朵,但施佳宝矢口否认,搪塞说是“应酬”。直到1997年5月的一天,仇菊的一个同事亲眼目睹了施佳宝与一年轻女人亲密接触的一幕,仇菊才对丈夫的“应酬”有所警惕,遂好言好语劝告丈夫“注意身份与影响”。施佳宝勃然大怒,认为妻子是在跟踪他,狠狠地扇了仇菊两耳光。
1997年7月26日晚,仇菊下夜班回到家,全身汗水淋漓,累得骨头散架似的。施佳宝冲着她莫明其妙地吼道:“我身上一分钱没有了,以后你自己拿钱出来买菜!”仇菊见丈夫凶神恶煞的样子,便不敢吱声。这时,施佳宝关掉所有的照明灯,把煤气罐也关掉,不让她照明和洗澡。正在仇菊诧异之际,施佳宝冲到她面前,黑暗中抬起脚朝她身上乱踢,踢得她呼天喊地,凄惨的呼救声惊动了法院副院长、庭长、办公室主任和住在法院家属院的市公安局科长。他们不约而同地赶来,对施佳宝进行批评。由于伤势太重,仇菊第二天无法上班。
“你为什么不把我的衣领洗干净?”一天傍晚,施佳宝在换衣服时,发现衣柜里的衬衣领口有一个小小的斑点,便一把将妻子推倒在地,用脚往她身上猛踩。打斗声惊动了楼对面的邻居。他们赶来劝架,仇菊赶紧趁机爬起来逃下楼去。施佳宝并不罢休,操起一条扁担追下楼。紧要关头,住宅大院的邻居将仇菊拉入家中藏起来,才避开又一起血光之灾。
“你作为一个知法执法的法官,凭什么回家无缘无故地打老婆?”被打急了,仇菊壮着胆子质问施佳宝。法官丈夫的回答让她愕然:“我在法院审判用的是国法,在家对不识好歹的老婆管教用的是家法。”仇菊说:“你再欺负我,我就告你!”话音刚落,施佳宝一拳打中她的嘴巴,嘴角顿时流血。施佳宝冷笑一声:“就凭你一个无知女工想告我?笑话!”
仇菊在工厂上班每月工资只有300多元,但工作非常繁重,而且要加班加点。丈夫长期的“家法”让她食欲不振,睡眠不足,经常头昏脑胀。比肉体痛疼更令她难忍的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患上了“精神恐惧症”。只要听到丈夫的脚步声和开门声,便吓得条件反射似的战栗。过去她乞求丈夫在家陪她,现在她渴望老公天天夜不归宿。有天夜里她从噩梦中惊醒再也无法入眠,便躲到儿子的房间躺下,将门窗反锁。施佳宝深夜回家后,很温柔地拍打门窗,谎称要进去拿一本书看。仇菊打开门后,施佳宝迎头就是一拳,仇菊顿时眼冒金星……这一次“家法”之后,仇菊在一个通讯录似的小小日记本上记着:“1999年2月12日,我的心又流出了一滴血……”
然而,“奴婢日记”记了一页又一页,丈夫的“家法”却变本加厉越演越烈。仇菊实在忍受不住,有一天见施佳宝心情看上去不错,她“扑通”一声跪在丈夫脚下,声泪俱下地乞求道:“老公,求求你放过我吧,无论是你讨厌我还是另有新欢,我都成全你。”仇菊甘愿放弃房产,只求丈夫给她2万元钱,她离婚后带着孩子在外面租房住。施佳宝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他将早已写好的《离婚协议书》拿出来让仇菊签字。仇菊一看便傻了眼:“协议书”中仇菊只能得到自己的几套换洗衣服和两床棉被、沙发一套、酒柜一套、洗衣机一台。
几天后,施佳宝突然反悔要收回他亲手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因仇菊一时忘了协议书放在何处,施佳宝不仅对她拳脚相加,将其打得满地打滚,而且将她柜子里的衣服一件件地撕烂剪碎:“我不会和你协议离婚,我要一拳一拳地将你打出这个家门,让你衣不蔽体地滚出去!”
“优秀法官”包二奶跳楼逃匿
1999年3月28日,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租住市医药公司集资楼宿舍计划外超生。当工作人员赶到时,出租屋内有施佳宝及其母亲、妹妹,还有他的情人柳燕及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施佳宝听说来查人口的,夺门而出,从二楼后面的阳台上纵身一跃跳下去。
“哎哟!”一声惨叫,施佳宝倒在血泊中,不能动弹。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雨,他全身被淋透,鲜血染红了水泥地面。工作人员将施佳宝扶上二楼宿舍进行问话,施佳宝和柳燕均承认屋内的小孩是他俩的私生子。施佳宝同意接受处罚,并提出改日缓交的要求,但此后一直拖着拒不交纳罚款。
直到此时,仇菊才知道丈夫从1997年12月就与“二奶”姘居,并于1998年9月生下一个私生子,她惊得瞠目结舌!仇菊原以为丈夫在外只是逢场作戏而已,最多是情人关系,她怎么也想不到法官老公会“走得那么远”。
施佳宝跳楼住进了医院骨科,经诊断为左跟骨骨折,右肘软组织挫伤,10天后出院。医院建议其出院后休息一个月,坚持门诊治疗。但施佳宝没有向单位办理病假手续,擅自离开单位。病假期满后,法院曾三次书面通知施佳宝回单位上班,但他都因“胆小”而不敢见领导与同事。
“跳楼事件”发生后,仇菊没有落井下石。她想趁这样的机会修补夫妻关系,期盼他悬崖勒马。岂料,施佳宝神秘地失踪了。
“男子汉大丈夫,跑什么呀?”仇菊到处寻找老公,她想不到在家中胆大包天对妻子残暴施以“家法”的法官,在出事后竟如此胆小如鼠!不过,施佳宝的神秘失踪让仇菊轻轻松了一口气。她觉得丈夫丑闻曝光“无脸见人”后仓惶逃匿,标志着“奴婢日记”的结束。然而,事件的发展超出了她的想象。
1999年11月的一天,仇菊正在家中搞卫生,失踪半年多的法官丈夫带着侄子不声不响地悄然回家。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拳头雨点般砸来。仇菊顿时眼角破裂,鼻孔出血,喷出的血溅在墙壁上。施佳宝边揍边骂:“我包二奶的事肯定是你举报的,我要打死你。”求生的本能使她连滚带爬扑向门口,但被施佳宝的侄子拦住。凄厉的呼救声惊动了四邻。好心人拨打110报警。警察将施佳宝叔侄带回派出所处理,见仇菊满脸血迹,责令施佳宝拿出100元钱给妻子到医院治疗。
事隔不久,一个更大的伤害降临到仇菊头上。
这年年底,施佳宝所在单位修建新住宅区,然而和他一起喜迁新居的不是合法的妻子,而是他的“二奶”柳燕和私生子!人民法官竟公然在法院家属区公开“包二奶”,一时成为当地头号新闻。
仇菊感到一种莫大的耻辱,她走在大街上抬不起头来。为了挽救丈夫和家庭,她做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策划:将儿子安排住进丈夫的新房,与“二奶”同吃同住,干扰施佳宝的生活。她的想法是:自己跪地求饶和“奴婢日记”挡不住丈夫的风流,也许通过儿子这颗棋子,用亲情能够唤醒他迷途的爸爸。然而,意想不到的悲剧发生了。
噩梦醒来:只要求还一个公道
2004年春节,已经读初一的儿子突然离家出走,去向不明。仇菊伤心欲绝地寻遍了大街小巷,仍杳无音信。万家灯火处,仇菊跪地向苍天祈祷。幸运的是,7天后她终于在一个空荡荡的食堂里找到了瑟瑟发抖的儿子。
原来,从小目睹了法官父亲对柔弱母亲的“拳头审判”,儿子变得沉默寡言。父母间的恩怨纠葛伴着他的童年成长,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无法弥合的创伤。如今母亲安排他跟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女人生活,已经懂事的儿子意识到自己成了一个“卧底”的卒子。施佳宝对妻子安排儿子住进新房的用意心知肚明,他将儿子安顿在二楼一间尚未装修的房子里住,而自己则和二奶及私生子住在装修一新的四楼,有说有笑。儿子夏日遭蚊虫叮咬,冬天冷风袭人,一个人孤孤单单,还经常受到爸爸的呵斥。他既不想得罪爸爸,也不想拒绝妈妈。他曾几次回到母亲的门口却不敢敲门。他在夹缝中痛苦地挣扎着,最终选择了离家出走。由于身无分文,他还偷盗了他人200元现金度日,一个人孤零零地睡在阴暗的角落里,脚都被冻伤了。
看着穿着拖鞋、单衣薄衫、蓬头垢面的儿子,仇菊一把将儿子搂进怀里,放声痛哭:“孩子,是妈妈对不起你!”这一瞬间仇菊明白了:“精神奴婢”的延续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成长中的儿子啊。
“告他去!”仇菊像做了一场梦,醒来后第一次看清了法官丈夫的嘴脸和自己的命运。她在向有关部门揭发丈夫的丑恶行径的同时,于2004年6月1日一纸诉状将施佳宝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走出“精神奴婢”的阴影。
仇菊没想到,她的反戈一击令“拳头审判”的法官丈夫胆颤心寒。施佳宝见老婆突然决定上法庭,顿时乱了阵脚。一面赶紧托人上门求和:“有事好说好商量,一家人何必对簿公堂?”一面赶紧恳请一位局长用小车将二奶和私生子送到火车站,让二奶暂回老家“避避风头”,造成“改邪归正,浪子回头”的假象。此外,这位精通法律的书生暗中仓促应战,变戏法似的炮制了一大把“欠条”和“债务”,企图侵吞夫妻共同财产。
令仇菊欣慰的是,她的反戈一击引起巨大反响。妇联为她提供证据,律师为她免费提供援助,法院让她缓交诉讼费。前不久施佳宝所在法院依法开除其公职。2004年9月26日开庭这天,亲朋好友纷纷参加旁听,在台下给她鼓劲。
仇菊正在等待着法院的公正判决。(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幸福观点:
女性因为家庭暴力而寻求法律保护的案例并不少见,但这个案例却是特别的,因为被告曾是法官,并且还曾是优秀法官,一个知法执法的法官,在家里却是一个十足的暴徒,从肉体到精神,他一直摧残着妻子,一本“奴婢日记”,记录的是妻子的血泪,是他丑恶的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