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即“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狂人日记鲁迅(通用10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狂人日记》是日记体小说,日记体采用第一人称作为行文的角度。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作者为此感到不解和愤怒:“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作品还写道:“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即狂人的大哥引者)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也会吃尽。”在作品的最后一日记里,作者深切地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并具大声疾呼:“救救孩子……”这些都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写的。[10]
虽然这篇文章是有关“吃人的”,但在文中并没有血腥的画面,而是从一个故事的形式中揭露封建主义社會的黑暗。
“我”只是踹了一脚“古久先生的阵年流水薄子”,也就是封建社會的历史,就引来了大家对我的厌恶和想吃掉“我”的恶毒心灵。即使是“我”的哥哥,也与他们有勾结,想吃掉“我”,可以看出在自己的利益(只是一个可以壮胆的鬼话)面前,亲情已不复存在,所有人都想有更多的好处,所以干出了一些令人心寒的事。历史上的易牙为了使齐桓公的“从未吃过婴儿肉,想尝尝鲜”这一愿望,竟可以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献给君王吃,可以看见人性在利益之下已不复存在,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文中提到的“徐锡林”先生,为了攻占军械局,让混乱的清末得到改变,被卫队发现,心和肝被他们拿来炒食。都是中国人啊!本是同根生,为何还这么惨绝人寰!为了自己,小团体的利益,做出这么侮辱人类的事,是中国人的耻辱!封建社會竟还有这样愚蠢,令人唾弃的事,是必须让我们知道的!
“大哥”对别人说“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时是否想到“我”还是一直尊敬他的弟弟?!他们是觉得用一个莫须有的名目称呼“我”,然后顺理成章就可以吃人了吗?还好,“我”站出来了,用激昂的声音向所有的“想吃人的人”大声呼喊,想让他们觉醒。但是,在更早的封建统治中,有多少人被他人这种“欺负”所跪下?!有多少人为了自己让自己的朋友甚至亲人受害?!现在是该反抗了!当时为什么没有人像“我”一样不怕他们,大声的呼唤,想改变他们的心灵呢?
但是……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儿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无意中,你受到的一点小恩小惠,但最后,你还是會被他人拿来当利益的。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人,终究會被人知道,收到应当的惩罚。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现在的社會,看似没有以前的封建统治,却有更多令人心寒的事。为了中国的未来,放下手中的“屠刀”啊!救救孩子的肉体吧……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多数人在被人吃的同时,也在吃人。看来,我们古代的文化无论怎样的令人自豪,都抹不掉这些叫今天人看来极不人道的东西。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饿死是小,失节是大……”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确实不象在西方文化中有崇高地位。人的价值、人的尊严都是从属于极其专制的社会秩序的需要。人是什么?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只不过是能说话、会穿衣、过群居生活的“高等动物”,“食色性也”。
对人的定义必定是建立在对世界的认识之基础上的。由于世界各民族的世界观是不尽相同的,所以不同民族文化所塑造的人是不同的。在中国古代,人们对世界的理解是不明确的,是感性直观的,除了对世界起源童话般的解释外,仅有的一点理性所能述说就是“道法自然”,道又是什么呢?“道之为物,惟恍惟惚。”面对这样的世界人除了现实物质追求外,还有什么令人心驰神往?人不过是会说话的“高等动物”!所以就不难理解:“天地不仁,以万物无刍狗。圣人不仁,一百姓为刍狗。”牛羊之肉,人可以吃,因为人比动物聪明智慧;的确有的人确实比别一些人更聪明有能力,理所当然的就可以有“人吃人”了,“伴君如伴虎”,“养臣如养狼”。你不吃他,他就要吃你。当然,人与动物是不同的,吃的方法是巧妙的。想来想去,还是有序的吃为好,什么“纲常”,什么“礼仪”,不就是一部分“劳心”的聪明人对付另一部分“劳力”的蠢人的好手段吗?“克己复礼”不难,但“为仁”却很难,因为有限的物质利益总是“你多我就少的”。“存天理,灭人欲”更是“吃人”的武器,因为“天理”本身就是一部分人的“人欲”得到充分满足,另一部分人的“人欲”得不到满足的“公理”。
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声大笑起来,十分快活。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
但是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沾光一点这勇气。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
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
一提到鲁迅的短篇小说,我头一个想到的便是《狂人日记》。虽然我只需30分钟便可以读完这只有11页的作品,但它却在我心中,使我久久无法忘怀。
民国时期,一位患有“迫害狂”症的病人写下了一册日记。日记中他的世界到处充满了恐惧。他觉得身边所有的人都要吃掉他,不论亲戚朋友还是街头素不相识的路人,包括他那现在正在养活整个家的大哥。狂人想:“大哥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有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除了大哥的话,还有那些周围发生的事也让这个疯子对“吃人”深信不疑:狼子村打死了一个恶人,几个人把他的心肝挖出来油煎炒了吃;一个女人打她儿子,还骂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一想到这些,狂人便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后来,狂人甚至以为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吃过人——大哥曾把死去的妹子的肉和在饭里给狂人吃。这便是那篇《狂人日记》。
这位狂人写的文字虽然杂乱无论次,但却生动的描绘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可以说,狂人是被当时的非人道主义所逼疯的。那些封建的想法,如吃恶人心肝可以壮胆,都在记中表现了出来。狂人痛恨那些封建礼教假借道德的名义,宣扬残忍和暴力。日记最后,狂人疾呼:“救救孩子”这是对旧社会的反抗,和对新一代的担忧。
忆昔日,看今朝。我们现在的生活可充满了幸福。每天,父母都会笑盈盈地看着我,朋友都会欢快地与我玩耍;每天,我都放松全身心。怎么可能会觉得那些和我一样欢乐的人会吃我?
最令我感动的是狂人所说的这样一句话:“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正义和勇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的勇气正气镇压住了。”只要我们有勇气,只要正义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任何歪风邪气、封建迷信都会迎刃而解。
狂人虽然是个疯子,但他并不傻,他懂得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真善美,并知道:因该去追求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也许正是因为像狂人那样的分子太少了,才会出现的社会。
鲁迅,一个众所周知的人物。他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可是我了解鲁迅先生直到我阅读了他的《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塑造了一位狂人,看见什么人都以为是要吃他:他看见邻居交头接耳地议论,就觉得是在密谋害他;医生给他诊脉,他也觉得那人不过是刽子手假扮,是来“揣一揣肥瘠”的,好分他一片肉吃;大哥安慰他,让他静养着,他却怀疑是想养肥他,好多吃些肉;“狂人”还听说邻村狼子村有个“大恶人”,被佃户打死,连心肝也被挖出炒了吃,又联想起小时候大哥讲书时说的“易子而食”、“食肉寝皮”的事,就越发相信了自己的判断。最后他终于鼓足勇气,发出:“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愤怒的呐喊。
当我读了他的《狂人日记》后,当初真有莅临一位狂人的感觉,我们暂且抛开当时的社会背景,鲁迅的文章可谓是别具一格。从那柔情似水的客套话,变成了犀利挖苦的痛骂;从那之乎者也的文言文,变成了通俗易懂的杂文。这些无不突出了鲁迅的特别之处。他用他那锐利的笔尖理智的剖析了那些封建思想的维护者,以及整个社会。
其实,与其说鲁迅是个革命家,不如说他是个疯狂的革命家。《狂人日记》中狂人所谓的“疯话”不正是鲁迅用那“恍惚迷离”的手法来喊出他自己的心声吗?当他醒悟后,那种畅快、激愤的复杂思想只能用那“疯话”来表达。这是任何一个动人的描写都难以比拟的。也正是鲁迅的这种疯狂,批判了封建思想与封建礼教,推动了新文化运动,铸就了鲁迅的疯狂的一生。
说到革命家,许多人都会想到那些西装笔挺的人,或者是那一个个教室后的表情严肃的图像。作为新一代的我们不喜欢教条,相信自己的直觉,这难免主观,可到底比带这“老花镜”看世界要强很多。
语言特点
作者对白话的运用,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
鲁迅凭借其深厚的语言功力,成功将外国小说的形式与中国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
创作方法
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读者在阅读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
表现手法
1、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
感受,通过狂人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和揭露。
2、独特的心理描写。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和虚妄的幻觉等狂人心理的描写和刻画。狂人见到所有的。人都是像要吃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迫害狂患者的心理状态;狂人由女人骂小孩推导出女人要吃人,由女人的要吃人推导出大哥、母亲和自己都吃了妹子的肉,这是典型的逻辑上的混乱。
3、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第一节:“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暗示黑暗的长久;第二节“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比喻、暗示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传统文明。而第六节“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象征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凶险。读者通过作品中的这些关键性的词句所包含的象征、比喻、暗示的意义,可以体会到作品的实质内容。作者既把狂人写得完全象一个狂人,而作为体现作者意图的艺术手段,他使读者的理解完全超越于这个手段,不仅构思颇见新意,而且结合得又天衣无缝,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4、作品还采用了对照的手法。正文前面的小序是用文言写成的,它简洁、明了而又清醒;而正文部分是用白话写成的,它抒情,具有很深的心理内涵。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充分显示了学的表现能力,前面清晰的小序也反衬了狂人日记的思维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