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狂人日记读书笔记【精选3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民国时期,一位患有“迫害狂”症的病人写下了一册日记,日记中,他的世界到处充满了恐惧。他觉得身边所有的人都要吃掉他,不论亲戚朋友还是街头素不相识的路人,也包括他那现在正在养活整个家的大哥。
狂人想:大哥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有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除了大哥的话,还有那些周围发生的事也让这个丧心病狂的人对“吃人”深信不疑。狼子村打死了一个恶人,几个人把他的心肝挖出来油煎炒了吃;一个女人打她儿子,还骂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一想到这些,狂人便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后来,狂人甚至以为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吃过人,大哥把小时候死去的妹妹的肉体放在饭里给狂人吃。
这位狂人生动的描绘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而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可以说,狂人是被当时的非人道主义所逼疯的。那些封建的想法,如:吃恶人心肝可以壮胆,都在记中表现了出来。狂人痛恨那些封建礼教假借道德的名义,宣扬残忍和暴力。日记最后,狂人喊着:“救救孩子”,这是对旧社会的反抗和对新一代的担忧。
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样一句话:“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正义和勇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的勇气正气镇压住了。”狂人所说的这一句话,让我懂得,只要我们有勇气,只要正义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任何歪风邪气、封建迷信都会迎刃而解。
狂人虽然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但他并不傻,他懂得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真善美,他也知道:应该去追求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也许更多像狂人的人出现,社会才会更有朝气吧。
其实,回过头来再想“狂人”的“狂”,在那个变态的社会中,反而是真正的不“狂”。鲁迅先生只不过想借“狂人”的“狂”来唤醒沉睡的人来推翻那个充满血腥味的社会而已。
最后,借用一下某教材书上的话来作为我的结尾,“犀利的思想与凝炼老辣的语言融为一体,撕开其潜意识里面的自私,冷漠,懦弱等变态性的劣根心理,使他们在惶惶不安之中受到灵魂的折磨。”
《狂人日记》是出自鲁迅之手的白话小说,他把日记与精神病病人的内心独白结合在一起,表达出了自己所想的内容。
狂人是一个症患者,惧恐多疑,逻辑思维不健全。鲁迅通过对一个症患者进行内心独白的描写,不是为了拍出下层劳动受到的,也不是写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封建礼教的无知愚昧,哀叹民族的黑暗堕落。
鲁迅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地借用“我”这一角色,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社会的残缺。实在的说,文章色彩过于晦暗,当着晦暗中又透着逼人的灼光。“吃人”,真的是吃人么?鲁迅这样说,只不过是在说明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泯灭。他说“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部位兄弟啊?所以,这里的“我”并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民族”,“吃人”的民族,合适能觉醒,何时能认清鲁迅借狂人之口,向世人发泄着愤懑。但是,社会的黑暗之深之广,湮灭了一切,只有先生不肯抱残守缺,向着苍天不断地发泄着。
小说以很少但又精巧的笔墨写出了当时没有友谊、没有关爱、没有亲情,唯有戒备之心的社会现实。那时的人们在腐化的社会环境下,不会互相合作,不知道奋发图强,也不知道怎么叫“团结友爱”,跟不会去帮助别人,怎么会懂得团结起来那个的社会?
鲁迅在文后借狂人之口发慨“救救孩子……”最后的省略号使整篇文章意味深长。也许这只是“我”无助的呼喊,但“我”代表着一类人,代表着内心充满着对美好社会向往的一类人。那些无忧无虑生活的孩子们,原来可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儿现在也加入了吃人的行列,也开始变得冷酷无情,他们肮脏的心灵再也洗涤不清,无法再回到以前纯真的模样。
但是!他这一声“救救孩子……”的呼唤,让我们看到鲁迅那宁可燃烧自己,也要把光亮留给孩子的企盼!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希望!
狂人”,是患“迫害狂”之人,如今称为“被迫害妄想症”。 这里共有狂人的13篇日记。每篇都是狂人过于敏感的揣测,在他眼里,赵贵翁、赵家的狗、交头接耳的路人、一伙小孩子、街上打儿子的女人、甚至于他自己的大哥……所有人都在不怀好意地盯着他、议论他,想要害他、吃掉他。狂人何以如此多疑、恐惧,这恐怕与当时(本文写于1918年)的封建社会“人吃人”现象有关。吃人的是那个时代,是封建主义和礼教,当然,还有百姓。
第三篇里提到,狼子村的村民将一个大恶人打死,挖出他的心肝油煎炒了吃,以此壮壮胆子。群众暴力是可怕的,打着惩奸除恶的正义幌子,无视法律道德地草菅人命,就是在如今,也是常见的,网络暴力就是一例。第八篇里,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安慰狂人“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所以,在荒年,走投无路、丧失了社会性只剩下动物性的人类是真的会做出茹同伴的毛饮同伴的血之事。从这一角度看,人类自称为高级动物,也并没有高级到哪里去,无论如何进化,都摆脱不了骨子里的动物性。如狂人所说,我们是“有四千年吃人履历”的中国人 。第十篇有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死去犯人的血舐。愚昧的年代里,认为人血馒头可治痨病,这在《药》一文里面有撰述。
这个敢于“呐喊”的狂人,在当时是被当成疯子的。他的确是患病的,敏感多疑,思维混乱。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真正病入膏肓的是那个时代,是那些投降于“人吃人”制度、毫不反抗与呐喊的芸芸众生。最后一篇只有两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是狂人的希冀,也是鲁迅的呐喊,看到这里,我只觉得这两句话是绝望、是挣扎、是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