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疯玩过,一起谈心过,一起在qq上聊天过,一起挨过训,一起罚过站。你还记得吗?小旭?
你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超一流的鼻子,一对顺风耳和一张出口成章的嘴巴。你在美国生活的怎么样?你还记得我吗?
你曾是那样的调皮,整天崩上天落下地,浑身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你捕蝴蝶,抓蚱蜢,喂小鸡,赶母鸡。样样精通,记得吗?三年级的那个暑假我和你疯玩了几乎一整个夏天就是你了,我们拉过勾: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永远不分开,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你却在四年时出国去了美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去那,那里有什么好?难道那里有很多漂亮的蝴蝶,青色的蚱蜢,淘气的小鸡,胆小而可爱的狗狗?分别已经有三年了,我不知道你是否想过我,想过我们一起共度的时光。也许,也许你早已不记得我,早就把那段日子忘得一干二净了,可我永远忘不掉!那段美好的童年回忆,因为那是我最快乐得一段时光。
记得吗?那次,我们追赶别人得母鸡被发现了,主人把我们臭骂了一顿,说是要告诉我们的家长,正在我忐忑不安的时候,你挺身而出,把全部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非常想报答你,可是。.。.。.
我没有料到你会离开,我又着急又悲伤,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就如此分开了,我内疚,着急,悲伤,无奈。我复杂的心情你是不能理解的,就像情同手足的兄弟在你最无助,最需要你帮助的时候逃之夭夭。
我曾试图从qq上与你取得联系,我留了言,却迟迟不见你的回话。又过了几个月你的qq也莫名其妙的从我的好友中消失了,我失去了唯一的安慰,小旭你在哪?小旭!我的朋友。.。.。.
我喜爱书,因为书是我的朋友,是保证我飞越的撑杆,它给我带来了快乐。
每当我失意的时候,看看《骆驼祥子》,使我领略到了人世间的艰难,知道爸爸妈妈的钱是用一滴滴辛苦的汗水换来的。书就像一位饱含知识的老者,从他的眼里,我知道了有知识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一个人没有文化,难免会沦落到祥子那样,靠卖力生活,连温饱也要担忧。
每当我痛苦的时候,卖火柴的小女孩那“祖母网,带我走吧!”的声音就萦绕在我的耳边,我有什么可痛苦呢?我现在衣食无忧,还是家里的小公主,掌上明珠,我的生活是这样的幸福,比起卖火柴的小女孩,说我痛苦,那不是很惭愧吗?书就像一位温柔的母亲,在我痛苦的时候,安慰我,关心我,体贴我,把我从痛苦中回到光明,天天都阳光灿烂,让微笑、幸福挂在我的脸上。
每当我对自己的前程感到担忧时,《默迹——曾子墨》这本书又会拂去我心灵上的阴影,曾子墨也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但经过不懈的努力,在美国一家有名的银行做投资,后又成为凤凰台主持人,她的成功让我有信心,以曾子墨为目标,不管遇到怎么困难与磨难,要勇敢爬起来,面对今后生活的曲折坎坷,不要犹豫,相信自己,坚持就是胜利。
读书就好像一次次与无数颗心的碰撞,擦出心灵的火花,读书就好像一泓又一泓清泉荡涤在我的心头,洗去尘埃;读书又好像是与无数个“精灵”在共舞,我们共舞出一片绚烂的天空。
前后,在菜场门口,我总能看见一个乞讨的小男孩。他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衣服破破烂烂,两只脚都有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我和每次路过都会给他几块钱。有一次,问他:“你家在哪里?你的父母呢?为什么在这里乞讨?”小男孩用含糊不清的口气告诉我们,他是安徽人,早就没有了,只有他和相依为命。因为年纪大了,只能由他出来乞讨维持生活。
听着他的话,我心里产生一股强烈的同情心。一天中午,我们又见到他在菜市场门口,我向奶奶要了几块钱,去包子店买了两个肉包给他,他非常激动,连声说:“谢谢!”然后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看了感到又高兴又难过。难过的是他小小年纪已失去父母,又不能上学,要靠乞讨来养活自己和爷爷。我和他相比,他简直是太可伶了,让人难以忘怀。高兴的是我虽然无法改变他的生活,但至少给了他一点帮助,给了他一点温暖和关怀。
我们曾经学过《她是我的》这篇课文,文章讲的是在战争时期,几发炮弹落在一个孤儿院里,其中一个小姑娘伤得最严重,可医生和护士都不具备她的血型。而她的阮恒却愿意为她输血,在抽血的过程中,阮恒不断低声哭泣,他是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他想准会让他把所有的'血都给那个小姑娘,好让她活下来。但事后医生问他为什么愿意这样做时,小男孩回答说:“她是我的朋友。”没有豪言壮语,简单朴实的一句话表现了小男孩为别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现在中国的大地上还有许多贫困儿童不能上学,连温饱都没有解决。我是一个小学生。无法帮助他们,但我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我也呼吁大家一起伸出援手,奉献自己的爱心。
爱,就是奉献!
说起我的蓝笔朋友,那还是一年级的时候买的。
这天一进到书店,就看到了这只亭亭玉立的蓝笔,它那美丽又不失高雅的身姿,让人忍不住多看它几眼,笔上的小猫是多么出神入化,让人认为这是一只现实中的小猫,看得我想立马把它带回家,就这样,我得到了这只小猫的笔。
可最让我难忘的事是这一件。有一次,我将这支笔带到学校里面,可我一不小心将笔掉在了地上,正准备去捡的时候,有一位同学正好走了过来,还将它用劲的踩了一脚。他感觉到脚下的东西,不但没有停下,还在地下磨了几下,这可让我心疼坏了,立马让他停止踩踏,把他往后一推,立马将笔捡了起来,抱在怀里还吻了几下,接着,拿纸给它擦了擦,擦完,把它放在铅笔盒的袋子里,还给周围放上了纸巾,让它睡得更舒服一点,还小心翼翼得把铅笔盒放在抽屉里,生怕它第二次擦伤,对不起,蓝笔朋友,对不起,是我伤害了你。
还有一次,我亲戚的孩子来我家玩,因为她才五岁,不懂得这支笔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一拿起我的笔,先问一下,这是什么?还没等我回答,就走到了窗前,准备往下扔,我见状,立马跑下去,想要止住她,可她二话不说就往下扔,我吓得立马祈祷:“不要摔坏,不要摔坏。”
经过这几次的意外,保护蓝笔朋友,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了。
道路千万条,好友第一条。不求很多个,只求真心待。朋友,何为友?真心为友!和为朋?温暖是朋!让你真真正正的感受到真心与温暖的地方为朋友。
椭圆形的脸,板寸头,有一双灵动的眼睛,时不时泛着邪恶的光芒,两瓣薄薄的唇总是泛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谁想到这是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损起人来可以让对方无地自容。
记得一次他来我家住几天,和我一起睡,早上六点多的时候,我爬起来喝水,也许是太冷的原因吧!我刚拿起来要喝时打了一个喷嚏,水都撒在了地上,衣服上和脚上,我急忙跑去卫生间要抹干,但我突然发现马桶上居然漂浮着一坨Ⅹ,作为一门强迫症者我按下冲水按钮,没冲掉。于是我便拿起马桶塞,想通一下,就在这时,他起床了,看见我正拿着一个马桶塞站在马桶前,还全身湿漉漉的,眼睛里边放起邪恶的光芒,给我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眼神,我立马要辩解“不 是你想的那样……”他给我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道:“不要说了,我懂!”“不是你想的那样听我解释”“不要解释,解释就是掩饰,我懂,我真的懂,呵呵”“你懂个屁!”我恼了。他见情况不妙,便退出去道:“赶紧处理一下,昂”我气结但也无可奈何。
那时的一次误会令我十分委屈,但现在想起却格外温馨。那时,我们都将自己的真心,赤裸裸的袒露出来。
我还有一个朋友也是一个伶牙利嘴的,但他的特点却是能屈能伸,而且坑死人不偿命。在一次下午吃四点半营养餐的时候,我正要拿奶来喝一口,他突然凑过来道:“大帅锅,您是多么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载车爆胎,更帅到苍蝇见了慢半拍的大人物。所以说给我一些喝的吧,我都穷的叮当响了。”我被夸的心花怒放,大手一挥,将那瓶奶给了他。“你真是个好银,三Q啦!既然如此,那你就帮人帮到底吧,把面包也给我吧,放心,我不会白吃你东西的,棒棒糖给你。”我拒绝不了他的好意,便给他了,但突然回过神来一想,不对呀,五毛钱换五块钱的东西。我在找他时,他早已溜得无影无踪了。
也许就是狡猾才是他最真实的性情,我倒乐意配合他。
我还有一个特殊的朋友,它是太爷爷赠与我的,那是一个极其朴素的的银吊坠,但它却从小时候一直陪伴我到现在。现在他爷爷已经去了。每每我捧起它时总会想起太爷爷的音容笑貌,回忆起童年的时光。我会向它倾诉我的一切,遗憾,悲伤,喜悦。它是一个安静的朋友,能永远陪在我身旁。
世上知音难寻,知己难觅,但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一旦碰上,请你珍惜,不要留下遗憾。
我的朋友“牛魔王”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很了解对方的个性,总喜欢给对方取个外号,所以我们总是腻在一块儿,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现在我们早已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她今年十岁,身高一米四五左右,有着魔鬼般的苗条身材,她那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扎成了两个小羊角辫子,看起来更像“牛魔王”的角,这也是我给她取这个“牛魔王”的原因,她白白、嫩嫩的脸蛋上一双浓眉大眼,黑黑的眼珠仿佛两颗黑珍珠,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幅眼镜,但总是滑落下来,为此,这也成为了她的烦恼。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的樱桃小嘴。
她乐于助人而又倔强。有一次,她看到马路上有一位老爷爷摔倒了,坚持把老爷爷扶起来,一直送到老爷爷家。一路上,老爷爷说:“好孩子,谢谢你,但你还是快去我自己能走回家!”可她还是倔强地把老爷爷送回了家。然后风驰电掣般地往学校跑。
她还很勤奋。有一次,我是值日生,但我忘记了,只顾着出去玩,她发现后悄悄地走向讲台,拿起黑板擦,把它按在黑板上晃来晃去。不知是她技术好,还是黑板的质量好,凡是她擦过的地方都干干净净,有时粉笔灰把她呛得直咳嗽。那时,我正好进来,看到这一幕,我仿佛看到了她金子般的心。这是一颗勤劳的心,一颗纯洁的助人之心。
我真希望我们能天长地久地一起学习,玩耍,你们想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徐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