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课前演讲讲什么好(精选9篇)
常居于闹市,眼眸早已烙满了钢筋水泥的影子。我仿佛是鱼缸中的一尾鱼,只有日复一日地奢求着,能背上一份悠然的心情,带上一份悠远的回忆,去寻觅思绪深处那一道无法掩盖的痕迹:江南。
江南只是一个梦,一个在诗书画卷、桃花杏雨里蛰伏着的梦。没有机器的轰鸣,只有澄澈的流水静静地淌着;没有汽车的喇叭声,只有此起彼伏的摇橹声。无论是烟柳画桥,还是萍花绿草,都沾染上“湖光烟霭”的意境。
一只摆渡了几个朝代的乌篷船靠在岸边休憩,透过小孔,似乎有唐宋的阳光争先恐后地倾泻进来。岸两边是楼阁,顽皮的风儿在窗下钻来钻去,而窗子一开,扑面而来的便是淡淡的微香何轻轻的读书声了。楼阁亭台,小桥水榭,勾画出一个才子佳人相会的童话。是的,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江南有太多的绮丽繁华。江南喜欢才子佳人,同样的感情也藏在佳人的心中。江南少女不知将多少心事密密地绣进了繁复的针脚里,同样,那氤氲着水汽的河面也升腾起许多遐想。充溢的荷香在空气中酝酿,而当这充满诗情画意的空气再也兜不住的时候,便在一个微寒的夜晚,从笛孔中一点一滴地倾泻出来,是哪家笛声吹漏了这绝美的诗意?
此景漫漫,此情绵绵。
踏足江南小镇,鼻翼轻翕,轻嗅着淡淡微风,抚摸这一蓑烟雨。石板路上湿润而光滑,错落有致的红砖碧瓦静默地站着。在晨光微露、桨声悠悠中,告别高楼大厦,来此扣问古朴的青石板路。江南的小镇,当真如江南的人一样融入了水的灵性,如水一般湿润,也如水一般悠然。
梦入江南烟水路,行尽江南,体会超然物外的雅趣。一壶绿茶,一坛老酒,一座画坊,一曲回廊,一镰新月,一声玉笛,便打发掉文人墨客的大好春光。一江碧水,走过了多少弯弯曲曲的岁月。江南的水是一条条丝绸,而船儿就像绸缎上的宝石,只要船篙轻轻一点,便从这头滑到了那头。弯弯的拱桥煞是好看,桥与水交相辉映,倒形成一幅动静相宜的美景。桥静静地倾听千年古事,透过桥孔看到的则是波光粼粼、如梦如幻的动感画面。夜幕升起,一弯明月亮亮堂堂的挂在高空,确切的说,是月辉,而不仅是明月。让人看见了,就想起家乡。又或者在旁人看来,是看见了,就再没有哀愁。但在我,那就是一弯月,照在一座江南的小桥上。我想,月随人圆,大概就是最好的注解。
雨,依旧飘扬;风,依旧吟怀。最让我心动的还是江南的雨了。一丝丝,一缕缕,像细密的线,似乎要将这清丽的景色从天地之间缝起来,永久留在人间。江南是个多情的地方,那雨滴就该是一滴湿淋淋的灵魂,是柳永的遥叹,是王湾的情思?满天的雨点拉响往事的风铃,,每一声寂寞的敲打都是一行让人痛心的诗句。雨,是水的惆怅。江南的雨,淋淋漓漓,缠缠绵绵,在千万年光阴间从未断绝。江南的雨,点点滴滴,洒落成无数春花秋月的过往。流水潺潺,落红纷纷,江南的雨总能引起几番惆怅,几许离殇。撑着油纸伞走在无言的青石板上,我理解了那个结着愁怨的姑娘,理解了那一腔难以言说的愁情。稠密的雨,把江南定格在唯美。
我想江南之所以有如此魅力,全在她的脉脉温情吧。这和北方给人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北方像阳刚的剑、浓烈的酒,拥有酒入豪肠,就吞下半个盛唐的豪气。北方的人身体里奔流着澎湃的黄河,生无所息,把生命呼啸成文字,把青春挥舞生风,换来龙光射斗牛。而江南给人恬静安然之感,这里的空气是被淡淡的弄堂风吹酥了的。南方人是柔软的流水,是妩媚娇娜的柳条。江南容不下战马与刀枪,那柔柔的水,只适合飘着轻淡的书香何琵琶古琴的低吟浅唱。天晴时,江南人家会撑着竹竿晾衣被,锦被上绣的蝴蝶、小桥、流水到处都是,好像会耐不住寂寞掉落下来,一掉下来就成了千古绝唱。
江南是水化作的梦幻,喜欢春意盎然的小桥流水,喜欢叫声销魂的杜鹃声声,喜欢缠绵悱恻的吴侬软语,尤其是那水般江南人的温润,是同大漠风沙全然不同的另一种风情。或许只有比较来看,才更有弄到化不开的情意吧。
在曲水柳巷中寻江南,在唐风宋雨间寻江南,在千年文化中寻江南,我窥见的只是秀美江南的旖旎衣角,真正的江南,或许还在更远处积淀,散发着惹人追寻的芳香。
蘸一角天青色
听喧嚣中的一段留白
呼吸在江南温婉的诗情里
好一个纤尘不染的江南!
从前,有一匹奄奄一息的千里马,在翻越太行山时由于感激伯乐对它的赏识和体贴,竟能一跃而起,嘶声直抵云霄!这就是千里马遇伯乐的故事。由此我从故事中有一所感——世间“千里马”再多,也需要“伯乐”去发现,并且对待它们要“策之以其道,食之要能尽其材,鸣之要能通其意。”这样“千里马”的日行千里之能才能表现出来。
唐代韩愈通过《马说》强调了一个观点:千里马需要伯乐去发现。恰巧在当时,作者就是一匹没被发现的“千里马”。他在初登仕途时,就很不得志,曾三次上书宰相求擢用,然而,宰相没有“伯乐”慧眼识英才的能力,更没有伯乐一样的胸怀,终于足三及门而阍人(守门人)辞焉。
在《马说》中,作者借“千里马”不遇“伯乐”而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来比喻自己怀才不遇明主的遭遇,实在再恰当不过了。联想当时,正如作者所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像李白、杜甫等一批怀着“天生我才必有用”的“千里马”最终却落得“浪迹天涯”,也不得不感叹道:“天生我才亦无用”!虽然早在隋朝就推行了科举考试,广纳人才为国效劳,可是在腐败的统治之下,又有多少“千里马”能被“伯乐”相中呢?像作者一样的“千里马”也只被埋没在庸愚的“食马者”手上,而真正像“伯乐”一样能慧眼识英才的明主又有几人呢?他们不但不能识别良驹,还妄自感叹:“天下无马矣!”这是何等的荒唐!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联系现实,不难看出:在知识爆炸的今天,的确有无数的“千里马”得到“伯乐”的赏识,使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发挥,例如现行的各行各业的机构改革、结构调整,它就彻底打破了传统的“铁饭碗”,形成了能者居之的大好形势。给了“千里马”以施展的空间,还有许许多多的“伯乐”——大公司、企业和国家科研机关等也在求贤若渴地招募“千里马”。例如,最近西安某单位就辞去了那些有资格而没有能力的工人,而不惜重金去聘请那些虽无资历却很有能力的人员。
同样,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有像韩愈一样的有日行千里之能的千里马不遇“伯乐”的现象。但是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中,更多存在的是博学多才的“千里马”得不到“伯乐”的赏识;而那些不学无术的富家公子及高门权贵子弟却能凭着金钱权势在官场上谋得个“一官半职”!这是为何?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社会进步”吗?——由原始社会进步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以至将来的共产主义!难道社会就是这样进步的吗?不!这只是因为社会中存在着少量的心灵被腐蚀了的“食马者”,他们面对金钱的诱惑,会对国家利益、前途视若无睹,以谋求物质上的优越;面对“权力的压迫”,他们也会“不得已”而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
同时,现代社会中仍然有“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的浅薄愚妄的“食马者”。他们总是怀着“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的思想到处去“访贤”。如此的“食马者”安能觅到“千里马”?即使找到了所谓的“千里马”,那一定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酒囊饭袋。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就需要更多的“千里马”为她的繁荣富强付出更多的努力,这中间就需要更多“伯乐”去慧眼识英才,所以,我真心的希望在未来的时间里能有更多的“千里马”能在“伯乐”的发掘下,真能“日行千里”也!
你将我双手捆绑,把自由和尊严贴在刀上,在这块黑色的幕布下,我最后一次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定要绽放出血的火焰,映红这个没有黎明的黑夜,点燃第一个爱的春天。
——题记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汤姆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基督教说教,即使主人要卖他来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日久,汤姆与伊娃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汤姆和其他奴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此后,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会说话的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虽然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莫道好人被天抛!人间乐园稀少,潦倒尘埃苦断肠,受尽凌辱把命丧!须知悲惨岁月辛酸泪,上帝牢牢记心内;天国悠悠万年福,尽偿儿女尘世苦。
无论人们以何等隆重的仪式把他奉献在奴隶制度的神坛上,当他一旦踏上神圣的英国国土时,那神坛就会倒塌下来,化为尘土;他就会随着全世界不可抗拒的解放潮流获得拯救、新生和自由。和汤姆第一次被卖掉的还有一个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地听从主人摆布的奴隶。在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自己的儿子在黑奴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会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枯燥乏味、牛马不如的生活吞噬着人们的灵魂。男人变得烦躁,女人变得虚弱。现实引起黑奴的不满,凯茜按捺不住内心的痛苦,趁机逃跑。第一次她邀约汤姆,汤姆不走反而衷心劝她别走,于是她没走。但她是不会屈服的,她再次等待机会。她小心翼翼地准备着食物和衣物,邀约上爱弥琳逃走了。最终她们逃出了魔鬼的手掌,奔向了自由的彼岸。
可怜的汤姆啊,难道顺从的毒汁真的渗透进了你的血液?此刻,除了有限的怜悯,我只想保持沉默。
唯唯诺诺,仰人鼻息,毕恭毕敬……为什么我们不敢在弱势的情况下想过反抗甚至简单的拒绝?我绝不做任命运摆弄的玩偶!
学会说NO,敢于说NO吧,将自己变成一匹如齐秦唱的北方的狼,而不再只是《伊索寓言》里一只可怜的小羊。
我可恨的汤姆,你说呢?
公元744年,对于你来说,是何等的失意与痛苦。你在长安城中徘徊,不知路将在何方。望着昔日熟悉而又陌生的京都,本以为这里的仕途之路会成为你一生的归宿,但等踏上之后你才恍然发觉,这条路上,没有路,只有无尽的深渊。“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这时,两行泪水情不自禁地纵横在你的脸上,惊醒了还在恍惚中的你。这是绝望的泪水吗?不!这是希望的泪水!“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泥泞的路上,留下了一串串坚定的脚印。“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你要去寻找,一个懂你的人,一个懂李白的人。
其实,唐玄宗是懂你的。刚上长安的你,哪里懂得官场的尔虞我诈?哪里知道仕途的艰险和坎坷?你依旧豪情万丈,藐视达官贵人,自认清高,我行我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自然,你必会得罪一些贵族大臣。可唐玄宗怜惜你的才华,把你带在身边,让你陪酒侍宴。这却与你的志向相距甚远。每天,郁郁不得志的你只顾把酒作歌,写诗吟句,每次必大醉方休。玄宗无奈,只得将你打发还乡。比起刚来时的你,多了的,只有两袖清风。当你在暗下誓言,绝不回长安半步的时候,你未曾想,唐玄宗也在暗自叹息,谁不知道,你本就没有驰骋官场的能力。
杨贵妃是懂你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当玄宗与贵妃赏花之时,你遇到了杨贵妃,遇到了使你终生难忘的女人。“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也许当杨贵妃第一次见到刚喝完酒,正在半痴半醉的你的时候,竟产生了莫名的好感。往后,贵妃会常去寻你。你饮酒作诗,他弹琴伴随,你们都没想到,一首首普通的乐府诗,竟会上升到爱的高度。但我相信,杨贵妃所弹奏的每一个音节,犹如一个个细针,无时无刻,不在刺痛着你的心,贵妃亦是如此。你们都深知,这会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但痛苦的结局。“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也只有在这里,你才创作出了最美的情诗。
我是懂你的,你的一生都想报效朝廷,但却屡遭驱逐和流放。我想这是你一生最难承受的折磨。然而磨难并没有消磨你的风发意气,你将自己的血泪凝聚成了一首首壮丽的诗词,篇篇犹如雷霆闪电,不但奇逸俊爽不输千人,还多了几分淡然。你的一生,始终都在都在以率真豁达的心态,如火的激情中追寻你的梦想。不管时代怎么改变,你都能满腔热血地去拥抱这个社会,把握一切美好事物。你的一生,好似清水中的一出芙蓉,更似洁玉上的一方雕镂。
公元762年冬,安徽大雪纷飞。谁可曾知,还在卧病的你。你深感自己恐下黄泉,回顾一生,不禁泪如雨下。“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这是遗憾的眼泪吗?绝不!你是在笑着哭,“馀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
你的灵魂好似那鹅毛大雪中的一粒,虽小,但却擦亮了,唐朝的历史丰碑。“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你的一生都在不断寻找着知你懂你的人,临终之时,才蓦然发现,真正懂你的,也只有自己的心。
那鹅毛大雪还在下,好大……
数学老师告诉我们:两点之间,直线的距离最短。
文学老师说:这世上从没有一帆风顺的人生,人生之路总是跌宕起伏,曲折丛生!
年少时,父亲母亲总是一遍又一遍的告戒我们:孩子,千万不要走弯路。千万不要!而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是固执的认为自己走的路才是最平坦的。那时一条真正的康庄大道。
成年了,脚下的路已完全的铺开,而这时,我们面对一个个未知的岔口又疑惑了,天地之大,何去何从?
哥白尼死了,伽利略还活着。这个活着的人将哥白尼著名的“太阳中心说”发扬光大,却遭受到教会更为严重的迫害!哥白尼是伟大的,伽利略也是伟大的,他们都敢于在那样湮灭的年代勇敢的发出自己的声音,只不过后者在坚持真理和保住生命的考验下退缩了:他忏悔了。但是,这退缩是光彩的!他走了一条更为迂折的道路,他不是一个莽夫,他是一个生命的热爱者,同时他也是一个忠实的真理发掘者!在漫长的流放岁月中,在孤独的丛林中,在茫茫的天地中他不曾有一刻放弃过对真理的追寻!而是在寂寞中,在落魄中创作了一部更加壮丽的天文学史诗!
伽利略究竟是不是科学上的巨人,人格上的小人呢?倘若,当初他选择的是被火烧死,而非忏悔,那他不是才有资格被称为“一个为真理奋斗至死不屈的伟大科学家呢”?哦,不对!他死了,那那部更伟大的天文学着作又将由谁来创造呢?那我们是不是也要说:伽利略是科学的罪人,是他使科学的进程而延迟呢?我真希望这只是一个荒谬的构想而已。接不说生命的宝贵,且不说伽利略生命的真正执掌人是他自己,且不说后世平庸的小人们其实没有资格去对伽利略指手画脚,我只说,伽利略真真正正是一个伟人!即使他曾在死亡面前害怕,即使他走过一条弯曲的道路,但这依旧无妨于他成为一个伟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伟大的人物不是在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后而书写了自己更为灿烂的人生么?
乌台诗案中,韩愈被贬潮州徒有一生抱负的他在这荒凉之地退却了吗?不,没有!面对潮州的蛮荒之地,他虽曾迷茫过,只能独酌月下与冷月为伴。但韩愈又清醒了,面对潮州百姓生活的惨景,他选择了脚踏实地,尽力为之,终于做到了“潮州八月兴四利”的许诺,赢得了“一片江山尽姓韩”的美名。
古人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那么,对于司马迁来说,他究竟有得几乐呢?正值壮年,却要遭受宫刑之苦。而这只不过是因为别人伸张了正义而已。父母俱亡,无兄弟,一乐不存,遭宫刑后,他为了自己毕生的心血,选择了向朝廷屈服,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然而当世人却不能理解他,他每念此事也是“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于是,二乐,三乐俱亡也。这样,却有一部伟大恢弘“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问世。是非功过,历史自知。
司马迁的曲折人生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他的成就也是绝无仅有的,啊!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伟大缔造者!
灿烂星空,会有多少流星划破时空,又会有多少成为真正的永恒?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做学问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只有通过刻苦有恒的学习,才能吸取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也只有这样,才能在科学上、艺术上取得成就。不难理解,如果达?芬奇不从画蛋入手,苦练基本功,日复一日,久而不怠,他会有那么高的艺术成就吗?
“人贵有志,学贵有恒。”这个道理是千百年来人类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它深刻地阐明:人最可贵的是有志向,学习上最难得的是有持之以恒的精神。
世界上不是有许多具有这种精神的学者吗?马克思的才能是惊人的,这是因为他在学习上有持久精神和坚韧性格。他说:“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的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鲁迅的文学修养是出众的,这是因为他在学习上有刻苦的精神,有恒心。他曾经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了,把握时间就等于延长生命。”贝多芬之所以成为举世闻名的音乐家,是因他有持之以恒、不畏劳苦的精神。正如他说的那样:“没有一天不动笔,如果我有时让艺术之神瞌睡,也只是为了使它醒了以后更加兴奋。”
然而有些人,他们不懂得“学贵有恒”的道理。他们认为天天学习太单调乏味。还有些人,他们的理想十分远大,但由于没有恒心而未能实现。法国作家乔治?桑的小说《贺拉斯》中生动地刻画了这样一个典型人物:他有理想,说了不少豪言壮语,甚至在梦中也在追求丰功伟绩,可一旦动手实行,就在困难面前一筹莫展;遇到挫折就垂头丧气,一蹶不振;在学习上则是一曝十寒,最后落得年华虚度、一事无成的下场,成为人们的笑柄。事实证明,只有把想和做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荀子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学习过程就是不断克服困难、解决矛盾的过程。它就像两军阵前的交锋,不坚持到最后一刻,就会前功尽弃,一败涂地。科学知识就像是光辉灿烂、琳琅满目的大宝库,它需要人们不断地探索,吸收其养料。无数事实证明:做学问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只有通过刻苦有恒的学习,才能吸取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也只有这样,才能在科学上、艺术上取得成就。不难理解,如果达?芬奇不从画蛋入手,苦练基本功,日复一日,久而不怠,他会有那么高的艺术成就吗?
以前我对“学贵有恒”并没有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曾经当过败兵,做过俘虏。就拿学习外语来说吧,我想学外语,学好了它,将来就能成为沟通中外关系的使者。初学时,我的心就像是凌空高飞的大雁,但一落实到行动上,就总是忽冷忽热,结果一无所得。失败教训了我,我开始下定决心,坚持不懈地学习,不向困难低头。通过几年的学习实践,我的外语成绩不断上升,我也对“学贵有恒”的道理体会得更加深刻。我深深地认识到:成功的航船只能航行于汗水的海洋,成功者的最大奥秘在于持之以恒。
光辉的目标,伟大的胜利,是从自己的脚下升起的。一个人在事业上没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怎么会有“金石可镂”的壮举呢?生活就是这样公正,胜利从来都是属于那些勤奋刻苦、持之以恒的人的。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大家都知道,环保就是环境保护。但是地球这颗美丽富饶的蓝色星球,在人类的破坏下,已经遍体鳞伤,保护环境,已迫在眉睫。
在不远的从前,南美洲有一种鸽子叫候鸽,数量庞大,当几十亿只鸽子飞过森林时,整个天空都被盖住了,但因为人们发现其食用价值后肆意捕杀,加上环境的恶化、森林的减少,鸽子在一天天的减少,最后一只候鸽在动物园的笼中死去,这种美丽的鸟儿彻底灭绝了。当时美国降半旗致哀。
人类的这种肆意破坏环境的行为不仅能使动物绝种,也能使气候剧变。酸雨、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浮冰融化、冰架崩塌、沙尘暴……这些自然灾害,全部都是人类的“杰作”。大家知道全球变暖的过程中,1度需要什么代价吗?美国科学家经过实验论证,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地球平均温度上升1度,会使农作物大量的减产;极地上升2度,融化的水将会淹没地球90%的土地;上升3度,地球上的一切生态系统都将崩溃。
那么,造成气候剧变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人们肆意砍伐森林、使土地荒芜,人们肆意捕杀使动物灭绝。人们建起一座座化工厂,化工厂的废气可以“钻”开臭氧层,使阳光中的紫外线直接照到地球的表面,能造成人中暑、患上皮肤癌、加速冰融化等严重的后果。
对于环境保护,我们能做些什么?下面,我来告诉大家几点我们能做到的措施:
第一、尽量不要使用一次性筷子,使用一次性筷子过多,会导致人们更加努力的砍伐树木。
第二、节约水电,水龙头用过后要关紧,因为一个滴水的水龙头半个小时就可浪费1.8升的水。电灯用后及时关闭,这样既可防止电能浪费,又能避免发生火灾。
第三、不要乱丢废电池、塑料瓶等物品。一节电池中的化学废料就可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
最后,我呼吁,作为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当团结起来,保护地球,爱我家园!谢谢大家!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又是一年的花期,春风吹散了少女的头发,在风中飘散,淡淡的青草香和微风揉在空气中,弥漫在我的鼻尖又不断地吸入我的心间。在小溪,此时没了冰的踪迹,在田野,也没有了雪花留下的洁白,迎来的是新一轮的花期。
快听,花期来了,是,花期真的来了,她如蜻蜓点水一般,悄悄地迈着爽快的脚步,谱写在溪涧的是河水的乐章。她虽没有冬季那般洁白的戎装,她也没有夏天的热情,她却用青草编织地毯,她能用双手捧出娇艳的鲜花,她能把世界打扮得灿烂缤纷,她唤醒了身边的生灵,她把生命赋予了蚂蚁,把翅膀给予了蝴蝶,让生灵们有了活力,懒惰被对春的执着驱散开来,诞生出青春正能量。此季没有了懒惰,此季新生勤奋,此季痛苦渐远渐行,快乐渐近渐多。此季,就是这样,一个花蕾含苞的季节,一个梦的季节。
也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起,我特别喜欢花期。我喜欢一个人躺在岸边的绿草地上,闭上眼睛,屏住呼吸,静静地聆听柳条舒展的咔咋声,聆听蜜蜂采蜜的嗡嗡声,聆听花瓣被蜜蜂翅膀拍打的滋滋声,聆听树叶,草叶,花瓣被微风吹起的交响声,她们混成了华丽的乐章。走进了自然的音乐厅,陶醉于如此美妙旋律之中。当我情不自禁地呼吸那刻,嗅到了一种气息,一种草儿萌芽,努力挣扎出来带出的泥土被阳光蒸发出来的气味。我努力分辨这种气息的成分。一个古怪的想法油然而生,噢,那不是去年埋葬的花,草还是树叶,经过一冬的酝酿,随着芽儿萌动而窜出来陈酒香吗。我用鼻子喝着这美酒,随手抓一把野菜当作美肴。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嗅觉告知我醉了,迷瞪得开始了幻想,幻想五彩缤纷的植物,小兔子的耳朵紧贴在我的脖子上,柔柔得,世上所有香味糅合在一起,吸进自己的心田,我难以区分单纯的那个香味。姑姑草调皮地在我的眼睑跳动,姑姑草的大毛头撩动起我的睫毛,最终把我弄醒。我睁开了眼睛,看见眼前是五颜六色的鲜花,还有蜜蜂在花蕾之间,眼前复苏的万物都投在蓝色画布上,蓝色的画布上还有几朵漂浮的白云。多美的油彩画,比梵高画胜百倍。我没有来得及欣赏美妙的油彩。我一股劲的在想,我梦中闻到的是那种花香。我凑近花间,贴近鼻尖,还是不能确定,当我眼光移开花儿的时候,我才明白,草香原来就在我的身边,再看看树叶在招展,其实每个植物都有他们的芬芳。起身才恍悟刚才听到的其实那是广利河上一场河水运动会的声音,河水拼命地往大海奔跑,拍打这岸边的石头,岸上的柳条挥动小旗为河水呐喊,蜜蜂在花间穿梭相告,河鸟拍打着翅膀,为河水助威。原来这是生命运动的季节,我只有用心去感受这一最唯美的花期。
我喜欢她,这个花期,我喜欢的即是如此的情景,在这草长莺飞的季节,是哪个花期赋予了我的活力,是缤纷装扮了我的人生起跑线,从1997年到现在,我每天都在期盼花期,每个花期的到来,我就长大一岁,我就不知不觉得迎来了我人生的第14个花期,我的青春期,也是最炫美的花期。
现在,初春的时候,只有柳枝在舒展他的秀发,山野间青草并没有完全的复绿,花儿只是打着朵儿,零零散散。虽然这样,我依然感受到花期将至,我也听到花期到来的脚步声,轻轻地走来,一天两天,花期就要到来,花儿开始争艳,青草开始于微风糅合出花期的清香。花期越来越近了,杜鹃相鸣,百花齐放,万鸟争鸣,小溪敲出冰的欢乐乐章。快听,花期越来越近了。
在这人世间,泪为何物,直叫人心乱如麻
——题记
大地的眼泪是泉,苍天的眼泪是雨,而养母的眼泪是宽恕。
听说,我是妈捡来的,小时候别人对我议论纷纷,有些同龄人跟在我身后说我是被母亲捡来的,当时,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捡来的,便跑回家问妈,妈听完后就非常恼怒,问我这句话是谁说的,我看着盛怒的妈妈心里害怕极了,便大哭起来,后来妈妈哄着我说:“轩儿,你还小,有些事情你还不懂,但你要相信妈妈,妈妈是不会骗你的,你的的确确是我十月怀胎生出来的,这件事是任何人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怀着对妈妈的信任,我不再为了这句话而跑去问她了。
随着我慢慢地长大,我该入学了,可是在我即将入学的那几个夜里,我都会看见妈妈背着我在偷偷抹眼泪,我当时想也许是沙子吹进眼睛里了。
在我成长的这几年里我和妈妈受尽了人们的白眼,和我同龄的小孩子不和我玩,大人们对我们指指点点,这段日子里是我和妈妈最难过的日子,好在日子总算过来了,同村的人在和妈的接触后,都说以前是错相信别人的话了,看见妈妈满脸笑容,我开心的笑了,在母亲的咳嗽声中,我又开始埋怨了,说母亲应该早点休息,这些事我自己能做,然而妈却摇头说:“轩儿,你明天就要去上学了,我舍不得你,”我笑道:“学校又不是很远,我天天可以回家,妈妈笑说:“是呀,是呀”。
那天早晨我醒来时不在家,而是在一辆车上,我惊恐万分,一个中年妇女说:“别怕,以后就由我来照顾你吧……”从她说话中我明白了,原来你把我送人了,我想回家,却不知该去往何方,在她的安排下,我在全省最好一个小学就读,在这里我看见一些家长在为自己的子女忙前忙后,此时我的心痛了,心里想到,我为什么会被抛弃,我真的不明白,从那时起我恨她,恨她对我的抛弃。
在这十年中,我每天都是忙碌的,因为只有忙忙碌碌时我才会彻底地忘记那个心狠的女人。我有时也会向现在的母亲打听她的消息,但都是一无所获,她真的在世界上消失了吗?我只知道在每年的年底,她都会过来看我,我则躲着她。无论她在我家怎么哭,我还是不想见她,待她走后妈妈对我说:“轩儿,你这又是何必呢?“
我在心里盘算着,她下次来的时候一定要把问题问清楚,可是今年的年底她却没有来,临近午夜的时候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她来了,可当我打开门开看,是一个正在喘着粗气的陌生人,他急急的说:“请问你是女儿吗?“她遇了车祸,正在医院里急救她想见你一面。”我随着他急忙赶到医院,到医院时她挣扎着想坐起来,可是身体上的疼痛不允许她坐起来。看着她因疼痛而扭曲的脸,我的心痛极了,她哭着对我说:“轩儿,原谅妈妈,妈妈当时把你送走也是有苦衷的。”我怒气冲冲的说:“你这自私的女人,你只想到你自己,你想过我当时的感受吗?”在我的责怪声中,她的眼角溢出了浑浊的泪,我的心为之一颤。我眼看着她在大口大口的吐血,我却还是不能忘记她对我的伤害,医生纷纷摇头说:“我们尽力了。”
在她闭上眼睛的时候,一滴泪从她苍白的脸上滑落,她的嘴角轻启了一下随后便去了。我跌跌撞撞的跑出病房,这样的结果不是我想要的。
后来,参加她葬礼的时候才知道我一直追寻的实情。原来,我真的是她捡来的,并且她还为我放弃了原本属于她的一切,因为无力供我读书,所以才出此下策将我送人,我恨,恨自己的鲁莽,我恨,恨自己的无情无义。我恨,恨自己不知感恩。
眼泪不知感恩。
眼泪催醒了我的心,让我知道感恩,眼泪是我一生的遗憾。从她的眼泪中,我读到了宽恕,读到了她对我的原谅,以及她对我多年以来的牵挂。
是她,让我知道了感恩的存在。是的,让我知道了这世间还有亲情。我要感谢她,感谢她对我的付出。我要感恩,对她永远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