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先烈清明节国旗下讲话稿(三篇)

缅怀先烈清明节国旗下讲话稿(精选3篇)

缅怀先烈清明节国旗下讲话稿 篇1

大家好!

马上就要到春分过后的第十五日,那是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在这段日子里,万物生长,都是一副清洁明净的模样。它给人的印象却总是雨纷纷的,就像我们身边下着的小雨,这就是一年中最标致的清明轮廓。

关于清明节,有这样一个传说。春秋时期晋公子重耳流亡时,曾累倒不起,群臣竟找不到一点东西吃。而介子推默默割下自己的大腿肉助重耳恢复了精神。多年后重耳当了国君,要赏赐当年的功臣,却唯独忘记了介子推。而这时的介子推同母亲隐匿在山林里,难以寻觅。在他人的建议下重耳烧起了山林,以为他会自己出来,不料想最后在柳树下发现了死去的介子推和他的母亲,以及介子推留下的劝君清明的谏言。次年晋文公领着群臣,登山祭奠介子推,那棵柳树又生长起来,重耳叫它清明柳,又把这天定为清明节,清明节日及感恩之情流传至今。

清明节蕴含着感恩、和谐、积极、新生的内容,清明节不是一个哀伤的节日,而是庄重、感恩、怀古的节日。而我们后人好像淡忘了清明节感恩的本源,仅以祭奠来表达怀念,而在当下的生活中又不加警醒。能看到有人哭喊着无法成为亲人弥留之际所看见的最后一张脸,终于知道了子女想要赡养而父母已等不到那一天。

作为中学生,如何践行感恩的主题,具体内容不必多言,需要指明的是当前存在的普遍心态。我们往往觉得来日方长,陶醉自我。以为只要努力学习为将来的回报打下基础,就是最正确的事情。有这样一个辛酸的故事,孩子在和母亲顶嘴时说,你开心就好,结果母亲停住了,还以为孩子终于长大了,终于懂得体贴自己的父母。

清明节实为感恩节,对于逝者的想念最终还要回归到对生者的尊重,哀悼最终需要过渡到关怀。让我们懂得感恩,用今后的时光感激当下陪伴你我的人。

谢谢!

缅怀先烈清明节国旗下讲话稿 篇2

明天就是清明节了,今天在这庄严的升旗仪式上,我们凝视着烈士鲜血所染的国旗,不觉思绪又回到那艰苦峥嵘的岁月:旧中国饱受战争的创伤和帝国主义的欺凌,人民受尽磨难和屈辱。祖国危难之时,无数爱国志士挺身而出,为了祖国的独立统一和人民的解放,甘洒一腔热血。无数英烈用他们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烈的爱国乐章。谁不想自己的祖国日益强大呢?谁不想在走出国门时可以骄傲地称自己是中国人呢?祖国是民族的根,爱国是民族的.魂。世界上任何一个伟大的民族都把爱国作为自己精神的支信和力量的源泉。

时代的列车已进入21世纪,新世纪给爱国主义注入了新的内涵。爱国不再变得虚无,爱国也不再化表现为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今天我们在这里讲爱国,我想首先应该落脚在我们的工作、学习、爱校、敬业上,试想一个不爱自己工作的人,一个不爱自己学校的人,一个不爱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人,还能谈得上爱国吗?

同学们,发奋努力吧,让我们以优异的成绩告慰青松下长眠的烈士,报效伟大的祖国!

先烈们用他们的生命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不仅要努力学习,还应珍惜自己的生命,这样才不愧对他们。

同学们,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就应该继承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踏着革命烈士的足迹,努力学习,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到底。

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发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缅怀先烈清明节国旗下讲话稿 篇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八(2)班的苏文慧,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是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而我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却很淡薄。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但不是保护违法犯罪的!我们在报纸、电视上会看到很多案例,一些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任意妄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xx年7月,哈尔滨市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一件区区小事,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人们不禁要问,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问题的答案在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有一个小学生,他去北京旅游,在很多名胜古迹上用刀刻下自己的名字,他自己觉得很了不起,没有白来一趟。结果受到长城管理委员会的罚款处理。一开始他还不服气,其实他的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因此,同学们要从这个案例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

或许有的同学会说,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但是有少数同学还是没有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比如,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经不起表扬,也经不起批评,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当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了这部法律后,就可以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不仅要求我们自己要遵纪守法,也要求了我们要适当的制止违法事情的发生。比如:在看到同学吵架甚至打架时,你应该及时劝阻并及时告诉师长;比如:在爸爸喝了酒后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比如告诉司机先生要注意车速,不能闯红灯。刘备曾经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叫告诉我不要忽视身边的小事。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同学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衷心希望同学们不仅成为有文化、有知识的栋梁之材,而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举起生命的盾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健康、茁壮地成长!

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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