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与法同行作文26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要有法,处处要遵法,正是法律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通过学习法,我们对法有了逐步的认识。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人们在马路上可不简单,它受法律保护。有些小孩会乱翻栏杆,在大马路上任意跑动,有的甚至会边看书边走路。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是乱闯红灯,我曾看过这一幕,一个老爷爷带着一个学生乱闯红灯,一辆面包车也停不住了,飞快地从对面冲过来,只听“咚”一声,小学生当场晕倒,爷爷手骨折。司机下了车,呆呆地站在那里。所以闯红灯是一种不尊重生命的行为,事情一旦发生,随之而来的是一场血淋淋的场面。我们还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我们的监护人殴打我们或阻止我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便可以起诉他们。
“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这是邓小平爷爷说的,我们要学好法,只有法才能给予我们更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他能使我们不会走向黑暗,而是走向光明。法是无边无际的,你要是犯了罪,永远逃不出法网。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改正以前的过错,就一定能创造出更美好的未来。
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因为有法律,我们生活的才安全,因为有法律,我们的世界才不会混乱!古人曾经说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社会上有许多犯罪的人,他们都是因为一时糊涂,做了错事,所以才要被法律制裁。我们现在为什么能安心地喝水呢?因为有法律保证水质的安全。为什么过马路时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因为法律要维护我们的安全。
例如网上的一则新闻说:“一位上过大学的女生,亲手杀害了父亲。”这位女生小时候,父亲就和母亲离婚了。母亲含辛茹苦的把她带大,也给他找了个后爸。不久母亲便又怀了一个小男孩,一家人过得非常幸福。但后来亲生父亲又来找母亲复婚,母亲被感动了。这件事被后爸知道了,他当即就和母亲离婚了,并带着儿子走了。于是,母亲带着女儿来和父亲复婚,但亲生父亲已经找到了新的女朋友,把她甩得远远地。母亲悲愤欲绝。所以女儿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她用钱雇了几个人,把亲生父亲引到了家里,然后亲手杀害了他,最后法官判她死刑。”
法律就是我们的守护神,生活中不能没有法律,国家需要法律来治理,人民需要法律来帮助。
今天对我们班级来说是个重大的日子,因为今天是我们期待已久的国旗下讲话。
我早早的去了学校,耐心地等着家长们在我脸上“涂鸦”-化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许多同学也陆陆续续的到了班级,我也化好了妆,在座位上认真地等待着。
突然,升起的铃声响起,也说明我们要下去表演了,我们都非常的兴奋。彭老师叫我们排队下去,我们一路上一蹦一跳的来到了表演的后台。我们排成两队,一边站女生一边站男生。升完旗后,当说到四年四班表演时,我们列好队,走上台,当场下的人看着我们时,我们觉得非常光荣。
节目开始,首先我们班的主持人黄然冉跟丁泓宇同学从容的走上台,用嘹亮的声音主持起节目,然后是我们的铿锵有力的朗诵,“国旗国旗,我爱你”,接着是小提琴演奏“龙的传人“”表演者是王睿可,郭思言,周奕睿,他们的表演很精彩。然后是火辣奔放的舞蹈“咖喱咖喱“”这个舞蹈也是精彩杰伦。再来便是开心搞笑的相声,最后,我们一起温习了24字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
国旗下讲话在我们班精彩的表演下结束了,回到班级,彭老师一直夸我们太棒了,我们一个个都很开心。
俗话说:“化悲痛为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在有些人眼中,法律恐怕只是一种外来的约束,立法似乎与普通百姓没有什么联系。处于不幸之中的人们更难以在经济赔偿与精神抚慰之外,想到法律问题。事实上,法律本身就是个人社会生活的准绳,维系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和权利。当每个公民都怀着强烈的信念来锻铸法律的时候,法律就不再是一股束溥自己的绳索,而成为我们自己对生命与权利的保障。
身边的法律真是多得狠,比如,曾经有一位老太太因儿子不养老而将儿子告上法庭,经法院讲解后,最终判儿子不养老的罪名,多照顾老人,如违抗法律命令将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一个月前,电视里报道了剑桥郡一个农场主呼提高酒后驾车的法律责任的新闻。这个农场主19岁的独生子参加同学的生日会后,因乘坐同学酒驾的汽车发生事故而不幸身亡。悲痛欲绝的父亲在掩埋了儿子的尸体后,因乘坐同学酒后驾驶的汽车发生事故而不幸身亡。踏上了修改法律的漫漫征程。说起“漫漫”,是因为这位父亲所主张的不仅是提高酒后驾车事故者的法律责任,更扩展到酒后搭载其他乘客也同时需要承担严格的法律责任。尽管如此,人们依然对这位父亲投来敬佩的目光,为他所做的已经超越了个人的哀思,而是追求对他人生命的更大程度的保障。
关于《儿童权力公约》,儿童的通信不受任意和非法干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能让我们儿童也有美好的社会生活。
通过这些法律问题,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唱的小儿歌,过马路,也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想靠近,早避身,举手行礼表深情。法律有法才有依,共建和谐地球,做好你我他。
还在等什么?赶会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共建和谐家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
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大家好!我是七(3)班的袁若琪。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中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的是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21世纪的中国是一个法治更加完备的社会,作为中学生,我们也到了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年龄。我们思维活跃,敏感好奇,喜欢模仿,但好胜冲动,缺乏辨别力,很容易染上不良习气而导致违法犯罪,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10月12日普法使者进校园的系列活动在我校正式启动,各种富有创意的法治教育活动教会了我们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让我们懂得了犯罪始于违法,而违法又起于违纪,三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正是那些同学们不足挂齿的违纪行为,被称作毫无意义的细枝末节,会阻碍你的进步,甚至摧毁你的成功。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虑于微,防于小,才不会留下小隙沉船,小虫毒身的遗憾。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们已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它的到来。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做学法好学生,做守法好少年!让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
谢谢大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中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
更重要的是,它能使我们明白: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中就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要想在社会上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就先要做到在学校中遵守校纪校规。
可能有的同学会认为在现在这个张扬个性的年代里,比的是帅,玩的是酷,没有谁会在意那些条条框框。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人违反了纪律,不仅会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到其他的同学。如果现在就把违反校规当作家常便饭,以后到了社会上就很可能经常触犯法律。如果人人都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规,汽车横冲直撞,那马路再宽恐怕也比伊拉克的战场安全不了多少。到那时连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证,更别说什么张扬个性了!
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那具体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关于宪法的知识。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当代小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位学生的心里!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规矩是什么呢?对,就是法制。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须有法,处处须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将法律铭记在心间。
首先,我们听一则故事。在德国,没有人闯红灯,即使在深更半夜空寂无人的街头上,德国人依旧沿着横行线走,看着红绿灯过马路。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出现了一个笑话。有人在电话亭标上“男”“女”的字样,结果所有到电话亭打电话的人,就像看见了厕所标志一样,进入自己该进的电话亭。就算“女亭”闲着,“男亭”的人宁可排队也不到“女亭”那边打电话。
也许,德国人的这种行为会让我们笑上三天。我们会聪明的认为,德国人就是死心眼,被规则“套住”了。可不被规则“套住”的我们,又是怎样的呢?毋庸置疑,就是那一个个悔恨的面孔。
法制,一个张口就来的词,可有多少人真正明白它的意思呢?作为一名中学生,我听到过无数关于法制的故事,不管这些故事是否长,是否短,是否精彩,它都让我明白:“法”是一把无形的枷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法”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法”是神奇的矫正器,它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它值得我们一生去遵循!
其实,法制就如同一场战争。这里面有大大小小的战役,而最重要的,就是青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可是,近年来,因青少年缺乏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不计其数,青少年犯罪已经不容忽视了。
某年,一个中学生王某与同学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一顿,王某因此也受到了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的寝室时,正好被值班老师发现,并带到了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东西:枪!
叹!花一般的年纪,却被罪恶抹杀了。因为罪,多少人曾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翔,可自己却只能在牢笼里抹泪。他们沉痛的罪史,唤醒了我们:在经历风吹雨打时,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那些没有法律约束久而久之形成的习惯,不仅仅是法律观念淡薄的表现,更是误入歧途的开端。所以,我们学法、用法、遵法刻不容缓。也许,我们的翅膀过于脆弱,但经过岁月的锤炼,法律的洗礼。我相信,我们的翅膀会更加坚硬!
法制,它不仅仅是用来约束我们的,他也是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完整、更加和谐的。没有了法律,人们没了伸冤的地方,官员也不像以前一样公正,罪恶也悄悄的来临,整个社会一片狼藉。那时的场景,我们可想而知。所以,我呼吁:不要让昨天的罪行,变成今天的悔恨!
法制,我们会一直一直与你同行!
一个国家要想富强,就要有法律。而我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法制社会。大多数人,包括儿童,都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可也有一部分的法盲,他们一点不重视法律,以为他们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可惜还是逃脱不了,最终进入了大牢。
我这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有一民青年女子李某,23岁,无职业,高中毕业。她在4月21日上午打了一通电话给张先生说:“你的女儿在我手里,给你半小时筹3万元赎回你的女儿。”张先生听后赶忙报了警,民警让张先生等电话。不久,果真又来了一通电话:“交款地址是在小区花园的垃圾桶里。”民警从电话调查入手,这两通电话是从两个不同的小卖部打来的,老板并不知道女青年往哪去了。线索断了。警方让张先生把三万元放在指定的垃圾桶里。等李某来取钱时,民警一拥而上,制服了李某,据李某交代,四岁的小女孩被他拐到了公园,民警一找,小女孩正玩着呢!因李某有勒索罪,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去偷,去抢,去骗呢!因为他们有一部分是法盲,一部分肆无忌惮,目无法纪,可他们哪里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呢。我希望这个词能引起社会的关注。走上弯路的人赶快走回正道,没有走上弯路的人,永走在正道上,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词埋藏在人们的心底,让人间没有罪恶,社会更加美好吧!
周一的早晨秋风习习,但我们却感受不到一点凉意,那是因为我们的心情十分激动,期盼已久的国旗下表演活动如期到来了!为了让全体同学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这次表演的主题是“与法同行,快乐成长”。
我们早上六点半就赶到教室化妆,看着一个个穿着表演服的同学化妆后的漂亮模样,大家都开心极了。到了八点,表演准时开始了,在闪亮登场的两个主持人对小学生行为规范提问之后,同学们齐声朗诵了升旗时的注意事项。紧接着,一首优美动听的小提琴合奏歌曲《龙的传人》让我们感受到了中华儿女强烈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怀以及对自由完美的向往和追求。
接下来的相声节目《与法同行,爱我中国》告诉我们: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从认真听课做起,养成自我约束的好习惯,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拾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就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生动有趣的相声倡议全校学生携起手来与法律同行,让文明和谐溢满校园!
不能不提的就是让同学们尖叫不断的街舞表演《咖喱咖喱》,热情火辣奔放的舞蹈把现场观众们的热情都点燃了!演出的最后,同学们齐声诵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校师生自发地随声附和,掀起了演出的高潮。
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表演结束时台下的阵阵掌声告诉我们演出是很成功的,我们排练的努力和老师的付出都没有白费,大家的脸上都乐开了花!与法同行,快乐成长,我们一定会牢记小学生行为规范,当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是无处不在的,我们要学法懂法,做到与法同行,遵纪守法。但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就拿我妈妈乡里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来说吧:前几天,妈妈乡里发生了一件青少年破坏公物的极不文明极不和谐事例,妈妈乡里的“农民健身休闲公园”里被人故意捣乱:公园里的石桌推倒,石桌摔到地上摔成了几半;石凳从台阶上滚呀滚,被滚得面目全非,就像月球一样,坑坑洼洼;健身设施被破坏,其中一种体育设施的把手给弄断;绿化带里的花草被践踏蹂躏,全部枯死;还把计生文化宣传栏全部撕毁敲掉,实属不该。顿时,公园里的设施惨不忍睹,公园里的景象狼狈不堪。
后来,妈妈乡里的人发现了,马上报告给妈妈,妈妈马上带领了几个乡干部去调查。经调查,据目击者提供的一丝线索,妈妈他们找到了突破口,不久就找到了“凶手”——原来是一群五六年级的在校生和几名中学生、还有一名社会青年。妈妈他们对这些“凶手”进行了严肃深刻的教育,最后,这些“凶手”也觉悟了,非常地后悔。可是,错误已经造成了,妈妈说,现在,这些人至少还要赔偿损失8000元!唉——我为他们叹息——同学们,犯法是一种“自杀行为”,我们要与法同行,遵纪守法,守法等于保护自己。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永恒的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规定着前进的航标。浩瀚的人生海洋中,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沿着法律的宽阔航道我们才能圆满到达成功的彼岸。
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心革面。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平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作为新时代的青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进而去建设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中国。
法在我心中,发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从年轻时代起,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成为遵纪守法的青年学生。
让我们在前进的路上与文明同行,与法同行,与学校同发展,同成长,而且越走越好!
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我们是社会的一角。社会的存在,是带有规则性的,我们拥有着可以保护我们的权利,但同时也有我们必须遵循的责任和义务。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我们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同时也要珍爱别人的生命。看现在社会,每年总是发生不少青少年自杀案件和他杀案件。这到底又是耽误了谁呢?身边总是看见有一些混混,他们早早告别了学校,步入社会,却又后悔不已。不少人因为一时的义气用事,退了学,现在却再也回不来了。人,只能活这么一世,为何还不好好珍惜呢?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只有学会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我们才有资格谈未来。
读了《普法教育读本》以后,我明白了,遵法是自身法律素质的一种表现,只有正确的使用法律,才能创建美好的明天。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拯救少年犯》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在书中,我看到某些未成年人仗着自己年龄小,以为犯了错事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为所欲为。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是为了让祖国能有更美好的明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他们为所欲为的利器和理由。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三字经》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为何年龄大了,反而有人变坏了呢?孟母三迁的故事就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不同的环境成就不同的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只有交到好的朋友,我们才能变得更加优秀!文中的小蒙就是交到了不好的朋友而毁了自己。所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有一个好的朋友,既可以作为知己,也可以作为对手,互相激励,共攀高峰。
与法同行,与爱同行,去迎接我们美好的明天。展开双翼,放飞梦想,法制社会便是我们翱翔于天地之间的护身符,但是同样,它也是制约着我们的利器。人生是幅美丽的画卷,请不要让它的炫彩变得灰暗。
或许前途未知,或许曾今迷慌失措,但这一切并不重要,我们必须要把握住现在。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遵法守法的基础上,所以,为了我们的明天,让我们与法同行,共创美好!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在云和街道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法不徇情,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知法、懂法,让法律保护着我们、牵制着我们向阳关大道迈进。
法,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当我们将要横穿马路的时候,必须选择走斑马线,即使前面没有一辆车子开过,我们也决不能闯红灯。当有人殷勤地塞给我们一个红包时,我们决不可被金钱所迷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大脑。当我们的眼前摆着神秘的时,决不能因为好奇而被诱惑,让它毁了我们的前程。
小小少年的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一定要从小学法、懂法。有些同学有时候会羡慕他人崭新的玩具,会想尽办法将玩具拿走,当母亲质问他的时候,他会理直气壮地说:这只是一个玩具而已嘛!那样,这位同学就大错特错了!我们不能以小事为借口,再小的坏事也会酿成大祸。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讲的不正是这个道理吗。
法律就像一把伞,在你无助、委屈的时候,能为你遮风挡雨,让你重拾信心;法律就像一把正义的宝剑,除掉世上一切邪恶和不文明的现象,让你感到安心;法律就像一盏明灯,当你彷徨、踌躇的时候,为你点亮前行的大道,使你一路畅通无阻。
让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伴随法律一起远航。法驻心中,与法同行!
法,这个字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到底什么是“法”呢?翻开字典查找,上面写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这不由地让我想起八年级品德考点上的一条 :法律的特点。
纵览四周,“法”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例如,里、家庭里、社会上,真可谓“无处不在”。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时,当体罚学生时,当儿女不孝时,我们都能够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止这些行为。
举两个关于我们学生的例子吧!
某市一名中学生因成绩不理想,放学后回家遭到的打骂,晚上便趁熟睡时,将母亲砍死。公安人员将其逮捕,在法律的制裁下,这名中学生终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
一个自认为游戏高手的中学生,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在游戏中,他来去自如,难以被警察抓住。在游戏上花光钱的他,心生邪念,将游戏世界带入现实中,实行疯狂盗窃摩托车的勾当,但最终警方以盗窃罪将其逮捕。
很多人看到这两个例子,都认为与自己无关,而且也不会遇到这种事情。其实不然,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中显而易见,之所以我们可以在这样的社会中安全而美好的生活,这都归功于“法”!
法治像阳光洒满大地,给人以抚慰;法治像雨露滋润大地,给人以舒心;法治又像空气,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穿行的马路上,存在于我们严肃的课堂上,存在于我们热闹的上……它所在的每一处,凝聚着的每一项规章制度,都在制约着我们的行为,同时保护着我们。
让我们与法律做,面对不良的社会现象,将法律化作武器,与其勇敢地作斗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学法,知法,懂法,与法同行!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庄严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法律,用它那双火眼金睛辨是非,黑白分明,惩恶扬善。法律是一条纽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大家做贡献。如果不遵纪守法,那么将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是一名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但是生活中不遵纪守法的事情屡见不鲜。我曾经目睹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周末,我们一家三口去泉州,汽车行驶在宽阔的公路上,我趴在车窗上欣赏风景。透过窗户,我看见一辆白色的宝马车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把手机架在方向盘上,边开车边玩游戏,宝马车的速度时快时慢,不时还突然刹车,让后面的驾驶员不知所措。这时,爸爸的车停了下来,我一看,原来是红灯亮了,可是宝马车还一直往前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穿过了红灯,眨眼间,只听耳边闪过“砰”的一声,只见小伙子开的宝马车撞到了别人的车,还好车子只是刮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时我被吓得魂飞魄散,久久不能平静。不一会儿,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对小伙子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一番教育,并且开具了罚单。我知道,罚单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告,如果开宝马的小伙子不知悔改,生命之花就会瞬间凋零,那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会需要法律的保护。托马斯先生曾说过:“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他都不徇私情。”,由此可见法律是多么重要!我们是一名少先队员,也作为一位小公民,我们要懂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已,提醒别人。
我到现在还记得,不知是那一天,我去一个商店去买文具,一不小心多拿了几元钱,跟过一阴暗的小巷子,巷子很黑只有几盏灯一闷一闷的亮,我心里毛毛的。突然听到小孩子的哭声,我听到哭声走到墙角一看,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只看见几个几个高年级的同学围着一名低年级学生说:“竟然没带钱,明天再不带,我就把你淹死,滚吧。”我一看吓得我心惊肉跳,连文具都没买,像箭一样飞快的跑回家,把门关上,这事一直让我害怕。
还有一件事,是上个月吧,我和妈妈骑车去苏果超市买东西,路上要穿过一条马路,明明亮着红灯,可一辆出租车,“呼 ” 一声跟我们车来了个“亲密接触”,之后加大油门“飞”走了。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先队员,要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少先队员,不要忘记守法哦!
与法同行,让我知道生命之珍贵,与法同行,让我们做健康守法的一名少先队员吧!
人们常把我们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未成年人犯罪,是各种犯罪行为中最令人痛心、最值得社会关注的犯罪行为。青少年年少气盛,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说话做事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考,不计后果,如果受到不健康社会现象的影响,就可能逐步由违反社会公德、触犯法律、直至犯下不赦之罪。这难道不是充满暴力和血腥吗?难道不令人触目惊心吗?难道不发人深思,催人警醒吗?人首先要知法,更重要的是守法。与法同行,才会幸福安康!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不仅需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还需要有人为它们浇水、施肥,更需要有人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孩子。我们需要高山一般的父爱、大海一般的母爱,更需要春天般温暖的社会之爱。我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地开放!
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各种各样的法律织成的法网疏而不漏地保护着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当中的每个人从出生、成长、工作……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
当我们发出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声“哇哇”啼哭时,法律天使便来到我们的身边告诉我们:“你是中国的公民,你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从此,我们幼小的天空撑起了一柄法律的保护伞。
有了父母的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我们才能安全、快乐的成长。到了上学年龄时,《义务教育法》又告诉我们:接受教育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坐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室,老师循循善诱,我们如饥似渴的允吸着知识的甘霖,为将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积蓄能量。
离开学校,来到社会,我们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劳动者。作为一名劳动者,《劳动法》赋予我们各种各样的劳动保障。如果你是一位科学家,你享有发明权、专利权;如果你是一位作家,你享有著作权……法律是我们强而有力的后盾,让我们大展拳脚,把梦想一个个变成现实。
然而,生活中也有很多因为不懂法律而酿成的惨祸。一个17岁的孩子因为怀疑同学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竟拿刀戳死了那位同学。一个16岁的孩子,受到父亲的影响,他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然后胆子越来越大,两年就偷到了价值二万七千多元。阿城市的一个盗窃犯罪团伙,这4个“飞檐走壁的江洋大盗”竟是几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十二岁,最小的只有八岁,连续五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多元。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不让人触目惊心。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把法永远放在心中,一生与法同行。
在法制的蓝天,我们从羽毛未丰满的小鸟转换成展翅腾飞的雄鹰——题记
青少年在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这个世界,有鲜花也有小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是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被愚弄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现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的健康如大海中远航的小船,少不了法律的沿途护航。
一个人,一个世界要是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们将无法想象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只有法律的限制,我们这个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着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受它的约束和保护。
法律就像一个鱼缸,而我们好似鱼缸里的鱼,既受它的束缚,又不至于我们跳出缸外而自取灭亡。如果没有了它,我们就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和保证,不能存活,所以法律是我们社会生活的前提。
在法制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的我们更要从小就学法,知法,只有这样才能远离邪恶。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国家,家庭,学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说道“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世界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人,我们要“知法、学法、尊法、用法。”
法律教育我们怎样做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法律是一把剑,伸张正义,除恶扬善;法是一把伞,挡风遮雨,众生和谐。但你如果不遵守法律,那把伸张正义的利剑,就会对向你。
这把使我想起了这样一个案例:某地四名初二学生受社会高消费的影响,大把大把的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从电视中看到抢劫来钱很容易,于是自恃人高胆大,经常晚上持刀闯入本校宿舍对外地学生威胁,索取钱财,猖狂时一个一个宿舍挨着抢,同学十分害怕,敢怒不敢言。发展到后来,他们竟在学生晚自修时强行搜身,造成有的学生心神恍忽,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身习健康、财产安全以及教学秩序造成的危害。他们自己还认为沾校时抢同学的钱无所谓,最后当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如果那四个中学生知法,就不会使那一部分中学生吓得不敢来读书,也不会使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让我们与法同行,放飞梦想把。让21世纪的明天,变得更加美好!
人们常说:“我们生活在法律中。”有法律就有法庭,那天,我们幸运地参观了齐河县法院,对法律有了更多的理解。
小记者们参观的是审判庭。一走进去我们就感到了一股十分庄严的气息。看着那屋子上方悬挂的国徽,感觉到一种神圣,一种威严。
我们入座后,审判长、原告、律师等也随后进来了。审判长先是核对了当事人的身份,介绍了法庭内部人员,又强调了法庭纪律,如: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不可大声喧哗等。同学们都认真地听着,流露出对法律的尊重。
庭审结束后,法院的另一位阿姨又给我们讲述了关于未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会受到哪些处罚等,我们听得入了迷。
终于,到了我们小记者采访的时间了,可以向审判长阿姨提问了,我们都跃跃欲试。有位同学问:“案例分为哪几种?”审判长阿姨告诉我们:“有合同案例、民事案例、行政案例、刑事案例等。”小记者们一个接一个地提问,都有了不少的收获。
要回学校了,我看着法院的大门,心里想:“要是人人都学法、用法、懂法,那人世间就永世美好了!”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生命的安危,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的一种体现。“珍惜生命,安全出行”这八个大字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脑海里。
有一次我和家人乘坐飞机外出,飞机上的公告一直重复着,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能在飞机上使用任何手机、电脑。我向四周望了望,发现在我们的旁边,有一个年轻人似乎没听见飞机上那一遍又一遍的提醒,照样自顾自地玩着手机。我原以为他在飞机要起飞之前是一定会关机的,但是,离飞机起飞时间越来越近,他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坐在他旁边的人劝他赶紧把手机关机,飞机要起飞了。他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等一下就关机。”但是他说的这等一下,说不定还要等到飞机降落时才想到要收呢。过了一会,他旁边的人见他还是这样,连忙叫了服务员。在服务员的劝导下,说了种种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安全隐患后,他才不情愿地把手机关机收进口袋。
我们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让犯罪率逐年增长呢,让祖国未来的花朵受到摧残呢?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需要每个人的保护,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做一个真正的接班人。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同我成长!
在我们的身边,永远有一位我们的“守护人”,那就是法律。
那么,什么是法律呢?法律就是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大千世界,五光十色,社会生活,丰富多彩。优美清洁的校园,书声琅琅;如诗如画的公园,游人如织;欢歌笑语的娱乐场所,气氛祥和;紧张繁忙的机场,有条不紊;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秩序井然......所有这些有序的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调节,法律,不仅维护公共秩序,海维护公共安全,正常的经济秩序,制裁违法犯罪等等。
由此可见,法律,已经是有序的社会生活调节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每天都与法作伴,与法同行。
想要与法同行,首先要知道一些法律知识,才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时候,成为主动的一方,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你知道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么?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等。有权利就有义务,我们要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依法纳税等等。我们既可以享受权利,又必须要履行义务,才能享受法律,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只有做好分内之事,遵守法律才能快乐的生活。
我们不仅要学好法律,我们还要用好法律。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许就不会酿成大错。
作为一个现代中学生,我们既要增强法律观念,自觉的守法护法,又要提高自身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做一个好公民。
我们要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让法律随我们成长。
古人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今,各种规章制度正在不停的规范人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犯罪心理,但某些人经不起诱惑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语言没有说服力,只得通过事实来验证我的话。
那是一个中秋佳节,处处洋溢着快乐的气氛,殊不知一件偷窃事件正在发生……街上的人好似一道河流,川流不息。我和爸爸、妈妈、奶奶、舅舅、舅妈等亲人一起外出游玩。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径直向前走去……嘿!那有一个人群,一向爱凑热闹的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去。人太多我看不见里面的任何情形,但我隐约听见一句话:“有三个小孩偷了三部手机耶!好大胆!”我听完向后打了个趔趄,心想:我的天那!小孩?手机?还偷?我的耳朵是不是有问题?正巧这时我看见表妹利用身体娇小的条件钻到人群里看见了那个情景,出来告诉我说:“三个小哥哥他们偷手机勒!你没听错,三个小孩偷三部手机。”我明白了,点了点头走开人群,然后听到警察疏散人群的声音,人们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心仍然在那里嘴里还在议论纷纷:“哎,社会不好,小孩也犯罪。”;“这三个小孩肯定很穷,迫不得已才……”说罢,还摇了摇头。我听了心里似有无数种味道在一起搅拌:酸酸的,因为我替那三个人感到惋惜;苦苦的,因为我明白了人最大的致命的弱点是钱!偏偏人就最爱这个弱点;辣辣的,因为我也爱这个弱点,我曾无数次从爸妈的钱包里偷拿过钱,现在想想心里就很不是滋味;甜甜的,因为我知错了,下决心一定要改,我知道知错能改才是好孩子!从这件事中我悟出一个道理习惯是从小养成的,法律意识是要从小就灌输的,这样我们才有更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