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怎么写(精选24篇)
提起雷锋叔叔,爸爸妈妈这一辈人总是会油然而生一股敬意,因为他们是在雷锋精神的影响下长大起来的。雷锋就是他们的偶像,心目中的英雄。而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雷锋叔叔离我们很遥远,雷锋叔叔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都不太清楚。
上个星期,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读《雷锋日记》,并写下读后感。一回到家,我就上网找到《雷锋日记》,并饶有兴致地看起来,谁知一看就入了迷。随着阅读的深入,雷锋叔叔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渐渐地清晰起来,我仿佛看见一身军装的他正笑眯眯地向我走来。雷锋叔叔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他初中毕业就参加工作了,所以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有一次,他到电影院看电影,因为机器故障,电影没有按时放映,他就掏出书本来看。他就是这样争分夺秒地学习的。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会有的。
看完雷锋叔叔的光辉事迹,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我也很想多学点知识,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是我就是不肯用功。我太贪玩了,电脑游戏、悠悠球对我太有吸引力了。每天一回到家,就想上楼去玩电脑游戏。能完成作业就不错了,从来就不想去复习功课。爸爸妈妈时常催促我学习,可我总是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边风。
读了《雷锋日记》,我受益匪浅。我明白,学习要靠自觉,要勤奋,要刻苦。我以前消磨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今后我要学习雷锋叔叔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挤出时间学习,把过去浪费的时间补回来。也希望不太爱学习的同学也去认真读一读《雷锋日记》,相信他们也会从中受到不少的启发和教育的。
我读了《夸父追日》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践,还有伟大的奉献,这三个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夸父他不喜欢黑暗,而喜欢光明,所以,他就去寻找光明,他要把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在一天夜里,夸父他拿起手仗,抬腿一跑,就跑了两千里,跑到了虞渊,也就是太阳落下去的地方。阳光照在他身上,阳光在他身上的时候,喉咙直冒烟,弯下腰去和黄河和渭河里的水,但是两条和里的水都和光了以后,还是没有止住渴。夸父又向北面的大湖奔去,可是,还没有到,就倒下了。就在他倒下的时候,最后一缕光明照在了他脸上,他遗憾的看着太阳,倒下了。夸父倒下以后,他的手仗变成了桃林,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那鲜美的桃子带给后来寻找光明的人解渴。
我觉得,我们要像夸父一样奋勇向前,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现理想。
昨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夸父追日》。这里面讲述了一个震动人心的故事。
古时候,有一位大英雄,名叫夸父。他的身材很好,为人很正直,所以人们都喜欢他。那时候,很多人向太阳神祈求一个愿望,让太阳走得慢一点,这样他们才有更多的时间做工。看到这样,夸父帮他们跟太阳神讲。但是太阳神不要听他的话,读后感《《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因此他决定要把太阳追回来。在追太阳的时候,因为口很渴,所以他死了。当太阳看到这动人的情景后,便放慢了脚步,把白天变得长了一点。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夸父的性格。他具有坚贞不屈的精神。在碰到困难,也就是他觉得口很渴的时候,还继续追太阳。如果我是他,我可能不要这样做。对我来说,他也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他很关心别人,会把一生的精力奉献给人们,他是一个那么好的人。
可是,我偶尔也会想:为什么他感到口渴的时候他还追太阳?为什么要危害自己的生活呢?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很笨,对不对?不管怎么说,从故事中,我们可以学到:当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坚持不懈,努力地试一试才有可能成功。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应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取用另一种方式去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取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期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读《夸父追日》我才知道:夸父不喜欢黑暗,他喜欢光明,《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他看见太阳每天都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便决定去追赶太阳,把太阳抓住,想让它永远的固定在天上,想让大地一直充满阳光。
夸父追到了太阳那儿,忽然间,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于是,夸父俯下了身子,把黄河、渭河的水喝的一滴不剩。可他还是渴,就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
可是,夸父还没有到大泽,他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的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了巨响。夸父看着西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把手杖向前一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上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是一片鲜果累累的桃园,是夸父的手杖变的。树上有鲜美的桃子,可以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力前行!
《凡卡》这篇课文是俄国作家契柯夫写的,这是我学过的最喜欢的一篇课文,也是印象中最深刻的,它让我心血来潮。
它叙述了主人公凡卡在莫斯科痛苦的学徒生活,反映出了旧俄时代穷苦孩子的凄惨遭遇,揭露了沙皇制度的黑暗和罪恶。读完课文,我为凡卡的悲惨遭遇感到难过。
当我读到“吃的呢,简直没有。早晨吃一点面包,午饭是稀粥,晚上又是一点面包,至于菜啦,茶啦,只有老板自己才大吃大喝。”的时候,我想到了自己,不仅有的吃,还要挑三拣四的,是在惭愧。跟凡卡相比,我觉得自己十分的幸福了呢。
当我读到“我的生活没有指望了,连狗都不如!”我体会到凡卡那极度痛苦的心情,顿时我仿佛看到了凡卡悲伤痛苦生活的场景,流下了泪水。
我的心颤抖着,一个九岁的孩子,才九岁!此时他应该伏在母亲的怀抱中,倾听着那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然而他那惨白的记忆中却从未有过如此温馨的往事,只有和爷爷一起替老爷砍圣诞树那一段极其愉快的回忆。凡卡渴望着温暖,期盼着欢乐,然而他仍一无所有,渴望带来的是孤苦,期盼换来的是泪水。曾记得儿时的我在写第一封信的时候,是在爷爷的帮助下、教育中写下了地址和收信人的姓名……郑重地贴上邮票,和凡卡一样,将那宝贵的信塞入邮筒里。然而凡卡却在昏黑的圣诞前夜,揣着惊恐的心发下了没有邮票、没有地址的一封“死信”。然而可怜的小凡卡仍充满希冀,等待着这没有归宿的信寄到爷爷手中。哦,他分明是盼着幸福啊!泪水再一次蒙住了我的双眼,我多么希望让凡卡解脱这束缚。
我的一切和凡卡相比真是天籁之别啊!同凡卡相比,我深深感受到了咱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我会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这美好的一切。我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祖国和人民对我们少年的、儿童的期望。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情绪,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就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能够说,这也就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就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就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能够废寝忘食地读书,能够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就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就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就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就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就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l)在我看来,读书就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就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就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到达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清正廉洁的名言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就是没有。王冕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正因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一样,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这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学校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小书。开始我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不懂什么意思。这天,在老师的指导下又把《弟子规》拿出来认真地读了一遍,原来《弟子规》是中国传统圣贤教育的书籍,它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的思想道德理念传承给我们。使我们懂得了什么叫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俭节约,宽容超多,什么是亲情,友情等等……
以前我不懂得孝敬父母,常常惹父母生气。有一次,妈妈把饭做好以后放到桌子上,喊我吃饭,我被精彩的电视剧迷住了,没有答应。妈妈一而再再而三的喊我吃饭,我不耐烦的回答:“你们去吃嘛,我一会再来,喊我干什么嘛。”妈妈说:“饭快凉了,快点来吃吧!”我还是等电视剧完了之后才到饭桌上去吃饭。还有一次,妈妈正在厨房里干活,叫我帮她把地扫一扫。我根本就没有理她,只是在电脑上尽情的打游戏。妈妈过了一会又喊了:“你把地扫了没有啊?”我还是没有听见。妈妈生气的说:“你这孩子,没有听见我叫你吗!”
这天,我读了《弟子规》的入则孝,我很后悔。尤其是有看见后面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说“父母叫我们,就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的。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者推辞偷懒。”反思我自己的行为,羞愧之心悠然而生。勇于承认错误是一种美德,此刻,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
《弟子规》是一面镜子,我要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我是城里的孩子,整日在娇生惯养中度过,不了解外面的世界,甚至有一点小脾气,总爱以自我为中心。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后,我才了解到乡下孩子的生活和最纯洁的友谊。
桑桑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调皮、善良、具有同情心的一个小男孩,他叫了许多和他年龄相仿的好朋友:文静聪明的纸月、想获得别人尊重的陆鹤、家庭富有的杜小康、年事已高、善良的秦大奶奶、撑起家庭重担的细马,个个都是勇敢的。
乡下的孩子们都很淘气,动不动就要打架,来回抛砖头,在我看来非常危险,特别随便,但是,所有的孩子都是那么纯真,那么可爱。
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纸月,不仅学习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
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孤独,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
杜小康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
杜小康,他没有自己怜悯自己,更没有让别人来怜悯他。他用稚嫩的肩头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草房子,洗涤人们身心的书本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资料,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但是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先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我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我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务必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务必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透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向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但是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能够看的出来“我”一向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向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我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此刻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明白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齐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述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向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向到了之后,他心中一向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向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向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之后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齐离开了,之后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之后他和爸爸也一向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向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向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向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向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今天老师推荐我们去看《城南旧事》那本书。吃完晚饭,妈妈就陪我一起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看完这本书,我不禁为主人公感到敬佩,用简单的文字就能够将所有的事情描绘的淋漓尽致。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就是一个代表,世上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就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l)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就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己甚就是相似,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就是思想的升华。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法布尔(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的代表作,一套书籍共有10卷,每卷里有许多不同的章节。它用生动的语言介绍了各种不同的昆虫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比如:节腹泥虫竟能让猎物一动不动,毛刺砂泥蜂会为黄地老虎幼虫做手术,石蜂特别的进食和产卵方式, 砂泥蜂和燕子为什么喜欢在别人家筑巢, 松毛虫为什么总是一丝不苟结串而行, 而圆网蛛织的网不仅结实更像是一幅有规则的几何图案……
这些书不仅描写各种昆虫的特性,还引入了许多生物知识和专业术语,读起来还是挺花时间的。我刚完成了第一卷《高明的杀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关于“圣甲虫”的。我喜欢它的原因是这一章节不但完整地描述了圣甲虫的外形,而且还拟人化地描绘了圣甲虫找粪便、做粪球和推粪球等一系列动作和故事,比如:圣甲虫会争先恐后的挤到最前面,有的梳耙表面的粪便,有的往下挖,寻求更好的粪便;圣甲虫在推粪球时常常会有“热心的合伙人”来相助,可它真正的目的不是帮助,而是想要抢走这个本来属于原主人的粪球;当粪球推着推着不小心被固定在一枚大头针上时,两只圣甲虫就会合力从粪球底部拱粪球,可是如果大头针太长,圣甲虫拱不出粪球来时,他们就会立刻放弃,因为他们想不出其它更好的办法了……
我觉得这是一篇关于昆虫的佳作——作者知识非常渊博,更可贵的是,法布尔把对昆虫的介绍简化成通俗易懂的语句,并且适当地加入自己的观点,还为书中出现的昆虫们配上了精美的插图,整本书像一本字典,又像一本童话书,让我这样的小读者也能读懂这些文章,帮助我走进奇妙的昆虫世界。就像书中所说的,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看了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昆虫。
看英子奶奶的书,就像在快乐的书花园里尽情地玩耍,就像在软软的草地上舒服地进入梦乡。我对《城南旧事》这本书的读后感,我想你在上面的文字中已经知道了吧!
自从我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夸父没必要那刻苦的追赶太阳,因为太阳是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们的,啊!原来夸父不喜欢黑夜,我也觉得他也不喜欢黑夜,那夸父不想想到了黑夜太阳就要休息,夸父是每天都看到太阳在天空,那要是每天都是白天,那我们还用不用休息了,我真是太讨厌夸父了,因为每天都追赶着太阳,烦不烦呀!也不知道太阳散步很久了之后就回去休息,那要是太阳每天都不休息那不是该累死了,夸父一点都不了解太阳!
但是我还是觉得夸父很刻苦,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夸父就已经追到那儿了,那样的速度是多么的快呀!
但是一抓住了太阳,那要是太阳几年都不休息的话那还怎么照射大地呀?夸父还想到了黑夜太阳躲到哪里去了,肯定是休息了。
我更觉得夸父实在是太傻了,因为夸父那么有情有义的追赶太阳却自己牺牲了,那要是不那样追赶太阳自己还能活很长时间。
我们也不喜欢在黑暗生活,夸父的做法也是对的。
什么是读后感?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可以对故事内容稍作介绍,对人物和书进行一个整体评价。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2)亮明基本观点。
喜欢哪个故事片段,是什么感动着你,说出文章中的哪个情节吸引了你(概写),你是怎样被感动的,受到了怎样的启迪。(突出细节,写好感人点)详写
(3)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联系自己的生活,谈谈读完这本书后,你会怎么做,或者将对你有什么改变。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详写
今天,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本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着力刻画了具有崇高牺牲精神的黑奴汤姆,他的主人谢尔比先生为抵债不得不将其变卖,汤姆最终被第三任主人毒打折磨而死。这本书揭示了奴隶们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读完这本书,我既愤慨,我又伤心,为什么白人就可以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过着悲痛,痛苦的生活,今天卖给你,明天卖给他。在像雷格里庄主的眼里,黑人的命一文不值。这个世界应该是公平的!黑人和白人不应该有区别,我们要反对这种种族歧视,为自由奋斗。
由此我想到了《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他到哪里都会被人看不起。别的小孩都是吃饱穿暖,而三毛却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让人欺负,但他们都在黑暗社会里保持天真的心,而我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人人平等,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消失。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明白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最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样读得懂,之后,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我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应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期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齐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个性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我,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明白哈桑是自我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样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但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先的摸样。。。
今日再观闻一多先生的<死水>,似乎又有所感悟,每一次的品读,或许都会带来一点小小的不同。
从<死水>中,我们似乎能够感知诗人对黑暗现实社会的厌恶,憎恨,灰心和失望;他对旧世界,旧事物的辛辣讽刺和无情诅咒折射出他希望打破旧世界,渴望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全诗透露出诗人的感情是强烈饱满的大义凛然,是拍案而起的义愤填膺,是严峻的冷酷中夹杂着火一样的热情。诗人先是痛斥“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寓指当时死气沉沉,腐烂透顶的黑暗社会,进而“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再次表明这是一个毫无生机,不知人情冷暖的社会,对于这样一个缺乏生机,缺乏人情温暖的社会,诗人毫不留恋,而是索性“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以恶制恶,以毒攻毒,让糟粕去破坏糟粕,诗人自此充满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义愤和兴奋。
在这样一个污浊黑暗的社会中,即便“铜成翡翠”“铁锈桃花”“油织罗绮”“霉蒸云霞”,也断然粉饰不了满目疮痍的病态社会,这种以美写恶,以美好的事物来反衬邪恶的本质,这种鲜明的对比,使丑恶更加暴露无遗,不管在“死水”中注入什么新鲜的活力或者如何改造它,如果不从根本的体制上去加以改善,都是不可取的,都终将逃避不了泡沫破灭的美梦,即使它偶尔发出几声吼叫,也显得那么声嘶力竭而苍白无力。
在最后的一节中,诗人再次发出“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与第一节首尾呼应,既强调“死水”腐烂透顶,死气沉沉,不可救药的现状,又表达出诗人嫉恶如仇,愤慨绝望的心情。
然而诗人在“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后分别写道“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此语一出,掷地有声,斩钉截铁,犹如朝堂断案,镇木一响,无可置辩,也毋庸置疑,立马宣判“死水”的罪恶死刑。诗人或用夸张描绘,或断然否定,犹如雪上加霜,火上浇油,毫不留情地诅咒鞭挞腐败黑暗的社会。诗人在绝望之余而生愤激之语,写道:“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既然这样一沟绝望的死水无法改造,无法挽救,而且腐烂透顶,恶贯满盈,那就不如顺其自然,任其灭亡。
诗人偏激尖刻的言语,巧妙地传达了作者对黑暗现实和反动军阀的咬牙彻齿之恨。在“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的言外之意其实是说让丑恶来开垦,只能是丑上加丑,恶上添恶,他只能把这个世界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只会加快他的灭亡步伐。从而迎来诗人期盼的富有生机,政治清明,充满真善美的人情温暖的光明社会,让“绝望的死水”变换成“希望的活水”。
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终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己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可以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己,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现在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面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想必大家都读过《弟子规》吧,《弟子规》里的资料蕴藏着许多道理,只要我们反复回味,就会有许多体会了。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唤,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很久才回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辞偷懒。读到那里,我觉得自己没有做到……关于爱情的签名
有一次,妈妈一个人在家里大扫除,而我在做妈妈布置的“海量”作业。经过两个小时的“拼搏”,我最后把“海量”作业给消灭了。没想到,我刚刚写完作业,妈妈就叫道:“阿怡,帮妈妈洗洗拖把吧!”我听了,说:“妈妈,我刚刚才把作业给做完,手都麻了,你又叫我去洗拖把,我很累啊!”妈妈说:“我干了一天的活,可把我给累坏了,叫你去洗拖把都不肯去。唉!”我听了,又说:”下次大扫除我就和你一齐干活,这总行了吧!”妈妈听了,说:“唉!算了,你还是好好学习吧!”
此刻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妈妈。妈妈期望我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就什么家务活都不让我干,全部家务一向都是她做的。此刻,妈妈很累很累,叫我帮她洗个拖把,我都不肯。唉,妈妈上班回来已经很累了,回到家她还要忙个不停,我又何曾帮过她干过一点活呢?平时,我在看电视的时候,她叫我回去复习,不好再看电视了,我都是慢吞吞地去做,有时甚至不听呢,净和她“唱反调”。妈妈处处都为我着想,可我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呢!但是,我此刻决定改变自己,要做一个好孩子!
今后,我必须会做个懂事、听话、勤劳的好孩子,学会帮妈妈分担辛苦,让妈妈不再为我的学习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