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童年在人间》这本书,感触颇深。故事的主人公叫阿列克塞,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他的童年是随姥姥、姥爷一起度过的。姥姥每天都给他讲许多有趣的故事,让他爱上了读书。他的梦想是做一名官人,所以他读书很努力,但他那时年幼非常调皮,比如在继父和继父的母亲椅子上涂上胶水,把他们都粘住,因为这些事没少吃苦头。后来母亲也逝世了,他也告别童年。他在皮鞋痁和圣像作坊里当学徒,在轮船上当洗碗工,但对知识的渴望,让他下决心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依靠知识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出路。
文中阿列克塞的少年时代是幸运而又艰苦的,他没有上过学,但在姥姥的影响下,靠读书得到了许多知识,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回想一下自己,父母给予了我们一个非常优越的学习环境,而我们却不知道珍惜,我们应学习阿列克塞渴望知识,热爱学习的精神,要像他一样去追求自己美好、光明的未来!
难得的新年休假,却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不能出门,那么,就自觉遵守规定,不出门、不串门,好好的待在家里,这也让自己有了更多静下来的时间去细细品味一本书的精华。
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光明和有意义。”所以,在每一章节中大部分的叙述都是他悲惨的童年,可是,他都挺过来了,也没有与他共事的人们同流合污,正是那些书籍拯救了他,陪伴了六年的打工生涯、六年的屈辱生活,使高尔基“上大学”有了一定的社会经验和基础。
在如今的美好生活中,我们不用体会到像高尔基那样悲惨的童年,新的时代给予了我们新的幸福生活,让我们抓住幸福的每一瞬间,去感受爱,去传递爱,让爱温暖世界的每一角落,去照亮那些黑暗,去扫除那些阴霾。
当我读完了高尔基的《在人间》,我感到无比感慨,因为那时候他和我年纪一样大,而我却从未领略过去人间闯荡的艰苦经历……
《在人间》主要讲了:在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高尔基只能走向人间闯荡生活,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他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当过杂工,饱尝了人间的痛苦,接触了各种性格的人物。
她在绘图师家的时候,有一个老太婆对他很不好,每天让他干很多活,干不好还要打他,她还不许高尔基学画画、看书,这都是我们现在孩子没有经历过的。但是也有一些人是帮助他的,像厨师斯穆雷、裁缝妻子、美丽的“玛尔戈皇后”带高尔基走进了书的世界,从此,高尔基爱上了书,他每天都要挤出时间看书,要是哪一天没有看书,他都会觉得不舒服,怪不得他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后,他怀着考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我觉得高尔基是坚强的,他没有因为害怕被打或怕苦怕累回到外祖父家,他知道挣钱不容易。他还有爱读书的好习惯,而且他还经常读给别人听。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人间》让我领略到了许多人世间的痛苦和道理,我认为这是一本非常值得读的书。
文学是人类精神凝结的花朵,它盛放在世界广阔的土地上,娇艳欲滴,描绘人类的灵魂,也塑造着人类的灵魂。
《在人间》的作者是高尔基。高尔基生于1868年,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被公认为俄国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被列宁称为“无产阶级艺术最杰出的代表”。《在人间》以朴实无华的语言,生动而灵活地展现了现实世界和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广阔图景。
《在人间》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由于外祖父的破产而被迫外出打工挣钱的曲折经历。他曾在鞋店、轮船等许多地方做学徒,不得不忍受老板的剥削和有钱人家的斥骂。在生活所迫中,阿廖沙逐渐变得十分坚强、宁折不屈。阿廖沙在困境中长大,更锻炼了他的能力与心态。
1916年,高尔基将《在人间》全文发表在《编年史》杂志上。故事从1878年一直写到1884年,正是作者10-16岁青春少年的时期。但这时的高尔基面对的不是学习、憧憬,而是想尽办法,自谋生路,应付命运的挑战。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出去找活干,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使他有机会近距离地接触他们,了解和体验生活。《在人间》向我们提示的不光是作者的所见所闻,而且还告诉我们,他自己的所思所想与切身感受。高尔基在笔下写道:“东家一家人生活在一个怪圈内,一天到晚就是做饭、吃饭、生病、睡觉,周而复始,没完没了,他们谈论罪恶和死亡,非常怕死;他们像磨盘上的谷粒,挤来滚去,随时都准备着被碾得粉碎。”他们感觉到生活的无聊,对这种生存状态感到很不耐烦,但他们的“反抗”充其量也只是小市民式的,闹点家庭纠纷,宣泄一下而已。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家庭就是一面。外面的世界,包括亲戚朋友,和他们都格格不入。
高尔基所处的时代,使他苦恼,使他彷徨,生活中种种嚣张气焰,他深知这种力量能轻而易举地拧下他的脑袋。所以,他咬紧牙关,攥紧拳头,聚精会神地进行自我防卫,随时准备应对各种争斗与打骂。在经历了不少事情后,主人公阿廖沙渐渐成熟了起来,渐渐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就像屠格涅夫说过的一句话:“想要获得幸福,你就首先得学会吃苦。”人的知识俞广,人的本身也就俞臻完善。知识和劳动,塑造了一个完整的人。在高尔基生活的年代,一个穷苦孩子能孜孜不倦、挣脱压力,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而如今的我们,更不能因为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知难而退,我们应愈挫愈勇,绝不能向它低头!
逆境是最好的大学。在逆境中,才能获得勇气;在逆境中,才能锻炼心智;在逆境中,才能明白,苦难是化了妆的祝福!
看着阿廖沙的成长,我感慨万千。人的成长需要一步一个脚印。阿廖沙饱受人间疾苦,在逆境中不畏艰苦、大胆追求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的!理智要比心灵为高,思想要比感情可靠。我们应在今后的生活中坚强地面对困难、不遗余力地走向光明!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他日后回忆的主角。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坚持看书。“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高尔基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而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他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迥然不同。有的人家藏万卷,却腹无点墨;有的人穷如乞丐,却也能满腹经纶,不断丰富自己“贫瘠”的头脑。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但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在人间,他似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读完《在人间》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这本书是高尔基青少年时期的自传。也是他人生的重要时期,走上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阶段。
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同时他也非常的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人。他热爱读书从柳德米拉开始,最重要的发展是从斯穆雷开始,把他引向书的世界。裁剪师傅的太太和“玛尔戈皇后”都是让他热衷于读书的重要人物。
其中最关键与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斯穆雷,虽然他没有一张好看的面孔,态度也不亲和,但却很有知识。正是在他的劝导与教育下,才让他知道了书的可贵,才让他识别了好书与不值得一读的书。他曾为了感谢斯穆雷为他买了一本《一名士兵搭救彼得大帝的传说》,但斯穆雷却非常生气,说这本书写的不好,后来我也发现这本书的确写的不好,说明了他的欣赏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向“玛尔戈皇后”要的东西是书,使他愈来愈爱看书。
同时这本书的封皮对我的印象很深,我相信那个身材高大的人一定是斯穆雷,因为他带着一顶厨师帽,也是本书配角中最关键的人物,另外一个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手捧书望着斯穆雷。
最后他去了喀山,暗中希望或许在那找个地方学习。可见他对学习的期望,是那么的强烈。
“在秋天阴沉的日子里,你不仅见不到,而且感觉不到太阳,你会把太阳忘掉。在这样的秋天的日子里,我在森林里不止一次地迷路。一旦离开那大路,你就会找不到羊肠小道,最后找累了,就只能咬紧牙关,沿着密林,笔直的走去,踏着腐烂的枯树,绕过沼泽地里高低不平的土墩,相信总会走上一条大道的。”
我感觉上面一段,就是他在整本书里所经历过的,最后一句话则表现他坚毅的决心,与以后的结果走上了光明的大道,作了铺垫。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写了不信上帝与信上帝的人。写了各路各色的人。而在那时很多人只信教,而不读书。我想着一点,一定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人类的。进步。我也明白,他是多么的爱学习,为了看书眼睛都快肿得睁不开了,为了读书还埃过暴打,但丝毫未能打动他坚定不移的决心。
著名学者陈之藩在青年时,胡适先生给了他一张四百美元的支票,帮助他在美国留学。陈之藩后来有了钱就立即还给胡先生,并写了一张致谢信。胡先生受到信后,又回信说:“你不用这么着急把钱还给我。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
我看完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后,感触很深。“永远有利息在人间。”这句话说的太好了。一个人尽然把钱财、私利看得如此之淡,真令人钦佩。而现实生活中却与这恰恰相反。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钱财,到处行骗,甚至有的还要谋财害命,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把钱看得比自己的命都重要,这样的人真是让人不可理喻。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胡适先生借钱于别人,却不期盼别人还钱于自己。他是真正做到了“把钱财看作身外之物。”人身在世,有这样宽大般的心胸,如止水般的心境,才能摆脱凡俗,昭如日月,使自己不受尘世间的感染、污浊。只有像胡适先生这样大公无私的人才能受到人们的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