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优秀8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优秀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这个学期我看了很多书,有《笑猫日记》,有《列那狐的故事》,还有《绿林女孩罗妮娅》……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乐多多写的——《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这本书了。

这本书讲的是三个主人公,小樱桃,黄蓉,思悦,她们三个被同学们称为铁三角。要竞选大队长了,小樱桃和黄蓉都把彼此当做最强劲的对手,她们约定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然而,在大队长竞选演讲结束后,小樱桃发现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黄蓉用冰淇淋讨好同学。而且由于第四者司马杏子的出现,她和思悦之间的友谊也出现了裂缝。

看到这儿我就很奇怪,不是说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吗?怎么写友谊分离的故事呢?小樱桃能成功化解这场友谊危机吗?这段友谊还能持续下去吗?于是我带着这三个问题,翻开了这本书。

我发现每篇文章后面都有一个小樱桃日记,那里写了小樱桃的想法还有一些日记的写作方法。看了这本书,我就知道了怎么更好地写日记。

一个星期后,我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最后我解决了我那三个问题:小樱桃成功地化解了这场友谊危机。这段友谊持续了下去,而且还组成了一个团队叫S.H.X。我也知道为什么乐多多姐姐要写友谊破裂的故事了,因为乐多多姐姐想让我们知道友谊的珍贵。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真正的友谊是什么,还知道了男孩和女孩的友谊有什么不同,女孩的友谊呢?就是不能争吵,争吵了几句可能就绝交了。男孩的友谊呢,在这本书里是两个男孩打架了,明明是第一个男孩把另一个男孩打打出鼻血来了,当老师赶来后问谁愿意帮那个流鼻血的男孩擦掉洗干净那个打他的人居然举手了。他把鼻血擦干净后。他俩还勾肩搭背的在一起,真是搞不懂男孩的友谊为什么会是这样子?

多多姐姐的这本书很好看。以后我也要像多多姐姐一样写让小朋友都喜欢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2

小时侯,我经常缠着妈妈讲童话故事给我听。妈妈对我说:“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爷爷,他写了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

我很渴望拥有这本书。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去逛书店,在二楼的书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话故事书,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我很高兴,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一口气读完了了第一个故事:《丑小鸭》。

我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丑小鸭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讨厌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渐渐地来临,其他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只有丑小鸭没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怜的丑小鸭被冻昏过去。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度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到了,这时,丑小鸭已经变成了一只洁白美丽的天鹅,张开翅膀,飞向蓝蓝的天空。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嘛!

其实,我也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我却不像丑小鸭那么可怜。小时侯,我在海边的一个小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爸爸妈妈在这个城市安了个新家。我七岁才进小学读书,当我第一天走进校园时,校园里的一切对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学们都读过几年幼儿园,基础都比我好。当老师第一次提问我时,我胆怯的站起来,回答的声音很小,只有自己听得到。下课以后,同学们围在一起做游戏,我站在一旁看着,感到很孤独。回到家里,我把在学校不开心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给我讲了丑小鸭的故事,然后对我说:“你是个大胆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学差,你要像丑小鸭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美丽的天鹅。”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有了自信。我开始发奋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后来同学们推荐我当了学习委员。这次期中考试,语文、数学我都拿了满分。当我站在领奖台向同学们敬礼时,老师和同学们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拿着奖状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高兴,妈妈搂着我说:“我的女儿真棒,丑小鸭要变成天鹅了。”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喜欢丑小鸭。我是丑小鸭,但终有一天,我会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向蓝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3

《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其实,这本书,我一开始是不怎么喜欢看的,是妈妈把我引入了这本书,也让我开始着迷。这本书()不厚,只有一百四十八页,作者是刘长江,为了让读者们读起来方便,把所有“故事”分成了五大块,每一块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写的。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大块的第一篇“轻松打开话匣子”。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围绕着一个故事讲的:微微是某钢材销售公司的一名大客户专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业绩虽然不是最好,但在人才济济的公司中,也算是中等偏上。薇薇的人缘也很好,有很多朋友、同学、老乡、客户、同事等,薇薇总觉得自己的朋友很够意思,这不,周二一大早上就有一位老乡给薇薇打电话,给她介绍了一位大客户,订单十五万。薇薇甭提有多高兴了,一再承诺,生意成了之后,一定请老乡吃饭。老乡对薇薇说:“这位客户是个股迷,特别喜欢研究股票,你可以好好利用这一特点啊。”

听到后,薇薇想:“自己对股票一窍不通,和客户谈股票这不是天方夜谭嘛!”于是,薇薇决定现学股票知识……周五早上,薇薇自信满满的去拜访客户,进行完自我介绍及必要的寒暄后,两人开始大谈股票。当场与薇薇订了这个十五万元的订单……

故事结束后,并没有直接下一篇,而是先把故事总结,再说出道理,然后在书中讨论,也就是方法,最后就是一些寄语了。每一篇都一样。我很喜欢这种结构,不仅可以让我们更想读下去,也把不容以明白的地方一一写出来,整本书完全没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这本书很生活化,话说的也很直白,有点……像我。别看它只是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全是百分百生活中会遇到的事。不经如此,它也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比如:语言表达能力欠缺,不自信,安于享乐等等,其实这些问题是可以经过后天的专门训练,完全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了方法,只要有了选择,那么一切的努力定会成功,我们的青春之旅也不会有懵懂和迷茫!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喜欢吗?对了,你……可以把你喜欢的书给我讲讲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5

谈到读书,我的朋友说我是一个书呆子自己的权利,不只是因为我喜欢阅读各类书籍,但我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我可以随时随地阅读。

但是,如果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些书,他们的答案会有所不同。张三说这是一部武侠小说;李斯是一个经典的名字;王武祥是一类侦探;陈柳认为这是一个轶事;刘淇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的谜团。总之,有很多答案,然而,它们都是错的,我最喜欢的是这部小说的生平。

人们常说这本书是人类的第二任教师,所以我认为这本生命书代表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本书的每一页都让我真正理解了一些东西。

那一年,学校组织了军事训练,我们在基地呆了四天。痛苦教官的鼓动下,与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后,所有的坚持,得到了测试钻探第二,并在拔河比赛中荣获第一名。这个页面让我明白如何在不经历风暴的情况下看到彩虹。

六年级是每个人在小学上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经过六年的努力,我看到了毕业考试。我把自己的目标定为优秀,但我的语言是一个。嗯,这让我非常痛苦。为了学习语言,我去辅导课并购买了语言学习任务。我周末只休息一天。最后,我的语言是用优良94.本章,让我知道,只要努力是深,铁撞向针。

今年8月,我想换一部好手机,但我不想让父母付钱。我想我长大后应该赚到自己的钱。所以我来到鱼市,说我有六条鱼,每次我完成它。当他累了,渴了,饿了,痛苦,我不想做了几次,让我同学的劝说下。最后我拿到了743元的工资,我拿了钱买了好手机和剩下的钱。这一点,让我知道钱不容易,坚持就是胜利,并且理解人是自给自足的。

一般来说,我相信生活是我最喜欢的书。即使是开水也是最昂贵,最便宜的水。这本生命之书是最无忧的书。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有人喜欢看《老夫子》有人喜欢看漫画……我喜欢看,《鲁滨逊漂流记》

里面主要讲了的就是,鲁宾逊有一次出海的时候,船一不小心沉了鲁宾逊漂到了一座小岛上,于是他就开始用自己的经验来在这座小岛上生存,他从来到那座小岛的时候,他想的各种回家的方案都没有行通,于是他找到了一个野人好伙伴。他每天教他怎么读英语,慢慢的这个野人,好朋友跟他越来越友好,越来越亲近,也能和伙伴叫他主人,他给这个也能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鲁宾逊经常会带着星期五出去打猎,星期五就在他们种的菜园里面,种一些小麦。把小麦带回家的时候可以叫,鲁滨逊做面包当然,星期五也有自己的枪。有一次。星期五的野人,好伙伴就到那座岛上来吃人,于是星期五和它的主人(鲁滨逊)。就开始就那个人,于是他们的枪声,吸引住了那些野人,那群野人朝他们跑来的时候。鲁宾逊朝几个野人开了几枪,他们都受了伤,还剩一个的时候,他突然跑过来掐住鲁宾逊的脖子,这时星期五开了一抢,那个野人也受伤了。星期五仔细一看,它又蹦又跳的,看上去很高兴,鲁宾逊问他是怎么了,她说这是她的爸爸,鲁宾逊看到星期五的爸爸以。问清楚了他们所有的身份。他们都是西班牙人,也是在意一次船货中漂流,到另外一个小岛上的那个小岛上有很多野人,他们两父子一直被关起来之后星期五被,那群野人给送走了,丑他也被送走了,就有现在的这种情况。

过了14年之多,鲁宾逊逃离了这座小岛,于是他就开始找家。看到自己的小家,觉得很温馨,说我下次再也不要去。旅行什么的了,我一定要在家里享受生活由于他的故事。吸引了很多人,所以他的钱越来越多他不像以前那样那么频繁了,而是更有钱了一些。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鲁宾逊是一个很坚持、毅力很强、很勇敢的一个人而且非常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7

当妈妈买来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是一口气读完《爱的教育》的,我流泪了,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

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记述了他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以高尚的爱心情感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人生画卷,带给我爱与美的享受。它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我感受到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

书的内容莫过于两个内容,一个是主人公安利柯的日记,如:《开学的第一天》、《马戏班的孩子》、《报复》、《虚荣心》、《听老师讲盲童》等等,另一个则是每月故事,如:《小抄写匠》、《爸爸的陪护人》、《万里寻母记》、《少年旗手》等等。更能使我落泪的是每月故事,每个故事的篇幅都是那么的长,那么的催泪。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爸爸的陪护人》。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少年西西洛收到父亲的纸条赶往医院看望父亲,由于多年未见,父亲的纸条不明,后来又出院了,西西洛和护士都误把另一位老者当成了西西洛的爸爸。直到一天,西西洛的爸爸出现在了病房才知道自己搞错了。可正是这样,西西洛却仍没有回去,他一直守侯到那位老人到死。虽然故事就是这样,我却哭了好几回:一开始为西西洛爸爸病成那样而难过,接着就是为西西洛如此孝心而激动,最后又为西西洛知道不是自己父亲的情况下仍然守侯到老人死而感动。这种事情在先在确实不可能发生,但是它却洋溢着爱的气息。那位老人一定早就知道西西洛不是他孩子了吧!他死前一定很高兴。我常这样想。比起每月故事,主人公的日记就平缓多了,但是却同样充满了爱的气息。

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还开的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永怀的信念。《爱的教育》使我受益非浅,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不愧是它。

张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8

阅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阅读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赋。我来自于一个爱阅读的家庭,从小耳濡目染下自然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大概是从小学五年级起,我疯狂地看翻译小说,以书配饭的场景常不时出现,简直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说:“我看你以后就嫁给小说好了。”说真的,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书的生活会是如何?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个人生而平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平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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