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闪电伤疤,一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是勇敢的象征,是魔法的英雄。是这个男孩带给我无数的幻想。让我想象一下,在我11岁之前的无数次,在我11岁生日之前,我可能也会收到猫头鹰的录取通知书。
《哈利波特》是作者罗琳在地铁上的灵感,幸存的男孩也是如此。但正是这本书,这个神奇的世界,让我无数次幻想在霍格沃茨学到了什么。也许正如斯内普教授在书中所说,“这个男孩没有突出的特征。他和他父亲一样“平庸”。只有他才华横溢、聪明伶俐的朋友才会夸耀他,“虽然哈利脾气大,但他很不耐烦,喜欢当英雄。他的大脑阻断技术很差。他被伏地魔用来祭祀他的教父小天狼星。他也有遗憾,因为小天狼星的死和邓布利多大吵了一架,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打败伏地魔。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没有太多像其他书。
中的人物那样的主人公,如果你想戴皇冠,你必须承受它的重量。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是他的王冠。当哈利小时候逃脱伏地魔的诅咒时,他有了这顶王冠。哈利一次又一次地以强大的魔法战胜伏地魔,一次又一次地从死亡的魔咒中逃脱,创造了奇迹。在最后一刻,他以伏地魔之死的心态。
打败了他。那个留着闪电伤疤的男孩,那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将会长大并最终赢得哈利用我心中的爱和勇气挑战不可能。经历过无数磨难的哈利是我崇拜的第一个人。
我在去哈尔滨遥远的路途上,看了那么一本书,名字叫《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它主要讲:哈利波特在霍格沃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逐渐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的心头笼上了一团浓重的阴云。但三个少年依然拥有自己的天地,然而,三人间美好的友情竟是那样的一波三折,忽晴忽雨。
哈利本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魔法学校的学生,可不幸的是,哈利注定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 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一步步伏地魔的魔爪。哈利渴望在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谁知道整个竞赛是一个天大的黑魔法阴谋。哈利靠着坚定的信念和朋友们的帮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
读完这本书, 再想想我们的生活中,也许也会像哈利一样曾走进黑暗,但是我们可以用以前学过的知识走出黑暗,打败可恶的伏地魔。
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哈利波特是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一挥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期盼已久的寒假总算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拿来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的背面,背面画的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战,哈利与伏地魔对立着,天空是昏暗的,这场战斗,将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看到这一幅画面,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我是一个忠实的“哈迷”,从小学起哈利·波特就陪我经历了一路的风雨,直到了初中。我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在看了第一部电影之后,当时我只是单纯的被JK罗琳所构造的魔法世界所吸引而当我买来实体书的时候,就完全沉浸在魔法世界中无法自拔。从第一本“魔法石”看到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我的心灵世界也和哈利·波特一样经历了许多变化。
在刚刚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时候,小哈利和我一样,是个无知而又懵懂的孩子,刚刚认识两位新朋友——罗恩和赫敏。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哈利也从一个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坚强、有担当的男子汉。在所有人的命运都被寄托在哈利身上时,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一切。从那时起,我明白了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要勇于承担责任。在读小天狼星布莱克的话“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时。我明白了友情是多么地重要。
哈利·波特系列书,就像我的成长之旅,陪我一路成长,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成了一个男子汉!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密室》后,不仅被生动的故事内容情节所吸引了,更被那深刻的思想所震撼。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在魔法学院第二学年的生活,之中充满了新的苦恼与恐惧,他和他的朋友解开了斯莱特林的密室之谜,打败了汤姆,还解救了被石化的同学们。
书中最难忘的时刻之一,就是哈利拿起格兰芬多剑,杀死了密室里的蛇怪。但邓布利多的凤凰狐为了救哈利而死,最后哈利原谅了他的同学金妮 · 韦斯莱。
这个情节让我想起了一个周末,我的阿姨出去买菜,我把我姑姑的手写机偷偷出去玩,玩着玩着,我的姑姑回来了,我听到开门声推把手机的床底下,但用力过猛手机推到床的另一端,然后我姑姑来看望,问我怎么了,我刚睡醒假装用手揉了揉眼睛,指着哥哥旁边,他说,他的哥哥打,阿姨相信我的话批评了他的哥哥,弟弟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我弟弟只是哑巴吃黄连,痛苦不说了。
当我读了哈利波特提出之后,觉得哈利特别需要勇敢的面对蛇怪,可我却连这么重要一点小错误都不敢承认,我真是太懦弱了。读了这本书我要像哈利波特认为学习发展成为我们一个学生勇敢精神的人。
《哈利波特》是一部讲述魔法世界的小说,我印象里好像是以为单亲妈妈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在特别困难的时期,写出了这部小说,并且成功的挣到了很多钱。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魔幻的世界,想着挥一挥魔法棒就能做到很多事情,解决烦恼,代替劳动,甚至可以飞上天。
这是因为什么呢?因为在社会压力愈渐增大的情况下,人的脑子里就会出现不断的幻想,给自我一种放松,一种娱乐。
那么说到《哈利波特》电影,我真的想夸赞一下,因为我木有看过原著,所以我觉得电影还是很精彩的,一环扣一环,全程无尿点,节奏非常紧凑,像我这种看电视剧需要倍速加手动快进的人来说,我竟然是原速不快进看完两个多小时的电影,简直是个奇迹。
这样也恰恰说明,十几年前拍的电影,还是比现在快经济发展下的时代产物,好了不知道多少倍,现在技术发达了,但是越来越拍不出高质量的东西了。原因何在?还是跟人有很大的关系。
两个多小时的电影,小小的孩子身上,智慧,天赋,勇敢,冒险精神,面对朋友,真心相待,这都是主角光环下,小哈利波特给我的视觉感受以及心灵上的震撼。
还有,对于一个颜控小姐姐来说,哈利波特和赫敏的颜值真的是满足啊!尤其是他俩的眼睛,简直不要太好看了,少女心爆棚啊!
噗噗噗,一只洁白的雪枭停在了霍格沃茨的窗口上,从它深邃的眼睛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名垂魔法史册的巫师—————harry potter!
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于是,备受欺凌的苦难日子就地开始。但是,暴风雨的冲刷永远是为了体现雨后彩虹的光艳四射!所以,哈利的童年生活就像那暴风雨一般,洗刷着一切,为他的成功铺下了道路。
哈利波特,一个孩童心中魔法的代名词,正义的化身,伟大的形象!他的存活是曲折的,学业是曲折的,恋情时曲折的,人生更是曲折的!若用他的一生来与我们的一生相对比,我们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尽管他是虚构的,但是,在他这样一个存不存在已无意义的人来说,仔细检查自己衣服有没有穿反无疑是最好的羞愧动作!
记住,永远不要认为人生是无趣的!有空的时候,沐一缕阳光,享一份自然之气,闻一闻书香,在魔法的世界里玩乐:上一堂变形课,克隆一个自己;上一堂神奇生物课,了解各种神奇生物;上一堂魔药课,用坩埚以及各种药材制作出福灵剂,让自己幸运一整天。
其实,这本书的魔力还不仅在此,只要是他的读者,都会成为剧中的一个人物,与剧中人一起成长,一起欢笑,一起忧伤,一起经历惊心动魄,一起分享胜利的果实!虽然代替不了他,但却能从点滴中长大,做我心目中的他。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述十七岁的哈利本应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继续最终一年的学业,但为了完成魔法学校上一任校长邓布利多留给他消灭伏地魔任务,哈利与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一齐经历了一系列的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终,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都十分好看,有意思,简述了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提议大家也去看看哦!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情节惊险,令人望而生畏,读起来津津有味。这也是整个哈利波特系列的终章,对我的感触也是最大的。
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哈利总是挺身而出,他的正直,善良,勇敢,让我钦佩不以;赫敏小姐,以她的智慧想出办法,解决问题,也十分有勇气,一个女孩子竟有如此大的本事,让我赞叹不已;罗恩的西洋棋下得很厉害,记得在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他勇敢地与伏地魔对战西洋棋,获得了胜利,他的忠诚,幽默与脑力,我十分喜爱!
记得刚看到它的介绍,我就特别想看。过了几个月,我渐渐的忘却了。直到有一天,我在“慈溪经典商情网”的影院里看到了它,心里又感动起来了。看到这么精彩的电影,我更想看这本书了。
那天在杨梅山上,当爸爸把《哈利·波特》的书放到我的手上时,我一接到书,立刻读了起来。我早上看,中午看,晚上看,真是废寝忘食啊!
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最终读完了它——一本像砖一样厚的书。刚开头,我有很多读不懂的地方。但慢慢往后读,不懂的地方就少了,理解的就多了;应当说是越往后读,理解的越深,读完后,从前的谜底就都被我解开了。这本书,它先给你留下问题,等你去思索,吸引你读下去。这不就是写作阅历吗?以后写作文,我要学她的这种写作方法。我觉察我的阅读力和理解力慢慢提高了。我要连续读书,这样就能不断提高我的写作水平了。
同时,我又明白了爸爸常说的一个道理,就是看书比看电影和电视都精彩。既看了它的电影,又看了它的书,我的确觉得还是书好看、书精彩,由于书留给了人们想象的空间,让读者能回味无穷,渐渐享受。
“书是通往学问的阶梯。书是进步的桥梁。”书使我得到学问,书使我明白道理,书还能让我得到欢乐。
我要努力读书!
早晨,我来到书柜前,翻开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看着看着,这本书深深地把我吸住了,仿佛嗖地一下把我带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里有一个出生于魔法世家,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书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讲述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事实,这儿有妖精,有巫师,有精灵,还有恶魔,画像里的人会动会笑,还会说话。但他们都分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整本书主要讲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兰杰,虽是麻瓜出生,但在学校中可是排名第一的,可真是令人佩服。另一个则是纯血统罗恩韦斯莱,他们在霍格沃茨七年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从中明白:生活当中难免遇到挫折,这是必然的,然而我们要不畏前方的崎岖坎坷,努力向光明迈进。人的性格有善恶之分,我们必须一时之中哈利有些心动,因为他没有他父母的一点记忆,但到最后,哈利做了明智的选择,不相信佛地魔的胡言乱语,我想他父母在天之灵一定会引以为傲。我们必须向哈利学习,路是我们走的,而正与邪,选择在自己。聪明伶俐的头脑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显然有所不同!!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我很喜欢《哈利波特》这一套书,当我“狼吞虎咽”地看完第一本时,就感触颇深……
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他的父母都是魔法界的优秀成员。当哈利一岁时,他险些被伏地魔杀害,父母双亡,自己被母亲的爱拯救,额头落下一道闪电似的疤痕,这所有的一切注定他的一生不平凡。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哈利结交了他的两个朋友——傻头傻脑的罗恩·韦斯莱和聪明伶俐的赫敏·格兰杰,开心的过着学院中的魔法生活。
可是在最后的考试结束的那一天,三个好朋友为了摧毁伏地魔的阴谋,勇闯虎穴。罗恩为了让哈利和赫敏继续走下去,罗恩勇敢的牺牲了自己,赫敏在遇到谜团后冷静思考,让哈利顺利通过火焰,而哈利则用勇气打败奇洛,这些都是因为他们爱这个世界,他们不希望魔法世界被毁,所以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和力量保护着这个充满魔法的地方。
或许魔法很深奥,但是,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法。爱的力量能让人战胜困难!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令恶人恐惧的魔法!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如《十万个为什么》,《三国演义》,还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不知为何,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哈利·波特》。我总会不知不觉的想起它,想起书中的勇敢哈利。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哈利在霍格沃兹上七年级时,由于“食死徒”的势力太过强大,那些纯血统的巫师都被他们抓了起来。哈利也是纯血统巫师,他不想被囚禁,因为他是最有可能打败伏地魔的人。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路逃亡,一次次与伏地魔殊死搏斗,最后来到了被食死徒统治的霍格沃茨,在鼓起勇气与伏地魔殊死搏斗后,用自己的魔杖打败了伏地魔偷来的世界上最强的魔杖,最后和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从这本书中我们能看出来,哈利是一个不惧艰险,勇敢强大的人。我对哈利波特颇为喜欢。因为他在面对强大的敌人时的那种勇敢无畏的精神,他敢只身一人去跟伏地魔战斗,最后凭借自己的能力打败了伏地魔。
这个书中的哈利波特与我的好朋友程博非常相似,都是有勇气的人。有一次,程博在练滑冰时不小心在半路上滑倒了,还劈了个叉,他的脚上流出了鲜血,虽然疼的龇牙咧嘴,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依然继续努力练习着,最后他终于学会了滑冰,他和哈利波特一样,都是我的榜样。
《哈利·波特》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勇气与坚持,加油!坚持的人。
当我第一次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就被书本封面上的图画给吸引住了心想:“这个大城堡是什么?哈利波特是谁?魔法石又是什么?”带着疑问我翻开了此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可恶的德思礼夫妇住在一起,然而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了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信,在学校里哈利波特认识他这一生中最好的三位朋友,他们一起拿到魔法石并打倒伏地魔的故事。
让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罗恩了,为了让哈利与赫敏找到伏地魔,他选择了牺牲自己。在生活中,我和同学之间只要是对我不利的、困难的事情我都是推给同学,但遇到对我有利的事情时,我却思毫不分给同学,但自从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好事要懂得分享,不要那么小气。
在我的生活中就有一位乐于助人,热心肠的同学。记得有一天我和他上了同一辆公交车,由于正是放学的高峰期人特别多,我和他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车上走来了一位年迈的老奶奶,车开动时她连扶都扶不稳,他看见后便上开口说:“老奶奶,您座吧!”“谢谢!
老奶奶感激地说,他开心地笑了想了想自己,真是渐愧不已,以后我要多多向那位同学学习,做一名热于助人的孩子。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己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己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后来,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美好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起。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读《哈利波特》有感哈利波特读后感600字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