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27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27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27篇),欢迎大家分享。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福尔摩斯》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是一位医生,所以本书也以华生博士为第一人称讲述了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作品中,福尔摩斯是个多面手:才华横溢,观察力强,精通化学、解剖学,还有一点政治学。这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罕见的人物。然而,没有人是完美的。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如果他嗅了嗅,看了一眼烟,他就能立刻认出它来,哪怕只是烟灰。这样一个博学的人,连地球周围的太阳都不知道!他的解释是,他不想让无用的东西挤占有用的知识;他吸毒,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为了服务和维护正义而打击犯罪和解开谜团,但他也在吸毒犯罪。夏洛克真是个奇怪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3

你们可曾听说过柯南道尔这位作家?他塑造了一位前所未有的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内容错综复杂,情节曲折坎坷。讲述了许多人的动人心弦的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破获了许多案件。不过有时也有些糊涂,他冷静、沉默、镇定、诙谐……在《福尔摩斯探索案件的时候,他总是用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和猎犬一样的嗅觉搜索他真正的猎物。每次都专心致志不受外界影响。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观察态度。他才能轻松破案。所以,只有通过仔细的观察,认真的思考和实践的态度,我们才能从多方面解决问题。其实,探索和思考题目是差不多的探案需要观察。思考题目要读清问题……当然,有一些十分简单的题目,也不能想的太复杂。这也与探案类似。这是我领悟到的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当然是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能化不可能为可能,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感到赞叹,同时,我也知道了今后在学习生活中应该怎样去做,总之,我喜欢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类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靠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严密的推理能力,侦破了一个个惊世大案。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破案非常困难,推理就更别说了,可是看了这个这本书之后,我渐渐懂得怎样推理细节。下面我就来讲两种基本案件的推理方法。

1、杀人案推理方法。杀人的一般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痕迹中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没有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地址后去逮捕,听了解释后,是不是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偷窃案的侦破方法。偷窃一般都会偷贵重物品,像钻石之类的,而钻石,一般都会有保护柜,所以要先看看保护柜四周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有指纹就去核对,然后去逮捕凶手,如果没指纹就看看脚印,找出这是什么一只鞋后,去有卖这种闲的店铺里,近期有没有人买这种型号的鞋,查出地址以后就去逮捕罪犯,不过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不过我就不做这样的假设了。

看看我这两种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需要观察的地方,只要认真观察,仔细思考,就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潜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透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就应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潜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必须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能够一气呵成,这样既能够提高效率,又能够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一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明白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一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务必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6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7

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格,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全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8

他是一个一生都不可思议的作家。他的处女作《血字的研究》曾经连续遭到冷落,最后才得到一个感兴趣的编辑的鼓励,并接着写了一丛续文,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成功。他创作热情倍增,干脆弃医从文。许多编辑部向他高价征稿,这时他简直到了整个事业的巅峰。可他并未从成功中意识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福尔摩斯在广泛的民众心里已产生了那样深刻的、不可改变的印象,受到了许多人的景仰、崇拜与尊敬,而近乎草率的在《最后一案》里让他遇难丧生--他认为再精彩再长的小说也应有个结局。谁知这竟导致了一场轩然大波:公众感到莫大的遗憾甚至愤怒,以至于对他进行威胁与漫骂。他这才突然警醒,不得不继续创作来挽回失误。这些后写的文章也受到了公众的极大欢迎,然而由于家境已大大好转,冲淡了他的创作热情,它们到底没有早期作品成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

遗憾的是,由于侦探小说的产生是出于人们消闲,寻找刺激与趣味的需求,因此阿.柯南道尔的小说并没有被正统的文学所重视,然而他所刻画的成功艺术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成为侦探小说领域内的首屈一指、不可磨灭的形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9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0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1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这套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分四大本,就因为这套书,让我明白细节成就未来。

这套书是以华生的视角来写的,华生是第一人称。描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调查身边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以及他那无人能比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的地质学特别厉害,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是伦敦哪个位置的泥土,因为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细心观察,每一个案件都会发现到那些并不引人注意的细节,所以他才有了如此强的探案能力。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更加崇拜,他也告诉了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它就能使你成就美好的未来。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好例子。别人说话时他从不插嘴,一直注意观察说话者的神情动态,思考那人讲述的内容,所有细节他都注意到,并学习了……久而久之, 一个个别人没在意的小细节记在脑海中,并注意把各个细节做好。他还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因此,爸爸无论做什么事都十分妥当,领导称赞,同事佩服,家人叫好。

“没有抓住一个细节,你就可能错过一个成功。”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细节总是与成功挂勾的,我们只要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完美的细节代表着永不懈怠的处世风格,是一个人积极,实干、优秀的象征。细节像一把戒尺,量出一个人成绩的高低,细节可以改变生活,成就未来。细节虽然不引人注意,但我们要注重,还要把它做好,它可以让我们成功。

中国的辉煌离不开一个个细节,我们的成绩能离开一个个小细节吗?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决心要做一个关注细节,认真做事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2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明白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此刻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明白和学到了好多东西,明白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超多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下,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这让我明白,只要坚持不懈,就会到达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3

在一个安静祥和的下午,我一边读着书,一边思考着:如果把生活中每一个琐碎的细节都连接起来,那么就可以组成一个一个故事,而生活正是由这些故事组成。其实很多事情都比我们想象中的简单,但是当那些琐碎的细节反向行驶时,我们常常会感到疑惑不解。例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有一章名叫“铜山毛榉案”。

一天,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二人收到了一位女士的委托信,这位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她去应聘家庭教师时,雇主要求她把头发剪短,但是她不想失去她这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而雇主开出的薪水使她无法拒绝,她实在太需要这份工作了,于是她来请教福尔摩斯。

后来,她决定去试一试。在一天深夜,福尔摩斯接到了这位女士的电报,请求第二天中午见面,显然她遇到了麻烦。第二天上午,二人前往目的地的那个小村庄,一路上面对清新美丽的村庄景色,福尔摩斯内心却产生恐惧,这种恐惧令我不禁想到,一个个乡村古宅间隔甚远,人烟稀少,因此很容易发生罪案,倘若发生了,也没有人会知道,但如果是发生在城市里,更容易引起注意,就算没有法律制裁,公众舆论的压力也可以做到法律所不能做的事情。

他们的委托人讲述了她在雇主家遇到的怪异事件:她的雇主与雇主夫人都很和蔼可亲,但是他们有一个性格十分恶劣、脾气乖张的儿子,雇主与他的前妻有一个女儿去了美国费城。她到了雇主家,在收拾行李时在柜子里发现了和她前几天剪掉的一模一样的头发。两天后雇主请她换上一件面料很特殊的衣服并且背对着窗户坐下,然后雇主给她讲笑话,逗的她笑得喘不过气。隔了两天,又要求她穿着那件衣服背对着窗户读书,这样怪异的要求令她十分不解。然而还有一件奇怪的事,她发现,雇主家有一扇门上了锁,除了雇主有钥匙以外其他人不能进去。但是,有一天雇主喝的酩酊大醉,把钥匙落在门上,好奇心驱使着她偷偷转动钥匙溜了进去。走到走廊的尽头,还有一扇门上了锁,她透过门缝望去,有一个人影在晃动,她大惊失色,转身想逃跑却被雇主发现。迫于恐慌与无助,她请福尔摩斯帮忙,去一探究竟。

事情的真相远比我想象的要简单的多,并没有什么可怕的阴谋或可恶的罪行,那间上了锁的房间里关着雇主的女儿,她与她的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雇主却不同意他们结婚,于是就把她关了起来,没过多久她得了很严重的脑膜炎,骨瘦嶙峋,头发也剪短了,但是她的未婚夫依然不放弃,每天来找她,后来她的病逐渐康复,雇主就请来一位和他女儿发色、身高、体型都很相似的女士,想间接的告诉女儿的未婚夫,离开他以后她过的很快乐。

生活中的许多琐碎细节都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分析能力和罗辑思维能力,作为一个中学生,我应该向福尔摩斯学习,在最不起眼的现象中找到最大的乐趣。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许,你也听说过他,没错,他就是由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也是第一个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当选为”荣誉会员“的小说人物。

这部书分上、中、下三本,共一千多页,内含四个长篇故事和五十八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引人入胜。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会揭开一个个谜团,让读者欲罢不能。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还是”血字研究“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一串串疑点:德语中的复仇;流鼻血的马车夫;被迫服毒的受害人;马车踩出的痕迹;一个醉汉;一个老人;一枚戒指;三十天倒计时一串串不相关的线索为大家找到了最后的答案,一个不寻常的凶杀案关系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一个看似无辜的被害人竟然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故事以跌宕的情节和严密的推理过程,成功的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机智神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福尔摩斯说话总带带一股嘲讽的语气,他还瞧不起那些智商比他低的伦敦苏格兰场的警员。他也不是百战百胜的,他曾经输给了两位男士和一个女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们,因为他的探案故事经历了一个世纪依然长盛不衰。

他机智无比,在生活中很注意观察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知识,

无论是什么样的疑难杂案,他都能够迎刃而解。而我最为钦佩的还是这一点:他毫不在意办完案子成功后给他的荣誉和财富,六十多件他办的案子中有五十多件署名都是警察,他只享受其中的过程,这是现在许多人做不到的。

读了福尔摩斯斯的故事,我也立志要成为一名侦探。我向往这个职业,就算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干这一行,就算我无法闻名全世界我也不会放弃,因为那是我的理想。也许有人会笑话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我想,只要有心,什么事情做不成?”只有想当将军的士兵才能成为好士兵“,”只有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才是好癞蛤蟆“。我当即便买了放大镜,又借了许多侦探故事书,做了许多侦探题目。现在,我也通过蜘丝马迹发现些什么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个名侦探,向着我的偶像一步步迈进。

希望大家都能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让你受益非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5

傍晚,妈妈给我端来了一盘丰盛的水果,可是,我看也没有看,因为我的心已经全部投入在了那惊险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惊心动魄的案件———《血字的研究》这一个案件。

这部案件讲了克利夫兰人维伯在一天夜晚被暗杀在一座屋子里,福尔摩斯与助手华主来到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在不知凶手的情况下,福尔摩斯通过细心观察确认了凶手的外貌和聪业,并通过那认真的“贝克街小分队”查出了真相。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福尔摩斯那细心的观察值得我们学习。因为这个案件是靠福尔摩斯的观察破案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细心地观察,这样,我们就不会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粗心大意而犯下了错误,所以,我们应该细心地观察。

福尔摩斯不仅能靠观察破案,而且还能靠他那精湛的演技破案,最高超的莫属《临死前的探案》了。

在房东的吩咐下,助手华生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只见福尔摩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脸色苍白,话语低低的,令人感觉十分虚弱,华生因此去叫福尔摩斯要叫的“医生”(是犯人)给他看病,在“医生”面前,福尔摩斯不慌张,用暗号叫来警察,将犯人捉拿归案。

在这里,我真觉得福尔摩斯的演技真是高超,我十分羡慕他,我仿佛自己也是福尔摩斯,置身于案件之中,尽自己所能去破案,去寻找案件的根源,破解那不可思议的案件谜团。

当我入下书本,天上的星星在夜空中眨眼,可是,我的脑海里依然是福尔摩斯那双敏锐的眼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6

我平时很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一本非常吸引人、好看的书。

这本书主要是讲福尔摩斯这位神奇的侦探与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很棒,他总是能通过对细节的观察来查明事情的真相。他还总能在危险神秘的场地及时出现,帮助人们破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侦探要做到三点:首先要能仔细地观察事物。比如福尔摩斯能从皮肤的颜色、左臂的动作推断出华生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其次当侦探需要学问渊博。福尔摩斯会做实验发明一种鉴别血液的试剂;他能在破“恐怖的带子”案时知道怎样抓住毒蛇,他还会自己化妆买回了三颗绿玉,破了“丢失的宝石”案。当侦探还要很聪明。在“恐怖的带子”案里,他想了个好办法让海伦装成头痛的样子给他发信号,成功地破了案。在“神秘的红发会”案里,他会想办法先躲起来,等小偷来的时候就干掉了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7

他聪明机智,总能解开一些难题,他凌威不惧,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不会退缩。他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

当有人犯罪后,只要他在场就没有解不开的谜题。就比如说第一个案子吧,他就靠着一些很小的细节就解开了那个案子。所以,只要你想当侦探,就必须要会观察。当侦探就要靠一双敏锐的眼睛去发现。但有时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眼睛,因为眼睛是会骗人的,所以有时我们也需要靠耳朵来听。只有用好了眼睛和耳朵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侦探。

但是想当侦探光靠耳朵和眼睛也是不够的,也需要你的聪明才智。你必须拥有发散性的思维,全方面的去思考问题,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名像福尔摩斯一样的大侦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我们在面对问题时,不要慌张,要用心慢慢的思考,这样事情就不会变得像你想象的那么糟了。以前一旦我遇到了一些难事的时候,我就会烦躁不安,十分苦恼。但是现在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才知道:无论遇到了什么难事,都不要慌张,要像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什么事都非常淡定,一点儿也不慌张,不害怕。

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知道了:无论在什么地方,遇到了什么事都要沉着冷静。同时,我也佩服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

福尔摩斯,你令我敬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8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柯南。道尔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本书主人公福尔摩斯。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在层出不穷的疑案面前,福尔摩斯总能凭着自己的眼睛和头脑,拨开迷雾,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本书还反映了各种现象,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表现出作恶行凶、巧取豪夺;《黄面人》中的深厚母爱;《血字的研究》中的仇恨意识,整篇故事惊心动魄,但十分真实。

福尔摩斯总能在案发现场找出一些对破案有用的蛛丝马迹,他还能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或外表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曾在哪儿呆过,真可谓是神机妙算啊。

但福尔摩斯有时也会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但作者要渲染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坚毅和虚心,一次破案,并没有与现实相符,他反倒很虚心的接受,并要求自己要更加的细致。

读了这本书后,我也对自己有了一些反省。有时考试时,半小时做完后,我总会无所事事,最多检查了两遍后,就好像一定能考满分了。但是,其实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检查出来,我并不细致,一些很容易的题都会做错,考卷发下来后,就懊恼不已,觉得所有的题我都会做,就是粗心,没有一题一题认真地检查。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要想福尔摩斯一样,抓住每一个小细节,做题要严谨、一丝不苟,这样才能考出优异的分数。

福尔摩斯交给我很多道理,我由衷的喜欢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要问我为什么推荐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错综复杂,情节曲折离奇,它讲述了许多动人心弦的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也破获了许多案件。

在福尔摩斯探索案件的时候,他总是用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和猎犬一样的嗅觉搜索蛛丝马迹。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观察态度,他才能轻松破案。

其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十分缺乏福尔摩斯的遇事冷静与认真动脑。比如有些看似十分复杂的事,只要你冷静地思考,从事物的多个角度,多个方面去综合起来,再加以细致的分析,并留心生活中的琐事与细节,也完全可以把问题与困难轻松解决。

福尔摩斯遇事的冷静、机智、勇敢让我很敬佩,我要学习他身上的优良品质,长大也要做一个让别人敬佩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0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传奇侦探。他有超凡的辨别能力,超凡的洞察能力,超凡的推理能力。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最喜欢的一章叫《蓝宝石案》,我看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他从一顶破旧的毡帽上可以推理出这东西主人的身世,貌相。从少量的信息中推理找到真凶。詹姆斯,赖德和福尔摩斯的一段对话中知道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的下落。他用姐姐的鹅把宝石藏了起来,最后那个小偷意识到拿错了鹅,就回去找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一看所有鹅都被卖了。所以他就去了那家他姐姐说过的经销店,但经销店的鹅也卖完了,经销店的老板不愿意告诉他鹅卖到哪里了。虽然詹姆斯,赖德就是蓝宝石案的罪犯,但福尔摩斯没有把詹姆斯的罪行告诉警方。是因为他要救下一个灵魂。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夏洛克·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2

只读了几页,我就发觉自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书的字很小,排得很密,我就用手一下一下地指着字读,生怕失去一个精彩的片断,漏掉一个画龙点睛的部分,说真的,平常读课文都没有这么仔细过。当时钟敲响九点,爸爸来催我睡觉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说:“嗯,等我看我这一页再睡吧,不然我会睡不着觉呢!”

这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称得上世界文学名著的好书。书中的案子各种各样,什么样的都有,包罗万象,而且情节很容易把人的心勾起来,悬念百出。书中写了各种层次、不同地位的人物,比如政府官员、学者、绅士、庄园主、太太小结合浦人等形形色色的人物。这本书写得很生动,能把形象写活了,不错。书中写的探案方法精彩绝妙,千变万化,对警察叔叔应该会很有用处。

最后,我还想说一点,虽然这本书也有一段时间了,但它并不是一本“古书”,有着现代气息,所以很适合我们看!

通过读者本书,我感受到,要向书中的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善于细致观察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3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必须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齐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先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透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最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4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5

犀利的眼神,瘦高的身影,偶尔艺术家般的小提琴演奏,可以有人不知道柯南道尔,但却没有人不知道那罪犯活跃时期的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整个探案集中,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细致的观察,天衣无缝的推理,使福尔摩斯能迅速地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无数奇案中查出凶手,只是我最喜欢的不是公认的佳作,而是令人心颤的《最后一案》。

读完《最后一案》,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心也深深地在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震撼。福尔摩斯为了将那位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绳之以法,不断试图找出他完美犯罪里的小纰漏,同时也受着莫里亚蒂教授要将他杀死的威胁。最终,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扭打着一起滚入了旋涡激荡的万丈深渊。

我想:福尔摩斯他为什么不享受这美好的生活?为什么他要管这个案件呢?一次又一次的阅读后,我终于从他的一句话中领悟过来:“如果我的生命之旅止今夜,我也可以视死如归,问心无愧,由于我上午存在,清新了伦敦的空气。”我这才理解作为一个侦探,为了自己对真相,对光明的追求能够达到,为了见到黑势力被破除的满足感,为了社会的安宁与人民的幸福,他宁愿玉石俱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6

这个假期我跟我的女儿一起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对这本书我跟女儿都非常喜欢它,尤其陈珞对探案故事十分感兴趣,并从中学到了仔细观察的重要。

女儿非常喜欢书中的《银色马故事》,故事类容是这样的:韦塞克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惨死,案件十分离奇。警方邀请福尔摩斯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他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慎密推理,解开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踪的银色马和破解了驯马师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驯马师斯特雷克为了控制比赛结果,想对银色马进行伤害,但实施的过程中却被银色马踢中头部,落得个惨死的下场。她觉得在这个故事里,神探福尔摩斯无所不能,就好象一个神仙。

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比较喜欢《最后一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和警方与伦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与犯罪首领同归于尽。在故事最后的,福尔摩斯明知小客店送来信件内容是假的,对手目的是支开华生,但他为了保护好朋友华生,用这信支开了他,自己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莫里亚蒂,最后与对方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这让我想起老一辈的一句话:对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就如冬天般残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值得小朋友去看的故事书,让陈珞知道,要了解事物的真相,必须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和仔细观察;让我女儿明白,真正的友情是学会分享和真心付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7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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