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正如作者的语言: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多的爱情都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对比一下我们身边的爱情了~~~~~
本书作者--马尔克斯,小说界的一位“斗牛士”,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赢得如潮的好评。他穿着哥伦比亚民族服装领走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声誉达到顶峰;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
本书写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小说以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之间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作为主线,不失时机地将其他多种爱情磨练成珠,穿缀于这条主线上。而马尔克斯恨不能将人世间的种种爱情“一网打尽”。不少的爱情在书中只是一笔带过;不过,几乎是出现在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被作者系上了“爱情”的红线。这里有阿莫乌尔的隐蔽的爱情,但却“不止一次体验到了刹那间爆发的幸福”、有阿里萨许许多多的朝露之情、有乌尔比诺和林奇小姐之间羞涩而大胆的爱……变化丰富、形态各异,“真挚火热”的情感内核却都是一样的。它不仅是一部经典的小说更是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教科书。
作家借此认真思考了情爱心理、性爱心理以及老年人心理。小说不仅仅是让我们看到爱情的多种可能性;真正让人叹为观止的还在于:涉言不多,而“爱情”的诸般特色轻易皆呈。这得益于作家透视爱情及人性的犀利眼光——由于这种眼光,作家三言两语就切中了诸种爱情的“要害”。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是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其实,小说中呈现的各种各样的爱情,现实生活中都能见到,只是我们没有认真的去发现。我个人 不仅仅是要说明爱情是美好的,同时它也是一种霍乱,或许它是一种杀人的武器~~~~~
书籍简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它讲述了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展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小说穷尽世间爱情,洞穿爱情真相,充满了对生活的思考。
“一个世纪以前,人们毁掉了我和可怜男人的生� ”
费尔明娜。达撒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在这五十年的跨度中,费尔明娜结婚并有了自己儿女,但丈夫乌尔比诺医生却在八十一岁时,从树上摔下来,跌断脊椎而亡。
尽管看起来如此荒唐,但从费尔明娜结婚时起,阿里萨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一个希望,那就是有朝一日能听到这个消息。这一天他等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平静偶有跌宕的爱
二十八岁的乌尔比诺医生认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但最后,他不可救药的被她那种质朴的魅力迷住了。其间虽有林奇小姐之间羞涩大胆的爱,但直到八十一岁那天他们都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
他 乌尔比诺给她的是一生的稳定,不是幸福。
正如他所说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信念坚守的爱
在费尔明娜结婚后,阿里萨决定为她保留童贞,等候一生。他宁愿放弃一切、宁愿死,也不愿有负于费尔明娜。达撒。二十岁时的相遇便注定一生,读后感。在这漫长的五十年等候中,爱情对于他最大的诱惑便是找到一个费尔明娜的替代品,他开始消磨打发自己孤寂的时光,结交了一个个女人,但没过多久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又会占据他全部的空间。
为了能配得上这个女人,他开始努力工作,注意自己的外形,他要给她今后的生活幸福,他加强体魄,他知道他要等到乌尔比诺死的那天。为了所爱之人,努力改变,这也许就是爱情最美好的地方吧。
静静相伴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一生一世”的答案。
他坚持的等候,克服了儿女的阻拦,赢得她的接纳。在费尔明娜丈夫去世后,他如朋友般的心灵慰藉,给了她活下去的信念,他不期待她立马的接收,只是一步步的靠近她,如一个老年忠实的陪伴者,他知道她需要什么,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不疾不徐。
面对等候一生的爱人,他不再强加干涉,只是静静陪伴身旁,这一天他终于等到了。
他用一生一世的承诺,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候诠释了他的爱情——是不分年岁的坚守。
爱情总是文人墨客们热衷创作的永恒主题,但在读完这本书之前的几十年时光里,我好像从没有深入思考过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
很早之前就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成书于那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百年孤独》之后,但却被马尔克斯评为自己最满意的作品。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末至上世纪初的哥伦比亚,就是马尔克斯的故乡,马格达菜纳河畔的一座城市。年轻的电报员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富商的女儿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从此陷入爱河无法自拔。深居简出的费尔明娜也逐渐被这个神秘痴情的小伙子所吸引,开始了长达几年的书信传情,并最终在信里答应了对方的求婚。但一心想钓得金龟婿的父亲当然无法忍受女儿倾心于一个穷小子,于是带上女儿开始了一场历经磨难的远行,以期藉由时间与旅程熄灭两人之间爱的火焰,结果他成功了。结束旅程的费尔明娜在“代笔人门廊”再见阿里萨时,脑子里不但没有多巴胺的大量刺激,反倒只有一句话,“我的上帝啊!这个可怜的人!”然后就抛下这个可怜的小伙子跑掉了。说实话,这是我读这本书最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猝然失恋的阿里萨如五雷轰顶,后又得知自己的爱人即将和杰出富有的年轻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结婚,更是万念俱灰。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颓废之后,这个年轻人竟然在一个信念的支撑下振作了起来,他要等待,等待费尔明娜成为寡妇的时候,再重拾旧爱。在这期间,阿里萨一方面丝逆袭,用五十年的时间成为了哥伦比亚内河航运公司的总裁,另一方面放浪形骸,他的二十五个本子里,一共记录了六百二十二条较长的异性交往,这还不包括那无数次短暂的艳遇,“因为它们甚至都不值得怜悯地提上一笔”。这六百多条记录估计囊括了所有异性交往的类型,有纯粹生理需要式的,有柏拉图式的,有调戏有夫之妇悲剧收场的,有勾引未成年少女致其自杀的但尽管肉体上糜烂至极,精神上却始终如一,除了费尔明娜,他再没有爱过任何人。直到五十年后医生去世,阿里萨重新燃起爱火,又向费尔明娜展开情感攻势,最终,在马格达莱纳河的邮轮上,这对七十多岁的老人,又重新相拥在一起
读完这本400页的书,引起了人生第一次对爱情的深度思考,究竟什么是爱情?拿出学术研究查阅文献的劲头儿一顿检索之后,我比较倾向于以下的论点(并非一家之言)
爱情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多数指人与人之间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爱情由情爱与性爱两个部分组成,情爱是爱情的灵魂,性爱是爱情的附加属性,并不是必要存在的,情爱才是爱情的根本与核心。吸引力是产生爱情的根本因素,并受距离、相似性、跨文化差异等已知因素所影响。
在心理学诞生之前,西方哲学已经开始了对爱情的探讨。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记录的神话传说认为,人们对于寻找,另一半、恢复完整的希冀和追求就是所谓的爱情。美籍德国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希·弗洛姆(ErichFromm)认为,爱是指热烈地肯定他人的本质,积极地建立与他人的关系,在双方各自保持独立和完整性基础上的相互结合。爱的本质是给予而非获取,爱的目的是使其对象获得幸福、发展和自由。弗洛姆指出,所有形式的爱都包含共同的基本要素: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齐克,鲁宾(Zick Rubin)是对爱情进行系统科学研究的第一人, 爱情的三种成分包括亲密依赖需求、帮助倾向、排他性和占有性倾向。
进行了以上的学习领悟之后,再来分析书中的各种关系之间,究竟哪些属于爱情?很明显,马尔克斯认为,精神层面的爱高于肉体上的爱。阿里萨对费尔明娜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全是孤独的质数),一直都是爱情,具备爱情的所有要素与成分。尽管他勾引有夫之妇以及诱骗未成年少女的行为道德败坏,但一码归一码,应无碍他一生对费尔明娜不渝爱情的可贵;乌尔比诺医生与费尔明娜之间婚前并无爱情,但婚后产生了爱情,尽管医生中间有过出轨,但我觉得也是作者为了让男女主人公后来在船上的情节进行更合理而做的铺垫;再就是莱昂娜·卡西亚尼对阿里萨也是真爱,而且还是纯精神上的;再有就是开头的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与那个黑白混血女人(甚至没有留下名字)之间更是超越了肉体依赖的真爱,这可能也是马尔克斯以此作为小说开头的原因。
写到最后,脑海里想起了陈奕迅的歌,张爱玲的文字,“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本书里最幸福的就是费尔明娜,达萨,年轻时迷醉于阿里萨诗酒一般的浪漫之爱,婚后五十年收获了乌尔比诺医生的夫妻之爱,丧偶后又享受了男主火热的夕阳之爱,一生被爱的女人……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唯一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 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龙与勇者——献给费尔明娜。
离开了我,你过得更好了。我们之间只有熊熊燃烧的爱的火焰,让彼此沉沦堕落、痛苦不堪。我除了爱一无所有,甚至在爱情的驱使下面目可憎。可我却觉得,和他在一起,你也不快乐。的确,你更美了,稳重而内敛。可是,曾经让我魂牵梦绕的你,是那样一个华彩纷披花光灿烂的,夺目的女孩啊。
阿里萨是龙,乌尔比诺是勇者。
勇者乌尔比诺将公主从恶龙的手中救了回来。相对于阿里萨,乌尔比诺可不仅仅是“一个有声望的有钱人”。乌尔比诺理智、包容、博学而睿智,肩负起治理霍乱的责 而阿里萨常常情绪激动,咄咄逼人,有时候连代笔的工作都会写成情诗。乌尔比诺的爱是水流,阿里萨爱是火焰。和阿里萨在一起那种灼眼的爱情,仿佛时刻都在战斗,根本不值得骄傲。而和乌尔比诺在一起,费尔明娜可以卸下战斗的铠甲,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妻子,做一个沉静温婉的女人。
可问题在于,费尔明娜,是天生的女武神。
勇者的爱束缚了费尔明娜。她可是能够为了爱情对父亲以死相逼的费尔明娜,她可是能够独自一人自如穿行在治安极差的集市的费尔明娜,她不就不该被困在锅炉灶台中啊。
婚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在挑战费尔明娜。从被逼吃茄子到不得不学竖琴,从要生几个孩子到茶水有窗户味儿,乌尔比诺自认为给了费尔明娜优渥平静的婚姻生活,便总是柔和地去控制费尔明娜。他的爱是水,但是水滴石穿。勇者对婚姻的理解是传统的,认为组成家庭是人的责任,而维系家庭必然要牺牲个体。而他是绝对传统的人,他必须让费尔明娜作出牺牲。曾经裙摆飞扬,自由自在的小怪兽,必须在和善的微笑面前,收敛起自己的爪牙,度过平凡的一生。
龙与勇者孰是孰非,其实在于费尔明娜本身。如果费尔明娜是朵娇嫩的花,那么无疑乌尔比诺更适合她,他的爱是花儿的保护伞。她需要的就是在晨曦中守望着丈夫,用母爱去教会自己的孩子生活。可是费尔明娜是荆棘,她的生命蓬勃有力,她应该过得是一种肆意潇洒的生活,而不是被束缚在一栋华美的别墅中。
恶龙虽然带走了公主,但也从来没有伤害她。而勇者给了公主一个家,却没问过公主愿不愿意。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一场由爱念引发的故事,终究是没有得到爱情的完美结局。不过,对于彼此来说,这又算得上些什么呢?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近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中国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当全书只剩下最后一句“一生一世”时,百感交集。
整部书,很马尔克斯。
尝试去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男主人公是阿里萨,在我看来,我觉得他的这种半个多世纪紧闭内心的等待,只为一个人敞开,是极度浪漫的;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又是极其残忍的。
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明白,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在这时帮助她最大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选择了已经等待了近一生的阿里萨。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彼此生命力量的远行。
可以说男女主人公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书中的世界里,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
至此,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温暖而又浪漫的灯吧。
献给阿里萨的胆怯!你离开之后,满世界都是你。连阳光下的尘埃里都是你。没有人阻拦我,只有我自己隐藏起了自己的真心。真爱表现在阿里萨身上,是胆怯。很难相信,阿里萨火山一般的爱情,永远都在淹没一切的时候退缩。曾经他爱的痴狂,甚至连费尔明娜被迫离开的时候,他能够安排好一整条路线的电报,总有人能够将他的爱意传递给费尔明娜。
然而在费尔明娜拒绝他后,当费尔明娜结婚的时候,他甚至没有勇气去问个清楚,没有勇气去抢回真爱。阿里萨不是没有勇气,只是阿里萨的勇气还不够,一次又一次的退后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拉长到了五十三年。在餐馆看到魂牵梦绕数十年的她时,阿里萨在角落里喝了四杯咖啡,观察着她的每一个动作,衣服上的每一个褶皱,却最终没敢走上前,哪怕是简单问一声好。在她离开后,阿里萨疯狂地问店主要镜子,因为那面镜子里,有两个小时,映照的是费尔明娜的面容。如此痴情,都不能给他一个上前的理由。然而,这种胆怯,恰恰是爱的表现。最初阿里萨的胆怯,是因为费尔明娜的拒绝。
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但是如果山海那边,没有了等他的爱人,你要他拿什么勇敢呢?费尔明娜给了他爱情的狂热,又从他身上抽走了它们。哪怕阻拦阿里萨的是全世界,只需要费尔明娜的一个点头,阿里萨便有勇气牵着她走,可是拒绝他的是费尔明娜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沉淀的爱,费尔明娜在阿里萨身边变得更加易碎。
餐厅里,他没有去和费尔明娜见面,一方面是对比乌尔比诺,自己的自卑,另一方面,是他无法知道费尔明娜的心里是否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既然如此,何必去打扰。 希望阿里萨能够勇敢一些。 Besame,Besame Mucho。
我始终相信在婚姻的生活中她是忠贞的,她的骄傲,她的愧疚感不允许她越过雷池一步。她聪明且果断,称得上是一个智慧的女人。她最后和阿里萨在一起,或许是出于一个人生活的寂寞,又或许是在接近暮年的时候尝试着回应这个儿时起持续了这么久的爱…
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的爱,就像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夫妻那样,不轰轰烈烈,不热情似火,在漫长的生活中,相互依偎中变成了温柔的亲情,他死去的前一刻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是直击人心的。然而那种荷尔蒙的冲动,现实意义上他的爱情却归属于另一个女人,然而乌尔比诺医生是一个从小接受封建礼教的人,他的出生,他的宗教,他的名声这一切,让他停止了这段有始无终的爱。所以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爱情婚姻也并不完美,也有一丝可悲的气味…这本爱情史诗看的我心中陷入沉重,精神与肉体均忠贞的爱情书中却无踪迹,又或许这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才发生,又或许这本就是爱情的本质…
像是介绍说的那样,马尔克斯试图将世间的一切爱情包括进去。似乎他做到了,我读完后情绪久不能平,我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着小说中那些精彩的部分。我停下来思考了很久,我想我找到了我的爱。
爱情,这个曾经一直令我迷惑和怀疑的东西。我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爱情只不过是荷尔蒙一时的吸引罢了,其实在说的时候在心底里,何尝不渴望得到一份真真正正,切切实实的爱呢?只是用否认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贫瘠而已。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这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穿了爱情它神秘的皮囊,也将人毫不留情的分为了两派。阿里萨在一边,乌尔比诺医生在另外一边。像是乌尔比诺医生内心的诉说: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
他明白他的爱, 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而费尔明娜懂得爱,却为了一些东西放弃了爱,就像是书中所说。
当初,为了换取一种安全感,她们不仅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姓氏,甚至放弃了自我,可那种安全感不过是她们做姑娘时许多幻想中的一个罢了。
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之后,她也只不过觉得自己是一个在房子里游走的幽灵罢了。回忆起婚姻生活,满是争执与无奈,在这里面竟然还有幸福。她又是何其幸运,有一个不能更好的丈夫,有阿里萨这样懂得爱情本质的人,一直守候着她,在人生的最后走向了爱的内核。
说着费尔明娜是幸运的,仿佛我怀着羡慕的眼光,渴望她这样的生活一般。不,我不渴望,因为我是更像是阿里萨。一个找到所爱能执着一辈子的人,我贪婪的要带着我的爱与我所爱之人走过一生。爱情,是看穿了一个人的本质而依旧爱他。阿里萨爱费尔明娜的活泼与叛逆,他明白她的虚荣与傲气。他包容着这一切,直到老去他也能看到她身上那吸引他疯狂的东西,骨子里那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被衰老的气息所覆盖。
我总觉得他在看着她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那副皮囊,而是在皮囊之下令他疯狂的灵魂。
很偶然间,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期而遇。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才翻过几页,便欲罢不能,一头扎进,直到最后一个画面的消失。整部小说,像一棵大树,作者以冷峻、从容的笔调,先展示树冠的繁茂,然后顺着叶脉、枝干向树根走去,把阿里萨、费尔米娜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描写得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那偶尔冒出的或激情或幽默的语句,似草丛中潜伏的鸣虫,突然跳出搅动你的眼神,趁你咀嚼回味之际,又“倏”地藏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张弛有度、令人着迷的语言风格了。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所有此类题材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在纠结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加西亚并未告诉你答案,他只在书中展示了人类所有可能经历的爱情:一见钟情,热恋、苦恋、单恋、三角恋……精神的、身体的……高尚的、卑微的……极少浓墨重彩,大多轻描淡写,有些甚至只以寥寥数笔带过。在严肃的、颇有分寸的行文风格中,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又深刻:“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事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存在的爱情变种。”“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妻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每一段都意味深长——真实的爱情往往充满了不凡的气质,只是有些人连真实的勇气也没有。
当书本还剩为数不多的几页时,我一直隐隐担心故事的走向,好在结尾是伤感中透着温馨的——马尔克斯,他犀利的眼光穿透爱情的本质直抵人性,把所有的读者带进那个古老的话题不能自拔。掩卷之时,我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了不起的老头儿,爱上他的文笔与叙事方式。或许是读过《百年孤独》后的延续、发酵与爆发吧,——哦,这大概是爱情的另一变种,谁能说恋上某类书籍就不能称之为爱情呢?
有道是,人间至味是清欢。什么是爱情?轰轰烈烈是爱情,平平淡淡也是爱情啊。一屋两人三餐四季,随流年辗转,长相厮守,一任青丝共白头,这也许是很多人对爱情的最终期许。
爱情它浪漫美妙,可最后激情褪却,平淡、坚守才是爱情的内核。放眼周遭,很多人爱着爱着就走散了,因为爱情最初可以浪漫,但最终则落归现实。三毛曾说过,爱情如果不能落到柴米油盐吃饭睡觉这些琐碎上,是不能长久的。只有彼此经历过凡尘俗世的烟火生活的洗礼,才不会把彼此弄丢。
爱是经营,是彼此成长
爱情是两个小人物间的欢喜,而不是一部轰轰烈烈的传奇。相爱的人只有在锅碗瓢盆交响曲中,在细碎庸常的日子里,才能体味到爱情的细水长流,也才能细品一蔬一饭的温暖与满足。这种爱,如风潜入,润物无声,犹如一首静缓流淌的小诗。它纵然平实,却离不开经营呵护。
最好的爱情是彼此是成长,思维高度不差上下,你促使我进步,我也能助他提升。你很好,但我也不差!爱情的势均力敌,才能产生一种长久的平衡,彼此相互吸引,又互相独立。只有两个灵魂匹配的人,彼此间的爱情才能走得更远!因为爱一个比自己太过优秀的人,自己太累;而爱一个太弱的人又深觉厌倦无趣。
心理学家罗伯特。斯滕伯格说过:“一份好的爱情,它是心灵的互相契合,是彼此的浪漫吸引,是对亲密关系的持久承若。”只有把握了彼此成长的爱情经营之道,才是对爱情最好的解读。
爱是坚守 是忠诚
欲望是人性,而忠诚是选择。这一生我们不经意间会有很多邂逅和遇见,会有心动,甚至会爱上另外的人。但爱不应该是这样的,真正爱一个人,一眼便是一生,会自动屏蔽外界的纷纷扰扰。因为爱,是信任,更是忠诚。
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乌尔比诺医生的话说“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这份稳定首先立在彼此信任和忠贞的基础之上,稳定一旦被打破,彼此间的信任再难重建,爱也就戛然而止。
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当今社交网络平台众多,对人性对个人意志力是极大挑战。如若意志不坚,禁不住诱惑,出现背叛,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对另一半的伤害则是致命的。因为爱得越深,背叛来临时,伤得越痛。这种痛犹如往心头扎了一根深深的刺,一生都会隐隐作痛,无法释怀。所以面对爱情,忠诚和坚守是一种高贵的选择。
人一生都是在寻爱的过程,茫茫人海中,相遇并牵手,这不是恩赐也是一份成长。人生中的相遇并非偶然,心理学上发现,人们爱上的是与他们相似的人,或是他们曾经是的人,或是他们想要成为的人。人生,感恩遇见,珍惜眼前人,纵然风雨同共,也一路悉心相随,一任时光慢慢老去,不负岁月,因为这既是爱对方,也是爱自己。
有一种爱情,前生注定;我只看了你一眼,却好像看了你一生。
通常,当一部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在正常的情节推进过程中,突然反常的放慢节奏,出现一些近乎于多余的特写镜头和细部描画,慢镜头般恨不得细数每一个呼吸或表情,或者周遭的景物出现一些特写、定格、放大、强调,出现有违常理的逻辑,那么,读者心知肚明,这些绝不是无必要的笔墨浪费,越是让人几乎不能忍受的无比琐碎的描写,越是让人有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往往昭示着某种突然的厄运事件的即将发生。想起《无问东西》中以悲悯的眼神飘过令她心如死灰的丈夫后直直跳井的妻子。
老马的文字,可以有一种比电影镜头更为精准和深刻地演绎这种死神到来前的弥漫在空气中的味道。每一字每一句,读起来感觉心惊肉跳般,目光几乎不敢在那些字上停留过久,仿佛它会灼伤眼睛。因为,它们异乎寻常的细,慢,表面上好像一如平常,但其实分明能预感有什么东西不对了。
事实上,都不能说是预感,因为,作者甚至都直接明示:Dr.Urbino在午后小憩中因悲伤而醒来,清楚地感触到那充斥着他内心及至整个灵魂的虚无乏力却又难承其重的如云般的迷雾,犹如神启般昭告这样的下午或者已经是他最后的余生时光。
如此清晰的暗示,不乏悲悯的宣告Dr.Urbino已经走到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下午。而,相比这个预告,老马关于对衰老的细节描写则是更触目惊心和过目难忘的。
才过50岁,Dr.Urbino对自身肢体逐渐衰老的过程已经有了惊人的感知力。尤其在每日午睡后醒来但尚未睁开眼睛的那片刻里,在他的体内,由上到下一个接一个,他感知到它们的存在——失眠的心房,神秘的肝脏,封闭密实的胰腺,他明白,如此清楚地感受到身体每一个器官及它们当时的感觉和状态,绝非因为他是一个医生。
他注意到身边最老的人都还是比他年轻,他已经是他们那一代人中仍然活在世间的最后的传奇。
从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健忘起,他就已经洞悉原因,便开始采用在医学院里老师教的方法,用笔和纸代替记忆,很快他发现那只不过是徒劳的挣扎,因为他没多久就已经到了即使看到口袋里的纸条也想不起上面的文字所代表的含义的地步。接着往下的情形越来越糟:满屋子里到处找明明戴在鼻梁上的眼镜,已经锁过的门还要用钥匙再去转一遍,读着读着书,渐渐地就失去了感觉茫然无绪,因为他根本就忘了那里面矛盾冲突的起因以及各种人物彼此的关系。
比起失忆更糟糕的,是他一天比一天能够清楚的感知到。他正在无可救药的一点点失去自己在学术上的专业判断。这令他寝食难安。
即使不是来自于自身的医学基础,仅凭经验判断,Dr.Urbino知道那通常些致命的疾病都有它自身独有的气味。但那些味道与衰老的气味却连一丝都不同。
从医院的解剖台上那从头到脚被切开的尸体上,从那些拼命的想要以成功掩饰自己的年龄的病人身上,从自己衣服上湿津津的汗渍味以及身边熟睡的妻子那不设防的呼吸中,Dr.Urbino不止一次地感受到那种气味,清晰独特,一闻便知,绝不会错。
如果不是因为Dr.Urbino在骨子里是一个传统的基督徒,他根本在心里早就认同摄影师Saint-Amour关于死亡的恐惧——在因为年老而变得不体面之前,将一切提前结束不羁为一个更好的选择。
82岁的医生有着绝对的自知之明,他知道他的生命只不过维系在一根纤若游丝的细线上,这根线脆弱到有可能仅 而现在他拼尽全力不让这根线绷断,不过是因为在跌入那一大片死亡的黑暗前他还没有看到上帝向他伸出的牵引的手。
也许上帝早已将他的使者派到了医生的身边。
那只被医生像爱人一般珍视和对待的饶舌的鹦鹉根本已经不再是一只鹦鹉。那个自诩高贵自命不凡的家伙,除了能讲法文能唱赞美诗,他还很善于反唇相讥。这个逃出牢笼做妖作怪连消防员都不能奈之何、且把家里搅了个翻天覆地的罪魁祸首,Dr.Urbino恨铁不成钢的骂他:你这个无赖!
而这个妖孽,居然伶牙俐齿的回骂医生:你才是那个更混蛋的无赖!
气急败坏的医生只好一边对它虚与委蛇假意攀谈,甚至唱一些示好的歌儿来安抚他;一边攀上了靠近那只不怀好意的鸟儿所占据的枝头的长梯,不知不觉间Dr.Urbino攀上了长梯的第三阶甚至是第四阶,他不知道自己算错了那根树枝的重量。他信心满满十分笃定的以为,只要伸手过去就可以抓住那个闹的整个家里乌烟瘴气沸反盈天的恶棍。
他确实抓住了这只作妖作怪的家伙。然而,就在他抓住它的那一刹那,脚下的长梯突然滑开去然后骤然离开了他的双脚,他被悬置于半空中,无比清楚地知道迎来了自己82年人生的最后一刻。
既要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要相守的婚姻。
“爱情”和“婚姻”是每个人都避不开的话题,可是很多时候,爱情和婚姻似乎被割裂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医生的婚姻是完美的,阿里萨的爱情是痛苦但却轰轰烈烈的。
不知道是不是你和我一样,总觉得若是阿里萨和医生是一个人,分为一个男子的恋爱期和婚姻时期,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两个人归于平淡之后是相守一生该是多好。
但这世间这样的似乎太少。
医生的的确确是一个完美的人生伴侣——有地位、有责任、顾家、体面、优雅,是万千女子都想要嫁予的人。所以,费尔明娜也选择嫁给了他,过得也算是幸福的一生,即使晚年的医生有过出轨,即使这让人羡慕的夫妻二人也有过冷战。
阿里萨是极端的,爱情的挫败让他心理变态,做了一系列变态行为,令人厌恶甚至作呕。但他其实又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爱得太执着,所以他受到的伤害也更加沉重、更加刻骨铭心——他需要有地方宣泄自己的情绪,他想要从失败的爱情中抽离出来,却最终发现只能越陷越深、所以干脆沉沦。
医生去世之后,阿里萨一如既往地爱着已是暮年的费尔明娜,他们选择远行,“既然都是为了爱,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合理不合法的”。
于是,“一瞬间,两人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两只苍老的手都不是他们在互相触碰之前所想象的样子。但片刻过后,它们就变成他们想象中的样子”;“他想亲吻她的面颊。她却躲开了,用沙哑而温柔的声音拒绝了他。”
“已经不行了,”她对他说,“我闻起来尽是老太婆的味道”;“这是人发酵后的气味”。
当船返航要到家的时候,“她很清醒地意识到,这并非茴香酒产生的作用,而是对马上就要到家的恐惧。”
于是,他下令船重新折返,并且是“一生一世”,因为“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故事的最后就这样停止了,没有写他们结婚与否。他们的爱情似乎只能在海上漂泊,永远不能着陆。
爱情是这世间最奢侈的物品,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弱者更是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国度。
爱情本应该是婚姻的开始,可很多时候婚姻却成了爱情的开端。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爱情和婚姻应该是可以同时拥有的。
每个人都是在生活中的孤独者,你会发现�
当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男主是一个邮递员,可以在这个时代里面经营自己的事情的人,都是生活过得不错的人,当阿里萨正在送信到了哒萨的家里。当哒萨在教姑妈学习认字,一切都是看似平静的生活画面,却被阿里萨看做美妙的生活时�
当阿里萨一直在哒萨的屋外的树下等着她的出现,甚至就是在自己空闲的时间不断写信,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让自己的拥有这个让自己心动的花冠女神。当开始在工作里面出错,她的妈妈却知道了他们事情,甚至鼓励自己的孩子不要那么冲动,因为这样子的年轻人,需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指导的。生活不是是是会有好运的时候,需要留言生活的提示。
当他们开始写信,幻想着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甚至当阿里萨开始为了他们的将来挣钱,不断为了让自己的可以有更多的钱,自己选择去了海底寻宝藏。知识就是那么强大,在书中介绍,阿里萨就是一直认为书中的故事不会欺骗他,更加没有想到了,当他开始在美好的将来,可以与自己女神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很自卑的过日子。
当他们的爱情败给学校之后,他们才发现最无辜就是他们的爱情,就是在下课期间,哒萨在课间写情信时候,刚好被老师看到了,让她做出选择,是需要公出阿里萨还是退学,她的姑妈因为这件事被自己的哥哥赶走了,甚至没有多久就是病死了,在挣扎的已经无效的情况下,哒萨的爸爸只能带着自己的女儿远离这个国家,回到了以前和自己的爱人的相遇的城市,并且带着女儿去见亲人。
在他们遇到了那么艰苦的时期,他们都是没有放弃心中的理想,并且在这期间,一直就是幻想着以后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在哒萨他们被自己的父亲带着会到了上学的城市,当她父亲把自己的家,还有掌握家里的大权完全给哒萨之后,她与父亲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使是同一屋下,还是无法彼此相信了。
哒萨回来了,一次的行街,哒萨就决定不再与阿里萨交往了,之后到了哒萨结婚,生子,甚至到了半身到了墓地里面去了,阿里萨一直在找不同的女性,在代替这哒萨的身影,每次都是坚持在自己的心中的选择。无论何时,阿里萨在哒萨的伴侣过世之后,他一直在不断以 写信的方式去与哒萨联系,就是期望有一天自己可以与她在一起。爱情的伟大不是你为对方做了多少,而是当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站出来寻找到你,并且可以为我们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