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5000字通用25篇

读后感5000字(精选25篇)

读后感5000字 篇1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值得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

凡是写《荆棘鸟》有关的文章,都不可避免的要引用这一段,我也不能免俗。含着泪水,带着微笑,心中暗流涌动。我无以言表我对它的爱,我想让自己化成清泉一滴,融入它的小河,静静流去,一去不回……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大凡经典之作,都不能逃离被诅咒的厄运。悲情,会激发人类最深沉的共鸣!拉尔夫,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终极目标的人,不能谈情说爱,不能儿女情长,事实上,在他二十七岁的生命里,他以为可以做到,确实他也做到了。直到九岁的梅吉出现。他像长辈一样的宠爱着她,陪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终究,梅吉长大了,拉尔夫惶恐地发现梅吉已经成为美丽的少女,而爱的种子早已深深的埋在两人的心中。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正如拉尔夫对她的爱,但是,这注定是悲剧。拉尔夫没有停息追逐大主教的步伐,他离开了,选择了他认为最重要的。梅吉万分痛苦,在对拉尔夫的深深思念中,选择了一位和拉尔夫长相神似的年轻人,一心一意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他的丈夫一意追逐钱财,也远离了她。在梅吉快要崩溃的时候,拉尔夫又出现了,他违背了誓言,在岛上和梅吉真正的拥有了彼此。第二天拉尔夫离去,梅吉发现自己有了拉尔夫的孩子,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她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偷来了拉尔夫的一部分。时光逝去,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逐渐成长,他完整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美好,英俊,智慧,但最为讽刺的是,冥冥之中,他注定自己要追随上帝的步伐,献身与于宗教。梅吉感到深深的无奈,她认为这是上帝要拿回她偷走的东西,她说,上帝赢了。一次意外,戴恩溺水身亡……围绕着这根主线,梅吉一家几代人的命运交错,感情缠绕,在作者行云流水般的语句里步步道来……

人物性格鲜明,展示的场景宏大,历史地理,移民,故土,自然,幸福……《荆棘鸟》揭示的早已不是爱情的范畴,它揭示了人生的艰难,讴歌了生命的勇气,阐明了人生需要刺痛心脏的疼痛,流出殷红的鲜血,才能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当然,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在刻画人物特征时缺乏的全面公正性。比如对于菲的描写,不悲不喜,荣辱不惊,虽然作者力图构造的是一个默默承受命运而又努力持家的女子,但我看来未免过于单一。还有伊丝婷的叛逆,以及卢克在婚前婚后的截然不同,都让我感到了一种极端的不怅然。最后对于戴恩的结局设定,因为她是梅西从上帝那里偷来的,那戴恩就一定回归于上帝吗?这难道必须彰显上帝无所不能的力量吗?这些处理,都让我感到遗憾。

在阅读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立刻想到了《飘》,又被译为《乱世佳人》,因为无论从文笔上还是内容上,二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都是以爱情为主线。《飘》讲的是郝思嘉为追求自己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希礼,而无视瑞得对自己多年来的苦心付出,待到最后觉悟时,为时已晚。女主都有心仪的对象而求不得,一个是上帝的代表,一个是自己虚幻勾勒出的圣人。

第二,书中都涉及了战争场景。《荆棘鸟》描述的是二战对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影响,死亡,疾病,贫穷,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也涉及到社会变迁及战后人们遭遇的后遗症。

第三,女主人公都才貌双全,机智勇敢,在家乡遭受天灾,国家经历磨难时,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用女性柔弱的双手撑起家人的一片天空,无怨无悔。更有趣的是,她们都有一位血统高贵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一位粗俗狂放却又努力善良的父亲。

第四,作者都善于描写人物外貌特征,刻画人物细致的心理活动。我喜欢观看作者呈现出来的整个时代的面貌,尤其小细节的描写,比如人物的服装装饰,饮食习惯,都会让我无限想象这个时代的整体面貌。这或许是由于两位作者都是女性,能通过女性的慧眼来捕捉男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两部小说有诸多不同。《飘》里的郝思嘉更加立体,更加能彰显人类的多面性,自私,贪婪,但又坚强,善良,人性中的善与恶参半交织,倒更像是我们自己内心真实的写照。但梅吉就脆弱的多,屈从于命运,虽然最后也得到过拉尔夫,但她就像小花一样无法挣脱风雨的袭击,摆脱自己的命运。所以在两部小说里,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显露无疑。郝思嘉,其实也就是作者,希望上帝与自己同在的时候,也希望自己也能改变上帝,而梅吉的隐忍,可能更多的是作者对待上帝虔诚的信仰。

另一个不同,《飘》的语言描写更加频繁,这对于爱看热闹的我是一种福利,言语可以更直接的表达感情。而《荆棘鸟》的语言要严肃的多,让我感受到心灵的洗礼。

总之,两部巨作都会使我情迷,不能自已。我一直喜欢外国小说,就是因为她们语言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震慑灵魂。反之,中国古代小说就逊色的多。当然,我先要排除掉唐诗宋词。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代表和结晶,她的美无与伦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但是于小说这一块,我就不是那么太喜欢。比如《聊斋志异》,比如《三言》,比如《阅微草堂笔记》,再比如这几天一直翻阅的《三侠五义》。这些故事都是独立的,个体的,没有一定的完整性。每个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且都充斥着浓浓的鬼神色彩。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虽然也属于中国劳苦人人民的信仰,但是于西方的上帝不同,不同于上帝是在人们心中,进行道德的约束,而中国的这些小说里,菩萨也好,鬼怪也罢,已经是成为客观存在,直接参与到人类的行为生活里,这一点是比较可笑的。或许这就是封建文化对人们深深奴役的结果,因为底层人民无法反抗,所以借助第二世界外力来规则现实生活,满足自己的愿望。简言之,就是想要得到美好,你就得不停的做梦!

另一个读外国著作对我比较震撼的事情就是女性的地位。在中国的五千年文化里,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女性的个性的压抑和迫害。女人地位低下,不得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尤其是结婚后更要对丈夫马首是瞻,百依百顺。什么三纲五常什么贞节牌坊,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是整个社会的装饰与祭品。但看外国文学,觉得很爽。比如说《飘》里的郝思嘉为了生存嫁了三次,丈夫死后,但周围的人并不会以此来说事,比如说梅吉也和卢克婚姻不幸选择回到娘家,受到母亲和弟弟们的热烈欢迎,在中国,这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我注意到法国作品里,在上流社会里,一个贵妇拥有几个情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怪不得法国为浪漫的国家。从中我们可以窥见西方的观念是开放的,所以它的经济也是开放的。在中国唐朝之时,女子服饰也较为开放,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也应该是开放的,符合潮流且与国际接轨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是我从中外作品中得到的一点启示。

再有,中国的文字与绘画总是成一体的。中国文字言简意赅,寥寥几句,画龙点睛,而国外不缺的是对情与景大面积的铺张叙述。如同中国水墨画重在意境,神似,而西方油彩注重细节,给人的感觉是热烈的直观的。

另外,我想到了信仰。中国几千年,有佛教道教,主流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教派应该是佛教。每一门派别,应该都是引导人们行善的。但是现在,我们现代人信仰严重缺失,我们不信天不信地,只信钱。反观国外,基本上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有所信仰,信上帝,信耶稣,在他们心中形成社会行为的道德底线。人,应该有所畏惧,才会有敬畏大众之心,我,很迷茫,当我的一腔热情不知交给谁才好。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凝聚力的,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信仰。

似乎扯远了,再来说说《荆棘鸟》。我想,荆棘鸟,寓意着面临剧痛挑战的人生,但真的有一天,我碰到了我的拉尔夫时,我会像梅吉一样奋不顾身的去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生活的重压时,我会迎难而上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里,我们会取舍,应该学会取舍。远处是人生,近处才是风景。我们需要努力,但也不要忘记身边的快乐,在简单快乐中徐徐前进,这或许是折中的方法。

总之,看完小说,感慨万分,真真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表达不及自己所想的万分之一,将来某一天,当我有更大的胸怀,更好的文字能力时,我一定会用我的时间,精力去研究中外文化的更多精髓。

用《荆棘鸟》的结尾来结尾:鸟儿胸前带着棘刺,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读后感5000字 篇2

《乌合之众》是一本研究社会心理学的著作,书中札记似的向我们阐释了群体的众多特点及其构成的因素。他分析了群体心理的种种特征,在整本书中,每一卷都有清晰的分析条理和较为严密的逻辑顺序,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概念,不仅仅发出了与世俗不一样的观念,而且对自己的见解怀有百分百的自信心,在精彩的分析下立刻插入鲜活的例子,使得分析更加贴合逻辑,让人信服。但是书中有些观点,我们也不能盲目的推崇,例如: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对于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就应理性的思考,对妇女儿童的歧视的观点是就应得到批判的。书中还存在意识形态和种族主义的错误观点。但是抛去它的错误观点不看,《乌合之众》对大众心理细致入微的剖析,还是具有很强的借鉴好处的,《乌合之众》在这天仍不失现实好处。日本民众为何会在战争中沦为统治者的战争工具?我国时期为何民众泯灭良心,失去理智?在当今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超多的网络暴民,如果你与他们的观点不一致,那么你就会被一批人被一个群体骂的体无完肤,甚至人肉搜索你,让你祖宗八代不得好死?个人到群体的心理变化看似难以明白、难以置信,实则有迹可寻,《乌合之众》在书中都做出了深刻的剖析。

勒庞在书中充分的表达了他对群体的悲观态度,群体在书中被描述成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既会随意烧杀抢掠,却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无私。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体,而在情感情绪以及由此引发的行动上,群体可能比个人表现的更好也可能更坏。总之勒庞是十分排斥群体,以及厌恶群体所带来的冲动,暴力,乃至低智的倾向。个体不论什么原因被吸纳到了群体之中,无论个体的智商有多高,情操多么高尚,一旦他成为群体的一员之时,群体心理就削弱了个体智慧,还减弱了个体本身的特征,异质因素泯没在同质因素中,无意识的力量占据制高点。群体呈现出来的品质特征一般都等而下之,这就是群体不能完成高智力工作的原因。在群体之中,每个个体叠加在一齐只会让愚蠢增加,也不会让天赋才智得以凸显。如果群体中个体把各自最基本的品质汇聚,那么带来的必将是平庸而不是新颖的东西。

书中提出了在群体中个体表现出来的主要特征有:入殓师影评

①人有意识的消失②无意识的横行霸道③思想和情感因暗示和交互感染的作用向一个方向发展④把暗示带来的意念立即付诸行动。

在那里勒庞强调了群体无意识这个观点,群体中的个体只要有一个发出了暗示,那么这种暗示就是具有强大传染性的,暗示会很快成为群体的共识,并影响着群体的行为。

从这一点上,我们这天的生活中能够找到许多例子,前几天我在当当网上买书,想买一些励志的书籍陶冶一下躁动不安的心灵,于是就打开了当当网开始挑选,但是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买哪一本,于是我就点开了励志书籍那个分类,并且果断地点击了按销量来排列,排行第一那本书叫做《遇见未知的自己》,下方有将近快过万人的评论,评论从第一个开始就好的不得了,你知道的,此刻网购看的就是评价,看的就是信誉,一本书下方的评论有过万条,而且百分之九十都是好的,你说你买不买?况且还是销量第一?在书店里你都看到了这本书带着畅销的标签,你说此刻你还能不买吗?但是这本书到底好不好?

我们知道,这本书之因此成为畅销书,是正因受众的喜好,从而导致了出版商把图书动向转移到了励志书籍和心灵鸡汤的方向,我们能够称之为受众的主动性;在实际的图书消费过程中,个人消费容易受到大众消费的影响,成为没有自我意识的乌合之众,渐渐的失去了对图书的自我鉴别而逐渐成为从众的迷失自我的微小粒子,我们能够称之为受众的无意识。而在从众中,个人正因有背后群体力量的支撑,任何一种行为都能够称其为理性思考的成果,尽管这种做法大部分是其非理性的思想或者是低于其个体思想,但其仍然被大众所理解。具体结合我的例子来说就是我本身能够选取一本适合我的励志书籍,但是我不自觉地受到评论网友这个群体的心理暗示,暗示我这本书很好,很适合我,于是我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成功的收到了这种消费趋势的蛊惑,即使这本书不适合我,但是这么多人都喜爱都买了,那么我买就是正确的就是被大众所理解的。

作者认为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就应加以批判,大众确有其所说的无意识的一面,但是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无数个迷失的个体如果不集中在一齐成为群体怎样能够推动历史不断向前进步呢?勒庞的观点是:

①这种做法不必须是群体中的个体自觉地按照理性所决定的,极有可能是受到领导者的鼓动,或是受到了某种煽动性言论或情绪的支配,才会促使群体朝着某个方向坚定的前进。

②而由群体构成的历史的结果不必须是进步的,很大程度上带来了杀戮流血与牺牲,这也就不算是功绩了。

对于作者以上观点,我是不能赞同的,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看到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无论这个历史是被社会精英或是某个领导人所鼓动带领的,我坚信群体不可能像作者说的那样低智,群体中的个体也没有作者说的那么糟糕,如果没有了人民群众做这当中的坚强的后盾,社会历史是不会发展的,就像当年真的是历史与人民群众选取了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各族人民拜托了列强们的侵略,姑且不论此刻中共还是否是我们的选取,但在当时那个历史环境下,在革命先驱与人民群众的共同发奋下我们才拜托了做奴隶的命运。

也正如虽然我是非理性的选取了那本励志书,但是当我静下来静静的阅读书中的观点的时候,随着自我的慢慢消化,这本书的价值也就凸显了出来,况且是有很多人觉得它好那它必须也有它的过人之处,即使是乌合之众,但是随着时刻的推移和真正冷静的思考会使得这样一批裹着大众外壳的个体走向独立之路。

在论述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的时候,勒庞认为种族自身一些特质能够视为我们一切情感的源泉。群体的躁动、冲动易变都在种族特质的影响范围之内。从这点我们能够看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苟同。

群体的轻信和易受暗示群体的轻信和易受暗示;群体不接纳质疑和不确定性,并且总是走向极端;群体的情感总是过多的;群体表现出来的道德能够比个人更高尚,或更低劣等观点也能深刻的解释当今中国的网络暴民,网络上无数个体组成的网络群体,他们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不能听到任何反对意见和质疑,他们的感情激烈丰富,遇到逆他们者道德不再是束缚他们的工具,轻者围攻言语攻击,重者人肉搜索祖宗八代骂尽,群体里的个体享受到了群体的巨大影响力,正因人多势众,最后的结局就是反对者被骂的落荒而逃,而他们躲在电脑屏幕后面沾沾自喜最后能够一泄私愤痛痛快快的发泄了。

在中国这种网络愤青网络暴民甚至是现实中的愤青,不就是正因某些共同的、偏激的、具有煽动性质的观点而自觉地走到一齐,遇到不一样的观点就冲拳出击把对方杀的片甲不留,我的印象里乌有之乡这个网络社区就聚集着一群极左观点的人,高歌着社会主义有多好,毛主席有多么伟大,一切资本主义的东西都是阴谋与腐朽的,只要有人对他们的帖子进行反驳就必然遭到他们这个群体的攻击,群体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在网络社区里被表达的淋漓尽致;还有铁血网,好多次查阅资料上方都充斥着华人在海外是多么受凌辱和歧视,脏话连篇,一群打着爱国主义旗号的愤青聚集在那里,夸张地单纯的表达自己的爱国之情,随意对他人进行漫骂和人身攻击,这些都是网络群体时代的共同特征,那就是非理性的无数个体聚集在一齐为了群体的信仰所进行的排斥与攻击。从这一点上我们能够看到勒庞的这本名著的强大的现实好处。

勒庞认为:同理性相比,是幻觉引发的激情和疯狂刺激着人们走向礼貌之路。尽管存在理性,但是推动一切礼貌进步的却不是理性。倒不如说,推动礼貌进步的依然还是各种情感诸如尊严、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向往。

作者所探究的群体的领袖及其说服人的手段这部分资料,我很赞同,勒庞的这种思想明显是适用于政治领域领导统治群众的伎俩,与我国的以及这天的政治领导有着密切的关联。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人们,以巧妙的伎俩雄辩演说,来迎合众人浅薄心理,慑服人心为要术,是领袖人物、群众操控者的基本手段。其实他们并非需要掌握什么了不得的理论,只要用一些具有煽动性标语口号或诗一般的语言,开动其控制的宣传机器长久反复的灌输,调动群众的情绪或欲望,便会到达统率思想征服民众的目的。

但是现阶段随着网络化的发展,这种手段的效果不再那么明显,甚至有新奇的手法将其取而代之,如网络推手(小月月事件)、口碑营销(当当网淘宝网的营销策略)、大众点评(大众点评网和其他点评网的兴起)等等,领导对受众的蛊惑转变为受众对受众的宣传,让我们不得不再一次惊叹群众的力量。

正因人们天生的叛逆心理,名人领导专家不再那么高高在上受人敬仰,这时,巨大的群体的力量则得以充分的体现,网络推手纷纷涌现,两年前很轰动的“小月月事件”、“凤姐、芙蓉姐姐”甚至是各种“神曲”都是网络推手在幕后运筹帷幄,把无知的个人玩弄于鼓掌之中,不明真相的网民被裹挟进去成为对事件发展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一员,每一天阅读帖子的进度进行跟帖回复,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普通人用脑子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作为网络大众却依然看得津津有味不依不挠,我就深受“小月月事件”的毒害,猎奇的心理看了初期作者的帖子,快把我恶心死了,但是我还是坚信小“月月”是真实存在的,在网友的声浪中,我迷失了自己,依旧看着“小月月”的好戏在上演,之后结果可想而知,有网络炒作公司出来辟谣了,“小月月事件”只是公司炒作的结果,他要看看这么一个荒唐的人物到底会吸引多少网友的关注,有多少人会坚信,结果我们却轻易地上当了。我们将对传统媒体的信任习惯性的拓展到对网络信息的处理上,不管网络推手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我们都轻易的成为助推者,助长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与发展。

或许你认为他的思想过于偏激过于消极,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剂清醒的良药,持续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好随波逐流。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中国共产党就是当时历史的选取和人民的选取,中共领导人沉溺于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之中,在后期发展还出现了毛泽东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人民群众选取了中国共产党,被伟人巨大的声望所震撼,被伟人的魅力所深深折服,他们失去了自我意识,失去了自己思考的潜质,惟命是从,主席就是神,不是人,领导人被盲目崇拜着,无论这种崇拜是群众发起的,还是领导人推波助澜的。勒庞认为声望的突出特点是彻底麻痹人们的决定力,将事物的本来面目掩盖,声望是征服群体的基本因素之一。这种观点我很认同。

勒庞认为目前群体多变的见解主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当代中国社会,他认为这其中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过去的信仰彼时能促进一个阶段性的思想见解,如今正在一天天地失去影响力,再不能像往昔一样有所作为。

第二,群体力量不断增加,以至于愈发没有一个能够对它构成制衡的力量。由此,群体多变的思想见解—我们有所了解的群体特征,表现出来。

第三,近来不断得到发展的报业,把完全对立的思想见解不断地呈此刻群体面前。每一个特定的主张和见解都会产生必须的暗示作用,但它很快就会受到挑战和破坏,主要来自于对立主张见解产生的暗示,最后的结果是任何一种思想主张都难以普及,他们很快就会从视野中消失。不能够让更多人理解,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信念。从而,历史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现象,成为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点,即,政府在引导舆论上显得无能无力。

作为我国政党、人民的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正逐渐失去它的影响力,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没有多少人去关心,人们只是去关心那切实关联到自己的利益问题;强权统治和思想控制相对弱化,群体多变的思想见解显现出来;我国当代媒体的发展,每一天都把不一样的对立的思想观点传递给我们,任何一种主张都难以普及,人们没有一种普遍信念。官媒说话没人坚信,无外乎CC每一天我们的意识,领导人都很忙,外国普遍很落后,人民群众生活多完美......大众媒体又乱象丛生,不知道该坚信哪家之言,社会极度不信任,不信任政府,不信任他人,不信任的情绪弥漫着整个社会。食品行业危机四伏,没有能够吃的干净的东西,《心术》里有一句话说得好:毒死需要几十年,饿死也就十几天的事。让我们情何以堪啊

作者认为:由于主导性力量并不存在,基本信仰的毁灭,最终的结局就是人们所有的观念无不存在深刻的分歧,这使得群体只对那些明确无误地触及他们直接利益的事情牵肠挂肚。

讨论与分析使得所有的思想主张都丧失了权威的名分,它们的个性特征在迅速衰退,正因持续的时刻太短以至于很难唤起我们的激情,现代人变得越来越迟钝。目前群体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因此若有一种思想主张赢得了足够的声誉,并且让自己得到普遍的认可,那么,这一思想主张就会迅速拥有巨大的强制性力量,他会让所有的事情都屈从于它。普遍的不质疑,不确认。一个有群体占据主导地位的礼貌,几乎没有再延续下去的可能性。还有什么能延迟礼貌自身的消亡呢?也许只有好无定形可言的群体的思想主张,还有就是他们对所有一般信仰都不会触动的定力。我认为这段话也相当的经典。

读后感5000字 篇3

Why was Tess’s girlish purity lost? Why did such a beautiful, noble and pure woman as Tess should suffer inevitable ruin? Why does the wrong man take the wrong woman? Why it is always the woman who pays? Why they are always hurt? Why is beauty damaged by ugliness? Why the tragedy is happened more than one hundred years ago repeated in modern times? Is everything too late?

Recently I’ve read the British famous writer Thomas Hardy’s masterpiece-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It describes the misfortune of a poor peasant girl Tess. In this novel, we can see Tess resist her unjust fate again and again, till to be ruin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lot we find that her tragedy is inevitable. We can not but feel the intense emotions of pity and fear.

The cause of Tess’s tragedy has always been the concern of people, such a beautiful, noble and pure woman as Tess should suffer inevitable ruin. What leads to her tragic destiny? Who killed her? I can’t do very well in analysis the novel. I don’t know clearly how the time she lived in affect her life. I do have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novel by myself. Alec and Angel who are the two people very closely related to Tess’s fate. I think fierce Alec played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killing Tess, but in fact, it was hypocritical Angel who killed Tess indirectly but more cruelly.

I wanted to cry, Tess, do not follow him when I read that plot. I hope she met her true lov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but everything was too late. She was seduced by a so called gentleman-Alec, and from then on her life totally changed from this loss of innocence. People looked down on her and respect her no more. Actually she did nothing wrong becaus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she knew nothing of man. Women were too weak. Tess was poor, weak and helpless and met the wrong person at the wrong time.

I strongly believed that it was Angel who killed Tess cruelly and without mercy. Angel was a liberal bourgeoisie. He made himself lived in the countryside rather than serving the god. Angel was a man who questioned the church’s teaching. He thought the church’s views were too strict and did not allow free thinking. Angel extricated him from religion and his family, but he couldn’t break with traditional moral principles. He wanted a wife who was the daughter of nature, honest, sensitive, intelligent, graceful, pure as snow and extremely beautiful. In the first part I thought Angel loved tess very much. In the following part I found that he loved an image he imagined. After their wedding Angel confessed the crime he committed to a woman long time ago and asked Tess’s forgiveness. Tess was not at all angry and forgave angel at once. She innocently thought that the thing she was going to confess would be forgiven. Poor Tess! She sat and told everything to angel, hoping he would forgive her as he was forgiven, but she was wrong. The woman pays.

Angel claimed that you were one person, now you are another when tess asked why. The woman Angel had loved was not tess, was another woman in tess’s shape. Angel loved the person he imagined. He considered tess the daughter of nature. Compared to tess’s words, “ I thought angel, that you loved me-me my very self! If you do love me, how can you treat me like this? It frightened me! Having begun to love you, I will love you forever, in all changes, in all troubles, because you are yourself. I ask no more.” we know how deep tess loved angel. She would have laid down life for angel. She not only loved the merits but also accept the demerits. We know from the book that when angel came back from Brazil, he could hardly be recognized by his mother because the cruel climate and hard work had aged him by twenty years, but tess accepted angel immediately, because he was the man she fell in love with.

I don’t know why angel couldn’t forgive tess since he himself had done the similar thing.

读后感5000字 篇4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看完了 浮生六记 也该写点什么很少看这种言情类的货色,但,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赞慕着他们的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诚挚恩爱至逝世不渝,我仰望着他们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心无羁绊,超然脱于尘俗。

《浮生六记》,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崎岖记愁》,《浪游记快》,后两记疑是伪作《中山记历》和《摄生记逍》,这个我是百度来的。这是一本自传体散文集,四记交叉相联,所记所叙固然都是日常琐事,平铺直叙,然情真意切,一点不腼腆作态,更无学究之气,惟是灵秀冲淡,读来如一缕嫣然清风渐渐拂面。

打开《闺房记趣》,沈三白刻画了一个清丽灵妙的女儿形象:“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 这是他年少时初见陈芸的情景。 那夜,芸给他吃自制的腌菜暖粥,吃的正香时,芸堂兄挤身而入,戏谑笑道:“我要吃粥你不给,本来是专门给你夫婿筹备的!” 呵呵,当时沈陈二人就酡颜了。读此处我亦莞尔微笑,圆满姻缘一粥引之。

尔后便是两人成亲,一段最幸福美妙的时间。我一遍遍地被他们的真爱打动着。他们的恋情并不惊天动地,也非旷世绝恋,更非千古名唱。我只是为他们最平凡最轻微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而深深激动。

夫妻饮茶谈诗论词,芸曰:“杜(甫)诗锻炼精绝,李(白)诗洒脱落拓;与其学杜之深严,不如学李之生动。”

春景,三白欲携芸远出远足,芸巧扮男装,见人问则以表弟对之。呵呵,竟无人识辨。

夏日,芸头戴茉莉花,三白戏谑说佛手为香之君子,茉莉为香之小人,何以亲小人而远君子,芸亦笑说:“我笑正人爱小人。” 夫戏妻谑,笑俗为雅。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爱慕沈三白,他有着那么美好高明的妻,更不由自主连声惊叹陈芸,芸于日常细琐之事,也处处流露着灵慧奇妙,体现着匠心专制,诗情画意。这是多么颖慧的可恶的女性啊!

夫妻二人同亲戚扫墓山中,芸捡回一堆峦纹白石,拿回家,在宜兴长方盒中叠成一峰,若临水石矶状。自己着手种植白萍,石上植茑萝。到暮秋,岩间茑萝悬壁,水中白萍大放,好一幅“流水落花之间”,网络创富,却不见斧凿痕迹。

三白小酌,不喜多菜。她用二寸白磁碟六只,自制“梅花盒”。启盒视之,如菜装於花瓣中,一盒六色,二三良知可随便取食,食完再添。

书楼夏天太晒,芸用数根黑柱横竖搭错,旁边以旧布条裹缝。既可遮拦饰观,又不费钱。

三白和朋友于外观花,发愁饭菜冷热。芸心血来潮,从城中雇来馄饨担子,推来烹茶暖酒热饭。酒肴俱熟,坐地大嚼,各已陶然。众曰:“非夫人之力不迭此!”大笑而散。

瞧,好个秀外慧中的芸娘!她的聪慧贤淑说不尽啊!难怪林语堂先生竭力地夸奖陈芸,“集古今各代女子的贤达美德”,说她是“中国文学中最可恨的女人”。

然而,我很奇异的是,这样一位见识高超,有自己独到审雅观的芸娘,却匆匆失去了夫家人的爱好。

细读全书,方自明了。芸虽思维高超,却在处置人事方面,仍有欠缺。大家庭的弊害享誉中外,小夫妻的恩爱往往成为遭妒之由。沈家的家教礼节很严正的,父母,兄弟媳妇都住在一起。初始,芸娘处处胆大妄为,后来慢慢放松了,在公然场所也和三白并起并坐,当然就有人看不悦目,缓缓起了闲话。

有一年,三白随父亲在外任职,沈父说芸能笔墨,就代沈母写信。后来家中有了些闲言,沈母以为芸写信不明白,就不让她写。沈父怒道:“想汝妇不屑代笔耳!” 芸怕沈母不愉快,便不说明。

三白在真州任职寄住时,弟弟启堂向街坊借钱,叫嫂子芸娘做担保。邻居索要,芸写信告知三白此事,启堂反而怪嫂子多事。沈父也误以为是芸自己借钱却诋毁小叔子,又拆信见信中称姑(沈母)为令堂(你妈),翁(沈父)为白叟(老头),更是怒发冲冠,叱责芸大逆不道。芸怕伤启堂感情,竟不作解释。 读到此处,我既是同情她,又不免要责备她,或者暗里称说“令堂”、“老人”便罢,于文字信中却切实不该。而对借钱之事不作解释,怕兄弟失和,想忍辱负重,我也不赞成,该解释的就要解释,何必左右顾盼。超然大度的芸娘,独在家事上气宇轩昂!可见封建家教之害人啊!

三白是个识情重义的人,也正因如斯,反令本人陷入窘迫。他帮友人做保借钱,朋友却卷款而逃,不知所向。债户找上门来,扰攘终日。沈父大发雷霆:“我本衣冠之家,如何欠得君子之债!”此事难以释然,确实无可奈何。如此三五事,终于将三白跟芸娘一起遣出家门,借居于友人家萧爽楼。

移居萧爽楼两年后,沈父又接他们回家。然而,家道逐步衰败,又加上纳妾憨园之事,芸禁受打击身材虚弱,家人腻烦,她不得不静静随友人去乡下调养。而这一去,她竟病愁难融,终客死他乡! 读到《坎坷记愁》中,芸乘夜舟去乡下,与儿子逢森离别,逢森忽大哭叫:“吾母不归矣!”,后竟真成永别!那一幕,直叫人扼腕悲叹,惨然泪下!

而憨园之事,是我最不可懂得的――芸娘居然要自动给三白纳妾!

我真的不知道芸娘是怎么想的。岂非是太爱三白,于是尽其所爱以爱之? 当她向三白提起纳妾事时,三白先是一脸茫然,而后极力反对。而芸居然兴冲冲地拉着三白跑去探视一个她看好的歌伎,名字叫憨园。重复推却不成,三白只好预备纳憨园妾。可是后来另一有钱势人将憨园纳走。芸痛悔不已,而姑翁尽责:“勾搭娼家,败坏门风!”

唉,芸为三白纳妾实是杞人忧天,无聊之举,后人未必以为她这是慷慨宽容。何况,她与三白的情感深挚,志趣相投,而三白又不是富豪,个别的伎女懂什么才情风雅呢?

憨园之事,让我联想到清朝《水云楼词集》作者蒋鹿潭与其妾黄婉君的爱情悲剧。黄婉君也是个歌伎,蒋年近五十时纳为妾,虽然家景贫苦,倒还算协调。惋惜后来蒋借钱未果,愁病交加,投水自残了,一帮诗人朋友也没放过婉君,以“清苦红杏出墙”为理由,逼她自杀徇夫。唉,看来,爱情须要物资基本,穷佳人难以企望完善的爱情。

中国文坛里,有很多饥寒交迫的文人,如杜甫、柳永等等,则是这群寒士的头人。沈三白终生,坎坷太多。有段时光他甚至已到日暮途穷的状况,腰间挂着干饼,鞋湿泥泞,露宿野庙,到处借钱。而他在贫穷逆境中仍豁达乐观,忍无可忍,卑躬屈膝地看待生活,实是寒士中的佼佼者!

不论是游幕经商,还是奔走忙碌时,他仍然兴冲冲地,在困顿中保持着乐天,经历了无数山水风光。过绍兴,游西湖,上寒山,阅徽州,登腾王阁,入广东,出函谷关,后一记甚至还记录去了中国台湾。浪游之愉,不一乐乎!他意兴飞逸地绘画《噗山风木图十二册》,石湖看月弹琴吹笛,与友人指导山水,评议景色,激扬襟怀,于世人惊叹之风光盛处,苏醒地独出已见。

我满怀惊喜地读着《浪纪行快》,心中一遍遍感慨着,看吧,只管生活崎岖多磨,这照旧是多怡然自得的浪游!古代人的生活是如许地寂寞枯燥,身在困顿中已是疲乏不堪,何可能如三白那般超脱,笑看苦难,不亦快哉!

《浮生六记》文字如珠玉般干净雅致,无论是在安静的顺境,仍是身置坎坷逆境,我读出他们的艰难,也读出他们金石般的意志,更读出了他们高贵超拔的精神品德。

芸娘对珠宝不在乎,往往大方送人,倒是对破书残画极爱护。收集残书卷为“断简残编”;收集书画破损为“弃余集赏”。读此处,深深叹服芸娘,不爱红妆,只一心爱护文艺,寻求着更高的精神境界。

拮据陋室,仍旧有着淡泊幽闲,在最平常的柴米油盐中,营造“夜半涛声听烹茶”的小情趣。连一块臭豆腐,竟然也吃出至情至性,便是一种深沉的文明了。经由这种文化的熏陶,连苦难和沧桑都会显出温和的漂亮。只是这种文化,咱们简直已难企及。

于清贫生涯中,始终坚持陶然其乐之心;于喧嚣尘世中,始终不失开朗安静之心。

“乡下七月,与芸于柳荫下垂钓。购菊花植遍,玄月花开,陶然其乐。芸喜曰:‘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认为诗酒之需。平民菜饭可乐毕生,不用作远游计也。’” 看他的文字,晓得他是真正脱却了名缰利锁的人,记乐记趣真能见到乐从何来,趣由何出。夫妇二人把心力精力悉数放在天然万物、山籁林泉与及对对方兰心慧性、解颐妙语的挖掘上,反而不在意现什物质生活的享受。

“七月七日永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富丽爱情离我们一般人太遥远,我们只有遥望羡叹。而三白与芸娘的爱情却如此活跃逼真地让我眼眶潮湿。他们对生活的酷爱,对幸福的解悟,于何时何地,都那么污浊晶莹。俞平伯先生说:“《浮生六记》像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的色彩,只见精微,不见制造的痕迹。” 沈三白冲淡灵动的文字,娓娓道来人生之趣、乐、愁、快,于最平常的生活中,解悟了平凡幸福的真昧。

宁静以至远,恬淡以明志。千年来,有多少人可如此? 而三白与芸娘,真正到达了如此境界!

我想,在这尘烟嚣张的俗世之中,依窗点灯,跟着沈三白明澈的书香字迹,去发明点点滴滴的平常幸福,于热烈场中忽开冷眼,于崎岖愁境中恍然大悟,也是一种禅意呢。

读后感5000字 篇5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刻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发奋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方。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好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但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但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但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生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生”,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生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生。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生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生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生最喜爱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生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生。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正因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好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好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但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好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正因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好被人坚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但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就应是正因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联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读后感5000字 篇6

暑假里,偶然看到了一个书名-------麦田里的守望者,令我心头一震,一来是因为‚麦田‛二字勾起了我对童年以及家乡的美好回忆,二来是我本身对这个在麦田里的‚守望者‛所守望的东西非常好奇,总觉得它将会是一本充满浪漫回忆与等待的小说,于是怀着无限遐想以及期待的心情看上了这本书,然而书的内容却大大的出于我的意料,它让我在自己的思维还未适应作者的意图时,内心就不自觉的受到了冲击,在彼此意识的相互碰撞中,我的感触颇深!

这本书主要以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为主人公展开的。他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

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却丝毫不感到难受,不等到退学的那一天,他就离开了学校,然而又不敢回家,于是他就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全文主要抓住他这两昼夜以他的口吻讲述他的见闻,道出他的心声,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反映了二次大战后,美国社会的‚垮掉的一代‛精神面貌。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百感交集,既没有完全赞同霍尔顿的那种些想法与做法,也没有完全反对,而是在批判中默默的接受。

在霍尔顿的眼中,现实的世界,充斥着虚伪,欺骗与世态人情,与他所渴望的朴实与真诚有着太大的出入,而他又无力法抗,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也许,从他所接受的教育中,他的经历中,我们能大概了解到他有这种想法的原因。

‚他们差不多在一千份杂志上登了广告,总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子骑着马在跳篱笆。好象在潘西除了比赛马球就没有事可做似的。其实我在学校附近连一匹马的影子也没见过。在这副跑马图底下,总是这样写着:‘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潘西也像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

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一个传授他知识,提升他思想境界的教育机构都如此虚假做作,他还能够看到什么真实呢?

他所尊敬的一位老师对他说过:‚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一个教育者对被教育者做出这种认识的教育,又让人能对未来抱有什希望呢?却多了份绝望!

真的,不仅是他,有些事情我们现在也常常遇到,我们也常常反感。比如,当你的家庭比较贫困时,亲戚邻居可能对你是冷冷淡淡不理不睬的,可是一旦你富有了,则可自当别论了;在职场中,靠关系的很快升职,然而,勤勤恳恳劳作的人却迟迟得不到升迁;在人际交往中,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也不乏少数..........这些不好的一面几乎每天都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难道我们每天都得悲叹现实,为这些虚伪与势力耿耿于怀吗?为这些不公而怨天尤人吗? 或者说随波逐流,融入其中,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呢?

其实,每个时代都有其鲜明的时代特点,每个人在不同的年龄层也表现出不同的性格特点,但社会的阶级性与矛盾不调和性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他有阴暗的一面也有光明的一面啊!但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却常常只注意到阴暗的那一面,总感叹着现实世界的不公,虚伪,势力,做作……总能感觉的自己是受害者,我们的精神世界总是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矛盾百出……但是仔细想一想,我们从小到大所感受到的爱都是假的吗?我们经历过的美好都是虚的吗?世界中那美好的一面我们真的能视而不见吗?或者,我们站在那些所谓‚做作‛、‚势力‛、‚虚伪‛ 的人的角度上想一想,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什么?难道真的是他们本身就喜欢做这些吗?

成人世界或许比较复杂,但是他们的本质意图还是美好的,只不过是我们怕深入其中来了解并理解他们罢了。或许,他们中的大多数以前与我们怀着同样的想法,觉得大人的世界很丑恶,觉得自己以后才不会像他们这样,可是,当你真正步入了这个年纪,经历了类似的事情,你就会慢慢的明白那些大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了----当我们拥有了梦想,拥有了家庭,拥有了事业,相应的,肩上就背负了责任,那是永远也不可推卸的,为了它,我们就不得不去做某些事了,尽管我们很不愿意。

潘西的校长是以一校之主,他的决定关系着学校的未来,也许他做那张海报只是纯粹的为了多吸引几个学生,让自己的学校能继续走下去;霍尔顿的父母让他好好学习,只是为了让他以后能独立自主的生活着,让他们少写担心而已,而不仅仅只是他所认为的‚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老师的那番话或许是因为自己的某些不愉快的经历让他的思想麻木了,对生活的激情也消失殆尽了而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手段……..试问?真正的‚坏人‛能有多少个?更多的是,我们常常提升了自己的认识标准,以高于正常生活限度的标准来看待周围的事物,所以总觉得周围的人、事、物都很黑暗。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担任着不同的角色,更多地,我们只是为了成功的完成自己的责任而已,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罢了。

霍尔顿的内心太善良了,相应的,他的认识标准也自然的提高了,因而,他看不得世界上的一点阴暗面,然而,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既有美好的一面又有不如意的一面,就像白天与黑夜,太阳与月亮,他们既相互对立却又不可分割,总是相伴相生着。对于一个人,一个社会也是一样的,他们不会也不能做到完美。这样,他所追求的美好纯洁永远只能在孩子身上看见,只有孩子,才不会有成人世界的丑恶阴谋,也因此极容易受到成人世界的不良影响!这是他唯一可以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净土,他要不惜一切去保护这片净土。

我常常被霍尔顿的梦想迷恋住了,因为它太诱人了,太美丽了,像梦一般 ------------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群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每天陪在孩子身边,做孩子的守护天使,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看着他们安全的长大!多么奢侈美好的梦想啊!

看完了这这一段话,我流泪了,不为别的,只为了主人公那稚嫩却又伟大的追求,很难想象一个读书不用功,还怞烟、酗酒,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 ‛的‚坏孩子‛会有这种想法,只因他追求的只是纯粹的美好与真实,当现实满足不了他的时侯,愤世嫉俗思想便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

处在21世纪的青少年,也正面临着类似的情形,好多类似的情绪便产生了,愤世嫉俗,特立独行,盛行非主流……..我们正渐渐走向以自我为中心的泥潭,总是渴望别人能理解你,爱你,却不知如何去爱别人;总觉得社会不公平,机会从不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殊不知机会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与其自怨自艾,倒不如充实自己,加强自己的战斗力!总觉得大人只顾着自己忙,对自己不够重视,而从来不想想大人们正在职场上激烈的拼搏着,身心俱疲,为的也只是自己的孩子。

我们或许看到了世界上很多的黑暗,可追其根源,绝大多数还是来源于他们的爱或者他们缺失的爱,对自己或是自己所重视的人,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太正确罢了!

因此,面对生活中不好的一面,我们既要保持自己内心的本质又要对他们加以理解的接受并加以引导,只要世界多了份包容与理解,只要我们人人都能善于发现爱于给与爱,光明的一面迟早会战胜黑暗,我相信,当我们的认识标准达到霍尔顿的那种水平,他所追求的那种纯洁美丽的世界终将会实现!

何谓真实?何为虚假?他们又能有什么明确的界限呢?同样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他们就是矛盾的结合体!只是,谁将会战胜谁才是问题的关键!而这个结果,却是要靠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得到!

读后感5000字 篇7

一部小说描述的故事情节,一则寓言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

《动物农庄》是英国作者奥威尔于1945年写的,讲了一个通俗易懂的寓言故事:曼诺农庄的动物们推翻了人的统治,赶走了欺压动物的人,建立了动物当家作主的“动物农庄”,想实现“所有动物一律平等”的理想。而事实却是以公猪拿破仑为首的猪成了高高在上的统治阶级,动用一切手段剥削压迫其他动物,拿破仑却尽情享乐……看看动物农庄里的情景吧——

刚刚当上主人的猪就过上了特权阶级的生活,它们吃了别的动物吃不上的牛奶和苹果还振振有词,“同志们,你们不会把我们猪这样做看成是出于自私和特权吧?我希望你们不。实际上,我们中有许多猪根本不喜欢牛奶和苹果……我们猪是脑力劳动者。农庄的全部管理和组织工作都要依靠我们。我们夜以继日地为大家的幸福费尽心机。因此,正是为了你们,我们才喝牛奶,才吃苹果的。”

接着就是内部倾轧,排除异己。拿破仑把持不同意见、有竞争力的对手打跑,并宣布他是“叛徒”、“特务”、“奸细”。拿破仑豢养凶恶的走狗,谁有不同意见就咬死谁。不与拿破仑一致的动物被逼供后当场咬死,“拿破仑脚前堆起一堆尸体,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拿破仑废除了星期天大会议,不再要动物农庄建立之初的集体领导制。它搞起了个人崇拜,到处是“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我们的领袖拿破仑是动物之父”一类口号。在拿破仑统治的动物农庄还浮夸成绩,与敌人做交易,把自己的同志、忠诚的老马送进了敌人的屠宰场……而这一切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都由拿破仑手下的宣传家说成完全正确。动物农庄渐渐背离了动物们的思想,共同的原则也被拿破仑们篡改,统治者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动物农庄成了拿破仑一伙的天堂,绝大多数其他动物的地狱。

这些就是动物庄园里的情景,当初的愿望是很美好的,结果却是有些革命者自己不能接受的,作为被统治的,永远都只有干苦力,干的做多,而得到的却最少,统治者以其手中的工具以及强大的权利,大力压制那些不听话,不接受统治的,甚至采取武力措施。在这次革命中,拿破仑、雪球和尖嗓组成的核心猪团队,带领全体动物,将原主人琼斯等赶出了农场。起初,他们的确过了几天好日子,平等又幸福,甚至以七条戒律来定义“动物主义”。然而,好景不长,领袖间出现了政见分歧,具有人文气质的理想主义者雪球,被铁腕“猪”物拿破仑,以暴力驱逐出境。接着,农场里搞了一场血腥的大清洗运动,有谁稍微发出不同声音,就会被干掉。与此同时,拿破仑的御用宣传部长尖嗓,悄悄地渐渐地将七条戒律改动,而无知的动物们越来越麻木,他们的工作越来越辛苦,生活条件越来越差,却忘记了革命的初衷,对领袖拿破仑盲目崇拜。最初的那些革命者,有的早已被屠杀,有的越来越昏聩,而年轻的动物们,傻乎乎地只会为这样一个国度激情澎湃。只有老驴子本杰明看在眼里,却从来也不说。他注意到,戒律墙上只剩下一句话——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然而动物农庄发生的一切,不是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中发生过,也还在现实中发生着吗?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本书的时间,作者奥威尔写这本书的时间是1945年,在那个时候,中国还没有解放,冷战还没有开始,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大家都忙着抚慰战争的伤口,也有的国家准备开始大搞建设,振兴经济,而作者却在这个时候有力地洞察到了人性中卑劣的一面,看到了权力对人性的腐蚀作用,看到了人类永远也无法摆脱的宿命。连同最近看到的《蝇王》《1984》,不得不对人类命运感到一丝悲观,总以为经济越发展人们的生活就应该越好,但是事实结果越来越证明不是这样的。人类创造了那么多的文明,有那么多的书籍,那么多天籁般的音乐,那些伟大的艺术品,但是人向下的力量更快,在人类文明发展到了今天,各种各样丑恶的事情也正在发生着,人要战胜自身的劣根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许这根本就是一条没有前途的路,勇敢的猪最终又会变成自私的人。当然,也不必太绝望,就像这样可以让中国人联想到很多自身经历的东西最终还是能在中国出版并能展开讨论,再想想英国,作者把这个故事的背景指名道姓地说是发生在英国,也不见这个国家出来强烈地抗议,也不见这个国家的人民抵制奥威尔,这就是一种文明。同时,奥威尔写这本书也与个人的经历有关,参加过反法西斯的斗争,一生经历坎坷,命运不幸,饱尝生活艰辛,早年的经历对他同情社会底层,呼唤平等和人性解放思想的形成和对极权主义的认识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奥威尔的这部寓言揭示了社会的黑暗,唤起人们推翻万恶的制度,去实现他未竟的理想。然而遗憾的是,尽管本书诞生于四十年代末,书中所描写的一些恐怖情景日后还是在多个国家成为现实,这让我们在感叹奥威尔的睿智与洞察力的同时,也不禁为人性的脆弱而扼腕。美好的愿望并不总能结出甜美的果实,甚至可能长出罂粟。

愚民政策的实行造就了无数的顺民和统治者的横行无嫉。几乎所有的专制社会都会实行愚民政策,因为那样对于专制者来说,效果是最好的。只有那些被统治者思想麻木,安然接受自己被剥削被压迫的命运,这个社会才是稳定的。当权者说“稳定压倒一切”,稳定当然重要,但那要看谁的稳定了。那统治者是怎样来愚弄民众的呢?首先是他们提出了一个的口号,它描绘了一个美妙的前景,而这个前景无疑是不可能实现的。或者即使实现了,那与民众最初的理解也是大相径庭。小说中的风车就是这种理想。其次,他们利用一个虚妄的理由来恐吓民众,他们动不动就说,“你难道希望人再回到动物农庄吗?”在这一符咒下,一切的不公都被消灭了,猪们可以舒舒服服地过着自己养尊处优的日子。再者,他们掌握了法律的解释权。对于从前定下的法律,他们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任意的篡改,并且反复向民众解释,从而抹煞历史,使得人们集体丧失记忆。在王小波的小说《寻找无双》里,这一点得到了充分的阐释。最后,极权政治还喜欢搞盛大的庆典活动,希望由此唤起民众的热情,比如小说里游行和鸣枪,它也使得民众迷惑于当前,认不清现实。

这一切都是根据斯大林模式和他的极权统治写出来的,揭露了苏联当时的社会现状,当时的苏联,而是历史上所有的极权主义,尤其是那些统治手腕巧妙的统治者,大体如是。作者看到苏联的革命实则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罢了,一个国家拥有权力、地位就可以无限制的压制其他民族的发展,剥削其他民族,然而作为统治者总是编制种种借口与理由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口头上说你为了国家的发展,而实则呢?都是说一套,做一套。不但没有给他们好处,反而还制造各种各样的障碍来限制国家的发展。动物庄园里动物间的故事就是这些国家行为的体现,作者深刻的揭示了这些国家的统治模式,作为斯大林,始终都是为自己的权利和地位着想,永远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最让我感到钦服的,是作者作为一个从未在这种制度下生活过的局外人,竟能把这种制度下的生活以及未来将有的生活写得如此栩栩如生丝丝入扣,这大约就是“旁观者清”的缘故吧。奥威尔以自己的洞察力,揭示斯大林统治模式的本质与内涵,道出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差距。共同革命的国家并取得了胜利,但其中的大国则依靠自己的地位坐好统治者的位置,学会吃喝,学会贪图享乐,而其他的国家劳动得很多,得到的却很少,他们把一切都缴纳给了统治者,感觉这一切本身就是一种义务。《动物农庄》讲的是一个革命者如何腐化堕落成独裁者,新的统治者的故事。动物们平等的乌托邦并没有实现。统治者一步步重建等级,重走旧统治者的老路。这个故事直接针对苏联,作者奥威尔通过西班牙战争和西班牙大清洗认清了苏联等级社会的实质,认为英国社会主义运动必须在清除苏联迷思的前提下开展,因此形成此文。应该说,故事对拿破仑、雪球、史特勒、众绵羊的塑造都极具典型性。拿破仑如何一步步获得统治权,雪球的民主努力如何被排斥,基本重演了苏联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斗争史。

然而作为实行社会主义的中国,只是因为逐步改革的早些,所以避免了提前崩溃,但如果中国的政治改革继续停滞不前,则用不了很长时间,中国的社会制度也会全面崩溃。因此,这告诫我们的政府国家,要结合本国实情,大胆的进行创新和改革,不能实行剥削统治,要实现真正的平等。中国从成立至今,一直以社会主义惯称,若不严格的贯彻人人平等,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将不会得到很好的发展和巩固。人民中国家的根本,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真正的平等,并不是统治者说了就是,要切实贯彻到行动中来,平时的宣传并不是只是一种维护统治者的方式,更重要的实现口头的承诺,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实现中国的长治久安。

对于整个世界来说,有以欧美为主的发达国家,有亚洲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在这个实力严重不均的情况下,更得注意应如何统治,如何协调国家间的利益,才能促进全球的健康和谐的发展。美国极力推行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力图统治整个世界,而其他的国家就应该加强团结协作,特别是南南合作,抵制美国的统治模式,防止美国掌握世界霸权。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屈服于美国的霸权,要敢于斗争,敢于追求和平与合作。不要以为美国给你点好处,就是为你好,你只是美国的棋子,是他推行霸权的垫脚石,要知道,美国的出发点永远是自己,不可能是其他任何国家的利益。然而,现实中的不少国家还是去拥护美国的统治,给全球间的合作协调发展造成阻碍,每一个国家都应该意识到、认清自己的地位、作用和角色,怎么兼顾自我利益与塌方利益,以实现全球更好的发展,更加和谐的进步,要知道,这不是哪一个国家能独立完成的,必要要全球的合作,所以加强合作,避免不必要的斗争,才是全球发展的唯一方法。

读后感5000字 篇8

在还没有阅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就听过周围的同事在讨论这本书中讲到的内容。当初听来似乎云里雾里,如今自己通读一遍,感觉受益匪浅。

这本书中没有泛泛地说大道理,每每要阐明作者的某个观点时,都是引用发生的一个实例,例子虽然简单但是寓意深刻,发人深省。我觉得这本书的作用是让生活没有方向的人重新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让面对逆境的朋友重新找到克服困难勇气和信心。作者通过很多实实在在且接近普通人生活的成功故事来告诉我们,成功并不是只有天才才能遇到的,成功也属于平凡的人。由于平凡中显现的不平凡的特质,所以才能注定了他们的成功。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这些是什么样的特质以及如何得到这样的特质,让我们知道其实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我体会到了态度的重要性,无论学习还是工作,积极的态度就是成功的保证。在学习中,如果不具备良好的心态,遇难则退,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气馁,是不可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的;工作也不禁相同,也许你学位很高,资质拔群,但是,没有努力向前的进取心的话,最后依旧只能一事无成。

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在中国的家喻户晓始于米卢前国家足球队教练米卢有句座右铭Attitude is everything,几乎每次训练课上他都会戴着写有这句话的帽子出现在队员和记者面前,并且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潜移默化地向弟子和外界灌输着这一思想。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就是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的意思应该不算复杂,分析起来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再就是没有好的态度就不会有好的结果。

如今米卢带着他的快乐足球走了,但他的这句话却已深入人心。作为一种足球理念,这句话一直备受争议,因快乐的方式踢足球是一种态度,但却不是足球比赛的目的,比赛的目的是赢。若人生也是一场比赛,那过程一定比结果更为重要,因为结局是可知,并且大同小异,而过程却千差万别。快乐是内心的昂扬向上,而这样的心态是阳光,决定了我们生命之树的成长方向。米卢提出的快乐足球解决了中国国家足球队的态度问题,结果顺利的打入世界杯决赛圈。

该书开篇就讲到了目标的问题。的确,一个人若是想要成功,一个明确而又合适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没有目标的话,对于一个人来说,他也就不知道什么是成功,也就不知道为什么而努力了。目标的订立往往是自己认为是成功以后的形象,因此在面對最大的目标之前,可能跨度非常大,这样可以在最终的人生目标之前定义几个阶段性的小目标,一步一步去实现它。只要去做了,就会离梦想的目标越来越近。书中提到了设定目标以及如何达到目标的最有效方法。归纳起来就是:设定明确的目标,用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念而实现目标,而且要想象已达到目标的成功情景。

社会上有不少成功人士,我们都羡慕它们,为什么我们很少有人成为人士呢?那是因为很少有人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制定相应的计划。比如你希望富有,可是你想过要有多少钱才算富有,你考虑过为实现富有的措施了吗,有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呢。如果我们做到了,相信我们会成功。所以说目标必须明确。

当一个目标确定好了以后,就是如何去实现目标的问题。信念、乐观、积极思维、想象力、把握今天、克服失败等等,也就是本书强调的态度问题。对于成功的渴求,即使面对失败,即使通往目标的某一段路上非常黑暗而没有灯光,即使其中有很多险阻跌到甚至一度停滞不前,拥有绝对不向失败低头的心,拥有矢志不渝的决心,总能克服。普通人在于这些方面的特质上可能有些欠缺,不过通过不断的磨练,知道自己的坚持,知道自己的努力,以及相信努力是不会白费,这样个人的意志会在每一次小小的磨练中不断升华,不断的披荆斩棘,拨开黑暗,看清前方的目标。

别人放弃,自己还是坚持;他人后退,自己还是向前;眼前没有光明、希望,自己还是努力奋斗。这些精神,是一切科学家、发明家及其他有大成就的人物成功的原因。这些精神和特质是后天培养的,该书的作者就是通过这样一本小册子,告诉了我们,在为人处事的时候,经常注意这些特质的培养,总有一天,我们这样平凡的人,也能够做出伟大的成就。实现自己理想中的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实现生命的意义。

当然光有目标还不够,还必须具有实现目标、克服逆境的信念。其实每个人的水平都差不多,关键是每个人潜意识激发的多少,良好的信念是激发潜意识的最好工具。坚定的信念能够开拓胜利之路。能够保证成功的不是知识也不是教养,更不是训练、经验、金钱,而是信念。对事业怀有信念,相信自己,乃是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前提。

态度决定一切,更重要的体现在如何面对困难和挫折。每个人每个企业多会有面对逆境和困难的时候,人际交往、患病丧亲、希望梦想破灭等等,有的是因为客观,有的纯属人为,其带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如何面对,怎么摆脱,关键在于心态。

态度是人对某种现象或事情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我们要实事求是,要发现自身的不足,改变态度,适应环境的改变。因此,记住这句话,态度决定一切,有了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这样我们才能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新的工作當中去。

什么是工作?工作是为什么?书中给出了答案:工作是一个包含了诸多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的词汇,卓有成效和积极主动的人总是在工作中付出双倍甚至更多的智慧、热情、信仰、想象和创造力,而失败者和消极者只是逃避、指责和抱怨。工作就是付出努力以达到目的。

工作需要热情和行动,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奋,工作需要一种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工作中的乐趣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活动部门的工作无小事,如果有一项工作没有做到位,就有可能满盘皆输。怎样才能处理好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困难?这就需要我们要有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在活动准备期做好提前量。

工作还是一种责任,作为中心大家庭的一员,我们没有任何借口不承担自己的责任。借口是拖延的温床,借口的实质是推卸责任,不管再什么条件下,对待工作都要无条件执行。工作中无小事,小事累计就会成为大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无论工作多么艰苦,都要时刻铭记这是你的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处理一切事务的基础,当我们服从,接受一个任务时;如果我们没有责任心,不认真做事,则不可能将事情做好;如果老是不能做好事情,就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在公司的存在就有问题。随时有可能失业。因此,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勇于承担责任做起。在接受任务时只需要一句:Yes,sir!

在《易经》里面,我们经常会接触到这样的一个东西遁去的一,这个‘一’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心态,这是解决问题的源泉;也是我们思考的动力。古人很早就开发训练自己的思维,思考问题,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现代人面对激烈的竞争,我们还要等吗?行动起来吧,从自己做起,在遇到问题时,多想想那个遁去的一;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态度决定一切!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整句可解释为:孔子说:君子不自重就不会受人尊重,所学的知识、德能也无法固守。自己力主忠信,不要与那些不忠信的人做朋友,有过错就不要怕改正。整句综合来看,孔子是指出自重、忠信这两种求学态度的重要性。

从上下文来看,自重、忠信与上章的贤贤易色等内容,都是指为人处世、学习的心态,彼此关联性很强,也就是说,凡事欲慎其终,必先追其远。要想获得好的结局,就要追溯到出发点和我们的长久以来的努力。运用到做学问,道理也一样,想获得成功,都要从一开始就好好努力。自己有过,想想我们想达到的目标,慎终,就能下定决心改正。既想工资勝人一筹、职位轻松高级,又不想努力,不愿意改正过错,便是违背因果律的,当然行不通。所以在此提到论语上另一个为学的态度:慎终追远。這些都是古書上所提到的態度决定什么。可见在古代就有态度决定一切的说法。

不正确面对问题的态度只能将问题复杂化,耽搁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助长相互推诿、逃避责任的不良风气。各部门職員,当企业没有提供做事情所需要的条件时,十有八九是因为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而希望请你来另辟蹊径,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常常是,職員們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正是企业所面临的困难。職員們不去解决,企业也要另请人去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个職員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克服自己眼前的困难,不要找理由推辞。

当然,干工作、做事情肯定会有苦、有累、有困难,如何在工作中找到快乐,体验人生的价值和生存的妙处,同样是心态的问题。我想我们在工作这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选择自己的工作态度。人人都想找一份既能挣钱,自己又爱好的工作,但是,这样的工作几乎是找不到的,或者说不存在。既然我们无法选择工作,那就让工作来选择我们,我们选择的只有工作态度。

第二,让工作的场所充满乐趣和活力。任何人都喜欢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因而,无论是员工还是老板都要努力创造快乐。

第三,让别人快乐,也就是让你的顾客、朋友、服务对象及合作伙伴快乐。自得其乐是我们的态度,让别人快乐是我们的品牌。

第四,全身心投入。干工作、干事情就要立足对人对己负责,不遗余力、尽心尽力。每个人在工作中如果能坚持这四个原则,肯定能生活快乐,工作快乐。

读了本书,受益匪浅,其中每章都能使人鼓舞,使人振奋,使人激发内心的每个梦想,脑中浮现出实现目标后的成功景象,一个个的目标就像久汗的幼苗遇到甘露一样,心灵受到很大的反省、很大的振奋,这本书不能不说是一碗上乘的精神鸡汤。

成功取决于目标设定,目标实现取决于坚定的信念。让我们将感悟运用于工作中,将工作做的更好、更完美,这才是正在的受益。

读后感5000字 篇9

A Book that Impacted Me Most

I don’t remember the exact year I first read The Little Prince . Though the golden snake in the book plays a cameo role , I never forget the scene that he flashed kissed gently on the little prince’s ankle. It made me be afraid to reread this book.

Later, I listened a Michael Wong’s song named Fairy-tale Story, the prince in his song is different from the prince in The Little Prince, the prince in the song is the same as Andersen’s tales’ princes, they all have happy endings.

However, I think The Little Prince is a sad story. There is a saying: 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 Now, let me talk about my reading feeling. This simple story flies over every corner of the world: a pilot (the narrator) who had an accident with his plane and crashed in the Desert of Sahara then he met the little prince from the planet B-612, and the narrator listened little prince’s travel experience of seven planets. On the seven planets, he met a variety of persons. They are the king, the conceited man, the businessman, the tippler, the lamplighter, the geographer and so on.

The Little Prince is a story belongs to adults who have childlike innocence.because children don’t understand the little prince’s deep sadness.This is not so much a fairy tale, as it is a tragedy. This story tells the grow-ups’ world is full of empty,lost and loneliness with kids’ perspective. Among the story, the alcoholic is impressive. He was surrounded by a pile of beer bottles when the little prince saw him, and prince asked him why he is drinking, but he answered he want to forget his shame of drinking. This short planet visit plunged little prince into deep puzzled. He think the grow-ups are certainly very, very odd. In kids' eyes, beautiful things must look with heart. But the adults pay more attention on things’ appearance that is just a shell and they don’t believe the eyes are blind and the heart is true.

Through this story, it also made me understand what’s the love---love's more mineral, more dense, more bitter and more weighty than the earth's profoundest matter.

When I first read The Little Prince, I can’t understand the mean of love and never to think why should the little prince leave alone since he love his rose so deeply. For years, I reread the story and think about it. The simple true was first love. The little prince didn’t know how to love and It was difficult to make him understand the rose’s heart, so it may lead to misunderstanding and hurts from time to time. He leaved his planet because he can not accept the rose and himself.

This is why the little prince don’t know he have to leave : at that time, he had no idea he was in it. The little prince don’t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tame until he met the fox later. Then he produced the endless yearning for the roses and realized his responsibility.

"Do you want to be domesticated?" For me, this is a profound question. In the book, the little prince met a fox and invited the fox to play with him, but he was refused. The fox told him that he was not tamed. “what does that mean--tame?” little prince asked. The fox answered:” it means to establish ties: to me, you are still nothing more than a little boy who is just like a hundred thousand other little boys. And I have no need of you. And you, on your part, have no need of me. To you, I am nothing more than a fox like a hundred thousand other foxes. But if you tame me, then we shall need each other. To me , you will be unique in all the world. To you, I shall be unique in all the world.”

Gradually the little prince was beginning to understand, because he remembered his rose and he thought his rose had tamed him. So he chose to go back to his planet in the end. But to the fox, the little prince’s farewell will make her sad, but the hurts because of love, she should learn to accept it gradually. I believe there are full of hurts within serious and true love.

As long as the little prince flied to different planets and met a variety of persons can he understand himself and

his rose. So I think traveling is a good way to experience life.

读后感5000字 篇10

之前自己曾经读过一本《童年的秘密》,《爱和自由》和《童年的秘密》里的观念是相同的,包括叔叔和爸爸的例子也源自那本《童年的秘密》。不过因为是中国人写的,所以更好懂。

我把看完这本书自己感触深的地方摘出来谈自己的感受。红色为摘录《爱和自由》的文字。排列顺序不是原文顺序。

因为人们并不懂教育。搞教育的不懂教育,管教育的更不懂教育也不想懂教育,是人类社会的通玻

这个我感触非常深。这里要说起《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因为读完这本书我经常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所幸自己的记忆力还不错,多年前的事情一直记忆深刻,这个我想《窗边的小豆豆》作者东彻柳子也一定是对童年的记忆深刻才能完成这本好书吧。我回忆起童年里因为把一群小朋友领到家里把妈妈辛苦晒的一坛子柿饼给分发了遭到妈妈的责备;回忆起小学时一位女老师把一盒粉笔努力的向班上一位学习不好的同学砸过去,粉笔四溅的情形;回忆起童年本来美好的夏天晚上怎样被表叔用鬼故事吓的不敢回家;太多太多的故事让我记起不要这样对待我的孩子。所幸我还属于下面这段话的前者。

自己有心理障碍又知道有心理障碍的人绝少,而自己有心理障碍又不知道自己有心理障碍的人太多。

关于这句话我最想说的是好多成人在自己有了孩子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童年,忘记自己童年的故事,忘记自己童年的愿望,忘记自己被束缚后慢慢被磨蚀的没有个性的痛苦!而又继续把这种痛苦施加的自己的孩子身上!

个性跟创造力是画等号的。因此人的整个培养过程应该是一个个性的培养过程。有个性的人是指在思维上、在整个生存状态上跟别人不一样。

关于个性我的理解是一定不能让孩子受到束缚,这也就是《爱和自由》这本书里提到的自由。一定要关注孩子的每个敏感期,要学会尊重孩子。不然的话也就像下面说的一样,只能是这样的结果。

我们在成长中的每个敏感期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指导,我们甚至没有在“自己发展”时得到尊重,我们深深的、独到的思维能力丧失了。

虽然我的父母也爱我们,但是回想这一路的爱,自己还是觉得有缺憾,虽然我也很爱很爱父母,但是我不能说他们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自由的爱,宽容的爱和理解的爱!所以对下面的话我要谨记在心,学会怎样去爱。

什么是爱,是一种巨大的宽容和理解,有了爱,即使不懂教育,也能给孩子发展的基本权利,也能使孩子自由,让孩子经自由走向独立。

爱是什么呢?“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不图谋恶事,不以不义为乐,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自息的等待。”

看完《爱和自由》还有的一个感触就是关于知识,以及怎么样去“教”。首先谈谈我的认识,我认为的教应该不是枯燥的教,而是带着孩子去认识,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大量从生活中学习而不是课堂学习的过程。下面的这一条我就非常认同。

认识事物的过程好比吃饭,经过消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并自如地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这种东西是智力。

而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周围的环境都是这样教的。看下面:

普通的“教”的本质了:让孩子把注意力转向什么,然后“教”什么。但注意力不是感觉,更不是深入的感觉。

这一条我这个妈妈感觉做的还比较好,从来我抱着豆豆很少沉默不语不去关注孩子,即使她很小很小时,我抱出去,看见她在看什么,或者她可能会看到什么,我都会把我的注意力变成她的注意力,然后轻轻的告诉她她在看什么,这个豆豆说话比较早以及现在能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我觉得应该和她从小跟她说有关系吧。另外看完《窗边的小豆豆》时我真的非常喜欢书中的巴学园,如果我们的学校都像巴学园那样给孩子自由多好啊!而不是现在这种“普通的教”。

当一个人在树林里散步的时候,他能够长久的沉思,他能够浪漫的联想,在这个时候如果远处钟声传来的话,那么他这种感觉会更好的加深,像诗一样。蒙特梭利说,一个优秀的蒙特梭利教师,她的杰出点就在于,当这个孩子正好在森林里散步的时候,老师就是那个钟声,能够把这种美好的感觉加深。

看完这段话我也有感触,不只是优秀的老师这样,优秀的父母更应该这样。记得带豆豆出去玩,有个小男孩比豆豆还要大,她的奶奶带着,听她奶奶讲孩子只会叫爸爸妈妈,不会说。小区里有人在放风筝,小男孩看着,奶奶叫他:“看什么呢,看房顶哪”。我抱着豆豆蹲下去,跟豆豆说:“看哥哥在看天空中的风筝呢。”然后又跟小男孩说:“风筝飞的好高呀。”小男孩立刻手舞足蹈兴奋的嘴里啊啊叫着。这时小男孩的奶奶又说:“呦,原来看风筝哪,我说呢,眼睛真尖。”然后就完了。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孩子不会说,完全是因为大人的缘故。想想我们大人真的应该努力的做那个敲响钟声的人!

另外关于怎样学习知识以及学习知识的目的,我也有很多想法。以前看过一本书《图穷对话录》是新东方的一位老师写的。里面有一段话给我记忆深刻,核心思想是学习知识、掌握知识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让我们幸福的生活。我把它作为自己的QQ个性签名(在生活世界面前,永远做一个学生,学习如何幸福的生活(教育的终极目的)),以提醒自己不要偏离了学习的根本目的,也不要忘记教给孩子知识的最终目的。在《爱和自由》这本书里我觉得也有相同的观点。

这就是知识的用途。知识应该同人的生命如水乳般交融,当人实施理想和愿望时,它成为一种能力出现而不成为所谓的工具。

另外还想说的是关于童年教育的重要性。我自己一直坚信在孩子的童年时期如果精心教育,远比孩子长大了才去单纯的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要重要的多,这个我一想到中国那么多的留守儿童便心生难过。不过这种现象暂时看不到有什么改变,多数是因为生活所迫吧,但我一直觉得再难也不能难孩子。关于这个早期教育的重要性,《爱和自由》全文贯穿的都应该是这种思想吧。摘下来几段。

一名儿童如果在零至六岁形成了健全的品格,向善就成了他的自然内驱力,他一生就是为了不断完善自己。

这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在人的一生中,拿出六年给孩子,并通过孩子发展自己,是最有价值的。

人类的创造力是非凡的,尤其是对一个孩子来说。如果他6岁以前能够成长得非常好,他就越容易进入更高状态的人类的思想、人类的情感和人类的一切科学理论,如果我们被某一种东西禁锢的话,我们只能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童年尤其是0-6岁,同成人相比是人生的两极。就像地球南极跟北极一样。7岁不是6岁的延续。实际上在6岁以前他所奠定的一切是为他整个一生做基础的,而不是为某种文化,或者某个学校,或者某种知识的转化作准备的。

看完《爱和自由》我有个强烈的想法,就是非常非常想去做一名幼儿教师或者小学教师,这个在看完《窗边的小豆豆》时就产生了的想法,自己希望像巴学园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一样,能够尊重孩子,理解孩子,热爱孩子。看来我要好好想一想了,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应该就是幸福的生活吧,而不只是简单的工作。

如果你爱孩子,让他的精神愉快,你给了他们美好,儿童就能给我们带来一个金色的未来。这个希望寄托在儿童身上要比寄托在任何成人身上更为可靠。因为“儿童是成人之父,儿童是人类之父,儿童是文明之父”。

假如我们今天都能做到尊重儿童,让他们符合人的自然发展法则成长,他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是富有创意的。那么这个世界就可能产生巨大的变化。

再来谈谈看完这本书后自己有疑惑的地方。关于安全感。在豆豆一岁一个月的时候因为短期的无人照看,我们把豆豆送回了山西,让豆豆姥姥照看,而且因为姥姥腿不好的缘故,家里还雇了个人帮忙。那两个月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煎熬,尤其是刚送回去的一周,我每天因为想念不能好好睡眠。即使现在我看到当时刚把豆豆从山西接回北京的录像,我的鼻子都酸酸的,孩子怯怯的眼神,真的让我心疼!记得刚送回去时妈妈说:“孩子很乖,谁都要抱。”到现在我一直都认为那是我的豆豆缺乏安全感,突然离开了妈妈,孩子到处想看到妈妈,可是怎么也看不到妈妈,她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该信任谁。所以我觉得孩子对某一个人的依恋应该是因为孩子觉得这个人爱她,给了她安全感,在她幼小时还不能理解唯物论还不明白眼前消失的东西还会再现时孩子表现出的就是依恋,而不是表现出了依恋就说明缺乏安全感,而是渴求安全感一直在她身边。这个孩子长大了理解了消失的还会出现时就会表现的好些,这时应该是一种理性吧。豆豆现在已经能慢慢接受妈妈每天上班了。虽然每次下班我会抱着她说“想妈妈了没有”,孩子说“妈妈下班了”,我说“那还要妈妈明天上班吗?”孩子会说“不让妈妈上班。”依然表现出对妈妈的不舍,我不认为这时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因为我相信孩子和她爸爸在一起也很快乐,不过她爱着妈妈,她不想妈妈不在身边。就这么简单。

另外书中提到关于背古诗说没有意义。我也很疑惑。读过一些书看到的都是强调阅读的重要性。这个我自己的理解就是孩子对语言的热爱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是一种熏陶,我们不强迫,但是我们不能不让她接触,不能说大人觉得难懂,就觉得念给孩子无意义。孩子对周围的一切不都是从她的触觉、嗅觉、味觉、视觉、听觉感知到的吗,在我们读给她听的时候,不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吗,不是听觉的一种享受吗?难道读一个大人觉得通俗易懂的句子给孩子听就是对的,读一首大人觉得难的优美的古诗让孩子感觉一下语句的韵律就没有意义了吗?这个看来还要学习,最好追求一种意境。

读后感5000字 篇11

The Woman Pays

TESS is really a tragic figure in the book TESS of the d’Urberwilles.

She was seduced by a so-called gentleman—Alec, and from then on her life totally changed from this loss of innocence. People looked down on her and respected her no more. Actually she did nothing wrong becaus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she knew nothing of men. She was just a girl when she first met that terrible man.

She was forced by the gossips and the church to blame herself for this accident, so she thought she deserved nothing good. 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past she decided to go to a distant dairy farm but was still saying to herself that she was wrong. Maybe God didn’t agree with that, because the Lord gave her someone she loved with her whole heart and life—Angel Chare. Angel popped the question to her but she refused him without saying why. She said she loved him deeply and perhaps no one in the world could love him more than she did but she could not marry him for some unspoken reason. Angel wasn’t satisfied with this vague answer and did his best to win Tess. Somehow she agreed and they soon fixed the wedding day. Soon after their wedding Angel confessed the crime he committed to a woman long time ago and asked for Tess’s forgiveness. Tess was not at all angry and forgave Angel at once; in fact she was rather happy and excited for she also had things to confess.

She sat and told everything to Angel, hoping he would forgive her as he was forgiven but she was wrong. She was not forgiven, not as she thought she was. The woman pays.

Without Angel’s love, nothing meant anything to her. The result wasn’t important now. Tess was arrested for her murder of that so-called gentleman. Why? She still loved Angel and when he finally went back to her and asked for HER forgiveness, after he regretted what he had done unfair to Tess, she was desperate. That was too late—Alec had always told Tess that Angel would never come back so he won Tess’s trust. Unluckily Angel did come back and found Tess.! Everything was too late!

Tess was deceived and she lost Angel for the second time! The strengh of her love was so strong that she had forgotte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ight and wrong. Before that she had done nothing wrong but when she killed Alec, everything really changed! She became a criminal! How could it be? She was as pure and innocent as the good wife in the Bible. Her whole character was honest and faithful. Angel figured out at last that a person should be judged not only on what he has done but also on what he wanted to do!

Tess didn’t want to be seduced by man and she had no power to defend herself so she lost her innocence and that’s all! Angel also did the wrong thing and it was even more serious than Tess’s crime but HE was not blamed for it. Why it is always the woman who pays? Why they are always hurt? Why was Tess’s girlish purity lost? Why does the wrong man take the wrong woman? Why do the bad often ruin the good? Why is beauty damaged by ugliness? Women are too weak! Thousands of years of history have shown us that women have always been treated unfairly!

In old China there was a culture, which didn’t think of women as human beings. If you asked one if he was the oldest in his family, he would probably answer “the oldest one” even if he had some elder sisters. If you asked why then he would say, “Ha, they are not included!”

People gave birth to many girls in order to have only one boy to keep the family name going. They thought girls had no use for the family. They would be married and go to live with their husbands’ home and be their wives some day sooner or later. So they were extremely hard on girls.

Girls should be hard working, faithful, loyal, intelligent, and virtuous and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was she must be a maiden! If her husband was the first man who touched her then she was a good girl, a good wife no matter how she thought. If she wasn’t, then she would gain a very bad reputation and nobody would dare to go near her. What about men? People did not care whether he was an experienced man or not, nor did they care about his character. They thought man equals power and power equals rights…

Now let’s not be so bitter. Nowadays women’s situations have become much better. Some are because of the change of society and some are because of civilization. Just let those poor painful women like TESS be just a memory.

读后感5000字 篇12

《影响力》一书从互惠,承诺和一致,社会认同,喜好,权威和稀缺六个原则全面阐述了人的社会心理行径,从而为我们平常的一些“一按就播放”的无意识行为和买卖博弈,政商常用伎俩等行为作了很好的阐述。以下我分别从这六个原则来陈述自己的学习心得!

一、互惠原则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可以说古今中外这种尽量以类似的方式报答他人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的观念已深深的铭刻在我们的潜意识里。甚至中国儒教倡导的以德报怨更是深化了这种意识!当然好的传统美德,仍需继续发扬光大。不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一有效武器可以被别人加以利用,用于商道政道。若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好办法!

互惠原理适用于强加的恩惠,一个人靠着硬塞给我们的一些好处就能触发我们的亏欠感,甚至可以触发不对等交换,因为亏欠感让人挂怀而且违背互惠原理,接受而试图不回报他人善举的人是不受社会群体欢迎的!这很容易给人得寸进尺的机会!现在“服务至上”,这背后就是运用了“互惠原理”人类这一感性的情愫,以至于最后都不好意思拒绝商家推荐的东西和服务了。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有时候也要懂得拒绝对自己无关紧要的东西和服务,果断地说“不”.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做到倘若别人的提议我们确实赞同就不妨接受它;倘若这一提议别有企图就置之不理。特别是面对互惠式让步时,别人一开始可能对你提出一个你无法接受的请求,当你拒绝时他再提出一个小的请求,你会因为之前的拒绝而感到有所亏欠,转而从不顺从变成了顺从,须谨防这样的坑!不过大部分人对这些没有免疫力,有时加以利用可以成就自己的愿望!

二、承诺和一致

“言而不信不知其可也”,言行一致大多跟个性坚强,智力出众挂钩,它是逻辑性、稳定性和诚实感的核心,反之则被看成是脑筋混乱、表里不一,甚至是精神有毛病的。承诺和一致原理认为,一旦做出选择或采取某种立场,我们就会立刻碰到来自内心和外来压力使我们的言行与它保持一致。在这样的压力下我们会想方设法以行动证明之前的决定是正确的。正如之前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场景一样,经常会看到女主角要求男主角对天发誓,这样虽然在观众看来很可笑,但是当你身处发誓一方的立场时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因为人人都有一种言行一致的愿望。

当我们一旦做出艰难的选择,我们自然就会去捍卫这种选择,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也为向大家证明自己做的没错。所以有时候重要的并不是选择本身,而是你为了这份选择而去奋斗并最终取得的成绩。人具有惰性,在面对抉择时经常像鸵鸟一样想尽快把脑袋埋进土里,再也不动脑筋了。所以人们这种不假思索的机械反应常常为某些人所利用,他们可以慢慢从你身边的人入手,让你做出对他们的承诺,再以他们的需求来向你们索取利益。

承诺可以改变一个人,我们可以用笔写下甚至向众人承诺的方式来逼着自己完成“不可能的任务”,比如戒烟戒酒等。承诺会影响行为,相反行为也会影响承诺,为一个承诺付出的努力越多,对承诺者的影响也就越大。就比如书中讲到的美国学生加入学校兄弟会所需要的地狱周式的严苛入会仪式。虽然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诟病但还是深得会员的认同。能够成功入会的学生对兄弟会有着深深的认同感和惺惺相惜感。毕竟费尽周折才得到某样东西的人,比轻轻松松就得到的人,对这件东西往往更为珍视!所以想想有些公司招聘弄那么多招聘环节和花样也是很好地运用了这个道理,让新进员工更具凝聚力和珍惜来之不易的东西!

三、社会认同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因为对多数人来说,很多意见都是人云亦云,抱着从众心理把跟自己相似人的意见作为自己的意见而没有深入的去思考,而那些另类却很容易受到排挤,他们因为能看透真相而与众不同,这也成为了招封杀的理由!社会认同原理认为,在判断何为正确时,我们会根据别人的意见行事,尤其当我们在特定情形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正确时。如果看到别人在某种场合做某件事,我们就会判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现在社会上很多别人有难无人帮忙甚至围观的事件都是因为大家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下,特别是在陌生人堆里,由于人多而使责任分散,大家见机行事,都不想做出头鸟而导致多元无知效应,最后落得见死不救的悲剧。向相似的人看齐造就了著名的“维特效应”(“维特效应”指1774年德国大文豪歌德发表了一部小说,名叫《少年维特之烦恼》,该小说讲的是一个青年失恋而自杀的故事。小说发表后,造成极大的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在欧洲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维特效应”因此得名。),这是社会认同原理的一个病态例证。这些人根据其他陷入困境的人如何行动而决定自己怎么做。这也是导致自杀事件遭媒体曝光后,死亡事件增加的原因。包括搞笑片的“罐头笑声”,选秀节目可以买到的“煽情”观众都是社会认同原理的体现。

弄清楚原理后,我们可以反过来为之所用。比如当自己遇到困难时可以直呼某个人帮忙,这样可以减少不确定性,为自己赢得时间!基于交通自杀事故曝光后,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出行方式,让自己乘坐的交通工具跟当地自杀人的交通工具不一样。领导要善于安排群体内部条件等。

四、喜好

“爱屋及乌”,现在很多公司借助铺天盖地的名人营销而赚得盆满钵满。我们大多数人总是更容易答应自己认识和喜爱的人所提出的的要求,对于这一点,恐怕不会有人感到吃惊。令人吃惊的是,有些我们完全不认识的人却想出了上百种方法利用这条简单的原理,让我们顺从他们的要求。

在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时,社会纽带的影响要比消费者对产品本身好恶强两倍!服务的宗旨就是让消费者喜欢上你这个人,而不只是产品本身,这是粉丝经济和发烧营销的根本。当然让人喜欢你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说外表魅力,与他人的相似性,善于恭维,接触与合作等。研究表明我们会自动给长得好看的人添加一些正面的特点,比如有才华,善良,诚实和聪明等。我们也总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人。不管相似之处是在观点、个性、背景还是生活方式上,我们会下意识地向相似的人做出正面的回应。有时甚至夸张到我们在不认识选举人时会选择名字熟悉的人。

同样的,根据条件反射和关联原理,爱屋及乌的反面是糟糕的消息会让报信人也染上不祥。人总是自然而然地讨厌带来坏消息的人,哪怕报消息跟坏消息一点关系也没有。天气预报员就经常成了气候变幻莫测的替罪羊。

包括饭桌谈生意,体育粉丝关联,把自己的形象跟某些光彩的事迹地方相连等都是希望借助这种积极的联系来提高自己的公共形象,进而达成自己的目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尽量让身边正能量的东西多起来,因为大家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

五、权威

“跟着权威走”,权威所具有的强大力量会影响我们的行为,即使是具有独立思考的成年人也会为了服从权威的命令作出一些完全丧失理智的事情来。权威可以从一个人的头衔,衣着,身份标志如名车名牌等来展示。毕竟,服从权威人物的命令,总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实际的好处。很多情况下,只要有正统的权威说了话,其他本来应该考虑的事情就变得不相关了。

文中讲到一位教授去酒吧餐馆和陌生人闲聊,每当他一说自己是教授,人际交流的气氛马上就变了。前半个小时风趣自然的聊友就像换了个人:他们对他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乏味透顶。他的看法,先前可能引出一场激烈的讨论,现在却只能带来一串文绉绉的附和。确实头衔除了能让陌生人表现得更恭敬,还能让有头衔的那个人在旁人眼里显得更高大。这也是喜好原理的体现吧,头衔越大感觉长得越高大威猛。也难怪那些行骗之人总是把自己打扮的很干净和得体!

因此,要辨别真正的权威,不要被外在的这些蒙蔽了双眼,要学会以知识辨知识,通过自己实践检验来看清本质,况且现在很多砖家经常被拍砖!在还没确定事情真相之前不要盲目跟风!

六、稀缺

“机会越少见,价值似乎就越高”的稀缺原理会对我们行为的方方面面造成影响,对失去某种东西的恐惧似乎要比对获得同一物品的渴望,更能激发人们的行动力。倘若瑕疵把一样东西变得稀缺了,垃圾也能化身成值钱的宝贝。

商家很会玩弄这种手法,经常人为地制造缺货的现象制造稀缺骗局来使消费者入网。什么大甩卖之类的很多都是噱头而已!究其深层原因,“物以稀为贵”的原理背后是人们自由选择权的减少。人类追求自由有很久的历史了,当很多事物还在的时候并不会去珍惜,只有失去了才觉得可贵!最能说明这一原理的是经典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这对年轻人感情和行为的强烈程度令人迷惑不解!如果听凭这对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他们的浓情蜜意说不定只是初恋时短暂的冲动罢了。正是两个家族设置的庞大障碍激发了他们强烈的逆反心理和对即将失去的爱情的追求,自由爱情变得稀缺使情侣双方觉得彼此更加相爱,更想结婚了。这同时也有承诺和一致原理的体现!每当有东西获取起来比从前难,我们拥有它的自由受了限制,我们就越发地想要得到它。因此想让信息变得可贵,不一定非要封杀它,只要把它变得稀缺就行了。这也是人们对得不到的信息变得更接受和包容的原因,或许这也是很多信息屡禁不止的原因吧。

为了避免在卖场或者在拍卖会上头脑发热,我们必须做到一旦在顺从环境下体验到高涨的情绪,我们就可以提醒自己:说不定有人在玩弄稀缺的手法,必须谨慎行事。我们务必记住:稀缺的东西并不因为难以弄到手,就变得更好吃、更好听、更好看、更好用了。

总体读下来,感觉真的是“世事洞察皆学问”,跟《牛奶可乐经济学》有异曲同工之妙,还需要自己对身边的世界多思考和观察,做一个理性的人!

读后感5000字 篇13

我读罗树庚老师的《教师如何快速成长,专业发展必备的六大素养》整整读了一个月。不舍得快看,唯恐亵渎了好书,未得精髓而有所浪费。故每每夜深人静,无人打扰时,拿出品读,在我心里,这是一地鸡毛中的一方清静地。也不舍得慢看,快快把每一个工作任务完成,快快把每一个生活任务完成,快点快点,我要去倾听智者的教诲。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通过阅读,我收获了特别多的东西。有些书籍让你觉得爱不释手,因为它在某一个瞬间让你觉得打动你的心灵。而罗树庚老师的这一本书却让我觉得时时击中内心。每一个篇章,每一个案例都仿佛有自己的影子,静下心来品读,仿佛有一位智者与我不疾不徐,讲经论道。特别感谢亲爱的艳梅老师将这本书送到我身边。

最近有一天,我和少年时候的同学聊天。当我们谈论我们现在的生活时,我们不仅怅然。曾几何时,我们意气风发,指点江山,时刻准备出击。然而在柴米油盐的侵蚀下,我们更多的感到自己力不从心,精力被四分五裂,面目日益模糊。少年时,不曾想到,我们会演变为生活的奴隶。早晨,要匆忙送走孩子,赶去自习。中午,要抓班赶点的去接在幼儿园里翘首以盼的孩子。晚上下了最后一节课,要在天使和魔鬼之间自由得穿梭,看看各种鸡娃牛娃群里火力十足的战友们,哄好泪眼婆娑的孩子打完各种拼音算术英语启蒙的卡,还有一地的鸡毛等着你,课没备,地没拖,碗没刷,衣服没洗,还有一个学习的时候嚷着睡觉的祖宗上了床却上窜下蹦,你却必须用拙劣的计算能力计算出来他如果超过几点不睡觉,第二天早晨恐怕他难以早起。一地鸡毛中,姑娘,一定保持好遗世独立的风姿。

某一天晚上,当孩子读《千字童》念到桃花的时候。我不禁脱口而出“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孩子崇拜得看向我,自己觉得好得意,好有宝刀未老的感觉,我要继续吟诗,然而,忽然间我的大脑就白了。对,就是突然白了。有时候,自己的大脑仿佛像一个老旧的电脑。忽然就会自动断电。然后再重新启动。我再也不是一台流畅的电脑,可以同时切换好多频道可以同时处理好多的工作任务。

然而,我不甘心,我也不甘于平凡。我不甘于平凡,是因为我觉得我自己真的没有那么差,而且我也还没有到垂垂老去的暮年。我既没有年龄资本去倚老卖老,我也没有经济资本去颐养天年。我无法以慵懒的姿态去面对对我寄予厚望的家人和朋友。就算谁都不为,只为自己的这一生还有很多彼岸未曾到达,折腾还是不能停下来。所以,女战士,你一定要继续战斗。

我不甘心的第二个原因,来自于我有一个如朝阳般有无限可能的孩子。他的生命是全新的,他的人生轨迹也将会有全新的变化。我想让他成为什么样的人,我自己首先就得有什么样的精神底蕴。我想要让他看到他有一个勇敢的,积极向上的母亲。想让他从此以后依靠自己的脚步走,能活成一个走路生风,胸怀天下的男子汉。但是,首先,我想让我自己激发出哪怕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品格。因为我想让我的孩子有更好的事业,有更好的生活,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女战士,吐槽两句可以,但是不要当真。

读书是聆听智者的教诲,而反思应该是像照镜子一样照出自己哪里做的不足。所以我认真的照了镜子,发现这本书像神算子一样算准了我如下需要提高的地方。沟通力的部分,我感触不多。所以跳过。其余的五中力量,重点来说。

1、研究力之正确认识自己

蒙田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认识自我。”卢梭说:“所有人类知识中最有用也是最欠缺的就是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特来斯说:“人生最困难的事情是认识自己。”

而我缺乏对自我的更深认知,认知不明,则自我管理不明。我是一个有点温吞,明白事理,自律性不够强,但是又不愿意拉别人后腿的人。所以很多自己的事情,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因为讳疾忌医,因为怀疑逃避,所以有些进展停滞不前。人在舒服区待久了,一定不是一件好事情。

所以今天,我要向自己下战帖。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一个时时试图妥协的自己。

2、反思力之守住自己的注意力。

如书中所言,信息时代,我们的专注度在消解,注意力也在消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指出,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再是价值,而是注意力。置身在这个巨量信息的海洋里,你是否有喘不过气、无所适从、无所自拔的失控感?是否有被巨量信息呛着噎着的淹没感?是否有茫然不知所措的迷失感?书里面说的这些现象,我都有。现如今许多人起床第一件事看手机,晚上睡觉时手机看不到上下眼皮打架决不罢休,本来手机是人类的工具,而如今似乎人类差不多已经被手机奴役。

怎么办呢,怎样不被浮华遮望眼呢。怎样才能走到最高峰呢。要守住我们的注意力,先要守住一颗安宁的心,不浮躁。不喧嚣,微信,QQ即时交流平台上没有重要到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马上就要进行的信息暂时先放一放。用好每天当中整块整块儿的时间把那些碎片化的时间留给处理那些即时交流的杂事。信息时代。要守住我们的注意力还需要留一些时间供我们静思默想。

这话对我来说非常受益,我们抵御住了很多进攻,却在软习惯上自己给自己埋了大坑。

3、行动力之集中火力烧开一壶水

我在这里读出的主要是不忘初心。每一个人首先是不忘初心,然后是守住匠心,这样子这个人最终才能够成事。他是这样说的。集中火力烧开一壶水,就是要心无旁骛,专心致志,该吃饭时好好吃饭,该睡觉时一门心思睡觉。这句话对我触动特别大,我们很多人现在是,吃饭的时候再刷手机,睡觉的时候在想白天还有哪些任务没有完成,整个系统都是错乱的。在错乱的系统里,人很难真正有力量。

我们很多人在从事多年教学工作后,把教育退化成教学,然后退化成教书。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生态链。我也要自我警醒。

最近王老师推荐给我一套书,孙瑞雪三部曲,然后我在网上搞到了电子稿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去读,完整的成长,推荐大家去看。我觉得我要接纳孩子的情绪。很多时候我在着急他也在着急,我带着她走进了一个怪圈儿,然后等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思豁然开朗了。每一分的付出,都是会有一分的收获。后来的时候我在想,假如我把这份心思用在教学上,那应该也能有所成就。

4、学习力之向火红花和尖毛草学习

沉潜是绚烂的孕育,是拔节的蓄势,是腾飞前的下挫,作为一名教师,只有沉潜自己,苦练基本功,才能提升为师之素养。只有沉潜自己,博览群书,才能积攒为师之底气;只有沉潜自己,醉心教学,才能修炼为师之真本领。

红花,尖毛草和毛竹,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都能耐住寂寞,生长根部,蓄积力量,等待生机。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各种琐事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与处理的对象。内耗与外耗皆在。有时觉得自己没有力量,我误打误撞的知道沉默是金,果然不虚。摒弃无用的社交,而沉静于自己在意与研究的领域是聚拢元气最好的办法。首先,你要找到你是谁,然后你才能明确你能成为谁。

5、内驱力之人是被逼出来的

有幸有能够逼自己的领导,能够有一个互相激励共同成长的小圈子,我觉得我非常幸福的。我在孩子睡着之后,静坐桌前,默默翻阅,得以清理自己的头脑。这其实是一种享受。日本流行一种断舍离处理问题的方式。我觉得有时我们也要对自己的大脑进行一下断舍离的分析。当我们坐在这里整理这本书的时候,我们看到自己在树上所做的标注,每一个字都对自己的鞭策,对前行的一种促进。也是一串脚踏实地走过来的脚印。人是被逼出来的。

这个让我想起有一天我去听蒙凌飞老师的课,上完之后我们对蒙老师的课进行点评,蒙老师自始至终都是非常谦虚,非常认真的倾听,我作为一名后生,我首先要学习这一点。听课过程中,感恩旁边坐着的有一位大神。赵老师业务及其精湛,又有助人之心,她的很多精巧的点拨与我而言,像挖到金矿。结束后,我与付老师同行,跟到付老师办公室又聊了了一会儿,感觉又挖到另一座金矿。我发现自己太笨了,明明身边有这么多优秀的前辈,为何闭目塞听这么久呢。

回到今天讲的课,难道我就没有收获么。那样说的话,多么昧着良心。也很感谢大家帮忙。但是假如没有别人逼自己,假如自己没有逼自己,那么你肯定不会有所收获。若问,前方有座金矿,但是需要你十年时间才能开启,你干不干?问,掉一层皮才能开启金矿,你干不干?无论哪个,你肯定都干。只不过,真实的世界里,可能你干了许久,发现前方没有金矿。但是,如果你停留下来,难道金矿就能自己炸裂在你眼前么?无论代价多少,只要能够有所收获,我就乐此不疲。毕竟,来的路上,我也是两手空空。

这样梳理着,我就仿佛回到我成长的起点。不忘初心,十月,载下一本书起航!感恩学校领导搭建平台,感恩有优秀的伙伴一路提携扶持。

读后感5000字 篇14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在高中课本中读过片段,有感于文章中那宁静温润的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纯朴赤诚的关系,我在课后找来全本阅读。

一条小溪,一只方头渡船,一座白色小塔,一只黄狗。就可以是农村山城人家的一生!

农村山城是一幅活动的图画。画中的一切都是鲜活的生命,千年万年时刻变更,生活于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掌控命运的快速旋转,只能任它摆布——这潜在流动的悲剧!

一位慈祥质朴的老人,一条忠实可爱的小狗,再加上一位天真活泼的小女孩,还有里面许许多多的水乡村民,筑成了一方让作者沈从文先生为之沉醉的土地。这片乐土也许是作者一心向往的,是梦的起航。

《边城》里的沉重古老永远让我觉得是悲剧发生的前兆,事实也正是如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的悲凉的意境总是存在于茶峒人家的一角一落。

当然故事的主要情节还是翠翠、大佬和二佬之间的感情纠葛。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早死去了,父亲从她刚诞生就远去。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忆。成年累月感受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虽然翠翠和二佬两情相悦,但夹杂在他们之间的,有兄弟之义,有习俗的束缚,也有翠翠羞涩的少女情怀的阻隔,这些都是他俩感情的无法避免的不确定因素;虽然翠翠有爱她、尊重她的爷爷,但爷爷太过以翠翠的意愿为重,而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这便为翠翠的亲事埋下祸根;虽然傩送很爱翠翠,但哥哥对翠翠的心意,由于翠翠刻意的冷漠而产生的不确定感,以及后来哥哥的死,致使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动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风景。风和晴朗的天气无人过渡,镇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很多年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平静,古老而祥和,自然朴实。

然而翠翠的内心却是孤寂的。自幼的父母双亡,让她从小就深感孤独。虽然有外公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但是并不能真正理解她作为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怀。她“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没有人能体会一个思春少女的感情,所以她感到“这日子成为痛苦的东西了”。她为这无奈的生活而痛哭,外公不能明白她内心的哀痛,只能哄劝她说:“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对于一个花季少女,这样的话太不切实际了。天保和傩送为了她唱歌“决斗”,她却毫不知情,只能在梦中希望爱情的实现,现实好像总和她擦肩而过。最后天保闯滩而死,翠翠还不知情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傩送却因为内心的愧疚与家庭的阻力而离家出走。翠翠的爱情自此破灭。外公为她的婚事忧愁而亡,她却并不能了解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只能凄凉地守着渡船,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

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她不知道自己要孤独地等到什么时候。

第一次的相见,却是生生世世的一场宿命。

《边城》这本书给我的整体感觉除了是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之外,也夹杂了兄弟之间的情义(天保与傩送两兄弟在得知双方心怡的是同一个少女之后,都是光明磊落地采取走马路的方式,在碧溪岨对溪高崖上唱歌,最终由翠翠做决定),朋友之间的义气(船总顺顺、杨马兵在老船夫死后对翠翠周全照顾),还有对感情的忠诚(翠翠在二佬走后坚定地一边渡船,一边等着他归来),以及全文所萦绕的淡淡的忧伤给以人的浸染。

毋庸置疑的,《边城》是以悲剧结尾的,大佬死了,老船夫死了,二佬走了,翠翠至此只能无尽地等待,不过全篇还是不时会透露出温馨的感觉,包括老船夫渡船的规矩,顺顺船总对老船夫和翠翠的照顾,以及老船夫死后,顺顺船长和杨马兵对翠翠周到的照顾。这些无疑会让人在面对悲剧时有所慰藉,不至于太过伤感。

另外,我总觉得翠翠的母亲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虽然没有太多有关于她的描述,但她的影子萦绕全文,无论是老船夫是由于翠翠母亲的缘故,才会至始至终的太过尊重翠翠的意愿,致使在处理求亲之事时遭到误会,一定程度上直接破坏了翠翠的幸福,还是翠翠母亲与其生父的相恋过程,以及她的结局,无一不暗示着翠翠的不幸结局。

全文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结尾“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或许有许多人会和我一样,把这句话当做祝福的依据和凭证,想象着,傩送二佬回来了,顺顺船总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他们平静地守着渡船,过着悠闲和幸福的生活。无论我们的幻想是否成真,但不妨让我们这样想着,只为心头的那份希冀。

遍读全文,字里行间充溢着浓浓湘西乡土味、乡土情,透析着醇厚的乡土风。他们身上渗着自然的气息,在茶峒这一小城里,人们过着,乐着,从不为世事而揪心,不为名利而争斗。他们远离喧嚣,保持着淳朴自然、真挚善良的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诚实勇敢、乐善好施、热情豪爽、轻利重义、守信自约,“凡事只求个心安理得”,如老船家在拒绝过渡人的钱时理直气壮地说: “我有了口量,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

茶峒,这个美丽的小城,有着深厚的乡土文化,故事中多次写到人们熟知的端午节、中秋节。端午这天,人们总会有很多流传久远的节日“小曲调”,如赛龙舟、赶鸭子等。据说赶鸭子是当地官员为更好地与民同乐而举行的活动。那天,当地的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个王字以映衬节日的气氛。而茶峒人是饶有情趣的,当地的妇女在自己心属的男人外出行船时总免不了痴痴的等待,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或日中有了疑心,则梦里必见男子在桅上向另一方面唱歌,却不理会自己”。是啊,在一片风俗淳朴的土地上,人能很容易地忘却挚真的那份情吗?

最令人揪心的当然是翠翠了。对于翠翠,作者怜由心生。翠翠,这位十六七岁的纯真的小女孩,秉着对纯真爱情的憧憬,一心爱上年少果敢的傩送。纯正的乡土气息始终萦绕着她,自小与爷爷相依为命。但这个正值花季的少女,不可幸免地步上她母亲的后尘,摆脱不了爱情的困扰,过早地陷入爱情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她和男主人公傩送之间自小就结下不解之缘,他爱她,她也爱他。但不幸的是傩送的大哥天保也对翠翠这个纯真少女一见钟情,他们三个就这样备受爱情的困扰,不能相让,但也不能相残。故事最终以天保的殉情,爷爷的溘然长逝,和傩送的音信杳无结束。

虽然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但充溢其间的人性之美,世事之沧桑,情节之扑朔迷离,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我们生在这个物质充裕的时代里,追求着实质的东西,而忘了把虚的但最能让人满足的情感找回来,把人性的美好一面找回来,使内心得到充盈。

一方水土一方人,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有一种不为世俗所沾染的淳朴自然美。茶峒人也具有最原始的自然淳朴的品格。面对无法抗拒的春水上涨的考验,茶峒人或安之若素,或从大水中救人救物。这正是作者一如向往的美好的淳朴的生活。

读后感5000字 篇15

这篇文章是史铁生写于生病治疗间隙的片断随笔,篇幅很长,语言十分通俗易懂,主要涉及到了人生、命运、爱情、金钱、道义、信仰等方方面面的思考,没有繁琐的考证、推理或判断,也没有精彩优美的语词、段落或引文,只有作者于病痛的折磨中记录下的文字和思考,是平易的又是精辟的,是朴实无华的,又是鲜活无比的。

文章开始的第一句话就谈到了命运,“命运,就是说,这一出‘人间戏剧’需要各种各样的角色,你只能是其中之一,不可以随意调换。”他把生活比作戏剧,诠释的那么准确,“要让一出戏剧吸引人,必要有矛盾、有人物间的冲突,矛盾和冲突的前提,是人物的性格、境遇各异,乃至天壤之异”然而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呢,生活就是由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来组合的。每个人的命运不同造成了人生的差异,才显示出生活的五彩缤纷。所以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可以随意调换,也不可能千般一律。正如他在《我与地坛》说的“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所以我们必须要承认生活存在差别的,必须接受上帝安排的命运,不要过于埋怨上帝对自己的不公。

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对生活的坦然豁达。“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面对命运的玩笑,他是那样理智,直面命运的挑战与不公。他那调侃的言语,让人觉得这仿佛不是一个身患残疾的人,而是一个在人生旅途中都十分顺利的成功人士。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都无法把人生的意义想得透彻,而史铁生却把人生的许多哲理问题阐析得那样简单明了。每个活着的人都害怕死亡,甚至不敢提及死亡,而史铁生却把死亡想得那么简单。文章的第二部分谈到了作者想用徐志摩的诗“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作为自己的墓志铭,这是何其正确啊。人初来这个世界时,有几个人会在意你的到来,然而当你走了又有几个人为你流下悲伤的眼泪呢?人生本来就应该是平静地出场然后默然地离场。史铁生以一种调侃的口吻说到“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经过了这么多的挫折,史铁生不再像《我与地坛》里描述的那样,为自己残缺的躯体而发愁,没办法接受身边发生的一切,而是以一种很平静的心态面对病魔,并为自己的生病冠上了另一种名称“生活体验”,曾经那些忐忑不安的想法早已灰飞烟灭,满腔的爱,让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他学会了以乐观的态度诠释自己的命运。然而试想如果换做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恐怕早已痛不欲生了,不可能还以笑脸来迎接这个世界。也许这是中国人的一种特殊情愫吧,生活中很多人一旦遇上挫折或灾难感到无可奈何时,情不自禁地把希望寄托于在我们观念上主宰人类的佛主,求神明保佑,然而史铁生在面临接踵而来的灾难,也从不曾像平常人一样,把希望寄托于佛,他觉得怀着满腔的功利之心去拜佛是对佛的不敬,“为求实惠去烧香磕头念颂词,总让人摆脱不掉阿谀、行贿的感觉”。

史铁生认为我们应该接受包含苦难的世界,谁也不能摆脱苦难,“生而为人,终难免苦弱无助,你便是多么英勇无敌,多么厚学博闻,多么风流倜傥,世界还是要以其巨大的神秘置你于无知无能的地位”。作为一个虔诚的信者就应该遭受苦难,因为不断的苦难才是不断地需要信心的原因,倘若没有了苦难,信心很容易被福乐蜕变为谋略,终究会与众人同流合污;倘若没有了苦难,信心很可能被光荣腐蚀。后来上帝让撒旦夺走了约伯的儿女和财产,也使其身染恶病,但是信者约伯始终没有怨言,这就是苦难对信心的作用,但是在约伯的思想里涌出了另一种念头“你之所以遭受苦难,料必是你得罪过上帝”,约伯开始觉得委屈,开始埋怨上帝的不公,开始对生活丧失信心。这种埋怨在我们生活中屡见不鲜了,正如作者在文中提到“好几次有人对我说过,也许是我什么时候不留神,说了对佛不够恭敬的话,所以才病而又病”。然而作者领悟到了生活从来就布设了凶险和苦难的,不会因为谁不因谁虔敬就给谁特别的优惠。只要生活的希望不灭就有机会化解苦难,找到生存的意义。

忏悔意识并非人人都有的,即使有他们也不会轻易说来。然而史铁生的忏悔意识随处可见,自己对母亲的任性和年少轻狂感到悔恨以及对奶奶满满的悔意我们在《我与地坛》和《老海棠树》都深深感受到了。期间出现的事件出来证明的只是那些被打者,而那些打人者却没有出来忏悔,只是把这种事情的发生归咎于当时的历史。对于,作者认为那些主导者过于强调区分“我们”与“他们”而导致出的一场历史悲剧,在那些受害者的内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其实“‘我们’的位置并不在与‘他们’的对立之中,而在与神的对照之时”。

对于死亡后是否存在灵魂之说,作者认为信其者有,不信其者无,这不是正确与错误之分,因为两者皆不能被证实。相信有神论的认为“会有地狱,会有天堂,会有末日审判,总之善恶终归要有个结论”,然而这只是人内心对自己的行为的一种约束,对自身的监督,也相当于当今所说的以德治国。相信无神论的当然是“没有什么因果报应,没有地狱,没有天堂,也没有末日审判”,然而这就促使人的恶念的产生,使人的所作所为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作恶者往往会相信无神论,因为“死即是一切的结束,恶行便告轻松”他们便可以无所畏惧地为所欲为。作者认为无神论难以证实是一个好消息,对于那些作恶者有一种精神的监督和良心的审判。

作者认为当“人间戏剧”不能被改变时,众生应当求助于爱,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不是具体的,只是人的一种心愿,唯有用行动表现。在我看来,爱情就是婚姻,因为彼此相爱所以想给对方一种安全感,让他(她)感受到自己的心意,知道自己是属于对方的。但是如果彼此并不是因为爱情而结合的,那不可以算是婚姻,简单而言仅仅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而已。我十分赞同作者所说的爱情与性欲没有多大的关联,性欲只是人的生理需求,而刚好也正是爱情的另一种表现而已,正如作者第一次感受到爱的时候只是内心的一种触动而已,并没有想到性欲方面。然而面对爱情有一些人会感到自卑,不能勇敢地把内心的心意说出来,总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理想的情人。作者还写到了“爱之永恒的能量,在于人之间永恒的隔膜”,因为有了隔膜和距离所以你就会更加想念对方,作者谈到了他们堂兄弟之间经常打架,而分开了又会想念彼此了,然而这又何尝不是我们想说的呢?对于从小长大的兄弟姐妹和伙伴们,在一起的时候想分开,而分开的时候想在一起,人就是这样地矛盾。

在《病隙碎笔2》中作者把自己看作别人,用别人的角度来剖析自己。他提出了质疑“除了史铁生我还可以是什么呢”然而终于想明白了“史铁生别人眼中的我,而我并非全是史铁生”。的确,你的名字只是代表着别人眼中的你,而不能使你的全部。很多事情只有你自己知道,很多习惯只有在自己独处的时候才会出现,自己内心的感受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以别人眼中的你只是你自己的一部分,至于美化还是丑化只能看你在众人面前的表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为人知的的一面,而非我们在众人面前表现得那样,也许此时在你面前是那样开朗快乐,然而在某市某刻他自己一个人在某个角落里低声哭泣。就像史铁生说的“因而史铁生以外,还有着更为丰富、更为浑沌的我”“他远非坐在轮椅上、边缘清晰齐整的那一个中年男人”,人是那样的复杂难懂。

作者在文章里一直强调命运,也显出了其似乎相信命运。在《我与地坛》中写到“万事万物,你若预测它的未来,你就会说它有无数种可能,可你若回过头去看它的以往,你就会知道其实只有一条命定的路”,而在又谈到“好在铁之后父母为我选择了生字,当初一定也未经意,现在看看倒像是我屡病不死的保佑”“我其实未必合适当作家,只不过命运把我弄到这一条(近似的)路上来了”。写作对于史铁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并非如同他说的由于他的记忆力低下,而是他的想象力十分丰富,具有很强的洞察力,遭遇的挫折如此多而致使他对人生的思考,这一切都有利于个人的创作,丰富的想象力让他对身边的事联系在一起,而洞察力则为他添加了很多写作素材,对人生的思考则让他的文章具有很强的哲理性。

《病隙碎笔2》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内心。残疾对一个人主要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就业问题,就业使残疾人感受到自己和正常人一样享有工作的权利,使他的内心感到平衡,二是爱情问题,因为身体的残疾,所以残疾人的爱情遭受到世俗的嘲笑,不被世人接受。然而在作者看来残疾人的爱情同健全人一样是那样的高尚纯洁,爱情的存在并不是以性为前提的。“一个满心准备迎接爱情的人,好没影儿的先迎来了残疾——无论怎么说,这一招是够损的”从这里可以看到作者的不满,同时也可以看到爱情对年轻的史铁生是那么的重要。作者从很多角度论述了残疾人的爱情权利不应该被歧视,更不应该被剥夺。

然而使我感到高兴的是此史铁生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都得到了圆满的结局。

读后感5000字 篇16

这篇文章的读书笔记我更是无从下笔,完全不懂文章的主旨。现在我才明白鲁迅先生竭力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化的良苦用心。中国历朝历代通用文言文,不管你是否饱读圣贤之书清一色张口闭口君子曰,之乎者也摇头晃脑的整日挂在嘴上。似乎这就是饱读圣贤书的证明。时过境迁,到了民国仍然离不开之乎者也,不说这些仿佛就不会说话了。文言文更加叫人难以理解。民国初期中国的文化发展几乎停滞不前,而在现代文化发展突飞猛进,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在文化发展速度之快的今天文言文已列入学校教学课程,已被尊称为国学,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瑰宝,同时受到现代文学家们的尊崇。

我反反复阅读了十几遍,文章的潜在思想在说明一个我无法理解,思考还不够透彻的思想理念。应该就是鲁迅先生从个侧面来讲中国文学发展必须改革的一个趋势,其目的就是推行新文学,提倡白话文势在必行。先生提倡白话文主要原因,白话文深入浅出简单明了,无论老幼都可以学会听懂。文言文繁琐寓意深奥,叫人难以理解。孔孟之道讲的无非就是三纲五常道德伦理,陈旧的封建教育理念。贵为哲学也有不可取之处,其实就是封建思想在作祟。

鲁迅先生推广新文化,也并非一口否决了旧文学。先生写作时也会引用文言文,在文章中起到了承下启下的作用。文言文之所以让人难以理解,是因为短小精悍蕴藏很深的哲理。博学的人一看便懂可以完全理解;知识浅薄的人看到文言文就想云遮雾罩,无法领会其中的道理。

文章第一段,鲁迅先生一改文人墨客的温文尔雅,“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堕入地狱也绝不悔改,总要诅咒一切反对白话文,反对白话者。”其实这并不是先生真正的恶言恶语,他也不是厌烦了白话文,只是借着这些话来发泄内心的悲愤。白话文及新文学不能推广应用,绅士们和资产阶级文人一味追求古人的孔孟之道周庄之理,却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已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并以此压迫剥削生活在黑暗底层的劳苦大众,使得他们永不的翻身。

鲁迅先生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学不是没有他的道理。清朝政府灭亡,一切科举制度也跟着消亡。前清遗留下来的秀才举人虽说满腹文采,却没有用武之地,与一块朽木没有什么区别。民国时期仍要使用文言文,就是那些残留在前清遗老们心里的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已根深蒂固,让他们顽固不化。民国初期的文人们不肯放弃已经不合时宜的思想教育方法,只知追求儒家学说。

不忘孔孟之道周庄之理也是无可厚非,但一味追求陈腐不思进取只会使人的思想退步,人类也就不会有新的文明。在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就开展了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学,反对文言文旧文学的口号。学生举行了大规模的游行来提倡新文学。由此表明这不仅仅是鲁迅先生的呼声,也是具有爱国思想的学生的呼声,更是全国各界爱国人士的呼声。急切呼吁民国政府推行实施新文学,使用白话文推广新教育体系,倡导使用白话文教学,却遭到了封建思想文人和资产阶级文人的无理阻挠。

白话文无法推行实施影响面之广是可想而知的。那些初读“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们也有渴求新知识的心灵,有追求美的天性,厌恶了枯燥乏味毫无生趣的文言文。旧文学在一点点抹杀孩子们爱美的天性,一点点抹杀了孩子们对于学习知识的热情。封建思想和封建教育理念在禁锢着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童真。

鲁迅对那些所谓的知识学者以老卖老非常痛恨。绅士们就见不得别人比他们小有成就,就会原形毕露的进行言论攻击。文人们也一定要骂“以为大悖于文格,亦即大损于人格。”绅士们自认为鲁迅先生提倡新文学,有违背中国自古传承下来的文学礼教,也就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有违孔孟之道周庄之理。鲁迅先生文笔犀利刻薄讽刺辛辣,对那些枉称文人的大学问家们一通胡劈乱砍,让他们遍体鳞伤羞愧难当。对那些资产阶级文人冷嘲热讽横眉冷对,毫不留情地揭开他们的伪善面具。

“幸而还没爬上象牙之塔去”。鲁迅先生的文章在当时的文坛以开拓出一片天地,也并非徒有虚名。先生在大力提倡白话文,提倡新文化,却遭到了同一时期的资产阶级文人和绅士的排挤,因为他们的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先生的文笔严厉批判资产阶级文人的腐朽,揭露资产阶级文人和绅士的假仁假义道德败坏的丑恶行径;揭穿他们文人外衣下隐藏的伪善的罪恶。鲁迅先生的文章让他们感觉如芒刺在背,永远感不到舒服。

鲁迅先生的文章受到爱国人士和青年学生的青睐。先生也是从前清走过来的,但骨子里却没有绅士和资产阶级文人的那种顽固不化保守的腐朽思想。激进爱国人士和学生喜欢阅读他的文章,主要原因是先生对新文学的创作激情。文章中融进了作者的灵魂,将他个人的新思想、人生观、道德观毫无保留地剖析在世人面前。没有虚假,更没有高谈阔论,显然一个坦坦荡荡的君子。和鲁迅先生比起来,他们就是龌龊小人。

另一个原因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文言文使用较少白话文较多,读起来自然流畅朗朗上口更容易理解,对读者有更大的吸引力。先生大力提倡白话文,所以先生首当其冲多使用白话文,以此来感染他身边的人都来学习使用白话文,也将所有人的学习积极性带动起来,白话文就会发展壮大。

鲁迅在校任教期间,陈西滢杨荫槐等为一派的资产阶级文人与先生水火不相容。他们反对白话文新文化的推广应用,极力阻止先生的倡导。陈西滢常对鲁迅先生进行言论攻击,还以此镇压学生响应提倡白话文新文化的运动。借此污蔑学生的爱国热情,破坏学生的爱国思想。鲁迅还借阴阳之说论证公正公理,谈论正义是非。在黑暗统治下的旧中国,仍是专权当道,谬论肆意横行,根本没有公正公理可言,这也是中国历代王朝的悲哀。

鲁迅先生笔锋一转,谈到了家藏的老书。唯先生专有的图画本子《二十四孝图》应言而生。孝无非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而在先生年少时看来实在太难。对于《二十四孝图》我很陌生,也是一次偶然在网络中浏览看到的并未在意,想不到这次写博文它帮了我大忙。当我再次查看时心中不免认同先生的言语。

从远古帝王舜的《孝感动天》到宋朝的《涤亲溺器》,《二十四孝图》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我为古人的孝行感动但却不能完全苟同。其中《戏彩娱亲》或是《老莱娱亲》、《郭巨埋儿》这两点和先生看法一致。我不是故意附和先生讨好先生,实在让我觉得古人太过迂腐。这样的孝也可以被公认为孝吗?

《郭巨埋儿》真可谓是迂腐之极。不说现代人的不孝,换做是我也绝不会埋掉亲生儿子来奉养老母。郭巨为夫,可以耕田种地打柴度日奉养老母,也可供养孩子。郭妻可以纺纱织布做些女红,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一样可以生活。为奉养老母节省粮食宁可埋掉儿子却不寻求生活出路,这和愚人有区别吗?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此完结不是太悲哀了太可怜了吗?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只知道玩乐正是享受父母爱护的年龄,面临死亡都已无所知。一个地坑,一抷黄土,两个愚蠢的脑袋就要轻易断送一个鲜活的生命。愚蠢!以我看来这样的孝行应该受到严厉的批判。这样的孝千万不要有人拿来效仿,否则孝就会变成罪恶的帮凶。

《戏彩娱亲》虽然是孝子行孝,但也有不妥之处。高龄双亲在堂,老来子行年七十。挑水跌倒只要站起就会过去了事,即使父母心疼说些安慰的话,也不至于要装作小孩子哭闹来哄双亲高兴。这样一来倒显得做儿子的有失大体,不会让人认同,孝反而让人觉得掺了假也不会有教后人行孝的意义,只当是一个笑话来讲。

其他孝子图做起来倒也容易,只是当今社会不同于往昔,行孝也没有那样艰难。父慈子孝社会风气日渐好转,作恶忤逆也不多见。孝子图宣扬孝字当前含义颇深——为人子孝,育子承孝。让我感动的是《卖身葬父》孝子董永家境贫寒,无钱安葬过世的父亲就卖身为奴,真可谓之大孝。但在现代社会早已没有卖身葬父的说法,只是董永行孝为之感动为之钦佩。

孝的寓意广泛,并不拘泥于点面,也不一定要做到面面俱到。只要对父母没有忤逆行为,经常和老人沟通增进与老人之间的感情,都可以称为孝。孝是人的情感行为的基本准则。我想,对于孝有人会比我理解的更为深刻透彻。

难以理解的是文章最后一段。《二十四孝图》是封建社会宣扬孝道的故事,故事也着实感人。关键一点,用封建思想旧的观念宣扬这样的孝道让置疑。“老玩意”一词鲁迅先生似乎隐藏了什么没有说出来,是坚决提倡推广新文学的决心,还是藐视旧观念的陈腐?“本来谁也不实行”从本质上讲这种旧的思想观念驱使下做出来的孝道已经太显陈腐,应该淘汰。孝应该传承下去,但要切合实际的生活。

鲁迅先生学识渊博,虽然提倡新文学,但并不表示他反对旧文学。旧文学中也有精华,可取而代之为我所用。他忧心父亲因家中贫困担心自己被父亲的孝心卖掉,其实另有玄机。时逢动荡年代民不聊生。倘若天下孝子都如法炮制该有多少无辜的性命丧生,就会家破人亡,哪里还有父慈子孝可言,孝又有何宣扬的意义呢?

含有讽刺意味的是文章的最后一句,“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生老病死人之常情,祖母故去自己仍安然无恙,儒家宣扬的孝也就是一个失败,事实证明孝也会有错误,不一定要依他们所说去做孝子必须履行的孝子行为。

我的文学知识浅薄,只能凭我个人的感念来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这篇文章以《二十四孝图》为介质,阐述了儒家学说并非尽善尽美,也会有瑕疵。这样的瑕疵对人文教育没有任何帮助,只会将人的理性扭曲异化,就不再是真理,是悖谬是人类恶行的起端。旧文学旧思想已经不符合社会环境需求,就应该去掉糟粕,取之精华继续发扬光大。这就是社会所需求的,实际也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孔孟之道固然要学习,但绝对不可盲目是从,否则就会产生错误的认识错误的行为。

读后感5000字 篇17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discipline,concentration,patience,passion)。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爱的艺术读后感

最近朋友推荐了一本弗洛姆所著的《爱的艺术》。我不敢以读懂爱的艺术自居,在那里仅是带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梳理一下爱的艺术。

一、爱的知识

在作者弗洛姆的眼中,对感情的定义是客观而全面的。客观是因为他对于爱的理解是贴合人性的,而全面则是他将爱放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考量。在书中无论是对爱的定义,还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爱的阐释都更侧重于社会这个维度。在他的眼中感情能够解释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于给与得的认知。我认为基于社会的角度去分析感情是必要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活。爱是维持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从弗洛姆对个人到族群到国家到社会的进化这一过程的客观描述中,表述了人为什么需要爱。掌握爱的知识,人将更容易摆脱孤独、恐惧和自身的局限,到达完整和统一。

二、爱的给与得

弗洛姆说:“感情是一种用心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的情绪,一般来说能够用另一个说法表达,即感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给与得充满弗洛姆关于爱的每一个观点。对给与得的关系的阐述,让我们区分天真的爱同成熟的爱的不同原则。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对于爱的给于对象的不同,弗洛姆带我们领略了不同种类的爱:之于众生的博爱,之于孩子的母爱,之于爱人的性爱,之于自己的自爱,以之于神明的神爱。

三、爱的实践

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是的,不明白什么是爱的人是苍白的,不明白如何去爱的人是盲目的。从社会的维度去解读爱的动力,是人们为了摆分离、脱孤独和恐惧,到达同社会或者说自然的一种统一性。这种动力是我们爱的勇气,但同时也是对自我认知的局限。弗洛姆说,爱是实践就是对客观的认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体验的确认。他来源于你的的情感体验,投射于你的思想,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处理,这个东西变成了我们所认知的爱。体验需要客观的认识,投射需要理智的确认。

四、以爱之名

爱是一门艺术。它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撒下种子,爱是人的本能。但让我们感到悲哀的是,这种本能正在随着社会的更迭和时代的变迁渐渐的退化,与我们生命的本质渐行渐远。如果我们对自己及自己所生存的社会进行反思,就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道德和良性的社会关系正在以爱之名渐渐消融。爱变成了一个标签,变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爱是我们生命过程的体现,更是体验生命过程的通途。学习爱的知识,修炼爱的艺术,在爱的实践中我们能够摆脱人性和社会的局限是每一个人的必修课。我们爱,不是仅因为我们值得,更是因为以爱之名让一切完整。

爱的艺术读后感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性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discipline,concentration,patience,passion)。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读后感5000字 篇18

《人生十论》这篇文章是关于探讨人生价值观之一本非常深刻的书,作者以其丰富的人生经验、渊博的学识道出了人生的真谛,对人性的善恶等各个方面的剖析深入,通过对中国传统的人生观和西方的价值观做深入的对比,来推敲内涵深刻的人生哲学。文章所用文字娓娓道来,看似简单,实则论述出人生之种种问题。作者把文章分成三大章节:人生十论、人生三步骤、中国人生哲学。其中人大章节又分成若干小节。这在下来我们逐一讨论。

在文章的开篇,作者谈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充分体现作者本人对人生的大彻大悟,心境上升到一定的境界。于我想来,这已大体描绘出作者的思想境界。细细的体会,在人生路上,随时可遇坎坷,荆棘遍布,困难重重,当你已努力过、追求过,不管结果是否是想要的,哪怕失败,但你心已超然,不会因失去而悔恨。因为在心理上你已经达到了,已经成功了,已领悟到人生的最高境界了。

人生三路向

人生是一种向往,没有向往的人生将失去意义,而如何追求这种向往,这便是人生的重要问题。首先说人生追求的一般情况,人也是一种动物,也需要满足其一般的欲望,最基本者莫过于恋爱和财富,即最基本的生理和物质的需求,而除此之外还有对权利对金钱等其他层面的追求。该节介绍人生的三种倾向:即向外的人生、向内的人生、中国儒家的人生。所谓的向外的人生,是一种涂饰的人生,即追求对物质的享受、对金钱和权利的崇拜,是一种激进的心态,这种人生把生命的支撑点建立于生命之外,这就会导致一种无可救药的伤害。西方人更倾向于这种人生观,于是就产生了宗教,以追求心灵的寄托。向内的人生:即是一种洗刷的人生,追求自得的人生,自我净化的人生,对人生的看淡,导致人的无所求,虚空的境界。于是就出现了中国的佛教。佛教之所谓的涅磐,即希望人能够重生,人生达到这种境界,将不可见到外面的一切了。

向外的人生和向内的人生都存在着弊端。只追求物的人生,必然要在对物质、金钱上的获取下足工夫,因此就不免要丧失理智,将再也找不到内心的归依和立足点。而只追求内心净化的人生,你必须把外面的所以一切通通屏弃,而一旦没有了外物对人的刺激,这种自我纯净归根到底是一种虚无,将无法找到一种真实的自我。中国的儒家的人生,既不向外,也不向内,不激进也不虚无,不追求对物的崇拜,不歌颂权利,同时也不埋没自我,追求的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顺其自然,但又不是碌碌无为,他们也有向往,但这种向往是立足于当下,脚踏实地的向前。这种人生观就产生了中国人“福”的人生观,中庸和谐、心外调和、心物交融才是真正的福,但也不许人沉溺于现实的享受。近代以来西方传来的人生观,倾向于对物的崇拜,若和中国的福的人生观结合起来,很容易会形成社会的放纵和贪污。因此我们要注意不受这种风气的影响。

上文已经很清楚的介绍了三种不同倾向的人生观,于我最深的体会让我想起了奥斯特诺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该怎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同时我在想,如何才能实现最好的人生呢,所谓中国人福的人生观,是一种境界的超然。现实中的人,当你为每日三餐而奔波时,还能顾得上修生养性,还能按部就班么,而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当你已获得一定的成就后,就想获得更多,这必将与中国人福的人生观想违背。

适与神

本节作者首先就西方人所提出的真善美三个价值观说明其所存在的问题:一、不能包括人生的一切,二,只照着此真善美的理论,有些容易引人走入歧途,三,与中国传统的宇宙观和人生观存在出入。

为什么说不能包括人生的一切呢,西方人从来都是更注重自然界,因此有更多物质工业上的发明与创造。而东方人从来对社会方面的更注意些,即所谓的“人文工业”或“精神工业”,中国人对此价值领域早就提到。而只照此三理论,如何说能引人入歧途呢?真善美应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认为真善美是绝世的真理,就必然会引人入歧途。西方人所谓的真与美是全宇宙性的,真归之于科学,而美归之于艺术。然而所谓的善,他们只说上帝创世是一个善,却没有把上帝所创的万事万物也说成善,因此只局限于人的场合中才有善的存在。而中国人主张“尽人之性以尽物之性而赞天地之化育”,庄子也说过“虎狼仁”,“天地不仁”,其实就是在赞叹物的善,把物人化。其实既然是真的,美的,那肯定就是善的。因此必须加入适与神两个价值领域,才能使整个人生观的价值领域更全面些。

以下就分析适与神是如何来起作用的。真善美三概念,是人心的产物,应该在人生与宇宙的欣合处寻求。但西方人总认为三者是超越人类的三种客观的存在,是绝对的,但是既然认为是客观的,其实已经包含了主观的成分。所以整个宇宙不存在无相对的绝对,绝对里包含着相对。按照这种理论来说真善美就可以这样来理解:即你认为真的,我可认为是假的,你认为是善的我可认为是恶,你认为美的我可认为是丑的,反之亦然。因此整个宇宙就飘飘然,缺乏稳定感。

如果在这三领域中加入适的价值领域,使之与前三者互相渗透,融为一体,则就使主观与客观并存,使绝对与相对等立,也就不存在上面的困惑了。比如,地球饶太阳转,这已经是科学的真理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却仍然只停留在哥白尼以来地心说的理论上,换句话说我们很多人都认为太阳是动的而地球不动,如果有人说他在高速度的遨游于太空,肯定被别人认为是在作怪。因此对待任何一切事物,都不能抹去主观,地球饶太阳转是科学家的真理,是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说的,日饶地行是人们日常生活所观察到的,谁对谁非只是一个立场的问题。适合此处的未必适合于彼处,同样适合于此时的未必适合于彼时,适字的价值领域正是其能侧重于人生的现实,而使得真善美能够因时因地制宜,避免了飘忽不定。

人生只是宇宙的一小部分,于是便需加入第五种价值领域“神”来冲淡第四种领域所存在的弊端,神就是要使之恰恰到达其价值之真实边际的所在者。人生如此的短暂,在其无限向前永无终止的途程中,得到一个适,得到一种短暂的终止,这种终止不妨害人生之永远向前。我们就把它称之为神。人生如此的渺小,而居然能窥测无限宇宙的真理,已见人之神。

综上所述,适与神融入真善美三价值领域后,才使整个人生的价值领域更加完善。适对人生的指导是,万事万物都应该有一个衡量的标准,然而随着时势的不同,这种标准也会相应产生变化,而做人就应该懂得随机应变,以适应于突如其来的变化。我们通常会开玩笑说“你真神”或者“你已超越神”,神的指导是在有限的人生中,最大限度的追求未知世界,达到一种超然若神的境界,我把它理解为是人类的一种崇高的精神,坚强的人格。

人生的目的与自由

这一节主要内容是有关人生的目的与自由,不像平常所见到的关于人生目的的文章,只是很浅显的说人要为着某种什么目的而活着,或有意义的或没意义的,说的只是一堆大道理。c

人生分为自然的人生和文化的人生。人类处于原始状态的时候,在衣不暖,食不饱,生命受到外界威胁的时候,人类的目的只有唯一,那就是求生,这就是所谓的自然的人生,因此自然人生就不存在着自由。当人类只存在自然人生阶段的时候,他们就如同草木禽兽一般,这种人生就不好说是有意义的人生,人生之所以这样称呼,则是区别于人以外的其他生物,为了区别于其他生物,人活着就必然要活出个人样,活出人生的意义。

人在能完成其自然人生的目的以外,当他饱了,暖了后,还未疲倦,还可以不睡觉的时候,在不病没有死的时候,还能拿出一部分资本来干一些其他的勾当和把戏,这就是所谓的文化的人生。文化的人生就是从自然的人生中解放出来的一个自由。这种自由是人类经历了几十万年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文化人生的最初阶段,文化人生的花样或说目的很有限,这时你的选择也有限,虽然相比起自然人生多了些选择。而随着人类历史不断的发展,这些花样和目的不断的增多,如出现了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科学等多种花样,这时人生目的多了起来,人也就有了多种选择的自由,有了次好的,舍弃不好的,有了好的,舍弃次好的。

人生一旦达到这种文化人生的境界,回头看自然人生就觉得索然无味,因此我们可以想象人自杀是有道理的,是想从自然人生解脱出来。

对于每个人当他跨出校门,步入社会,同样也存在追求人生目的问题。涉世之初,要想着如何努力才能解决生活上衣、食、住、行的问题,当这些问题解决了后,又想着如何赚钱买车买房,当这些都实现了后,注意力可能又会集中到如何提高生活品质、活出有意义的人生中来,因此人生的目的也是随着条件不断改善而逐渐转移,不同阶段,侧重点不同。而当今社会竞争压力之大,要实现所有物质条件的获得又何尝是件容易的事,因而,正确摆放人的心态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们不提倡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反对消极处世的悲观人生,而是选择稳中求进的人生态度。

如何探究人生真理

首先就内容做总体介绍,本文先从人类所知的有限和自然界的无限入手分析,人类所知是有限的,而其所发现的真理必然限于有限的知识范围内,而自然界是无穷无尽的,是人类知识所不可达到的,因此能说人类发现的真理就是宇宙的真正真理么?此一问题就涉及到中国人与西方人文化精神的区别问题,西方文化为外倾型,他们首先进入到无限的自然中寻求真理,然后把所得的无限真理,即不是真正真理的真理来指导人生,这种倾向必然存在危险。中国文化是内倾型的,主张先求解自我,扎稳根基,而后由点及线,由线到面依次铺开来求知外部世界。中国人把求解宇宙的基点放在求解人生的问题上,而后再向外推广,因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由此产生了中国人伦理道德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教人要做一个好人,这篇文章就是这样一环紧扣一环,最后深入到做人的根本问题上来,接下来做较详细的解读。

人包含于世界中,世界包含于宇宙中,人为有限可知,宇宙为无限不可知。西方人追求真理的形式,就是取向于有限的人生世界之外,然后在回向有限人生做指导。西方人所认为的真理必是一种客观的,由此而产生了宗教、科学与哲学。由于各门学科都是主向无限的宇宙追求的,因此就容易产生两个问题:一、容易分道扬镳,不易汇合,学科分类,枝繁叶茂,各成专门,无一个谁对谁非的标准;二、既然向外无限追求,就永远如在途中,永不达目的,得不到结论。这种无限的追求越远,则越脱离人生的实际,越虚无缥缈,如果用来指导人生就存在巨大的危险。就好比长期处于高层工作的人,一下子让他到基层工作,总会不了解实际情况,而感到不舒适,有时甚至会造成极***烦。

中国人追求真理,则是主向内的,以自身真实体验为主,中庸言,尽己之性,可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可以尽物之性。尽物之性,而后可以赞天地之华育。有限的知识可以作为追求无限知识的一指针。人若直接向无限宇宙追求真理,则眼前一片漆黑。若从求解自身开始,则还有一点光明,随着逐步的完善,光明将越来越强大,最后可尽化暗为明。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做起,必将成就大器。但是应该明白在有限可知的外部有一个无限的不可知,只有这样的认识,人才会不断的向前追求。而西方的哲学贡献就在于此,由于其向无限自然的追求,而永远达不到目的,才会使人类知道所知道的到底是很有限的。

但是,人类追求真理还是应该从人类本身的角度出发,从有限的可知世界中寻求,首先站稳一个立足点,并能同时不断的向四周移动,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人类的知识面也就越来越大,有限的知识向着无限知识不断的发展,就可能趋于无限。这种基于现实,向外不断求解人生真理的过程,同时又不脱离现实,正是文章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上面所述的追求人生真理的过程基本就是作者的用意,深入浅出,回归到求解人本身的过程,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求知过程不可取。当然,我们不是反对人要向未知世界求知,所谓的“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也”,如果没有这种对无限的求知欲,人的知识将会终止,人类的文明将停滞不前。因此,作者并不批判西方人的追求真理的方式,只是在前面做的一个大铺垫,最后回归到中国传统人生观的问题上来。

中国人了解宇宙,第一步在于了解人生,求解人生,第一步在于了解个人,身外有家,家外有国,国外有天下,就是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点与西方人提倡的个人主义不同,与西方人的人生观是相吻合的,上面已提到许多,这里就不在多说。中国人的人生观是一种群己融洽天下融洽之人生。这种人生观就形成了中国人的伦理人生,父子与兄弟为天伦,君臣与朋友为人伦,夫妻则介于之间,人与人的关系于这种伦理关系中形成。父亲是我的父亲,儿子是我的儿子,君王是我的君王,朋友是我的朋友,都是以我为中心,但又脱离不了周围有关系的人。所以中国人的修身是一种个人中心之大群主义。推广到无限的自然宇宙,即是以小我为中心,完成其对于无限宇宙之大自然而融为一体,所谓的天人合一。

中国文化说到最精辟处就是教人做一个好人,这种精神就是一种道德精神或说是一种伦理精神,此种精神只有从人伦即朋友或者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中才能看出来。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只有自己才清楚,别人是不会知道的。因此对于如何做一个好人的问题,各人只求对得起良心,心安里得。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是违背良心的事,但你又看到别人都做了而且没什么事,这时候你就应该做出选择到底该不该做,但只求问心无愧。现在社会上官场的腐败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身居要职,不趁在位时多捞一把,不在位时恐怕会后悔莫及。换是自己在位,又如何应付呢,是同流合污,还是清出淤泥呢?还是要回到中国人的伦理道德人生中来思考,以求对得起天地良心为本。

《人生十论》这篇文章是关于探讨人生价值观之一本非常深刻的书,作者以其丰富的人生经验、渊博的学识道出了人生的真谛,对人性的善恶等各个方面的剖析深入,通过对中国传统的人生观和西方的价值观做深入的对比,来推敲内涵深刻的人生哲学。文章所用文字娓娓道来,看似简单,实则论述出人生之种种问题。作者把文章分成三大章节:人生十论、人生三步骤、中国人生哲学。其中人大章节又分成若干小节。这在下来我们逐一讨论。

在文章的开篇,作者谈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充分体现作者本人对人生的大彻大悟,心境上升到一定的境界。于我想来,这已大体描绘出作者的思想境界。细细的体会,在人生路上,随时可遇坎坷,荆棘遍布,困难重重,当你已努力过、追求过,不管结果是否是想要的,哪怕失败,但你心已超然,不会因失去而悔恨。因为在心理上你已经达到了,已经成功了,已领悟到人生的最高境界了。

人生三路向

人生是一种向往,没有向往的人生将失去意义,而如何追求这种向往,这便是人生的重要问题。首先说人生追求的一般情况,人也是一种动物,也需要满足其一般的欲望,最基本者莫过于恋爱和财富,即最基本的生理和物质的需求,而除此之外还有对权利对金钱等其他层面的追求。该节介绍人生的三种倾向:即向外的人生、向内的人生、中国儒家的人生。所谓的向外的人生,是一种涂饰的人生,即追求对物质的享受、对金钱和权利的崇拜,是一种激进的心态,这种人生把生命的支撑点建立于生命之外,这就会导致一种无可救药的伤害。西方人更倾向于这种人生观,于是就产生了宗教,以追求心灵的寄托。向内的人生:即是一种洗刷的人生,追求自得的人生,自我净化的人生,对人生的看淡,导致人的无所求,虚空的境界。于是就出现了中国的佛教。佛教之所谓的涅磐,即希望人能够重生,人生达到这种境界,将不可见到外面的一切了。

向外的人生和向内的人生都存在着弊端。只追求物的人生,必然要在对物质、金钱上的获取下足工夫,因此就不免要丧失理智,将再也找不到内心的归依和立足点。而只追求内心净化的人生,你必须把外面的所以一切通通屏弃,而一旦没有了外物对人的刺激,这种自我纯净归根到底是一种虚无,将无法找到一种真实的自我。中国的儒家的人生,既不向外,也不向内,不激进也不虚无,不追求对物的崇拜,不歌颂权利,同时也不埋没自我,追求的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顺其自然,但又不是碌碌无为,他们也有向往,但这种向往是立足于当下,脚踏实地的向前。这种人生观就产生了中国人“福”的人生观,中庸和谐、心外调和、心物交融才是真正的福,但也不许人沉溺于现实的享受。近代以来西方传来的人生观,倾向于对物的崇拜,若和中国的福的人生观结合起来,很容易会形成社会的放纵和贪污。因此我们要注意不受这种风气的影响。

上文已经很清楚的介绍了三种不同倾向的人生观,于我最深的体会让我想起了奥斯特诺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该怎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同时我在想,如何才能实现最好的人生呢,所谓中国人福的人生观,是一种境界的超然。现实中的人,当你为每日三餐而奔波时,还能顾得上修生养性,还能按部就班么,而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当你已获得一定的成就后,就想获得更多,这必将与中国人福的人生观想违背。

适与神

本节作者首先就西方人所提出的真善美三个价值观说明其所存在的问题:一、不能包括人生的一切,二,只照着此真善美的理论,有些容易引人走入歧途,三,与中国传统的宇宙观和人生观存在出入。

为什么说不能包括人生的一切呢,西方人从来都是更注重自然界,因此有更多物质工业上的发明与创造。而东方人从来对社会方面的更注意些,即所谓的“人文工业”或“精神工业”,中国人对此价值领域早就提到。而只照此三理论,如何说能引人入歧途呢?真善美应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认为真善美是绝世的真理,就必然会引人入歧途。西方人所谓的真与美是全宇宙性的,真归之于科学,而美归之于艺术。然而所谓的善,他们只说上帝创世是一个善,却没有把上帝所创的万事万物也说成善,因此只局限于人的场合中才有善的存在。而中国人主张“尽人之性以尽物之性而赞天地之化育”,庄子也说过“虎狼仁”,“天地不仁”,其实就是在赞叹物的善,把物人化。其实既然是真的,美的,那肯定就是善的。因此必须加入适与神两个价值领域,才能使整个人生观的价值领域更全面些。

以下就分析适与神是如何来起作用的。真善美三概念,是人心的产物,应该在人生与宇宙的欣合处寻求。但西方人总认为三者是超越人类的三种客观的存在,是绝对的,但是既然认为是客观的,其实已经包含了主观的成分。所以整个宇宙不存在无相对的绝对,绝对里包含着相对。按照这种理论来说真善美就可以这样来理解:即你认为真的,我可认为是假的,你认为是善的我可认为是恶,你认为美的我可认为是丑的,反之亦然。因此整个宇宙就飘飘然,缺乏稳定感。

如果在这三领域中加入适的价值领域,使之与前三者互相渗透,融为一体,则就使主观与客观并存,使绝对与相对等立,也就不存在上面的困惑了。比如,地球饶太阳转,这已经是科学的真理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却仍然只停留在哥白尼以来地心说的理论上,换句话说我们很多人都认为太阳是动的而地球不动,如果有人说他在高速度的遨游于太空,肯定被别人认为是在作怪。因此对待任何一切事物,都不能抹去主观,地球饶太阳转是科学家的真理,是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说的,日饶地行是人们日常生活所观察到的,谁对谁非只是一个立场的问题。适合此处的未必适合于彼处,同样适合于此时的未必适合于彼时,适字的价值领域正是其能侧重于人生的现实,而使得真善美能够因时因地制宜,避免了飘忽不定。

人生只是宇宙的一小部分,于是便需加入第五种价值领域“神”来冲淡第四种领域所存在的弊端,神就是要使之恰恰到达其价值之真实边际的所在者。人生如此的短暂,在其无限向前永无终止的途程中,得到一个适,得到一种短暂的终止,这种终止不妨害人生之永远向前。我们就把它称之为神。人生如此的渺小,而居然能窥测无限宇宙的真理,已见人之神。

综上所述,适与神融入真善美三价值领域后,才使整个人生的价值领域更加完善。适对人生的指导是,万事万物都应该有一个衡量的标准,然而随着时势的不同,这种标准也会相应产生变化,而做人就应该懂得随机应变,以适应于突如其来的变化。我们通常会开玩笑说“你真神”或者“你已超越神”,神的指导是在有限的人生中,最大限度的追求未知世界,达到一种超然若神的境界,我把它理解为是人类的一种崇高的精神,坚强的人格。

人生的目的与自由

这一节主要内容是有关人生的目的与自由,不像平常所见到的关于人生目的的文章,只是很浅显的说人要为着某种什么目的而活着,或有意义的或没意义的,说的只是一堆大道理。c

人生分为自然的人生和文化的人生。人类处于原始状态的时候,在衣不暖,食不饱,生命受到外界威胁的时候,人类的目的只有唯一,那就是求生,这就是所谓的自然的人生,因此自然人生就不存在着自由。当人类只存在自然人生阶段的时候,他们就如同草木禽兽一般,这种人生就不好说是有意义的人生,人生之所以这样称呼,则是区别于人以外的其他生物,为了区别于其他生物,人活着就必然要活出个人样,活出人生的意义。

人在能完成其自然人生的目的以外,当他饱了,暖了后,还未疲倦,还可以不睡觉的时候,在不病没有死的时候,还能拿出一部分资本来干一些其他的勾当和把戏,这就是所谓的文化的人生。文化的人生就是从自然的人生中解放出来的一个自由。这种自由是人类经历了几十万年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文化人生的最初阶段,文化人生的花样或说目的很有限,这时你的选择也有限,虽然相比起自然人生多了些选择。而随着人类历史不断的发展,这些花样和目的不断的增多,如出现了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科学等多种花样,这时人生目的多了起来,人也就有了多种选择的自由,有了次好的,舍弃不好的,有了好的,舍弃次好的。

人生一旦达到这种文化人生的境界,回头看自然人生就觉得索然无味,因此我们可以想象人自杀是有道理的,是想从自然人生解脱出来。

对于每个人当他跨出校门,步入社会,同样也存在追求人生目的问题。涉世之初,要想着如何努力才能解决生活上衣、食、住、行的问题,当这些问题解决了后,又想着如何赚钱买车买房,当这些都实现了后,注意力可能又会集中到如何提高生活品质、活出有意义的人生中来,因此人生的目的也是随着条件不断改善而逐渐转移,不同阶段,侧重点不同。而当今社会竞争压力之大,要实现所有物质条件的获得又何尝是件容易的事,因而,正确摆放人的心态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们不提倡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反对消极处世的悲观人生,而是选择稳中求进的人生态度。

物与心

本节开头介绍了心与物的一种辨证关系,先有物质后有生命,先有生命后有心,而实际上三者间的价值高低则是心灵最高,生命次之,而物质价值却最低。如此,最先出现的,价值却是最低,但是价值最高的却不能脱离价值最低的而独立存在。

人心与动物心的最基本的区别就在于,人心能够脱离身体而有所表现,动物则不能。人类经过几十万年的演变,整个自然界我们所见所遇的都是人类的生命和心的表现,比如一张桌子的构造、形式、尺寸、颜色种种,都包含着制造此桌子的人的心。因此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心物交融的世界。

人类的精明之处就在于人类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心灵创造出其他动物无法创造的东西,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是人类心灵智慧的结晶,人类文化是心物交融,生命与物质交融的结果,因此批判了物质决定一切的唯物史观。文章最后介绍了一方丈修建寺庙的故事,说的是方丈年轻时候由于厌倦尘俗生活后,悄然出家,跑到山上敲打木鱼,村民发现了后,慰问其以衣食,但其仍然夜夜不停的打,最后村民内心崇敬,而集体为其筹款盖寺庙。从该故事可以领悟到人心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人心可以打动人心。推而广之,我们看一切事物,不能光只看事物的表面,而应该看到隐藏在背后的渗透着人的心、人的力、乃至人的生命更深层次的东西。

我们生活中会产生许多的感叹,惊叹建筑的宏伟、感叹艺术的美妙,在深切的一番感慨后,我们应该细想,这些是建筑师的智慧和艺术家的心灵手巧以及广大劳动人民用双手共同创造的结果,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会发现这社会的职业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的只是分工的不同,对那些手中掌有权利的人,不必投以羡慕的眼光,也不能看不起那些辛苦劳作的广大人民,他们都是社会建设不可缺少的分子。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也许这世界能得到多一份理解和关怀。

如何探究人生真理

首先就内容做总体介绍,本文先从人类所知的有限和自然界的无限入手分析,人类所知是有限的,而其所发现的真理必然限于有限的知识范围内,而自然界是无穷无尽的,是人类知识所不可达到的,因此能说人类发现的真理就是宇宙的真正真理么?此一问题就涉及到中国人与西方人文化精神的区别问题,西方文化为外倾型,他们首先进入到无限的自然中寻求真理,然后把所得的无限真理,即不是真正真理的真理来指导人生,这种倾向必然存在危险。中国文化是内倾型的,主张先求解自我,扎稳根基,而后由点及线,由线到面依次铺开来求知外部世界。中国人把求解宇宙的基点放在求解人生的问题上,而后再向外推广,因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由此产生了中国人伦理道德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教人要做一个好人,这篇文章就是这样一环紧扣一环,最后深入到做人的根本问题上来,接下来做较详细的解读。

人包含于世界中,世界包含于宇宙中,人为有限可知,宇宙为无限不可知。西方人追求真理的形式,就是取向于有限的人生世界之外,然后在回向有限人生做指导。西方人所认为的真理必是一种客观的,由此而产生了宗教、科学与哲学。由于各门学科都是主向无限的宇宙追求的,因此就容易产生两个问题:一、容易分道扬镳,不易汇合,学科分类,枝繁叶茂,各成专门,无一个谁对谁非的标准;二、既然向外无限追求,就永远如在途中,永不达目的,得不到结论。这种无限的追求越远,则越脱离人生的实际,越虚无缥缈,如果用来指导人生就存在巨大的危险。就好比长期处于高层工作的人,一下子让他到基层工作,总会不了解实际情况,而感到不舒适,有时甚至会造成极***烦。

中国人追求真理,则是主向内的,以自身真实体验为主,中庸言,尽己之性,可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可以尽物之性。尽物之性,而后可以赞天地之华育。有限的知识可以作为追求无限知识的一指针。人若直接向无限宇宙追求真理,则眼前一片漆黑。若从求解自身开始,则还有一点光明,随着逐步的完善,光明将越来越强大,最后可尽化暗为明。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做起,必将成就大器。但是应该明白在有限可知的外部有一个无限的不可知,只有这样的认识,人才会不断的向前追求。而西方的哲学贡献就在于此,由于其向无限自然的追求,而永远达不到目的,才会使人类知道所知道的到底是很有限的。

但是,人类追求真理还是应该从人类本身的角度出发,从有限的可知世界中寻求,首先站稳一个立足点,并能同时不断的向四周移动,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人类的知识面也就越来越大,有限的知识向着无限知识不断的发展,就可能趋于无限。这种基于现实,向外不断求解人生真理的过程,同时又不脱离现实,正是文章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上面所述的追求人生真理的过程基本就是作者的用意,深入浅出,回归到求解人本身的过程,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求知过程不可取。当然,我们不是反对人要向未知世界求知,所谓的“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也”,如果没有这种对无限的求知欲,人的知识将会终止,人类的文明将停滞不前。因此,作者并不批判西方人的追求真理的方式,只是在前面做的一个大铺垫,最后回归到中国传统人生观的问题上来。

中国人了解宇宙,第一步在于了解人生,求解人生,第一步在于了解个人,身外有家,家外有国,国外有天下,就是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点与西方人提倡的个人主义不同,与西方人的人生观是相吻合的,上面已提到许多,这里就不在多说。中国人的人生观是一种群己融洽天下融洽之人生。这种人生观就形成了中国人的伦理人生,父子与兄弟为天伦,君臣与朋友为人伦,夫妻则介于之间,人与人的关系于这种伦理关系中形成。父亲是我的父亲,儿子是我的儿子,君王是我的君王,朋友是我的朋友,都是以我为中心,但又脱离不了周围有关系的人。所以中国人的修身是一种个人中心之大群主义。推广到无限的自然宇宙,即是以小我为中心,完成其对于无限宇宙之大自然而融为一体,所谓的天人合一。

中国文化说到最精辟处就是教人做一个好人,这种精神就是一种道德精神或说是一种伦理精神,此种精神只有从人伦即朋友或者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中才能看出来。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只有自己才清楚,别人是不会知道的。因此对于如何做一个好人的问题,各人只求对得起良心,心安里得。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是违背良心的事,但你又看到别人都做了而且没什么事,这时候你就应该做出选择到底该不该做,但只求问心无愧。现在社会上官场的腐败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身居要职,不趁在位时多捞一把,不在位时恐怕会后悔莫及。换是自己在位,又如何应付呢,是同流合污,还是清出淤泥呢?还是要回到中国人的伦理道德人生中来思考,以求对得起天地良心为本。

读后感5000字 篇19

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代价巨大的社会实验,中国人终于懂得了一个真理:未来的陷阱原来不是过去,倒是对过去的不屑一顾。就是说,为了走向未来,需要的不是同过去的一切彻底绝裂,甚至将过去彻底砸烂;而应该妥善地利用过去,在过去这块既定的地基上构筑未来大厦。如果眼高于顶,只愿在白纸上描绘未来,那么,所走向的绝不会是真正的未来,而只能是过去的某些最糟糕的角落。

这里所要讨论的“过去”,当然不是纯时间的范畴。在社会、文化的意义上,过去主要指的是传统,即那个在已往的历史中形成的、铸造了过去、诞生了现在、孕育着未来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现。

一个民族的传统无疑与其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文化,无从寻觅和捉摸什么传统;没有了传统,也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于是在许多著作中、文章中、报告中乃至政策性的文件中,常常看到“文化传统”、“传统文化”的字样。惹人麻烦的是,这些概念,往往交叉使用,内容含糊;特别是当着那些著作等等向读者提出任务,要大家来批判、继承、发扬或弘扬传统的时候,更有无所适从、无可施技之感。因为,至少从字面上看来,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一样;如果进而追究内容,则差别之大,几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媲美。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的全称大概是传统的文化(Traditional culture),落脚在文化,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谓。其内容当为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例如说民族服饰、生活习俗、古典诗文、忠孝观念之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有过去时代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祖先,带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传统文化身上表现得最为鲜明。

各传统文化在其各自发生的当时,本系应运而生的,因而在历史上都起过积极作用。及至事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阙,固化为明日的黄花和垢土。也有的播迁他邦,重振雄风,礼失而之野;也有的生不逢辰,昙花一现,未老而先夭。但是,不管怎样,不管它们内容的深浅,作用的大小,时间的久暂,空间的广狭,只要它们存在过,它们便都是传统文化。

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分别在于理之正逆。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校因此,对后人来说,就有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分析批判的任务,以明辨其时代风貌,以确认其历史地位,以受拒其余风遗响。在我国,所谓的发掘抢救、整理清厘、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等等那一套办法和方针,都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的;所有的吃人的礼教、东方的智慧等等一大摞贬褒不一的议论,也多是围绕着传统文化而发。对此大家耳熟能详,无待赘述。现在需要仔细讨论的是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的全称大概是文化的传统(Cultural tradition),落脚在传统。

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摩,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如愿套用一下古老的说法,可以说,文化传统是形而上的道,传统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离道。

文化传统是不死的民族魂。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简单说来,文化传统就是民族精神。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语言,从而也就有它们共同的意识和无意识,或者叫共同心理状态。民族的每个成员,正是在这种共同生活中诞生、成长,通过这种语言来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形成意识、表达愿望的。因而,生活对于他们就是一片园地,语言对于他们便是一种工具,大凡在这种生活里不存在的现象和愿望,由这种生活导不出的方式和方法,为这种语言未曾表达过的意念,用这种语言无法道出来的思想,自不会形成为这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纵或民族的某个或某些成员有时会酿出某些独特的心理,也往往由于禁忌、孤立等社会力量的威慑,不是迅速销声匿迹,便是陷于孤芳自赏,而很难挤进民族的共同圈子里去;除非有了变化着的共同生活作后盾。唯有那些为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始能时刻得到鼓励和提倡,包括社会的推崇和个人的响往,而互相激荡,其道大行,成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力量。这样,日积月累,暑往寒来,文化传统于是乎形成。

所以,一般说来,文化传统是一种惰性力量。它范围着人们的思维方法,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习俗,控制着人们的情感抒发,左右着人们的审美趣味,规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悬置着人们的终极关怀(灵魂归宿)。个人的意志自由,在这里没有多少绝对意义,正象肉体超不出皮肤一样,个人意志超不出文化传统之外。但也正因如此,文化传统便成了一种无声的指令,凝聚的力量,集团的象征。没有文化传统,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民族能够如何得存在,一个社会能够如何不涣散,一个国家能够如何不崩解。

当然这并非说文化传统是不变的。因为时间在前进,生活在交替,经验在累积,知识在更新,传统中某些成份会变得无所可用而逐渐淡化以至衰亡;生活中某些新的因素会慢慢积淀、并经过筛选整合而成为传统的新成份。但是必须注意,文化传统的变化无论如何总是缓慢的、渐进的,不会发生一蹴而就的奇迹;虽在社会急剧变幻的革命时期也是如此。

当然这也并非说文化传统不会接受外部世界的影响,以变化自己的内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只要存在,便可能有接触;只要有接触,便有交流;只要有交流,便有变化。但是,从接触到交流到变化,中间有着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大体说来,两种不同文化(带着自己的文化传统)由于婚媾、交通、贸易、扩张、侵略等原因而接触而互播时,起先往往互相惊奇,彼此观望;尔后则互相攻讦,彼此拒斥;最后乃互相学习,彼此交流。而学习所娶交流所得,仍待经过自己文化传统这个“有机体”的咀嚼、消化和吸收,或者叫做整合,才会加入为传统的一个新成份,带来传统的变化。这时候,反观其与原型的同异,虽未必面目全非,常难免橘枳之感。这是历史和现实所已反复证明了并仍在证明着的。

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不同程度视生活的差异程度和发展阶段而定。不同文化传统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但很难作出绝对的价值判断;因为每个传统对于自己民族来说,都是自如的,因而也是合适的;不同民族之间,并无一个绝对标准,所谓的人类标准。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者将自己的传统吹嘘为人类的,强迫或诱使别人接受,是没有根据的,也难以奏效;除去证明他自己的无知或狂妄。民族内部某些成员鼓动大家效法外族传统,民族领袖规定人民遵循外族传统,都只能停留在宣传上或法令上,而难以深入人心;除非生活已经变化得有了接受的土壤。

就一个民族自己的文化传统来说,当然可以自我评价,一分为三,剖分出哪些成份为优,哪些成份为劣,哪些不优不劣。但这种剖分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要借助于时代推出的新生活和新认识,以作为标准;否则,将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自己的时代来说,既然形成而为传统,就有它的必要性。“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 历史上有所谓文化危机、精神危机、信仰危机时代,那是说文化传统发生了问题。究其原因,或由于强烈的政治震撼,或由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或由于风靡的文化干扰。其来源,主要来自共同体的内部;外部的刺激有时也起很大作用。危机的消除,有待于传统的重振和重组,任何武力的、政法的、经济的、宗教的强制措施最终都是无效的。而所谓重振和重组,绝不是全面复旧,无视政治、社会、文化上的新局面;也不是作茧自缚,排拒一切驰入舶来的新东西。这时需要的是冷静分析,分析传统中哪些成份变得无理了,现实中哪些因素是合理的。抛弃不合理的,传统方不致一足落网而全身受缚;接受合理的,传统始得与现实相安于无事。这叫做 “一切合理的,都应该成为现实的。”(恩格斯) 是否有不受时代生活的局限、不被民族性格所约束的成份,存在于某个或某些文化传统之中呢?就是说,在文化传统中,有无超越历史超越民族的成份,非时代性非民族性的成份,或人类性的成份呢?应该承认,这种成份是有的。因为作为动物的人类,彼此是相同的;作为人性的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样式也大体相似。因而,不同的人群在各自圈子里形成的传统,必然要有相同和相似的成份。这些成份,或适用于全人类,或适用于全历史,而成为民族传统中的超民族超历史者。这是不难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超越的成份,正以其超越,而失去了个性,不能成为民族性格的标志、时代精神的象征。真正代表各民族文化传统的,恰恰是那些专属于该民族、使其得以同它民族区别开来的那些基本成份;真正代表时代面貌的,恰恰是那些为该时代所专有、使其得以同它时代区别开来的那些特殊成份。超越成份的存在,是不同民族能以相互理解的根据,不同时代得以前后传承的基因。但民族之间要想真正理解,必须去理解那些不易理解、为各民族精神所独具的基本成份。所谓民族文化交流,所谓民族互相学习,都是就这些成份而言。

读后感5000字 篇20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记得在看《藤野先生》一文时,我是弄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似乎一直对日本人很友好。有本书上说,鲁迅先生最后生病也请日本医生给看病。我当时就犯糊涂,他就不怕日本医生谋害他吗?

当然很快这些问题被妈妈了。她说日本人也有许多像藤野先生那样对中国人民很友好的。况且鲁迅先生是1936年去世的,那时候日本还没有正式侵略中国呢。但我还是觉得不满意。毕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是由来已久的呀。鲁迅先生能连甲午海战这么大的战事都不了解么?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图谋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那么,鲁迅先生为什么在文章中一直没有反日的言论呢?反而向来对日本人流露出友好信赖的态度呢?这实在令人费解。

可我读的鲁迅的文章很有限呀,《社戏》与日本不沾边,《孔乙已》更与日本无关联。其它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只有在以后的时间里,多读鲁迅的文章了,了解鲁迅文章中没有明显的反日言论的原因所在。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己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己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浪漫,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政府的昏庸,百姓对政府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后感5000字 篇21

我们知道菊产自于中国,象征着古代文人品格高尚,气节淡定的一种植物,与其同等地位的还有兰、竹、梅,而菊在日本则是代表着皇室的家徽,菊更多地代表了日本民族中淡定、儒雅、谦和的一面,也说明了日本民族有菊一样的品质。刀则让我想到日本的武士道,刀是日本武士的随身兵器,是由中国唐朝的兵器发展而来,在武士眼中他承载着日本这个民族的意志和希望,更代表着日本民族精神中嗜血、好战的一面。当菊与刀都融合在一个民族身上时,我们知道,这是静与动的交锋,文与武的融合,善与恶的争辩。“菊与刀”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承载着太多大和民族的特性,充分概括了日本这个民族的矛盾性。

(一)森严的等级

首先让人震撼的,是日本森严的等级制度。长期、稳定的封建等级制造成的影响渗透到日本文化的最深层,有关日本好的方面和不好的方面或许都源于此。在战争中的日本,所有人都说战争不是天皇的错,而对天皇的态度,也是日本社会等级森严的集中体现。在日本,天皇不是人,是神,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所有寄托。在明治维新前的日本,要求忠义的对象仅仅是被指向各个大名和将军。而在明治维新后,新的统治者将这种力量抽离出来,附加在天皇身上。由于“忠”是献给最高统治者的,因此就只能献给或许只有精神力量但全无实权的天皇。在日本文化中有这样一句话:“各得其所,各安其份”。他们相信只要每个人在社会等级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那么这个世界就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同样也有自己没有办法改变的地位。或许,在中国我们可以说自己经历过封建时期,但中国并不是一个等级社会。民众可以通过科举制度进入到社会的上层,但是在日本却没有什么机会。日本吸收了中国的封建思想,却没有吸纳我们的封建制度。换过来想,日本这个民族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封建制度的--只因为天皇的存在。即使天皇没有掌握实权,仍然是所有日本人心中的精神支柱。这就和我们中国的思想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历史朝代更替带到36次,如果统治者统治的有问题,人民是理所当然的可以推翻他,但在日本,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只允许有天皇一个统治者。

这样森严的等级制度,在战争中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天皇的存在在日本俨然已经发展成宗教,神的话语是没有人可以质疑的,这就为日本的战争找到了借口。所有的屠戮都可以以对为天皇“忠诚”找到借口。日本士兵在战争中所表现出的特性,综合起来可概括为勇敢、残暴、致死效忠、绝对服从。这样森严的等级制度让每一个日本士兵都认识到自己的作用与能力。不管自己的国家在物质上能不能与美国抗衡,仍然会不惜一切在精神上给对手打击。而日军在战争中表现出的勇猛充分印证了他们的所谓武士精神,这种战争中的不怕死精神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出现,本尼迪克特对这种不怕死的行为十分的不理解。然而,战时的士兵被冠以了军国主义的思想,幼时的等级观念在这个时候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对于上级的命令是惟命是从。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不难理解所谓的神风敢死队,毫不犹豫地开着飞机撞向敌军的船舰,也不难理解“弘扬皇道于四海,力量悬殊不足忧,吾等何惧于物质”这样的“真心使命”。这样的心理给日本整个民族在二战中带来了遭难,也让我们更好的认识了这个民族。

(二)“忠”“孝”“仁”

在日本的文化中,“忠”“孝”“情义”都占很重要的地位。日本虽然从中国引进儒家伦理中关于“忠”和“孝”的观念,但却极为鄙视被儒家视为最高准则的“仁”。中国文化中的“仁”扮演的是一种内省的力量,调和各种矛盾,接近于最高行为准则。儒家思想在中国还是占有很高的统治地位,但在日本,却没有真正吸收儒家文化的精华。从另一个侧面来看,正是因为有天皇的存在,使得这种民族情节和“仁”的思想水火不容。一个不“仁”的皇帝在中国会被民众反对,只是因为他行使的不是“仁”。而作为中国的帝王,也一直试图宣布自己是天子,是天庭的代言人。而日本,由于有天皇这个不可动摇的事物的存在,完全摒弃了这种伦理。因此,“忠”和“孝”成为他们伦理中最主要的两极。而在对待天皇的态度上,这两种力量完全则是成为了合力。这或许也是中日两国在这个事情上的区别。具体来说:中日都重视“忠”、“孝”,但是“忠”、“孝”在日本人看来是无条件的,而对中国人来说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仁”。对中国人来说,统治者不“仁”,大家就可以揭竿而起,父母不“仁”,孩子就可以拼死拒绝,甚至大义灭亲。而在日本,这是绝不可能被接受的。由于追求无条件的“忠”、“孝”,导致日本从未改朝换代过,而直到90年代,跳槽在日本也是难以被人接收的。这也就说明了在忠与孝的问题上日本这个民族是多么的保守。

其实,“仁”,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平等、人权的体现。日本人却至今未能接收一点点“仁”的概念呢?在我看来,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方面,在战后的日本,军国主义思想在社会中仍然占主导地位,并没有达到思想自由。二战后,因为麦克阿瑟和天皇的秘密谈判,使得日本迅速转移了自己的目标。将自己重新定位,将主要目标转向经济方向,从而避免了在文化层面上的全社会反省,依旧保留了完整的天皇制度,因而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日本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日本人民对天皇的宗教信仰;另一方面,虽然美国意识到了日本社会的问题,但是并没有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足够压力去改变他们

在此之后,日本文化中一些迷人的方面,比如武士道精神,在全世界范围流行,客观上隐藏了日本文化中落后的一面,而在经济上,优秀的日本制造带来的非凡成功使日本人无意于文化上的反思。这也造就了日本这样一个特殊的现象。在亚洲,日本的位置无比的尴尬。他希望成为亚洲的领导者,虽说在经济上有这个实力,但是在文化上,却无法让亚洲各国心服口服。换句话说,日本这个民族还没有体会什么是真正的“仁”。

(三)恩

虽然说日本这个民族不懂得真正的“仁”,但是,就我自己的理解而言,另一种思想--报恩,在日本社会同样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每个人自出生之日,就有着向天皇来偿还恩情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恩情是一种让人难以承受的情分,因此,必须倾尽全力去偿还。但是报恩是由条件的,就是说施恩给别人的人必须认为自己是高尚的,可以接受别人来偿还恩情。作为从中国那里承受文化恩泽的国家,日本一直对中国怀着复杂的心理,对中国一直怀着感恩的心理,但是在遇到西方这个更好的老师之后,就彻底放弃了中国这个老师。同时也对中国近代的沦落感到羞辱。但是同样他还要把侵略中国作为一种让中国报恩的方式。这也正是我们不能理解的地方。日本一直口头上说建立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但是这只不过是日本人理解报恩的方式,并不是世界人民理解战争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寻求报恩,只不过是一个对外战争的借口。

日本社会所讲的“报恩”和“雪耻”的概念在我们并不陌生,但在日本文化中却有异于我们熟悉的东西。比如“工作”也是要报答的情义之一,所以努力工作、极端敬业是毫无疑义的,否则对不起工作给你的恩惠。并且在工作是要对你的领导做到尊重与服从,这也是日本独特的文化所要求的。“雪耻”是对自己名誉的的洗礼,当名誉蒙羞时,如果不报复、不洗刷罪名就对不起自己的名誉。这几乎和我们中国人正相反,我们讲究“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和容忍是美德。不过日本社会的报恩和我们的有恩必报还是很相像的,日本式的报恩,要像“义务”一样的去完成,恩是一种债务,是必须偿还的。对天皇报恩就是“忠”,给父母报恩就是“孝”。这些都是强制性的,是与生俱来的。这样的思想带有很深的东方色彩,一个小孩子自呱呱坠地开始,就已经背负上了一身的债务。然而,这样的强制性报恩和我们的观念还是略有差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在战争中的日本,正是这样的报恩的思想,让一批批的日本青年奔赴了战场。报恩是一种义务,同时也会让他们丧失了生命。作者在这一部分还是略有疑惑,他不是很明白这样的报恩思想在东方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性。报恩这一现实的行为也再次体现了日本这个民族的矛盾性。让这个民族增添了不少别样的色彩。

纵观其篇章,可看出日本民族在礼仪上的观念和态度上的严谨,同时日本是一个很团结的民族,自从日本派遣唐使来华,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礼仪之国,儒家文化也深深影响着日本民族的道德标准。在日本的文化生活中,我们到处能看到茶道等源于我国的文化现象,但是现在却更好的保留在日本这个民族。或许,我们从静态的观点上来看,这不就是“菊”的特性么?

作者作为一个从未到过日本的人类学家,以一个很客观的视角,描述了他研究下的日本。然而,本尼迪克特毕竟是一个美国人,日本这个民族的形式作风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但是我们和日本同为东方的民族,或许对于这种文化会有更深的理解。日本的文化,我觉得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除非你是一个日本人,否则你永远无法理解日本这个民族。对于这个民族我们太多的困惑,抛开历史,日本这个民族同样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虽然《菊与刀》写成到如今已经有60余年了,但是仍然为我们更好的理解日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我想,还是本尼迪克特的一句话最能完整的概括日本:“日本人是既生性好斗而又温和谦让;既穷兵黩武而又崇尚美感;既桀骜自大而又彬彬有礼;既顽固不化而又能伸能屈;既驯服而又不愿受人摆布;既忠贞而又心存叛逆;既勇敢而又懦怯;既保守而又敢于接受新的生活方式。菊和刀正好象征了这种矛盾。”这是一个需要我们去了解的民族,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敌人……

读后感5000字 篇22

教育在儒家的学说中式占有很高的地位的。《论语》开篇第一句就是:学而时习之。讲的就是学习。那么为何学习在儒家之中有那么高的地位,最近也是正好看了钱穆先生的《人生十论》就此来谈谈学习之于我们之于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一门有用的学说往往是很贴近与生活实际的,是切身的,而不是虚无缥缈的没有基础的空中楼阁,在这一点上就算是极其强调出世 的老庄也是不能够免除的。而儒家的这一套理论体系,是极其重视个人的,从个人出发、从人性出发,最后实在人伦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一生,因而对我们人生很有帮助,而教育又在其中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因而教育在整个儒家学说体系之中也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儒家从人开始,带着人向外走,之后在从人回到了人。这三个阶段就像是释家的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到最后的看山还是山。但是我之前的人和之后的人之间是有了一个很大的差距的,我是人但又不是原先的那个人。

释家讲出离生死,道家讲长生久视。你如果想遵从佛家的那一套,那么就需要剃度出家来实现,你如果想要遵从道家的那一套,那么就要做到寻个清净场来做你的修炼,但是对于大多数人并不存在这样的条件,而儒家的则更加适合实际,关注现实生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生活方式的抽象概括与具体表现结合在一起。

古往今来不管是东方、西方都是对人的层次有了很相似的认识。大体上可以将人生分成自然我、社会我和精神我这三个层次。这也是一个时代发的结果。最早的时候人的生存条件是极其恶劣的,为了生存人必须非常努力地和周围的生活展开搏斗,防止受到猛兽的侵害,同时由要猎捕动物采集瓜果来求果腹,这一个阶段是人的最低的层次,也没有自由可言,人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最低限度的求生。然后开始有初级的政治机构出现到后来发展出国家,有了一个成型的社会,这个时候人就会进入第二个阶段就是社会我的阶段,在这一个阶段人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发现自我,寻找制度上的自由。再到最后一个精神我的阶段,在 这一个阶段实现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也是我们要追求的最高的自由。但是人世间有一种悲哀,那就是较高级的事物忠恕不得不依赖与较低级的事物而存在,并且为较低级的事物所限制。就像是搭房子我们要用的就是一块又一块不起眼的砖块,但是最后我们搭建出来的建筑确实那么美丽,我们看中的是那么美丽多样的建筑最后的样子,到那时这些有不得不依赖与不起眼的砖块而存在。同样的自然我作为一种低级的我而存在,是没有多少的意义,人如果只是满足与那样的存在那么无疑就是是把自己当做禽兽一样了,只是在乎于生死,我们在乎的是一个精神我,那才是真正的让我之为我的存在,但是这个精神我如果没有自然我那么一刻也保留不下去。

在钱穆的观点中,一切善恶的标准只是自由的多少,善恶之间也是相对,恶的存在只是因为有具有更高的自由的存在而成为了恶。发展到最高的自由,那就是一个社会有着各种各样的文化的存在,能够供你自由的挑选。相比这个如果用政治来实现你的自由,那就是次一等的自由,相对于上一级的自由,这一种自由就是一种恶,再下一级中,国家制定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来限制犯罪避免你的暴死,保护你的生命,并给予有一定程度上的言论思想自由,这虽然也是保护了你的自由但是相对于上一级也是一种恶。在下面这是战争,但是就算是战争的话,那么也比人吃人的社会要好,因为回到自然状态的时候人只有最低限度的自由那就是求生还是死。所以佛家有一句话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字啊这里就可以解释了,放下屠刀不是说你砍了人之后,放下刀你的罪恶就一切都被赦免了,这句话其实在讲你放下屠刀听从佛家说,你就是接受了更高一个层次的价值观,相对于之前的价值观你这一个阶段有更多的自由,这就是善。一切宗教的最高精神都是如此,宗教不是替你免除罪恶,而是给了你一个更高的自由的选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世间除了宗教人还有很多的别的自由的选择。比如文学、哲学、科技等等,历年历代都有大量的这样的作品出来,同时为了维护自由我们又要允许这些都有存在的权力,因为只有保护这些创作的存在,我们才有更多的选择的余地,去真正实现我们的自由。那么有多么多的东西能够让我们选择,我们就需要一样东西来帮助我们在这繁弦急管的大千世界找到真正适合我们每一个个人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儒家非常重视的教育。由此,就可以看到教育在儒家的学说中为何有那么高的地位。

之前也是提到了儒家带着人在世间向外走,最后仍旧走回到原点,那么为何能够这样,就在于儒家重视德性,我认为的儒家所谓的德性是指人的天性,而儒家所谓的修身所谓的教育也都是为了能够让人成为人而努力。能够让人的人性真正得到体现。同时修身是为了齐家是为了治国平天下。所以教育又和我们的人生相关系在一起。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解决了吃穿用度之后我们就会开始考虑一些更高层次的问题,而之所考虑这些问题也正是我们高于动物的地方。我们不能够只像动物那样只有自然人生而没有文化人生。钱穆先生提到的几个关于人生的问题我也是思考了很久的。那就是人生的目的,人的自由以及如何安放我们的内心。

人生的目的,人活一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讲到这一点我们就不得不提到人的两大限制。一个是人我之限,一个是死生之限,如果没有这两者就来谈论人的目的是没有意义的。同时这两者也是我们人生最痛苦的事。同时也就是因为人的能力有限,生命长度有限所以我们会去想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在看待人的问题上,西方人是把每一个人都当做平等的个人来看,那么人与人之间都是一样平等的关系,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那么你之于他人要不就是服务,要么就是争利,但是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们做不到这些。西方人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设置的太过于简单,反而导致的是问题的复杂化,我们难以处理一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中国人,却在这一个问题上讲人伦。我不用去服务其他人,也不用去与其他人争利,我首先要做的就是知道我在那里,我和别人是什么关系,儒家讲这个叫做安身立命。儒家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区分为君臣、夫妻、父子、兄弟。那么在明确了这些问题之后我要做的就是按照我与其他那个人之间的关系做我该做的事。那么就不存在人我之限了,因为我要做的只是我应该做的和能够做的。

人的另一个痛苦则是生死之限。人终有一死,人都会怕死,我所以为怕死的原因就在人从有走向无。关于这一点释家、耶稣、老庄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之道。释家和道家的方法大体相似,就是希望人能够在活着的时候就是已经达到一种无的状态,那么从无到无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了。而耶稣的办法应该是保持人一直是一种有的状态,从有到有,百年之后我能够进天堂那么我还是一种有,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但是儒家却另辟蹊径,还是区分了身我与自然我。在事实上身我是死了,那是很可怜的,但是心我却是能够流传的。人的一死是一种圆满,没有时间的期限那么就不会有完成,什么叫盖棺定论那就是得有一死。人活一辈子,求的是名。真是这个名,才让我们一生一死不像是禽兽一般。那么怎么来成就名呢?我们成就的名不是事业,事业是属于人类的,是需要一代一代人薪火相传不断努力才能够实现的。我们要成就的是职责。这是我们每个人所能够做的,所能够实现的名。实现事业需要靠命,实现职责,则是需要志愿。那么我们的职责是什么呢?那就是人伦,我处在我的位置做我该做的事,君君父父臣臣子子各安其位。我做君主我就要为天下苍生考虑,我做臣子就要尽心竭力的为君主出谋划策赴汤蹈火而不辞,尽忠;我做父亲就要慈,我做儿子就要孝。那么人人可以为尧舜。人人可为尧舜的意思不是说每个人都能够面南为王,而是说都有尧舜的德性。我们每个人的能力不同境遇不同,但是假如我做到我该做的,即使尧舜在我这个位置上所能够做的也不过就是如此的话,那么我就是成就了自己的名。而成了名我觉得就是达到了人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其实就是成为人,不同于猫不同于狗,也不同于薰衣草而是成为一个人,成为一个真我。而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也就是实现了儒家的政治理想,

讲到人伦,避不开的就是人伦与自由的关系。西方人只看个人不看人伦,因为人伦是会阻碍他们的自由的。但是他们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自由依旧可以从人生的三个等级来讲,在自然我那个层次我们是不会有自由,生来病死没有一个是能够有我们决定的。到第二个阶层也就是社会我这个阶段,也不是我们能够决定,我们生在哪个国家那个家庭我们改变不了,所以我们真正能够追求的应当是最高等级的自由就是精神我的自由,不管外界怎么样,只要我还有思考的能力,那么这份自由是谁都不能剥夺的。西人帕斯卡所讲人是可以思考的苇草。讲的也是同一样东西。而且为何说精神我是一种最高的自由,因为当有人达到过这一层次后甚至是会抛弃之前的两种自由的。所以有人会舍生取义,为了最高层次的精神,他们不惜放弃身也要争取。那么我们如何能够做到这种自由呢?我们抛弃第一种自由就是不是为了吃而吃,为了穿而穿。牛顿说第一句很好,有些人活着是为了吃饭,而我吃饭是为了活着。没有超过这一个境界,你就是如同禽兽一般。第二个阶段则是社会的自由,这是西方人一直在苦苦追求的,但是其实还是没有达到自由的真正本质。真正的自由是自己精神的自由,而不是外界加于你的自由,不是因为你有言论自由权了你就真正的自由了,相反有时候甚至是别人的思想淹没你了那才是一种不自由。你真正要做的就是体悟自己的本心,最后做到我追随己心,那才是真正的自由。也就是儒家所说的由仁义行,而不是行仁义。我做这些是是我自己认为这是仁义的,而不是因为社会告诉我是仁义的,所以我去做这些事。那样的人生才是真正自由的人生,才能够泳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最后一个则是安放我们内心的问题。如何安放内心。现在很明显的就是有两种向外探索的方向,一个是宗教,这是心得以发泄,一个是科学,这是心得以展现其理性。但是如果把心放在宗教上,在这条路上走的太远就离开城市太多了,所以就出现了西欧黑暗的中世纪。而在科技上技术上走太远也是对人有害的,几千年前老子所说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的之货,令人行妨。这样的现象在当今社会是很明显的,人们被裹挟在物欲之中难以自拔。儒家很有创造性的提出把心放在心里面,怎么放,就需要人伦。在人伦之中我们把心与心相互交融,父慈子孝,那么父亲的心就在儿子心中了,儿子的心也能够放在父亲的心,那么把心在同类之中人就不会迷失。而且这也不是鄙狭的,心放在儿子上就是一家,放在君主上就是一国,那么心就可以推之己而之家之国之天下。所以儒家心有天下而不迷失,不忽视个人而有推至可及世间万物,这样的安心观点是那么自由而富有人文精神。

在做到这些之后,我们也就能够成我,也就是达到儒家的最终的目的。从人而出,最后再回到一个人。这也就是达到了儒家的思想。

读后感5000字 篇23

《最后一课》透过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中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地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第一部分,从“那天早晨上学”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这一部分描述了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的见闻和心理活动。作者以简洁的笔触,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和弗郎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同时为情节的发展作了巧妙的铺垫。小说先写弗郎士上学晚了,加之没有复习好功课,害怕挨老师的“训斥”,因而闪过想逃学的念头。这一独白式的心理描述,生动地刻画了弗郎士的稚气、贪玩,是个不爱学习的学生。而后写了弗郎士在上学路上对景物的感受。他感到天晴日暖,听到林边鸟语,看到普鲁士军队在操练,而他认为“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搞笑多了”。然而他没有为之所动,而是“急忙向学校跑去”。那里一方面突出了弗郎士天真好玩的性格,而另一方面,也正是作者要强调的一面,就是突出了弗郎士的意志力,他最后战胜了想逃学的念头。

之后作者描述了弗郎士经过村政府时的心理活动,展示了他的性格的另一侧面,即对敌人的恨。当弗郎士看到不少人在布告牌前时,就立即想到:“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同时,想到“又出了什么事啦”?说明这个看来稚气的孩子的内心是爱憎分明的,统治者的罪恶行径他是牢记在心的。铁匠的话,他以为是和他开玩笑,讽刺他,所以他气急败坏地跑进了韩麦尔的院子。这说明他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铁匠的话也给读者造成悬念,为什么说“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吸引读者追读下文。

这部分,在直接描述弗郎士的同时,也间接地表现了韩麦尔老师的严厉,这对下文写老师态度的变化,突出主题,有烘托的作用。此外,作者独运匠心,安排了人们看布告牌的细节,巧妙地交待了故事的背景,而且对刻画性格、情节发展,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第二部分从“平常日子”到“我将永远记住这最后的一课”。是小说的中心部分,主要写弗郎士和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中表现的爱国热情。按情节发展,又能够把这部分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平常日子”到“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写弗郎士跑到学校以后发现的种种不平常现象,渲染出一种严肃、悲愤的气氛。弗郎士看到教室里用极端肃静代替了往日的“喧闹”,他走进教室,平日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和蔼地说在等待他来上课,当弗郎士“稍微平静”之后,注意到韩麦尔老师这天却穿着只有“督学来校视察”或是“发奖的日子”时才穿的服饰;最使他“吃惊”的是课室里坐着许多本村的人,他们“个个看来都很忧愁”。这一切透过弗郎士不一样心境,由粗到细的观察,一步紧一步地烘托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庄严、悲愤的氛围。

再一层,从“我看见这些情形”到“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在这一层里,正面揭示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好处,点明了主题。正当弗郎士对这一切不平常的情景感到奇怪的时候,韩麦尔老师说道:“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这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期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韩麦尔的话,点明了“最后一课”的含义。普鲁士统治者禁止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的语言,妄图用这种阴险、毒辣的方法奴役法国人民。韩麦尔老师在这种状况下,连连强调这一课无论是对老师对学生说来都是“最后一课”。这样,“最后一课”本身就是抗议侵略者奴役法国人民的爱国举动。在杯具命运的打击下,弗郎士埋藏在心灵深处的爱国情、亡国恨一齐迸发出来。这是“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这句话,作者让它独立成段,是为了突出韩麦尔老师的话,在弗郎士感情上引起的共鸣和反响。听了老师的话,弗郎士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表此刻他对这“最后一课”的珍惜,为“再也不能学法语”而无限惋惜,为过去“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而悔恨。其次他对于感到“厌恶”的书和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在感情上也变了:书,“像是我的老友

”;老师“责罚”自我的事,全都忘了;再就是,他刚才还迷惑不解的现象,豁然明白了:韩麦尔老师穿上节日盛装,村里的老人到学校里来,是为了“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是为了上这“最后一课”。这一段心理活动,证明了老师真挚深切的爱国热情,也透过弗郎士对老师的怜悯、尊敬和感激之情,证明了孩子的心灵上爱国意识正在成长。

最后一层,从“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到“我真永远忘不了”。这一层,写韩麦尔老师和学生在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下,在“最后一课”中认真教学的感人情景。

德国侵略者强行剥夺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语言的权利和自由,激起了韩麦尔老师、弗郎士和全体学生、村里的老人们的悲愤和爱国热情。他们把法语和祖国视为同义语,爱法语就是热爱法兰西祖国。因此,他们对统治者的恨和对祖国的爱,都凝聚在这“最后一课”中。

弗郎士珍视这最后一堂法语课,并且把学好自我祖国的语言作为热爱祖国的神圣职责,因而产生了高度的学习热情。所以,当韩麦尔老师让他背书时,心里想的是“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当他一句话也拼不出时,心里想的不再是害怕挨老师的“训斥”,而是“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他有了羞耻感。弗郎士在学习文法时,他自信“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过去一个字也记不住的文法,此刻觉得很容易懂。这使他自我都感到“奇怪”。当他听到学校屋顶上鸽子咕咕的叫声时,他想到“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这联想,表现出弗郎士对敌人禁教法语的卑劣行径的轻蔑和对祖国语言的深厚感情。

韩麦尔老师对祖国的深情和尽职精神,在“最后一课”中是极其感人的。这个平时严厉的老师,当弗郎士背诵不出分词规则时,他不再“训斥”他,而是沉痛地总结以往的教训:“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同时指出自我也有就应“自责”之处。总结过去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珍视这“最后一课”。他针对侵略者禁教法语的阴谋,赞美法语的优点,强调掌握法语的重要好处: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我们务必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段话,寓意深刻,语重心长,以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法语,用它作为武器,为法兰西祖国的自由统一而斗争。韩麦尔老师的高度职责感,使弗郎士感到他“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感到他“好像恨不得把自我明白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韩麦尔老师为了学生们上好习字课,还别出心裁地在字帖上用圆体字写:“法兰西”,“阿尔萨斯”,象征着阿尔萨斯和法兰西祖国永远在一齐。使弗郎士感到“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韩麦尔老师忍受着离开服务了四十年的本乡的痛苦,认真地教好“最后一课”。

读后感5000字 篇24

一、关于阅读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我所读的第一本与法律有关的外国小说,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完成了这部小说的阅读。今天当我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的时候,完全没有初读时的焦急,乏味,冗长,抽象的感觉,反倒像是花开过后,依旧有淡淡的余香,让我久久还沉浸在对伊柳沙的心疼,对对卡拉马佐夫三兄弟的无限期望以及俄国审判制度的好奇。

阅读是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你抱着一种功利的心态,想着是因为要完成作业才去读书,必然不会全身心投入到小说中去,反而会更觉得无聊,焦虑。但是又正是因为阅读是漫长的过程,才又能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忘记当初功利的目的,融入进小说,只是纯粹的为了阅读而阅读,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到读书意义。对我而言,读书其实只是一种状态,一种能够平心静气,全身心投入的状态。进入大学后总想着要读一些与法律有关的名家、大家的著作,接受高水平法律思想的洗礼。但是真实的情况的进入大学后的我们都越来越浮躁,电脑和手机阅读让我们离“书”也越来越远。直到读了《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才觉得,其实不一定非得要读那些纯法律思想的书才能提高学术水平。只要读了,哪怕是一本小说,哪怕是一本与法律无关的书,都是能够让人有所收获的,又或者只是让浮躁喧嚣的心平静,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收获呢。

由于法学基础薄弱,我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深刻的认识,但是我在读《卡拉马佐夫兄弟》时,心里经常会冒出许多想法,有疑问,有感叹,有反思或许还有对比,接下来就谈谈我这一个多月的阅读感受。

二、感受

(一)这一家人

小说中老卡拉马佐夫,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是一个自私,吝啬,荒淫无道并且贪婪好色的小地主形象,而正是这样一个令周围人都憎恨的人,却有四个性格迥异的儿子。老大德米特里·费尧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或许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他继承了老卡拉马佐夫的自私,贪婪,我在看书的初期差不多也是这么认为

的,但是越往后读就越觉得米嘉可怜,正如那就老话“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特别是看到米嘉在接受审判时的自责、反思、和突然升起的对未来的无限渴望,假如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也就是他的父亲没有被谋杀,米嘉也许会一辈子活在对父亲的憎恨和对金钱以及美色的欲望之中。但或许这又是当时那个时代人性的缩影,俄国在社会转型期间,不仅社会制度,经济水平在发生着变化,连同人们观念和思想也一同影响着。米嘉的童年是在父爱母爱缺失的条件下度过的,从小就倍受冷落,这样的人要么满怀仇恨长大,然后变得强大再回头报复所有伤害过他的人,要么就会自暴自弃,没有目标。很显然米嘉是后者,但是在米嘉的内心深处,其实是没有那么多仇恨的,从小时候开始,他就知道为了一磅的榛子的恩惠而感恩二十年,从这一点来看,米嘉是善良的,其杀害自己父亲的可能性也是很少的,当然,判断一件实事,只是从推理和性格分析是不可靠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总之,在小说的最后,我对米嘉充满了同情,为了他那一颗还善良的值得挽救的心,为了他突然明朗的对未来的期望。除此之外,米嘉的坦率和单纯也令我印象深刻,他不掩饰自己的感情,比如他对卡捷琳娜的炙热的爱,就算她同时也是自己父亲看上的女人,他也要与之一较高下;再比如他也不遮掩对父亲的厌恶,甚至对他动手。但他的张扬和放荡同时也导致了周围人对他的不满,高傲自大,不学无术,这些评价在最后的审判中对他的冲击力很大,也让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众人心目中形象,此时的米嘉就算是浑身是嘴也不能为自己辩解。

老二,伊万最初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学识渊博,积极沉稳的年轻人,但随着故事的不断进展,伊万变得越来越空灵,仿佛一直飘荡在天空中,没有根,没有着落,以至于在父亲被杀害后,被斯麦尔科加夫诱导得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恐惧中,甚至出现幻觉,在正反两面中徘徊,不过最终在良心和信念的拷问下,知道真相的他决定为了还米嘉的清白,冒着自己可能背上弑父罪名的风险,在法庭上作证。伊万的心理活动很丰富,但却往往表里不一,比如,他深深爱着卡捷琳娜·伊万诺夫·维尔霍夫策娃,但却常常矢口否认。再比如,其实他也憎恨自己的父亲,但是却不像米嘉般展露无疑。总的说来,伊万在小说后期,是一个矛盾的混合体,本来清晰的人生目标,态度,一下子变得迷茫,慌乱,我不知道这是否也在预示着俄罗斯在当时的时代下,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站在国家发展道路的三岔口上,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至于阿廖沙,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的第三个儿子,文章中把他作为一个近

似神圣的人,没有仇恨,没有欲望,是一个被升华的形象,他的光辉笼罩着每一个心存“魔鬼”的人,似乎阿廖沙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某种积极的能带给人们无限希望的精神。小说里不管是善良的、邪恶的、冷漠的、势力的人物几乎都对阿廖沙怀有好感,就算是存在某个反对阿廖沙的,那也是出于对他的嫉妒和羡慕。也许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处在变革时期的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想要借阿廖沙这一人物形象表达对俄国未来的期望,以及对俄国人未来的期望。从这本书中,基本上可以了解到那个时代俄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俄国人是一个怎样的民族,也许正是作者是来自于这样的一个阶层,才会有对这个社会如此深刻的表达。

斯麦尔科加夫是我认为隐藏在小说深处的主角,他在事实上虽然也是卡拉马佐夫家的一份子,但是由于私生子的身份,他既不能像其他三兄弟一样有贵族样的身份,也不能从费绕多尔的财产里分的半杯羹,甚至还要低声下气的面对主人们的吆五喝六,但他也向往着充满阳光的温暖生活,向往着有朝一日可以拥有一笔足够去往法国,那个自由的国家的经费,并且他也默默地为自己的这一希望计划着。正如小说里,伊凡的那句话“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的多”从“最后一次访问斯麦尔科加夫” 这一小节里,斯麦尔科加夫向伊凡描述自己是怎样部署这一计划,又是怎样实施的,并且最主要的是他是如何将这罪恶转嫁给德米特里,甚至想好了把伊凡拉下水做帮凶,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主谋。斯麦尔科加夫的智商确实很高,不仅仅表现在他成功的将伊万变成他的帮凶这一逻辑思维上,还表现在他缜密的作案手法上,尤其是他在向伊万陈述他将费尧多尔的装有3000卢布的信封仍在地上的这一行为是为了让人们相信这是米嘉作为一个纨绔子弟由于头一次做这种事情而紧张,才慌乱的把信封仍在地上。这让我顿时很佩服他,虽然在小说中他是一个可怜的反面人物,但是,就从这一行为,用现在话说,反侦察能力很强。也因此,斯麦尔科加夫的这一特点成为我欣赏他的主要原因。

(二)作为一个法律的学习者,我在阅读这本著作时,自然会对其后面关于审判环节的关注,不得不说在“错案”这一章里,公诉人与律师菲久科维奇之间展开的唇枪舌战是十分精彩的。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里,通过对德米特里的性格的细致分析,以及对他平日的生活作风等内外因结合,判断他极有可能是杀死他父亲的凶手,并且由此上升到对国家,对信仰的亵渎。虽然我对这份公诉书的内容丰富精彩表示了认同,但是,就针对德米特里来说,是不公平的,首先,由于德米特里个人的原因,使大部分人都认为他是个纨绔子弟,因此对他存有偏见,

并且由于他与其父亲之间确实存在尖锐的矛盾并且曾经起过争执,这一切看似巧合的事情,连起来让人们,包括检察官、法官都对德米特里产生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德米特里就是杀害他父亲的凶手。不管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法官都应当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不能将个人的观点加之于案情上,否则,公平也无从谈起,事实也正是如此,《卡拉马佐夫兄弟》以错案告终。并且,在法庭审判的过程中,对客观存在的证据的运用程度很低,德米特里被认为行凶的血衣,凶器等一出场就被摆放在一边,全过程中,几乎被忽略,这与我们如今的法庭审判截然相反,现代刑事法律制度,对证据的要求程度很高,必须要求证据符合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的排查要求。总之,一切都是证据在“说话”。根本不会出现《卡拉马佐夫兄弟》庭审过程中的都是人在辩论、推理、分析的现象。也许是当时的科学技术并不发达,人们无法使用一些高科技仪器对证据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客观的结论。但是最主要的还应当是受当时的刑事法律思想的影响。这部小说诞生之际正是19世纪中期,这个时候是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针锋相对的时期,不得不说这次审判即带有深刻的古典学派的刑事思想,又引入了实证派的观点,时代特征很明显。因为,小说中卡捷琳娜为德米特里请来了一位医生,她希望通过医生来证明德米特里是神志不清醒的精神病人,想以此来逃避惩罚或者减轻刑罚。而将精神病纳入刑事犯罪的研究正是刑事实证学派的显著特点。

最后,我还要向文中我最佩服,最睿智,也最敬业的律师菲久科维奇表示尊敬。不管是他的为德米特里所作的辩护,还是他在法庭上对抗各位证人,亦或者是他极富感染力的演说内容,都让我为他折服。菲久科维奇极短的时间里对这桩谋杀案做了详尽的了解,详尽的程度,令所有人震惊,同时,他对案件也作了深入的剖析,十分理性地运用各种技巧击破公诉人的防线。比如那场精彩的对抗证人的章节,虽然他只是运用了一种手段,也就是给各位出庭作证的证人抹黑的办法,使证人们的证言受到质疑,但这手段也恰恰表现出他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的老谋深算。其实短时间内要想完全了解这桩案件是不太容易的,所以说菲久科维奇在短短三天内就想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对此说法是有保留的,因为我更愿意相信,这名资深的老律师凭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完全有可能是有侧重的展开了解,比如,他会重点了解可能会是证人们蒙羞的事实。此外菲久科维奇在他的辩护中也说到了证据,他提出,公诉方对德米特里的控诉,没有事实根据,完全没有证据来证明。虽然他自己没有提出什么明确的证据证明德米特里无罪,但是我认为

这样也就够了,因为菲久科维奇的辩护足以对抗公诉方的控告,看看周围群众的反应就知道了。按道理法官如果不能证明一个人有罪也不能一个人无罪通常是回按无罪来结案,但是事与愿违,卡拉马佐夫家族在当地有着深刻的历史,想要清除法官们先入为主的信念是相当不容易的。所以德米特里依旧还是被当做了杀害父亲的凶手,这也是我所遗憾的。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每一个卡拉马佐夫成员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仅基于小说丰富精彩的内容,更是为了他们毫不掩饰地向我们展现了深藏在人们内心,而又被我们拼命想要否认的特征。作者通过小说既展现了圣贤的博爱与崇高的精神力量,又有邪恶黑暗的魔鬼,这两种力量的对抗共同构成小说的精神框架。人们内心是希望真善美可以战胜假恶丑,但是现实与理想毕竟是有差距的。但是这并不阻挡人们对于美好未来的向往,如果每一位阅读者都能够从《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得到反思,相信作者的写作意图也将得到升华。

读后感5000字 篇25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去年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明白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感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明白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职责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感情诗中,女生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户外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好处。

那么,到底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著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感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感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齐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感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职责,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爱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齐,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政治户外,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感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十分富有反讽意味――正因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必须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最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感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取什么?是理解特蕾莎来和她一齐生活,背负起感情之沉重职责,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正因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因此,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著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生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职责,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好处。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下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感情之间,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齐,构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就应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著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必须会是另一番完全不一样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下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取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感情之职责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状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职责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就应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危险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感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因此,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运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户外”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正因他最后卸掉了多年来一向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简单,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一样女性的“事业”中,“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一样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一样”,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礼貌,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能够称之为“完美”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能够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正因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正因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正因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杯具,不仅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杯具,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杯具。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简单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正因对于我们所选取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务必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杯具,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杯具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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