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500字(精选3篇)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从小就喜欢探险的英国人鲁宾逊,在航海探险的过程中从一个少年成长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探险家,在多年的航海探险中经历人生中的最艰难、寂寞、无助的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荒岛生活,最后成功回到家乡的故事。
鲁宾逊在一次航海的征途中遭遇了大风暴,船沉了,除了他以外的所有人都遇难了,鲁宾逊被海水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岛屿有幸活了下来,与他相依为命的伙伴是船上幸存的一只小狗。他靠从穿上带的一点仅有的生活用品开始了他艰辛而漫长的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荒岛生活。
鲁宾逊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在荒岛上盖起了房子,种粮食,打猎,饲养家畜,他学会了怎样烤面包,缝帽子和衣服。由于鲁宾逊在流落荒岛前有着非常丰富的航海经历,这些经历都为他打下了生活的基础,铸就了他坚强不屈的性格和勇往直前的信心。鲁宾逊的遭遇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开拓进取,也从他那里获得了挑战自然的信心。他在被海盗抓走的时候都没有绝望泄气,用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了出来。鲁宾逊遇到最大的困难对他来说也许就是一个人的寂寞了,在荒岛上没有人和他说话,没有人可以在他生病的时候照顾他。但是鲁宾逊丝毫没有放弃对生活的热爱,仍然执着顽强的生活着,虽然艰难但是乐观。
鲁宾逊还很善良又有同情心,他帮助了差点被野人杀死的土著人,用真诚打动了这个土著人并和他成为了朋友,还为他起了一个名字叫‘星期五’。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鲁宾逊终于被一艘路过荒岛的船救走了,回到了他阔别已久日夜思念的家乡。
这本书的故事非常惊险刺激。在我的眼里鲁宾逊是水手、航海探险家,他用冷静理智的思维面对危险,用百折不挠的意志战胜困难,在没有任何人类文明的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生命的奇迹,鲁宾逊更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
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著作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孙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孙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孙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虽然,我是个男生,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我们是否有去珍惜,甚至还有人会去轻生,多么愚昧的举动啊.想想鲁滨逊,他为了生存下来,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一直坚持不懈地拼搏着.而对于那些人们,我不知他们领悟到了什么.生活中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这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应该去挖掘去体会,那我们才会得到更多. 我崇尚着我的生活,尽管它很普通.我热爱生活,我要用我笨拙的笔去画,画出一张最美的生活!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鲁滨逊漂流记》,很好看,现在我就来讲讲这本书的好看之处。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英国一个叫鲁滨逊的人,一心想出去航海,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离家出走并来到赫尔市,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他决定乘船去英国伦敦。但是,船不幸遇上了大风暴,后来看见了一艘轻量级的船,立刻鸣枪求救,最后终于得救了。
这个葡萄牙船长让大家选择会赫尔或者是去伦敦,鲁滨逊最后和小男孩佐立驾着一艘长舢板出海,遇到了一艘葡萄牙商船,就拿出旗帜求救,并鸣枪求救。过了三个小时,鲁滨逊才靠上他们的大船。他们用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法语来问鲁滨逊是那里的人鲁滨逊都听不懂。后来,一个苏格兰水手来问鲁滨逊,鲁滨逊回答说是英格兰人,从赫尔来。然后,葡萄牙船长把鲁滨逊送到巴西海岸,并把他介绍给一个种植园主,鲁滨逊看到那些种植园主都在短时间内发财致富,就让葡萄牙船长买下小船、小船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以及小男孩佐立的两百四十西班牙银币买了一些土地,经营种植园。
一开始,鲁滨逊只种些粮食,然后又种了一些烟草,同时再预备一些地,准备种甘蔗。这时,那位葡萄牙船长停在这里装货,鲁滨逊告诉船长他在伦敦有一笔积蓄,准备动用。于是船长建议用一半积蓄(一百英镑)委托船长带一些货物,假如船失事了,还可以用剩下的一半接济自己。于是鲁滨逊写信给保管这笔钱的英国船长遗孀,然后遗孀就把钱如数交来。船长回来了,他带来了经营种植园的各种有用的东西,还用五个英镑买了一个佣人给鲁滨逊。鲁滨逊拿了货里面在巴西特别贵重和需要的物品设法高价出售,赚了四倍的利润,买了一个黑奴和佣人。但是鲁滨逊又不安现状,想做暴发户。
有一天上午,三个人来找鲁滨逊,他们想去几内亚去贩运黑奴,问他愿不愿意掌管交易的货物,好处是不用出钱,但黑奴有一份。他经不起这种诱惑,答应了。鲁滨逊踏上了去几内亚的船,航行了一会儿,遇到了一次暴风,船底开始漏水,大家都下船抽水。这时,看到了一艘船驶过,船长鸣枪求救,那个船放下一艘小艇驶过来,但是已经不可能驶回那艘大船了,这时,这艘小艇遇到了第二次暴风,比上次的威力不减。鲁滨逊因为这次暴风到了荒岛上,但活了下来,他在海边的一个山洞里搭了个帐篷,然后每天到那艘奇迹般飘到海边的大船上捡一些有用的东西并且每天用枪打一些鸟或者野山羊。到了十一、十二月,他发现悬崖下有一些成熟了的大麦和稻子,原来鲁滨逊曾把一些鸡饲料都到了悬崖下,这鸡饲料便发了芽。鲁滨逊把这些麦子收起来,有播种了一大半,剩下一小半留下来。他还发现了一些葡萄,吃了许多后拿了一部分晒成葡萄干,又用袋子装了一部分回去准备酿葡萄酒和吃,可惜被挤烂了。
就这样,到了第二年,鲁滨逊收获完麦子,就开始计划制作面包了。他先开始制作陶器,但是总是在晒的时候出问题,鲁滨逊有一次看见一个陶器碎片在火中烧的很硬,鲁滨逊于是拿来陶器在火里烧,结果得到了几只很好的陶锅其中一直还有一层釉。于是他做好一个炉子,放在火里烧的很硬后,再把几个木头块塞进去,等到烧成热碳的时候再拿出来,盖满整个炉子,再拿出制作好的陶碗扣在炉口上,再盖满热碳。用这种方法,鲁滨逊制作了非常好吃的大麦面包。就这样,鲁宾逊在岛上呆了二十三年,就在这一年,他发现了吃人的野人。
两个野人部落打仗,鲁滨逊开枪打死了两个追赶的野人,从而救了那个被追赶的野人,得到了一个仆人。到了鲁滨逊来到岛上的第二十七年,一艘船发生了叛乱,逃到了这个荒岛。鲁滨逊解开了被绑的那艘船的船长、大副、旅客,于是鲁滨逊和他的那个仆人以及船长等人和叛乱的人开始了战斗,最终鲁宾逊赢了,夺到了大船,俘虏们自愿选择留在岛上,因为回到英国一定会上绞刑架,于是鲁滨逊便坐着大船回到了英国。
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
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