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
《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之后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我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我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齐,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能够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可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明白明天是什么样貌,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能够期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完美的期望。
我们怀着完美的期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我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我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熬夜到凌晨两点看完了《活着》这本书。“活着”,含义很广阔的一个词,覆盖了宇宙万千所有的生灵。
读完每本书都会产生一种与本书共鸣的感受,可是此刻,过了一夜思绪仍在毫无方向的乱飞。可能这就是这部作品的伟大之处,深层含义更广,广到无法触及,或有这荒诞离奇的时代,或有富贵悲悯绝望的一生,再或者是人要“活着”。
可能是自己的思想太过反面化,有庆的遭遇让我所看到的更多的是那个荒诞的时代,没有人性,愚昧无知的时代,这个或多或少也受到三体中相关情节的影响吧。后来紧接着到富贵身边每一个人不幸的人生,忽然感觉可能这就是命。一个人的命运应该是早已注定好,要不然怎么能遭受如此的绝望和折磨?
在看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我一直认为主人公应了他的名字,大富大贵。无论是倾家汤产,还是去充军,在死人堆里存活下来,再到龙二的被枪杀。在这乱世荒诞的时代,他其实是幸运的。
可能正如现代的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他的后半生惨绝人寰。在现实中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勇气再活下去,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含义:“活着”。
总结一下,生活不会善待平凡善良的人。人生而孤独,人生而要遭遇磨难。但无论遭遇着什么都要“活着”。
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本身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本身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本身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 ”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本身。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本身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管理的实践》这本书堪称经典中的经典,它是我迄今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正是这本书奠定了管理教父德鲁克的历史地位。不管是曾经阅读过和没有阅读过这本书的,我都强烈推荐大家(再)读一遍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从这本书中我已经找到了多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的答案。下面就我目前困惑的问题之一“如何组织我们的生产系统”展开阅读分享:
书中写到:任何从事商品生产或销售的企业,其最高管理层都应该认真思考生产的原则,因为在这类企业中,能否完成绩效目标,完全要视企业能否依照市场要求的价格和数量生产商品,并供应市场所需而定。制造业在设定目标时,必须考虑其生产能力。管理层的职责是利用现有的物质生产要素克服生产的限制,并把这些物质限制转为机会。
但传统上,管理层对于生产的物质限制的反应往往就是对生产部门施压,与其他部门相比之下,“通过压力进行管理”在生产部门总是特别流行。而生产人员则把解决之道寄托在从机器设计到工业工程的各种技术和工具上。德鲁克认为,这些都不是关键所在,要克服物质限制,或将限制转为机会,管理层首先必须了解企业运营需要的是哪一种生产系统,了解这一系统运作的原则何在;其次是必须一致而彻底地应用这些原则。生产并非是把工具应用在材料上,而是将逻辑应用在工作上。越能更清楚,一致而合理地应用正确的逻辑,生产所受到的限制就会越少,碰到的机会则越多。
德鲁克认为,到目前为止,基本的工业生产系统有三种:单件产品的生产系统,大规模生产系统和流程生产系统。我们也可以把它算成四种生产系统,即大规模生产系统可以分为:“旧式”的大规模生产系统,也就是大规模生产同一种产品,以及“新式”的大规模生产系统,制造同一种零件,但却组装成不同的产品。
德鲁克认为这几个生产系统本身代表了不同的先进程度,单件产品的生产系统是最落后的生产系统,流程生产则是最先进的生产系统。
单件产品的生产系统中,每个产品都是自给自足,各自独立,严格说起来,根本没有所谓的单件产品生产这回事。只有艺术家才会制造出独一无二的产品,建造战舰,盖房子,造摩天大楼和生产单件产品十分类似。
“新式”和“旧式”的大规模生产是把标准化的相同零件组装成(大量或小量的)不同产品。他是工业社会的典型生产系统。福特的T型车(只有黑色一种款式)就是典型的“旧式”大规模生产。真正的大规模生产系统比人类所设计的任何生产方式都能制造出更多的产品,大规模的生产系统其实是以统一的零件大量组装成各种不同的产品。应用这个原则的诀窍在于,必须能系统化的分析产品,找出构成这些产品的多样化的模式,用最少量的零件组装出最大量的产品。换句话说,多样化的重担从制造转移到组装上来(通过生产标准化的零件,是制造的一致性加上了组装的多样性的结果)。运用了这种生产原则的工厂,由于零件存货取代了最终的产品存货,公司因此降低了成本,并为顾客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新式”大规模生产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家电机公司花了3年的时间来发展新的生产系统,但是由于省下的成本实在太惊人,两年内就弥补了重新设计产品和生产设备的花费。
流程生产,流程和产品合而为一,最典型的就是炼油厂(这种生产系统和我们相关性不大,就不多说了)。
各生产系统对管理层的要求以及各自特点:
单件生产:管理层的首要工作是获得订单,生产单件产品的成本很高。单件生产需要身怀绝技的人才。
大规模生产:管理层的职责是建立有效的销售组织,引导顾客适应企业所供应的产品种类,“新式”大规模生产能在广泛的产品范围内,廉价供应顾客需要的产品,但大规模生产系统需要较高的资本投入和高度的连续作业,同时也有存货风险,必须建立能持续销售产品的组织。而不是拼命追求个别的特殊订单。大规模生产需要的管理人才必须受过分析思考,生产进度安排和规划的训练,管理者在整合观念和制定决策,都必须能视企业为整体。
德鲁克认为,自动化并不会减少企业的整体雇佣人数。他认为,自动化革命,其实不是革命,而是一个渐进而非常不平稳的过程。 而在于持续应用“新式”的大规模生产原则,和持续应用自动化生产的原则。
了解完以上德鲁克对生产系统的论述,结合公司目前的情况:今年以来,公司成交产品种类不断增加,单个订单的数量在不停的减少,对生产组织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这样持续下去,工厂生产系统首先会变成战略达成的瓶颈。那该怎么突破呢?不管从选择的角度还是从分析的角度看,答案只有一个,只能走“新式”大规模生产这条路径,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原因是单件生产系统,德鲁克已经否定,说它是最落后的生产系统,老式大规模生产已经没法适应现在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那什么样的企业是采用新式大规模生产系统的呢?我想丰田应该就是新式大规模生产最成功的典范,它的整车生产线可以同时生产出不同的车型(这是巨大的工程,他花了几十年打造出来的生产模式),新式大规模生产保证了它的零部件可以采取大批量生产(大批量生产也就可以采用自动化生产),保证了零部件的生产和采购成本的竞争力,这是丰田利润丰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另一方面,丰田固定资产投资控制的相当完美,运营成本控制到了极致。试想假设丰田的流水线可以生产5种车型,而大众的流水线只能生产一种车型,这里马上可以计算一下,同样生产5款车型,大众的设备,厂房的投入和生产线作业人员的配备,相比一条线生产一款车型的效率提升,这将是巨大的成本,而且一条线一款车型的生产方式还会造成产能过剩,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目前一楼的组装流水线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调整,还需要重新做出评估(因为一楼的场地对我们来说,太宝贵了)。
我们该如何实现新式大规模生产呢?前面讲到过新式大规模生产的诀窍在于,必须能系统化的分析产品,找出构成这些产品的多样化的模式,用最少量的零件组装出最大量的产品。这里对产品是有要求的,我的理解是产品必须系列化。产品系列化,产品专业化,才能实现零配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才能用最少量的零配件组装出最大量的产品。这个部分反过来就对营销提出了要求。这让我想起冯仑讲过的一句话“好公司应当自己一句话说清楚,别人一眼看得懂”像王石的万科,所以未来我们一定要走专业化道路。另一方面,前提在了以后,要实现新式大规模生产关键就在于落实了,前面提到的电机厂和衬衣厂的做法(附后面)就非常值得学习,沉下来系统化的分析产品,找出构成产品的多样化的模式,最后达到用最少量的零件组装出最大量的产品的目标,这的确是大量长期的工作,但我们必须这样做。
最后,我们来说一说单件生产。用数学极限的思维来思考,如果说10000台是大规模生产的话,那50台,100台可 假设我们组装流水线,20xx年,一天生产3个订单(通常是200左右的小单),换线时间30分钟,每天上班时间10小时共600分钟,这样有效工作时间是600-90=510分钟,20xx年,我们每天生产4个订单,换线时间缩减到20分钟,每天还是上班600分钟,这样有效工作时间是600-80=520分钟,20xx年,我们每天生产5个订单,换线时间缩减到15分钟,每天还是上班600分钟,这样有效工作时间是600-75=525分钟,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如有效工作时间段内的效率不变),订单种类的增加基本把换线效率改善的成果消耗掉了。这也就说明了,依靠这样的生产方式,无法满足我们的战略目标。但并不是说,我们要摒弃小订单的产品,任何大订单都是从小订单开始的,这些产品我们依然会很有耐心的来培育,培育阶段我们依然会沿用现在的做法,一部分外发培育,一部分厂内培育。等待他成熟的那一天,我们再把它们形成系列化的有竞争力的产品。
这样一路下来,感觉未来的方向慢慢清晰了起来。其实,这可能就是OEM工厂到真正企业的迈进过程。
附衬衣厂的生产方式:
我最喜欢的例子是一家衬衫制造商,他们面临的问题是衬衫的尺寸、样式和颜色种类繁多,几乎不可能做什么生产规划。不过他们也发现,他们所生产的衬衫中,有3/4是白衬衫,而制造白衬衫只需要三种基本布料,比例也都不难预测。此外,所有的衬衫都包含了7个部分:前片、后片、垫肩、领子、右袖、左袖、袖口。在组装各个部分,缝制成衬衫时,是要裁掉多余的长宽,调整衬衫的尺寸即可。因为牺牲几寸的布料,要比生产不同尺寸的衬衫便宜多了。生产不多样式时,也只需组合不同的衣领、袖口和纽扣即可。结果,除了袖口和领子之外,所有的衬衫组件都一律只用三种等级的布料即可;袖口有三种,领子则有六种。今天,只有容易生产的衣领是根据顾客订单而制作。20xx年前,还完全要靠手工在缝纫机上将一件件衬衫制作完成,今天却已经变成由存货标准来控制的连续自动化生产流程。结果,成本大幅降低,成品的尺寸和样式种类都大幅增加,也大大提升了顾客的满意度。
史蒂夫·乔布斯,他是20xx年《巴伦周刊》全球年度“最受尊敬CEO”;他是计算机界、数字音乐界以及动画电影制作领域的跨界奇才;他是信奉“做每一件事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要改变世界”的“佛教徒”。看完本书,我最大的感慨是,能做成大事的人,都必然有着鲜明的性格。和很多伟大的人物一样,乔布斯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和普通人相比,乔布斯的性格非常复杂立体,充满了各种难以评价的侧面。
正如书中所说,“史蒂夫有着商人对待自己商品那样的热情,有着福音传道者宣讲福音那样的激情,有着狂热分子为实现目标而一往无前的毅力,还有着一个穷困的孩子想要获得成功的决心与意志。正是由于史蒂夫这种混杂的个性特征,才一方面使苹果电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让他树立了很多对手和敌人。”尽管复杂矛盾,我们无法否认的是这种性格的巨大魅力。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得他与平庸之辈有了本质不同。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是无法模仿的。然而我们仍然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首先,他有着对电子行业的单纯的热情。这使得所有工作都变成渴望。
去阿塔里公司应聘的经历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乔布斯去了公司,说自己不会走,除非公司雇用他。那个时候人事主管甚至想要不要叫警察,可是当该公司的首席工程师奥尔康和乔布斯交流过之后,他便同意了让乔布斯留下工作。对此,奥尔康说:“我真不知道为什么雇用他,他除了想做这份工作且有一点活力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但我正是看中了他内在的那种活力,具备这种活力就能把这份工作做好。而且他还有一种想象力,要知道,想象力的概念是‘一个人内在的想象能力,并不依靠外在的东西’。他的思想很单纯,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对工作的热情和向往,为乔布斯赢得了第一次机会。其次,他是一个实干家。对于自己有着热情愿意为之奋斗的目标,他总是立刻开始着手执行,而不是仅仅沉浸在对未来的畅想之中。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
第三,他有探索未知的勇气。乔布斯和他的创业伙伴沃兹都愿意尝试不可能的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正是这种探索的勇气和激情,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也正是这种勇气,使得乔布斯和沃兹最终创立了苹果公司。
第四,他有着认定了目标就一定坚持到底的韧劲。保罗?特雷尔是乔布斯的第一个主顾,他经营的店铺后� 他曾经答应,只要乔布斯和沃兹能够生产出电路板,他的商店就可以帮他们销售。但这第一位合作者对乔布斯的评价是:“任何人都会说,史蒂夫是一个咄咄逼人的合作者。”
因为乔布斯永远会坚持自己的意见,即使在没有谈判余地的情况下,也会设法使对方同意。接下来的经历,同样能够说明乔布斯的执着。在生产计算机之前,要购买元器件,而在购买元器件之前,必须要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或者至少是银行贷款。史蒂夫把产品订单揣在口袋里,不知疲倦地跑遍了整个硅谷,以寻求资金支持。在经历了多次拒绝后,史蒂夫来到一家比较大的产品公司—基鲁夫电子公司(KierulffElectronics)。鲍伯?牛顿是基鲁夫公司的经理,他回忆说:“史蒂夫是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小伙子,但仍显得羽翼未丰。”不过史蒂夫那种积极进取的精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他和特雷尔一起检查确认这份订单的真实性。
对于那些做事远没有史蒂夫有决心的人可能会说“好吧,我过几天再给你打电话”,然后就离开了,但史蒂夫没有这样做,他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等到牛顿给特雷尔打了电话。特雷尔当时正在参加电子行业的会议,但最后牛顿还是给他打通了,他得到的确认消息是,这个坐在他办公桌旁边的瘦小的年轻人确实有一份价值2.5万美元的订单。打完电话,牛顿就放心了,然后他就允许史蒂夫赊欠一大笔货款,购买了基鲁夫公司2 万美元的电子产品。这份坚持,使得乔布斯与很多有着激情和梦想,却最终没有获得成功的人区别开来。第五,他擅长鼓舞周围的人,让同一个团队的伙伴被他的工作热情所感染,从而和他分享一样的目标,一起为之奋斗。
对此,巴德?特里布尔回忆说,“他的这种能力是一种复杂的混合体,里面既有能够迅速转变不良状态的能力,也有善于鼓动干劲的能力,偶尔还加上他头脑里的创见能力,他的这些能力足够让你失去正常的判断力。”在乔布斯被赶出苹果公司的时候也一直在他身边的好友迈克默里也曾说:“史蒂夫做事从来不像我们一样有所顾忌,这与他的出身背景和早期的成功经历有关。他不愿受任何东西的束缚,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的,他只是做他想要做的事情。因此,即使他是一个愚蠢的人,他的身上也有一种诱人的光环,这种光环笼罩着你,让你凝聚在他的周围,让你激情四射,让你一直待在他的研发组里。”
这也许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乔布斯身上同样存在的那些鲜明的缺点。比如说有的时候过于豁得出去,以至于对于诚信的坚守不够,有的时候过于刚愎自用,我行我素,对别人的考虑不够。这些缺点使得他没有能够很好的团结到真正的朋友,也使得他树敌太多,而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拥护他支持他的人很少。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他第一次重大的失败。这次失败,无论对于乔布斯本人,还是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很值得借鉴的。
工作中,无论多么有能力,有热情,有坚持的毅力,有一呼百应的号召力,我们都不应忽视与人的沟通和交流,尊重他人意见,团结工作伙伴在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没有这一点,再大的天才,也会变成孤独的将军。而一个人,即使是天才的将军,也无法赢得一场战争。以上就是乔布斯带给我的启发。虽然天才的成功是不可复制不可模仿的,但是我们仍然能够从乔布斯身上,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
《活着》是一本不忍再看第二遍的书,也是一本一口气想读完的书。很早就看完了书,却迟迟不想动这支沉重的笔,不愿意去想象那个年代那样困苦的生活,一幕幕的死亡上演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消失,而主人公富贵,依然活着。
的确,再没有什么比死亡更能证明活着的意义。
主人公福贵本是地主家的少东家,却吃喝嫖赌,输光了所有家产,一夜沦为社会最底层的贫苦大众。父亲从粪缸上摔下来,死了;母亲重病,福贵进城请医却被抓了壮丁,母亲死了;战场上的生死之交老全为了看一眼堆砌的尸体中认识的人被子弹打中,死了;赢了福贵家产的龙二,土改时斗地主,挨了五枪,死了;儿子有庆被医生抽干了鲜血,死了;挚友春生,文革被批成走资派,不堪被折磨,上吊死了;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死了;妻子家珍,积劳成疾,得了早就被判了死刑的软骨病,却支撑了好多年,直到儿女都没了,也死了;女婿二喜,工地上干活时被水泥板夹成了肉饼,死了;外孙子苦根吃了太多豆子,死了……读着读着,彷佛自己穿越到了那个时代,置身在满目疮痍的大地上,看着横尸遍野,一片黑暗,没有一点光亮,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去,伸手去抓,却空空如也,痛苦,撕心的痛苦,窒息,无边的窒息,何去何从,看不到希望,更无回天之力。
福贵和他的老牛渐渐远去,他的歌声却远远地传了过来来:“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听起来乐观豁达,福贵还在坚强地活着,是啊,不然怎么办呢?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死了就是没了!死本身也许并不恐惧,恐惧的是再也看不到了。失去任何一个亲人,或者朋友,我们都会陷入极大的痛苦中,有时候可以任眼泪横流,有时候你只能在心里哭,哭自己的无能为力。在每一个深夜里,逝去的人,他的音容笑貌都会不自觉的浮现在你眼前,好像他从未离开,可脑海里的画面会很快的就切换到他死去时的样子,想到他孤零零的躺在土堆下,你就知道,缘分就到这了,此生再不会相见,死了就是没了,灰飞烟灭,没有来世,若真有来世,谁又能躲过那碗孟婆汤!这时候所有悲痛情绪的宣泄只能是哭,哭到心都在颤抖。这样的黑夜,我们会过很久才会让他渐渐远去,我们的心结才渐渐打开,白天的忙碌依然在转动,生活还要继续下去,与其哭着怀念,不如笑着活下去……
不知道福贵经历了多少个那样撕心裂肺的夜晚,一次又一次,死神好像总在他周围伺机而动,夺走了他身边所有亲人的性命,尽管如此,苦难也没有击垮福贵生的意志。逝者安息生者痛,痛定思痛。或许人只有在经历了生死,才会更加看破生活,参悟活着。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人在,你可以很久不见他,各种借口忙,忙应酬,忙工作,忙赚钱……人不在了,就会倍加想念,多希望时光能够倒流,如果可以一定会常相陪伴。高考结束了,很多地方又传来了孩子跳楼自杀等各种令人心痛的恶性的事件,有多少父母垂头顿足后悔遗憾,比起死亡,只希望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活着!比起活着,功名利禄算什么?富可敌国能怎样?
面对苦难,可以哭,可以痛,可以慢慢等时间疗伤,面对死亡,又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人活一世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三年前的一个下午,我不知道是吃的多了无聊还是内心的善良呼喊加入了一个义工群体,并和他们去看望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大学生,家是租的房子,学生的父母也在,据说看病已经花费好几十万,大家去安慰了半天,就开始偷偷的给学生父母钱,事后知道有一个义工给了一千元,我比较仔细,给了五十元,和一本书,当时钱夹在书里,内心穷酸扯淡固执的一直以来始�
这本书的名字叫-----活着,是的,余华的活着。
网上买了好几本,一本11.6元,物美价廉,而且绝对配得上可以居家旅游坐火车飞机适当时拿出来翻看装文艺二货青年的不二之选。
当我递给生命能量在递减的学生时,还没有忘记强忍着泪水在扉页写下给他的留言----你要坚强的活着,小刀。
学生看着我,虚弱的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人活着有意义吗?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但当时我坚定的点了点头:“有”。
我不知道一个人在死亡边缘的念头,但对于一个绝症患者,人只要活着,活着就好,活着。
他的父母说他不能流血,一流就止不住,像“血疑“中的大岛幸子,还要不停的换血。
相同的是都是白血病,不同之处大岛家有钱,学生家据说父母把房子,牛羊都卖了,为了维持他最多一年转瞬即逝的生命。
有时候,人的生命是如此顽强而又如此脆弱。
想想此时看这篇文章,活着的你。
离开时的阳光,烈,我开着车且打开空调回家,院里几个老头在下棋,习惯性凑过去瞎指点几句,虽然没人理还是满意的上楼回家,先墩了地,烧开一壶水,喝茶,翻书,喂鱼,休息一会给老婆孩子做饭,突然之间觉得人活着就挺好。
推荐一本书,余华的活着,一本活着,余华足以傲视人才济济的作家群雄。
此书的价值无法用任何评论的词语形容,“伟大”这个词在这本书面前也显得渺小。
当我第一次品读《活着》时,对里面的情景,印象极为深刻。
一个老农只有一头老牛每天陪着他耕种着一块田地,借此度日。但老农脑里充满了回忆、激动和难过。这部小说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所有亲人的死亡。在小说中,福贵的经历同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相融合,就像一面镜子一样。
福贵本是一个富裕的土地所有者,耍骰子赌博致使他失去了拥有的一切,也将他的家庭带入了不幸和贫穷。倒霉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在左轮手机的逼迫下福贵当了兵,当他历尽千辛万苦回到家时,等待他的却是艰难的现实:从饥荒到繁重的劳动;最疼爱的儿子意外夭折;唯一的女儿分娩时难产而死;妻子也因长期抱病也离他而去;接着女婿出了工伤而死;连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在吃豆子时也被噎死了。福贵经历着一次又一次磨难,饱尝着一次次的打击。但他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即使生活是悲惨的,也应鼓起勇气与力量战胜它。
《活着》就是一个孤单的老人在那儿活着。他的价值就是他孤单一个,所以他更有理由发出“活着”的声音,他的声音应该比所有人群发出“活着”的声音要强。
人,活着,定会经历许多磨难,许多艰辛。有谁会帮你渡过难关呢?没有任何人,只有靠自己去奋斗。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牢记的是:不能灰心,不能轻言放弃,应该向上、向前,不断超越自己,带一种人生向上的力量,勇往直前。
既然活着,那就要好好地活!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給自己看……
还是那个命题,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这本书的作者的想法是“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以前看过电影版的《活着》,不得不说电影已经很还原小说了,没什么删减的。活着给了我一点灵感,如果从第三人称来写这本书写出来的只是可怜文中主角悲惨的遭遇,只有从第一人称才能带入那种感情,仿佛活灵活现。我也有这种瓶颈的感觉,当然第三人称也有它的好处。
说回重点“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生的确总是会遇到不测之风云,好端端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我们都不能保证我们能活多久,不能保证下一秒我们是否还能活着。那活着的意义呢,照《活着》来说,活着本来就不简单,苟存于世界就已经了不起了,但这只是最底层生存的需要,到了现代,生存基本都能满足,满足了之后就会想要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也是这么想的,大概需求分五层,像金字塔一样,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与被爱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基本上逐层实现,但也能跳着来,没完全实现底层也能实现上层,比如毕加索之类的追求艺术的人。
活着本身就是人生的终极问题,人们也争论不休,每个人都有它的道理,受个人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具有个人独特性。
看到一种有趣的观点“人生本来就没有意义,每多活一天便多一点意义”就是活着的意义是自身每天创造的。我觉得有个例子也许能支持这种观点:小时候不怎么思考活着的意义,因为思想没有到那种深度,长大之后,学的东西丰富了,就思考这些了。
能活这么久已经很幸运了。人生短暂,不想浪费时光,不想再颓了。想活得有意义点。多看点书吧,只是做不到,总是不由自主地玩了起来。然后就懊悔。
看完余华的小说《活着》,像是读了一部中国近代简史。作者从一个普通人的经历,描写了民国、国共内战、土改、自然灾害、文革、包产到户……近半个世纪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故事。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了这半个世纪,普通中国人生活的现状是什么样,特别是农村的生活情况。
作者通篇没有大数据和大场面的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而是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状况。读来却能触动人的心灵,感人肺腑,使人过目难忘。
读完《活着》之后,我感触最深的有三点:
一、做人勿贪。主人公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家里有一百多亩地,在村里的富裕程度可见一般。不幸的是,他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他最初赌博的时候,或许想法很简单,想把家里的一百多亩地通过赌博变成二百多亩。人只要一贪婪,心态就变了。心态一变,道德、法律、廉耻、爱情、友情、亲情都不顾了。所以佛家讲的三恶“贪、嗔、痴”中把贪列在首位。
二、洁身自好。就是各种鸡汤里说的自律,佛家所说的各种戒,儒家所说的修身。主人公福贵赌博输得倾家荡产回到家里之后,长工叫他少爷。他说“别叫我少爷,叫我畜牲”。后来他爹被气死了,最令我震撼的是那句话“我把我爹气死了,却让我娘、家珍(我的老婆)、凤霞(我的女儿)跟着我活受罪”。看到这句话,我才懂得了黄赌毒对一个家庭的破坏力有多大。恶的事情,永远不能去尝试。
三、坚强。主人公福贵在年轻的时候,他的爹被他自己气死了。他被抓壮丁的时候,他的娘因为生病而有疾而终。战争结束后,好不容易全家团聚了,他的老婆家珍却得了重病。他的儿子有庆,小学还没有毕业,由于一次医疗事故失去了生命。他的女儿凤霞在生孩子的时候,失血过多而命赴黄泉。他的女婿二喜卒于一起意外的工程事故。后来唯一陪伴他的外孙苦根在七岁时不幸夭折。福贵所受到的不幸和打击接踵而至,用他自己的话说“想哭都没有了眼泪”。也许这些岁月他是说熬过来的,但没有一颗坚强的心是无法好好地活着的。
人的一生少有一帆风顺的,谁没有经历过许多磨难、挫折与困苦?但与《活着》中的福贵经历的这些苦难相比,我们所受的那点苦与痛算什么?所以相比之下,我们算是幸运的。只有活着,才能感受到幸福。
《活着》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农民福贵的一生,然而就是这样平凡的人却拥有着不平凡的一生。
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明白,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高中的我大概就是太在乎那些所谓的‘别人的看法’,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或许……放飞自我呢?何不大度一点呢!笑对人生吧!
加油,有梦想的少年!
“也许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命运。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迷路者,我们都是按照自己认定的道路寻找方向,也许我们是对的,也许我们错了,或许有时候对了,有时候错了。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定论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余华在《活着》这本书的序言中这样写道。
当我读完《活着》后,我与余华产生了共鸣。
《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福贵的人悲苦的一生。福贵年少时,确实人如其名,既福且贵。他原本是家财万贯的大地主家的阔少爷,娶的妻子也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千金。福贵富足的生活正如他自己的话一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只是,福贵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沉溺赌博,将万贯家财散尽,一夜之间沦为穷人。从富丽堂皇的大宅院搬进了小茅草屋,气得老父亲在上厕所时死去。妈妈说估计他老父亲是因为常年累月吃太精细的食物导致的便秘引发了心脑血管疾病而致死的。紧接着,他快要生产的妻子被老丈人用八抬大轿接走,母亲也积劳成疾,卧床不起。他好不容易盼回了妻子和儿子,却在去城里用仅有的银元为母亲请大夫时,被抓了壮丁。当他经历了两年的战火纷飞,九死一生,再次回到家乡时,母亲已去世,妻子已经被生活折磨得不成人样,女儿也因高烧不退无钱医治成了聋哑人。后来,他的儿子为救县长的老婆被无知的护士抽血抽干致死;女儿难产大出血去世;妻子去世;女婿被水泥板压死;外孙吃豆子撑死。福贵眼看着亲人一个个相继死去,却无能为力,最后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可以说,福贵自败完了家产后,生活的苦水就如浪潮一般向他涌来,把他紧紧地包围着,浸泡着,令他无所隐藏,无法挣脱。
然而,生活苦不堪言又如何?福贵不是活得好好的?且听他扯着粗哑的嗓子咿咿呀呀唱出的歌词:“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我想,福贵是乐观的。人世间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如此乐观的看待生命中的苦难的。唯有经历过痛彻心扉苦难的人才明白,这苦难有多苦,有多难!
作者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写《活着》这个故事,也是在告诉我们,人生充满了偶然,但是人间值得,我们唯有坦然面对,才能收获内心的安宁。
西方先哲亚里士多德说:“智者不寻求愉悦,他们在忧虑和痛苦中寻找自由。”
因此,我佩服如福贵这样能够直面惨淡的人,佩服能把自己从心魔中解脱出来,从而抵达心灵自由的乐观的人。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写道:“我用尽全力,只为过好我平凡的一生。”想想,福贵何尝不是拼尽了全力在努力过好他平凡的一生呢?
庄子云:“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人这一生,电光石火,转瞬白头。韶华易逝,虚度有愧。既然活着,就应该认真地乐观地过好每一天,才能不负岁月,不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