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
这是一件所有女孩都做过的事情,我可以保证。
不同的只是自我折磨得程度而已。
谁会忘记那些青涩萌动日子,扎着马尾辫的你经常会假装不经意去某个地方,做某件事,为某个人,重复,一遍又一遍,好多年。
也许那某个人的脸已经模糊,名字已经混淆……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向成熟需要经历多少个梦中的他?
最喜欢做的事是钻进被窝把脑海里或浪漫或凄美的男女主角换成你和他,任情节自由发展,把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枕着湿湿得枕巾哭得累了,睡了……
对着上天有过多少次的许愿,希望他会像你“爱”他一样爱你,对着那扇大门苦苦等待,熟悉的身影一闪你却把头扭开,擦肩而过却故作冷漠……
在特定的人山人海中你早已经练就神功,可以一眼就扑获他的身影,
然后神采飞扬,装模做样,词不达意的和朋友聊天;
片刻回眸,身影已去,黯然失落,你接着装模做样,词不达意的和朋友聊天;
如若这一次苦寻未果,你会一直左顾右盼,装模做样,词不达意的和朋友聊天……
苦苦挣扎苦苦期待,从惊鸿一瞥、芳心暗许到死心塌地的相信你与他是前生的冤孽今生的宿命,自己已经在你和他的相思苦海中死去活来了几百次……最美的就是——你从没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最熟悉的陌生人最美。
多数女孩会平安的度过这段岁月,含蓄的收拾起这些从未开始又羞于启齿的往事,好好的过自己的生活。总有少数的不幸人,会让这宿命苦了自己的一生,就像这个“陌生的女人”。每一次音乐响起都会让人心疼,每一次看她的脸都会找到自己的影子……
亲爱的们,请千万不要做的就是——尝试走进他的生活,就让这段苦恋去做你少�
在比较文学的课上知道这个小说,老师还放了徐静蕾演的改编同名电影,不过文字还是不一样,太细腻了,茨威格怎么这么了解女人的内心?那些微妙细致的心理……
对于女主,我很佩服,也无法理解。难的不是爱得热烈,而是面对一份没有回应、甚至对方都不知道的感情,而是持续了她的一生。
其实,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林忆莲的《词不达意》:“我们就像隔着一层玻璃,看得见却触不及,虽然我离你几毫米。在你的盲点里寸步不移,无论天晴或下雨,陪着你悲伤欢喜。我无法传达我自己,从何说起。要如何翻译我爱你,寂寞不已…”
近月来我阅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它讲述了一个少女自13岁起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从此以后对作家一生依恋,甚至不惜生下与作家一夜风流的孩子,坠入风尘,比较后她的一生在痛苦与泪水的掩埋中度过。
这本书引发了我的深思:一个女人是否值得为爱情而付出自己的一生?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认同。生命是什么?生命是一株花,是一种草,是涓涓细流,是绵绵群山。卑微花草亦不为争春而苦苦等待,群山细流自会流向远方。生命是来之不易的,生命是独特的,生命是不可逆的,生命同样是短暂的。就我个人看�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在爱情,金钱,权势的面前,生命价值高于一切。
其次,书中的女人并没有正确的理解生命的接续,在我看来,她所谓心心念念的腹中胎儿只是她求得男人百媚一笑中的一种手段罢了,不难从她的字里行间看出,她对孩子所谓的爱只是建立在孩子与那男人的一种血缘关系上罢了。作为一个母亲,当她决定生下那个孩子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的身上增加了一种伟大而神圣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是圣洁而美丽的,是对孩子由衷的疼爱与珍视所产生美好的纽带,绝不是利用!
也许我说不清楚生命究竟是什么,孔亭乔木,吴宫蔓草,楚寺寒鸦,亭亭修竹。人生就像一场戏,每个人亦是这戏中的主角,所谓爱情,友情,权势,金钱亦不过是戏中斑斓的点缀。它又像一本书,由你自己执笔,细细品读,生怕错过了精彩的篇章,不翻到比较后永远不知道结局的辉煌。采一缕和煦的阳光,撷一泓叮咚的清泉,划一叶轻盈的扁舟,只愿各自安好,为自己而活。
先是被徐静蕾拍的电影所吸引,后来又去看了话剧,脑海中始终挥不去的一个疑问是: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她是多么爱他,还为他生了一个孩子,甚至是在有机会和他再次相见的时候,我甚至猜测是她较为清高、自尊,放不下面子向深爱的人剖白一切。直到看完书才明白:因为懂得,所以不说。
她深爱的这个人本性只喜欢爱情中无忧无虑,轻松自在,游戏玩耍,突然之间要对一个命运负责,一定会感到难堪而棘手的,也一定会觉得她拴住了自己,并因此产生怨恨,纯粹的爱情便会产生阴翳。但是她天真的以为自己怀着爱情和感激一直思念着他,他也一定会同样的思念自己,但是不,命运比想象中更要残酷,他已经完全忘记了他,甚至在她死后,他在读着说明真相的信时,对她的回忆都是模模糊糊、朦胧不清的,宛若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即使文末,提到他百感交集,突然思念起这个看不见的女人,但这种情绪又能保持多久呢?
爱情的残酷之处就在于双方永远不可能完全对等,对于付出较少的那一方,相对于用生命全心全意爱着的那一方,你甚至都不能用道德、法律之类的标准来衡量或者谴责,爱情本来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
情不知所起,故一往情深。
你的生命中也有这样的陌生女人吗?还是说你就是她?
很早就听说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小说,不知道当你听到这本书名时的第一感觉是什么?我当时猜这本书的内容一定很枯燥乏味,毕竟,一封信能有什么可吸引人的,更何况还是一个陌生女人写的信。
但是,当你读进去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原来,这个陌生的女人就是曾经的你我,那个陷入爱情的疯狂傻女人,对,既疯狂又傻的女人。
这篇小说茨威格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身患重病的痴情“少女”,在即将离世前,向自己喜欢的人道出了这么多年对他的爱恋和为他所承受的辛酸,让这个她生命中最重要,却从未想起她的男人,了解了她的一生,更让这个男人明白,她这一辈子都是在为了他而活,可他却从未想起过她,从始至终她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说起爱情这种东西,我们都曾拥有过,也许你还记得,又或许你已经忘记了,但谁没有过青春年少?谁没爱过人?谁没有过怦然心动呢?如果你想重拾刻骨铭心的爱情,可以在故事中来打开尘封已久的记忆。
这个女人默默喜欢了你十六年,可是你呢,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存在!没错,不是不记得,也不是不爱,而是不知道,从来不知道有一个傻女人这么喜欢你的你,到底什么才能在你的`生命中留下痕迹呢?
从13岁开始,从女人还是女孩开始,直到临死前,她依然热情不减地回忆着与你有关的所有事情,每个细节都不愿放过,她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听别人谈论你时的事情,也记得初次见到你时那天的场景,她把见到你的这一天称为是自己“人生的开始”,是上帝对她的眷顾。
不管你喜不喜欢她,知不知道她,她只是在你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喜欢着你。每天守在门口,紧张的盯着门洞,渴望看见你,又害怕看到�
为了喜欢你,她知道你日常的所有习惯,记得你的每条领带,可以轻松认出你的每件衣服,你的每个朋友。而且还曾经为了你干了很多傻事。
“因为爱慕你,亲吻了你摸过的门把手,还偷了你丢在门前的烟头,这个你嘴唇碰过的烟头是我眼中的宝物。晚上,她不知多少次找个理由跑下楼去,只是为了到胡同里看看你屋子里是否亮着灯,以此来感觉你的存在,进入想象的世界,和你亲近一点。而你不在的日子里,她就像个活死人一般,没有一点意义。”
后� 可即使这样,她也无法忘记你,只好每天都沉浸在悲伤、自我折磨和对你的思恋中。本该跟家人快乐的日子,却度日如年。
直到她终于可以独自生活,再次来到你所在的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她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虽然与你分开只有短暂的三年,可她却日夜期盼这一天早日到来。而在这之后,她又再次过上了默默爱你的生活。白天工作,晚上来到你的窗户外,感受你的存在,即使辛苦,却甘之如饴。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或许某一天,可以遇到别的他,过上简单平凡的日子。可一切的一切,却被和你的再次相遇打乱。此时她已不再是曾经的孩子,而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虽然你依旧没认出她,可她还是忍住了内心的失落,将自己献给了你。
因为得到过,所以就不想再失去。所以,情愿默默忍受你的记不得,默默忍受你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默默为你生儿育女,默默忍受被你抛弃的“幸福”。
即使这样,但她还是渴望着你能再次呼唤她,哪怕只是1小时,为此她拒绝了所有的求婚者,她“相信,哪怕自己死了,你呼唤时,依旧能从躺尸床上站起来,跟着你走。”因为,她始终记得你的生日,记得每年送你白玫瑰,记得你说的那句“美好的东西是永存于心的,我是不会把你忘掉的”。多么美丽的谎言,可她却依然坚信着,至死不想忘。
她真的不曾抱怨过吗?不,她抱怨过,因为除了你之外,每个人都对她好,宠爱着她,唯独你却把她忘得一干二净,或者说你从未记起过她。
有一段时间,她曾经天真的以为自己抓住了你,抓住了你的血脉,就像所有狗血剧中的剧情一样,奢望用孩子拴住你,可是,“这孩子到底是你的儿子,有着和你一样的作风,在一夜之间,就残忍地离开了,永远不再回来。”是的,你们的儿子死了,链接你与她血脉的纽带,从这个世界消失不见了。可笑的是,从始至终你都不曾记得她。
可她最后留给你的话还是“谢谢你……我爱你……永别了……”
这个傻女人永远的离开了,可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傻女人存在着,她们为了自己喜欢的人背井离乡、与家人闹掰、放弃自己的理想,甚至放弃了自己。可男人们呢?假装不知,只是自由自在的过自己的日子,不愿意为家庭分担,不愿意承担责任,甚至不愿意接受这份沉甸甸的爱。
爱情最美好的样子,虽然不能把风花雪月作为常态,可最起码也该在柴米油盐中幸福吧?
如果你是女人,请慎重做这样的傻女人,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如果你的男人,请真爱你身边的那个女人,做她雨天的伞,晴天的树,为她遮风挡雨吧!
再次看了一遍电影。又让我沉思了很久。很多年前看过一次,现在又重温。感觉还是那么让人刻骨铭心。一个年幼卑微的爱情,遇到了让人仰视而且触不可及的风流倜傥,悲剧就是这样一幕幕上演了。她选择了隐忍、独自承受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真不知道在当时的社会她是怎么挺过来的。很难想象她的内心是多么地强大!
他依旧是多情潇洒,根本不知道对方发生的这一切。直到自己的孩子死了,她也失失去了对活着的依恋而香消玉殒。一封长信讲述了这个痴情女人悲哀的一生。他也因此知道了自己风流造下的业。我无法想象他是怎么样的心情。因为我根本就不了解这种处处留情的人,他是怎样的一个心理。而且在我的生活中也没有遇到过像男主人公这样处处风流而且也不想成家的人。也许这就是我们历史上传说中的柳永、帽辟疆之流吧!女主人公性格倔强成为了她人生悲剧的原因。她敢爱,大胆、疯狂而无所求。但她也不恨,在它的长信中,丝毫没有流露出对男主人公的恨。因为不甘心寄于别人的篱下,她不像其他女人那样用禁不住衡量的爱来作资本或用无辜的孩子做条件换得男人的同情和怜悯。因而给自己不幸的人生,从开始就埋下了祸根。我不知道是该谴责男主人不负责任的风流,还是同情女主人性格的倔强!如果批评男主人的风流是道德败坏,那他身边的。女人又何尝不是呢?如果同情女人的性格倔强,那他人生走到这一步,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呢?也许我们不应该用一种普世的人生观来衡量每一个人。你我都是一个个不同的个体,谁也不会真正走到另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去完完全全的理解一个人。但是在善与恶、美与丑的道德伦理中,我们应该学会公正客观地评价一个人、一件事!我不知道还有多少像影片中描述的男女主公人公那样命运的人。我也无法为这些人的身份给一个合理的名称和定位。情人?小三?都不是。只是简单的两厢情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对自己心灵的放纵呢?
人的一生漫长而又短暂。我们不能成为人生的赢家,但是我们肯定不能成为命运的失败者。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在各种重大的选择面前,我们应该何去何从?有的人选择了唯利是图,为了一己之私去坑害别人;有的人选择了忍辱负重,甚至忍辱偷生。失去了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还有一些人,他们行得端坐得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诠释了什么叫做正义,什么叫做良知?什么叫做道德?不同人的不同做法也就体现出了,什么是伟大,什么是渺小?什么是高尚?什么是低俗?
每一个影片,每一个故事,都是我们人生的一面镜子。我们必须要时时刻刻对照自己,虽不能做到顶天立地,但我们一定要学会堂堂正正,做一个道德有佳的正人君子!
近月来我阅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它讲述了一个少女自13岁起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从此以后对作家一生依恋,甚至不惜生下与作家一夜风流的孩子,坠入风尘,最后她的一生在痛苦与泪水的掩埋中度过。
这本书引发了我的深思:一个女人是否值得为爱情而付出自己的一生?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认同。生命是什么?生命是一株花,是一种草,是涓涓细流,是绵绵群山。卑微花草亦不为争春而苦苦等待,群山细流自会流向远方。生命是来之不易的,生命是独特的,生命是不可逆的,生命同样是短暂的。就我个人看�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在爱情,金钱,权势的面前,生命价值高于一切。
其次,书中的女人并没有正确的理解生命的接续,在我看来,她所谓心心念念的腹中胎儿只是她求得男人百媚一笑中的一种手段罢了,不难从她的字里行间看出,她对孩子所谓的爱只是建立在孩子与那男人的一种血缘关系上罢了。作为一个母亲,当她决定生下那个孩子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的身上增加了一种伟大而神圣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是圣洁而美丽的,是对孩子由衷的疼爱与珍视所产生美好的纽带,绝不是利用!
也许我说不清楚生命究竟是什么,孔亭乔木,吴宫蔓草,楚寺寒鸦,亭亭修竹。人生就像一场戏,每个人亦是这戏中的主角,所谓爱情,友情,权势,金钱亦不过是戏中斑斓的点缀。它又像一本书,由你自己执笔,细细品读,生怕错过了精彩的篇章,不翻到最后永远不知道结局的辉煌。采一缕和煦的阳光,撷一泓叮咚的清泉,划一叶轻盈的扁舟,只愿各自安好,为自己而活。
的确,过去的很多东西,让我们想不起来了,尽管它曾经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如果没有谁来提醒,也许我们这一辈子都不会把它记起。是现实生活里的残酷,还是理想生活中的无奈,从身边经过的人和事,竟让我们眼前的景色,成为了一种最为熟悉不过的陌生?
人最伤痛的莫过于回忆,明知道当初的那份纯洁是最美的记忆,却不能将往事重新拾起。相知相识也好,单相思也罢,那压在心底的秘密,是我们维持感情世界的最好的武器。是秘密让我们旧曾相识,又是秘密让我们行如陌路。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道出了现实生存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奈,“我”的身边美女如云,而“她”苦守于真挚的一见钟情,由于每个人对性情的幻想不同,因此以我心度你情的结局,难免让其中一个人背负着感情孤寂的沉重。压在心里的秘密不为他人所知,到头来,多情总被无情伤害。
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只想凭借一个人的努力来获取生存,是无论如何都难以维持下去的。但存在于社会中的个人,过份地依赖于别人,也是一种沉重的伤害。《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奉劝“我”,人既不可以无情,也不可以滥情,在情感上的漠然或虚伪,都是对生活不负责任的表现。
人都为理想而活,但并不是只为理想而活着,现实中的纷纷扰扰,每个人所拥有的各个群体,有其不同的姿态,所谓的理想,无不是在构思着群体的和谐。然而,不为世事转移的理想,终归毁灭于自己的执着。当理想不容于现实时,即便你找到了一个替代品,也将是你孤老终身的象征。《陌生女人的来信》应该说是一份遗书,而临死之前才说出来的秘密,也就是情感压碎了最后的坚持。
情感寄于现实而存在,没有任何思想能摆脱物质的束缚,不建立在生命载体之上的感情,是无法想像的。每个人的一生,总有一些闪光点,而当生活中充满了阳光,确是让我们很难记住这些感动的点点滴滴。也只有黑暗时,才让我们拨亮了曾经被遗忘的真实。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团结在情感身边的人们,总得有部分人被生活的向心力给抛在了边缘,吸引如果不是相互,那么生活就不能很好地融合。虽说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沟通,而一旦两个人的境界不同时,沟通并不能解决相互之间的差异,那我们就会学着怎样去放弃。
放弃说起来很简单,其实并不那么容易,因为在我们放弃的同时,却不知道该怎样去遗忘。如果过去不能遗忘,就根本谈不上放弃,我们最终还是念念不忘着那些得不到的东西。
也许二十世纪前后的一段时间里,人类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情感之类的润滑剂不能在生活的机器上取到很大的降温作用,于是,泛滥的情感在此环境里成为了不稳定的元素。《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所叙述的情感广泛地存在于我们人类之中,是现实的距离不敢让我们把这种人生本能的情感,向感情载体直面表白。也许距离产生着美,我们深怕直露的情感,会破坏彼此间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朦胧的美。
得不到的。依然坚持,应是人类现实中的最大障碍。现实的功利性教我们懂得了怎样去放弃,固守着没有根据的幻想,并不能有助于生活的展开。
人类的悲剧在于,有共同的生存环境,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却是悬殊,于是把简单的生理需要,想像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我们在处理复杂的局面时,又执意要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把好端端的顺其自然给弄得一团乱麻。或者是,我们总喜欢把自己想像成至高无上的圣人君子,明知唾手可得却偏偏做出一番诚惶诚恐的样子,等到失去了又来强烈争取,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冲突。
执着与后悔,结果都跟当初的想法不一样,就算你得到的,也不是你原来想像的那个样子。我们生活中,根本没有一模一样的东西来让你实践,无数个角色构成的一幕幕悲喜剧,是人生永远不可能复制的结局。
对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是带着几分探索的心情去读的,在“我”的生活周围,有太多的女人围绕着,而组织起一个“情有独钟”的女子,是多么地不容易。社会总在得失之间存在着,时间都是单维地把过去给遗弃,你永远组织不起一个理想中的形象。
当我们创造出一个近似完美的形象时,总是和现实中的原型相去甚远,甚至,生活中根本没有这样的原型。“我”想像出的女人,应是凝聚了众多的闪光点,但不可能把“她”当成了“我”心中的太阳,因为,人的一生不能只在阴郁中度过,“有快感,你就喊出来”吧。
确实,在生活中,很多很多的闪光点我们是无法抓住的,因为它们分散在各个地方,很难收集。对于每一次感动,多是让我们心跳一下而已,难得让它们在记忆中留存,考虑到每个人的生活不仅仅只在感动中度过,为了整个情感世界的有序运作,人们总是在现实中放弃着一些梦想。
陌生,却让人觉得是那么地熟悉;熟悉,而很多时候又让我们感到陌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把一个人错认,是对这种悖论的最好诠释,多少的一见钟情,无不是在某个陌生人的身上,找到了自己最熟悉的东西。
理想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尽力去追求,而得不到的东西,我们只能把它存放在梦中。在梦中,仅仅在梦中,而且也只是短暂地停留一下而已。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让“我”审视着社会的现实,在人人为己的环境里,逃避现实的情感是无法存活下来的。而且,金钱衡量一切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无私的爱,哪怕你是在对别人付出。
从一个纯洁的小姑娘,到一个涉世太深的夜总会的女人,是怎样的社会现实把“她”造就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我”想不仅仅是“我”对一个女子感情历程的漠视,更多的是我们的社会对于生存其中的个人,而表现出的一种漠不关心吧。
真的,我们身边的人,都在为着自己的生存而忙碌,自己的感情犹在忽略,又何曾由我们去关心过别人的情怀?环视周边的风情,猛然发觉,在我身边的,都是些熟悉的陌生人。他们让我乐于相处,而处处又让我不敢相信,“质本洁来还洁去”,本就是一句安慰自己的话语。
我并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唯一对悲情,极端的故事爱不释手,尤其喜欢这部书里那种求之不得,并且死不悔改的情绪。如果我也活在书里,我愿意做女主那样歇斯底里的人,选择最爱的、带刺的'、不可得的,哪怕满身伤痕,也能获得痛快!
然而生活中,除了一样喜欢白玫瑰以外,我几乎和女主没有共同之处,我不坚强,不要说一个人在环境极差的医院待产,就连上司骂我一顿,我都会郁郁寡欢好一阵子;我不勇敢,没法子为了喜欢的人如此疯狂的折磨自己,我习惯走看上去平坦的路。
最爱的一段,是女主最后一次和她的爱恋对象见面的时候,女主内心虽然渴望被认出来,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被认出来。事实上,我读到这里时,狠狠的哭了,她明明有很多条路可以选,可以过非常好的生活,然后她选择了一直如此,她似乎扎进了我的心里,她似乎再告诉我:就是要这样活着,为了喜欢的东西活着,在你们眼里我也许活成了悲剧,在我心里没有比这更加纯洁的天堂。
我很喜欢这部小说,同为女子,我欣赏女主的固执骄傲,佩服她的不顾一切。知其不爱,奋不顾身的很多;然而她不给他任何压力:我不需要你同情,可怜,将就;我要你喜欢我,如果没有,不需要记得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