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百字读后感(热门34篇)

300百字读后感(精选34篇)

300百字读后感 篇1

施蛰存的小说注重心理分析,着重描写人物的意识流动,成为中国“新感觉派”的主要作家之一,其代表作《梅雨之夕》就是心理分析小说的典范。这部作品的心理分析立足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那么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

弗氏的精神分析学说是关于人格结构及其内部冲突的学说,大致可分为三个板块,即本能论、人格结构论和心理解剖学说。本体能认为,人性的根本就是由生物能转换而来的心理能的发泄与反发泄;一切用于人格做功的能量都出自本能。人格结构论是关于本能的能量投注和转移到理论。这一理论把人格分为三部分: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储存本能的地方,是各种本能的驱动之源;自我是协调本能需求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平衡机能;超我是在良心、道德律令、自我理想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它把本能力量转移到实现理想、创造等方面上来。心理解剖学说把人的心理意识分为三个层次:意识、潜意识、前意识;其中,潜意识与本能密切相关,其中蕴藏有被压制的本能及与性相关的情感。在这部作品中,作者注重描写主人公的潜意识,尤其注重揭示人物的人格中的“本我”与“自我”的冲突。

现在来看看作者如何运用这些方法进行创作的。《梅雨之夕》几乎没有情节,仅仅记叙了一位下班回家的已婚男子在途中邂逅一位少女的一段心灵历程。文中大部分篇幅和重点就是心理描写,一开始写到看到少女的时候可以归纳为这几个词:容颜姣好,凤仪温雅,肢体停匀和谈吐不俗。由此可以看出男子已经怦然心动,这是最基本的心理反应。在靠近少女后,主人公跃跃欲试。文中是这样写的。“我可以用我的伞给她障住这样的淫雨,我可以陪伴她走一段路去找人力车,如果路不多,我可以送她到她的家。”然而男子的想象成真了。“小姐,车子恐怕一时不会得有,假如不妨碍,让我来送一送吧。我有着桑”“于是她对我点了点头。”从此开始,男子开始想入非非,文中是这样写的:“她是谁,在我身旁同走,并且让我用伞荫蔽着她,除了和我的妻之外,近几年来我并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男子的心灵历程的最后一段是恋恋不舍、怅然若失。女子说:“谢谢你,不必送了,雨已经停了”,因此男子“怨怼着不情的天气”,他说:“何以不再下半小时雨呢,是的,只要再半小时就够了。”

另外,结合以上弗洛伊德的学说,还可以从“三我”境界再说说这部作品的艺术内涵。 例如“我想送她回去”是男子潜意识的“本我”欲望,但这是一个陌生的少女,主动送她,她会怀疑“我”,别人会怀疑“我”,自己对自己也无法解释,于是,持“道德原则”的“超我”便将“送她回去”的“本我”欲望抑制下去了。但体现 “快乐原则”、力求满足欲望的“本我”的力量也很大,总在想方设法突破 “超我”的“检查”而进人意识领域,于是,“本我”便进行了“改装”不是“我想送她回去”,而是“她想让我送她回去”因此,可以被奉行 “现实原则”的“自我”接受了。

《梅雨之夕》文笔舒张,格调清新,艳而不俗,思想复杂,深刻地写出了青年男女之间的那种特别的感觉,读了这篇文章会令处于这个时期的我们回味无穷,浮想联翩,建议大家都看看。

300百字读后感 篇2

人的一生是离不开学习的,人们往往说活到老,学到老真是至理名言,特别对于这个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学习可以说是一种求生必备的本领或是一种生存必有的本能了。

读书活动的开展,可以说是心灵的加油站和充电器。让在红尘俗世中久已疲惫的心灵能得到一定的舒缓,让书籍的圣水洗涤灵魂深处的灰尘,让自己在人世中受到的有意或无意的伤口能加快愈合。

人在世间,有许多的无奈和徘徊,也有许多看似美丽实则险恶的陷井,我们必定不敢太过纯真和善良。快乐真的是个越来越奢侈的名词了。给心灵减压不仅成为一种需要,更成为一种必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虽然那是古代读书人的理想化生活,但却不无道理。在这个知识就是武器,知识就是财富,知识就是生存,知识就是生命的时代,人们越来越了解知识的重要了。读书活动的开展,给了我们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和提高空间,让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看人生、去品味人生。

《羊皮卷》汇集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功大师经典励志之作,内容涉及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各个成功学大师的文章风格各异,文字清晰,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和思想价值,这些都是人生经验的阐发和总结,它将全方位地挖掘我们内心的潜力。引领我们逐渐走向正确的人生。

全书共有十卷,每卷中分为五课时。每课时有着不同的教育意义。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14课《如何战胜消极情绪》。本课中共讲述了一个小故事。战胜“非洲臭虫”。然后通过这个小故事作者提出的问题:什么是你的“非洲臭虫”?你生活中的“臭虫”是怎样存在的?文章中用“臭虫”来表示我们的消极情绪和自卑感。是它们把我们从真正的、人的水平拉了下来,让讨厌的困扰损坏了我们的自我形象,毁灭了我们对幸福的渴望。本课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战胜失败机制”。挫败感,攻击感,不安全感,孤独感,不确定感,愤怒感,空虚感这些都是失败机制的成分。这些就是敌人,那么我们就一个个的击破它,战胜它。

失败乃成功之母,我确信这一点。每一项发明都经历了实验的失败,如果你从未失败过,那么你肯定从未真正尝试过。正如我们众所周知的世界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虽然在大多数伟大发明成功之前,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爱迪生从失败中吸取了教训,把失败建成了他成功的基石。失败是必不可免的,但重要的是我们要如何面对它,是积极的利用,找到失败的原因还是一蹶不振,因此而放弃?决策权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300百字读后感 篇3

《夏天的故事》是由珍.柏雪写的。她是美国知名作家,出生于费城郊区。41岁时开始写作,之前担任过许多奇特的工作,更是一名出色的摄影师。她的第一部作品就是《夏天的故事》,以此一举成名。《夏天的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出乎意料的夏日假期,让自幼丧母的四个女孩认识了一个富家男孩,他们一起在华丽的花园里展开探险。他们寻得更这幢豪宅无关,而是各自成长的难题:梦想、自信、勇气。此外,作者以清新流畅的文字隐藏另一个主题:健康且丰沛的亲情是孩子成长最坚强的后盾!故事中,作者给了我们迷人的氛围,生命的成熟固然辛苦,但它应是晴朗、奔放、热情的!

300百字读后感 篇4

我是不幸的,每一个让感情束缚于世间俗物的灵魂都是不幸的。失去世间俗物是一种折磨,待到失去之后就会意识到,其实甚至在失去之前,灵魂就早已身处这种不幸。写下这段话是因为他痛失好友,悲痛欲绝,心中一片黑暗。在这种情形中,他哀伤之极,悲泣落泪,唯独能从这种极度哀伤中聊得慰藉。这话语充满哲思,若能真正体会其中深意,定是曾经失去过什么或者如今正在失去。而只有当我们失去至亲至爱之人时,我们或许才能体会到那种对生命无比厌倦,同时却又对死亡极度恐惧的极端矛盾。

世间一切仿佛都是俗物,我们的身体是俗物;我们追求的名誉和利益是俗物;淫邪恶行是俗物;不是真理的谬论是俗物。但我们的身体是由灵魂支配的,灵魂付之于感情与思想,身体付之于行动,若非与灵魂惺惺相惜,世间其他一切都将是虚无。最大的不幸莫过于灵魂的不幸,因为灵魂若是悲戚,灵魂若不能坚守真理,它就会匍匐在地,软绵无力,随着那些自以为是的人们从肺脏中吹出的言语气息,盘曲缠绕,反反复复,光明就不再为它闪耀,它也无法看见真理。可若是我们的灵魂真的失去一些给我们以支持的精神与希望,那也不必无法释怀,因为如果要让这世界平衡,让我们的心灵宁静,一些事物流逝远去,其他的事物定会纷至沓来。这或许就是上帝的馈赠。

但是权且不去理会这一切吧。还是让我抛开这浮华和虚空,全心全意地去追寻真理。生命是可怜不堪的,死亡随时就会侵入。如果死亡突然降临到我的头上,我应该以何种状态告别此生?全心全意地追寻真理似乎是大多数人毕生的追寻,不为虚华名利所诱惑,不为人间疾苦欢乐所羁绊,不为情所困,不为过去种种留恋叹息或遗憾惆怅,不为将来未知磨难而恐惧忧虑。此生只为追寻真理,愿为真理“为伊消得人憔悴”,愿为真理抛头颅洒热血,愿成为真理的虔诚的信徒,愿成为真理青睐的幸儿。

然而这似乎太过理想太过真空化,难道要如法国启蒙思想家们一样,幻想一个真空的世界,真空的环境,只为我们追逐真理的踪迹?这世间有多少人在这条道路上迷失了自己,成为了浮华和虚空的奴隶?人非圣贤,连奥古斯丁这样的人物都会在拜访有权势的朋友,兜售给学生课业和追寻真理之间摇摆不定,犹豫不决,更何况平凡的人们。可又有多少人能如他一样,去反思“我到哪儿研究我所忽视的东西?我难道不应该为此遭受惩罚吗?死亡会不会隔断一切,随着肉体感官的一切而泯灭一切忧虑?”若我们都如奥古斯丁一般在追求幸福与逃离幸福之间矛盾,那我们也应像他一样去反思与悔悟。当我们真实地剖析自己,暴露自己的缺陷时,我们才能有更多的机会去改变和提升自己。

死亡是每个人必经的生命过程,若我们真正找到自己应该追求的正确的东西时,真理也自在我们心中了,那么无论我们以何种姿态告别此生,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又有什么区别呢?公正与道义的标尺早已悬在这世界的顶端了。

有谁能把我们从错误的死亡中重新召回?唯有不死的生命,还有照亮我们心灵的智慧。我们的心不需要其他的光明,只需要这种智慧,这种能够支配世界,甚而操纵着风吹树叶的智慧。奥古斯丁觉得是上帝将他从与睿智的老人文提齐亚努斯和杰出的青年内布利提乌斯的固执争执中解救出来,让他明白占星家们的荒诞寓言是亵渎神灵。上帝是永生的,是智慧的指引,正如奥古斯丁在最后真正决心皈依基督教时捧起《圣经》时第一眼看到的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竞争嫉妒,总要拥戴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是上帝对他的告诫和指引,这让我想起老师讲述的一个朋友的故事。在下火车前翻看《圣经》小册子看到一句关于行善的话,下火车后在火车站里看见一个流浪的孩子就把他带回家收养了,朋友说那似乎就是一种引导,那一瞬间只看见那一句话,仿佛就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我不知道如何解释,但我相信,因为我自己也有相似的经历,我觉得那就是一种指引。

虽然不知道这世界上的其他人是否与我们有相似的经历,但我想这种支配世界,操纵风吹树叶的智慧是真正存在的。我生活在无神论的国家,我从小也信奉无神论,但有些事情用科学真的无法解释清楚,况且科学同样来源于智慧,而智慧从何而来我们不得而知。我想没有人否认这种智慧的存在,它或许就在我们的内心,它内化为一种意识,指引我们向前。

不必非要信仰宗教以求得救赎或怜悯,但我觉得我们一定要有一种信仰,关于真理与智慧的信仰,这种信仰能让我们从错误中幡然醒悟,让我们在浮华虚空里坚守本心,时刻洗涤我们的心灵,指引我们未来的方向。

300百字读后感 篇5

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小布头”是个玩具。

文章里小布头被老鼠抬进老鼠洞里,老鼠想吃掉小布头,小布头一点也不害怕,他很勇敢。小布头以为自己会开火车但是火车是司机开的,真是个有趣的小布头。

第二次去老鼠洞,它掉进老鼠的陷阱还能用他手上的剑爬上来,他很机智灵敏。我要学习小布头的聪明勇敢,以后碰到事情要冷静,不慌,也不乱。

300百字读后感 篇6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300百字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在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童话书《睡美人》,睡美人读后感。这个童话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妈妈读过了,只是并没有自己去认认真真地读过。

这个童话所讲的故事让我感到了童话世界的神奇。故事内容主要是讲:一位美丽的小公主爱洛遭到了黑巫婆的诅咒,她将会在她16岁那年死去。国王和王后非常悲哀,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发生这种事,他们整天祈祷,希望能感动神灵不要带走他们的宝贝,终于他们感动了3位心地善良的仙子。这是3位会变魔法的仙子花拉、翡翠和蓝天。她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把自己变成了农夫,然后再收养小公主,这样黑巫婆就找不到爱洛公主了。时间过了很快,转眼间公主就长到16岁了。3位好心的仙子都想送一份礼物给公主,不会做衣服的花拉仙子也亲手为公主做起了衣服。她让蓝天仙子站在凳子上当模特,然后她比划来比划去的拿着大剪刀直接在蓝天仙子的身上裁剪衣服,蓝天仙子站得笔直,动都不敢动;不会做蛋糕的翡翠仙子呢却亲手为公主设计并开始动手做起蛋糕来了。可是结果呢花拉仙子的衣服没有做成,因为蓝天仙子打了个喷嚏一不小心动了一下,衣服就散架了;翡翠仙子的蛋糕结果也没做好,因为她的手滑了一下,蛋糕歪了。最后她们只好拿出了魔法棒,用它变出了漂亮的裙子和蛋糕。晚上小公主回来了,仙子们把礼物送给了她并带她回到了王宫。后来公主因为好奇就走进了一间关着门的房间,走到一个大大的纺轮前,并拿起了纺锤,突然公主的手就被纺锤刺破了手,接着她就晕倒了。仙子们把公主抬到了她的床上,并施法让王宫中所以的人都昏睡了过去。一位英勇的王子听到了这件事,在3位仙子的协助下抓到了黑巫婆,消除了她的魔法并把她关了起来。王子走进王宫看着沉睡中仍然美丽的公主并低下头亲吻了她,没想到正是这一吻解除了魔咒,爱洛公主睁开了双眼,看到了帅气的王子非常得高兴。就在这时,宫中所以的人也都苏醒了,大家高兴得为她们举行了热闹非凡的婚礼,之后王子和公主就过起了幸福的生活。看了这个童话故事后,我深深得体会到做人一定要做好人,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这样才会得到幸福。不能去做坏事,否则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并将得不到幸福。

300百字读后感 篇8

这本《质与量的战争》是杨钢博士把克劳士比大师的管理理念与中国管理实践和社会现实相结合的一部全新力作。这本书提出的一个新观念让人深思:品质到底是谁的事情?在质与量的战争中,谁是敌人谁是朋友?由此让人联想到:工作质量与工作数量的战争不应该是人力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人们互相之间的一场各执一词的战争,而是大家一致站在完成公司共同目标的立场上,对单纯完成工作数量而忽视工作质量的行为的一场战争。以下仅对提高工作效率浅谈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零缺陷——第一次就做对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每个人接到工作后第一件事就是想把事情快速准确地做对,确定方向,不走冤枉路。俗话说:"马壮车好不如方向对",这句话的典故来自春秋战国时期,即方向错误,再怎么努力都枉然。人生通常面临许多选择,但紧要的只有几步,在很多情况下,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同样我们在完成事情时,如果能恰如其分地把握住关键,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在开展工作前我们需明确工作的目的,仔细想想做这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希望借此得到什么结果,这样做之后是不是真的能得到想要的结果,并与领导和同事一同讨论,再决定整个方向及流程。

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在我们完成日常的任务时,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再花时间去寻找所需的资料或工具,只会事倍功半,徒增出错的机会。事前即将一切所需都准备好,即取即用。如随时准备好"最新"的信息:"资料"的随时更新与增删,可以让我们永远掌握到最新的讯息,并随时将它做好整编、归类等的工作,以供我们随时掌握最新的状况,并可迅速做出正确的思考判断。随时将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等,做好转换成工具的观念,以便随时可以拿出来运用,或重新组合,以便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增加更多的成功机率。因此在我们理清需要做的事时,事先做好计划表或者在“小本上”随时记下要做的工作至关重要。

三、权衡主次:“事以类聚,物以群分”

养成把握重点、循序渐进、集中力量的习惯,决定次序,从最重要的事情着手。我们必须先决定哪一个工作比较重要,优先去做;哪些比较不重要,可以缓办。不考虑优先次序所产生的另一结果,常是一无所成,而且被拖延或耽搁的事情,等之后再提出时,往往已失去时效性。

四、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

当今时代,知识的更新和进化如此之快,陈旧的思维和理念与高效率的工作节奏已经脱节,"苦干"是成功的充分或基本条件,但它并不能保证成功,今天我们还要聪明工作,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升工作效率及创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沉下心来用心感悟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主动学习、参加培训课程,甚至只是默默观察别人怎么做,都能从中学习到新知与技术,再消化出更有效的做事方法与解决问题之道。成长的快慢与成长的心有关,因此我坚信,只要能够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用心吸取营养,不断总结,才能质与量两者兼得。

300百字读后感 篇9

真是惊心动魄啊!

读着刘成章的《安塞腰鼓》,我为之震撼,不禁赞叹而又赞叹。安塞腰鼓动人心弦的演奏使我沉浸在一种生命的强盛中。捶,捶,捶,一声声“隆隆”响彻云霄。喧闹声后,文末一声“渺远的鸡啼”更使人彷徨在一个陌生的世界,使片刻间那雄浑的鼓声久久地萦绕在耳畔--这也许就是“余音绕梁”了?

惟妙惟肖的描写使那群茂腾腾地后生们从书中“蹦”了出来,在我眼前发狠地捶、忘情地捶、没命地捶那安塞腰鼓。鼓声伴着掌声,是一种洋溢着英雄豪气的声音。隆,隆,隆隆……

奏吧,让百鸟停止歌唱,大家一起来倾听那如雷的鼓声吧。那奇伟磅礴的能量也只能由安塞腰鼓释放。急促地鼓点迸发出元气淋漓,奏出了震天动地的生命强音。安塞腰鼓神了!它把活跃着的生命转化成了一个又一个华彩乐章,在鼓上如火花四溅般奏出,令人叹为观止。我听见了,那远在黄土高原的腰鼓声,我听见了,是那么激动人心!我不得不赞扬黄土高原人民的粗犷豪迈与生机勃勃,他们吃穿虽普通,却有着锦衣玉食者没有的强盛生命。好一个安塞腰鼓呵,好一个安塞腰鼓!

我仿佛与后生们一起舞着,舞着,大起大落地搏击全身,跳出每一个充满力量的壮美舞姿。吼,跳,喊,跃,把抱负、痛苦、欢乐、追求,通过安塞腰鼓而表达。啊,安塞腰鼓,你给农民们注入了无限生机,把他们朴素衣着下掩饰不住的亢奋捶出来了,舞出来了。啊,安塞腰鼓,你令人激情澎湃,给黄土高原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噢,安塞腰鼓,好一个抒出了农民心愿、指引他们走向幸福的安塞腰鼓!

让腰鼓捶吧,捶吧,捶出火烈,捶出自豪,捶出那农民的淳朴善良……好一个安塞腰鼓

300百字读后感 篇10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女作家黑柳彻子的作品。小豆豆是一个被一所小学退了学的怪孩子。她的妈妈为了不让她在心里留下自卑的情节,隐瞒了退学的事,到处寻找一所能理解小豆豆个性的学校。让小豆豆退学的老师就和很多父母一样,在他们看来,规规矩矩的孩子才是好孩子。而小豆豆不能遵守课堂纪律,她喜欢在教室的窗边看街头艺人们的表演,然后对他们大叫"宣传艺人",引得班里的小同学都拥挤到窗边;她喜欢把带有抽屉的课桌拉出来又拉进去,不停的弄出声响来,以至于老师要不停地告诫她。总之,小豆豆随心所欲地满足着自己的好奇心,全然不在乎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老师心目中,这样的孩子不是很麻烦就是很怪。

但毕竟小豆豆是幸运的,碰到那样一所特别的学院,一个特别的校长,一群可爱个性的朋友。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颇为深刻的,是小豆豆与校长先生初次见面的场景。在校长办公室,小豆豆——这个聪明活泼、喜欢说话的孩子,和校长聊天,竟一刻不停的聊了四个小时。说四个小时的话,一个一年级的孩子,还是和校长先生,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而校长先生,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微笑的面孔,并表示出极大的兴趣,还时不时地发出感叹。也是他,每当看到小豆豆,就会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也因此他让小豆豆在巴学园里一点点成长,成了一个被大家接受的孩子,也让所有的孩子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在我心里“巴学园”开放、自由、没有束缚。 学园多好呀!如果现在的巴学园是我们的学校,那我们的同学们学习应该是多么轻松呀,不用为作业而烦恼!想着想着,我的眼前浮现出我眼前的巴学园,教室是旧电车,吃的东西是家长给我们做的“山的味道,海的味道”(指山的食物、海的食物)。几乎跟书上的巴学园一样。 尽管现在我们的学校生活也很轻松、快乐,但我觉得,学校里的生活还是没有巴学园里的轻松、快乐。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做人要三思而后行,活得要开心,要有价值。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时间,不要让光阴从自己身边悄悄地溜走。一定要珍惜我们童年的时光!

300百字读后感 篇11

这周我读完了《斑羚飞渡》这本书,它讲的是一群斑羚飞渡伤心崖的故事。

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

它们想跳过去,但失败了。这是头羊想出了一个办法,令猎人瞠目结舌。

由一只老年斑羚和一只青年斑羚组成的一对对斑羚从伤心崖上跃过。在空中,老年斑羚给青年斑羚做垫脚石,让青年斑羚跳过去,而老年斑羚则摔得粉身碎骨。猎人见了急忙开枪,但晚了,崖上只剩最后一只斑羚,伴随着枪响,斑羚倒下了。

我很佩服斑羚牺牲自己,帮助他人的精神,也佩服它们的机智。所以,我们要积极帮助别人,将来做个像这群斑羚一样的人。

300百字读后感 篇12

狗和狗之间有什么阴谋呢?今天,我就看了一本书《保姆狗的阴谋——笑猫日记》。

这是一个讲述着一个腊肠狗和牧羊犬的故事,下面我就来给你讲一下这个故事吧!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腊肠狗的体形要比牧羊犬的体形小得多,但是腊肠狗的年龄要却比牧羊犬大得多。当才出生不久的牧羊犬来到腊肠狗身边时,腊肠狗一斤是一只成年狗了。腊肠狗非常喜欢牧羊犬。腊肠狗对待牧羊犬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慢慢的,牧羊犬长大了,越长越高,越长越漂亮,长得惹人喜爱,但牧羊犬还是非常的依恋腊肠狗。也慢慢的,腊肠狗失宠了。所以,它觉得是牧羊犬夺走了他的宠。所以,嫉妒的火在它的心中燃烧起来。它要害死牧羊犬。腊肠狗一次又一次的想把牧羊犬害死,可又一次一次的让笑猫(马小跳表妹杜真子那只心爱的猫)阻止。但是,最后一次,它制造了一次车祸,可它万万没想到,它自己却死了。就向笑猫所说的一样: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好好地活着。腊肠犬也一样。但它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牧羊犬头上的一片天空呢?

是的,嫉妒心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会使人,也会使猫、狗丧失理智,做出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出来。这篇文章也不就是这样的吗?所以,我们看到别人的好,要去羡慕,不要去嫉妒。我们得到了好,不能骄傲,只能谦虚。

300百字读后感 篇13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巴克那种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深深让我感动。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一个动物,认真地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巴克是一条杂交狗,它本来在家里过着休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他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直至与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在这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它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充分表达了对“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巴克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只有思想,有感情,有欲望的狗,还有在险恶的环境中,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在面临种种压力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这里同样也说明了“适者生存”这一生存法则。人类生活中的你争我夺,而在动物界,最直接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弱者的状态发展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们同样也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最简单不过的是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适应这一切。利用发达的科技,去减少死亡率,损失率等等,做一些防护。以前我们是站在弱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我们受到无法想象的“重创”;到大禹治水的时候,我们已经慢慢改变了想法,站在强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损失减少了许多。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300百字读后感 篇14

从一个平民百姓到真龙天子,从一个酒色之徒到万人之首,高祖不得不让人佩服,读后感。仔细读读高祖本纪感受颇深。

史记中高祖的出生被描绘的很有神话色彩,把高祖的出生与龙结合在一起,把面相也写得神乎其神,甚至因此娶得吕后,虽然封建,但也说明了刘邦传奇的人生,他的功德毋庸置疑。尤其他的为人处事我觉得即使现在仍然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由于高祖生性豪爽,对人宽容,作亭长时就和县里的官吏们混得很熟,在当地小有名气,用现在的话说他有很强的交际能力,小有人脉。而在当今社会信息化越来越强,各种信息纷繁复杂,更新速度快得惊人的时候,人与人的沟通交流也越来越重要,如何更好地扩大交际范围,获得更多信息渠道,对于新世纪的我们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祖的成功似乎也提醒了我们沟通的重要,再进一步可以说是合作的重要性。

在秦末农民战争中,平民出身的刘邦能够顺从民意,鼓动百姓杀掉出尔反尔,不体恤民情的沛的县令,保卫家乡,从而得民心,被举为沛公,领导人们举起反秦大旗。在立足关中之时,刘邦在灞上召集当地名士,和他们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其他秦朝苛刻法制一律废除,使他又得民心。废除秦朝苛法的同时,他豁免其徭役减轻人民负担,又释放奴婢,凡民以饥饿自卖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解放生产力,“兵皆罢归家”“以功劳行田宅”让士兵复原回家,给予他们土地及住宅,使他们从事生产劳作,安居乐业,再得民心······得民心,与天下人共享利益是他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比到现在来说,宽厚待人,学会分享,多为他人着想,关键时刻才会获得他人的支持和拥护,为自己的事业添砖加瓦,同时也为自己为他人创造了美好和谐的生活环境,何乐而不为呢?

说刘邦的成功,不得不提的是他自己对取胜原因的总结:“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论抚慰百姓供应粮草,我又不如萧何;论领兵百万,决战沙场,百战百胜,我不如韩信,读后感《读后感》。可是,我能做到知人善用,发挥他们的才干,这才是我们取胜的真正原因。至于项羽,他只有范增一个人可用,但又对他猜疑,这是他最后失败的原因。’’用一个词概括来说就是知人善用,我认为也可以说是正确的领导加诚挚的合作。善于听取他人意见,是刘邦成功的又一重要因素。

当刘邦攻入咸阳城时,他听取樊哙和张良的意见,将军队退回灞上,免了落人口舌。在后来的鸿门宴上,除了他自身的沉着与冷静,更重要的是张良,项伯,樊哙的力保,刘邦凭借众人的支持,采纳张良的计策,与张良,项伯等人的积极配合,通力合作,才能够全身而退。在之后的会战项羽,初战彭城,争夺成皋,潍水之战,垓下之战等等众多战役中,充分发挥韩信,张良,萧何等才将的作用,分工明确,紧密配合才能够在屡次被困屡次脱险,最终迫得项羽霸王别姬,乌江自刎,而后建立汉朝,统一天下。在平定天下之后又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在邻近驾崩,吕后问他死后人事的安排:“萧相国死后,由谁来接替呢?”刘邦说曹参。吕后问曹参之后是谁,刘邦说:“

王陵可以在曹参之后接任,但王陵智谋不足,可以由陈平辅佐。陈平虽然有智谋,但不能决断大事。周勃虽然不擅言谈,但为人忠厚,日后安定刘氏江山肯定是他,用他做太尉吧。”这些都充分显示刘邦知人善任的才能,充分体现了他的正确领导和合作精神。

总之,刘邦的乐观豁达,宽容仁义,知人善任,是他把四分五裂的中国统一起来,把分崩离析的民心聚集起来,促成汉代雍容大度文化基础的不可或缺的因素,这样才出现了后来的“文景之治”,才促成了大汉长达四百余年的统治,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长的统一王朝。由此,作为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吸取些什么呢?

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300百字读后感 篇15

未读《雷锋故事》之前,我一直认为学雷锋叔叔就是做几件好人好事。在假期当中,我读了《雷锋故事》后知道雷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甘愿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强烈的爱国精神,与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迹,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雷锋叔叔小时候家里很穷,很小就没有了父亲,和妈妈相依为命。在他七岁时母亲自尽了,成了一个孤儿。但他人穷志不穷,从小就爱助人为乐。

参军后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生活非常简朴,从不随便花一分钱,衣服、裤子和袜子都是补了又补还在穿。每次过了吃饭时间,他都会把桌子上的米饭拿去给猪吃。他还用费木头定了一个“聚宝箱”,把多出来的或捡到的螺丝、螺帽、牙膏皮、铁丝条都放在里面,当需要的时候就从里面拿出来,用不到的东西卖给破烂的,得到的钱全交给公家。

他不但乐于助人还勤学苦练,他在练习手***掷远时,由于个子小,体质弱,他费尽力气,总是及不了格。雷锋心里十分不安,他想:我一个人不及格,会影响全班的训练成绩,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解放军战士,连个手***都投不远,怎么保卫祖国?他撂下饭碗,抓起教练弹,又跑到操场去了。他暗暗激励自己:达不到目标,我决不罢休!胳膊投得又肿又疼,于他用愚公移山的精神激励自己,十几天过去了,雷锋没有白练,终于超过了及格标准。

由于年龄在班级里偏小,力气小,个子也不大,我的体育成绩总是倒数,看了《雷锋故事》后,我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学习雷锋叔叔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抓紧休息时间锻炼身体,像雷锋叔叔掷手***一样倔强,执着地把体育成绩提高上去;在学习上,要勇于克服困难、战胜困难,不在困难面前低头,像雷锋叔叔那样做生活的强者,使自己成长为一名活泼可爱、勇敢自信的神龙小学的学生。

300百字读后感 篇16

读《曾国藩家书》,从第一封家书开始,笔者就被书里浓浓的亲情味所感染。随着阅读的深入,这位被誉为“清朝第一中兴名将”的形象在笔者心里彻底被改变了。一封封看似聊着居家艰难的家书,字里行间蕴含的是对祖父母、父母、兄弟、妻儿、亲朋好友的浓浓的挂念、敬重、关怀、关心之情,每一封家书都洋溢着浓郁亲情。看的笔者都想让时光倒退几十年,重新回到仅靠书信联系的时代。

如今人们,就应说是赶上了好时光。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无论多远,都好像在咫尺之间,都能够透过电话、信息、微信、网络进行随时随地的交流。电子通讯技术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现代人能够说已经告别了原始的信纸、信封。但是,无论如何方便快捷,总觉得少了一点感觉。读着《曾国藩家书》,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十几年前自己写信读信的情景。那一封封透着墨香和纸香味的信,读起来,感觉特亲切特温馨,信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活灵活现,都栩栩如生,仿佛寄信者就坐在自己身旁。读着亲朋好友的来信,感受到的是寄信者那份浓浓的亲情友情。如今,无论是接电话还是看信息,总觉得少了一点韵味和感觉。

读《曾国藩家书》,让我们看到了作为史上名臣曾国藩的另一面,那就是人性中最美丽最温馨的善良之光的闪现。那一封封家书,无论长短,字里行间充满的是对亲朋好友的挂念、关心和关怀,字里行间充满的是中华民族最完美的道德——孝悌。一代名人重臣透过家书让我们看到了他深厚的道德修养。看曾公的家书,感受到的是他骨子里那份对家人的浓浓亲情。作为一个在京城做官的人,曾公在给祖父的一封家书中写到,“在京为官之人都是东拆西借的过日子……”曾公在家书多次提到生活的艰难,但是总是尽力的帮忙家人和亲朋。看到这些,我感动了,而且感动的想流泪。如今,我们生活的时代,虽然物质生活十分富足,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感到很迷茫,很困惑。也许我们困惑迷茫的原因是我们心里少了像曾公一样的亲情和友情。

也许是因为此刻的这个世界诱惑太多,也许是因为人人都忙于追名逐利,如今,人与人之间以前拥有的浓浓亲情和友情好像在逐渐变得淡薄,维系人与人之间感情联络的纽带越来越脆弱,感情的深浅和好坏全维系在利益的天平上。一旦利益的天平严重失衡,以前浓厚的亲情和友情就会变得寡淡如水。古人所云的“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的人间百态,在当今物质极度礼貌的社会上更加凸显。我们将一切都归咎于穷和富这两个字,似乎有点偏薄。《曾国藩家书》一书中,从很多家书里我们都能够看出作为为官之人的曾公生活的艰难,有些时候冬天要靠外官进献的炭资钱过活。这样的生活境况也许此刻人觉得不可思议,更不敢相信,但是,当时曾公的生活境况就是如此。即使如此,他还时刻不忘尽最大努力接济家人和亲朋好友。看了曾公的家书,我有点顿悟了,维系亲情和友情的金钥匙不是名利,而是深厚的文化修养和道德熏陶。

曾公在家书中,上千次的提到他的弟弟们学习状况,从中能够看出曾氏家族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曾公家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份浓浓的亲情和友情,来源于曾公深厚的文化修养和积淀。所以说,改变人的素质,真正的根源还在于教育和文化。这天,现代人缺失的正是物质的超前发展和教育的相对滞后,物质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如今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

当下的中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迫切的问题是发展文化和教育。经济能够改变人的生活状况,而文化和教育能够改变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素质。民强方可国富,民强首先强的就应是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没有文化和道德修养的人,即使披金戴银,拥有万贯家财,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动物而已。因为人毕竟是靠感情维系的动物,没有感情与禽兽无异。

300百字读后感 篇17

《培根随笔集》中包含许多洞察秋毫的经验之谈,其中不仅仅论及政治而且还探讨许多人生哲理。但是培根最重要的作品是论述科学哲学的。能够说克弗朗西斯·培根是一位真正的现代哲学家。他的整个世界观是现世的而不是宗教的(虽然他坚信上帝)。他是一位理性主义者而不是迷信的崇拜者,是一位经验论者而不是诡辩学者。在政治上,他是一位现实主义者而不是理论家。他那渊博的学识连同精彩的文笔与科学和技术相共鸣。

《培根随笔集》中有大部分的篇章都是脍炙人口的,如《论友谊》中,“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将是一片沙漠,因此那种乐于孤独的人不是属于人而是属于兽的。”这句话将“喜爱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和“一座城市如同一片旷野”这两句谚语概括起来,而且十分之精湛,令人折服。然而他在《论友谊》中的另一句话也是我们所熟悉的:“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句话将友谊的真正含义描述了出来,而且使我们切身体会到,即使刚刚吵完架的朋友看到了这句话,也回不由自主地想对对方道歉,正因友谊对我们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然而培根又将友谊的真谛描述的那么自然,无论是谁,都不会否认这两点。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就应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因此,不好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

《培根随笔集》的许多篇目都是催人上进的,他在教导父母怎样对儿女时,颇有见地地指出:“父母对子女在管教上要严,在钱财上宜松,这才是上策。”他在教导父母怎样教儿女最好时告诫人们:“人们(父母、教师或仆人无不如此)往往不够明智,怂恿子女在年幼时互相攀比,以至成年时兄弟失和,家无宁日。”培根认为,孩子的可塑性最大,家长宜及时为他们确定将来从事的职业并加以培训。也不可过分迁就儿女的心愿,以为他们会为早年的爱好而奋斗终身。如果子女有强烈的爱好和超人的天赋,则不妨顺其自然。培根还说“子女是父母的辛劳苦中带甜,也给他们的不幸雪上加霜。子女加重了父母对生活的忧虑,却也减轻了父母对死亡的恐惧。”只用了两句话就把父母与儿女的关联说得那么透窃,难怪雪莱评价他,“培根的文字是一种优美而庄严的韵律,给感情一动人的美感,他的论叙中有超人的智慧和哲学,给理智以深刻的启迪”。他在指导人们怎样读书时,颇有见地地指出:“有些书可只读其章节,有些书可大致浏览,有少量书则须通篇细读,并认真领悟。”他在指导人们读什么书最受益时告诫人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学使人深沉,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培根认为,读书能够使

人心旷神怡,增趣添雅,成才益智,就连身体上的各种痛苦,都能够透过读适当之书而令其开豁。

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全书立意高远,描述了培根先生一生的种种经历,不得不看。

它就是我们人生这本书的“卷首语”。

300百字读后感 篇18

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

《青春之歌》就是这样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作品描写了抗日和抗战时代背景下,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从反对封建统治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并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全文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青年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他们坚强的信念和对自由、真理的不懈追求精神。

作品的第一部分,主人公林道静逃出给她带来痛苦回忆的地主家庭,但又找不到前进的方向,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使她身心俱疲。如果说第一部分是写林道静痛苦中的挣扎,那第二部分便展现出了她作为一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艰苦顽强的奋斗。从发起定县小学的学生运动时的稚嫩,到在宋家做家庭教师危急之中获取黑名单的机智;从刚刚被捕时的单纯幻想到经历了一年多炼狱考验与磨练的觉悟和觉醒;从跟随张大姐从事地下工作的缺乏经验,到在北大领导学生成立学生自治会发起学生运动的独当一面。林道静在一次次的生死考验中成熟着,并最终成长为一名有追求有信仰的共产主义战士。

《青春之歌》蕴含着作家杨沫的生活原型,将那段不可忘却的历史赋予了青春的激情和火热,用红色染满记忆,用战斗抒写豪情,用铿锵而激昂的文字唤起新时代下的青年学生心灵深处强烈的共鸣。

如今,对于每一个青年学生来说,“志愿者”已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情系山区儿童,奔赴边远贵州山区支教而成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的徐本禹;汶川和玉树地震灾难中,志愿者们以血肉之躯为灾区人民筑起了一道不可撼动的“生命长城”;20xx年北京奥运会赛场内外,志愿者以细致周到的服务赢得了世界友人的赞扬;刚刚结束不久的上海“世博会”上,青年志愿者们充分展现出了一个正在崛起中大国的文明姿态……。我们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开拓者。如果说林道静、卢嘉川、许宁、罗大方的一生,留下的是他们为拯救危难中的祖国不屈不饶革命精神的青春之歌,那新时代下的我们应该更好地传承他们的革命精神:将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做一名自愿服务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志愿者”,谱写属于这个时代的绚丽篇章,奏响属于我们的青春之歌。

300百字读后感 篇19

《五彩龙鸟》是沈石溪的作品,是他独一写过的有关远古动物的长篇小说。“五彩龙鸟”这个名子,你们一定会不谋而合的想到这本书是讲五彩龙鸟的。可是你想错了,这个故事的源头来自两个近亲恐龙家族。

一个家族是澄的家族,而另一个家族是岫的家族。两个原来近亲的家族,大后却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岫的家族持续着孤单冷漠的丛林争斗,它们捕杀巨型恐龙,以至因食物短缺而吃食同类。

澄的家族却享尽家庭温情,它锰然体型娇小,也没有有利的武器。可对付天敌,为了种族的持续,它们从地上停止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血泪大迁移,而就是由于它们互相团结,用炽热的内心去取暖,才在侏罗纪大黑暗里的一百天里顽强的活了下来,最后进化成了五彩龙鸟!

这本书很感人,也让我真正感遭到了爱的重要。岫的家族用冷漠自私而交错的仇恨,把它们带上了种族灭绝的不归之路;澄的家族勤劳的筑窝筑巢,用温热的胸膛维护后代。让我感到惊奇的是生命舞台上留下的竟是权力薄弱的澄的家族,爱让它们博得了永久的辉煌!

沈石溪用爱与温情诠释了侏罗纪的飞天奇观!

300百字读后感 篇20

最近,局里开展读书交流活动,本人也利用工作之余参与其中。一本好书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阅读过程的片刻愉悦,更是为人们打开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做最好的自己》用缜密的逻辑和真实的案例来阐释成功的秘诀,以鼓励的口吻和许多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有意思和有价值的事情来引导和说服读者,慢慢的让读者“有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接受不可以改变的事情,有智慧分辨两者的不同”,从价值观、态度、行为、习惯、性格等方面为年轻人指引方向,让你终生受益。

在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我总会情不自禁用自身与之对比,不经意间,便成就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与一次很好的自省。

首先要更清楚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不断审视自己、规划自己,才能做好自己,不留遗憾。

做最好的自己,是乐观面对人生,拥有诚信的价值观,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工作,努力做到言行如一,言出必践,不辜负别人的期望和信任,增强自律感。

做最好的自己,是相对自己来说做比自己更好的自己。从实际出发,从自己出发,根据个人不同的自身条件“量身定做”,做最好的自己,而不是做超越自己能力范围之外不切实际的事情。

做最好的自己,不是急功近利,尔虞我诈,不惜一切手段去损人利己;而是有着明确的高尚的理想,展示一个独特而又有内涵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不是好高骛远,强求自己取得遥不可及的成就;而是有着合乎自己实际的理想,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精益求精,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做最好的自己,不见得就必须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成就,成为众人仰慕的对象;而是要立足本职工作,爱岗精业,不懈地努力。

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位置。我们不必去追求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只要做一个真实的、最好的你也就可以了。

非常感谢李博士的这本书,也感谢他把自己的人生体验和生命历程总结出来让我们得以分享。都说开卷有益,认真读他的著作,从中我找到了对生活的自信以及积极乐观的心态和用于尝试的勇气。积极的去尝试,虽说不一定会成功,但是放弃就等于失败。在不断的努力和不断的尝试过程中,总会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机遇,或许这时希望就出现了。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作好准备,时时保持上进的心态也是很重要的一环。如果还未开始就放弃了努力,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机会;失去机会等于失去了成功的希望,这样就与我们的最初目标背道而驰,这是极为不可取的。

人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李白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做最好的自己,不断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潜质,超越自己,让自己做得更好。

300百字读后感 篇21

有一本书,在读过之后,会使你久久无法忘怀;有一本书,在品味过后,会使你感到透彻心扉的温暖。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柳林风声》。

《柳林风声》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的著作。它描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癞蛤蟆靠祖传的家产生活,他挥霍浪费,追求所有新鲜事物,结果不幸上当受骗,甚至连家也保不住,最终在好友河鼠、鼹鼠和老獾的帮助下,才把住宅从黄鼠狼等强盗的手里夺了回来。告诉我们友情的重要与温暖,提醒我们不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可贵的友谊。

“河鼠伸出一只灵巧的爪子,紧紧抓住蟾蜍的后颈使劲一提,在往上用力地拉,湿淋淋的蟾蜍慢慢爬上来了,安全地来到洞口。最后,他安然无恙地站在了河鼠家的大厅里。”书中的这段话,尤其令我感动。虽然仅有寥寥数十字,也无高亢的情节,却令我感到了河鼠对蟾蜍深厚的友情。此时的蟾蜍,与好友闹了别扭,离家出走,在路上因自己的骄傲和不可一世而犯下了种种错误,臭名昭著。但河鼠却不计前嫌,将失足落水的蟾蜍救了上来。这样的友谊,是什么也代替不了的。

所有的故事都是以人为原型的,那么人与人之间自然也少不了友情这可贵的精神。从管仲与鲍叔牙的莫逆之交,到春秋时期俞伯牙和钟子期的知音之谊;由阿里亚斯对毕加索忠实的情谊,再至恩格斯同马克思40年不变的感情……别林斯基说得好:“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河鼠、老獾和鼹鼠对蟾蜍的情谊正是如此。他们从不口若悬河地夸口说些什么,甚至没有严厉地批评蟾蜍,却用实际行动为他做出了许多有意义的事,乃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帮助蟾蜍夺回房子。

“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亲密的友情。”这是著名诗人普希金的一句话。亲密的友谊,不仅仅给人以欢乐,更多的,是亲情般的温暖。这是足以使你的心房明亮起来的温暖与情谊。《柳林风声》使我看到了,这原来一直就在身边的温暖。也使我懂得了,要珍惜这可贵的情谊。

《柳林风声》虽是一本童话,却清晰地把那动人心弦的感情展露给了读者。柳林,风声,以及那美好的友谊,会通过这本书,永远流传在世人心中。

300百字读后感 篇22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xx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

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同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汪曾祺文集800字读后感3篇读后感。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

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

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己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300百字读后感 篇23

《西游记》讲述了一个有惊无险的离奇故事:一名和尚——唐僧收了三位徒弟,带着他们一路降妖除魔,走向西天取经的冒险之路。这本书写到惊险之处时,我会为他们感到紧张;当看到取胜时,我会感到轻松快乐;看到唐僧被妖怪抓走时,我感到气愤……

整本《西游记》给我的感觉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我觉得这不就是我们的人生吗?取经之路是我们的人生之路,一路上坎坷不平,就是要跌倒再爬起来,妖魔鬼怪就是困难,克服了就会过去,失败了就再站起来。经历过风雨后,我们就会看到久违的彩虹,取经成功了——人生成功了,那我相信这样的人一生一定很精彩。而我们也要回头感谢那些曾帮助我们的人如孙悟空,沙和尚,哪怕是猪八戒甚至白龙马,因为他们曾给予过我们美好的回忆,如唐僧被抓走后,三个徒弟一起想办法营救等,这些是我们真正的朋友,当然也有虚伪的人,比如唐僧身边有一心想吃掉他的妖精,可也有一心要保护唐僧却长相丑陋的徒弟,相比之下,自然是后者值得信赖……

让我们踏上充满困难的人生取经路吧!这才是《西游记》的真谛。

300百字读后感 篇24

1月29日,爸爸给我捧来一本特别大的书,里面讲的是很多汉字的由来。好多汉字的介绍都令我惊诧不已,拿“我”字为例。书上说这个原本是用来自己称呼自己的字的本义居然是杀人的武器!还真把我吓了一身冷汗。后来,通过后面的介绍文字,我渐渐明白了。原来进入战国时期后,这种杀人的凶器被淘汰了。汉唐以后,他就被普遍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并逐渐取代了“余”、“予”、“吾”等旧第一人称代词。

就像前言说的一样:“这些,乍一听来简直不可思议。但若静下心来仔细品味,就会获得一种顿悟的释然。”我也颇有这样的感觉。每当直接告诉你意思时,你总不禁愕然。然而,每当文后的介绍文字让你理清思路,重新思考的时候,你总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我认为,它就相当于新华字典的完整版。字典告诉你字义,它则告诉你更深的一层——字的由来。要是不读它,你就无法在古老的文章里自由穿梭;要是不读它,你就无法彻底认识汉字;要是不读它,你就无法获得更多的知识;要是不读它你就无法了解甲骨文、金文等各种古老文字背后的故事。

《说文解字》令人懂得汉字的真理,它就像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想把他有生之年所有的故事都将给孙子,重孙子听。我们应该满足这样的“老人”,让他把一个小小的汉字联系起来的庞大的故事全部传授予我们。这也就是知识的奥秘。

300百字读后感 篇25

今天语文课上,我们学习了第一篇采访类的文章——《小苗与大树的对话》。看到题目,一定会奇怪:不会又是童话吧。其实“小苗”指苗苗,“大树”指季羡林,这样很好理解。

我在这篇文章中还学到了很多东西。我最赞成的是要多看课外书。因为不是所有知识都在课本中,老师也不会把所有知识教给我们,所以要钻研,多看课外书,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际,读书就达到了目的。

对我启发很大的是不能偏科。我觉得偏科不仅仅指语数不偏科,还包括主课和其他科目也不能偏科。我的语文、数学、科学和英语四门课都很优秀,美术、音乐、体育等学科也要学好。所以我要在体育上加倍努力。只有把身体锻炼好了,才能在各学科取得更好成绩。我认为各门学科之间都是环环相扣的,因此我们不能偏科。

学外语早学比晚学好这个观点我也印象很深刻。我的妈妈英语读、写都很标准,但她总说要是早在小学时学自己的英语水平会更好。妈妈生在农家小时候家里很贫穷,连基本的上学都成问题。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好,小学三年级就开了英语课程,我们就更要珍惜,好好学。

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很感谢那时才十多岁的小作者张钫,也要谢谢蔡老师,是她生动地讲解,让我知道了这么多。

300百字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怀着伤心的心情读了《快乐王子》这篇故事。故事主要讲快乐王子为了帮助别人,自己却牺牲了。我被他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

故事的主要内容,讲的是:有一个城里有一座雕像,名叫快乐王子。年轻的时候,他特别爱帮助别人。当他听说远处一条街上有个可怜的孩子生病了,生命危在旦夕,他妈妈没有钱给他治病。快乐王子知道这件事情后,立刻就让小燕子把宝剑上的红宝石送给他们作医疗费用,孩子的病很快就好了。当快乐王子听说一个勤奋的戏剧作家,为了创作新作品,快要饿死时,快乐王子让小燕子把一只蓝宝石眼睛,送给那个勤奋的戏剧作家,戏剧作家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很快创作出著名的戏剧作品。接着,快乐王子把他的另一只眼睛送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火柴的小女孩得到了幸福的生活。快乐王子把所有的东西都送给了别人,自己变的一无所有。冬天来了,他却冻死了。

我细细的品读着这篇文章,心里有很多感触。

快乐王子为了帮助贫穷的人们奉献了自己的全部,甚至自己宝贵的生命。从这篇文章里我学会了不要光顾自己,也要想想别人,为身边的人送去温暖和帮助。以后我们要伸出双手去帮助别人,让需要的人得到温暖。

300百字读后感 篇27

眼前是一本蛇盘绕的皮制封面,《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生生使人茫然于思绪。透过书上印着的天路,莫名想守着,叫他不要过去。

幻想王国的毁灭之迹,那个名为巴斯蒂安的男孩子受到天真女皇的呼唤,拯救了整个幻想王国,并得到了无上的荣耀——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奥林。但正因如此,男孩的记忆消失了,迷失在原地。虽然他最后重返了,但这段故事仍深深刻在心里。

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中成长。他克服困难,靠着惊人的意志和勇气脱去稚气,完全使自己更优雅、坚强而迷人,但由于过多次使用奥林,他将自己毁灭了,成为了一个新的“巴斯蒂安”,且傲慢而虚荣。也许这就是成长,告别所有不完美,一切暇异都是幼稚、无趣、令人厌恶的,必须清除,必须破坏、必须销毁,直到变成虚伪却无艰不摧的假人。

但这样,自己还是自己吗?

这本书说是童真的想像,不如说是对权力社会的讽刺舞台。每个人都在长大、在脱变。无关他人印象,深以为“天真女皇”的存在,相等于权力的交椅,面相和善,内里恐怖而诱惑。女皇需要每期的变更名字,一期新名字就是另种面孔。那再想想,历史上每朝君王不都如此?朝朝更替,权力架子外的皮具无一相同,但架子绝对一样,就像“天真女皇”与“月亮女神”的表像,内里不还是那个至高无上的女皇?

人是会变的。人心是会变的。巴斯蒂安是个小男孩。巴斯蒂安,是后斯的掌权者。巴斯蒂安,更是失去记忆后空洞的木偶。

那巴斯蒂安究竟是什么呢?

或许巴斯蒂安是成长却被成长者,又或许他还是他,谁会知晓。渴望也是一种成长,但要复杂的多,就如那一句“有多少不同的人就有多少不同的热情”,是很矛盾又平缓普通的。想要什么、拥有什么,全凭自己争取,但极易被欲望操控,因为谁也不能真正操控欲望。谁也不能。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无穷无尽,真的,只要能看破它的表像,一切皆有可能。它不是书。它就是世界。为了不让这篇文章也无穷无尽下去,只有一句话让你细细体会,其它的请在书里找:

在成长路上,可以拼博,可以放纵,但请不要迷失自己,犹其不要迷失在永远不能充分满足的贪婪里。

300百字读后感 篇28

我妈妈从我们家书店拿了一本《小屁孩日记——一年级屁事多》。刚开始我不想看。妈妈非让我看,我在被迫的情况下开始看了。看着看着我喜欢上它了,非常有趣。书中写的是一位名叫米多的孩子进入一年级后自己独特的看法和想法,读完后我很有同感。记得我刚上一年级快要开学的时候,妈妈紧张的不得了,整天叮嘱我不要像幼儿园上课的时候那样说话,做游戏等等。但是我觉得开学后挺开心的,因为认识了许多新同学,比幼儿园大多了,有大大的操场,长长的跑道,有许多和幼儿园不一样的地方。我现在已经看到了米多居然尿裤子的地方了,我看了哈哈大笑,我可没有像他那样。 书中写米多不喜欢放假,我跟他可不一样,放假多好啊!虽然见不到老师和同学们,我也想念他们,但是天天可以和我幼儿园的好哥们宝宝疯狂的玩了。有好朋友跟我一起玩,挺高兴的,没有小朋友玩我自己玩,在家玩三国智力拼装玩具也挺高兴的。看到米多坐客车去春游时,我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也去春游过,是和我们幼儿园全班同学一起去的。去了绿色庄园 ,我们玩的可高兴了。

米多的日记写的太好了,我很喜欢。妈妈说,有意思吧,看人家米多写的日记,你要向他学习养成坚持写日记的好习惯!对,以后我也要坚持写日记,把自己的趣事也写下来,给大家分享。

300百字读后感 篇29

你知道《三字经》是怎样的一本书吗?它在我们中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古人的第一本书就是《三字经》,这本书经历了多少沧海桑田,是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一直毅力于世界之巅,源远流长。

《三字经》以少儿启蒙读物为代表的作品最为典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含义简单易懂,还有些人们也把它谱成曲,让优美的旋律净化心灵。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关于历史、天文、地理、道德等许多知识,正所谓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它的意思就是说: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人,从小就非常孝顺。他九岁时,常常在冬天父亲还没上床睡觉之前,自己先躺在冰冷的床上,把被子温热了才请父亲睡觉。夏天他就先用扇子把席子扇凉了,才请父亲歇息。读到这里,我惭愧地想:我和黄香相比,真是天地之别呀,生活中的我,放学回到家,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从来没有想过为父母分担一些家务呀。爸爸妈妈平时既要上班,又要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多么辛苦呀!记得有一次,妈妈刚下班回来,叫我把碗筷端去客桌,我死活都赖在红木椅上,大声喊:“你自己吧,大结局了。”说完,又赖在椅子上看电视。吃饭了,妈妈没帮我拿碗筷,我也无可无奈,拖拖拉拉去拿。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蕴含着古人的智慧结晶和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想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300百字读后感 篇30

最近我看了一本由杨红樱写的书,书名叫《没有尾巴的狼》。本书主要讲大尾巴狼装成狗的样子,请老麻鸭到他的小木屋做客喝鱼汤。然后,想趁机吃掉老麻鸭,结果被老麻鸭利用他的智慧骗大尾巴狼说去多叫几只鸭子一起过来吃。贪心的狼同意了,狼坐在火炉旁做着美梦等着吃鸭肉。后来锅里的水烧干了,草屋也烧着了。大尾巴狼在这次大火中失去了尾巴,从此变成没有尾巴的狼。

偶然的机会狼偷了猎人的狐狸皮,把狐狸的尾巴按在自己的屁股上,摇身变成了狼狐。 他认为自己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狼狐,所以要干一番大事业。第一件事就是找老麻鸭报仇。结果掉进水中,反而被老麻鸭救了,他们成了最好的知心朋友。后来他们又在水中救了两只兔子和一个小男孩,接着跟着男孩淘淘住进村子里,狼狐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帮淘淘家看大门,把淘淘的外公误认为是小偷。又为了找小刺猬,把花园里的花拔光;最后还偷别人家的花,差点被赶出村子。为此,狼狐和狐狸尾巴发生了争执。狼狐为了洗去偷花的耻辱,去花匠那做工,不小心吃了官司。又为了赔偿金,他卖了狐狸尾巴买彩票,结果一无所获。后来去城里找尾巴,在狐狸尾巴的帮助下,开发了矿泉水,并制服了贪心的村长和他的三个儿子。

看完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认真去做,就一定会有所收获。

300百字读后感 篇31

《我是小丑鱼》的作者是汤素兰,她是湖南人,竖家一级作家。

主角叫小丑鱼,当然你一听就知道这是他的网名,他在现实生活中叫费扬,以前他还有一个网名叫“风信鸡”,从风信鸡到小丑鱼的距离是40公里。故事讲的是费扬从乡下自豪的“风信鸡”来到新的学校变成了在城里自卑的“小丑鱼” 又从在城里自卑的“小丑鱼”变成了在城中的一只“风信鸡”。

故事还得从费扬是小宝宝的时候说起,他爸爸是大学教授,他妈妈是位美容师。他爸爸超级聪明长的不好看,他妈妈脑子不聪明但超级漂亮。而他却是脑子像妈妈容貌像爸爸,他真的很不幸!但是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慢慢地变成了一个成绩优秀的好男孩,同学们也经常和他一起玩了。“小丑鱼”并没有骄傲,后来他还当上了班干部给同学起了一个好榜样!

欢迎大家一起来读《我是小丑鱼》这本书。

300百字读后感 篇32

伴随着大部分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沦落的还有商业道德,巨大的利益空间,让原先朴素无华的人学会了奸诈,学会了斤斤计较。记得书中有个注记提到,海南上的人原先在买卖时,是不敢收钱的,交易时要卖者把钱压在箩筐底并且走远了才敢收钱,然而就在海南宣布成为改革试验区后,天南地北的“倒爷”就到海南炒起了汽车进口批文,原材料批文,黑市外汇,过不了多久,当时的省委书记给中央汇报时感慨万端,说利益使海南人民风“晋江假药案”,他让一位颇有政治抱负的封疆大员项南引咎辞职;还有温州的造假事件,近乎疯狂的地下金融活动——“排会”或“抬会”等。对利益的追逐,已经到了让人迷失本性的地步,在书中,作者无限感慨地说市场经济的冷漠本性显现无遗了。

自从1978年那场有历史新纪元好处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就注定是世界眼中的焦点所在。而唯一遗憾的是,中国伟大的经济建设成就,却没有产生一位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这点一向让外国人想不明白,更让我们想不明白。我想,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我们很大程度上已经忘却了真正好处上的思考,忘却了我们是一个人,而且背靠的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底蕴,因为所有的人都已经习惯了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争名夺利了,而忽视了自我作为一个人存在的价值及生命的好处,也许,著者写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期望能帮忙大家找回一种对历史的感觉,重温一下一群人的来来往往,然后各自都能思考下自我的人生好处。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足以改变一代人。而这天,期望凭借这本记录了这30年以来酸甜苦辣的书,能够改变下一代人。

改革没有先例可循,人生同样没有先例可循,每个活着的人都在继续着自我的人生,匆忙间停下时,千万别忘了回头一顾,也许这样自我能够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夜静更深,我在电脑前敲下了以上文字,此时,已接近凌晨2点,而我的那本《激荡三十年(下)》尚在路途中。

300百字读后感 篇33

《简·爱》的故事背景是在19世纪的英国,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双双去世,于是她被送到了舅舅里德先生家,但里德先生也早逝,在他临死之前,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里的地位非常低,受尽欺辱。由于缺乏爱,她变成一个叛逆,坏脾气,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后来,里德太太就把它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而孤儿院的院长却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们。之后,在孤儿院里流传一种传染性伤寒,这场伤寒夺去了许多孤儿的生命,其中简·爱的好友海伦也在这场伤寒中死去,简·爱深受打击。简·爱毕业留校两年后,由于受不了学校里的冷漠,她登广告在桑费尔德庄园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庄园里的男主人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且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辩论不休。简·爱深受男主人女儿的喜欢,慢慢的,她与男主人也逐渐化解冷漠,简·爱逐渐打动了罗切斯特,他们两相爱了。然而在婚礼上,简·爱却发现罗切斯特还有个疯了的太太,痛苦中,简·爱选择离开山庄。她回去找到了年幼时的舅母,并照顾着此时已中风的舅母。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的太太纵火烧了山庄,罗切斯特残废而且失明,正当他陷入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刻,简·爱回来了,并答应照顾要他一辈子,他们两也结了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其中许多地方都与作者的亲身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人们都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曲折的生活道路和她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历经磨难,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在逆境面前,她并没有低头,没有绝望,没有在屈辱中沉沦。当她在学校被羞辱时,她化悲愤为力量,不仅在学习上飞速进步,也取得了他人的理解;当她在身份尊贵的情敌面前,她从容面对,显得大家闺秀,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当她在心爱的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地位卑贱而感到自卑,反而用自己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让罗切斯特自惭形秽,并获得对方的尊敬以及真挚的爱;当他发现爱的人已有了妻子,于是她毫不犹豫的离开了他,始终捍卫这自己高贵的尊严和对爱情高尚的信仰。这是一个具有新兴阶级特性的女性,在她身上的种种,无一不体现了勇敢,坚强与执着。

人的一生的确要走过许多泥泞,遭到很多波折,但能在摔倒之后,勇敢地站起来,并且无畏的朝前走去的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这就是简·爱能够感动我们的原因。她的确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的伟大不是因为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因为在平凡中,在面对自己的人生的时候知道该怎样去选择,并勇敢的去做,即使在迷惘中,也能始终坚持着自己最初的信仰。在遇到不公时她会勇敢地反抗,当确定目标时,她会努力的去最求,无论经历了多少,都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计前嫌,对以前对自己不好的人好,这些无一不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简·爱》用一个个文字组成了一个的故事,用这个故事感动了无数的人。在成天盲目的追逐之后,再一句句抱怨之前,想想简·爱,想想她是怎样面对生活,这无疑也会是一盏很好的指路明灯。

300百字读后感 篇34

笔者并不是第一次读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未认识主的时候读,觉得奥古斯丁应该是个疯子,因为他所悔疚的理由我并不明白。就像一个人被一个基督徒说,你要认罪悔改。这个人觉得这个基督徒在发疯,因为这个人自认自己并未犯过罪。

然后认识主后再读《忏悔录》,领受不深,因为那时初信主,并无获得任何共鸣。四年后,再读《忏悔录》深感,被神所洁净的灵魂,是无比的好,才配得起天堂。亦明白了为什么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能成为巨著,影响深远。

奥古斯丁天生就是一个超级聪明的人,所以他凡事要求最高的境界,他只能与智者为伍,正如某些人学习只跟从权威,永远看不起平庸的人,亦永远不愿加入平庸的团队。故此,年青的奥古斯丁非常骄傲,非常聪明的他无所惧怕、喜欢糊作非为。传统的基督宗教,根本不会被聪明的奥古斯丁放在眼内,尽量他的母亲总是为他祷告、唠叨他必须回到基督宗教去。然而,擅于雄辩的摩尼教,却把他吸引着了。奥古斯丁回忆说:“有一个叫福斯图斯的摩尼教主教,他简直是一个从魔鬼而来的诈骗者,很多人都被他演讲时迷人的姿态所吸引。这自然是我所仰慕的。” 聪明的人只会被聪明的人所吸引,可惜那个主教并不是一个有真智慧的人。但年少的奥古斯丁却加入了摩尼教。在摩尼教的教导下,奥古斯丁并没有被带领去亲近神,反而是越来越远离神,因为他变得越来越骄傲。幸运的是,奥古斯丁有一位完全信靠神的妈妈,他的妈妈看着他走在错误的路上,热切地为他祷告,终于在他29岁的那年,他离开了摩尼教,并在36的时候成为一位真正的基督宗教徒,而他的妈妈莫尼卡亦于当年被神接回天家。

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记录了他一步步归向真神的心路历程。当他刚开始认识神,他就知道骄傲会拦阻他亲近神。悔改放弃骄傲,以一个绝顶聪明的人来讲,其实也并不是一件容易之事,然而奥古斯丁做到了。但当他更认识了神,却发现自己的陋习不改其实是在得罪神,但自己却一直无法将原来的陋习改正过来。他明明知道这些过往的陋习不对,但他还是继续犯罪得罪神。他不断地向神认罪悔改,终于他的生命能与神连接,于是他的生命完全被神的话语净化了,使他做到不去犯罪,全然圣洁归向神。然后进入神大大使用他的时候。

读到奥古斯丁的生命被神所净化,这一个境界,使笔者很震撼!因为人在没有离开世界之前,人不会达到不能犯罪的境界,因为魔鬼无时无刻都在想办法引基督徒犯罪。但被神净化后的奥古斯丁,已经可以做到不去犯罪。笔者认为人真的要被净化,才配称得上是基督徒。这种净化是自己毫无遮掩,行出来、说出来的都是洁净的,能荣神益人的。很多时候,人的怒火,只是自己按耐住,有些明知道错的事,不该讲的话,要不就直接犯了,要不也只是自己按耐着而己。而这种被净化,就是所有俗世的yuwang都在未起之前,已经被净化掉了,无须按耐自己,而是被主的血涂抹了一切罪的苗头,真正活出主耶稣的样式。

然而,笔者不禁在想,这种净化与佛学的无欲无求是否又是一样的境界呢?

是不相同的。因为神并不是让人无欲无求,而是让人热爱洁净的生活。既然让人热爱生活,人所热爱的一定是优质的生活而不是贫困的生活。所以基督徒追求优质的生活是对的,但必须通过公义、良善、纯全的方式获得。而佛学中的无欲无求,则是对万事万物都毫无追求的,也不做任何尝试去满足需要。神要人,待人处事必须公义良善,行事动机必须是纯全圣洁的。这样人就能活出神的样式来。如果人能够长久如此行,无论大事小事都如此行,一生如此,就是被净化了,无论有什么yuwang,也不会通过带罪xing的手段去获得。成为真正的基督徒,有份于天国。

明白原来奥古斯丁,靠着神,全然被洁净,是本次阅读最深的得着。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