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读后感(精选32篇)
三国时期,北方的曹操兵多粮足,为了统一天下他准备把江东的孙权灭掉。曹操带了八十万大军讨伐江东,江东的大臣大部分提议投降,也有人主张战斗、想法不同,这让江东君主孙权很是左右为难,大将军周瑜力主抗操,他提出曹操有三大弱点:一、曹操后方不稳,北方有韩遂等人作乱。二、曹军不善于水战。三、曹军长途远征疲惫不堪,曹操必败无疑,孙权决定联合刘备共抗曹操,他们费劲心思、绞尽脑汁想了计策,还请诸葛亮借了东风,火烧连环船。在孙刘团结对敌下,曹操大败而归,从而构成三足鼎立。
这就是三国里的火烧赤壁,这个史记告诉我们,孙权虽然势力小但团结一致,而曹操小看了孙权所以败给孙权,告诫我们平时不管在什么状况下都不能骄傲。
今天,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作文,主要讲诉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农夫,由于经常食不果腹,所以他每天都必须坚持到田地辛苦劳作。
有一天,当他正在专心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出来。由于速度太快,它还没来得及收力就已经撞死在田边的树桩上啦。
这时,农夫又惊又喜,天下还有这等好事。于是他将野兔带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想,要是天天都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这,那我岂不是以后都不用劳动啦。于是,农夫从此就荒废了自己的田地,每天就在那个树桩旁边等待着,等待着……
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人不能够企图不劳而获,只有自己脚踏实地,才能将日子好好过下去。
《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写的比较像《鲁滨逊漂流记》,都是写独自一人在孤岛上生存,到最后被救走的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在海豚岛上的印第安人——卡拉娜,她在孤岛上孤零零生活了18年,一直等待船只的到来。一开始他们遇到阿留申人的杀害,于是离开海豚岛到东方去居住,他们离开时,留下了卡拉娜和她的弟弟——拉莫,有一次拉莫外出,结果被咬死了,只剩下卡拉娜一人在海豚岛上居住,于是她独自修建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用具,与野狗斗争,历尽艰险才生存下来。
这本书主要就写卡拉娜的毅力和智慧,说她有毅力是因为她在岛上生活了18年,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并且去捕杀猎物吃,而且还驯服了野狗首领,坚持生存下来。说她有智慧是因为她这18年来,她都是用自己制作的武器和捕鱼工具生存下去的,而且还独自造船,外出航海。她为什么有毅力和智慧呢?因为她有着求生的欲望,有这个信念,信念就可以指引着她去做,所以说信念就是奇迹!只要有信念,什么都有可能成功!无论有什么坎坷,但我们还是要往前走啊!卡拉娜就是因为有着生的信念,所以她做到了,她一个人在孤岛上生存了整整18年,难道这不是一个奇迹吗?如果她想死,那么她就绝对不可能能在这里生活18年!信念就是奇迹……
看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主角萨默吸引了。萨默被病魔缠身,生活中又接二连三的遇到挫折,可是又还是那么乐观、积极的面对每一天。
萨默12岁那年家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坏运气。他们从日本到了美国,可留在日本的亲戚却病了,爸爸和妈妈要回去照顾他们;弟弟交不到一个朋友;而她因为疾病死里逃生;而年迈的外公和外婆又要重新开始工作......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坏运气,比如平时考试明明已经经了全力可是却没有得到理想的成绩,会让人感到非常失落。但萨摩不会,她在收割麦田那段异常辛苦的旅途中,把一切困难转化成了力量。明天会有好运气,这是一种多么乐观的态度啊!
我很喜欢书里前言中的一句话:谁都不能躲开迎面飞来的坏运气,谁都不能拒绝前方困难的出现,但是这些经历最终都会变成积淀。积淀多一点,面对明天的勇气和从容就会多一点。压力不会停止向你飞来,内心的思考和挣扎也不会停止,同样象征希望的好运气也不会避开你。活在当下,相信明天一定会有好运气!
不要探寻所有我无为的迷惘,我污浊可我热爱飞翔。
——题记
狼,一种从来都披挂着“坏蛋”称号的动物。可在今年过年时,一部大片《狼图腾》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影片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去锡林郭勒草原插队,掏狼崽、养狼等与狼共同生活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大雪天,狼群把黄羊赶入“大雪湖”为了来年小狼有食物,“大雪湖”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柜,黄羊被困在其中并冻死。每年牧民在黄羊被困在大雪湖的第二天,会来到那里大聚餐,并带走一部分。而这件事被外来户听说,用一台收音机换取一位牧民口中的大雪湖的位置,连夜把牧民留下给狼的所有黄羊全部运走,倒置狼群最后无奈之下攻击人类养的圈里的羊。这时,我觉得老牧民说的对,“我们已经拿的够多了”,是啊,人们要有节制,贪欲要控制,狼也是有生命的,狼虽然会吃掉弱小生灵,可草原正因为有了它,生态才得以平衡。
另一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电影结束后,片尾曲播放的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位狼演员都是有名字的,这再次体现出人们对狼、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
这部影片中,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有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我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不要怀疑我踉跄的荣耀,我渺小可我眷恋流放。
暑假我读了一些书,是《森林报·夏》、《森林报·秋》、《森林报·冬》……我最感兴趣的是《森林报·冬》,作者是维·比安基,说的冬天森林里动物还有植物的事情,里面主要讲的栏目有:“太阳组诗——十二月、冬天是一本书、林中轶事、农事、都市奇观、域外新闻、维利卡若夫讲的故事、猎事、呼叫各地。内容非常精彩,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围绕森林,《森林报》以新闻的形式和诗歌的语言描绘森林中动植物冬季的变化,显现出大千世界的生态,表现出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热爱,含着诗情画意和童心童趣。
读完这本书,森林是大自然的京都,我们是大自然的儿女,我们要和大自然和谐相处,我们要爱护森林,爱护大自然。在生态濒临危机的今天,我们要知道森林的重要性,同那些破坏森林的人作斗争。这本书是一份少年报,一本自然教科书,读完让我受益匪浅。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我觉得《我爱唠叨的妈妈》是一本有趣的故事,我一看到题目,就觉得奇怪,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有一个叫安美娜的女孩,她的妈妈很唠叨。有一天,她在学校摔倒了,来到了反唠叨国家,她是女王。那里有很多的犯人,就是爱唠叨的大人,安美娜用打屁股、吃难吃的果子来让爱唠叨的大人,变成反唠叨的人,但是还有些人坚持唠叨,安美娜就让他们从河岸穿过结了冰的河面,跳进河里。就在这时,她回到了学校。第二天,她给自己做了《反唠叨方案》,给妈妈看,然后就上学了。
不久举行了一个反唠叨大赛,选手是安美娜,她通过与爸爸、姥姥、老师、妈妈唠叨大魔王的反唠叨比赛,成为了反唠叨女王。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爸爸妈妈唠叨你,是因为他们爱你,是为了纠正我们的坏习惯。如果我们有好的习惯,那么爸爸妈妈就不会使劲唠叨我们了,所以,我爱爸爸妈妈!
寒假里我读了《少儿版水浒》这本书,虽然只看了一半,但是我已经感觉这本书相当精彩。其中《拳打镇关西》这个故事,写得好像拍电影一样,一幕幕生动的场景,一句句个性鲜明的对白,深深把我吸引。
我特别喜欢鲁达这个人物,因为他不但劫强扶弱,豪爽重义,而且还粗中有细,颇有机智。当鲁达听说金老汉父女受郑屠的欺凌后,虽然怒不可遏,但是他还是先看住店小二,不让他去通风报信,等金老汉父女走远了才去状元桥找郑屠算账。在与郑屠的对峙中,他故意刁难郑屠,先要十斤精肉,让郑屠剁成臊子,接着又要十斤肥肉,也让郑屠剁成臊子,最后再要十斤软骨,仍然要郑屠剁成臊子,在郑屠筋疲力尽,恼羞成怒之际,鲁达只三拳就结束了这个“镇关西”的性命。从整件事情的处理上就可以看出,鲁达不但有勇而且有谋。
今天,我们全班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一起观看了动画片《家风家规》。看完了这部动画片,很多地方都深深打动了我。
这部动画片一共有十二篇——爱国篇、诚信篇、节俭篇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便是爱国篇了!
爱国篇主要讲了宋朝著名文学家范仲淹因为指责皇帝废除了王后,又指责宰相乱立官职,而遭受到了“三度出京”的故事。虽然被贬成小官被流放到边境,但范仲淹仍然为老百姓着想,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这种忧国忧民的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回到今天,就拿大家生活中熟知的汽车来说吧。日本品牌汽车在每月的汽车销售榜里,至少有一款上了前三。现在,日本品牌汽车的4S店无论在什么时候,一走进大厅,便看见一位位销售人员和许多客人正在忙碌地交谈着,展厅里真是“门庭若市”呀!难道大家都忘了七十多年前的抗日战争,忘了那一个个为建设新中国而献出宝贵生命的烈士,忘了鱼岛事件?
人们平时选购汽车时,仅仅只想到了日本车省油,却忘了每月上万辆的销售量,给日本“捐献”了至少几千万元的人民币。只有有了“大家”才会有“小家”。因此,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一起自觉地拒绝日货,为我们的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爱国,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都会想起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爱哭鬼”。不管是别人的嘲笑,还是自己的困难,只要是关系到自己的,都会躲在角落哭。有一次,黛玉经过贾母房间门口。听见贾母说贾宝玉要和薛宝钗结婚,便伤心过度,天天茶饭不思,最后伤心而死。
《红楼梦》里第2个主人公是:贾宝玉。贾宝玉是一位尊重他人的人。他反对‘男尊女卑’的现象,对女仆就像是对亲人一样,百般呵护。宝玉还追求完美,一种特别的美,一种令人尊重的美。
另外,还有一位女士。她就是薛宝钗。薛宝钗是一位为人大方、心度大量的人。她不像王熙凤一样,心胸狭窄、贪财的人。
《红楼梦》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啊!它用精美的语言,描写了一幅幅图画,介绍了一位位人物,使我们增长见识。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风霜雨雪、寒来暑往,五年的读书生活让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城南旧事》让我感受到了英子的善良与可爱;《呼兰河传》让我看到了一个慈祥的祖父;《夏日历险》让我学会了永不放弃……无数个高尚的人物都伴随着书本翻动的声音刻在了我的脑海中,而最能震撼我心灵并一直鼓励我前行的却是漂流的鲁滨逊身上所演绎的坚强与勇敢。
因为出海遇难,鲁滨逊一个人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可他用自己求生的欲望和辛勤的双手活了整整二十八年!这些年中,他一个人遇到了常人想象不到的困难和挫折,但是他从未放弃,通过自己不懈的坚持,度过了不同寻常的二十八年,最后他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想如果不是这种坚强和勇敢,他又怎么可能创造生存的希望呢?
看着鲁滨逊的经历,不禁想到了年少的我们,在爸爸妈妈的宠爱和呵护下,我们一直过着“小皇帝”“小公主”样的生活呢。遇到困难我们选择逃避,遭受失败我们一蹶不振,其实,我们也应该像鲁宾逊那样,用坚强的毅力和勇敢的精神为自己的生活增光添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像鲁滨逊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吧,相信无论发生什么,只要坚持就有希望。
童年是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快乐;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
一个调皮捣蛋的“智多星”与另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傻”一起生活,姑妈是个脾气很好的大胖子,姑父特别瘦,脾气暴躁,还很笨。另外还有胆小如鼠的张潇洒,电视小子林第一,患有心脏病的金妞……朱多星是小沙的哥哥,是一个满脑子都是鬼点子的调皮蛋。他为了发财,去学校的沙滩里淘金,弄得满头满脸都是沙子,还因破坏公物被校长批评。他为了得到小贩的一百元钱,苦练半分钟吃两个烧饼的绝技,离成功只差一步时,小贩却失踪了。为了得到五元钱,他当起了剃头大师----把小沙的头发剪得坑坑洼洼,像癞痢头一样。小沙父子却倒霉了,小沙被迫剃了光头,姑父的睡衣上头发除不净,每天夜里像捉跳蚤一样捉睡衣上的头发。
虽然每次都是自作自受,他的想象力和顽皮的童心也给大家和他自己带来了快乐。无论是朱多星还是小沙,他们调皮、聪明、乐观,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向我们展示了童年的快乐与想象。
草房子,艾的清香苦涩,默默流淌着的河流,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可爱的孩子们-----这就是油麻地。这就是《草房子》。
故事记录着一个个催人泪下的故事,善良,坚强,勇气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触动人心的人性之美。
秦大奶奶最令我感动,从对油麻地学校的憎恨到对这个地方无限的爱的转变,无不是人性里那最原始的爱和善良。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杜小康,曾经是一个生长在红门下的少爷,可是一夜之间便一无所有,他不得不放弃学业,挑起了家里沉重的负担。可是他并没有放弃生活,让我看到了他那份坚韧。他让我明白额苦难来临我们应该用微笑去面对,不能逃避。
最让我羡慕的应该就是桑桑和月月那种隐隐约约的好感,那种互相关心却似相距千里之外,那种爱情阶段最美好的情愫令人羡慕。
草房子的故事-----孩子满街嬉戏追闹,犯错误后的惶恐,一个个美好纯真的愿望。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品味的书。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一个人的性格可以被一件事而改变,一个人的心灵可以被一篇文章而震撼。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著名散文家朱自清的文章《匆匆》,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不能白白走这一遭的主题思想。读了这篇文章,深深地触动了。
是啊1正如朱自清先生说的那样“我们的日子如轻烟,被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时光匆匆,稍纵即逝。四千多的日子也已经从我的手中溜走了。时间与我们形影不离,可是转眼间却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回头看看,有多少时间是过得充实的?快乐的?哪些时间是白白浪费掉的?这一切的时间都不会再回来了,我们看电视的时候是假从电视屏幕上划过;看书的时候时间从字里行间传过去,它们消失的如此的快,无声无息、无影无踪。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那么渺小,却又消失的极快!我们的成长历程何尝不是如此?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们已经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成长成一个少年,一个明天,又一个明天……明天真多,如果一个人在等待中度过,那么他将 虚度光阴,一事无成。早晨看河水东流去,傍晚看夕阳西下。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了。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
19世纪末,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捧出一部《昆虫记》,世界响起了一片赞叹之声。
《昆虫记》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着。它熔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
时间过去了半个多世纪,90年代末,中国读书界再度掀起“法布尔热“,书市上几种《昆虫记》的摘译本、缩编本都大受欢迎。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你是我的哥》,这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
从丧父的可小如在和妈妈、小哥一起相依为命度过四年之后,又不得不接纳了两个家庭新成员: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儿子—一个比她大几岁的鲁奇。
对于表面上有点大大咧咧而内心十分敏感的小如来说,家里突然多出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大哥,心里的感觉总是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鲁奇,他的外表又酷又帅,而性格十分桀骜不驯。和这样的人每天都要相处一室,忍受他的种种坏毛病和坏脾气,并且,凭空还要把他当成大哥,令小如心生烦恼。而多少有点自私和偏心的妈妈,又不善于调解儿女之间的矛盾,所以对鲁奇的讨厌、憎恶、和鲁奇的斗争,构成了少女小如日复一日的生活内容,一直到鲁奇在学校惹事被迫离家去闯荡社会……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一直没能平静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能够体会和理解,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什么是珍惜。我记得我和哥哥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打架,不在的时候就非常想念。看了这本书,让我更加珍惜亲情,珍惜和亲人相处的每一天,更加爱我的亲人和朋友。我很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名字叫做:《酷虫学校》。这本书里面许许多多的小虫子,还有虫子老师呢!在这本书里,我又认识了许多我不认识的小虫子,它们都有自己的特长,显得很厉害的样子。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夜晚飞行大赛的这一篇。这一篇的主要内容就是:酷虫学校的夜晚飞行大赛就要开始了,每班的同学们都在选参赛选手,飞虫班的选手有两个,一个是灯蛾,另一个是蚊子,它们最擅长在晚上飞行。甲虫班的选手也有两个,一个是萤火虫,另一个是鹿角虫。夜晚的比赛开始了,可是萤火虫还是不出场,鹿角虫就去问她,萤火虫说:“我是女生,女的萤火虫是不会飞的。”这让鹿角虫大吃一惊,独角仙听了差一点一屁股坐在地上,最后,甲虫班换了一个选手,它们在共同的努力下赢得了胜利。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要团结友爱,才能得到胜利。我以后,一定要多多帮助大家,这样大家会得到快乐,我自己也会感到快乐。我要永远记住这个道理,团结就是胜利。
今天,我学习了《将相和》,我认识了聪明大度的蔺相如,也了解了知错就改的廉颇。同时我也懂得了一句尊重话语的重要性。
经过“完璧归赵”和“渑池会”,蔺相如为赵王立了大功,当赵王封蔺相如为上卿,职位高于廉颇时,廉颇很不服气,他对别人说自己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而蔺相如没什么能耐,靠一张嘴就爬到他头上去了。在他说蔺相如时,甚至连蔺相如三个字都不称呼,而是说‘他蔺相如’。称呼的差异,造成了多大的不同啊!蔺相如称呼廉颇时,也没有称他廉颇,而是更加尊重地叫‘廉将军’。一句尊重的话,就让两位大将和好了。尊重,才能创造友谊,创造和谐。
尊重,就要注重细节,一句尊重的话既尊重了别人,也能赢得别人对你的尊重。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纳特。
这本书讲了小主人公玛丽因为从小没得到父母的关爱,再加上仆人对她的百依百顺,造就了她脾气暴躁,而由于不活动而很少吃饭,面黄肌瘦。后来,她的父母因为霍乱而死去,因此,她来到了米赛尔斯威特庄园。在女仆玛莎的“教导”下,小玛丽不再那么讨人厌了。后来她来到果园认识了本和他那可爱的红腹小鸟,小鸟带领玛丽找到了因为庄园主人科伦温先生失去了妻子而封闭了的秘密花园的钥匙,从此小玛丽每天都会来到“秘密花园”来料理花园。她把秘密告诉了玛莎的弟弟狄肯,请他协助自己。在两人的照料下,两人使得花儿茁壮成长,也使一个害怕死亡,心灵阴暗的少年林肯变得生龙活虎。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不要动不动就乱发脾气,这样会令人讨厌。要多做运动,多呼吸新鲜空气,在花丛柳林中体会大自然的魅力,找到属于自己心中的秘密花园。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薄荷香女孩》的书,这本书无论是从内容还是从外貌上我都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为浅蓝色,直入女孩的内心。
这本书由著名作家谢倩霓编写,这本书主要讲了:生长在秀水的一对姐妹花双双考入蓝湖高中,可是,一周后萧萧离开了蓝湖高中,在学校里江荷没有朋友,当她加入了“星星索女合唱团”后她认识了男生莫剑锋、女孩小吉,她的生活开始改变。当她发现文艺委员罗兰的秘密后她阻止了罗兰,因为一次合唱她在蓝湖高中也受到了欢迎。
许多人以为“江荷”这个名字中的“荷”字是指“荷花”的"荷 ",其实那个“荷”是指“薄荷”的“荷”。尔江荷就像一株薄荷草一样顽强的生存着,我很欣赏江荷这般的勇气。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充分满勇气地去做,在完美完成这些事情前你可能会吃一些苦头;但是只要坚持就一定能成功。还明白了:在成长的道路上,有朋友陪伴着,有家人关心着,就一定要付出全力完成一件事,无论成功与否。
读了这本书后,我会快乐地、勇敢地面对成长,一定会的!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名字叫《五彩池》,是我们课文后面选读课文中的一篇,它主要描写了作者小时候听奶奶讲,西方有座昆仑山,山上有个五彩池,池里面的水五颜六色,有黄的、蓝的、红的、绿的、紫的。作者以为这是真实的故事,就一直梦想和山上的神仙一起腾云驾雾去看一看。到了后来,作者夏天到四川松潘旅游,便发现五彩的瑶池原来不在天上,而在人间。他到了五彩池那个地方,那里的泉水就是五颜六色的,但水用瓢舀上来以后又变成清的了。池子的形状也不一样,各有特色。有的像个菜碟,有的像镰刀,有的像盘子等等。水为什么会变色呢?原来是因为池底长着许多形状大小不一,颜色不同的石笋,所以真正的五彩池它不在天上,而在人间。整篇文章的结构、修辞手法很好,是一篇非常优美的文章。
读了《五彩池》后,我感受到了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意图。因为现实中的五彩池非常美,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又结合小时候的故事,所以作者的笔下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神话幻境中的美丽五彩池。优美的景色,优美的文章,表露的是作者对五彩池的喜爱之情,所以老师也就选择这篇文章来让我们阅读学习。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我们应该要多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既增长了见识,又锻炼了自己的体力,何乐而不为呢?我梦想着要像作者一样去走一走,看一看,游历于山水之间,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哦!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今天学了郑振铎的《猫》,感触很多。郑振铎先生因为冤屈了一只猫内心充满了自责,以至永不养猫。我呢,这样的事我就没有吗?很多年前,有一个学生,写字很潦草,是我教育学生的反秒教材。有一天,批作业时发现他的作业特别工整,我很奇怪,他不可能写这样的,一定是别人代写的。我生气了,就为他找人代写欺骗我。
把他叫到办公室,不容辩解,劈头盖脸的一顿狠批。最后,我让他写出深刻的检查,第二天交给我。
他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我看见,两滴大大的泪流了下来。我的心不禁一颤,难道有什么不对吗?一直到晚上,我都感觉我做错了什么。忍不住拨通了他家的电话。他妈妈告诉我,他回家后就开始做作业,而且特别认真。她问我,你是怎么教育孩子的,昨天,我逼着他写了五遍,还没今天写的好呢。
我明白了,是我错怪了孩子啊!这一夜,我都睡好,我错怪了孩子,他该多么难过啊。 第二天,早早的来到教室,我拿过他的作业,竟然比昨天写的还好。我说:“孩子们,我要向…..道歉”没等我说完他竟哽咽的说不出话:“老师,是我以前做的不好,今后我一定努力。” 孩子,你竟没有一句怨言吗?这次真的是老师错了呀!
好多年过去了,想起这件事我就内疚。去年教师节,我收到他从大学寄来的贺卡。他说:“我的字现在是最好的,我感谢你曾经对我的严格要求。”我惭愧的无地自容,他在讽刺我了!
我拨通了他的电话:“你还生老师的气吗?”他竟然很吃惊:“老师,你说什么呢?”我说起了那次的事,他说,我没想到你能面对全班同学向我道歉,从那时起我就下决心不让你失望。
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让它成为我内心永远的阴影了。 今天,学了这篇课文,我对作者的心情理解的更深刻,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伊索寓言》。其中有一篇名为《蚊子与狮子》的寓言,我深受启发。
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己强大的人,也会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骄傲自满的人一定会得到惩罚,最终会落到和蚊子一样的下场。
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稳定,有时候能考出全班瞩目的第一名,有时又只能考六、七十分。过去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读了这则寓言,我终于明白了那是骄傲自满的缘故。每当考了第一名时,我总是沾沾自喜,认为下一次的第一名也是稳拿,可下一次考试时成绩总是不理想。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今后我要更加刻苦学习,不骄傲自满,争取学习成绩保持名列前茅。
《红豺》是中国着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篇着名小说,它内容感人,我很喜欢。
《红豺》这本主要写的是:住在草原的母豺火烧云生下了两只小红豺,就在小红豺一个月大的时候,洞里来了一匹大灰母狼,咬死了两只小红豺,出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火烧云在一次捕猎中看见大灰母狼被捕兽器抓住了,动弹不得,它旁边还有两只小狼崽。出于报复心理,火烧云咬死了一只小灰狼崽,大灰母狼由于悲伤过度而死了,还有一只漂亮的黄毛小狼崽被它叼到了洞里,并起名叫甜点心,打算等把它养大后吃掉。但是不知为什么,在喂过它一次奶后,怎么也舍不得吃掉它,小狼崽渐渐长大了,不久就比火烧云还要高大。在一次捕猎中,火烧云为了救甜点心而失去了左前腿,变成了一只断腿豺,全靠甜点心出去捕猎才活了下来。但甜点心到了找配偶的时候,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不挨饿,和一只强壮公野猪同归于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