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精选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后,一个高大的形象顿时浮现在我心中,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丹尼尔·笛福,英国作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丰富的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和欧洲的“小说之父”。其作品可读性强,他所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在当时有很大影响,至今是雅俗共赏的名著。主要构架为:主人公个人通过努力,靠智慧和勇敢战胜困难,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
它主要讲了:鲁滨逊,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顾父母反对,执意航海。他先后几次出海,赚过些钱,也学会了些种植。后来他漂流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他救下过星期五,他用仅有的一些资源建起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他靠自己的力量,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经过星期五的侦查,在历经种种困难,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
鲁滨逊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生活了近28年。他遇事冷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么?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伟大的作家丹尼尔笛斯的作品。
读完这本书后,我十分佩服鲁滨逊,因为,他可以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独自生存28年。28年里,有多少艰难险阻需要鲁滨逊去战胜。他真是一个具有超人的智慧、勇气和毅力的人。
在荒岛上,他没有朋友,孤独无助,也没有足够的食物,更没有住处,可是他用自己的双手证明了一切:只有用双手去劳动,才能生存下来。他在岛上没有了淡水源,他就不停地寻找,果真找到。没有了粮食,他决定把船上的小麦种子在自己住的山洞旁,播下种子后,每天浇水除草捉虫,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第二年的秋天结了果实。他还凭着自己的智慧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甚至还做了一些家具。他通过自己的双手不辍劳作,不仅使自己顽强地活了下来,还救了一些人。其中的一个船长为了报答鲁滨逊的救命之恩,用自己的船把鲁滨逊送回家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不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低头,不轻言放弃,就能克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正如作者丹尼尔笛斯在书中说过:“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还要可怕一万倍。”一个具有大无畏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我读过很多书,最喜欢看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它让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书中讲的是,一个名叫鲁滨逊的人,他从小就渴望冒险,长大以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这本来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但却因为遭遇不幸,而改变了鲁滨逊的一生。他在出海的途中,遇到了大风大浪,把船给沉了,鲁滨逊也是因此,才漂到了无人岛上,开始了艰难险阻的生活。
他在小岛上学会了怎样去面对生活,怎样捕捉食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有一次,他发现岛上有一群野人,正在吃他们的俘虏,他马上拿出武器,与野人展开了一场战斗。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真想跷起大拇指对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说:“你太了不起了!”
如果,我也漂流到这样一个小岛上,会多么地惊慌啊!我不禁想起了生活中常见的一幕幕场景:有些同学放了学,连书包都要爷爷奶奶背;有的还很挑食……我觉得,父母应该让我们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培养我们的生活自理能力。
鲁滨逊的名字将永远记在我的心中。《鲁滨逊漂流记》这部世界名著,将永远闪亮。
今天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冒险航海的书。它是佳作必读丛书。
主要讲了鲁滨逊从小就喜欢幻想,一心想出海远游。父亲却担心鲁滨逊航海给他带来不幸,他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
在他十八岁那一年他离家出走既没同父母商量又不给他们捎个话,做起了航海。
在他第一次上船的时候就晕船了,感到了难过要命,又非常害怕。这时他很后悔自己不听父命。路途中又遇到了风暴,这让他更后悔他说路途一结束就回家。但是当他安全就把刚说的话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仗义的人,有人遇到危险就救。比如当发现食人族吃人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的同胞就发怒了拿起枪就打,从来不顾及自己的安危。他还是一个聪明能干的人,在一个荒岛上一无所有。在岛上克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生存,竟然再一个荒岛上生存了24年,还囤积了很多粮食还养了山羊······
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一个人,聪明能干、不怕危险,非常有毅力。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既好看又有趣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叫鲁滨逊的人,它机智又勇敢,是一位值得我们敬佩的人。
1651年9月1日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一起登上了一艘开往伦敦的船,他们在海上遇到了两次暴风的袭击,第二次暴风的时候,其他人都跌进了海里,就他自己一人摆脱了死亡的阴影,但是他被飘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在这个孤岛上,他一个人遇到了各种想不到的困难,但是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聪明的才智,都一一克服掉了。他把船上有用的东西都一趟一趟地搬了下来,有粮食,有饼,有甘蔗酒,有鸟枪、枪,有火药、子弹,有锯子,有斧头,有锤子等等。他还用从船上拿下来的木头自己盖房子,用自己带的种子自己种庄稼,还找到了一个山洞,正好当他储藏东西的地方。他还养了很多羊。想吃肉的话就杀一只羊吃,还喝羊奶,他还让野人当他的仆人,教野人说话,穿衣服,不吃人肉,而且他在岛上竟奇迹般的活了25年。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的潜能是很大的,只要你去做,就一定会成功!
今天,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看完后,我只想说一句话“鲁滨逊真是个勇敢,聪明,有信心的人!”
故事经过大概是这样的:鲁滨逊是英国人,他很喜欢坐船远航。有一次他乘船时遇到风暴,被刮倒了一个小岛上。除了他,船上人全部丧命。他没有失去信心,而是积极向上,亲手把这个小岛打造成“花果山”;他机智和食人族斗智斗勇,还从食人族嘴下救了一个准备要被吃的人,他变成了鲁滨逊的仆人“星期五”他凭着自己顽强的信心战胜了“痢疾”和各种疾病。最后,他被一个过往的商船所救。
看完后,我便浮想联翩,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被无情的风暴刮的这个岛。我会活下去吗?我也许会被猛兽吃掉,也许会病死,也许会饿死。而鲁滨逊呢?他在面对种种困难时,都会做出正确的决定。他一个人住在一个荒岛。还有野人的危机,他也没有害怕。
我是一个做事冲动的人,看完这本书后,我悟出一个道理:你一时的冲动,就会换来一时的不辛!
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发现非常好看,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要细心,要有耐心,所以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嘛。”
它讲的是一个热爱航海的青年不听父母的话,私自出海并且最后流落荒岛却存活了下来的故事。故事主人公的名字想必就在书名里,可他的全名是叫鲁滨逊·克鲁索。他前后共遭遇了海上风暴,海盗,在一个荒岛上安了家之后又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小鸟和兔子偷吃种子、遇见野人,但交了一个朋友,总之是凶多吉少啊!朋友是一个野人,鲁滨逊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因为结识他是在星期五。鲁滨逊教他学会了英语和基本的礼仪,后来他俩又智取了一艘有叛变船员的船,船长为感谢他们,送了两套服装给他们,还把他们送回了家。那时鲁滨逊的父母早已去世,鲁滨逊只有去找他表哥,他表哥很庆幸他能回来,更不相信他能回来,故事到这就结束了。
这个故事带给了我非常大的收获,例如:做事要有耐心,不能慌张,必须留意细节,把手上的所有活都干精,努力做好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是儿童文学宝库中的不朽名著。
小说讲述的是在航行的过程中,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家,在和海上航行的过程中因为遇上了大风暴,轮船沉没了。鲁滨逊孤身一人在岛上生活了29年。在荒岛上,他借《圣经》消除孤寂和绝望,用船上的工具建造房子,学会了烤面包,与野人搏斗,解救野人星期五……
我特别崇拜鲁滨逊,因为他在遭遇逆境中不放弃,并且坚持了下来。虽然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但他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顽强不屈,奋发搏斗。他惊人的毅力让我折服。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说了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对今天的广大青年来说,阅读这部作品,可以激励他们勇于冒险,坚持进取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只有如此,才能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不断创造奇迹。
要说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数《鲁滨逊漂流记》啦!这部小说发表于1719年同年又写了续篇,英国航海家罗吉斯的《环球巡航记》披露一件奇闻:一个水手被抛在距智利海岸五百海里的荒岛上,子然一身,竟活了四年多,这件奇闻就成为笛福写作《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描写的主人公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告,喜欢冒险,曾三次远航,终于遇难荒岛,他以不屈不挠的毅力、辛勤的劳动,不仅能生存下来,而且改变了生活环境。
鲁滨逊不顾一切的完成自己的梦想,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以坚持不懈的努力的和毅力创造了奇迹,而拿我和鲁滨逊来比,区别可真是太大啦!鲁滨逊能坚持,遇到困难,毫不退缩,而我遇到小小的挫折就想放弃。鲁滨逊为了他的梦想坚持不懈,而我的梦想天天变,觉得那个太累,这个也累。鲁滨逊能遇到困难不退缩为什么我做不到?鲁滨逊能为了梦想不故一切,为什么我做不到?我一定要像鲁滨逊那样,在困难中,以百折不屈,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来创造奇迹!
我读过很多书,让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鲁滨逊漂流记》。那场景我现在还历历在目。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独自一人在家。所有作业都做完了,我正想着要做些什么时候,突然看见《鲁滨逊漂流记》躺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爸爸给我借来的书,这几天都没空,正好现在有空看一看。我顺手翻开把那本《鲁滨逊漂流记》看起来了,我越看越入迷。“哇,鲁滨逊,驯服了一个野人,他可真厉害呀。”我的心情随着故事一上一下,一起一伏。我不得不佩服鲁滨逊身上的勇气和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鲁滨逊的开创精神,读到了他看见野人的那一段后,我的背直冒冷汗,好像我背后就有一个野人拿着人头,手起刀落,把我的头也给拿回家,现在想起来也感觉背上也直冒冷汗。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鲁滨逊的机智、勇敢和力量,我学到不会做的事多想,不要做“宝妈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