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漂亮的编辑帮家人们分享的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优秀9篇】,仅供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在《朝花夕拾》这篇散文集中刻画了许多人物形象。如鲁迅的童年玩伴闰土长大后受当时社会的压)○(迫变成了一个神情麻木,少言寡语的人。以及他的父亲,衍太太,范爱农的人物。这是这些性格异样的人物。使鲁迅理性的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合法制度,他很讽刺社会,鲁迅也在书中对从小带她的女工长妈妈阿长进行了许多人物刻画,她也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许多习俗,像在早晨吃福橘,还要鲁迅对她说:“阿妈恭喜恭喜。”等等。有一次,她踩死了我最喜欢的小白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她虽然粗鲁,但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他知道鲁迅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买来了《山海经》。因为阿长对鲁迅所做的一切鲁迅也很感动,最后表述了对长妈妈的深深的爱,至于那只鲁迅最爱的老鼠,鲁迅也将它放下了。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第一次看《朝花夕拾》的时候,感觉不像是名字,反而像是朋友在和你聊天。原来这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在读《无常》这一章,正好是整本书的一半。《无常》和之前《五猖獗会议》上的堂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喜欢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么详细呢?从此鲁迅小时候一定很好玩,但主要体现了鲁迅思想中爱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真的很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我觉得这篇文章一定有很深的含义。看来我要慢慢渗透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老鼠与阿长和〈山海经〉》但我对这本书最感兴趣的是,一开始,读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听故事一样。文章中的鲁迅一五一十地说了他讨厌猫的原因。说实话,我也很讨厌猫,因为它吃了我最喜欢的红烧鱼。但是,如果我当时把这件事记录下来,就可以和鲁迅先生媲美了,题目叫“我”·猫·虽然我平时不喜欢老鼠,但是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老鼠也不错!但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时,我感到有点生气,也为鲁迅失去隐鼠感到遗憾。我觉得阿长真的很坏。他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名强加给了猫!让鲁迅错怪猫!
从看阿长和《山海经》开始,我现在不恨她了。虽然阿张嘴多,礼仪多,但她直爽淳朴,能帮鲁迅买《山海经》,性格也不错。
《朝花夕拾》的资料很短,但并不缺乏经典。看来要想看透这本书,还是要好好体会的!
我手捧着《朝花夕拾》,独自坐在窗前,感受这阵阵书香,品味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年幼时的童真。
这本书介绍了鲁迅在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经历,与对往年的亲人、同学、朋友和师长浓浓的怀念之情。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出了在旧社会时生活的场景,创作出了这经典之作。
在《朝花夕拾》,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此文开头,作者便连续使用了两个“不必说”。用这两个“不必说”概括地写出了百草园中的各种风景,紧接着的“单是”细致的描写出了百草园中的一下景观。连百草园中的一角都趣味无穷,让人如此回味,那么整个百草园就更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这种详略得当的写法更加突出了“百草园”是“我的乐园”的特点。
鲁迅在幼年是胆子非常小,对于那些“牛鬼蛇神”总是保持着敬畏的心态。因为害怕传说中的赤链蛇——“美女蛇”,看见较长的草就敬而远之。他对美女蛇的害怕,不只有在听完故事后的一点时间,而且还特别希望拥有一只传说中能够杀死美女蛇的“飞蜈蚣”,把装有它的匣子放在枕边,以求保卫自己的平安。
鲁迅先生所撰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早晨盛开的野花,傍晚拾起。”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回味了自己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抒发了自己怀念过去的情怀。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今年寒假我看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齐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十分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我十分喜欢鲁迅的《朝花夕拾》。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她位于北京市西北部郊区海淀区东部。原为清代一座大型皇家御苑,占地约5200亩,平面局呈倒置的品字型,圆明园由圆明园、长春园、绮春园三园组成,总面积达350公顷。圆明园是一座珍宝馆,里面藏有名人字画、秘府典籍、钟鼎宝器等稀世文物;圆明园也是一座奇花异木之园,名贵花木多达百万株。完整目睹过的西方人把她称为“万园之王”。的确,如果今天还和140年前一样,这座巨型园林就是当之无愧的“万园之王”。遗憾的是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烧杀掳掠,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奔西安,入旗兵丁将基本修复的共约近百座建筑物皆拆抢一空。这帮可恶的强盗,在中国的领土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一座举世闻名的文化宝库,就这样毁于一旦,他们不仅烧毁了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而且使我们中国落后了几十年。圆明园的毁灭,带给我们的不仅是耻辱,更是惨痛的教训,我们要牢记:贫穷就会挨打!落后就会被人欺负!为了不让这段屈辱的历史重演,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让我们一起奋发图强,学好各项本领,让我们的祖国更强大。
回忆就像一块块拼图,需要一个人去复原,自己能够体会到他或她或我的心境,体会出它的味道,开心、悲伤和失落。有时长大的我们回忆童年,就会觉得当初的`自己有点幼稚和可笑,这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回忆就像一场场小雨,最终合在一起,构成一副别有洞天的漫画。回忆就像是照片,眼睛把看到的拍了下来,永远存留在心底。
《朝花夕拾》记录下了鲁迅小时候的游乐园,带给他无限乐趣,在里面与小草、小花、小虫子作伴,一起玩耍。这让我回忆起以小时候,在S楼里,和一些朋友玩。
《朝花夕拾》有很多事,和我的童年相似,比如,鲁迅在三味书屋后面的小院子里,爬山树去摘梅花,我在上一二年级时,学校里,两幢教学楼之间有二棵大树,我抓起地上的枯树枝打树叶,叶子纷纷落下来,仿佛正在下着一场奇特的小雨。又比如小时候遇到了一个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的名字,我此刻还明白,他叫董文博,是我姐的朋友的弟弟。
书就像是一面镜子,能够在里面找到别一个自己;书就像是自己的老家,里面充满了温馨。
我的回忆就是一盆雨水,倾盆而下。
鲁迅一直是我所敬佩的作家,他是一名手握着笔作战的勇士,他希望用文字来改变国民精神。
我记得我学过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在前面一部分花大量的笔墨描写百草园乐趣横生的景象,油蛉在这里低吟浅唱,蟋蟀也在弹琴奏乐,一派自然美好且轻松自在的景象,可见他的童年并不乏味,很天真烂漫热爱自然。而这一切在三味书屋戛然而止。枯燥,严肃,无味,与百草园形成鲜明对比,为此鲁迅不得不自己找乐子,偷偷跑到花园玩,当先生读书入神时,便在地下画画。隐藏在这之中的,是对教育制度的不满,对扼杀儿童天性的批判。相比之下,我们如今的课程是如此丰富。
《父亲的病》这一篇让我印象尤为深刻。文中提到了几位“名医”,而我对他们的行为很是鄙夷。鲁迅的父亲患水肿,请两位名“神医”来看病,诊金出奇的高,开了许多昂贵的药,而他们看病时却草草了事,甚至有些不屑一顾,就这样,鲁迅的父亲最终走向了死亡。
医生,是最神圣的职业,应该对人类起到的贡献,而“神医”在听闻父亲死之后,还天天坐着轿子,悠闲至极。我有些愤怒,这些永贵,拐骗别人钱财,却没有尽到职责,实在可恶,而在知道因为自己的昏庸导致一个生命终结时,还在贪图享乐,四号不感到惭愧羞耻。
如此的社会,引发我们一些深思。鲁迅用他的笔,拆穿假面,使生活在迷雾中的人们恍然大悟。
童年,本是美好的,而在那个腐朽的社会,却是黑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