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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何以》,我有种想哭又有点想笑的感觉。赵默笙和何以琛在一起,确实是个圆满的结局啊。仅仅只有十一万字的小说,能把这个故事描绘到这么动人的程度,不得不说顾漫是个很有实力的女作家,嗯,就是更文速度慢了点儿。《何以》这么一篇十一万字的文章居然连载了七年。记得六年级的时候,不到一年我就写了八万多字然后结局,可是那和漫漫不能比,人家是用自身的感情慢慢酝酿这篇小说的,所以我很佩服乌龟漫。可是当我看见何以玫的番外篇,她自己的心理时,却觉得比正篇更加震撼人心。她自己的哥哥,何以琛,居然是和她不是亲生的,而自己也喜欢这自己的这个邻家过来的男孩,却不敢说。她庆幸的是,何以琛的眼界很高,没有看中哪个女生。可是到后来赵默笙站在她面前,微笑着对她说“你好,我是赵默笙,是你哥哥的女朋友”的时候,我想何以玫已经觉得有种崩溃的感觉了,因为何以玫和何以琛根本就不是兄妹关系。后来当我回顾结局的时候,心中想的不是默笙,而是何以玫——这个可怜的姑娘。或许这就是何以玫的命吧,如果《何以》会出第二部,我希望看见以玫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等待。
安静的夜。
在寂静的有些可怕的校园里漫无目的的散步归来之后,终于读完了顾漫的这本《何以笙箫默》。
何以琛在等待了七年之后终于还是等到了赵默笙,这个让他一辈子难以忘却,难以释怀的女人。故事的结局简单却又真实,没有留给我们太多的想象空间,读完似乎仍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爱?
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他变得残酷,对自己,也对那些一直默默陪在他身边的人,这种伤害,我们不需要知道是否能够得到弥补,因为爱,肯定会有伤害,这是必须承受的,既然如此,那就坦然接受吧。
赵默笙,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写她。我只知道,她在慢慢成熟起来,她没有放弃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幸福,虽然当那份期待已久的幸福不期而至时,她也在与自己苦苦挣扎,可她终究还是把握住了,故事的结局,令人欣慰。
何以玫,站在局外,我们或许会不禁感叹:既生瑜,何生亮!顾漫显然也对这个人物有些同情甚至可怜,在故事的最后又把她单独拿出来另成篇章,不仅没有任何多余之感,反而更加让我们深深的陷入对现实爱情的思考。她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以琛,失去了自己同样弥足珍贵的等待中的青春,失去了自己对真正爱情的那份奢望,虽然这份爱在一开始就注定不属于自己。她学会了一个人慢慢的去习惯,习惯一些人,习惯一些事。“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小屋里,阳台上的那盆花何时盛开过?又在何时花落?花儿的确是开过,为了他,虽然也许那人并不知道,但是当年彼时的那阵芬芳已经证明了那一切。可是现实往往是带着几分残忍,漫长的岁月终究留不住她期待永恒的花香。回过头,再看去,只剩一抹残红在空中摇曳,证明着那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何以玫会很“幸福”,傻傻的幸福着过一辈子,因为那个人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而这不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只是,这份幸福并不是她所能给的。
其实,还有一个人---应晖。他的命运与何以玫竟有几分相似。“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这是他给默笙的最后一封信,遗憾的是默笙没有在关闭信箱的那一瞬间明白过来,这句话里面寄托了应晖太多太多的无奈,或许这也是件幸事,没有让赵默笙在未来的日子里增添更多的愧疚,她已经很累了。有些事,就是如此,仿佛冥冥之中注定一般,没有给我们任何挽回的机会。应晖,你是否后悔过放默笙回国呢?你以为这样会让她对那个人彻底绝望,却最终没有想到那个绝望的人竟是你自己,这多少是上帝与你开了一个玩笑。别怪她,因为她的心从头至尾都未曾放到过你这里,难道不是么?
这个故事,一次又一次的让我想起了《围城》里的故事情节,一样的话题,不一样的结局,到底哪种才是我们所想要的呢?
勇敢去爱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爱,你得到的也将会是爱。
书桌前摆着一盆翠绿色的郁林仙草,嫩绿的叶子焕发着勃勃的生机,传说它的枝头会在春天长出红色的小小果实,虽然冬天已经渐渐来临,但是这凉意丝毫没有阻挡它生命的脉搏。在这个夜里,我仿佛能听到它静静的言语,在对我——这个守候者,诉说着明年春天的故事。
《何以笙箫默》,一个关于执着与等待的故事。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爱时,爱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爱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