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之后他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终最终确立了自我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能够领略不一样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终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终,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本事,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并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礼貌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仅有经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所以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礼貌,生活也愈安定,所以在礼貌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可是,一旦发生了意外,并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细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理解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仅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进取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最近,我看了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世界文学名著,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公狗在美国北部克服种种困难,追求自由的生活。
在困难面前,巴克毫不退缩。有一天,巴克的主人和一群人打赌,赌的是:巴克能拉几磅。有人说:巴克可以拉六百磅或七百磅。巴克的主人说:“巴克可以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然后他们就开始下注一千美元。赌巴克能不能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过了一会儿,巴克就开始拉了。开始的时候雪橇慢慢的动了,后来一直都没停下,一直拉了一百码才停下来。巴克真是好样的,为主人赢来了一千美元。
有一天,巴克第一次不听主人的命令,追求自由。一天早上,其它的狗都起来拉雪橇了,就是巴克没起来,主人用靴子抽打在它的身上,而巴克就毫不动摇,就一直躺着忍受痛苦,最终主人将它抛弃了,它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巴克这种勇敢、不怕困难,追求自由的精神值得我敬佩,这本书真好看,下次我还要看,再一次体会文章里面的意义。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