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余华第七天读后感300字优秀6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200字 篇1

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恶人,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初三,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2000字 篇2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700字 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200字 篇4

《天大的小事》一书,其中一部分是“善不厌勤”。上面说:“西洋人有穷人,也有善人,如何让生活节奏与慈善同步,西洋派有些做法很值得我们用心揣摩——诸如在公共场所设置硕大无比的”衣物捐赠箱“,诸如在其附近放置规格统一的”捐物袋“,看上去,学起来,既简单易行,又事半功倍。”

上面说:“在我剑桥的家里,经常收到一个别具一格的邮件——两个折叠过的大塑料袋,附信写道:请把你不要的干净整洁的衣服放到这些塑料袋里,并于x 月x 日放到你的门口,我们届时会来领取,并捐给 机构转卖……慈善做得如些周到,让它真正成为举手之劳,正中我这种懒人的下怀。于是我把一批早早淘汰又不知道往哪里送的衣服装了满满一口袋,在指定的日期放到门口,晚上回来一看果然被拉走了。”

上面还说:“美国1902 年建立‘慈善超时’,慈善机构借助超市运作方式,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处理、销售市民们们捐赠的旧物,用销售这些物资得到的善款为残疾人、失业者、新移民等兴办各种类型的福利工厂、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安置场所。在加拿大,每周二晚上,人们可以把旧衣物‘扔’到一个固定地方,有需要的人可以去捡。”

读了之后,我想,如果我居住的小区也设一个捐助箱该多好啊。我们的衣服,买的时候都花过成百上千元,穿了一年两年之后,或因为款式、颜色过时了,或因为体型变了穿着不合体了,放在衣橱里除了占地方之外别无他用。前些年,这些不穿的衣服都给了农村的亲戚,那时农村经济条件差,给了他们,他们一脸的感激:“你们穿过的跟新的一样,省了我们的钱了。”如今不同了,尽管他们的经济条件仍然不如我们,但商店里高中低档的服饰很多,打折的,特价的,30 元、50 元,300 元、200 元的衣服比比皆是,人家宁愿花低价穿新的,也不愿再穿我们穿过的“好面料”旧衣服了。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前些日子,我收拾衣橱,收拾出了好几摞各季的旧衣服,有些只穿过一次两次。我试着在农村的亲戚面前问了一下:“有些穿过的衣服,扔了吧,不舍的,给你们吧,怕你们嫌弃。”结果人家和以前不同了,没接话茬。

这次学习期间,我将对旧衣服的烦恼讲给青岛残联的孙理事长听,她说青岛有个叫“笑姐”的爱心助残志愿者团队,专门为残疾人网上募捐衣物,让我上网查一查。

我真是孤陋寡闻。 青岛市民宋桂华以其网名“笑姐”组建的爱心助残志愿者团队,20xx 年11 月就成立了。 救助对象以市残联提供的特困残疾人家庭为主,其他特困家庭助困救急为辅。救助方式为入村到户,直接将捐助物品送到残疾特困家庭手中。团队主要特色——量体选衣、打包装箱,将捐赠衣物根据受助家庭成员性别、年龄、身高、体重,逐件挑选搭配、分类整理、打包装箱,确保送到残疾朋友手中的每一件衣物都能穿,都能用。 目前已发展志愿者300 余人,成功组织了100 次爱心助残大活动,义工活动近500 次。

打开电脑,我找到了引导善意流向弱势群体的中间“人”,我的心突然亮堂了许多:我们可以作为志愿者为残疾人奉献爱心,从某种意义上讲,被捐助的残疾人也是志愿者,因为是他们让我们的心灵获得满足,思想得到升华。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600字 篇5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500字 篇6

《小团圆》看完了第二遍。

现在看书,总是习惯于先初略翻过,再来细读。

大学的时间很多,看书的时间却远远少于以前。也许正因为如此,文学书籍看得越来越少了。

这本小团圆,初翻时,容易看得云里雾里,主要是时空变换太快,一会儿南京,一会儿香港,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小时候,一会儿读书时,一会儿又是抗日时。再细看时,明白了套路,便清楚了好多。可以细细品味爱玲笔下,种。种细微的心理感触。

其实挺喜欢,爱玲式的笔调,时时如露珠般闪现的句子。 很喜欢爱玲,她是那么一个真实的人!

刚开始看了介绍,说里面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一交往过程,便想看看。实际看来,注意力全不在此。直到全书过了一半,他才出现。其实,全书更象是张爱玲一部自传,只是编年全被打散。把这些珠子按顺序串起来,便可以看到一个小女孩子的成长,最后成为一个被针扎在胸口,仍复平静的人。

爱玲的原话是:欣喜起来若狂,悲伤起来却不觉得,木木的。

其实想想!

我便也是如此。当一些事情发生,心中抑郁,但仍平复。

又能怎么样呢?如同多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被信笺上的水浸湿过,只留下一团晕黄。那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故事,也终将成为一个晕黄的月亮,淡淡的,在记忆里温暖着彼此。

所以,总须有个好的结束方式,以免回忆时,自己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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