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窃读记》有感500字作文(通用26篇)
前一段时间,我“遇上”了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的窃读经历。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因家里没有钱买书,作者每天放学后都会溜进书店里偷偷看书,一次,她被书店店主赶出了点,她狼狈不堪,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我觉得,虽然现在的孩子们都感受不到这样痛苦的经历,但是,假如我是当时的林海音,我就不会再去找另外一家书店看书了,而是忍……忍……忍。作者林海音被感触书店后还继续找下一家书店看书,说明她太爱读书了,假如她当时没有读那么多书,她也就不可能出书,不可能成为一个作家,不可能……
读完《窃读记》,我不仅了解了以前时候普通人家的生活,也懂得了看书,可以使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也许,有很多作家小时候,都有着这样艰苦的“窃读生活”。
《窃读记》讲完了。我被主人公林海音喜欢读书,为了“多读书、读好书”而遭受的种种困难、付出的种种努力而感动。林海音偷着读书有三大弊端:首先,害怕被老板发现,赶出书店,不能读书;其次,站着读书非常累;另外,时间上受书店作息时间的影响,不能随心所欲地读完书。
课文主要写林海音小时候因贫困买不起书,而到书店偷着读了许多书。从而开阔了自己的眼界,丰富了自己的知识,最后成长为一名作家。
读了这篇课文,我深有感悟,作者家里穷买不起书,就去书店窃读,十分辛苦。而我们呢?试问同学们,有谁家的书架上不是被家长买来的书层层摆满?可我们有谁能像林海音那样热爱书籍、渴望读书、认真读书呢?读书几乎成了我们的负担。有的同学是走马观花似地看完,却什么知识也没有掌握,正所谓“读而不知其味”;有的同学只囫囵吞枣地看到一半,就把书随意地扔到一边儿,做事有始无终;还有的同学是书买回来后,让书静静地躺在书架上,空落了一身的灰尘,辜负了家长的一片爱心; (读后感) 甚至有的同学为了应付家长,装出一幅看书的样子——眼睛盯着书,而心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既欺骗了家长,也欺骗了自己。我们与林海音的差别多大啊!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
况且,我们生在一个尊重知识的大好时代里,我们根本不需要窃读,因为不管在哪个书店都可以免费看书,不会遭受到林海音窃读的尴尬,社会大家庭给大家提供了优越的阅读环境,这是现代社会与林海音童年时代的不同之处。所以,我们更加应该认真读书,向林海音这位作家学习,学习她那强大的求知欲望,在书的海洋中尽情汲取知识,长大后利用自己学到的丰富知识,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天,我在学校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对小作者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同时,这篇课文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小作者在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没钱买书,而又喜欢看书,而每天一放学,便到书店看书,但是又怕被老板发现,于是,小作者最喜欢下雨天啦,因为这样就可以有充足的理由看书,有时,一本书要到好几家才能看完,一看便看到天黑。“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情和喜爱令我佩服,每天放学,他想的不是去吃饭,而是去看书,。一看便十几个小时,废寝忘食。而我们,每天一放学便想着要回家吃饭、玩,而不是看书。作者小时候,能看上书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我们呢?可以看书,却还有人不珍惜。
我敬佩小作者,因为他爱读书,同时我也敬佩他对书的热爱。
读完《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到作者是个很爱读书的孩子,但是她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从这篇课文中我还感受到作者很有自尊,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从”知趣“这个词中感受到的。当作者觉得当时的环境已经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会放下书走出去。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被店主赶过一次后,就不敢再来了。还因为她很有自尊,不会让别人来赶她。
我也觉得作者很聪明,为了读书,我想她是在家里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她为了读书,可以想出那么多小办法来,这更加证明作者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五年级上册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写了作者小时候家里很穷,没有钱买书,所以只能在书店里窃读,作者从书中得到了很大的乐趣。
可是像她这样常常光顾而不买书的人恐怕没有。所以她要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大人的身边或者藏在人群当中。有的时候她还为了看一本书而跑了好几家书店。
像我们这个时代都比以前有钱了可是有的人却不把钱用在买书上,不把钱用在学习上,却用在买零食、买玩具。想想作者小时候为了看一本书而跑了好几家书店,再想想我们,问问自己爱看书吗?我想应该不太多吧,其实课外书要多看,看课外书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培养高雅的生活情趣,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的水平。“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的好处真多,因此,我们要多读课外书。
当我读到“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她们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
作者是多么爱看书却买不起书,可是她却常常在书店里窃读,体现出了作者小时候真的很想很想看书。作者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爱护、喜欢书吧!
五(3)班林译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窃读记》,读完以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窃读记》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放学后匆匆忙忙往书店赶的情景,还写了作者看书时的心理,最后,写了作者走出书店后的感受,并想起了老师的话。
书中的作者冒着被书店老板训斥和赶跑的危险,也要前往阅读。这一举动,恰恰说明了她是多么的热爱读书。然而,现在许多人家里都不缺书,那一本本的书堆起来就像一座座小山。但是,很多书却从来没有被翻阅,一直只呆在那被遗忘的角落。他们总这样说,每天工作、学习已经够苦够累的了,哪有心情去读书看报啊!我却不认同这种说法。因为,读书不但可以使人修身养性,还可以令我们增长见闻。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要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因为读书会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快乐和收获。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读了《窃读记》以后,每当我津津有味地看书时,脑海里似乎总会浮现出作者当时在书店窃读的情形;不仅如此,还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她当时那种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心情,然后,就有点心酸。
看看她,再看看我们,简单的比较一番,一点不夸张地说,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们现在在天,她那时候在地。
我们可以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到书店把喜欢的书直接买回家;或是去“未成年人阅读基地”把书借回家,躺在沙发上,开着空调,放着音乐,还喝着饮料,看着书,太享受了!而她呢?每天放学时已经是饥肠辘辘,还要冒着被发现的风险,提心吊胆地去书店窃读,而且连坐的地方都没有,站得腿直发酸。然而在走出书店时,作者却感到浑身轻松。因为在她看来,读书就是一种最好的享受了。
颜真卿说得真好:“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和读书环境,应当要好好珍惜!趁着年少,要好好利用课余时间去多读书,读一些好书,日积月累,长大以后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拜读了作家林海音女士的《窃读记》文题中的“窃”字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我的眼球,读书怎么还窃读呢,就这样我带着疑问,开始读了。读完后,我才知道因为小作者家里没有钱,所以才要窃读。
大量的心理和动作描写写出窃读的时候我又惧又累又饿的情景,。从中我体会到了窃读的复杂滋味,体些窃读的复杂滋味,感受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求知的渴望,并受到感染。“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看”见、“闻”见、“听”见,作者从嗅觉、听觉、视觉三方面写出饭菜对人的诱惑,。但作者笔锋一转,她的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书店,可以看出书对他的诱惑比饭菜的诱惑更大。“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这些心理描写,写出她没有像别的孩子成天想着吃、喝、玩、乐、她满脑子想的都是书,书在哪里,给“我”买书,“我”要读好书。
边读林海音女士的《窃读记》,边跟着她的。步“窃读”,心里也跟着起起伏伏,这样我们就在读中学会了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和心理描写来表达感情的方法。
她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她读出了快乐也带给我们快乐,虽然作者很累很饿,但是她还是在读,一个没有钱的人都能读书,我们为什么不能读书呢,我希望大家能把书当作自己的亲人一样,去每天读读书吧!
我情不自禁的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窃读记》,每一遍都有新的体会,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敬佩、感动、惭愧……
合上书,闭上眼,面前总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光景的小女孩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挤进书店,急切的找到自己心爱的书,欣喜若狂的打开,犹如一匹饿狼,贪婪的读了起来。我似乎也随着她快乐、惧怕、饥饿,甚至会感到隐隐的腿酸。我知道是她那强烈的求知欲感动着我,是她那执着的读书精神让我敬佩。
曾几何时,我也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三、四岁时还认不了几个字,却总是捧着一本小故事书,连问带猜的读了一遍又一遍,到最后竟然可以一字不漏管瓜烂熟的背诵下来。可随着我渐渐长大,却失去了那份读书的热情,丢掉了那份对书的渴望,总是有千万个看似合理的借口:只玩一小会儿,等一下再读吧;作业太多明天再读吧……家里的各类书籍都成了摆设。相比《窃读记》里的小作者,我不能不觉得惭愧。
文章的最后一段鼓励我们: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一个人既要粮食哺育身体,又要书籍来哺育灵魂。这也让我想起了许多古人的话:“鸟欲高飞先振翅,认求上进先读书。”“室有诗书神清爽,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唯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通向智慧的殿堂!
《窃读记》让我成长,给我力量,更坚定了我读书的信念!
这几天,我就阅读了《窃读记》这整篇课文,从中感受到了作者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时候的感受:是酸的,是累的,是提心吊胆的,还是甜的,是窃喜的,是快乐的,为了收获知识,她也很不容易;我还体会到了林海音爱读书的好品制和她去书店窃读的坏品质这种事情的两面性。
我拿课文中的林海音和我自己比较。我发现,林海音和我都是很爱看书的,可是,她是自己去书店窃读,我是和家长一起去书店买书,我能从中感受到作者是非常节约,舍不得用家里的钱去买书的,而现在的我们,是非常浪费东西的。我要向林海音学习她的这种良好的节约品质,并发动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们一起学习林海音的节约品质。
窃读是一种求知的表现,只有求知的人才会去窃读。《窃读记》的作者就是一个热爱读书的人,所以她记录下了自己的窃读经历,希望会使更多的人爱上阅读。
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因为喜爱读书,但又没钱买书,所以放学以后就到书店内窃读她喜欢看的书,时间久了,作者也就得出了许多窃读的经验。比如要到多人的书店内窃读,越是下雨天越有留下来的理由等等。学习也是如此,做多了,自然就会熟能生巧,越做越好了。
作者在害怕被人赶出去,却有强烈求知的欲望的心情下忐忑不安的窃读着每一本她喜爱读的书,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赞赏和学习啊!相比之下,我们条件优越,但没有像作者那样想读书的欲望,我真的无地自容了!
多些阅读各种书籍是学习好的基础,因为课外书上会有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所以我们除了掌握课本上的知识,还要多阅读些课外书,这样才可以开拓视野,开拓知识面,学到更多的知识!
“窃”顾名思义是偷的意思,是贬义词,但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以后真是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我对这个“窃”有了更多的了解。
《窃读记》讲述了林海音在小时侯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来给她买书,所以就在书店窃读,感到既快乐又惧怕。我想她快乐是因为她在阅读中感受到自己增长了知识和智慧;惧怕是因为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而赶出去无法看书。林海音小时侯心灵同样也是幼小而脆弱的,小小的心灵竟能为了读书而忘记伤痛,而且林海音是在旧中国私人开的书店里读书,在那里读书要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还要经受饥饿和腿酸脚麻的煎熬。这使我联想到了我们,在我们这个时代看书、买书就像吃饭那么普通,可是我们却一点也不珍惜反而还糟蹋它,哎,我真为此而感到悲哀!
今天,我们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
文中讲了一个小女孩因为家庭的问题,所以不能买书看。因此,她每天放学以后都去书店看书,虽然有时店员会把她赶出来,可是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尽管看书时书中是快乐,书外是惧怕。但是她心中始终铭记国文老师说过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可是,我想一想自己,课外书就放在书桌上,我却很少看,有时就看上几页,而且还看了许多漫画书,书中的小女孩看书的环境一点也不好,还担心随时会被店员赶出去,但是她依然能认人真真的读书。可是我能?有舒服的椅子坐着,有安静的环境,没有人打扰我,可我却不能认真读书。真让我无地自容。
我以后一定要认认真真的读书。改正不认真读书,不喜欢的书就不读的习惯,珍惜今天我能有这么好的读书环境,读好每一本书,把书中学到的知识灵活的运用到生活中去。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窃读记》读后感《窃读记》这篇文章,讲了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因家庭贫困而买不起书,所以想尽了办法去书店窃读。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林海音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为了一本书,还会跑几家书店呢。我敬仰她这种对知识的渴求和对书的热爱的精神。
文章里国文老师说的话让我印象最深,想想这句话的意思:粮食哺育的是我们的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的灵魂。如果没有了书籍,世界将是多么的无味!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所以书很重要,因此,让我们爱护书,和好书为伴吧。
说起窃读,我也是身有体会的,因为我也经常去书店读书。不过,我们现在比林海音小时候幸运多了,好书天天看,不用偷偷摸摸的了,很多人都在那里光明正大地看书,一看就看个没完没了,书店也支持人们读书,还有椅子呢。
林海音的《窃读记》说的是她小的时候,家里穷,没有钱买书,而她又非常爱读书,所以就经常钻到书店里去,躲在不显眼的地方,悄悄地读书,因为只读不买,所以说是“窃读”。
因为是“窃读”,所以也就非常不容易,有时,一本书当天没读完,第二天去就找不到了,有时,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而令她最开心的就是在读书时天降大雨,因为那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留在店里读书,免去“窃读”的嫌疑。
看完全文,仿佛自己也回到了那个“窃读”的年代,这种经历,这种感受是那样的亲切。虽然比林海音晚了约半个世纪,但我们这一代人,可能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这样的经历。从小学到初中甚至高中,课本以外的书籍都可以说是一种奢侈品,难得买一两本,父亲单位的图书室虽然也有一些图书,但往往都是旧书,新书就如沙漠里的绿洲,寥寥无几,而且往往是有名无实,因为早就被别人借去了。所以,我们时不时也要到书店去干一干“窃读”的勾当,当作者描写那种很快乐也很惧怕的“窃读”的滋味时,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林海音的老师说,你们不光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得好极了!如果一个民族只知道吃饭而不知道读书,这个民族的前途将是极其黑暗可怕的。而“窃读”之可贵,正如一个火把,它去住了黑暗,让我们看见了光明,看见了希望。
幸运的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文中那样可恶的书店老板,也许是我“窃读”的年代要比林海音晚了许多,社会多少有了一些进步?我的故乡是一个小城,印像中只有一二家书店,而我是那里的常客。现在想来,当年我“窃读”时,店里的职员们是没有理由发现不了的,他/她们只是故意装作没看见?或许,他/她们自己也有过“窃读”的经历,在内心里本来就是理解并赞许“窃读”的?不管怎样,在这里我要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宽容或疏忽,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
现在我已是一位5年级的小学生,在本学期里,我学到了许多的课文,从中让我深受体会的一篇是第1课《窃读记》!
这是关于林海音小时候读书时的一件事,写的是林海音小时候因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便在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书店,偷偷地读书,从中得到了不少乐趣。
她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就不会被人注意。有时她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她最喜欢的是下雨天,因为那样她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看书。当饭店飘来菜香时,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有时为了一本书而跑到好几家,她的这种对读书强烈的求知欲望深深的打动了我!
在本文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是国文老师对同学们的勉强。吃饭长大是指身体的物质需要;读书长大是指精神的成长。说明书籍哺乳的是灵魂,一个智慧不断增长是人,才是健康的人!
现在,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书架上越来越多的书,而我们现在的小学生却不懂的珍惜,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使一个人的精神和灵魂健康的成长,让我们热爱读书吧!
今天,我怀着激动兴奋的心情读完了这篇课文——《窃读记》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林海音,她虽然家里贫困没钱买书,但是她总想尽办法去读书——偷偷摸摸的到书店里窃读。比起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精神,我还差许多许多。
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出去整理头发,我争着要和妈妈一起去。可是妈妈大声说:“不行,你要在家里好好读书。”我知道和妈妈谈话时没有商量的余地的,只好答应了。妈妈走后,我在家里的沙发上读书,过了一会儿,我就呆不住了,拿起了遥控器按了一下,电视的大屏幕上立刻闪现出了一个我们小朋友最喜欢的动画片——喜洋洋和灰太狼,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甚至不知道妈妈回来了,妈妈看见我正在看动画片,严厉地批评了我一顿,以后我再也不敢干这样的事了。
读了《窃读记》后,我早晚都在想我的过错,我好后悔,我要是能像林海音一样就好了。
林海音虽然买不起书,但她非常喜欢读书,她拼了命地读书,而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仍然贪吃贪玩,真不应该。今后我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今天,把握今天,学习我们的好榜样——林海音。
小英子每天都去书店“窃读”,她一直记得国文老师的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给了小英子很大的鼓励,所以小英子对书有着无限热爱。别人都是喜欢大晴天,可小英子却喜欢大雨天,越是倾盆大雨越是好,因为这样就能留在书店里继续看书。他看书常常看得手脚发软,可还是坚持站在书店要把一本书全部都看完,不看完就不回家。我佩服林海音!
我记得林海音说过这样一句话“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这句话我深深记在脑海当中!我要向林海音一样,跟书成为好朋友,让书来辅导我,来激励我!让我更快乐的成长!!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联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活像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以前,我不懂得书的重要性,整天顾着玩,什么事情也不担忧。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觉得没意思。就随便走了几圈,便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那些三无食品。儿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不爱品尝智慧大餐,只会愚钝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习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
昨天,我读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读书,并想方设法的多读些书。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因为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偷偷地读书,所以她不得不放下未读完的书再走进另一家书店。令她最开心的是下雨天,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有时看得入迷竟忘记了时间。
文章中的小女孩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坚持看完。与她相比,我无地自容。还有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书,有时一本书可以看很多遍都不觉得厌烦。而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不珍惜自己的书,看完一遍就不再看第二遍了,而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开学了,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语文书的第一课就是由林海音写的《窃读记》。窃,是偷,把不属于自己的占为己有的意思,窃读,难道读书也能偷吗?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终于明白窃读原来是指偷偷读书的意思。
作者年幼时非常爱看书,但因为家境贫穷,所以无法购买图书,只能偷偷地看书,为了不被老板赶走,作者有时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直到了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曝光灯亮了,作者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但和作者比起来还差十万八千里。从低年级开始,妈妈每个礼拜都带我去书城看书,我们不用像作者一样偷偷地看,而是光明正大地搬张凳子坐着慢慢看,比起作者,我是多么幸运!家里有十几个大书柜,我却很少看书,不是没时间看,是因为我有点贪玩。有时我写完作业多余的时间,我就会玩耍,比起作者,我是多么地幸福。可是我却不好好珍惜,我要向作者学习,改正贪玩的坏习惯,养成多看书的好习惯,看书不仅能增长知识,而且能提高作文水平。我一定要多看书,多学习,将来为祖国出一份力!
阅读,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还可以收获快乐。《窃读记》这篇课文,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个道理,并且深深地爱上了阅读!
《窃读记》的作者是一位非常爱读书的小女孩,可她那时却掏不出半分钱来买书,于是想方设法,风雨无阻地去书店窃读。从中,她收获了大量的知识,并感受到了阅读的乐趣。
文中的小女孩热爱读书,我同她十分相似,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记得不久前的一个下午,我手捧童话书走在放学路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看,被书中曲折的情节所吸引,头也不抬地往前走。这时,我的铁杆姐们儿小张看见我,便追上来跟我打招呼,可是我实在看得太入迷了,竟没有听到,小张见我不理她,就凑到我耳边大吼一声:“嘿,站住!”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童话中的怪兽跑出来了呢,想都没想,拨腿就跑。小张见我不但不理她,反而一溜烟儿跑了,大喊:“喂,你跑什么呀?曹操!”我一听:糟了,这怪兽还知道我小名儿!不行,得跑快点。于是,我立马加快速度,如百米冲刺一般“飞”了出去。谁知我才刚飞出去就被一只手抓了回来,我心想:这下完了,大白天的,被鬼逮到了。我颤颤巍巍地回过头去一瞧:咦?怎么是小张!怪兽呢?见我一头雾水,小张也奇怪:“曹静怡,你跑啥呀?怕我不成?”当真相大白之后,我和小张笑得气儿都喘不过来了。呵呵,都是这好书惹的“祸”!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内涵,给人以光彩!茫茫书海,丰富的知识等我们去学习,无穷的奥秘待我们去探索,正如李若禅所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多读书吧,让我们一起收获知识和快乐!
前天上课的时候,语文老师教了我们《窃读记》一课,这篇课文让我记忆深刻。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是讲的作者林海音每天放学后便马不停蹄的奔向书店去看书。到了书店后,她便忙打开书,像一匹恶狼,贪婪的读着。每次,英子姐姐都站得腰酸背痛,所以音子姐姐经常会用一条腿支撑着或是靠着书架。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我也和音子姐姐一样是一个书迷,可谓是爱书如命。例如有一次中午,我在自己房间看书,爸爸喊我出去吃饭,我顺口答应了一声便继续看起书来,不一会儿,就将吃饭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爸爸等得不耐烦了,生气地进屋问我:"舒婷,'马上'是多久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放下书出去吃饭。
我晚上睡觉之前不看会书是不会睡觉的,经常是爸爸妈妈催上好几遍才依依不舍地关灯睡觉。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吃完饭后便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到了睡觉的时间,爸爸让我早点睡,我说:"你们先睡,我随后就睡。"爸爸答应了,我便又继续钻进了书中。忽然,爸爸睡眼朦胧地走到我房中,对我说:"婷婷,你怎么还没睡呢?你自己看看什么时间了!"我一看表,竟然已经快到十二点了。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想:英子姐姐虽然和我一样爱看书,但她的环境比我艰苦得多,她都能成为一名大作家,何况是我呢?所以我一定要加倍努力,以后也写出像英子姐姐一样好看的作品来。
今天我们学完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文中的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文中的英子酷爱读书,文章中处处体现出英子喜欢读书。由于家中没钱买闲书,她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惜用窃读这种令人心酸的方法去书店读书。虽然这样,但英子仍然很快乐,因为她感到收获了知识。每次窃读,英子都像吃了一顿精神的大餐,收获了无数的知识与智慧。虽然这种大餐饱不了身体,却饱了她的灵魂。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英子好多了,要什么有什么,想看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到书店给我们买。像我的书柜上,童话类、科幻类、小说类、名著类、寓言类、历史类等等,在我的书柜上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而我却不喜欢看,看起来都是一目十行。而英子呢,不惜饿着肚子,不惜腿脚麻木,在书店看两个多小时的书,还恋恋不舍呢。我和英子一比,真是相差很远,真让我惭愧。
我以后要学习英子这种爱读书的习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也要爱看书
昨天,我读了一篇题目叫做“窃读记”的文章,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读书,并想方设法的多读些书。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因为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偷偷地读书,所以她不得不放下未读完的书再走进另一家书店。令她最开心的是下雨天,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有时看得入迷竟忘记了时间。
说到读书我平常想要什么书爸爸妈妈就会给我买,有时候花钱买来的书我只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而文章中的小女孩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坚持看完。与她相比,我无地自容。
还有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书,有时一本书可以看很多遍都不觉得厌烦,因为他们在认真地读、仔细的看,看作者用了什么写作手法、书中的好词好句……真是百看不厌。而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不珍惜自己的书,看完一遍就不再看第二遍了,而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历史上还有很多关于读书的例子,比如:“凿壁偷光”、“囊萤映雪”、“悬梁刺股”……读了《窃读记》后我深刻的感触到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多多读书长大以后报效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