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邀请火箭军指挥学院军事理论研究所研究员、军事战略专业博士生导师邵永灵主讲,通过情景再现、互动问答等形式,将国家安全知识融入课堂。那么关于国家安全的观后感有哪些呢?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观看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后感。
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该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的4月15日,就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毋庸置疑,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安全稳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支柱和基石。党的以来,以为的党中央站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新起点上,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针对未来国家安全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着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环境,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繁荣昌盛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
习用71字总结“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探究其理,不难发现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全是由我国安全面临的客观形势所决定的。一个国家的安全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综合安全,而不仅仅是军事或政治安全。特别是随着国际环境的改变和技术手段的飞速发展,来自非军事方面的安全挑战日益增多,无硝烟、不流血、看不见的各种安全威胁此起彼伏,并越来越成为新时期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复杂。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尽管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风险与挑战总是一体并存、安全与威胁总是如影相随,我国发展仍然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
一方面,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相互叠加,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相互交织,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相互传导,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攻势,我国面临的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斗争尖锐复杂。另一方面,从国际形势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国家利益不断向海外延伸,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依存度逐步增大,我国安全和发展已经同外部世界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际局势动荡、恐怖袭击、重大自然灾害等都可能对我国安全和发展利益构成威胁,我国面临的国际安全环境日趋复杂。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放眼现实,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形势怎样发展,在国家安全领域,所谓的绝对安全不会也不可能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对国家安全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紧固不能放松。
面对即将到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于我们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而言,就是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到实处,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于我们每个公民而言,就是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做国家安全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既确保自己一切言行都在遵纪守法、利国利民的轨道上运行,也对一切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给予旗帜鲜明的反对、毫不含糊的抵制。人人投身其中,就必能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
4月12日上午10时,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界牌完全小学组织学生收看《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电视课堂节目。
当日,该校安管办、教务处根据播出时间提前协调课程安排,准备播放设备和收看场所,确保全体学生按时收看网络直播。观看后,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开展主题班队日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专题讨论、交流、撰写观后感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及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能力。
作为学生,我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校园中度过的,所以,无论校园内外,我们都要注意安全。公路上车水马龙,在上学时,我们要注意来往车辆,不与同学追逐打闹,遵守交通规则;学校里,喧喧嚷嚷,我们要注意同学之间的关系,不打架斗殴,不做危险的事情,不滑楼梯,遵守校规校纪。
还有,在校园外,我们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不随便与陌生人搭话,不吃陌生人给的食品,不与那些不良社会青年交往等等。
其实,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许多人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差和安全意识淡薄,在校园--这个我们儿童成长的天堂内酿成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如:在某地的中学内,两个年轻气盛的中学生为了争夺一只小小的打火机而大打出手,其中一个在盛怒之下掏出一把刀,刺向了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当他清醒过来,追悔莫及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以上的事例告诫我们:千万不要把危险的东西带到校园里来,千万不要和同学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当你在情绪激动时,也许就会做出一些连你自己也想不到的事情,而当你为自己做出的事情后悔愧疚时,一切都已成为现实,再也无法挽回了。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深远。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公众广泛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获得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