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500字

《骑鹅旅行记》是塞尔玛�拉格洛夫在年近五十岁时创作的,让我们见证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的转变。

书中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尼尔斯,家住瑞典南部的小村庄里。他懒惰、调皮,不爱护小动物。有一天,他欺负了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精灵。因此,家禽们一见到他便又追又打。他只好逃到家中的雄鹅莫顿身上,随大雁们一起,开始游历瑞典上下。在旅行中,他看见了瑞典的大好河山,皑皑白雪,茫茫草原,幽幽森林和漫长的海岸,以及各种动物、名人轶事、历史古迹。他不仅看见了美丽的国家,也在和动物们相处的过程中,渐渐改掉了懒惰、调皮,不爱护小动物等一系列坏毛病。最终,他和大雁回到家中,成为一个乖孩子。

作者出生于莫尔巴卡,瑞典美丽的韦姆兰婶福利跟湖畔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庄园。她从小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在年轻50岁时,受委托的她开始写《骑鹅旅行记》,为了创作这部作品,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她认真收集各地动植物资料,研究鸟类的生活规律和迁徙路线,用不变的腿脚跋山涉水,实地考察,为完成这一著作付出了许多代价。

一开始,尼尔斯给别人的印象几乎没一个好的,是个地地道道的坏小孩。但在他旅行时,身边同伴的帮助,宽容与理解,慢慢感化了这个孩子。使他变得有责任感,合群,不再孤僻,也变得更爱护小动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尼尔斯在燕群中学到了很多,他帮助大雁们远离夜晚的危险,与大雁们一起抗击敌人。他们互相影响,都变得更加优秀。

这是塞尔玛。拉格洛夫最成功的作品之一,充满了温暖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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