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作品读后感500字(通用3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有的故事是通过那些人物的事件来对现在的社会进行批评与讽刺的,如阿Q那愚昧的“精神胜利法”显示出了鲁迅先生的无知、自欺欺人,以及最后冤死的事情讽刺了社会的不公。再如狂人的那一册日记体现出了鲁迅先生变态的内心世界,但是反衬出了社会上封建礼仪对人精神的束缚如同一块千斤巨石压在人们的心上。再如孔乙己那满嘴的之乎者也、不赖帐和最后惨死的经历些出了鲁迅先生的迂腐、善良还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心灵残害做出了锋锐的控诉。
有时,鲁迅先生也通过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事儿描写,比如说:《一件小事》通过自己的自私和那个车夫的伟大赞颂了这种光明磊落、敢作敢当的伟大精神。《头发的故事》就是通过“我”和“N先生”的一次谈话揭示了辫子对古代劳动人民的压迫与剥削。在写作中,鲁迅先生也会通过在文章中哪些不起眼的线索带给人们道理,如《药》之中夏瑜的牺牲赞扬了革命但是反对了革命的不彻底性,赞扬了夏瑜英勇无畏的精神,也体现出了康大叔的冷漠、封建。
鲁迅先生不之会通过哪些事情来批判社会,还会描写出来自己真挚的感情,如《社戏》中通过孩子那些近似于胡闹的事情描绘出孩子的天真无邪以及聪敏和顽皮,更是描绘了双喜、阿发两个人物。
《呐喊》实在是一部经典的作品。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通过哪些事情在呐喊,崇尚光明反对黑暗。在这其中,有许多好的写作手法等着我们来借鉴呢!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真、稚气的友情中寻到了温暖一与慰籍。童年的伙伴有着自然纯真的天性和健全的人格,是大自然的宁馨儿。《故乡》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圆实的双手,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晃晃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纯朴健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没有声音,这小家伙儿怎么了?”
鲁镇僻静,仍有古风。一更,便闭门睡觉,深更时,灯火通亮者只一屋--单四嫂子抱着三岁的儿子宝儿。黑沉的灯火照得宝儿的脸绯中带青,她心算计:神签求过,愿心许过……明天吧……鸡鸣,方好,这实在是有病人常有的事!单四嫂子是一个很粗笨的女人,不明白“但”字的可怕……夏夜短,东方亮白,宝儿的一呼吸几乎长过一年,鼻翼早已一收一放的扇动,待宝儿吃下药已是午后,神情确乎平稳了不少,待到下午,忽然睁开眼睛叫了一声:“妈!又合上眼”,像是睡去了~那个夜晚到第二晌午,单四嫂子花掉了全部财钱!!
隋唐交际,翟让予瓦岗军于李密,后被李密暗杀。隋唐,最大的起义军的队伍属瓦岗军,本是翟让攻取的半壁江山,于一时之冲动而付诸东流,翟让以为得意甚多,然而不进忠臣劝阻,浑浑噩噩,最终,瓦岗军几十万军马尽收李密囊中!!有何不同?李渊收走了李密的全部江山。
亡军切齿,悔恨余生。
宝儿的葬礼,就这样在倾盆大雨中“隆重举行”。依稀的文末出现宝儿对单四嫂子的一段说:”妈,爹卖馄炖,我长大了也卖馄炖,卖好多好多的钱,全给你!”
自夏商以来,我们脚下这片肥沃的土地,一直用所有卖馄炖得来的财物养育着我们,然而我们这些消费者却纷争不断,炮火连天,使我们的“宝儿”饱受肢体折磨,然而当时政府一些如单四嫂子的废臣,更加剧了分裂之痛!
丧权辱国乃切齿之痛,无言以对,我们只有悔恨终生,就像林清玄说过的“生活,不是在哪儿放个门框就可以钻过去,如此简单……”
所以,我辈,当奋力,让太阳永远屹立于东方,演绎日不落的辉煌!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好书就像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将陪伴你一生。啊,《呐喊》我要永远珍藏你!
放假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休闲方式,便是读书了。所以,这几个月,我读完了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表明了鲁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表明了鲁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后来,“我”才想到,自己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己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呐喊》是伟大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疯言疯语”可所说的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的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吃人的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何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认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和束缚下,人们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个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
《呐喊》是文集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他“写出一个我们现代国人的灵魂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既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又愚蠢,受尽剥削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朦胧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影响。但作为性格复杂的他主要性格还是“精神胜利法”即在不断的失败中想象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欺欺人。
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现实。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不引人入胜,但在鲁迅的作品中是他忧国忧民的情怀和对中华民族的深深地爱。
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
《朝花夕拾》这本散文乃我国著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所作。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的文章总给人一种犀利之感,文里行间之中都饱含着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每一个字都好似一把刀、一根皮鞭,抽打着、批判着旧思想与当时腐败的社会。《朝花夕拾》也有类似篇章。
从第一篇《狗·猫·鼠》便可知晓一二。鲁迅先生在此文中写道,他承认自己是仇猫的,但他又怕别人说他仇猫,为什么?其主要因素还是在于那些名人教授,若几时一不小心得罪了他们,那些人便说:看呐,鲁迅先生不是仇猫的吗?狗也是仇猫的,鲁迅先生却说要痛打“落水狗”。啊哈,经某些人如此一说,我们伟大的鲁迅先生反倒成了狗,并且还要与“同类”自相残杀呢!按这套逻辑一来,鲁迅先生可被坑到“文字狱”里去了,不论说什么都是错的,也真是祸从口出呵!
鲁迅先生是的发起者,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当时的一些旧文人是十分反对且妨害的。倒像古时商鞅变法,总是有人去反对的。正如鲁迅先生在《二十四孝图》中愤恨地写到:只要对于白话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在“五四”运动之前,小学生可读的书是少得可怜的,与其他国家儿童图书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由此可见这种新文体的意义及好处是多么巨大。但迂腐的知识分子也不在少数,嚷嚷着文言文才是历史的主流,他们难道不知道改革才是历史的发展潮流吗?旧中国正是缺少改革才落后于世界,若想复兴中华民族,改革是必不可缺的。
今年寒假我看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齐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十分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我十分喜欢鲁迅的《朝花夕拾》。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能够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仅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十分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好处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好处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能够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搞笑!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期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进入初中,我发现中学阶段有许多鲁迅先生的文章,而这些文章大多都选自一本书——《朝花夕拾》,于是,老师让我们去读一读这本鲁迅先生写的唯一一部散文集。
我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时的童真。《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的时候,回味起自己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一些当初的味道的,想必还会别有一番滋味吧?!本就应快乐的童年,却被当时的封建思想笼罩着,透出迂腐的气息。从文章表面来看,鲁迅先生都是用了一些温情的文字来叙述的,其实,他把愤怒藏在了文字下。鲁迅先生还在这篇巨作里使用了比较和讽刺的手法,强调出了当时封建思想的黑暗。
鲁迅先生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还是批评,都会毫不掩饰的表露出来,有时还会很幽默。比如阿长与《山海经》的资料大概是这样说的:“阿长是我的保姆,我开始很厌恶她,而且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她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而在明白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不但对她的敬意消逝,而且极严重的诘问,甚至要复仇。再之后,在我极度渴望着时,阿长为我买来了《山海经》,这让我又一次对她敬佩……”这段文章,透过“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是一个秀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先生的童年吧,慢慢体会!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在暑假的时候,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书中写的是鲁迅以前的回忆,内容主要是作者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也体现了鲁迅先生写文章的语言特点。
在这本书中有十篇文章,其中有的写的是作者的童年,有的写得是作者的青年,作者几乎把自己的一生写进书中。有些故事读起来会有一丝亲切感,就如作者的《五猖会》,在“我”正准备去看庙会的时候,父亲却让“我”背书,现在的我们身上是不是也会有相同的事情发生呢?正是因为这个故事我才觉得父母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没有顾及孩子心理的感受呢?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长妈妈,虽然让晚上的睡相不好,而且还爱说别人坏话,但她还是有优点的,如“我”和她聊到长毛的时候,她的精神,“我”甚至对她产生了特别的敬意,虽然这敬意越来越薄,在长妈妈的身上,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的社会的妇女的形象。在现在的社会中虽然也有这种“反面”形象,但已经很少了。这也是当时封建社会留下的后果。
在这本书中,我不但见到了一些旧社会的坏风气,还有一些值得我仍然学习的地方,就如书中的藤野先生,他是鲁迅先生从医时的老师,他为人非常的严谨、认真。在“我”的笔记中,他都会帮“我”勾勾画画,有一点错误他都会改出来,这也使“我”对他充满了敬意。而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态度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总之《朝花夕拾》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旧中国整体社会现象,落后、愚昧。也激励我们珍惜今天,更好的去创造明天。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就是:“早上的花放到了晚上才捡起”。这本书写的是鲁迅的童年回忆。这篇散文集在鲁迅的笔下写的极其生动,酸甜苦辣样样都有。
这篇散文集写的范围广泛: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24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这所有篇散文中我最喜欢第一篇就是狗猫鼠。
在《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这篇文章十分有趣。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仅仅是题目吸引着我,同时也是好笑的语句也让我着迷。这篇散文记叙了鲁迅在童年时与一只猫的搏斗,从中表达了作者对猫的厌恶,同时也体现了鲁迅在童年里的懵懵懂懂。鲁迅听长妈妈说:“他最心爱的隐鼠被猫给吃了”因此便开始仇猫了。过了大半年鲁迅偶然得到一个消息是“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的”。虽然得知了是长妈妈踩死的隐鼠,但是和猫的感情却终究没有融合。从此鲁迅改变了对猫的态度,那就是“对猫颇为客气,倘若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绝不打伤。”从这以后鲁迅就有一丝讨厌长妈妈了。随后讲到长妈妈的睡姿成“大,”而且她太坚守规居让鲁迅十分不耐烦。但是《山海经》的故事,让鲁迅对对长妈妈产生了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者不能做的事情,他却能够做成功。她却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我喜欢这本书,不过我更喜欢书中的文字,因为这些文字在鲁迅的笔下写的“形形色色”极其生动,而且记叙的内容也十分真实。
童年,是一个人最美好的时刻,它是漫漫人生中的一个剪影,却值得回味与珍惜。《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看似轻薄、实则厚重的回忆录,它记录了鲁迅先生童年至青年时期的往事。
鲁迅先生在书中所要表达的一种深层思想——改革。这十篇散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是鲁迅先生昔日的乐园,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栏杆,高大的皂莱树,紫红的桑葚,风景如画。正当他享受这一切时,却被送到了全城最严厉的书塾,正是这书塾的先生,让读者看到了旧时代的宿儒之影。当鲁迅去问他民间流传的一种叫“怪哉”的虫子时,他极其严厉地说:“不知道!”还脸色大变,面有怒色。
其实,先生不是不知道,这种儒生们认为做学生的只要埋头苦读就够了,这种事情不该多问。自己是渊博的儒生,怎么会理这些东西!这便是旧时代的思想,它不仅限制了孩子的想象,更磨灭了学生的兴趣。鲁迅先生编写《朝花夕拾》的目的除了怀旧之外,更重要的是倡导新时代的到来,努力做革命。他在文中多次提倡跳出旧时代,自己还去了日本留学。他讽刺和打击反对白话者,倡导着文化革命。
这里,我看到了一个勇往直前的革命家,我透过层层童年的琐事,看到了字里行间所隐藏的革命精神。国家的强盛,正需要这样奉献青春热血的革命家,需要这种令人心潮澎湃的革命情怀,所以,改革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j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转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深蓝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子。有无尽的绿色西瓜。与此同时,有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手里拿着一枚银戒指和一把钢叉。他想尽办法去刺一匹马,但猴子扭动身体,从他的胯下跑开了……”
这小子是飞跃土。《故乡》认识鲁迅。当时这个健康可爱的紫圆脸银领男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告诉了作者,也告诉了我们他奇怪的知识:角鸡、跳鱼、贝壳、肉……他和作者愉快地交谈,天真地笑着,一起肆无忌惮地玩耍。
然而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经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健康的圆脸,以前是紫色的',现在是灰黄色的;红红圆圆的手现在又粗又笨又裂,看起来像松树皮。最重要的是,看到鲁迅之后,第一声呐喊就出来了,原来是“大师”!
他们曾经是兄弟,现在有了截然不同的主仆,就因为“当时还是孩子,不懂事”?二十年的改变,让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正是当时的种种压力,让一个天真、自由、快乐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眼神呆滞、目光怔怔的农民。跃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末,鲁迅的侄子洪二和润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玩得很开心,就像20年前鲁迅和润土一样。这不就是鲁迅和润土小时候吗!但是他们长大了,会不会和现在一样,隔着一层厚厚的悲伤的身份膜?
进入初中,我发现中学阶段有许多鲁迅先生的文章,而这些文章大多都选自一本书——《朝花夕拾》,于是,老师让我们去读一读这本鲁迅先生写的唯一一部散文集。
我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时的童真。《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的时候,回味起自己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一些当初的味道的,想必还会别有一番滋味吧?!本应该快乐的童年,却被当时的封建思想笼罩着,透出迂腐的气息。从文章表面来看,鲁迅先生都是用了一些温情的文字来叙述的,其实,他把愤怒藏在了文字下。鲁迅先生还在这篇巨作里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强调出了当时封建思想的黑暗。
鲁迅先生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还是批评,都会毫不掩饰的表露出来,有时还会很幽默。比如阿长与《山海经》的内容大概是这样说的:“阿长是我的保姆,我开始很讨厌她,而且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她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而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不但对她的敬意消逝,而且极严重的诘问,甚至要复仇。再后来,在我极度渴望着时,阿长为我买来了《山海经》,这让我又一次对她敬佩……”这段文章,通过“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先生的童年吧,慢慢体会!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我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可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并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可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本事可是因为自我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我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可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写的一本书《呐喊》,这本书写了一个又一个不幸者让我最伤感的一篇是《阿Q正传》,它主要讲:一个叫阿Q的人,阿Q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阿Q有没有固定的工作,只给人们做短工,割麦,舂米,撑船等。不管谁打阿Q,他都会想:我总算被阿Q打了,这世界真不像样……便愉快的到酒店里喝了几碗酒和别人调笑一通,愉快的回到了土谷祠。到后来,人们很少叫他工作,阿Q打听到了,一个叫小D的人抢了阿Q的工作,别人都叫他了。当阿Q遇到他时他们便打了起来不分胜败,但人们还是不叫阿Q。阿Q偷了两个萝卜,便进城去了。当阿Q回来时,就变富裕了,这些钱都是阿Q来的。阿Q最后是被枪毙死的。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沉痛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从昏睡中入死灭”的不幸者,鲁迅怀着极大的同情“哀其不幸”,又怀着急切的心情“怒其不争”。这些小说实质上是对近代中国人灵魂的伟大拷问,也是在医人之心。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近代,人们生活是那么困苦,没有社会规定,也没有法律法规,那时的人们生活的十分迷茫,不知道未来,也没有自己的理想。而现在,有了各种规定,也有了法律法规,人们十分醒悟,能知道未来,了解过去,只要努力就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们可以快乐安心地成长。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药》主要写了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读完这篇文章,我合起了书,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从前的人们那么迷信,竟然认为人血能治病?为什么从前的人们愚昧吗,竟然想不到那人血馒头意味着革命者的献身?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
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
,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我手捧着《朝花夕拾》,独自坐在窗前,感受这阵阵书香,品味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年幼时的童真。
这本书介绍了鲁迅在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经历,与对往年的亲人、同学、朋友和师长浓浓的怀念之情。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出了在旧社会时生活的场景,创作出了这经典之作。
在《朝花夕拾》,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此文开头,作者便连续使用了两个“不必说”。用这两个“不必说”概括地写出了百草园中的各种风景,紧接着的“单是”细致的描写出了百草园中的一下景观。连百草园中的一角都趣味无穷,让人如此回味,那么整个百草园就更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这种详略得当的写法更加突出了“百草园”是“我的乐园”的特点。
鲁迅在幼年是胆子非常小,对于那些“牛鬼蛇神”总是保持着敬畏的心态。因为害怕传说中的赤链蛇——“美女蛇”,看见较长的草就敬而远之。他对美女蛇的害怕,不只有在听完故事后的一点时间,而且还特别希望拥有一只传说中能够杀死美女蛇的“飞蜈蚣”,把装有它的匣子放在枕边,以求保卫自己的平安。
鲁迅先生所撰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早晨盛开的野花,傍晚拾起。”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回味了自己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抒发了自己怀念过去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