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寒假的业余时间,我终于一点一点的把《朝花夕拾》看完了,这是一本好书,作者是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这本书看起来挺薄,其实内容很深奥,在读时,如果没有书下的注释,我还真看不懂呢!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原名《旧事重提》,这本书是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的小故事,一共10篇文章,在读《朝花夕拾》时,我也学到了很多的写作手法,在读时,我发现鲁迅先生运用了大量的对比和讽刺的写作手法,多数是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朝花夕拾》里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有很多种,里面比如有:写人吃人、吃血馒头等等!在《从百草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是使用了大量的墨笔写在百草园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有写到他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了。这样,前面写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自己童年的回忆,写了自己童年往事趣,通过这一件件一桩桩事例来反衬当时社会的黑暗,我也懂得了现在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我会把这本书保存好的,以后让我的子子孙孙都要懂得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放假这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了解了鲁迅先生的很多事情,我很有感触。虽然这本散文集仅有十篇,但是记叙了作者许多生活片段,让我体会到他的性格。
前几篇写了他童年生活,我体会到他年幼时十分有趣但又有一些淘气;并且为我们塑造了许多人物。7、8两篇写出了他面对人生的选择;9、10篇写了对老师藤野先生和友人范爱农的怀念。这10篇文章总结了他童年到青年的经历,虽然有时一些语句我读不懂,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作品。
我认为他的作品很值得学习。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写作方面的知识----在人物的刻画和描写上,运用白描的写作手法,可以十分传神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特征;采用人物的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可创造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
这本书语言清新流畅、洁净优美、亲姐感人,而且色彩纷呈。虽然只是叙事,但读着却不乏味,在表现手法上多用对比、夸张、烘托等强化主题。
《朝花夕拾》真是现代回忆散文的典范之作。
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
傍晚天际的白光渐渐褪去,泛出一抹酡红,夕阳余辉洒向草坪上的鲜花,鲁迅漫步着,梦想、回忆、浮躁、厌恶、迷茫涌上了心头。沉默着,他迈步回家,划掉了纸上的《旧事重提》,添上了《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童年追忆,干干净净的,简洁的言语韵味深长,时而尖锐辛辣,时而温暖柔和。他有一个保姆叫长妈妈,愚昧迷信但朴实善良;他有一个老师叫藤野先生,平等待人,朴素伟大。他不喜猫,却喜鼠。他讨厌《二十四孝图》,但喜欢《山海经》。他爱看五猖会,更爱看无常。他曾后悔于父亲的病,又曾迷茫于琐记。他还有一个乐园,是百草园。
那儿草木丛生,百草丰茂,有各种花草树木,各种奇珍异兽,各种鲁迅儿时的记忆。我想,那儿一定很美,因为鲁迅童年是那么无忧无虑,开心快乐。也正是因为鲁迅有如此的童年,如此启蒙,才会有今日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啊!那弃医从文,用笔在战斗的鲁迅啊!
鲁迅的一生轰轰烈烈,而我们的一生才刚刚开始,愿会如鲁迅一样吧!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中年以后回忆年少往事而写下的一本散文集。抛开鲁迅先生的种种头衔和光环,走进鲁迅先生的世界,你会发现,他和我们所有人一样,都曾是一个顽皮的小孩,都拥有一个五彩的童年,也都拥有最质朴的爱。
在整本书中,最能引发我共鸣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这篇文章中,作者从儿时的游戏写起,再到后来的读书学习,都与每个人的成长历程无异,容易产生共鸣。曾经,我们也都还是在草坪、田野之间打闹的孩童,却在七岁那年,背上书包,走进学校,去学习知识。学习生活虽然将我们框进去学校中,有时会有些乏味,但是,学习知识可以增长见识,可以开阔眼界,也是通向未来的必由之路。童年的方式一模不一样,又都能从彼此身上看见曾经自己的影子。
还有《阿长和山海经》一文,令我最为难忘。全文通过作者与女仆阿长之间一件关于《山海经》的小事展开描写。当没有文化、粗俗的长妈妈为作者买来一本他心心念念的《山海经》时,我突然发现其实爱很简单。爱就是小事的细节,虽然不惊天动地,却是最纯净质朴的情感。
对于看书,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记得看过<地狱的第十九层>应该可以算是一本惊悚恐怖的。小说,看的一半,几乎已经快要忘记还有结尾没看,才懒懒散散把它看完,居然看了3个月。
前些天,幸得有人推荐,看了一部亦舒的<朝花夕拾>。该书主人热情不凡,看过一段,他便会津津有味的和我探讨其中的缘由,分析故事情节,鼓励我赶快看完。
不知不觉,我竟奇迹般用了不到一周看完整部作品,感觉荡气回肠。
据说作者是倪匡的舍妹,所以书中带了点科幻色彩,并不时出现卫斯理、原振侠的原型,只是没有提及姓名。
已经不可避免的迷上了书中的男主角方中信,一个有魅力,懂得爱的男人。
一九八五年,那个年代感觉是很落后和封闭的,人们的感情思想都处于一个禁锢的时期。
男主人公在一次意外中遇到了来自二○三五年的女主人公陆宜,如所有言情小说的情节一样,他爱上了这个因走错了时间来到了一九八五年,虽然和他只交往了短短45天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