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那个人初中作文10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夕阳低垂,绚丽的流云闲适地栖息于西山之间,我终于又站在了这里,一切仿佛从未变化过,只是那年那日那时的我们去了哪里,如今他又在哪里呢?不知不觉中,我被吸入时空的漩涡,回到那时更为稚嫩的我们。
那时的我们,何曾懂得毕业的苦楚,分别的难受呢?特别是他,让我难以忘怀。我对他的印象,就是笑与快乐。那45°上扬的嘴角,依旧历历在目,突然耳畔仿佛又响起那熟悉的笑声,我也不禁跟着会心一笑。他是全班公认的分享大使,他热爱分享,总会把自己的小玩意分享给大家,却唯独我,他会好好地先戏弄一番,在我生气后放到我的怀中。也许因为太调皮,他拥有常去办公室吹空调的资格,可以说是VLP了吧。于是就这样,我们在苦乐交织的校园生活中,一天天成长。
然而时光给予我们美好,又何尝不能从我们手中拿走?我们终于还是走到了那一天。这种毕业的感觉,就正如樱花掉落时的美丽却孤独。这是上帝早已让我们见过的结局,我们只能在这之前好好享受,在那之后好好回味。
那天,正如今天,昏黄散落在他的身上,仿佛是金色忧郁蒙上了他的脸颊。我不禁转向那朵掩藏在金黄叶片的背后的将逝的玫瑰,她是在害怕他人觊觎她独有的美丽?在我看来,却是在掩饰她为他的忧伤所引起的忧伤,就同现在的我一样。
夜幕将至,我们之间是注定的依赖,注定的分别。虽说如此,但我会永远的怀念你,超越朋友定义的范围。
有一个人最喜欢的是戴上面具。戴上面具后他就像一个恶魔,张扬骄纵,脾气火爆。他总是爱哈哈大笑,但不知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他的命运很悲惨,所有爱他人的人都离开了他。那个人学习很好,但是他讨厌好学生的这个称号,有时甚至他想尝一下堕落的快乐。他并不努力,每天都看电视打电脑,违背老师的意愿,他的作文拿了一等奖,但他并不开心。他讨厌人多,讨厌被别人看着。
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直高度眼睛,瘦瘦的身躯,麻杆细的胳膊,几颗牙齿呲在外面。这就是那个人,一天到晚最不歇着,以为自己很文化,他那鸟嘴经常惹来祸端。
说他学习好,我表示肯定。
说他正经人,我表示否认。
多少年了,他一直在我的脑海里,不能忘却。回忆当年往事,如在眼前。
那时还是小学。还记得那天有节令人兴奋的体育课,这让好几天下雨而上不了体育课的我们,喜出望外,奔向球场。
正当我打篮球打得尽兴之时,一滩积水使我重重地倒在球场上,浑身尽湿。我艰难地爬起来,看了看伤口,出了好多血,全身都脏透了,我苦恼地走出球场,坐在一旁,挨着墙壁,看他们继续打。
开学第一天,我穿的极为整洁,精神抖擞的来到学校。上学多好啊!有好多朋友。我觉得上学是件让人兴奋的事吧!呵呵。
走进新教室,嗯,真大啊!我找了个座位坐下,安安静静的等候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在我眼前闪过。我突然觉得有点冷。有点内向的我开始感到孤单了。唉,没办法,老实坐着吧!
不一会,老师来了。是班主任。他开始讲一些关于要求之类的问题。突然,咣的一声。一个人闯了进来,鼻梁上的眼镜也被撞了下来。什么人啊,这么慌张!
那个人是我父亲但我只叫“那个人”。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那个人”因为偷生产队的东西,还导致一个追赶他的人掉到河里淹死,成了罪犯,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母亲和“那个人”离了婚,带着我独自生活。
小伙伴们常常拍着手齐喊:小树小树,有贼作父!我高声反驳:“那个人”不是我父亲。
十年前的一个早晨,我着急地赶到卖德国香肠的店里,对老板娘说:“昨天我在这里掉了钱包,里面有钱和证件,有人捡到吗?”
“是几点钟的事?”
“晚上八点多快九点了。”
“啊!”老板娘的表情忽然放松了,“你说的那个时段是约翰当班,如果是那个人,他是绝对绝对诚实的。你放心好了,我来问他,如果你的钱包掉在柜台上,绝对没问题。”
不久后老板娘跟我联络,叫我去取回钱包。我高兴之余,很想问老板娘一句话,却不好意思问。那句话是:“为什么我一说八点多掉的,你就那么开心地笑了,是轮八点的那个店员人品比较好吗?你另外的店员是不是人品比较值得怀疑?”
我不便启齿,所以那疑惑一直持续到今日。但我一直记得老板娘的口气:“如果你说的是那个人,哦,那个人是绝对绝对诚实的。”
我自己能不能期望有幸听到别人这样形容我呢?
当谎言在大街小巷、学院政坛横行无阻时,我一直想着德国香肠店老板娘对某人的简单褒词:“那个人,是绝对绝对诚实的!”
那个人,是个爱照片,爱看新闻,有些执拗但十分可爱的老顽童。
那个人,我叫他爷爷。
照片,记载着我们点点滴滴的岁月,消逝的时光像潺潺流水般怎么也抓不住,只要拥有了照片,那些回忆就能一直保存在我们的心底,柔软而美好。
今天,我一大早就出门了,为的是在图书馆抢个好位置。刚出门,就感觉到一丝冷风,我不觉拉了拉衣服,心想,今天又冷又早,肯定没多少人。
来到图书馆门口,就看见一位修鞋的青年,他身上穿的很少,风一吹,似乎就能把他吹走似的。脸上只有嘴唇有一丝血色,其他地方都苍白苍白的,两双手上都升满了老茧,显然,这是个老鞋匠了。
唉,现在赚钱不容易啊,我叹了一口气,望了望那位青年,便走进图书馆了。
从小到大,我,一直深爱着一个人。
这个人,无时无刻不陪伴着我,我俩一起洗漱、用餐、上学、游戏……形影不离。
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不容许生活出现什么瑕疵,什么事都求完美,恨不得把“取消”“惊喜”“临时”“突发”等字眼儿,统统从生活的字典里抠去。
因为追求完美,她有时候爱挑别人的毛病,因为她看不惯,不过经人提醒后,她意识到了不足,其实,人无完人。
她爱看书,一看起来就忘情了,完全“浸在书海”。家里的书,几乎被她“啃”过两遍,因为狂热看书,鼻梁上架起了“望远镜”,无形中,为她的'脸蛋增添了一丝俏皮。
她的生活,十分有规律,每天六点半,闹钟催,七点,往校赶,下午四点,把家回,晚上七点,课本读,晚上九点半,床上安。
你,好奇了吗?那个“她”,到底是谁呢?
公布谜底,她呀,就是我!
没错,我爱我自己,很爱很爱。圆圆的脸,棕色的头发,配上一个水晶红的眼镜框,这就是全部的我。在茫茫人海中,也许我很平凡,但我,始终爱着自己。不爱自己,怎么爱父母?不爱自己,怎么爱老师?不爱自己,怎么爱同学?不爱自己,怎么爱周围所有的人……失败时,自己安慰自己;成功时,自己鼓励自己;快乐,告诉自己;伤心了,安慰自己。因为,我是自己的。
我,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