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整理的乐在其中作文【优秀8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生活中,处处都有快乐,只要你善于发现,就会感悟到——乐在其中。
骄阳似火,透过玻璃斜射在我的脸上,使我那本就疲惫不堪的眼睛更加难受。“这个后面要用三单形式……”英语老师投入地讲着课,同学们都在认真听讲,我却仿佛听天书一般,哈欠一个接一个。“XXX!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英语老师突然叫到我的名字,我连忙起身,却不知道在讲哪,就这样站了一节课。
下课后,英语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对我说:“你最近上课怎么回事?注意力不集中,还总犯困”我羞愧的低下了头,不敢说话“好好反思下自己吧!”英语老师说罢,让我回了教室。
回到教室,我苦恼地趴在桌子上,想复习一下英语,但看着英语课本上无数的生词,想起已经是临近期末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低着头,用手捶打着自己。这时,班里的一位学霸走了过来,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别灰心啊,英语没你想的那么难,你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并且多巩固课上的知识。”我听后,结结巴巴地回答道:“可……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啊……”“没关系,我来给你找几道题做,有时候当你解出一道难题,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也是一种享受,学习也要做到“乐在其中!”听了学霸的话,我开始振奋起来,她愿意牺牲自己的时间来帮助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在之后的几天里,学霸开始给我补习英语,细心、耐心地为我讲解题。
经过了两个星期的努力,我在她地帮助下进步飞快。终于到了期末考试,到了检验自己的时候了,我没有辜负学霸的期望,英语一下提升了十几分。这一刻,快乐的情感从我的大脑中迸发而出,这一段充实的日子,使我受益匪浅。
只要我们善于捕捉,善于感悟,就会发现快乐就在其中。
读书,能增加人的知识;读书,能拓宽人的视野;读书,能打开我们心灵的窗户。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只有读书,才能有成功的机会。读书,就像一把神奇的魔杖,如果你能运用它,它就会把你带入成功的旅程。
在我那不大不小的房间里,有两个大大的书柜,上面摆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每个星期,我都会定期拿出一两本,畅游在书的海洋里。
知识的海洋大得一望无际,深不见底。每一个人,都会驾驶着自己的“小船”在这里闯荡,而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个法宝——书本。
有时,我手里捧着书,书里好象有个人影,它把我连人带魂地拉进了书的世界里。我仿佛看见了一群群野雁飞过蓝天,一群群鸭子在水里游泳……我看见了,看见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看见了七个小矮人……有时,我会随着主人公悲伤,我会跟着动漫里的人物高兴,我关心着它们的命运!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告诉我:“儿子,升上五年级之后,你一定要多读一些课外书。因为,五年级的每次考试,都会考一些课外知识的。”从那以后,我开始读很多的课外书。当时,我们班上掀起了看《三国演义》的热潮。我在书柜上,寻找着《三国演义》这四个大字,找了几次,终于找到了。我如获至宝似的拿出《三国演义》,双手一捧,一屁股坐在妈妈专门给我买来看书的椅子上。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走了进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儿子,你看书要看作者是谁,里面有什么人物,这些人物让你学到了什么……”我把妈妈的话牢记在了心里。
不出妈妈所料,这次的语文考试中,考到了有关《三国演义》的知识,我不费吹灰之力地把答案写了下来。我想:这全是书本的功劳。从此,我就更喜欢读课外书了。
我喜欢读书。读书,就像给自己的未来买了一份保险。它就像布满迷雾的海上的一盏航标灯,使我们进入成功的轨道……
读书,就是我们打开成功宝盒的钥匙!
一点绘出梅花寒风傲骨,一横描出山河秀丽风光。绚丽的色彩在纸上极速冲荡,仿佛要行遍万水千山,仿佛要吞天沃日。笔轻轻一钩,勾住的是整个画的灵魂。
画纸上还是空空如也,那如泉水一般涌过的灵感,如今却不复存在了。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打击,剥夺了我对画画的热情,那一泓清泉怕是也枯竭了吧。现在,我又后悔选择了画画。返回的路,已被焦灼和急躁堵塞,思维也已被无聊和烦躁战领。“放弃”也已攻下我内心的城池。
“还是放弃吧。”我对自己说道。扔了笔,心情反而变得更加沉闷了,空气仿佛更加稀薄了,内心越来越着急了,怕被放弃所打败。我四处环视,寻找着,想转移我的注意力。突然,我瞥见了那幅《奔马图》。思绪飘到了塞外边疆。
看啊!八匹骏马在大草原上飞奔,是野马,那随风舞动的毛发仿佛是它们最强有力的战歌。随着心有节奏地作响,广阔无垠的原野聆听着强有力的战歌,也被感染了。那用全力摇晃着的野草不正是草原快乐的象征吗?
太阳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光芒四射太阳越来越亮了,阳光一蹦一跳的,洋洋洒洒地倾泻下来,迫不及待的与野草共舞,与野马狂奔。空气里满是野性与洒脱,无拘无束。
我顿时拨云见月,领悟了属于画的特点,刚劲而又娟秀,肃穆而又洒脱,张扬而又内敛。
重又回到桌前提起笔,将心中所想、所感、所悟都倾泻在这张纸上。纸虽有边,内心的激情澎湃却无边无垠;笔虽有假价,而那份对于拼搏的洒脱却无价;墨虽有量,而能容天下难容之事则无量。只有真正体会到绘画之乐,才能乐在其中。
一轮明月从天边缓缓升起,云淡风轻。竹叶沙沙作响。月色入户,淡淡的,拥着那叠画纸。我又从那里抽出了张纸,望着这月亮。
“明月隐高树,长河没晓天”这大概就是我心中所想。不语,提笔只为今夜月光。
我那“泉”终于复活了,不仅是身体上的复活,灵魂也乐在其中。
陶潜乐在田园中,悠然自得;刘禹锡乐在陋室中,淡泊名利;雷锋乐在助人中,简单平凡;而在下乐在读书中,如醉如痴。
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说过:“我一生的嗜好,除了革命之外,只有好读书。我一天不读书,便不能够生活。”在下十分赞同孙中山先生的话。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晨光破晓之时,便是手捧一卷明清小品之际。纵观那些文人雅士的生活乐趣,或琴声铮鏦,或执子对弈,或品茗插花,或把玩字画。在古人眼里,这既是种乐趣,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在动荡不安的朝野里仍能保持安之若素的态度,实属可贵。
月朗星稀方是读书的难求美景,何也?因夜深人静,无人前来扰你清净,你大可安心沉浸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勇敢潇洒的三毛和丈夫荷西搬进撒哈拉沙漠,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与大漠的狂野温柔交织在一起,成为了当时席卷全大陆的“三毛热”。”你是人间四月天“语出民国才女林徽因,她有很多身份,她是建筑学家,是诗人,是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深化方案的设计者。她在很多领域都达到了一般专业者难以企及的高度,在字里行间才能找到真正的她。
书,并非是拼凑文字,读书也并非是应付学业。读书,是于书中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让目光延伸到天涯海角。于空白中充实自己,于圆满中留一块空白。
皓首穷经,乐在其中。其中之趣,不可说,不可说……
从两串铃铛碰撞在一起发出的”叮当“声到如今许嵩,徐良的流行曲风。音乐,伴我成长。
我刚出生时,父母就拿着摇铃哄我开心,说也奇怪,我听见铃铛声就不哭了。这应该算是我与音乐的第一次接触吧!之后,我就整天拿着铃铛摇个不停。听妈妈说,我当时什么东西都不要,只要玩铃铛,听铃铛声。”叮叮当当“的铃铛声陪我到了两岁多。
到了三四岁,上了幼儿园。在学校,老师教我们唱”小白兔“”两只老虎“放学回家,我就开始给妈妈唱起来”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妈妈听得都烦了,我却一直拽着妈妈的衣角,跟在妈妈的后面不嫌烦的唱着。妈妈无奈下把我抱上了床,我窝在被子下蒙着头还要继续唱。妈妈真是恨不得我连睡觉都在学校
我再大一点的时候,跟着玩伴们在街上大唱”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的快……“”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闹的整条街都不得安宁。
上了小学,摆脱了一些幼稚的歌曲,听起来流行乐。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比较兴起周杰伦的歌。可我听久了,开始反感这些说的比较快的歌曲。就经常在网上搜一些歌曲,一听就是几个小时。还爱跟着调去哼,根本不理会唱得如何。
到了五六年级完全变成熟了,开始听起许嵩,徐良的歌。也爱学他们唱,还经常背下他们的歌词。
为此,我也曾挨过一顿吵。一天,妈妈出去买菜。烧上了水,让我看着点,水开了就关上电磁炉。妈妈在一旁说,我只顾着听音乐,”嗯“了一声,就戴上耳机继续听音乐了。我完全陶醉在许嵩的歌里,还边听边哼”那天午后,我站在你家门口……“竟把开水一事忘的一干二净了。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妈妈在外面喊了一句,我猛然惊醒,马上跑去厨房,却被迎面扑来的烟气呛了一下。妈妈已经很关上了电磁炉,厨房里四处弥漫着烟气,茶壶底上还有熏黑的痕迹。不用说,我挨了一顿吵。
但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听歌,爱音乐的心丝毫没有减退。
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迁客骚人喜欢寄情于山水,并乐在其中。
柳宗元在《小石潭记》中便因四周之景的景色不同而心情也随之不同。欧阳修被贬滁州做太守,虽然心情欠佳,但他仍然保持乐观的心态与民同乐。范仲淹劝解友人滕子京,以积极达观的心态去面对挫折,并将自己在岳阳楼的见闻通过优美的文字表达得惟妙惟肖,以景抒情,寄情于洞庭山水发表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感慨。
在我的周围也有不少乐趣,纵情于大自然使我乐在其中。
在我眼中最美的莫过于自家门前的湖光景色。春,夏,秋,冬四季变化,美景也呈现出不同的风格,令人流连忘返,而乐趣却无穷无尽。
每到春季,湖面波光粼粼,杨柳蒙络摇缀,青草随风飘浮,鸟儿吱吱喳喳,游人骆驿不绝。带给人的是一种温暖快乐的感觉。
到了炎炎夏日,湖面显现的颇为平静,各种昆虫在湖面上翩翩起舞,显得杂乱无章。蝉在树上吱吱叫,为炎炎夏天平添几许音乐,带给人的是一种宁静中丝丝凉意。
到了秋天,湖水渐渐变凉了,秋风略过湖面,荡起阵阵涟漪。已近黄昏,落霞映照在湖面,呈现出“秋水共长天一色”。湖面上飘荡着落叶,潇潇洒洒,让人不觉感到几丝凄凉。秋水清澈,如倩女之靧面而髻鬟之始掠也。能在繁忙、喧嚣的城市中欣赏此等美景,并乐在其中的唯吾辈也。
不知不觉已经是冬天了。湖面虽没有结冰,但却纹丝不动,湖水静静地仰望着天空,没有太阳,没有云朵,唯有白茫茫的一片,佁然不动,让人感到一些茫然。但从灰蒙蒙的苍穹飘洒着的雪花,纷纷扬扬,掩盖了人世间的污浊,使我感到大自然的伟大,他能包容万事万物。置身于瑞雪纷纷中,我也感到自己被大自然同化了。
看自家门口湖水的变化是我最大的乐趣,它有它的过程,有它的变化,也有它的一生。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了它的美丽,使它温柔,活跃,凄凉,佁然。而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情不自禁的乐在其中。
在显微镜下观察微观世界,似乎是一件很没意思的事,因为要坐一整天,但我却不那么认为,孔子说过:“乐在其中矣”。
我对微观世界的认识最初是从小学科学课上学来的。英国人罗伯特-胡克发明了显微镜,荷兰人列文虎克发现了细胞,人类对微观世界的认识由此开启。而让我对细胞产生浓厚兴趣的,是小升初暑假时的一部动漫《工作细胞》,这部动漫用拟人的方式再现了人体内的各种细胞的工作,红细胞、白细胞、巨噬细胞、T细胞,肥大细胞等人体成员悉数登场,再现了人在各种环境下体内组织的工作。
这让我对微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借来了一台显微镜,准备好载玻片,用刀在手指上划出一道口子,一滴鲜血滴了下来,我没感到多疼,学习新的知识让我感到兴奋。我迫不及待的把血滴移到载物台上,看到了我向往已久的人体细胞。在这里,最易见的就是不计其数的红细胞了,全是红色的,人的血液是红的就是因为它多。那么还有吗?我左右移动,却只能看到红细胞,等等,那个是?一个紫色的,比红细胞还小的NK细胞露了出来,这个NK细胞可是人体防卫的最终兵器——淋巴细胞中最强的细胞,它的名字来源于它的英文NatureKillcell,叫自然杀伤细胞,因为其他细胞都只会发现抗原后才攻击,而它则会主动攻击,正因为这个特性,它对于杀灭肿瘤有着非常大的作用。我听说了它这么多,可是第一次见到它的本尊呢!原来它才这么一点,就可以杀灭大它几倍的细菌,人体真是奇妙!我手上的伤好像结痂了,这可是难得一见,我心一横,把痂揭了下来,这个残忍的实验……
一个上午,我就学到了这么多知识,不亦乐乎。虽然有些疼,但为了科学而献身,乐亦在其中矣!
学习冰球是我儿时的梦想。还记得那一次,我去五彩城买东西,忽然看见了冰球场,我看见有一个小朋友穿着铠甲一样的护具,在冰球场上站立着,他那样子好像擎天柱一般,一会儿一个教练过来了只见他,一声令下,所有的小朋友全都像收到指令的机器人一样,加速向前滑行,就像是电影里打仗的时候元帅一声令下,士兵们往前冲的样子一模一样。所以从那天起,我就一缠着妈妈给我买冰球护具,给我报冰球课,直到有一天的早上,我的九十五次缠着妈妈,这次她终于妥协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我的冰球之乐正式开始了。
冰球之乐不光体现在我儿时的梦想上,也体现在我的训练上。我学习冰球自开始以来,就加入了猎鹰队,所以训练也是和猎鹰队一起训练,每次训练到末尾的时候都会打点球,输了罚跑圈,每次打都是我输,但是经过我在守门员教练专项的训练,实力大增,回到队里后,又打了一次点球,是7对1但是我临危不惧,摆好姿势准备迎敌,最后我已7比0大获全胜,我看到他们被教练罚跑圈,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下冰了以后,我看见队友们一个个垂头丧气,所以给他们一人一瓶牛奶,这才和我和好如初。
我享受冰球训练之乐,更喜爱比赛之乐,那是我们对飞熊08,对手的实力和我们势均力敌,比分咬的很近,每当我档出一个球,队友都为我叫好;每当我们前锋进球,都会从前场飞奔回来和我击掌相庆;每当我进球,队友都会围过来,给我鼓励和安慰。比赛中有团结奋战,取胜后的开心;也有拼尽所能,虽败犹荣的酸涩。
激励我沉浸在冰球之乐中的还有偶像之乐,我的偶像是NHL联赛名将弗拉瑞,他守门技术精湛,做为球队的灵魂,带领名不见经传的球队,打入总决赛。他人品超赞,曾经为残疾儿童做募捐表演赛,给残疾的孩子带去冰球的乐趣和人生的希望,每当我看法拉瑞的比赛时,我就梦想成为他,真快乐。
冰球之乐,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