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的短暂,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和鲁莽,拥有理智和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与法同行作文(精选16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起眼的小事,比如:“在楼道上堆放杂物、在公共场所或在家里制造噪音。”这些事情看似小事,其实都和法律有关。
在我们居住的小区,有部分人喜欢在楼道上堆满杂物。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在意,只要过得去就行了,所以就没人管。有一天,不知道谁家把二十几盆兰花摆在了过道上,大家走路都小心翼翼。虽然大家心里不舒服都只在私下议论:“是谁呀?”“太没有公共道德了。”一个腿脚不方便的叔叔走那过不小心打碎了几盆兰花。摆兰花的那家人就和叔叔吵了起来还要叫叔叔赔。邻居们看了都过来劝。我当时在想:“怎么办呢?如果家家都这样的话,那还创什么文明城市呢?”事后我看成都电视台有一个节目叫《庭审进行时》上面讲了一个跟这个差不多的案例,法官最后判摆杂物的人把东西搬回走。因为楼道是公用区域,不是私人财产,这个人违反了占用公共区域法。哦,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平时在家里唱歌、跳舞觉得影响不到别人,其实在国外如果你在家里唱歌、跳舞,声音大,影响了邻居。邻居们就会去投诉你,严重的还可能让警察抓你。不过,最近几年我国这方面也在加强管理,每年高考、中考国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影响考生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的好环境。
所以,我们从小要学法、懂法,就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当我们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走在马路上,你是否留意过路口的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有人过马路不走人行道;在路口看见红灯想就走就走;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机动车较量了起来······让人看了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图方便,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穿越马路,这是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吗?
这个星期,正好轮到我们班在学校里值日,我们发现了许多违反校规的同学,他们有的不穿校服,有的打打闹闹,午休时间还强行闯入校门······
再说上个月发生的货车司机强行冲卡事件吧。11月19日凌晨,在水官高速收费站,4辆货柜车拒缴过路费,连续冲卡,最后一辆带着拖挂的货柜车还没驶出安全岛就急转弯,尾部的拖挂勐然撞向收费亭,连收费亭里坐着的工作人员都被撞翻!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右手骨折。
那些货车司机们,就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略这些不良行为背后的后果。
犯错误是每人都不可避免的事,所以要用法律来约束我们错误的行为。我们要遵守法制,决不能知法犯法,不能存有侥倖心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的短暂,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和鲁莽,拥有理智和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古人云: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之系命也。这句话明确说明了法制是民主的根本保障,是一个国家文明的体现。法制的松懈必然会导致社会道德的滑坡。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该做一个讲文明、懂道德的公民,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年。在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的今天,法制观念的树立与培养实为当前的迫切需要。要守法就必须先学法,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社会秩序。然而,在我们身边,却经常会发生与法律相违背的事情。纵观那些触犯法律的人往往都是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道德约束的人,有许多人因此而洒下悔恨终身的泪水。
近日,《台州商报》刊载了一则《一句粗话,骂人致死》的新闻,事情虽小,但其中却有许多令人思索的东西。一句粗话,平日看似与法律毫不相干,然而却在特定的环境下触犯了法律。如果我们能用道德来约束自己,做一个文明懂法的公民,怎么会发生上述的悲剧呢?而这不正是立法的最根本的目的吗?悲剧往往是一件事情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时常会听到一些与法律有关的事情,在我的脑海里也曾有过这样的记忆。
一个姓王的中年人,家庭在当地也算是挺富裕的,但是不知什么时候他染上了毒瘾,整日躲在家中吞云吐雾。他的妻子劝他到戒毒所戒掉毒瘾,但王某碍于面子,死活不去。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原本富裕的家庭日益贫困,更为甚者,每当王某毒瘾发作的时候总会毒打他的妻子和儿子。无奈之下,一天,受尽虐待的妻子偷偷带着儿子逃离这个本该属于她的家时,被王某发现,毒瘾发作的王某竟丧心病狂地拿起菜刀将他的妻子和儿子乱刀砍死,其死状惨不忍睹,一个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毁了。设想一下,如果一开始王某听从他妻子的劝说,迷途知返去戒毒,出来后不仍然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吗?
法律有它的两面性,既对违法的人予以坚决的制裁,同时也挽救愿意改过的人,使其重获新生。一个姓陈的青年,自从高中毕业后,就整日游手好闲,早出晚归,结识了许多所谓的哥们。父母苦口婆心地劝说也无济于事,陈某依然我行我素。一次在歌舞厅跳舞时与别人发生口角,蛮横不讲道理的陈某拳脚相加,致使那人肋骨骨折,他为此付出的是3年面对冰冷铁窗的代价。在法律的感召下,在狱警的感化下,他终于感动了,醒悟了。从此,他静下心来在冷寂的铁窗下学习法律知识,自修法律专业,并发誓今生一定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几年过去了,他刑满释放。不久之后,他用在狱中艰苦所学的知识取得了律师资格。从此,他无偿地为许多缺乏法律意识的人讲授法律知识,为家境贫苦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一个人就这样改变了,从违法到学法再到用法,完全是法律改变了他的一生,法律将随他而生活。这既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幸福的结局。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用一生的时间来学法,守法。法律是社会的经纬线,既是对我们道德的衡量和警戒,也是约束权力、治理不良现象的利器。一个人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也可以用法律去挽救他人。知法,我们可以一生受用;守法,是我们一生做人的准则。
俗话说:“化悲痛为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在有些人眼中,法律恐怕只是一种外来的约束,立法似乎与普通百姓没有什么联系。处于不幸之中的人们更难以在经济赔偿与精神抚慰之外,想到法律问题。事实上,法律本身就是个人社会生活的准绳,维系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和权利。当每个公民都怀着强烈的信念来锻铸法律的时候,法律就不再是一股束溥自己的绳索,而成为我们自己对生命与权利的保障。
身边的法律真是多得狠,比如,曾经有一位老太太因儿子不养老而将儿子告上法庭,经法院讲解后,最终判儿子不养老的罪名,多照顾老人,如违抗法律命令将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一个月前,电视里报道了剑桥郡一个农场主呼提高酒后驾车的法律责任的新闻。这个农场主19岁的独生子参加同学的生日会后,因乘坐同学酒驾的汽车发生事故而不幸身亡。悲痛欲绝的父亲在掩埋了儿子的尸体后,因乘坐同学酒后驾驶的汽车发生事故而不幸身亡。踏上了修改法律的漫漫征程。说起“漫漫”,是因为这位父亲所主张的不仅是提高酒后驾车事故者的法律责任,更扩展到酒后搭载其他乘客也同时需要承担严格的法律责任。尽管如此,人们依然对这位父亲投来敬佩的目光,为他所做的已经超越了个人的哀思,而是追求对他人生命的更大程度的保障。
关于《儿童权力公约》,儿童的通信不受任意和非法干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能让我们儿童也有美好的社会生活。
通过这些法律问题,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唱的小儿歌,过马路,也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想靠近,早避身,举手行礼表深情。法律有法才有依,共建和谐地球,做好你我他。
还在等什么?赶会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共建和谐家园!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在云和街道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是无处不在的,我们要学法懂法,做到与法同行,遵纪守法。但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就拿我妈妈乡里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来说吧:前几天,妈妈乡里发生了一件青少年破坏公物的极不文明极不和谐事例,妈妈乡里的“农民健身休闲公园”里被人故意捣乱:公园里的石桌推倒,石桌摔到地上摔成了几半;石凳从台阶上滚呀滚,被滚得面目全非,就像月球一样,坑坑洼洼;健身设施被破坏,其中一种体育设施的把手给弄断;绿化带里的花草被践踏蹂躏,全部枯死;还把计生文化宣传栏全部撕毁敲掉,实属不该。顿时,公园里的设施惨不忍睹,公园里的景象狼狈不堪。
后来,妈妈乡里的人发现了,马上报告给妈妈,妈妈马上带领了几个乡干部去调查。经调查,据目击者提供的一丝线索,妈妈他们找到了突破口,不久就找到了“凶手”——原来是一群五六年级的在校生和几名中学生、还有一名社会青年。妈妈他们对这些“凶手”进行了严肃深刻的教育,最后,这些“凶手”也觉悟了,非常地后悔。可是,错误已经造成了,妈妈说,现在,这些人至少还要赔偿损失8000元!唉——我为他们叹息——同学们,犯法是一种“自杀行为”,我们要与法同行,遵纪守法,守法等于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
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人们常说:“我们生活在法律中。”有法律就有法庭,那天,我们幸运地参观了齐河县法院,对法律有了更多的理解。
小记者们参观的是审判庭。一走进去我们就感到了一股十分庄严的气息。看着那屋子上方悬挂的国徽,感觉到一种神圣,一种威严。
我们入座后,审判长、原告、律师等也随后进来了。审判长先是核对了当事人的身份,介绍了法庭内部人员,又强调了法庭纪律,如: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不可大声喧哗等。同学们都认真地听着,流露出对法律的尊重。
庭审结束后,法院的另一位阿姨又给我们讲述了关于未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会受到哪些处罚等,我们听得入了迷。
终于,到了我们小记者采访的时间了,可以向审判长阿姨提问了,我们都跃跃欲试。有位同学问:“案例分为哪几种?”审判长阿姨告诉我们:“有合同案例、民事案例、行政案例、刑事案例等。”小记者们一个接一个地提问,都有了不少的收获。
要回学校了,我看着法院的大门,心里想:“要是人人都学法、用法、懂法,那人世间就永世美好了!”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与法同行。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小故事教育着我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在南京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嫌疑人小力供述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我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学校报到,同宿舍6个同龄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好“哥们儿”。不久,我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业余寂寞,大家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经常是集体翻墙头出去喝酒抽烟。
日久天长老是喝酒抽烟,大家都有点烦,再说家里给的钱老是这样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几个哥们在外面喝啤酒,也点不起什么菜,都觉得很无聊。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借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夜里酒足饭饱后,就一块到附近一些中小学校行窃。起初,他们盗窃也还算有点节制,只是“拿”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拿”太值钱的东西。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大了,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哥们儿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对仅仅到中小学“拿”点东西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是“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达到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
是呀,那几位学生因为鲁莽和冲动,有侥幸心理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本是祖国的栋梁变成了社会的负担。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规矩是什么呢?对,就是法制。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须有法,处处须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将法律铭记在心间。
首先,我们听一则故事。在德国,没有人闯红灯,即使在深更半夜空寂无人的街头上,德国人依旧沿着横行线走,看着红绿灯过马路。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出现了一个笑话。有人在电话亭标上“男”“女”的字样,结果所有到电话亭打电话的人,就像看见了厕所标志一样,进入自己该进的电话亭。就算“女亭”闲着,“男亭”的人宁可排队也不到“女亭”那边打电话。
也许,德国人的这种行为会让我们笑上三天。我们会聪明的认为,德国人就是死心眼,被规则“套住”了。可不被规则“套住”的我们,又是怎样的呢?毋庸置疑,就是那一个个悔恨的面孔。
法制,一个张口就来的词,可有多少人真正明白它的意思呢?作为一名中学生,我听到过无数关于法制的故事,不管这些故事是否长,是否短,是否精彩,它都让我明白:“法”是一把无形的枷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法”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法”是神奇的矫正器,它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它值得我们一生去遵循!
其实,法制就如同一场战争。这里面有大大小小的战役,而最重要的,就是青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可是,近年来,因青少年缺乏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不计其数,青少年犯罪已经不容忽视了。
某年,一个中学生王某与同学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一顿,王某因此也受到了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的寝室时,正好被值班老师发现,并带到了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东西:枪!
叹!花一般的年纪,却被罪恶抹杀了。因为罪,多少人曾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翔,可自己却只能在牢笼里抹泪。他们沉痛的罪史,唤醒了我们:在经历风吹雨打时,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那些没有法律约束久而久之形成的习惯,不仅仅是法律观念淡薄的表现,更是误入歧途的开端。所以,我们学法、用法、遵法刻不容缓。也许,我们的翅膀过于脆弱,但经过岁月的锤炼,法律的洗礼。我相信,我们的翅膀会更加坚硬!
法制,它不仅仅是用来约束我们的,他也是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完整、更加和谐的。没有了法律,人们没了伸冤的地方,官员也不像以前一样公正,罪恶也悄悄的来临,整个社会一片狼藉。那时的场景,我们可想而知。所以,我呼吁:不要让昨天的罪行,变成今天的悔恨!
法制,我们会一直一直与你同行!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庄严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法律,用它那双火眼金睛辨是非,黑白分明,惩恶扬善。法律是一条纽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大家做贡献。如果不遵纪守法,那么将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是一名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但是生活中不遵纪守法的事情屡见不鲜。我曾经目睹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周末,我们一家三口去泉州,汽车行驶在宽阔的公路上,我趴在车窗上欣赏风景。透过窗户,我看见一辆白色的宝马车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把手机架在方向盘上,边开车边玩游戏,宝马车的速度时快时慢,不时还突然刹车,让后面的驾驶员不知所措。这时,爸爸的车停了下来,我一看,原来是红灯亮了,可是宝马车还一直往前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穿过了红灯,眨眼间,只听耳边闪过“砰”的一声,只见小伙子开的宝马车撞到了别人的车,还好车子只是刮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时我被吓得魂飞魄散,久久不能平静。不一会儿,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对小伙子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一番教育,并且开具了罚单。我知道,罚单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告,如果开宝马的小伙子不知悔改,生命之花就会瞬间凋零,那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更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亲眼目睹二十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个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神圣的《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中,人们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认为一些传统美德已经过时。这不得不使我大声呼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五分钟就有一起抢劫事件上演。在我们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如索取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拉帮结伙、校园欺凌等。让人心惊的是,刚步入法定处罚年龄的十四岁孩子竟占到其中的15.5%。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的生活安定,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还存在着一些疏漏,有一些人为了金钱,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要说,我们的法律正不断的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地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法治征文活动”更让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促进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受到《思品》教育的我们更应当遵纪守法,坚定地捍卫法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背弃良心,违反职业道德,我们未成年人要用法律作武器,勇于依法维权,制止非法行为。
总之,法律不仅是维护人民的武器,更是规范行为的'社会准则。让自由在规则中行驶,权利在规则中履行,义务在规则中拥有,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
在生活中,人们不能离开法律,小学生不能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不能离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者不能离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也正在加强。做为一名小学生,更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时刻提醒自己,法律就在身边。我们要时时刻刻记住这些,让我们与法同行。
有一次,我在上学路上,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大卡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卡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散步,过斑马线时绿灯显示此刻应该是行人过往,这时两个民工正在过马路,一辆小轿车根本不顾这一切,风驰电掣般开过来,差一点撞上民工,来了一个急刹车,汽车司机气冲冲地下车,狠狠地将那两位民工推倒在地。于是我走过去,对那位叔叔说:“叔叔,是你违反了交通法规,可你却打别人,你不觉得羞愧吗?你应该向他们道歉!”叔叔听了后惭愧的低下头……我想:如果每一个公民都遵守交通规则,那些鲜活的生命就不会丧失在车轮之下,那些因车祸变得支离破碎的家庭就会大大减少……
同学们,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模范遵守法律。法律永远和我们相伴,让我们与法同行。
在法制的蓝天,我们从羽毛未丰满的小鸟转换成展翅腾飞的雄鹰——题记
青少年在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这个世界,有鲜花也有小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是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被愚弄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现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的健康如大海中远航的小船,少不了法律的沿途护航。
一个人,一个世界要是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们将无法想象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只有法律的限制,我们这个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着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受它的约束和保护。
法律就像一个鱼缸,而我们好似鱼缸里的鱼,既受它的束缚,又不至于我们跳出缸外而自取灭亡。如果没有了它,我们就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和保证,不能存活,所以法律是我们社会生活的前提。
在法制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的我们更要从小就学法,知法,只有这样才能远离邪恶。
在美丽的蓝天下,生活着聪明而有智慧的人们,然而,是什么让他们保持着善良的本性,是什么让他们尊重他人?是法律。如果没有法律,这将是多门可怕的世界——到处都是鲜血的海洋,到处都是受骗的人们,到处都是垃圾成山……知道法律的重要了吧。
作为少先队员,就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说法律它吧,似乎离我们很近,向我们,经常会在电视上看见什么某某某杀人了,被判死刑;某某某贩卖几千克,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某某某肇事逃跑,被判十年有期徒刑……。这类事件多得数不胜数;说法律它吧,又似乎离我们很远,因为我们不曾杀过什么人,犯过什么罪。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甚至就在我们身边。远的不说,就说我吧。有一次,和爸爸妈妈过马路的时候,绿灯亮了,我悠闲自在的走过去,突然一辆大货车冲了过来,那位司机还边打电话,根本看不见前面有人,还好爸爸及时冲过来,把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知法、懂法、守法,否则,一朵盛开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落,枯萎。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理智;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让我们在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永恒的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规定着前进的航标。浩瀚的人生海洋中,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沿着法律的宽阔航道我们才能圆满到达成功的彼岸。
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心革面。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
无论是君臣还是平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作为新时代的青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进而去建设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中国。
法在我心中,发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从年轻时代起,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成为遵纪守法的青年学生。
让我们在前进的路上与文明同行,与法同行,与学校同发展,同成长,而且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