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的演讲稿(通用3篇)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张高丽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总结“”和20xx年工作,分析把握“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部署安排20xx年重点工作。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清醒认识“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
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在国内主持重要会议、考察调研,在国外访问、出席国际会议活动,有关重要讲话、论述、批示多达80余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涵盖重大理念、方针原则、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制度保障等诸多领域和方面,体现了宽广而深远的思想观、实践观、系统观、全球观。、张高丽副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了许多重要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提出的坚持“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最为重要、影响长远。这是我们党积极探索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认识升华,带来的是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也是执政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
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从根本上更新了关于自然资源无价的传统认识,打破了简单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的方法论,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的过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的过程,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绿水青山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着重解决的是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将超越和扬弃现有的工业化、现代化模式,改变经济腿长、环境腿短的状况,引导企业家主动采取绿色生产方式,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
党的xx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要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此之前,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两份重要的“姊妹篇”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三份文件彼此呼应、相互衔接,是中央的战略部署,是重大的系统的全面的制度架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出台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施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布,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六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相继实施。这些是行动层面的任务安排,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的路线图。我们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的战略部署以及明确的设计图和路线图,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图。
观大势,才能定大局、谋大事、管大事、成大业。“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既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也是攻坚期。
第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须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在“全面”,成效在“全面”,艰巨也在“全面”。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面临巨大挑战,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一方面,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转向中高速,产业结构由低端迈向中高端,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有利于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另一方面,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还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偏重、发展模式粗放等问题仍然在一些地区具有“锁定效应”,经济总量和增量仍在持续上升,污染物新增量依然处于高位。特别是,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地方解决环境问题的责任和动力会减弱。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未来20xx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左右,将有3亿人口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研究表明,城镇人均生活能耗是农村人均水平的1.54倍,未来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增加生活垃圾1200万吨、生活污水11.5亿吨,消耗8000万吨标煤。如果延续粗放的传统城镇化模式,污染物在时间上的累积和区域空间上的复合效应将更加明显。
第二,全面深化生态环保改革,任务异常繁重。改革是推进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也是破解发展与保护难题的出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生态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究其原因,根本在于体制机制不适应,缺少科学合理、规范刚性的制度安排,不能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导致很多地方和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抓经济手硬、抓环保手软。由于长期历史累积,今天的环境保护工作不仅要不欠新账,而且要多还旧账,解决很多遗留问题,压力和挑战前所未有。这就需要我们把深化改革放在核心位置,从制度入手,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此,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实施一系列改革文件和举措。对生态环境保护而言,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抓好中央已出台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任务。比如,“1+6”改革举措,抓紧细化,落地生根。二是加快推动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完善环境监管执法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等等。对这些制度要尽快推动,有些要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搞好试点示范。三是落实中央对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最新改革要求。20xx年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点,主要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调整供给结构,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同时,要利用好结构性改革契机,乘势而为,加大力度,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强化污染减排和达标排放,以此来安排、落实和推动环保工作。
第三,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各项工作艰巨复杂。对比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我国在相同发展阶段面临的环境问题更加复杂,难度前所未有。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PM2.5、挥发性有机物等新老环境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我国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更趋复杂。20xx年,全国COD排放总量为2294.6万吨,二氧化硫为1974.4万吨,氮氧化物2078万吨。要实现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总量排放至少要下降到百万吨级水平。一些没有纳入总量减排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依然在持续上升,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进一步显现。据测算,全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高居3000多万吨,对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影响较大。20xx年,首批开展监测考核的74个城市平均超标天数比例超过四分之一,达28.8%。入冬以来,重污染天气高发。全国地表水特别差和特别好的水体都在减少,城市黑臭水体大量存在。我国生态足迹增加的速度远高于生物承载力的增长速度,是生物承载力的2倍以上。海河、黄河、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高达106%、82%、76%,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40%)。有效应对和推动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环保工作量剧增,任务特别艰巨,需要全面谋划,整体推进,聚焦主业,打牢基础,突破难点,不断取得更大的成效。
第四,环境进入高风险期,守住安全底线难度大。20xx年,相继发生福建漳州古雷石化(PX)项目爆炸、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一系列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表明长期以来粗放式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环境安全意识必须始终牢记,环境安全防线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环境高风险期,有的是环境自身的问题,有的是衍生出来的问题,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环境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我国化工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布局总体呈现近水靠城的分布特征,12%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10%的企业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不足1公里,保障饮用水安全压力巨大。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历历在目,甘肃陇星锑污染事件近在咫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是利剑高悬、重过千钧。
第五,区域环境分化趋势显现,统筹协调的要求高范围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东部一些地区进入工业化后期,环境质量出现好转态势,但中西部很大程度上仍在复制东部过去的发展模式。从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看,中西部地区重化工项目投资持续攀升,相关产业自东向西转移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以来,我部审批的重化工项目中,中西部投资占全国的80%。青海、甘肃等省(区)的规划和项目建设集中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和电力行业;中部地区集中在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钢铁、有色冶金、煤炭及电力、建材等基础能源原材料行业。如果统筹处理不好,西部有可能重复东部一些地区污染严重、生态受损的状况。西部是我国的生态屏障和“水塔”,生态环境敏感度高、监管能力弱,一旦出问题,将会是灾难性的。
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我国发展正在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转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正在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带来政策和法治红利,绿色发展带来技术红利的充分释放,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生态文明已成为引领全球发展的重要理念和行动。这些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进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十三五”环保事业将迎来更大、更快、更好发展。
贯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定位准确,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打好补齐短板攻坚战,理清总体思路,把握前进方向,转变方式方法,加大力度、全力推进,着力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绿色发展,核心是形成内生动力机制,关键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保职责,把绿色发展转化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关系,并落实到各项工作部署中。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不能只讲发展不顾环境,不能先发展后环保。如果经济发展一味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是吃祖宗的饭、欠子孙的债,不算本事、难以持续;也不能只强调环保不顾及发展甚至搞垮了经济,同样不算本事,最后也会伤害环保。当然,现在的主要矛盾是前者。要坚持两点论、辩证法,讲两点最终对经济和环保都有好处,讲一点对经济和环保都没有好处。
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关键是要扭转发展的传统惯性模式,增强转型的决心和勇气。越来越多的实践让我们看到,发展与保护不仅相互制约,而且相互促进,两者既矛盾又统一。要改变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单向思维,处理好“长痛”和“短痛”的关系,粗放式发展总有一天会被历史淘汰,与其被动地淘汰,不如积极应对。同时,通过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探索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
二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质量改善是坚持以人为本、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体现,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目标,也是评判一切工作的最终标尺。党中央作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这就是我们环保工作的政治,就是大局。环保一切工作都要讲政治,从大局出发思考问题,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谋划好、细化好、落实好,并且要作为政治纪律来坚守。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可以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可以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的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可以更好地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改善环境质量的多种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
必须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当前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迟迟转变不过来,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仍停留在过去,没想法,没办法,没起色。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必须尽快转变、调整到位。强化质量目标导向,完善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及考核评价体系,将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硬约束,严格考核问责。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地方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发挥地方首创精神,环境质量目标是硬的,但措施多样、方式灵活、因地制宜。不仅要强调工程设施建设,而且要强调运行管理;不仅要强调发展什么,而且要强调淘汰什么;不仅要强调关键节点和特殊时段的应对之策,而且要强调保护措施的连续性;不仅要强调短期效应,而且要强调长期效果。
三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这是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之后,中央提出的第三个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意志决心,体现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的鲜明态度,体现了从源头、全过程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来加强环境保护的新思路。保护环境的治本之策是源头严防,关键所在是过程严管,根本保障是后果严惩。
构建系统规范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持久的动力和保障。落实这一要求,需要加快推进制度改革,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着力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等问题;构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排污许可、达标排放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等问题;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害责任追究缺失等问题。
四是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解决环境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难取得好效果,必须坚持环境治理五化并举,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和效能。系统化,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遵循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好部分与全局、个体与群体、当前与长远之间关系,实现环保理念认识的系统化、管理思路的系统化、手段措施的系统化。重点是推进规划环评落地,强化约束力,做好生态空间的用途管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统一规划、联合监测、联动应急、信息共享。科学化,着重解决的是环境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问题。环境治理不能搞大水漫灌,成本高效果还不好。要遵循科学的方法,懂得为什么治、治什么、怎么治,强化科技支撑,以科学事实、科研数据、科技成果为依据,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污染源解析等基础工作,采取更对症的治理手段。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形成改善环境质量的整体效果。法治化,环境保护越来越依赖国家宏观政策来解决问题,而保持宏观政策有效性的基础是法治化。通过环境法律的完善和执行,使守法常态化。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应有处罚,使企业环境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促进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精细化,是改变粗放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大事必作于细、难事必作于易。要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网络设置。探索和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信息化,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以问题为导向,可以帮助我们更广泛应用数据,提供基础支撑,寻求优化方案,给管理带来质的变化。要加快推进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评管理、信息公开等平台,提高科学决策、监管执法、便民服务的水平。
要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转型,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固有的观念、认识和习以为常的方式方法,处理好继承与创新关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找到新路径、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牵住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这个“牛鼻子”,加快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推动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公众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让每个人都成为保护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五是持续提升素质能力和改进工作作风。思路方向和目标任务明确之后,能力和作风至为关键。否则再好的愿景,再美的蓝图,也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相比于环境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的迫切要求,一些干部能力素质还跟不上,思路方法还跟不上,工作作风还跟不上,思想转变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积极作为、开拓创新的工作氛围还没有形成。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成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狠抓作风建设,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形成上下信任、左右信任、组织与组织信任的生动局面,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环保干部队伍。
二、“”时期和20xx年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
坚决向污染宣战。大力实施《大气十条》,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细颗粒物(PM2.5)等六项指标监测能力。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比例由20xx年的15.6%下降至8.8%,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完成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推进污染减排。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800万吨,累计达1.75亿吨,已成为全球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由20xx年的82.6%、12.7%提升至96%、87%。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8400万千瓦,约占全国煤电装机1/10,正在进行改造的超过8100万千瓦,电厂煤耗已达世界先进水平。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前完成,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在4省(区)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6省(区)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环境功能区划。国家层面完成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各级环保部门完成4000多项规划环评审查,国家层面完成300多项。国家层面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164个,对153个不符合条件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7600多亿元。加强标准引导,发布国家环保标准493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开展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xx—2030年)》。建成自然保护区2729个,总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14.8%,8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16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多个市(县)开展生态市(县)建设。中央安排专项资金275亿元,在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支持7万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1亿多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安排中央专项资金172亿元,支持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事件由20xx—20xx年的每年10余起下降到20xx—20xx年的平均每年3起。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完毕。各级环保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事件近2600起。
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以新《环境保护法》为标志,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取得明显进展。20xx—20xx年,联合多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924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62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7万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环境司法取得重大进展。
20xx年是“”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进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20xx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预计分别同比下降3%、3%、5%、9%以上。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1%。
在落实《大气十条》方面。对各省(区、市)20xx年贯彻实施《大气十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已向各省通报并上报国务院。制定《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改善预警制度(试行)》,按季度通报各地情况。启动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在石化、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排污费征收试点。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1—11月,全国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117万辆,提前完成全年淘汰数量任务。全国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汽柴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陕西等地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完成22个重点城市大气颗粒物污染来源解析工作,在14个城市开展源排放清单试点,各省(区、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全部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圆满完成“9·3”纪念活动、世界互联网大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针对秋冬以来各地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过程,我部指导各地加强监测预报和跟踪研判,督促有关地方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全力做好应对。
在落实《水十条》方面。制定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建立全国及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制定拟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清单,发布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文件。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xx年预算规模增加到130亿元,已分批下达120亿元。推动建立健全皖浙新安江、津冀引滦入津、粤桂九洲江等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优化整合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点位调整为2700多个,以满足《水十条》规定的水质评价与考核要求。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有序推进,21个省(区、市)已经印发并报国务院备案。
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快编制《土十条》,文本内容已基本成熟。在10个省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推进湖南、重庆、江苏等省(市)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部署京津冀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排查工作。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规划实施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和预警,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增幅过快的地市扣减专项资金。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数量6900万台,拨付补贴资金53亿元。
在推进总量减排方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电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1387个企业限期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行提速扩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出台《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现役燃煤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度电补贴1分钱,新建超低排放机组补贴0.5分钱。
(二)坚持预防为主、守住底线,推动转方式调结构。
预防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要务,也是最好的治理。我们坚持打好空间管控、环评把关、标准引导等预防的组合拳。
加快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联合印发《关于贯彻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环境区划工作。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试点方案》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指导地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将这项工作列入省级政府任务,6个省(市)已基本完成第一批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着力提高环评工作水平。完善规划环评制度体系,形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修订建议,研究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战略环评。加快水利、铁路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审批,20xx年拟开工的30个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环评批复;60个重大铁路项目中,由我部审批的25项已批复23项。国家层面批复项目环评文件159个,涉及总投资1.5万多亿元;不予审批21个,涉及总投资1170多亿元。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xx年本)》,下放32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13类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改为编制报告表或填报登记表,环评手续办理更加便捷高效。印发火电、石化等8个行业环评审批准则,修订环评技术导则总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突出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和属地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审批权下放后地方接得住、管得好。
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发布国家环保标准80项,《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全部完成,现行有效国家环保标准达1699项。制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编制导则》,发布《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5项技术文件。环保标准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成为促进技术创新和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三)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农村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工作计划》,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xx—20xx年)调查评估报告》。配合财政部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转移支付力度。联合十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对12个开发建设活动严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执法检查。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档升级。制订《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修订《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启动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
持续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印发《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中央财政安排资金60亿元,支持16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四)加强监管,核与辐射安全可控。
贯彻落实“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牵头编制国家核安全政策。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28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记录,26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受控。顺利完成“华龙一号”、CAP1400等我国自主化设计核电示范工程审批。基本完成福岛核事故后安全改进。821厂退役治理进入“液转固”阶段。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加强演练,做好核应急准备。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研发基地开始动工兴建。
(五)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完善环保制度体系。
积极配合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方案出台。牵头制定《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3个改革方案,参与起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有了明确依据。
在环境监测预警体制改革方面。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出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正在会同中央编办制定全国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已出台有关提高环境监测人员岗位津贴的通知,一批制约环境监测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正在逐渐破解。
在环保投融资和环境服务业方面。联合印发《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环境保护的新型政银合作关系,启动环境保护部、开发银行新一轮战略合作,融资总量超过3000亿元。开展第5批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
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初步建成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并接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6个地区开展绿色GDP核算试点,提出20xx—20xx年全国绿色GDP核算成果。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xx年版)》,发布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积极推进环保费改税,《环境保护税法》已向社会征求意见。
(六)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环境立法、执法和应急处置更加有力。
大力推动环境保护立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发布,《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列入全国人大五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正在有序推进。配合最高法院制定出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司法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11件,罚款数额超过4.85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69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51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3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478件。我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58万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1万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7.34万家。山东等地出台清理整顿方案,通过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加大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力度。由单纯“督企”向综合“督政”转变,我部组织对33个城市开展综合督查,约谈16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134个市和2个县开展综合督查,对28个市县进行约谈、对19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对176个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我部首次联合公安部、最高检对两起案件启动联合挂牌督办,形成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扎实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全国67%的地级市、60%的县区完成网格划分工作。
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出台《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我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82起。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我部迅速反应、科学应对,多地环保部门紧急驰援,当地政府全力以赴有效处置,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的要求。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尾砂泄漏事件发生后,我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和专家赴现场督促指导,甘肃、陕西、四川三省协力妥善处置,保障了嘉陵江沿线群众饮水安全。
(七)强化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各项基础工作加快推进。
强化环境保护资金保障。落实中央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70亿元左右,比20xx年增长27.6%。在湖泊生态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领域,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重点支持,在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加强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我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环境监察体制改革方案得到中央编办批复。正在研究起草部机关“三定”修订草案和环境监察体制设置。强化干部队伍培养选拔与交流调整,加大机关干部内部交流、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工作力度,探索构建“之”字型干部培养使用模式。湖南、广西、重庆等省(区、市)推进乡镇环境监管机构建设。江苏、内蒙古等省(区)要求20xx年底前完成所有环境监察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全面推进规划、科技、监测、国际合作等工作。研究提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思路。发布水专项先进技术、专利等成果汇编。启动“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向发展改革委上报10部委联合编制的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工程可研报告和信息共享应用协议。编制完成《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指南总则》。对全国51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价与考核,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提供重要依据。成功举办中国“十三五”规划环境与发展国际咨询会及国合会20xx年年会。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规划、搭建平台,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环保支撑。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以“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及时主动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发布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出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在部网站设立“部长信箱”,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收到并办理举报超过1.3万件。我部受理群众电话及网上举报1145件,全部按期办结。
(八)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狠抓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我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环境保护部巡视整改落实事项责任清单》,提出五大类80条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目前已有66项整改措施完成或基本完成,14项中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部所属8家环评机构率先全部脱钩,全国350多家环保系统环评机构中已有75家完成脱钩。发布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对存在问题的159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69名环评工程师,作出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处理;制定《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环境监察履职尽责规定》《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水专项廉政规定》等制度,扎牢扎密制度管权的笼子;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6人,诫勉谈话10人,作出组织处理2人。
二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增强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制定《环境保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梳理四大类49项改进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取得明显效果。组织开展四次创新大讨论,各部门各单位司处级干部和30余个省、市、县(区)环保部门负责人,聚焦生态环保重点工作,进行广泛深入交流,不谈成绩、不讲客套,多摆问题、多提建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形成《“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等10余项具体成果。我部梳理出基层同志反映的各类问题建议80条,逐一明确落实措施与责任单位,做到件件有着落。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办法》,成立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功召开部直属机关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开展“强作风、严纪律、作表率”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在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工作中,对出现违纪行为的3个单位和11名个人实行一票否决。查处7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涉及6个单位,对9名司局级干部、8名处级干部进行问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环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方式方法尚未转变。工作制度和方法尚不能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还有一些干部的思想没有转变、转变不快。二是改革力度有待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任务繁重,环保督察、责任追究、省以下垂管、排污许可等改革举措亟待落地。三是工作基础依然薄弱。监测网络建设、源解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跟不上决策需要,科技支撑不足,环境执法车辆、着装等能力建设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四是作风建设仍有较大差距。自说自话、自干自活、自怨自艾、单打独斗的现象仍然存在,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和协调不够。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20xx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部门人员1036人,比20xx年增长60.4%;20xx年处分1684人,比20xx年增长62.6%;20xx年处分1898人,比20xx年增长12.7%。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准确把握“十三五”环保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xx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其基本要求就是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不能退步,主要环境质量指标要有所好转,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如大规模严重雾霾、城市黑臭水体等明显减轻。
确定具体环境指标是谋划“十三五”环保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环境质量改善是一个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治理水平提高而逐步实现的过程。相比国际上一些国家,我国是在较低的收入水平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下解决更为复杂的环境问题。美国提出PM2.5控制时的1996年,人均GDP达到2.8万美元,煤炭、工业能耗占比仅为20%、7%左右;而我国20xx年提出PM2.5控制时的人均GDP为5400美元,能源消费中煤炭占68.4%,工业能耗占70%左右,能源和经济发展阶段差距较大,治理的复杂性和难度更大。
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类似的“历史同期”相比,我国目前环境质量差距很大。20xx年我国人均GDP预计将达到1.1万~1.2万美元左右(以20xx年为基期),以此指标衡量,我国20xx年经济发展情境大致相当于美国1975~1980年、日本1978~1985年、欧盟1979~1986年左右的“历史同期”水平,滞后欧美发达国家35~40年左右。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xx年我国338个城市PM10浓度平均为87μg/m3,PM2.5平均为50μg/m3,“历史同期”发达国家PM10平均约为44μg/m3,PM2.5年均浓度18~25μg/m3左右。我们要在20xx年达到发达国家“历史同期”平均水平,需降低50%左右,难度极大。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历史同期”OECD主要国家水质相当于Ⅰ~Ⅲ类河流比例与我国基本相当甚至略低,但劣Ⅴ类河流比例明显低于我国,甚至没有劣Ⅴ类水体。而我国除了劣Ⅴ类河流外,还有约55%的城市黑臭水体。
根据以上对比研究,确定“十三五”环境质量指标需要考虑三方面因素:
一是综合考虑公众环境质量诉求、环境指标可行可达、经济社会可承受等因素,以及我国人口高密度、产业高强度、能源结构不合理等客观情况,既要积极作为,又不能操之过急。
二是重视后发优势与制度优势,注重运用解决阶段性环境问题的规律。我国不少地区已经达到比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可能实现与发达国家“历史同期”相当的环境质量指标。同时兼顾区域差异,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中西部等地区环保工作,精准提升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差异化的环境质量目标。
三是以民生改善为导向,增加与公众感受息息相关的环境质量指标。从“好”“差”两头着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公众享有基本安全的环境质量服务。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提出“十三五”环保总体目标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在环境质量指标方面,将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数减少、全国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全国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等作为主要指标。
PM2.5目前社会认知度高,是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的首要污染物,更是全国老百姓关注的首要空气质量问题。全国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数减少代表“差”的方面,是回应老百姓关切,需下大力气解决的环境突出问题;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全国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代表环境质量提升向“好”的方面,是对老百姓期待良好环境质量的回应。
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方面,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它是形成PM2.5和O3的关键前体物,是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来源。目前我国人为源VOCs排放量大且呈快速增长态势,分别为美国的2倍和欧盟的3倍。国际经验表明,控制VOCs排放是减少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有效措施。我部已出台VOCs的系列标准、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等,为“十三五”VOCs减排的监督考核奠定了基础。
在环境风险方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突发环境事件数量下降。在生态保护方面,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状况持续提升。
“十三五”时期,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推动落实重大任务,需要重点谋划和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将三大行动计划的路线图落实为各地的施工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好《大气十条》与20xx年后续工作衔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全面完成《水十条》目标任务。加快完成《土十条》编制并组织实施,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通过三大战役,带动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政府责任。同时,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地方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改进减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使总量控制更好地服务于质量改善。
二是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为动力,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开展环保督察,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是以建立健全环境预防体系为抓手,切实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格局。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优化发展的空间布局。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环境功能定位与环境政策。通过把禁止开发、限制开发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结合起来,把重点开发与控制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起来,把优化开发与提升行业生产效率标准结合起来,建立更优化的国土空间格局。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切实对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指导和规范作用。
四是以法治和标准为牵引,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模式,强化公民环境诉权等司法保障,推动建立系统完备、高效有力的环境法治体系。抓紧环境标准建设,完善标准体系。通过严格环境执法和强化标准引导,有效推动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五是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污染、有毒有害气体释放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继续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生态风险预警监控,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
六是以社会多元共治为路径,大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环保科技创新,加强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绿色技术的研发应用。以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友好为导向,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
我以上重点谈了“十三五”环保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选择的一些考虑。会上还要讨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请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要主动谋划、同步编制各地环保规划,与国家规划搞好对接。
四、精心做好20xx年各项工作
“慎初战,务期必胜”。20xx年是确定“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的一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谋划好“十三五”环保工作。
抓紧编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安排部署变成施工图,坚持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的原则,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做好指标任务的对接细化分解,及早报请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并印发。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编制报批,构建“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开展“”环保规划终期评估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加强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为环境管理决策和国家宏观调控当好参谋。
(二)深化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河北省开展督察试点工作。要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本着赶早不赶晚的原则,完成15个左右省份督察工作,20xx年实现全覆盖。各省(区、市)环保部门要对30%以上的市级政府开展综合督查,强化环保督政。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对做好过渡期间工作下发相关通知,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对试点省份在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环保系统都很关注此事,既要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开展试点示范,又要按照统一部署,防止抢跑,争取2到3年左右完成改革任务。
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xx~20xx年)》。一是推进全面设点,在京津冀地区率先实现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80%左右的区县,土壤监测点位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全国联网,上半年争取率先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联网,年底前力争完成这三个地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联网。三是推进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完成338个城市1436个城市空气站上收,新建65个区域站(农村站)。完成2703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和419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上收,新建60个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确定7000个土壤风险点位,初步建成由35000个点位组成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出台《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四是改革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方式。发布《污染源监测与监察执法联动办法》,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环境执法监测。五是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对重点城市地表水环境监测、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第三方运行维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协调推进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按环境要素设置监管司局,推动环境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完善流域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提出《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方案》,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方案。出台《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在电力、造纸两个行业率先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指导地方试点开展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联合出台《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纳入司法鉴定管理体系。
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载体公布各类环境信息。推动建立省、市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省、市级环保部门在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完善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制定推进绿色金融的意见,出台加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管理的文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配合修改完善环境保护税法,推动年内出台。加强排污费改税后环保部门经费保障研究与政策配套。出台《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会同农业部研究制订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方案。制定有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部门规章,明确强制投保、保险责任赔偿范围,规范理赔程序以及相应处罚措施。
改革是一个上下联动的过程。鼓励地方先试先行,立足解决现实矛盾和困难想出路找办法,在政策框架内拿出新招实招,形成上下联动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
(三)坚决治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
坚持不懈治理大气污染。开展20xx年贯彻实施《大气十条》情况考核,严格追责并向社会通报。指导各省(区、市)制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全面推进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启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业VOCs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加快淘汰黄标车,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打假行动和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配合交通部门实施船舶污染控制。淘汰燃煤锅炉10万蒸吨,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替代力度,替代劣质散煤1000万吨以上。深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指导长三角地区做好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启动冬季重污染天气“削峰”工作,实施水泥钢铁工业冬季错峰生产、重污染行业冬季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减少建筑施工等综合性措施。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应急预案启动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东北、成渝、西北和华中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深化水污染防治。出台《水十条》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省(区、市)要抓紧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十条》明确20xx年目标任务有6项,要确保完成。出台《城市地表水水质排名办法》,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的10个城市名单。继续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开展流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筛选七大流域优控污染物清单。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按程序报批,推动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会同住建部建立黑臭水体管理信息平台,每半年公布全国黑臭水体信息,督促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编制《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推进入海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
全面实施《土十条》。今年国务院将出台《土十条》。要制定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拟配套的政策措施并抓紧出台。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继续组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推进污染场地试点示范,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完成京津冀三地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排查。
继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配合起草《“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出台“十三五”总量减排规划编制指南,制定减排核算细则,编制20xx年度减排计划。着力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重点城市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气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研究制定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运行管理及监督办法,20xx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5亿千瓦。研究制订太阳能、风能、水电、核电等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制度,消除弃风、弃太阳能现象。完善减排工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对进展滞后地区及早通报预警。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确保新污染源达标排放;对现有污染源采取清洁生产改造和深入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组织对水泥、玻璃等行业和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依法严格处理。印发《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名单。
(四)强化环境法治保障。
进一步完善环保法律体系。总结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全面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抓紧配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人大立法规划项目进程。加快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强化规划环评的落地执行、完善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研究衔接环评与排污许可的关系等重大法律问题。配合最高法、最高检做好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重点解决实践中反映较大的环境监测数据认可、危险废物鉴别等证据认定问题,进一步明确移送、定罪量刑的相关具体规定。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和抽查督查制度,省级环保部门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督查要实现“全覆盖”。按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今年完成清理任务。继续强化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严惩违法企业及责任人。逐步建立覆盖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基础数据库,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健全对执法人员的“正向激励—逆向约束”机制,提升执法水平。
(五)加强环境预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发展。
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制定《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探索建立以生态功能保护成效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启动建设“天地一体化”红线监管平台。落实《关于贯彻实施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研究和“多规合一”试点。
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继续开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大地区战略环评,将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等重大政策的推进落实中。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能源、交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同步推进试点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积极参与国家重要的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推动规划环评成果落实融入到空间规划。出台《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调整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将环境影响较小的登记表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与排污许可制相衔接,完善环评标准导则体系。发布新的环评导则总纲,将由其他主管部门负责的或通过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内容予以剥离,实现环评减负瘦身。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石化化工、水利水电、采掘等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业项目,组织开展后评价。完成环保部门环评机构脱钩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取消资质。在京津冀地区开展环评管理综合改革试点,率先建成四级环保部门联网审批系统,推动解决环评信息沟通不畅、地方保护和干预等问题。
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开展环保标准第三方评估,改革设置方式,完善标准管理机制。发布船舶、混合动力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出台铅蓄电池生产、废电池、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等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编制《黑臭水体治理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六)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启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先期开展长江经济带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以及国家生态观测站(点)建设。会同财政部制定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新安江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广西广东九州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开展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面定期遥感监测,加强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管。抓紧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举办好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大会。分解落实“十三五”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以南水北调沿线、三峡库区和“问题村”的饮用水水源安全排查治理为重点,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
(七)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国家核安全政策,强化协调机制、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加强核安全设备质量监督,提高核电厂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推动核电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在建机组监管,完成8台左右新建机组审批。探索风险指引型核电安全监管模式,确保运行核电机组安全。加快推进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项。深化核技术利用简政放权。加快推动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项目,减少历史遗留安全隐患。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
(八)严格环境风险管控。
强化化学物质、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考核,对未完成规划目标的地区实行限批。启动12个重金属综合防控国家示范区和10个典型流域重金属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开展第一批现有化学物质危害初步筛查、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及监控评估,推动优先控制化学品目录和高风险化学品限制淘汰措施出台。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年版),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电子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调查,推动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二批)》相关政策措施,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审核。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处置应对。研究制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南,督促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对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环保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基础上,向有关地方政府发布预警通知。继续推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预警试点、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试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重特大事件加大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害评估,自动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向社会公开。
(九)全面强化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对部属事业单位履行环境管理技术支持职责加强考核的意见》,调整部属单位职能。坚持好干部标准,统筹使用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调整充实水、气、土司和督察办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主要负责人。落实“之”字型干部培养使用模式,推动干部跨部门、跨单位交流。开展第二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人员首次颁发纪念章。
提高投资保障水平。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预算资金综合平衡,盘活存量资金,提升重点工作保障水平。出台环保领域三年财政(投资)滚动规划,建立国家环保项目储备库。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加大投资保障力度,实施一批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出台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设环保大数据。完善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每季进行调度,加强审计和项目监督。
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场地土壤污染防治、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和重大工程立项。加大清洁空气研究计划成果总结力度,增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水专项成果的总结和应用,加快推进专项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成水专项“十三五”战略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完成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现场调查。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布《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启动“20xx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年”,制定《生活方式绿色化指南》《生活方式绿色化行为准则》。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重大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围绕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应对,主动发声、及时发声、正确发声,增强敏感性,提高亲和力,做好正面引导、解疑释惑,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多方式、多途径宣传环保政策举措,动员公众践行“同呼吸 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充分利用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让每一部手机都成为移动监控点,让每一名公众都成为环保监督员。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推进落实我部“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和核安全“走出去”工作方案。筹办好国合会20xx年年会,组织好第六届国合会换届工作,着力打造新型高端国际环境智库。研究制定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对外宣传纲要,对外讲好中国环保故事。积极推动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修正案、名古屋议定书的国内批准工作。
(十)切实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机制。高质量完成中央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开展我部巡视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环境保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着力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贯彻落实直属机关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加强党建工作。优化各级党委纪委组织结构,配齐配强党务纪检干部队伍。筹办环境保护部党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打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
同志们,蓝图已经绘就,行动决定成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情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指向,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总结20xx年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
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
党的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的一个历史性决策和贡献,就是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第一次单列一个部分加以论述,实现了党的执政兴国理念和实践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创造性地回答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关系问题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积极主动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充分吸纳中华传统文化智慧并反思工业文明与现有发展模式不足,积极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的重大贡献;是我们党深刻把握当今世界发展绿色、循环、低碳新趋向,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拓展和升华。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建设生态文明,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节约环保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增强永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生态文明,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是价值取向,发达的生态经济是物质基础,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是激励约束机制,可靠的生态安全是必保底线,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根本目的。生态文明理念及建设实践具有鲜明特征:在价值观念上,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指导方针上,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在实现路径上,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目标追求上,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在时间跨度上,需要长期艰巨的建设过程。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环保工作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积极贡献。全国环保系统要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是全国环保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环境保护部党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拿出一个月时间集中学习,通过做专题辅导报告,召开学习交流大会,安排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学习体会发言,激发了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认识得到高度统一,学习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精神状态得到极大振奋,环保工作得到有力推动。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用生态文明建设的观念和要求来看环境保护,要从“五个高度”上来认识和把握。一是放在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行动的高度。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政治信仰来追求,作为科学真理来坚持,作为行动指南来践行。二是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环境问题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发展道路问题。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三是放在20xx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生态环境。四是放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的高度。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都消耗资源并产生环境污染,必须从再生产全过程来加强环境保护。五是放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高度。随着生产要素、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的跨区域流动,环境问题日益全球化。
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是通向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要努力做到“五个新”:一是用新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二是用新的视野把握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机遇,三是用新的实践推动环保事业取得更大成效,四是用新的体制保障环保事业持续推进,五是用新的思路指导当前谋划未来。
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一场涉及思想认识、观念行为、体制机制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必须科学地审视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所处的历史方位,认清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主要是:在人与自然方面,进入了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平的新阶段;在环境与经济方面,进入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在环境与政治方面,进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高执政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能力的新阶段;在环境与文化方面,进入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意识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新阶段;在环境与社会方面,进入了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思路,加大探索力度,抓紧制定推进环保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优先领域,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加快环境管理转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使环境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控制局地污染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从单纯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全面提升环保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深化审批改革。经国务院六次清理,环保部门现有审批事项40项,其中环境保护部直接承担的30项。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清理和调整审批项目。科学把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凡是地方环保部门能够管理好的,就大胆下放,不再由环境保护部审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设定行政审批。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设定环保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三是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必须依法依规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修订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和分级审批目录,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严格问责,健全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强化信息公开。随着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普遍觉醒,参与社会管理的诉求越来越强。要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把信息发布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扩大群众参与。开展环保工作的好办法,归根结底来自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要善于“接地气”,学会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眼往下看,脚往下走,到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意见多的地方去,到环境保护工作难开展的地方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改进工作作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对转变作风问题高度重视。党的xx届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全党同志带了好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决心。作风就是形象,就是战斗力,就是宝贵资源。环保系统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照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抓紧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尽快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以振奋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20xx年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过去的一年,全国环保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20xx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副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标志性成果是提出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大会精神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指导新时期环保工作的战略思想,就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二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定位,就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明确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历史地位,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根本路径。四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进一步明确环保人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要继续弘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六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就是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作用。
各省(区、市)积极贯彻落实,已有28个省(区、市)召开环境保护大会,26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的名义出台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文件。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及时指导各地和中央企业制定减排计划,向社会公告20xx年需要完成的重点项目和20xx年实施减排措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推进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地方和企业认真整改,环境保护部对有关省级政府领导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8个市(州)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天津、陕西、甘肃等省(市)通过督察预警等方式,加快落实重点项目和减排措施。
抓住重点强力实施。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目标责任书要求20xx年完成的1276个项目基本建成投运,新增脱硝改造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超过4000万千瓦。
建立和完善减排长效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起草《脱硝电价和脱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脱硝电价政策即将出台。拟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制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
经核查核算,20xx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05%、4.52%、2.62%、2.77%,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
继续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稳步推进,金沙江水电基地分段实现全流域规划环评,七大流域各主要支流全面实施综合规划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20xx年,环境保护部共批复项目环评文件240个,涉及总投资近1.4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79个,约占总投资的一半。对不符合要求的24个项目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000多亿元。
加强和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环评,扩大公众参与,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下放部分环评审批权,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加快,两批97家试点单位中22家完成改制,47家基本完成。
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和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新发布环境保护标准68项,对纺织染整、钢铁和焦化等工业行业进一步收严排放限值。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达1374项,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向社会公告8775家完成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
(四)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
出台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经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出台新标准实施“三步走”的总体方案。20xx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与O3等项目监测,20xx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xx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xx年1月1日起该标准在全国实施。我部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开展第一阶段监测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等相关部委,争取专项资金。20xx年中央下拨地方补助资金5.19亿元,地方共投资约4.3亿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国务院批复《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我部组织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基本摸清321个城市833个水源地的基本情况。积极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央安排重金属专项治理资金54亿元。我部印发《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相关细则,首次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强力推进历史遗留铬渣治理,累计治理铬渣230万吨,是前6年年均处理量的3倍,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编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规划》,印发《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规划》。
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779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770件。对1216家生产、停产或停产整治的铅蓄电池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又取缔关闭289家。圆满完成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3万家,发现重大环境风险隐患2296个,整改2245个,挂牌督办企业105家。我部直接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33起,同比下降55%。
(五)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有较大突破。
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国务院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xx年)》。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长江中下游流域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扎实推进“三湖”污染防治工作,太湖等重点湖泊流域水质初步改善。
优先保护生态良好湖泊。全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新增试点湖泊19个,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累计达27个。湖北省出台湖泊保护地方法规,依法对梁子湖等湖泊实施湖泊管理。云南洱海、安徽太平湖等通过环境整治,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全力防治大气污染。国务院批复《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治理、协同控制、联防联控等措施。“”以来,北京市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55万多辆,提前三年完成40万辆的淘汰任务。山西省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11个设区市城区减少原煤消耗674万吨。
(六)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
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副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对累计建成的36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启动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xx-20xx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全国已有15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53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农村“以奖促治”增资扩面。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纳入连片整治示范范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5亿元,2.6万个村庄、5700多万农村人口受益。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壤环境保护“”规划》。
(七)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新安江流域等生态补偿试点,国家正在探索流域上下游之间、自然保护区内外和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补偿的有效办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取得较好效果。自20xx年起,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部分县(市、区)实施资金转移支付,涉及20多个省(区、市)。5年支持资金总额达1100亿元,年度资金由20xx年的60.5亿元,增加到20xx年的371亿元,支持的县(市、区)由221个增加到466个。对其中452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监测与评估结果显示,20xx-20xx年58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占比例12.8%;380个县域保持基本稳定,占84.1%。
(八)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及20xx年远景目标》,规划项目涉及投资798亿元。我国15台运行核电机组处于安全状态,29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19座民用研究堆总体情况良好。开展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动员监管人员19万多人次,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近6万家。加大放射性废物和铀矿冶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电磁辐射环境全过程监管。
(九)政策法制、环保规划、科技监测、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会初次审议,《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颁布。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xx年版)》,在15个省份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由我部牵头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的11项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其中9项已印发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将环保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在吉林、浙江、新疆开展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全面启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进程,“环境一号”C卫星发射成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取得新进展。组织孟祥民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告会,稳妥推进环境文化体制改革。成功举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国合会20周年主题边会,圆满召开国合会20xx年年会,环保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十)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环保投入大幅增加。我部参与分配的中央环保投资超过260亿元,比20xx年增加50%以上。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顺利推进,565个项目开工率97%,完工率65%。支持24个省(区、市)164个县(区)级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170个监察执法机构配备移动执法系统和挥发性气体检测设备。
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机构编制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组建环境保护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全年培训干部和各类人才4万余人次,计划完成率为115%。
创先争优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巩固创先争优成果,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部署,完善部属单位党组织设置。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领导带队进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抽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既要有打攻坚战的紧迫意识,又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减排任务艰巨。“两高一资”行业投资增幅虽有下降,但现有产能释放带来的污染物增量压力很大。机动车每年增长1500万辆左右,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二是环境污染仍然十分严重。70%左右的城市不能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近日出现的长时间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17个省(区、市),约占国土面积1/4,受影响人口达6亿。20%左右的国控断面水质依然为劣Ⅴ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57%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较差甚至极差。三是环境风险继续增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环境敏感、环境风险高发与环境意识升级共存叠加的时期,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正集中显现,PM2.5、饮用水安全、血铅事件和化学品污染问题,引起群众广泛关注。四是环境管理体制不顺,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交叉现象依然存在。能力建设滞后,监管力度不够,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五是工作作风亟待进一步转变,服务能力有待继续提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全力做好20xx年重点工作
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20xx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的通知》要求和《环境保护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安排》,创新活动载体,采取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效果,其中要重点抓好司局级和处级干部学习培训活动。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把党的精神转化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建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精神状态良好的干部队伍和全面完成今年环保各项任务的力量源泉。
(二)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xx年确定的减排任务是:与20xx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规划》。严格考核各地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污染物新增量。着力抓好“六厂(场)一车”减排措施落实,确保今年1545个重点减排项目按期保质建成投运。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
(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加快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推进省级环境功能区划试点,指导推动首批12个城市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争取《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早日报国务院审批。制定不同区域的环境目标、政策和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管理。
继续强化和完善建设项目环评。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新兴战略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对化工石化、涉重金属、钢铁、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实好环评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后评价。
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扩大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合理调整项目审批权限,推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与审批单位脱钩,强化环评机构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积极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四)加强PM2.5监测、信息发布与综合治理。
副针对近日多地出现雾霾天气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环境保护部及时进行空气污染预警,以利群众防范。部党组及时研究部署,下发了紧急通知,从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以防治PM2.5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快速行动,积极应对,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共同行动。做好PM2.5的监测、信息发布及其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要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认真总结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确保第一阶段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稳定运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联动监测。20xx年,在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制定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在12月底前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干预本行政区的监测结果,发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我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入推进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采取综合措施治理PM2.5,确保20xx年重点区域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5%,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区域年均浓度下降6%。北京等城市要率先立法,率先达标,率先与国际接轨。一是推动PM2.5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生产方式、改变生活和消费模式,从源头上减少PM2.5排放。二是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我们考虑,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不超过15%的城市,力争20xx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15%以上、30%以下的城市,力争20xx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30%以上的城市,要制定中长期达标计划,力争到2030年全国所有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三是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京津冀、长三角等跨省区域,我们考虑成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相关部门与区域内各省级政府参加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于珠三角等省内城市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协调。四是推进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五是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基本淘汰20xx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推进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六是做好大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制定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并适时实施,分别采取停工、限产、限排、限行等措施,及时准确发布大气污染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身体健康。
(五)深化重点流域污染综合防治。
对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分类制定综合治理方案,优先保护水质较好的控制单元。制定《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xx~20xx年)》,采取“集中支持”、“一湖一策”等政策措施。
落实《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考核和中期评估工作,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规划》,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强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强化铬渣等危险废物重点源管理,推进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全过程监管。
(六)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尽快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和评价,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监管。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将继续增加,扩大实施范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进一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七)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完善核安全监管和核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加快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和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以运行和在建核电厂为重点,加强各类核设施安全监管。加大放射性废物治理力度,开展核技术利用简化审批试点,探索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模式,加强输变电、通信和广电类建设项目全过程辐射环境管理。
(八)制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推进办法。
我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已经开展两年多研究,制定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正征求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地方政府意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办法也正在研究制定。要争取早日出台。还要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九)全面加强保障措施。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研究,全力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全面推进“”环保规划实施,在做好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及早谋划“十三五”。谋划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节能减排“”规划》确定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发布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完善环境政策法规,研究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科技标准工作,增强科技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谋划环保体制改革。组织好世界环境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筹备召开国合会20xx年年会,继续推进双边及区域环保合作。
(十)抓好廉政转变作风。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部党组专门制定了实施办法,我们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环保系统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机关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总之,做好20xx年的环保工作,必须在创造亮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
一是创造亮点。污染减排是20xx年环保工作的亮点。发布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是亮点,是撬动环保事业发展的支点。今后要在继续加大减排力度、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工作的同时,改革创新,在环保各个领域不断创造新的亮点。
二是抓住重点。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始终是环保工作的重点。要发挥环境保护宏观调控职能,在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集中力量解决饮用水、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
三是突破难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环保工作的难点。环境出现问题应当在经济政策方面找原因。正确的经济政策就是正确的环境政策。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努力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融合。
四是应对热点。PM2.5污染防治是当前环保工作的热点。要坚持“公开透明、有所作为”,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打好攻坚战,就是按照“三步走”的要求,做好PM2.5的监测和信息发布。打好持久战,就是以PM2.5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PM2.5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结成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
四、用改革精神和优良作风抓好落实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努力实现“三个突破”:一是在深化改革上有所突破,二是在推进重点工作上有所突破,三是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所突破。
我就抓落实的问题,再提4点要求。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上抓落实。
学习党的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保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做到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
一是把党的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环保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回答了新时期我们党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保持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全国环保系统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科学内涵和指导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和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用党的精神指导实践,谋划工作,见到实效。
二是把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力量源泉。党的报告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国环保系统要加深对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认识,用生态文明建设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更加积极、更加自觉地投身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去,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三是把学到的理论和方法转化为做好环保工作的智慧和能力。进一步开拓视野,获取新知识,增长新智慧,加深对环境保护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战略思考,不断提高理性思考能力、统筹谋划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每个人都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大厦添砖加瓦,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二)在深化改革上抓落实。
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动下一步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必须不断改革创新。
制定环保改革创新路线图和时间表。环保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的关系,综合运用法律、市场、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目前,零星改革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较为突出,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制定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统筹规划、协同推进。今年改革的任务就是要在加快环境管理转型、下放审批权限、强化信息公开、扩大群众参与、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讲究方式方法创新。近年来,环保系统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实践。善于“接地气”,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科技标准先行,联防联控,以奖促治等,打开了工作新局面。要不断地提出新思路、研究新办法、制定新措施。
(三)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上抓落实。
今年10项重点工作已经部署,任务非常艰巨。既然定了,就必须想方设法加以完成。完成重点工作任务,需要思路的转换、方法的跟进和坚持不懈的毅力。在这些方面,有不少成功做法。近年来,环保投入很大,工程很多。怎样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我曾经提出,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这对于推进环保能力建设,为污染减排提供支撑,发挥了明显作用。
近日部分地区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再次警醒我们必须狠抓污染防治这个根本不动摇。要把污染治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信息发布是第一步,难在治理。如果信息发布了,而治理跟不上,会更加被动。取信于民,最终还是要靠治理,在改善环境质量上取得成效。
(四)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抓落实。
工作思路明确以后,工作作风至关重要。作风正,才能形象好、事业旺。工作抓得不实、做得不好,主要是作风问题。全国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会议、文件多,调研、解剖麻雀少;检查多,改进分析少。同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拼搏进取精神,是造成作风问题的重要原因。
我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共10个方面24条要求,主要就是要改进调查研究和督查工作,注重实际效果,减少基层负担;精简会议和活动,严格控制规模和时间,不断提高效率和质量;严格文件简报管理,控制种类和数量,提高质量和实效;加强因公出国出境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工作。部党组的规定十分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对照检查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和症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更加细化,更便于操作;坚持真抓实干,一个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件一件事情去落实,一项一项任务去完成;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前紧后松”、反弹现象的发生。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近年来,环保工作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掌管的资金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廉政风险也越来越突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国环保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抓好防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惩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不忘《廉政准则》,必须牢记“四常四戒四珍惜”(常修为政之德,力戒权力滥用,珍惜政治生命;常怀律己之心,力戒放纵自我,珍惜荣誉名声;常思贪欲之害,力戒见利忘义,珍惜家庭亲情;常弃非分之念,力戒浮华攀比,珍惜平凡生活)。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自带“紧箍咒”。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我多次郑重承诺,部党组主动接受全国环保系统的监督,要求大家做到的党组首先做到,要求部党组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请大家监督。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的事情做起,认认真真、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同志们!党的为环保事业发展描绘了美好前景。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继续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明天是20xx年6月5日,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这是为了纪念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开幕日,这次会议也是人类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开始关注全球环境状况,呼吁人类保护环境的历史盛会。因此联合国将6月5日确立为世界环境日,而且每年的世界环境日还确立一个主题。
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同呼吸,共奋斗”,这一主题旨在强调绿色消费理念,唤起社会公众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中国主题在呼应世界主题的同时,更加强调在生态环境恶化和能源危机日益突出的形势下,充分认识推广绿色消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呼吁人人行动起来,在全社会大力推广绿色消费,推动绿色发展。与传统消费模式不同,绿色消费以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为中心,崇尚节俭、适度,是一种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可持续的消费模式。
有关校园环保的演讲稿
众所周知,地球上的大气、森林、海洋、野生动植物等,组成了错综复杂而关系密切的自然生态系统,这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环境。长期以来,人类把文明的进程一直滞留在对自然的征服和掠夺上,似乎从未想到对哺育人类的地球在人类生存发展史上,曾遇到过许多的敌人:战争、灾荒、瘟疫,这每一种敌人都曾使人类付出过惨重的代价。然而,今天人类面临的最大敌人是无处不在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的超标,温室效应的增强,臭氧层被破坏,土地沙漠化,海洋生态危机,绿色屏障锐减,物种消失加剧,人口增长过快,这些世界性的环境问题,究其原因,都是人类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破坏所致。
说到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我们总是觉得是件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其实不然,环境问题可以说就在我们的身边。最近几天,不知大家是否关注过一则报道,由于无锡太湖水域大面积暴发蓝藻,一夜之间,数百万市民的自来水无法正常使用,打开水龙头,就闻到一阵臭烘烘的异味,水无法饮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而造成这次蓝藻暴发的原因是我们人类自己:工业污水源源不断地排放入太湖,太湖人工养殖业的过度开发,促使太湖水质的富营养化病症日益加重;加上无锡4月份平均气温比常年高出1.8摄氏度,给蓝藻的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蓝藻大量繁殖,水中的溶解氧浓度降低,造成鱼虾、螺蛳等水生物死亡,太湖水面被一层厚厚的绿色物体全面覆盖,腐烂的蓝藻引起水质急剧恶化。原本清澈的太湖水今日景象触目惊心,太湖也在“警告”所有人:如果人类肆意破坏环境,大自然就会无情地报复人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施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不浪费粮食,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节约用纸,拒绝使用一次性的“白色污染物”,多栽树种草,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那么,我们头顶上的天空会更蔚蓝,身边的河水会更清澈,周围的大山会更翠绿……拯救一片绿色,唤醒一片天空,保存一泓清水,自觉做到绿色生活,绿色工作,绿色生产,共同创造我们的绿色未来。